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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附件1

廣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導則

(公開征求意見稿)

1總則

L1(適用范圍〕本導則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租賃住

房(以下簡稱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并基于全區住房保障

工作統一規范要求,對公租房主要申請條件、審核流程、實物配

租及發放租賃補貼等基本公共服務提出若干指引。

1.2〔適用效力〕各市、縣(市、區)在制定或完善本地公

租房保障管理規定或辦法時,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

及本導則相關要求。

2基本規定

2.11保障類別)公租房保障應針對不同困難群體,合理設

置相應準入條件,采取適當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標準,統籌做好城

鎮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

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公租房俁障工作。

2.2(保障方式)公租房保障方式分為實物配租和發放租賃

補貼。實物配租是指各市、縣(市、區)向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對

象提供住房,并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租賃補貼是指各市、縣

(市、區)向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對象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

行承租住房。

2.3(申請人)申請公租房保障時,申請家庭應確定1名具

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共同居住的家

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池符合條件的有法定撫養、

扶養、贍養關系的人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特殊情況下,申請人

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2.4(誠信申報及授權)申請人應當誠信申報家庭情況,書

面承諾對申報事項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失信責任;住房保障主管

部門應當取得申請人書面授權后對相關信息進行核查。

2.5(經濟狀況核查)民政部門通過數據共享的形式將申請

住房保障對象收入和財產狀況反饋至廣西住房保障全生命周期

管理系統,各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通過廣西住

房保障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

等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同時,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加強公租

房保障家庭經濟狀況年度復核及動態核查工作。

2.6〔使用和退出管理)各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

部門應加強公租房使用管理,定期檢查公租房使用情況,確保公

租房房源依法合規使用。應健全公租房退出管理機制,對違規使

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承租人,應在規定期限內騰退,

逾期不騰退的,綜合運用租金上調、門禁管控、信用約束、司法

追究等多種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

2.7(信息公開)公租房保障信息公開內容應符合《住房城

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性住房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的通知》(建辦廳(2019)71號)的要求,涉及個人敏感信息應

作脫敏處理。

2.8〔檔案管理〕各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

當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的

通知》(建保(2012)158號)的規定,組織做好相關住房保障檔

案管理工作。

3準入管理

3.1一般規定

3.1.1(優先保障類型)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應予以優先保障: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孤寡老人;60歲以上的老人無法定贍養義務人,或雖有

法定贍養義務人,但贍養義務人無勞動能力、無贍養能力、無生

活來源的;

3.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醫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須有市、

縣級醫院疾病證明書)或屬于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

且該家庭成員是主要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之一的;

4.家庭成員屬于重點優撫對象、涉軍及參戰群體(部分下

崗失業企業軍轉干部、對越自衛反擊戰參戰民兵)以及獲得自治

區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且該家

庭成員是主要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之一的;

5.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3.1.2(信息發布)公租房的地段、戶型、面積、價格、交

付期限及供給對象,配租對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配租面

積,租賃補貼發放對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等信息應及時向

社會公開。

3.1.3(引導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各市、縣(市、

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逐步引導將“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

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3.2申請條件

3.2.11低收入家庭類別及申請條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

家庭可直接申請公租房保障。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經民

政部門認定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

3.2.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條件)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

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保障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當地城鎮戶籍,且家庭在當地無住房或家庭

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當地規定面積;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當地公租房保障設定的人

均可支配收入準入標準;

3.家庭財產不應超過以下額度:

1)家庭人均貨幣財產,應低于當地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積標

準乘以當地商品房銷售均價(按當地統計部門提供的上一年度商

品房銷售總價除以銷售總面積計算)的總額;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非

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當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標

準10—15倍(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代步

車)。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3.2.3(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條件)新就業

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保障應同

時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當地城鎮戶籍或持有所在城市、縣(市)居

住證,且家庭在當地無住房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當地規定面

積;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當地公租房保障設定的人

均可支配收入準入標準;

3.家庭財產不應超過以下額度:

1)家庭人均貨幣財產,應低于當地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積標

準乘以當地商品房均價(按當地統計部門提供的上一年度商品房

銷售總價除以銷售總面積計算)的總額;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

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當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

標準10—15倍(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代

步車);

4.申請人在當地就業,且在當地連續繳納一定時限的社會

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申請人學歷及就業年限、職稱或職業資格等補充要求由

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

6,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3.3申請流程

3.3.1(審核流程及辦理時限)公租房保障資格申請辦理流

程,應當執行桂政辦發(2013)77號文件規定的“三審兩公示”

制度,自申請之日到辦理完畢,應不超過30個工作日;因數據

共享原因等復雜情況,不應超過45個工作日。各地應當充分采

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辦理效率,具體辦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見

附件。

4輪候與配租管理

4.1一般規定

4.1.1(保障標準)各市、縣(市、區)應明確實物配租的

戶型與人均住房保障面積,結合本地住房租賃市場實際情況,確

定租金標準、租賃補貼標準和補貼面積標準。各地確定的實物配

租,原則上人均不應低于13平方米,戶均不應低于20平方米,

每戶最高不超過60平;租賃補貼面積標準,人均不應低于13平

方米,每戶最高不超過60平。

4.2輪候管理

4.2.1(輪候管理)各市、縣(市、區)要健全完善公租房

輪候制度,合理確定輪候期限,優化輪候規則,對城鎮低保和低

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依申請實現應保盡俁,對輪候時間超過3年的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加快實施保障。加強輪候家庭動

態管理,根據獲得實物配租或租賃補貼的情況,及時更新輪候庫。

4.3實物配租

4.3.1(簽訂實物配租合同)采用實物配租的公租房保障對

象選房后,公租房所有權人或受委托的運營管理機構應當與保障

對象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中應當明確當事人的信息、房源信息(地

址、面積、房屋設施等情況)、租賃期限及用途、房屋維修責任、

退租情形、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以及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簽訂的合同應當報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4.3.2(續簽實物配租合同)租賃合同到期,保障對象需要

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

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準予續

租。

5租賃管理

5.1運營管理

5.1.1(政慶購買運營服務)積極推廣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

管理服務,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務水平。定期對承接政府購買公租

房運營管理服務的單位進行績效評價,作為政府撥付運營管理單

位管理費的主要依據。

5.1.2(運營單位條件)承接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

的單位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社會信用,具備從事公租房運營

管理所需的設施、人員和技術等能力。

5.1.3(運營單位職責)承接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

的單位負責下列事項:

1.辦理入住和退房相關事項;

2.租金收繳和房屋管理事項;

3.維修養護和日常檢查事項;

4.其他綜合管理事項。

5.1.4(定期征詢意見)承接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

的單位應建立公租房保障對象意見征詢機制,定期組織公租房保

障對象填寫滿意度調查問卷,征詢各項服務改進意見和建議。

5.2社區管理

5.2.1(建立基層黨組織)鼓勵公租房小區運營管理機構和

租戶建立基層黨組織。加強小區租戶基層黨組織、小區管理機構

黨組織、所在社區黨組織三方聯動。

5.2.2(黨建宣傳)要按照“有場所、有設施、有標識、有

黨旗、有書報、有制度”的“六有”標準,鼓勵規模較大、有條

件的公租房小區設立黨群服務中心。在小區內要結合小區道路、

綠化、各類活動場所等,因地制宜布置黨建標識、黨建園地等設

施。

5.2.3(組建志愿者隊伍)鼓勵建立租戶志愿者服務隊伍,

引導租戶通過基層黨建活動積極參與小區的管理。

5.2.4(網格化管理)加強公租房小區網格化管理,推動租

戶黨員擔任單元網格員、網格長。

5.2.5(小區智能化改造)加強小區智能化建設,小區門禁、

單元門禁原則上應當實現智能化改造全覆蓋,有條件的小區可推

進智能門鎖安裝。

5.3入住管理

5.3.1(辦理入住)承接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單

位應指導公租房實物配租家庭辦理入住手續,向其明確消防責任

書、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書及物業服務規約制度等。

5.3.2(調換房源)實物配租家庭因人口增加、就業、子女

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經公租房所有權人同意,根據房

源情況及時調換。

5.3.3(引入社會保險機制)鼓勵探索引入社會保險機制參

與公租房管理,在不加重租戶經濟負擔的前提下,提高對租戶生

命財產安全的全方位保障水平。

5.4租金管理

5.4.1(繳納租金)實物配租家庭應按合同約定方式及時繳

納租金,并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完成本月或當年度最后一次租

金繳納。在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燃氣、物業等費用由實物配

租家庭承擔。實物配租家庭逾期未繳納租金的,公租房所有權人

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應根據租賃合同和相關法律規定追究

其責任。

5.4.2(公租房騰退)公租房實物配租家庭退出公租房時,

應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

標準收取。

5.4.3(租金調節)鼓勵探索階梯式浮動的租金調節機制,

公租房的租金與家庭財產、收入掛鉤。

5.5退出管理

5.5.1(違規處罰)公租房實物配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

的,公租房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有權解除租賃合

同、收回房屋,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匚記入廣西住房保障全生命

周期管理系統,5年內不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請: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

的;

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6.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公租房實物配租

的;

7.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5.5.2(年度復核)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在年度復核中發現不

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對象時,應及時通知其騰退公租房或停止

對其發放租賃補貼,違規領取的補貼應退還。

5.5.3(家庭經濟狀況變化重新審核)公租房保障家庭因住

房、收入、財產等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應向當地住房保障

主管部門報告。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繼續實施

公租房實物配租或發放租賃補貼;不符合的,應及時辦理退出手

續或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5.5.4(退房驗房)承接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單

位在組織退房驗房時,應同公租房實物配租家庭就房屋及室內設

施設備使用狀況、費用清繳情況等進行現場交接驗收,并辦理退

房手續。

5.5.5(公租房騰退)搬遷期滿不騰退公租房,實物配租家

庭又確無其他住房的,應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公租房實物配

租家庭有其他住房的,公租房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管理單位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騰退公租房。

6附則

6.1〔制定細則〕各市、縣(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

根據本指導意見,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實現

精準保障,更好的解決人民群眾最基本的住房困難問題。

附表:1.廣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

2.公租房保障申請辦理流程

3.公租房保障申請所需材料及主要核查方式

4.廣西公租房租賃合同(范式)

附表1

廣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

口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口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口新就業無房職工

家庭類別

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家庭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口剛性支匕困難家庭

文書送達地址(郵寄地址):

銀行賬號(只能填寫申請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賬號用于發放貨幣補

狼行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貼,請注意正確填寫)

家庭年總收入(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銀行存款:萬元

口無口有理財產品;萬元

申請家庭車輛情況:申請家庭財產情況:

車輛購置價:元股票證券:萬元

受理市區街道辦:所屬社區:

□環衛工人口公交行業職工口60歲以上老年人口

殘疾人

□優撫對象□青年醫生□青年護士□青年

教師

□農村教師口進城落戶農村轉移人口口農民工

□家政從業人員口消防救援人員口見義勇為家庭口勞模

申請人群體屬性:

家庭

□其他模范人物家庭口困境兒童家庭口有未成年人的家

□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口三孩家庭口貧困孤兒家庭

□特困人員□脫貧戶口居住證持有人口易地

搬遷人口

意向房源所在城(縣)區:

申請人(總人數______人)

戶籍

是否工

與主聯

現住居住化年總

申請姓名身份婚姻畢業系

性別年齡民族址所本市或收入

人關證號狀況時間電

在地(縣委(元)

系■話

本人

本市(縣)自有住房屋情況

是否擁有本市(縣)□否口是現自有住房建筑面積:

自有住房

□否□是

備注(請如實申報已故配偶的房

姓名身份證號去世時間

是否存在已故配偶產信息)

本市(縣)現居住房屋情況(個人名下房屋或租房)

現住房建筑

租賃

現居房屋坐面積(本市縣現住房屋性現住房產權主申請人與現住房

租賃開始日期結束

落個人名下房質人產權人關系承租人

日期

屋或租房行)

是否擁有自颼:房或它口無自建房口有農村自建房口有城鎮自建房

房自建房屋坐落:建筑面積:nV

承諾及授權

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家庭成員、房產、收入、財產、婚姻、戶籍、居住等情況真實有效。本人授權審核部門及

經濟狀況核對部門向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銀行、證券、保險、稅務、市場監管、

住房公積金、農業、林業、水產畜牧、衣機、海事、電力、通信等部門和機構調查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家庭財產經

濟信息。以上部門和機構提供的授權家庭及其家庭成員經濟狀況,授權人均予以認可。授權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至

授權人停止申請或享受公租房保障之日止

本人嚴格遵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如隱瞞、虛報、謊報、偽造有關情況,或者在審核、輪候、保障

期間家庭人口、房產、收入、財產等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依法查詢本人提供的銀行帳戶,按規定

追回多領款項,取消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申請資格,本人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若因本人提供的文書送達地址、電話有誤或有變動未書面向審核部門申報,導致無法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的,

審核部門通過申請人填報的郵寄地址送達相關文書,視為送達,本人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仝部責任和后果。本人

自行關注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網站關于保障資格核準和取消保障資咯的公示、通告。

主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指模印__________配偶簽名:___________指模印__________

共同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指模印_________

共同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指模印_________

共同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_指模印_________

共同申請人簽名:—_指模印——

申請日期:年月日

注:

1.與主申請人關系分別有:主申請人、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媳婿、孫

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

2.婚姻狀況分別有:未婚、已婚(即初婚)、再婚、喪偶、離異。

3.文化程度分別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在職研究生、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專科、中專、高中、

初中、小學、文盲。

4.房屋性質分別有:商品住房(含已購公房)、房改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房)、公共

租賃住房、公有住房(直管公房)、市場運作房、拆遷安置房、自建房、無證自建房、農民住房、集體宿舍、三

產、其他。

附表2

公租房保障申請辦理流程

流程環節辦理內容

1.網上申請,申請人在“桂住保”徵信小程序提交申請;

申請方式2.線下申請,當地街道(鄉鎮)等場所的住房保障辦理窗口進行申請。

街道(鄉鎮)受1.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

理2.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E的材料。

3.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

1.經審查,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的,審查通過,進入公示環節;

街道(鄉鎮)審查

2.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1.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街道(鄉鎮)初審;

街道(鄉鎮)公示

2.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結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街道(鄉鎮)初審上傳公示材料,進入下一流程

縣級住房保障縣級住房保障部門收到初審合格的日報材料后,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將

部門審核復審合格意見和申報材料報送管理機構

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提交審核通過意見并提交公

當地住房保障主

管部門審核

1.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審批核準;

當地住房保障主

管部門公示2.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結果應在1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生成公租房資格證號,并通過短信告知申請人。

告知申請人

附表3

公租房保障申請所需材料及主要核查方式

申請類型主要申請材料其他材料主要核查方式

口城鎮最低生活保障1.其他所需共性材料:身份證.城律最低東活俁障家虞、最低生

《廣西公共1

家庭、戶口本、居住證、婚姻狀況活保障邊緣家庭、特困人員救助供

租賃住房保障

證明材料、學歷證明材料、勞動養家庭、剛性支出困座家庭、婚

口最低生活保潭邊緣申請表》

家庭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申請住房姻信息核為自治區民政廳提供的數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救助經濟狀況核對授根書、誠信據。

承諾書以及市、縣級人民政府規

家庭2.戶籍、居住證、車輛信息核時自

定的其他材料。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治區公安廳提供的數據。

2.符合國家、自治區、市、縣(

口城鎮中等偏下收入3.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核穴自治區人

市、區)人民政府規定優先保障

住房困難家庭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供的數據。

情形的,須提供相關證件或相應

口新就業無房職工證明材料。4.不動產登記信息核對自治區自然

□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資源廳提供的數據。

外來務工人員5.政策性住房信息、公積金繳納情況

核對自治區住房城鄉經攻廳提供的

數據。

6,企業法人和股東信息核對自治區

市場監管局提供的數據。

7.稅務繳納情況核對自治區稅務局

提供的數據。

8.信息不全的由個人在申請表中

申報或提供相關印證材料。

附表4

廣西公租房租賃合同(范式)

合同統一編號:縣域(身份證前6位)+年份(如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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