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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平安培訓平安生產法律法規平安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中國職業平安健康協會考試大綱概況考試內容結構共包括七章26個法規和3項法律根本知識平安生產法3部平安生產單行法4部平安生產相關法規11部平安生產行政法規5部平安生產部門規章2項平安生產標準相關知識3項法律根本知識法規一天講課安排3項法律根本知識---全部平安生產法---全部3部平安生產單行法---選24部平安生產相關法規---選39部平安生產行政法規---選24部平安生產部門規章---希望大家掌握學習技巧和思路,總結未講的法規第一章平安生產法律概述

法的特征和分類P3-5(了解〕法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標準,具有以下特征法是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制定的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法具有國家強制性法是調整人們行為的社會標準分類按照法的創立和表現形式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按照法律的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層級劃分憲法,其特殊的地位和屬性表達在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國家生活的根本準那么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與修改有特別程序解釋監督有特別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憲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社會主義法制的根本內容P8核心:依法辦事有法可依-確立和實現的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環節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保障

平安生產立法的意義〔了解〕P14立法的意義:

–有利于全面加強我國平安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有利于各級政府加強對平安生產工作的領導

–有利于部門依法行政

–有利于依法標準企業的平安生產工作

–有利于提高從業人員的平安素質

–有利于增強全民的平安法律意識

–有利于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平安

–有利于制裁平安生產違法行為平安生產立法的必要性〔了解〕P12依法加強監督管理、保證安監部門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標準企業平安生產的需要依法制裁平安生產違法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平安的需要健全我國平安生產法律體系的需要

我國平安生產法律體系的根本框架〔熟悉〕P17不同層級分上位法與下位法平安生產法律平安生產行政法規

–行政性法規

–地方性法規平安生產規章

–部門規章和

–地方政府規章同一層級上

–普通法

–特殊法〔同一類別的法律適用上,特殊法優先〕

?內容

–綜合法

–單行法

第二章平安生產法

P23

一、平安生產法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了解〕:

?加強平安生產監督管理,

?防止和減少生產平安事故,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平安,

?促進經濟開展

適用范圍〔掌握〕:

平安生產根本規定〔熟悉〕平安生產管理方針

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生產經營單位平安生產責任制度遵守本法和其他平安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平安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產責任制完善平安生產條件,確保平安生產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平安責任對本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指揮生產經營單位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承擔主要領導責任的決策人

工會在平安生產中的地位和

權利一、地位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平安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平安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二、工會對三同時的監督有權對建設工程的平安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三、工會參加平安管理和監督的權利違規,有權要求糾正違章指揮、隱患,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危及生命平安,有權建議組織撤離有權參加事故調查各級人民政府的平安生產責任加強對平安生產的領導,支持、催促部門履行依法監管的職責;協調、解決平安生產監管中存在的重大問題采取多種手段,加強宣傳,提高職工意識

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制修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平安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平安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平安生產中介機構的規定

平安生產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家實行生產平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平安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平安生產事故分類自然災害事故人為責任事故

生產經營單位的平安生產保障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具備平安生產條件的規定〔掌握〕

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不具備條件,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公民、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中介機構法定平安生產條件的理解:具體分解到相關立法中相關立法是應遵守的標準始終具備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平安生產職責〔熟悉〕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平安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平安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催促、檢查本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平安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平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平安事故平安生產投入的規定〔掌握〕

平安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資格的規定〔掌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平安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三危單位:應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平安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前方可任職。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管員應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從業人員平安培訓規定〔熟悉〕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資格的規定〔掌握〕建設工程“三同時〞的規定〔了解〕

有關建設工程進行平安條件論證和平安評價的特殊規定〔熟悉〕

礦山建設工程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平安條件論證和平安評價。

建設工程平安設施設計和

審查的規定

礦山建設工程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的平安設施設計,應報有關部門審查,并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平安設施設計負責,審查部門及負責審查的人員對審查結果負責。

建設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的規定

-礦山建設工程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平安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平安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礦山建設工程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平安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驗收部門及其驗收人員對驗收結果負責

平安警示標志的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平安警示標志

平安設備達標和管理的規定平安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平安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的規定〔掌握〕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平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平安使用證或者平安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生產平安工藝、設備管理的規定

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平安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平安的工藝、設備

危險物品管理的規定〔掌握〕

危險物品的審批監管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審批并實施監督管理

危險物品的平安管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平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平安措施,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重大危險源管理的規定〔掌握〕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平安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平安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設施、場所平安距離和緊急疏散的規定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平安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爆破、吊裝等作業場所

平安管理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平安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平安措施的落實

勞動防護用品的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那么佩戴、使用

交叉作業的平安管理的規定

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平安的,應當簽訂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平安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平安措施,并指定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平安檢查與協調

生產經營工程、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平安管理的規定〔掌握〕

發包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工程、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約定職責、統一協調生產經營工程、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平安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重大生產平安事故時,其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平安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權利〔掌握〕

從業人員的平安生產義務〔掌握〕

遵章守紀員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接受教育員工應當接受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平安生產知識,提高平安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報告危害員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平安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平安生產的監督管理

負有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行政許可職責“負有〞指:負責平安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行政許可〔審批〕:對涉及平安生產事項需要審查、批準、驗收的,依法進行審查不合格,不通過;未通過就生產,取締、處理;通過后未保持,撤銷不收費、不指定

負有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監督檢查時行使的職權(一〕現場檢查權:進入生產經營單位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二〕當場處理權:

對檢查中發現的平安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分決定。〔三〕緊急處置權: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平安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查封扣押權:

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平安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十五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對平安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對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責

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負有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

平安生產中介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承擔平安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平安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生產平安事故的應急救援

與調查處理

地方政府應急救援工作的職責

〔了解〕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平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平安事故應急救援生產平安事故報告和處置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平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成心破壞事故現場、消滅有關證據

生產平安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事故調查處理的原那么

–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那么,

–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

–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阻撓和干預對事故的依法調查和處理

事故責任的追究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平安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還應當查明對平安生產的有關事項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責任

事故的統計和公布縣級以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生產平安事故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平安生產法律責任

平安生產法律責任的形式平安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責任主體:享有平安生產權利、負有平安生產義務和承擔法律責任的社會組織和公民。有關人民政府和負有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領導人、負責人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有關主管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平安生產中介效勞機構及效勞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掌握〕未按照規定設立平安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的;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平安生產事項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平安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礦山建設工程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沒有平安設施設計或者平安設施設計未按照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礦山建設工程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未按照批準的平安設施設計施工的;礦山建設工程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工程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平安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平安警示標志的;平安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未對平安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平安使用證或者平安標志,投入使用的;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平安的工藝、設備的;

未經依法批準,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平安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平安措施或者不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的;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平安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工程、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生產經營單位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平安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平安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平安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簽訂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指定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平安檢查與協調的;

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內,或者與員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平安要求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或者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出口的;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平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

生產平安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后,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法律責任:罰款、沒收、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整頓、停止建設、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撤消證照關閉等行政處分等行政處分;連帶賠償責任;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掌握〕平安生產中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掌握〕出具虛假證明的:行政處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職業資格民事責任:連帶賠償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和儲存危險物品的條件及違法責任條件: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平安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出口。責任:不符合平安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設立平安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的;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未按照本法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本法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平安生產事項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平安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三同時

將生產經營工程、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缺乏五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平安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平安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平安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平安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簽訂平安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指定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平安檢查與協調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

從事平安評價、認證、監測、檢驗工作的法律責任中介組織機構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安監部門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瀆職、失職違法行為不符合,批準通過發現違法〔無證〕,不處理有證不保持,不查處指定器材或收取驗收、審查費用對事故不雙時報告練習:單項選擇題〔共7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4.?平安生產法?立法的根本原那么,一是人身平安第一的原那么,二是預防為主的原那么,三是權責一致的原那么,四是依法從重處分的原那么,五是〔〕的原那么。A.綜合監管、聯合執法 B.社會監督、綜合治理C.政府監管、群眾監督 D.齊抓共管、群防群治5.在同一層級的平安生產立法對同一類問題均作出相應規定時,其法律適用原那么是〔〕。A.普通法優于特殊法 B.特殊法優于普通法C.普通法與特殊法同等適用 D.具體問題具體分析6.我國平安生產法律體系中,?平安生產法?是平安生產領域的〔〕法律。A.根本 B.特殊C.根本 D.經濟7.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未按有關規定保證平安生產所需的資金投入,導致發生生產平安事故,尚不夠刑事處分的,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給予〔〕的處分。A.罰款 B.降職C.撤職 D.開除8.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平安的情況時,工會有權〔〕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A.代表生產經營單位決定 B.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C.命令現場負責人組織 D.采取緊急措施指揮9.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將不合格的生產經營工程、場所或者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導致發生生產平安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責任。A.同等補償 B.連帶賠償C.按份補償 D.等額賠償13.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從業人員發現一般事故隱患或者潛在危險因素的,應當立即〔〕。A.撤離現場 B.停止作業C.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D.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14.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發現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備、器材或者設施時,有權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但應當在〔〕日內作出處理決定。A.7 B.10C.15 D.3015.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生產平安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應當遵循的原那么是〔〕。A.實事求是、尊重科學 B.部門協調、通力合作C.分類管理、有條不紊 D.群眾參與、民主決策19.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儲存〔〕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距離。A.印刷品 B.紡織品C.煙花爆竹 D.電開工具多項選擇題〔共15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此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74.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對平安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分的形式有〔〕。A.責令停產整頓 B.責令停止建設C.沒收違法所得 D.撤銷行政職務E.行政拘留75.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經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的,平安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予以關閉。A.法律 B.行政法規C.部門規章 D.國家標準E.行業標準85.根據?平安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對其實施的行政處分有〔〕。A.責令限期改正 B.責令停產整頓C.撤消營業執照 D.處5萬元以下罰款E.責令關閉第三章平安生產單行法

礦山平安法的適用范圍〔了解〕礦山建設平安保障的規定〔了解〕礦山開采平安保障的規定〔了解〕礦山企業平安管理的規定〔熟悉〕平安生產責任制: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平安生產責任制,礦長對本企業的平安生產負責。礦山平安的內部監督:職代會監督:礦長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平安生產工作,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工作;職工監督:職工有權對危害平安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工會監督:維權、監督;建議

平安培訓:全員、特種作業和礦長培訓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平安教育、培訓礦山企業平安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礦長必須具備平安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平安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平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平安專業知識和礦山平安工作經驗未成年工和女工保護礦山企業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井下勞動,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消防平安重點單位的平安管理

消防平安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掌握〕

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

〔熟悉〕二、道路交通平安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掌握〕〔略〕

第四章平安生產相關法規

重大責任事故罪:第134: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平安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大勞動平安事故罪:135條:平安生產設施或者平安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違反平安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瞞報或者謊報事故罪139條:在平安生產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險物品肇事罪:27.根據?刑法?的規定,在生產平安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A.遲報或者漏報事故情況 B.遲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況C.漏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 D.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28.根據?刑法?的規定,構成消防責任事故罪的客觀要件是〔〕。A.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B.違反消防管理法規,不及時采取消防平安防護措施,造成嚴重后果C.違反消防管理法規,不配備專門的消防器材,造成嚴重后果D.違反消防管理法規,采用暴力手段抗拒消防監督機構執法,造成嚴重后果29.根據?刑法?的規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的,處〔〕有期徒刑。A.三年以上 B.五年以上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十年以上P90行政處分的概念行政處分的原那么:遵循公正、公開的原那么。設定和實施行政處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分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分的依據。行政相對人的權利〔掌握〕;陳述權

申辯權

復議權

訴訟權

索賠權

行政處分的種類和設定〔掌握〕1、種類

–警告;

–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撤消許可證、暫扣或者撤消執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分2、設定:法律設定:設定一切行政處分行政法規設定:設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所有行政處分地方性法規設定:設定限制人身自由、撤消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分部門規章設定:在上位法范圍內設定,尚無法律規定的,只能設定警告和3萬以下的罰款,地方政府規章設定,同部門規章,數額由省政府定其他標準性文件不能設定

行政處分的實施機關〔了解〕;行政處分的管轄和適用〔了解〕2、適用一種行為不能二罰未成年人: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分,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分。精神病人在不能識別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分,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從輕處分:

–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分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分。處分時效兩年內未被發現,不再給予行政處分〔從違法行為之日或終了之日算起〕行政處分的相關程序〔熟悉〕1、簡易程序〔適用于當場實施行政處分的情形〕前提:違法事實確鑿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分。程序執法人員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分決定書,簽名、蓋章。行政處分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P97用人單位勞動平安衛生的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平安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平安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平安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建章立制、執行標準、開展教育、防止事故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女工保護:四禁

未成年工:一禁一康檢

有關勞動平安衛生監督檢查的規定〔熟悉〕勞動監察

有關部門的監督

工會的監督

勞動平安衛生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分的決定機關〔了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0.?行政處分法?規定的“一事不二罰〞是指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處分。A.警告 B.罰款C.沒收財產 D.收繳違法所得31.根據?行政處分法?的規定,對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執法機關〔〕處分。A.不予 B.予以減輕C.予以從輕 D.可以給予32.根據?行政處分法?的規定,對于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的案件,行政機關可以適用〔〕作出決定。A.簡易程序 B.一般程序C.聽證程序 D.特別程序3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應當給予特殊保護的未成年工是指〔〕的勞動者。A.年滿12周歲未滿14周歲 B.年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C.年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 D.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34.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由依

職業病的范圍〔掌握〕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其它,參照〕,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職責和職業病的前期預防的規定〔掌握〕勞動過程中職業病的防護與管理、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的規定〔熟悉〕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職業病診斷診斷機構: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承擔。兩地診斷: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職業病診斷三個因素: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現場危害調查與評價;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等。

對職業病防治進行監督檢查的規定〔熟悉〕職業病防治的監督檢查日常監督檢查進入現場,了解情況、調查取證;查閱資料、采集樣品;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臨時控制措施責令暫停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組織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掌握〕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的行政處分的決定機關〔熟悉〕衛生行政部門和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決定。第五章平安生產行政法規

第一節煤礦平安監察條例

一、現行的國家煤礦平安監察體制〔了解〕設立煤礦平安監察局25個省級煤礦平安監察局68個地區煤礦平安監察分局二、煤礦平安監察機構的職責

〔熟悉〕監察機構的職責行政處分權平安檢查權建議報告權事故調查權三、煤礦平安監察員的職權

〔熟悉〕;檢察權:有權隨時進入煤礦作業現場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參加煤礦平安生產會議,向有關單位或者人員了解情況;違法行為處理權::在檢查中發現影響煤礦平安的違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隱患與緊急情況處理權: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煤礦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平安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作業,下達立即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的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場所環境處理權:發現煤礦作業場所的瓦斯、粉塵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超標的,煤礦擅自開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鄰煤礦生產平安的決水、爆破、貫穿巷道等危險方法進行采礦作業的,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煤礦平安監察機構;“三違〞處理權:發現礦長或其他主管人員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的或發現工人違章作業的,有權立即責令糾正或停止作業;其他權: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四、煤礦平安監察根本內容〔掌握〕煤礦平安生產責任制礦長平安任職資格平安技措費的提取和使用

平安設施設計審查

平安設施驗收和平安條件審查

作業現場檢查和復查

專用設備檢查

五、煤礦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

〔了解〕由煤礦平安監察機構依國家規定的事故調查程序和方法處理。六、煤礦平安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掌握〕撤消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建設工程平安設施設計未經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審查同意,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拒不執行的,移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依法撤消采礦許可證煤礦建設工程平安設施和條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處5-10萬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移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依法撤消采礦許可證。“五防〞不達標,責令限期到達要求,未達要求的,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撤消煤炭生產許可證,移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依法撤消采礦許可證撤消營業執照:被撤消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撤消營業執照。

重大平安隱患的范圍〔掌握〕〔一〕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二〕瓦斯超限作業的;〔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五〕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超層越界開采的;〔十三〕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十四〕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平安生產責任人和平安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平安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平安生產隱患的。煤礦行政許可的規定六證齊全,方可從事煤礦生產合法煤礦三證一照煤礦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平安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平安資格證的,煤礦不得從事生產。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停產整頓的規定一、停產整頓存在重大平安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煤礦自己發現的監察部門發現的,下達停止整頓的指令二、停產整頓期間的監督檢查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頒證部門應當暫扣“六證〞期間,有關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督檢查關閉煤礦的要求〔了解〕應關閉非法的煤礦關閉煤礦的決定程序關閉煤礦的具體要求第三節建設工程平安生產

管理條例P115

一、建設單位的平安責任〔熟悉〕向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證必要的平安投入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平安作業環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的平安施工措施資料,并在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其報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備案。

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置不符合平安要求的設備、設施、器材和用具關于撤除工程的特殊規定將撤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在撤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有關資料報送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擬撤除建筑物可能危及比鄰建筑的說明撤除施工組織方案堆放、去除廢棄物的措施。二、勘察和設計及工程監理等單位的平安責任〔了解〕;勘探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勘察,提供真實、準確的勘察文件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平安

設計單位具備相應資質證書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設計應當對涉及施工平安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平安事故提出指導意見采用三新以及特殊機構的工程,提出防范措施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三、施工單位的平安責任〔掌握〕

工程負責人的責任具有相應的資質〔注冊建造師〕對工程的平安施工負責落實責任制和規章制度確保平安投入的有效使用組織制定平安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平安事故平安管理機構和平安管理人員的配置設置專門的平安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平安管理人員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平安管理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平安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載明各自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取得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平安警示標志和危險部位的平安防護措施危險部位設置平安警示標志根據施工階段和季節等變化,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四、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的規定〔掌握〕建筑施工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劃分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鐵路、交通、水利部門:對專業建設工程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建筑施工許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須審查是否有平安施工措施,且不能收取審查費,無措施不能發證。日常監督檢查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進入現場檢查糾正違反要求的行為發現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第四節危險化學品平安管理條例

P124

一、有關危險化學品平安管理的根本要求〔了解〕;

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平安責任主要負責人:保證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平安管理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平安負責;其他人員:接受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質檢部門:質量監督和生產許可證發放。環保部門:廢棄處置的監督管理;調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口化學品的登記。運輸部門:負責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的平安管理和監督檢查。衛生行政部門:毒性鑒定和醫療救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營業執照和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郵政部門:危化品郵寄的監督檢查。

危化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權:一檢三處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登記過程中平安管理的規定〔熟悉〕

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選址:除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以下場所、區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

1.

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

2.

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3.

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

4.

車站、碼頭〔按照國家規定,經批準,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公路、鐵路、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出入口;

5.

根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6.

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

7.

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平安評價生產、儲存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平安評價其他危化品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平安評價危化品包裝物、容器的平安管理定點生產定點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危險化學品的經營經營許可:國家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省級、設區的市級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發放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須具備的條件:

1.

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2.

主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門培訓

3.

有健全的平安管理制度

4.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I.運輸資質: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II.運輸人員的培訓: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平安知識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平安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應急救援預案: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平安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平安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危險化學品平安生產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熟悉〕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違法行政處分:降級或撤職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節煙花爆竹平安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生產平安的規定〔掌握〕

7〕有健全的平安生產責任制;8〕有平安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9〕依法進行了平安評價;10〕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平安審查: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應當在投入生產前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平安審查申請,并提交能夠證明符合?煙花爆竹平安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內提出平安審查初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日內進行平安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平安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熟悉煙花爆竹燃放平安的規定燃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

第七節平安生產許可證條例

P150

一、平安生產許可制度的適用范圍〔熟悉〕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平安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二、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和程序〔掌握〕

廠房、作業場所和平安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依法進行平安評價;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有生產平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的程序:企業向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和符合平安生產條件的證明材料主管部門受理審查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現場調查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現場調查,確定是否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自收到申請算45工作日內符合發證不符合不發證,書面通知并說明不發證的理由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在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

平安生產許可證的期限與延續平安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平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平安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平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末發生死亡事故的,平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平安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否那么,審查。平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三、平安生產許可監督管理的規定〔掌握〕

一、平安生產行政責任的責任主體〔了解〕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特大平安事故的防范、發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小學校違法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的,要按照學校隸屬關系追究縣、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同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和學校校長的行政責任。二、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事故種類〔掌握〕三、特大平安事故的具體標準

〔熟悉〕;

三、

工傷和勞動能力鑒定的規定〔熟悉〕工傷范圍: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時效和申請責任: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認定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第十一節生產平安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介紹

了解?條例?適用范圍事故的等級劃分平安生產事故報告的規定〔掌握〕報告事故是政府和企業的法定義務和職責事故報告的主體事故發生單位現場人員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有關政府職能部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其他報告義務人事故報告對象事故發生單位的報告對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職能部門的報告對象熟悉生產平安事故調查的規定事故調查處理的原那么政府領導、分級負責事故調查的一般規定有關人民政府直接組織調查〔19〕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調查事故調查的特別規定提級調查升級調查跨行政區域的事故調查法律授權部門組織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的地位及其職責參與事故調查的單位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單位事故調查的邀請單位事故調查組的職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報告事故調查組的法定地位事故調查組的屬性法定性臨時性專業性建設性事故調查組的統一性、權威性和紀律性組長〔主持〕負責制〔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成員要求〔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秘密〕了解生產平安事故處理的規定事故調查報告的法律屬性真實性證據性建議性不可復議和訴訟性事故處理批復的法律屬性批復的主體是法定的行政機關具體的行政行為批復是事故處理的法定依據可以復議或訴訟事故批復的實施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違法行為應負的責任確定事故責任的要件責任者應當履行義務責任者實施了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責任者必須是依法應當予以制裁的責任主體事故發生單位單位的有關人員有關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實施法律制裁的規定法律制裁的責任方式行政刑事責任主體的違法行為行政處分的種類和幅度設定資格罰財產罰治安罰事故報告要求和調查處理原那么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那么,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4〕分級調查處理原那么及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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