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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閩清縣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暴雨、洪水、內澇、臺風的防范與處置工作,提高快速

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證防洪抗災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

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福建省防洪

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瞬》、《福

州市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辦公室關于做好機構改革過渡期防汛抗旱工作的函》等。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屬地管理的原則。

1.4合用范圍

本預案合用于閩清縣范圍內發生暴雨、洪水、內澇、臺風災

害及其引起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

領導、指揮全縣防汛抗災工作,其辦事機構為防汛抗旱指揮部辦

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汛力、),機構改革過渡期內,縣級防汛抗旱

的指揮工作仍由縣防指承擔,防汛辦仍設在水利局;各鄉(鎮)

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同

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洪抗災工作;有關部門、

行業根據需要設立部門、行業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

本行業的防洪抗災工作。

2.2縣防指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縣長

常務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主任、縣人武部部長、縣氣象局局長、

縣水利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縣住建局局長。

成員:縣政府辦、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消防救援大隊、

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縣

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縣交通局、福

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閩清分中心、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中心、

縣水文局、縣市場監督局、縣供銷社、電信公司、挪移公司、聯

通公司、供電有限公司、縣交建公司、縣城投公司、縣水投公司、

白金公司以及各鄉鎮等單位組成。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為指揮部

成員。

2.3組織機構職責

2.3.1縣防指職責

(1)統一指揮全縣防汛防臺風抗災工作,宣布啟動、調整、

終止防暴雨、洪水、內澇、臺風應急響應。

(2)在縣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

定、指令。

(3)組織召開全縣防汛抗災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暴雨、洪水、

內澇、臺風災害,安排部署防災減災工作,制定各項防災救災應

急措施。

(4)下達抗災搶險、小型水庫泄洪、泵站排澇等調度命令,

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組織協調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動員社會

參預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和重建。

(6)組織氣象、水利、應急、水文、資源規劃、住建等相關

部門領導和技術人員,分析會商暴雨、洪水、臺風、內澇發展趨

勢,提出謹防部署意見。

23.2縣防汛辦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向縣委、縣政府、

縣防指有關領導及上級防辦報告并對外發布汛情、災情。

-2-

(2)提出暴雨、洪水、臺風的謹防重點和措施等建議意見,

為縣防指提供決策依據。及時傳達縣防指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

催促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暴雨、防內澇、救災措施的落實。

(3)負責縣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運和管

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

(4)負責全縣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縣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縣政府辦:負責傳達省、市和縣委及省市縣委領導關于

防汛防臺風工作指示精神和下發有關防洪防臺風和抗旱工作文

件,協調縣委縣政府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做好防洪防臺風抗旱工作。

負責對防汛防臺風責任制和搶險救災調度指令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抽查,對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

效能問責。

(2)縣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縣防汛防臺風宣傳的導向,及

時組織、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防災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工作,

報導社會力量救援、援建等新聞,做好輿情處置和輿論引導,積

極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引導社會正能量,避免網絡輿論炒作。

負責中央、省、市新聞媒體和境外、國外新聞媒體的采訪接待安

排工作。

(3)縣人武部:根據縣防指的要求,負責組建以民兵應急分

隊為主的搶險救災機動隊,隨時參預應急救災工作,落實特殊應

急搶險的沖鋒舟駕駛和救援人員,做好平時演練和管理,并負責

將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報備縣防指,確保隨時調動使用。協助當

地政府轉移、拯救危(wei)險地帶的群眾。協助縣防指聯絡和

協調駐梅部隊搶險力量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4)縣公安局:負責維護抗災救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協

助有關部門做好輿情監控與處置,及時疏導交通,適時實施交通

管制,保證防汛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

wei)險地帶的群眾。依法打擊盜、搶防汛防臺風物資和破壞、

盜竊防汛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臺風引

起的群體性事件,做好災后穩控工作。

-3-

(5)縣水利局(含庫區移民發展中心):機構改革過渡期內,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防汛防臺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

全縣水利工程防汛防臺風工作,負責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管理,

提出防汛防臺風應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負責做好庫區移民和三峽移民的防汛、防臺風、抗旱工作,必要

時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移民搬遷轉移和穩定工作。

(6)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與預報工作,及時向社會公眾

發布氣象預報和臺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并根據天氣

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對強降雨、臺風等災害性天氣趨勢

作出分析和預報,并及時報縣委、縣政府、縣防指和有關成員單

位以及各鄉鎮。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重大氣象災害預警

信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滾動播報。參加縣防指的專家會商會,

分析并預測未來天氣情況。

(7)閩清水文局(站):負責境內閩江和梅溪洪水的監測,

適時預報,及時向縣政府、縣防指報告和通報。參加縣防指的專

家會商會,并提出針對性的意見。

(8)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泥

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查、監測、防治等工作,催促指導地質災害

謹防工作,組織應急專業隊伍,為謹防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應急技

術支撐。配合當地政府做好危(wei)險地區人員的轉移、安置

和協助搶險救災工作。在防汛、防臺風期間及時通知礦山業主住

手作業,轉移人員,災后對災害點提出管理意見,組織管理。

(9)縣農業農村局:指導〃三農〃(農業、農村、農民)防汛

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牧漁業防汛防臺風工作,若遇農

林作物收獲季節,應組織臺風可能影響地區進行搶收。負責提出〃三

農〃受災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議,匡助災區組織農業生產自救和災

后恢復生產。做好災區動物疫病和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及時收

集、整理和反映農業受災信息,負責指導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

復和農業救災物資的發放。

(10)縣林業局:負責組織、指導林業防汛防臺風工作,提

出林業受災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議,匡助災區組織林業生產自救

和災后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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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縣消防救援大隊:根據縣防指的要求,組織所屬隊伍

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當地政府轉移、拯救危(wei)險

地帶的群眾。

(12)縣發展和改革局:指導和服務防汛防臺風防災減災基

礎設施前期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對重點防洪、防臺風、

抗災工程和主要流域管理項目建設、計劃的協調安排,協助做好

重點項目及工程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

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13)縣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各級各類學校做好

防汛防臺風工作,及時組織、監督學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師生的安

全防范工作。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學校危、漏校舍的維

修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汛防臺風安全工

作,對在校學生進行防汛、防臺風、抗災知識宣傳,做好防災、

疏散、轉移等演練。

(14)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含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工

礦、商貿和外資企業做好防汛防臺風工作,催促指導企業組建搶

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篂木葹钠陂g做好群眾生活必須品和市

場供應。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汛用電

保障。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參預搶險救災駐梅部隊的后勤保障工作。

采集、統計、核實工礦、商貿和外資企業受災情況,并報送縣防

指。

(15)縣財政局:組織實施全縣防洪、防臺風、抗災、防洪

工程應急出險加固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會同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向上級爭取防洪、防臺風、抗旱搶險救

災經費,并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16)縣住建局:組織、指導全縣建設行業的防洪防臺風工

作。及時組織做好建造工地抗災、城市排水、排澇工作,特殊做

好廣告牌、建造工地的塔吊、腳手架等加固工作,確保民用設施、

建造工地、建造設施的安全。加強對城區排污渠管和市政防洪排

澇工程巡查管護,及時疏通排水管網。災后及時做好城市樹木、

綠地和城市公園的修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地區開

展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

-5-

(17)縣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閩清分中心:負

責組織、指導做好全縣公路(橋梁)的防汛防臺風工作,配合公

安部門實施陸上交通管制,負責江河交通管制,協調關閉高速公

路。協調、指導各渡口做好渡口防洪防臺風工作,公路(橋梁)

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時搶修公路(橋梁)水毀工程,保障

交通干線暢通。組織運力做好轉移危(wei)險地帶群眾和防洪

防臺風物資的運輸工作。組織做好危(wei)險品運輸工作。負

責組建本系統專業搶險隊伍。

(18)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

衛生監督專業隊伍,組織、協調和指導各級衛生部門做好抗災期

間的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災后做好防病、

治病工作

70(19)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中心:根據縣氣象局、閩清水文

站提供的雨情、汛情等信息,及時播發暴雨、洪水預警預報和縣

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汛情通報及有關防汛工作部署。做好有關聲像

資料采集、匯編和保存工作??篂钠陂g及時對群眾熱點問題進行

回酎廨。

(20)縣應急管理局:協同縣防汛辦做好機構改革過渡期間

全縣防汛工作,在啟動二級及以上級別應急響應時,派駐人員參

與防汛值守。負責調度各部門資源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負責監

督、指導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殊是非煤礦山、危(wei)險化學

品生產和儲存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

援措施。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

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

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

承擔上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

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

重建津貼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

(21)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含縣旅游事業發展中心):負

責組織、指導全縣旅游行業做好防汛防臺風工作,指導旅行社、

旅游飯店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景區(點)

的防洪防臺風安全知識宣傳、隱患排查和關閉、恢復等工作,確

保旅游團隊人員及旅行社和旅游飯店及景區職工人身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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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指導所屬各單位做好防汛防臺風宣傳工作,特殊是當接到

氣象、防汛部門提供的災害性暴雨、洪水、臺風信息和防汛防臺

風通知時,應催促指導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滾動向公眾播發;

及時準確宣傳報導汛情、災情和相關地區防汛防臺風動態,做好

有關聲像資料采集、匯編和保存工作。

(22)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工商行業的

防汛、防臺風、抗旱工作,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市場經濟秩序,

確保食品藥品供應安全。負責低洼地工商企業,特殊是地下室商

業、企業的人員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23)縣供銷聯社:負責防汛搶險麻袋、編織袋、鐵鍬、鉛

絲、手推車等搶險物資及生產救災物資的調運和供應。

(24)縣電信公司、聯通公司、挪移公司、廣電網絡公司:

負責組織、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縣防汛指揮部等重

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確保風情、雨情、水情等防汛防臺風信息和

調度指令傳遞的通訊暢通,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備。負責實施防

汛防臺風公益短信的播發。

(25)縣供電公司:負責做好防汛、防臺風、抗災用電保障

工作,保障全縣防汛抗災等重要部門的工作用電。及時調度解決

應急電源,解決排洪、搶險的電力需要。及時搶修受損的電力設

施恢算正常世申

’(26)城菱公色、交建公司、水投公司、白金公司:組織、

協調參建各方具體落實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組織制定防汛預案和

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27)各鄉鎮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轄區的防臺風、防汛抗

災各項工作。組織力量對轄區范圍內各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檢查

和所轄山塘水庫安全隱患的處理,水毀工程修復,執行縣防汛抗

旱指揮部批準的病險水庫應急度汛措施。制定本地區防洪、防臺

風、抗旱工作預案,及時做好預警預報工作,做到預警到村,到

戶,到人。負責落實水庫山塘防汛責任制,明確水庫山塘防汛責

任人的職責,建立搶險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搶險隊伍儲

備,組織好所轄小型水利工程的搶險救災和后勤保障工作,并負

責做好地質災害點、低洼地帶以及危(wei)險地區群眾的疏散

和轉移工作,匡助各村定好群眾轉移路線、避災點、安置點。

落實好群眾

-7-

轉移安置點,及時采集、報告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負責

災后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重建恢復生產生活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聯絡人及通訊錄,報縣防汛辦備案,

負責與縣防辦的聯絡工作。

3監測預報、預警與預防

3.1監測預報和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等部門負責對暴雨、洪水、臺風的監測和預

報,并將信息及時報送縣委、縣政府、縣防指和相關部門,并及

時向社會發布。

3.1.2資源規劃部門應加強對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

監測預測預報,并將信息及時報送縣委、縣政府、縣防指和相關

部門,并及時向社會發布。

3.1.3住建、交通、水利等相關部門應定期檢查地下商場、地

下車庫、地下空間、下穿通道、隧道、低洼地帶、閘壩等防洪排

澇設施的運行情況,設立警示標識,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報送縣委、

縣政府、縣防指。

3.1.4當江河浮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

加強對所管轄工程的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

運行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和防汛指揮機構。當堤防、涵閘、泵站

以及穿堤建造物等浮現險情,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同

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汛指揮機構及時、準確報告情況。浮現重

大險情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防指。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批準的洪

水調度方案調度運行,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防

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浮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迅速

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發生重大險情或者遭遇超標準洪水,應即將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

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并在險情發生后即將向縣防指報告。

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自然災害信息共享機制建設。

3.2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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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預警等級:按暴雨、洪水、內澇、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

圍,將響應等級從僅高分為IV、m、口、I四個娥山

3.2.2信息發布

3.2.2.1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

及時、準確、全面通報汛情、災情和防災抗災動態。各新聞媒體

和設施業主單位等要全力賦予支持和配合。

3.2.2.2針對可能浮現交通管制、學校停課、景區關閉、縣城

公共交通、長途客運、旅游客運減班或者停運等情況,各相關職

能部門要提前做出判斷預測,并報縣防指;已浮現下穿通道或者

隧道關閉、局部斷電等情況的及時報縣防指,并及時提醒泛博群

眾合理安排出行。

3.2.23應急響應期間,電視臺、廣播電臺根據實際需要安排

對災害信息和防災抗災動態進行宣傳報導;臺風、暴雨災害I級響

應期間,實施連線直播,必要時應當連續滾動播報。公安、交通、

住建等部門加強路面監控與交通疏導,并將重要路段的監控信息

共享到縣防指;一旦浮現險情、災情及交通管制等情況,及時通

過交通短信平臺等發布信息,提醒泛博群眾。

3.224應急響應期間,一旦浮現突發險情、災情,相關單位

即將用簡便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時間將災情上報縣防指。

3.2.2.5應急響應期間,涉及重大災情和因災人員傷亡等敏感

信息,由縣防指認定后發布。

3.3預防

3.3.1預案準備

縣防指成員單位應制定本部門、本系統、行業的防汛防臺風

應急預案。及時修訂完善防暴雨、洪水、臺風預案,以及漁業防

臺風、山洪災害謹防、危(wei)險區域人員轉移、水庫防汛搶

險、水庫洪水調度等各類預案方案。各類水庫應編制汛期防洪

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33.2預防行動

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汛前負責組織本部門、本系統、行業做

好汛期安全檢查,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重要城鎮、

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防汛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

-9-

伍,修訂水庫、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質災害點和山洪災害易發區

的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暴雨、洪水、內澇、臺風搶險演練,加

強防汛宣傳。

汛期,縣防汛、應急、氣象、水文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

密切監視全縣云情、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

相互溝通,做好上傳下達。

4響應工作

4.1總體要求

4.1.1酎寺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縣防指的統

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4.1.2進入汛期,縣防指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

情、水情、風情、工情和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響

應工作。

4.1.3縣防指成員單位按照縣防指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

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2防暴雨或者防洪響應

根據縣氣象臺發布的降雨預警級別,適時調整響應行動,并

發出相應通知。當縣氣象臺發布局部地區短時強降水預報時,不

啟動全縣性謹防暴雨洪水應急響應,但相關鄉(鎮)和水利、應

急、住建、交通、資源規劃等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做好謹防暴雨洪水內澇工作。

4.2.1防暴雨或者防洪IV級應急響應

4.2.1.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暴雨或者防洪IV級響

(1)縣氣象臺發布暴雨田級預警,且暴雨可能對我縣造成災

害;

’(2)根據水文預報,閩江水口控制站,梅溪、安仁溪、古田

溪流域發生2?5年一遇(洪水頻率值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

的小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者小型水庫浮現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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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

發展趨勢,部署謹防暴雨洪水工作。

(2)縣防汛辦加強值班力量,由辦領導帶班;密切監視雨情、

水情,分析洪水現狀及發展趨勢,監視重點防洪工程運行情況;

根據會商意見,向縣委辦、縣府辦和有關成員單位通報汛情,發

出謹防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3)縣氣象部門加強降雨監測,滾動發布暴雨和短歷時強降雨

實況信息,預報強降雨區未來降雨發展趨勢,發布暴雨預報或者

警報,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指及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4)縣水文局加強洪水監測和預報,分析洪水發展趨勢,發布

洪水消息或者警報,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暴雨、洪水實況和預報。

(5)縣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和相關鄉鎮適時啟動謹防暴雨洪水的

相關預案,部署落實謹防暴雨洪水各項工作,傳達貫徹謹防暴雨

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級領導指示,反饋應急響應動態。

4.2.2防暴雨或者防洪m級應急響應

4.2.2.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暴雨或者防洪田級響

(1)縣氣象臺發布暴雨口級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縣造成較

大影響;

(2)閩江水口控制站,梅溪、安仁溪、古田溪流域發生5~

10年一遇的普通洪水;

(3)梅溪、安仁溪、古田溪等浮現重大險情;

(4)中小河流堤防或者小型水庫浮現重大險情;

(5)閩清縣城區、坂東鎮發生內澇。

4.2.2.2應急響應行動

-11-

Q)縣防指副總指揮坐鎮指揮。縣防指部署謹防暴雨洪水工作,

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發展趨勢。根據

會商意見,發出謹防暴雨洪水的緊急通知,視情派出工作組、專

家組到一線指導防汛抗洪工作。

(2)縣防指掌握發洪區有關中小型水庫的運行情況,檢查催促

水庫按批準的防洪調度方案運行調度,對其它中小型水庫的運行

情況進行監視,必要時組織對有關中小型水庫實施防洪調度。

(3)縣氣象部門繼續做好暴雨監測、預報工作;水文局加密對

江河洪水的監測、預報,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指和有關

部門報告和通報。

(4)縣防汛辦監視重要防洪工程運行狀況,采集發洪區的險情、

災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體措施和要求,并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5)根據暴雨洪水發展趨勢,縣防指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召開防

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提出謹防重點和具體謹防工作要求。

(6)根據降雨洪水發展趨勢,相關成員單位和各鄉鎮研究部署

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wei)

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及時下達人員轉移通知,并將轉移

情況滾動上報縣防指。

(7)各類搶險隊伍按部署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級、各部

門組織運送搶險物資器材。駐梅部隊、武警部隊根據了解掌握的

實時重大汛情、險情和災情,協調和部署所屬部隊投入抗洪搶險

救災工作,并向縣委辦、縣政府辦和縣防指報告各部隊投入抗洪

搶險救災力量及發展情況。

(8)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鄉鎮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

導帶班制度。在縣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部署和開展防汛抗洪工作。

各級防汛責任人即將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謹防措施。全縣各

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12-

4.2.3防暴雨或者防洪II級應急響應

4.23.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暴雨或者防洪n級響應

(1)縣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I級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縣造成

較嚴重災害;

(2)閩4水口控制站,梅溪、安仁溪、古田溪發生10?20

年一遇的較大洪水;

(3)千畝片以上堤防發生決口;

(4)閩清縣城區、坂東鎮發生嚴重內澇;

(5)中小河流堤防或者小型水庫浮現重大險情。

4.23.2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常務副指揮坐鎮指揮,必要時總指揮坐鎮指揮??h

防指審議發布進入緊急防汛期的決議,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

允許后,簽發進入緊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緊急部署抗洪救災工作。

召集縣防指主要成員單位的領導坐鎮縣防指協同指揮,協調指揮

駐梅部隊和武警部隊投入抗洪救災。向縣政府領導報告有關情況,

必要時負責向市防指報告。

(2)縣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一步會商汛情,分析洪水的

發展趨勢,并在24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

洪工作。

八(3:縣防指重點做好中小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工作,催促相關地

區做好重點防洪工程、病險水庫和在建工程等重點區域的防洪安

全工作。

(4)縣氣象部門繼續加密做好暴雨監測、預報工作,縣水文局

逐時掌握江河洪水實況,滾動預報主要控制站洪水過程,并及時

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指等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5)縣防汛辦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點病險水庫和在建防洪工

程的運行情況,采集發洪區災情,了解成員單位和相關地區的抗

洪救災動態,并向社會發布汛情信息。

(6)縣防指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抗洪救災的緊急會議,提出全

面謹防工作要求。

(7)搶險隊伍根據縣防指的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13-

⑻縣應急局派駐人員參預防汛值守,協同會商、指揮防暴雨、

搶險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9)縣應急部門緊急安置和救助災民。衛健部門派出醫療隊赴

一線開展醫療救助。

,(10)各成員單蒞按照職責分工支援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

作。受災地區防汛指揮機構,在縣防指的統一領導指揮下,組織

開展本區域防汛抗洪工作。

4.2.4防暴雨或者防洪I級應急響應

4.2.4.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暴雨或者防洪I級響應

(1)縣氣象局發布暴雨I級預警,且暴雨已經對我縣造成嚴重

災害;

(2)閩江水口控制站,梅溪、安仁溪、古田溪發生20年一

遇以上的大洪水。

(3)梅溪、安仁溪、古田溪等重要堤段發生決口;

(4)城區左岸大面積進水,梅溪渡口村、316國道、大路和

白鴨浦方向低洼地帶被洪水淹沒;

(5)水庫發生垮壩。

4.2A2應急響應行動

Q)縣防指總指揮坐鎮指揮,有關副指揮及部份成員單位主要

領導在縣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h防指審議并發布緊急防汛期的

命令,協調部隊、部門、各鄉鎮的抗災搶險救災行動,建議縣委、

縣政府聯合發布抗災救災緊急動員令。

(2)必要時,縣政府主要領導發表電視講話,進行全民緊急總

動員,請求上級和有關方面支援。

(3)縣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一步會商汛情,分析洪水的

發展趨勢,并在24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指導防汛抗

洪工作。

八(4:縣防指繼續做好中小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工作,對重大防洪

問題做出決策,提出重點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應急抗洪

搶險技術意見。

(5)縣氣象部門繼續認真做好暴雨監測、預報工作,縣水文局

繼續做好洪水監測、預報工作,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指

等有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14-

(6)縣防汛辦反饋縣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的落實情況,了解掌

握重大險情、災情和由洪水引起的其它重大突發事件,并將工作

情況報縣委、縣政府和市防指。

(7)各鄉鎮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動員組織沿江有關村、居委會

負責行政區域內防洪堤的巡堤查險,及時發現險情,及時報告。

(8)縣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隊、武警部隊和公安現役部隊協調

組織所屬單位部隊投入抗洪搶險救災,派出領導到縣防指協助總

指揮工作。

(9)茗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相關鄉鎮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

防指有關抗洪搶險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

防汛抗洪工作。

(10)根據縣氣象臺預報及實際降雨量,縣防指組織專家研究制

定水庫、河道洪水調度意見。視情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小型水

庫,指導催促水庫防洪調度工作。

(11)浮現險、災情時,縣防指組織專家提出抗洪搶險技術方

案,協調相關成員單位、駐梅部隊、武警部隊等搶險隊伍參預抗

洪搶險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應急部門根據受災情況,

做好安置和過渡性生活救助工作。

(12)電視臺、廣播電臺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滾動播報暴雨警報、

指揮部通知等;深入一線播報各級各部門防災抗災工作情況。各

媒體加大對暴雨信息和防暴雨洪水工作的報導??h電信公司、聯

通公司、挪移公司根據縣防指要求,向全縣挪移電話用戶發送有

關防災抗災信息,并及時將發送情況上報縣防指。

(13)當縣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時,所在區域的托兒

所、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無需等待

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即將自動停課。

-15-

4.2.5響應級別調整或者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縣防指應視情調整防暴雨或者防洪

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縣防指應視情宣布終

止防暴雨或者防洪應急響應。

4.3防內澇響應

4.3.1防內澇IV級應急響應

4.3.1.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內澇IV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暴雨IV級預警,或者臺風將在48小時內影響我縣。

43.1.2應急響應行動

Q)縣氣象局、水文局及時預測預報降雨和梅溪、閩江水位信

息,及時報告縣防辦。

(2)城區、坂東鎮防洪堤管理單位安排人員加強值班,所有排

澇站進入待命狀態。消防救援大隊管理的挪移泵車進入待命狀態,

根據指令適時投入搶險。

(3)縣防辦加強值班,適時掌握雨情、水情,適時發出預排騰

庫等調度指令。

(4)相關成員單位和鄉鎮按職責分工適時啟動相關預案,安

排值班,落實人員、物資和設備。水利、住建等相關部門加強巡

查、排查和設備檢修??h城主要易澇點和鄉鎮易澇點做好除澇搶

險的準備工作。

4.3.2防內澇m級應急響應

43.2.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內澇m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的暴雨田級預警落區包含閩清縣城區、坂東鎮鎮

區時,或者臺風將在24小時內嚴重影響我縣。

4.322應急響應行動

⑴縣氣象局加強預測預報,并通過電視等媒體發布強降雨預

警信息。

口法;中小型水庫按已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運行,保持庫水位在

汛限水位及以下運行。

(3)縣防辦加強值班,辦領導帶班,適時掌握雨情、水情,適

時發出開機排澇調度指令。

-16-

(4)縣水利局、住建局所屬水閘、排澇站等全面檢查設備、電

源狀況,做好隨時開機準備,值守人員上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

(5)縣住建局牽頭做好城區排水防澇搶險工作,合理安排調度,

妥善處置險情,并及時將縣城積水及處置信息上報縣防指??h水

利、住建等部門加強值班,安排人員、應急物資設備到重點易澇

點值守,上路巡查做好道路雨水集水口、內河阻水設施的清查、

清障。及時采集雨情,積水情況及處置情況信息,并向縣防指報

d(6)其他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要加強值班,在縣防指的統一領

導下,部署和開展本系統本轄區防內澇各項準備工作。重點內澇

防治搶險部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

告,及時處置。防澇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33防內澇n級應急響應

4.33.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內澇口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的暴雨II級預警落區包含閩清縣城區、坂東鎮鎮

區時,或者臺風將在24小時內正面登陸或者受嚴重影響,過程雨

量可達200mm及以上。

4.33.2應急響應行動

Q)縣氣象局加密預測預報,做好短時降雨滾動預報并及時報

告縣委、縣政府、縣防指。通過電視、電臺和短信等發布強降雨

信息。

(2)縣防指總指揮坐鎮指揮,并組織召開緊急會議,研判會商

災情,安排部署救災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各相關單位領導分赴一線現場指導排險工作??h防指召集有關部

門和專家,分析暴雨內澇的發展趨勢,部署重點防內澇工作和應

珊昔施。

(3)縣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門調度縣區所有水閘、排澇站投入

排水排澇運行。

(4)各鄉鎮加強河道行洪時的河面巡查,及時清除內河阻水漂

浮物,確保河道行洪暢通。

(5)縣公安局對城區易浮現內澇的路段和過街地道適時實施交

通管制。

(6)直供電公司、電信、挪移、聯通等通信部門對設置在低洼

-17-

地帶的配變電設備、通信交換設備做好內澇受淹防范。

(7)縣應急局派駐人員參預防汛值守、協同會商、指揮防內澇、

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⑻縣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縣住建、水利等部門負責組織城區內澇搶險工作,重要易澇點責

任人上崗到位,排澇物資、設備和搶險人員要提前預置到位。應

急抽水設備做好準備到位待命。打開積水路段的雨水算和雨水井

蓋排水或者強排時,應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人員值守。搶險隊伍

根據縣防指的命令投入搶險救災。

其他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防內澇工作。

(9)根據降雨洪水發展趨勢,相關成員單位和各鄉鎮研究部署低

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wei)險

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及時轉移受威脅人員,并將轉移情況滾

動上報縣防指。做好小區地下室、地庫和地下通道、地下空間、

地下商場防淹、封堵準備工作,遇有險情及時封堵。

(10)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滾動播報暴雨預警預報、

實時播報內澇災情、道路通行情況、車輛繞行等信息等,深入一

線播報各級各部門防災抗災工作情況。電信、挪移、聯通公司向

全縣挪移電話用戶發送防內澇信息等公益短信。

(11)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情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安

置和過渡性生活救助工作。衛健局組織城區各醫療機構及時救治

傷病人員。

434防內澇I級應急響應

43.4.1當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內澇工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的暴雨I級預警落區包含閩清縣城區、坂東鎮鎮

區時,或者臺風12小時內在泉州至羅源之間登陸或者過程雨量

可達250mm及以上。

4.3A2應急響應行動

Q)縣氣象局繼續加密預測預報,發布強降雨預警信息。

(2)縣防指總指揮坐鎮指揮,有關副指揮及部份成員單位主要領

導在縣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h防指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防暴雨

內澇緊急會議,提出全面謹防工作要求。

(3)縣防辦反饋縣防指各項決定和命令的落實情況,了解掌握內

-18-

澇災情和由內澇引起的其它重大突發事件,并將工作情況報縣委、

縣政府和市防指。

(4)縣水利局加強對中小型水庫的監督,按經批準的調度運用方

案調度運行,加強各排澇站運行人員和技術力量,確保排澇設備

正常運行。

(5)縣公安局根據受淹珞段范圍情況實施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

疏導和受淹地區的治安維護工作。

(6)縣供電公司要確保水閘、排澇站等供電正常。縣住建局牽頭

做好城區道路、低洼地帶內澇淹水搶險工作。

⑺其他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

防指有關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防內澇工

作,及時封堵小區地下室、地庫和地下通道,清空地下空間、地

下商場,轉移受威脅人員。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做好長途汽車站等

重要區域旅客疏解、安撫、安置工作。

(8)駐梅部隊、縣人武部協調組織所屬單位部隊投入內澇搶險

救災和協助做好群眾轉移工作,派出領導到縣防指協助總指揮工

作。必要時協同縣防指和縣政府向市防指、市軍區和駐榕部隊申

請兵力和裝備支持。

(9)新聞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滾動播報暴雨警報、

實時播報內澇災情、道路通行情況、車輛繞行等信息等,深入一

線播報各級各部門防災抗災工作情況。電信、挪移、聯通公司向

全縣挪移電話用戶發送防內澇信息公益短信。

(10)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情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安置

和過渡性生活救助工作??h衛健局組織城區各醫療機構及時救治

傷病人員。

(11)必要時,縣防指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全縣人民投

入到防澇搶險救災工作中。

(12)必要時,除搶險救災應急單位外,實行住手上班、停市等

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時,可緊急征用、調用防災抗災

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

(13)全縣各類搶險隊伍按照縣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災。

各級、各部門的搶險物資器材準備就緒,做到隨調隨到。

-19-

(14)當縣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時,所在區域的托

兒所、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無需等

待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即將自動停課。教育部門應及時啟動應

急預案,組織、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停課、復課等有關應急工作。

學校應及時將停課的有關安排及時通知泛博師生和家長,采取專

門措施保護在校學生的安全,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安排學生離校返

家。

4.3.5防內澇應急響應調整或者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縣防指應視情調整防內澇應急響應

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縣防指應視情宣布終止防內澇應

急響應。

4.4防臺風響應

4.4.1防臺風IV級應急響應

4.4.1.1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臺風IV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臺風IV級預警,估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

將經過或者影響我縣;或者近海浮現熱帶低壓,估計24小時內可

能經過或者影響我縣。

4.4.1.2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辦加強值班,由辦領導帶班,發出臺風情況通報。

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傳下

達工作。

(2)縣氣象局做好臺風的監測和預報,并及時向縣防指報告。

(3)縣水利局、交建公司、水投公司、城投公司、白金公司

等有關單位負責催促所轄小(二)型以上水庫、城區防洪堤及在

建工程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4)交通部門及時向各渡口發布航行警告。

(5)其他防指成員單位應按職責分工做好相應工作。

4.4.2防臺風HI級應急響應

4.4.2.1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臺風ID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臺風m級預警,估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

氣旋將影響或者經過我縣。

4.4.2.2應急響應行動

-20-

(1)縣防指副總指揮坐鎮指揮??h防指主持召開防汛、水利、

氣象、住建、資源規劃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

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謹防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

縣委、縣政府和總指揮。

(2)根據會商意見,縣防指或者縣防汛辦發出謹防臺風通知。

(3)縣氣象局加強臺風的監測和預報,并及時向縣防指等部

門報告。并通過短信、微信、電視等渠道,滾動發送臺風預測預

報信息。

7Z)縣防汛辦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

風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視情況組織協調通信部門發送臺風信

息的手機短信。

(5)縣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和各鄉(鎮)防汛辦加強值班,密切

凝視臺風動態和降雨等預報,保持信息暢通,及時傳達貫徹縣委、

縣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和縣防指的部署。

(6)縣氣象局派員進駐指揮部,協助縣防指工作。

(7)水利、住建、交通、資源規劃等部門要監督指導重要工

程和重點部位的責任單位落實監測、巡蟄等各項謹防措施,防范

臺風暴雨引起的山洪、地質災害等次生災害。

(8)

縣防指相關成員單位組織人力、物力,適時啟動部門防臺風

應急預案,做好臺風防范工作。

(9)預報臺風登陸或者嚴重影響區域的各級政府應組織相關

部門做好危(wei)險地帶人員、財產轉移準備工作。

(10)駐梅部隊、武警部隊和民兵豫備役以及消防等各類搶

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43防臺風II級應急響應

4.4.3.1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臺風II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臺風口級預警,估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

(強度為強熱帶風暴及以上)將影響或者經過我縣。

4.43.2應急響應行動

-21-

(1)縣防指常務副指揮坐鎮指揮,部署全縣防臺風工作。有

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在縣防指協助工作。主持召開防汛、水利、

應急、氣象、住建、資源規劃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

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謹防的方案和措施。根據會商意

見,縣防指發出謹防臺風的緊急通知,提出謹防臺風工作要求。

(2)縣氣象局每隔3小時作出臺風預測預報,并及時向縣防

指等部門報告。并通過短信、微信、電視等渠道,滾動發送臺風

預測預報信息。

(3)縣防指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臺風緊急會議,

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縣委、縣政

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縣委、縣政府聽取

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4)縣防辦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

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密切監視預報臺風影響區域內的中、小

(一)型水庫的運行情況,必要時,實施防洪調度。采集相關部

門和相關地區防臺風的準備情況,視情況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

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做好重大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5)縣水利局組織指導各類水利工程特殊是水庫大壩、重要

江河堤防的巡查與監測,落實險工險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搶險隊

伍、物資和設備。住建、交通、資源規劃等部門要監督指導重要

工程和重點部位的責任單位落實監測、巡查等各項謹防措施,防

范臺風暴雨引起的山洪、地質災害等次生災害。

(6)縣應急局派駐人員參預防汛值守,協同會商、指揮防臺

風、搶險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7)電視臺、廣播電臺用主要頻道和指定頻道,及時滾動播

報臺風警報、縣防指作出的部署、防臺風知識等,主要報紙在重

要版面及時做好防臺風報導,重點新聞網站重點報導防臺風工作

動態。電信、挪移、聯通公司視情況向全縣挪移電話用戶發送防

臺僅1信自公益小崔

:匐縣、3蕾、村三級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縣人武部、駐梅部隊、消防救援大隊、武警部隊迅速組織好搶險

救災隊伍,接到縣防指通知后,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

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準備好搶險物資器材。

-22-

(9)縣防指成員單位即將按照防臺風各項預案,部署落實防

臺風各項工作,傳達縣防指的部署和上級領導指示。加強值班,

領導帶班。各級防汛責任人即將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謹防措

施。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催促

基層落實各項謹防措施,并及時將謹防部署落實情況上報縣防指。

(10)各級政府動員和組織泛博干部群眾投入防臺風工作,

重點組織做好危(wei)險區域人員轉移工作。各級各部門根據風

情、雨情等具體情況,提前做好山邊水邊、危房校舍、低洼地帶、

在建工程、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等危(wei)險區域的人員轉移

安置工作,做到〃不漏一人、應轉盡轉、杜絕擅自回流〃。適時關

閉高速公路、鐵路。及時關閉臺風影響區域特殊是沿河的旅游景

區,做好游客疏導工作。

(11)必要時,縣委辦、縣府辦根據臺風發展趨勢,聯合發出防

臺風緊急通知,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縣人民即將行動

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并在廣播、電視專題播報。

(12)必要時,縣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分頭深入謹防臺風的重點部

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催促相關地區、相關部門落實好各項

謹防措施。

(13)縣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時,所在區域托兒所、

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無需等待教育

行政部門的通知,即將自動停課。

4.4.4防臺風I級應急響應

4.4.4.1浮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啟動防臺風I級響應

縣氣象臺發布臺風I級預警,估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

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經過或者嚴重影響我縣。

4.4.4.2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總指揮坐鎮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成員單位主要

領導應在縣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部署全縣防臺風工作。主持召

開防汛、水利、氣象、住建、農業農村、資源規劃等部門領導和

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謹防的方案

和措施。縣防指召集成員單位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23-

發出謹防臺風緊急通知,根據暴雨洪水發展趨勢,縣防指做好預

報臺風登陸影響區域的中小型水庫防洪調度工作。

(2)縣氣象局每隔1小時作出臺風和降雨區域、降雨量預測

預報??h水文局及時作出洪水預測預報,并及時向縣防指等部門

報告。并通過短信、微信、電視等渠道,滾動發送臺風預測預報

信息。

(3)縣防辦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

情,采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抗臺風落實情況,繼續組織協調

通信部門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做好重要防臺風信息的上傳

下達。

(4)縣水利局提出重點防洪地域、水庫大壩、堤防等水利設

施出險工程的應急抗洪搶險技術意見。

(5)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指導地質災害謹防工作,組織

應急專業隊伍,為謹防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應急技術支撐。

(6)根據臺風發展趨勢,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作出

以下應急措施:

①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旅游景點、渡口等適時關閉;

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適時停課(含幼兒園);

③高速公路、碼頭、高鐵站適時關閉

④對部份地區適時實行交通和電力管制,住手臨河臨水工程作

業施工

⑤報請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適時取銷室外大型活動。

-24-

(7)必要時,縣防指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全縣人民

投入到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中。

(8)必要時,除防臺風應急單位外,實行〃三停T木〃,即停

工(業)、停產、停課、休市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

時,可緊急征用、調用防抗臺風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

具等。

八0(9)電視臺、廣播電臺主要頻道和制定頻道,及時滾動播報

臺風緊急警報、縣防指作出的部署、防臺風知識等,根據臺風發

展趨勢,增加播出頻道。電信、挪移、聯通公司向全縣挪移電話

用戶發送防臺風信息公益短信。

(10)駐梅部隊等搶險救災隊伍按縣防指的命令,趕赴災區,

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并派員參預防

汛抗旱指揮機構協助防臺風搶險救災指揮和聯絡。

(11)全縣各類搶險隊伍按照縣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

災。各級、各部門的搶險物資器材準備就緒,做到隨調隨到。

(12)有關部門傳達貫徹省市縣縣防臺風會議精神和上級領

導指示,及時將謹防部署落實情況上報縣防指。各級防汛責任人

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謹防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

告??h委督蟄室、縣政府督查室、效能辦對各部門、防汛責任人

上崗到位情況和防臺風部署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3)根據應急需要,縣防指通知其他部門和單位派員進駐

指揮部,協助縣防指工作。

4.4.5響應級別調整或者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縣防指應視情調整防臺風應急響應

級別;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縣防指應視情宣布終止防臺風應急

響應,并根據暴雨、洪水、內澇情況,啟動相應的防暴雨、防洪

或者防澇應急響應。

5善后工作的要求

-25-

(1)縣防指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指令,催促成員單位做好搶

險救災工作,協助縣級重建機構做好災后重建工作。

(2)縣防指各成員單位和受災地區要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

的各項工作。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要妥善安置受災群眾,認真做好

受災安置群眾的生活保障與應急救助工作。電力、供水、通訊、

住建、交通、衛健等部門要盡快恢復災區水、電、通訊、道路等

基本設施,疏通內澇積水,清理倒伏的樹木、護欄、廣告牌等,

做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醫療救助和防疫消殺

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保持社會穩定。資源規

劃、住建等部門和受災地區應繼續加強地質次生災害點、山邊水

邊、堤后壩下、危舊房屋、高陡邊坡、各類景點等監測巡查,避

免次生災害。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門要抓緊修復各類水毀工程,

對部份一時難以修復的水毀工程,應采取暫時加固措施,確保工

程安全運行。農業農村、工信等部門要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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