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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一)防治水及技術部管理制度

各項管理制度生產安全聯席制度

1、地質測量與設計、施工、回采、通風等部門或人員相互協作,

相會配合,相會監督。有關業務聯系必須通過委托書,通知單,會議

等進行。

2、設計人員需地測組提供資料時,必須事先聯系,提交委托書,

并由公司總工程師簽字,具體規定如下:

掘進各類巷道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地測組,

地質測量資料在設計前十五天交付。

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在采面掘出來后五天內提交。

零星小型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事先聯系,商定提交期限。

重要井巷貫通工程,設計人員應提前12天向地測組提供設計圖,

并在公司總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共同確定貫通允許偏差,保證

地測人員有足夠的制圖、測算時間。凡口頭聯系,地測人員有權拒絕。

3、與施工的業務聯系:

(1)地測組需向施工區隊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作為編寫作業

規程和施工的地質依據。

(2)各類巷道開口,生產人員需提前三天填寫委托書,通知地

測組準備資料,以便按要求防線,停頭或復工也應提前通知地測組。

(3)各施工區隊應建立班組長延線制o各類巷道的中腰線標志,

施工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損壞整形或懷疑時,應及時

通知地測組。

(4)施工單位在測量給線、地質調查和超前鉆應密切配合,提

供方便。地測組應將隨時獲得的情況通知施工區隊。

專業隱患排查制度

1、地測防治水部門隱患排查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每周進行

一次,參加人員為主管領導和各專業負責人。

2、隱患級別確定遵照礦內規定分A、B、C(或一、二、三)三

級。

3、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根據級別確定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

4、C級隱患由地測防治水部門指定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

負責實施。

5、A、B級隱患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礦內指定責任人,負責

組織整改。

6、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在下次隱患排查時,由地測防治水

部門負責人檢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礦成立防治水領導小組,礦長任組長、安全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機電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科長及各隊隊長擔任,

下設防治水領導辦公室,安全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2、每年需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對中長期防治水計劃進行修改

補充并由礦總工程師簽字下發。

3、在總工的領導下,不斷的更新和淘汰本礦在防治水方面的設

備、設施,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

4、每年汛期前由技術部門編制《汛期防汛預案》,成立防汛隊伍,

由防治水辦公室負責準備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鍬、鎬、雨衣、沙袋

等,組織相關人員對地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地面洪

水透入井下。

5、礦井的排水能力和水倉容積,應嚴格按照《汛期防汛預案》

的要求,定期檢修排水設備和清挖水倉,并在雨季前進行一次聯合排

水實驗。

6、礦井必須配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實際需要的探放

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隊伍,配備足夠的探放水人員,探放水人員經過

培訓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7、采掘工作,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8、防治水辦公室組織人員,定期對井田范圍內井下、下水文地

質展開調查,準備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變化及井下各涌水點水量

變化,并建立臺賬,記錄建檔。

9、必須定期把水文地質情況標注到相關圖紙上。

10、積極與鄰近煤礦協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區的位置,在送

巷時應注意留設各種防水煤柱,嚴禁挖采防水煤柱。

11、每月應定期對井下各出水點的水量、水溫、水質進行測量分

析,建立臺賬,繪制水量變化曲線圖,為水害防治提供科學依據。

12、水情、水害預報應做到年有年報,月有月報,必要時做到臨

時預報,并裝訂成冊。

13、預報人員必須認真收集現場一手資料,根據資料認真分析,

對其所造成的影響加以說明,所報資料必須提前經技術負責人審查,

否則嚴禁對外預報。

14、預報后必須掌握一手資料,一旦發現與預報情況不符,或有

其它情況發生時,必須及時匯報領導進行補充修正。

15、為保證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間斷的開展,礦成立防治工作領

導督查組和經過培訓的探放水隊伍根據作業規程和圖紙上圈定的積

水和探水警戒線位置,嚴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機構負責人全面負責防治水工作的具體實施與落實,

明確責任人,若因失職造成水害事故,要按照職責追究相關人員的責

任,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預測預報制度

1、水害預報的年度、季度、月度預報,由地測防治水科編制,

地質副科長審核后報地測副總、總工程師審定。水害預測預報必須既

有文字、又有圖紙的正規水文地質預報。預報內容應包括預報的地點、

范圍、水害類型、對生產的影響及應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2、預報結果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無因誤報、錯報造成水害事

故。必要時,應做出臨時預報,并有文字和圖紙。月度水害預測預報

于當月生產計劃下達后5天內編制完成,經礦總工程師審定后,再上

報、下發,各接收單位負責人簽收。

3、重大水患的預報,由礦總工程師審定后,上報集團公司分管

領導,并簽收。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4、地測防治水科每年年初,根據當年的采掘接續計劃,結合礦

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隱患,提出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

測圖上報公司并組織實施。

5、地測防治水科在每月月度采掘計劃下達后5天內,召開礦井

水情水害隱患排查專題會議,編制月度水情水害排查表,逐一對各采

掘工作進行水害排查,定防范及整改措施,定責任人,排查結果報送

礦井地質測量工作是煤炭生產建設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在煤

礦生產建設中地質測量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和煤礦安全生

產的雙重任務。為此在地測工作上必須嚴格地執行地測工作和質量和

事故分析制度,才能使地測工作在煤礦生產建設中起到參謀、保證、

監督作用,更能促進地測工作質量不斷的提高,來更好地為煤礦安全

生產服務。

1、地測工作必須樹立面向基層為生產一線服務的思想,做到急

為生產所急,想為生產所想,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地測問題,如因地測

人員沒有及時為生產創造條件而影響生產或給生產造成返工浪費要

追查責任者的責任。

2、地測工作必須經常深入實際親臨現場調查搜集生產中介揭露

出來的地質構造及各種地質水文地質現象,并及時分析研究系統整理,

如發生資料搜集不全丟失后而影響生產要進行分析追查崗位者的責

任。

3、地測工作依據設計,施工部門的委托書,按規定要求內容,

按時保質保量給預掛延線標定及各類地測資料的提供工作,否則影響

施工、設計、措施的編制要追查分析有關地測人員責任。

4、水文地質防探水工作經常調查搜集水文地質資料充水因素及

其變化,掌握水情水害情況,嚴格執行防探水規程,堅持有疑必探,

先探后掘的原則,杜絕事故的發生,如因工作失職不堅持原則而發生

透水窩水事故要分析追查防探水工程技術員的責任。

5、礦山測量工作,羅盤導線,經緯儀導線,嚴格按規程要求的

精度和允許誤差,貫通測量必須編制設計,導線敷設圖,提出誤差預

計,限差要求及允許偏差值,保證準確貫通,不達到要求進行分析,

找出原因及責任者。

6、經緯儀各級導線測量按規程執行進行復測復算,精度符合要

求,誤差不能超過規定,否則必須檢查測量方法儀器精度上是否有問

題后在進行復測。

7、地測各種原始記錄嚴格按格式內容填記,不許亂寫亂劃及涂

改,保存完整齊全,按順序裝訂成完備的原始資料,如發現不按格式

填記,保存不全,追查本人責任。

8、地測各種設計說明資料總結臺賬卡片登記表等文字材料均應

達到標準系統化和規范化,并有索引目錄,做到查找方便,統一保管,

達不到標準的追究其責任。

9、地測各種原因,局部圖做到圖種齊全,資料完整,線條均勻,

注記清晰,圖裂比例尺均符合標準要求,圖清潔美觀等,否則進行分

析,追究描制人員的經濟責任。

10、地測工作中所有各種儀器設備計算工具等,做到賬務卡三對

口,設計人及使用者分頭保管的責任制,發現丟失損壞,進行分析并

按規定進行處理。

各項技術規程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補充規定

測量部分

1、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無責任工程事故.1)巷道開工通知

單要提前3天發送地測部門。2)重要巷道的開門應有標定工作設

計圖。3)巷道開門時須對作為起算數據的上一級導線(點)進行檢

測。

2、3000米以上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

符合規程規定或工程要求。

3、堅持巷道開門、貫通、停頭、復工、停采及工程進度等通知

單制度。

4、貫通通知單應提前(巖巷20-30米,煤巷30-40米)發送

施工單位、礦分管領導及技術、安全、通風等單位。

5、煤礦必備的圖紙(1)井田區域地形圖(1:2000或1:5000)

(2)工業廣場平面圖(1:500或1:1000)(3)采掘工程平面圖

(1:1000或1:2000)(4)井上下對照圖(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圖(1:1000或1:2000)(6)井筒斷面圖(1:

200或1:500)(7)井底車場平面圖(1:200或1:500)(8)

礦井水文地質圖(L2000)(9)礦井綜合柱狀圖(1:2000)

6、礦圖內容、精度符合要求,圖上符號、線條符合《煤礦地質

測量圖例》要求,并且3-6個月填繪一次。

7、各種防水、建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并有設計,有批文,

如有水害威脅而不需留設煤柱的,應標有探水警戒線。

地質部分

1、礦井必須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補充勘探報告、儲

量復核地質報告,并且經過驗收,結論明確,能夠指導生產。

2、地測部門必須按規定時間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

3、必須有由設計部門提供的經總工程師批準的“委托書

4、“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

要求。

5、地質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有臨時預報。

6、預報內容準確無誤,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7、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

8、預報內容齊全,描述準確、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9、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不出現誤報、漏報現象0

10、建立水文觀測系統,并按規定時間定期觀測。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并按規定程序審批。

12、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不清楚地段要進行

探放水,并有設計和措施。

13、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并有書面分析記錄。

14、礦井范圍內鉆孔經過注漿封堵處理,達到防治水要求,對封

閉不良鉆孔要建立臺帳,揭露時要制定專門探放水措施。

15、對井田范圍內小窯進行調查、分析、記錄在案。并和相鄰礦

井建立資料交換制度。

16、水文地質原始資料建立臺帳保管安全可靠,有目錄、有索引。

17、堅持防治水安全檢查,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技術補充規定

隨著礦井開拓水平的延伸,地質情況逐漸復雜,地質測量、防治

水工作任務日益艱巨。為切實加強地測防治水技術管理,明確責任,

嚴格落實有關地測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防止重大水災及貫通事故的

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現將我礦在地測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規定要

求如下,望各單位嚴格遵守:

1、掘進技術員每月要對地測科提交工作小結,內容包括:本月

施工范圍內防治水工作開展情況,排水設備選用情況及排水設備的安

置位置,頭面出水情況,區域內揭露構造斷層情況,煤巖層產狀及相

對位置、巷道中腰線及激光導向儀使用情況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測

科,并會同地測科技術人員,共同分析總結本月施工區域水文地質概

況及次月地測防治水方面工作重點。

2、各類巷道開工前,隊技術人員要提前一個月向地測科申請編

寫各類地質說明書。

3、由于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需掘進技術員協助地質

人員搞好重點巖巷、煤巷的地質調查工作,掘進技術員應了解巖層變

化、地質構造、煤層等情況;當巖巷掘進時,必須配合地質人員對巷

道進行編錄,杜絕漏編構造、標志層、煤線等情況,當煤巷與預想誤

差較大時,必須重點關注煤層產狀變化,及時反饋信息。

4、掘進技術員要參照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了解本隊施工巷道

水文地質情況。巷道施工中遇見出水現象或有出水預兆,要及時通知

調度室和地測科,出現突水現象,技術人員未進行及時匯報造成突水

事故的,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5、掘進隊技術員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備的排水能力,

對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質和對本隊的排水現狀要清楚,所在巷道按

照要求配備排水設備,備用水泵按照要求處于備用狀態,水溝必須按

照要求及時施工,出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整改或情節嚴重的下發通報

處理。

6、掘進隊要積極配合地測科進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

煤厚(每,30米探一次)與地測科結合,提前做好人員安排、扒

渣機移動位置等工作,對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無法

進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7、掘進隊有探放水任務,掘進跟班技術員要對本隊所管理的探

放水牌板進行監督,對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

工巷道應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測科,以便地測科及時安排超前鉆探

或物探。

8、掘進隊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確的計劃,并有生產科或地測

科下發的書面通知,嚴禁未經允許私自施工。施工時要嚴格按照地測

科和生產科設計要求。

9、施工時掘進技術員必須在現場做好巷道開口準備工作,提前

一天通知地測科準備情況,并積極配合測量人員進行現場開口中腰線

標定等工作,測量部門接業務聯系通知單后給線,掘進隊在現場應積

極配合測量工作,確保施工工作面達到放線條件,即工作面有人員配

合及進行打眼和梯子等標定中、腰線用的附屬設備。掘進隊應派專門

技術人員協助測量人員順利完成工作,對所給中腰點現場確認,如有

問題,應現場提出。

10、嚴格執行巷道中腰線日常技術員檢查制度,巷道開口位置及

中、腰線標定后,地測科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單位下發,施工隊嚴格按

照通知單有關數據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所有施工單位嚴格按照

測量業務通知單數據執行。

11、技術人員要隨時對中、腰線進行檢查,成型巷道中、腰線要

及時標記。每班工作前,跟班隊長(或班長)、驗收員都要對施工中、

腰線進行校核并延至迎頭,對上一班中、腰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

本班中、腰線進行標定。對每班不檢校中、腰線及不按線施工的,按

礦有關規定處理。

12、每掘進30-40米(激光指向儀控制的中心線和腰線除外)

巷道的中、腰線,由掘進隊技術人員負責對巷道中心線和腰線進行往

前延設,記下延線記錄并向地測科匯報。

13、使用激光指向儀區隊應每班對激光光斑進行檢查,無誤后方

可使用,相關參考數據必須嚴格按照地測提供施工聯系通知單的有關

數據執行。

14、技術員積極主動向地測科匯報進尺以方便及時給線,掘進隊

應認真對照設計圖,技術員積極主動上報進尺情況,在巷道需要拐彎

及給線時,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測科,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區隊負

全部責任。

15、技術員對巷道貫通距離要實時掌握,技術員每天匯報一次貫

通剩余距離,并按照貫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測科匯報。

16、地測科下發的施工聯系通知單是各科室施工的重要依據,各

科室要妥善保管、存檔。

17、掘進技術員嚴格執行聯系單數據,保證工程質量、進度。

地測安全辦公會制度

1、每月有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主持召開一次防治水安全辦公會,

參加人員由機關安全生產、機關科室負責人、生產單位副科級以上領

導,時間為每月5日下午4:00,地點在項目部四樓會議室,如遇特

殊情況另行通知。

2、參加安全辦公會議成員不得無故缺席。

3、安全辦公會內容:

(1)傳達礦安全辦公會議精神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

(2)匯報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的執行情

況,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落實的計劃和整改措施,責任到

人。

(3)檢查上月安全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防治水工程進展

情況,并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

(4)總結分析本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分析、討論、查找存在的

安全隱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確定安全工作重點,防止同類事故重

復發生。

(5)會議內容記入《安全辦公會議記錄本》,并按規定整理歸檔,

實行參加人員簽到制度。

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地測工作是煤礦建設中技術工作的基礎。由于構造復雜,情況不

斷變化,對地測資料要進行定期分析,經常研究和準確的推斷,綜合

性的整理保管,才能為生產建設提供比較準確可靠地地測資料,促進

生產的發展。

1、地測人員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收集資料,對地質現象及

構造進行詳細素描,通過分析研究對照整理成完整的系統資料,去指

導生產,解決生產中的問題,并妥善保管。

2、礦井地質報告按規定每870年修編一次,地質人員在生產過

程中認真收集資料,每年末進行一次全面分析,研究整理逐漸完善系

統,為修改報告提供可靠資料數據報告書經上級業務部門批準后方可

為生產正式使用,并存入資料一份,進行保管。

3、水平延深,盤區地質說明書咋原掌握和揭露出來構造資料經

綜合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系統的編制。

4、采區地質說明書在盤區地質資料核實掘出巷道資料的基礎上

編制地質說明書,在掘進巷道中收集到的各種構造及各種要素,經分

析整理和上下順槽對照衙編制準確可靠地回采地質說明書,分別在設

計前15天和回采前5天提出資料,由地質組保管,以便生產中加以

完善和系統,在回采后經綜合整理系統,在教資料室,入檔入柜,妥

善保管。

5、受水威脅地區防探水設計在已掌握地質資料基礎上應認真對

地區水害行至危險程度,防探治方法措施給予及效果等諸條件下進行

設計,該工程結束后提出總結報告交資料室入卷入柜保管。

6、礦井地質,礦井水文地質,防探水技術人員根據礦年季月生

產地區安排計劃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研究及預測工作,提供出這些地

區內構造變化,斷層、頂板情況,水文條件,水害性質,威脅條件及

建議,防范措施等年季月地質預報,該資料由地質組裝訂成冊妥善保

管。

7、煤礦必備各種地質測量基本原圖,每月初由分管地質測量科

長組織技術人員描圖員各自負責的圖紙進行一次全面校對和分析,嚴

格按要求達到圖紙標準化,新圖必須經各級領導鑒定后方可提供資料

為生產使用,原圖由分管描圖員保管。

8、地質測量工作人員對外業調查收集來的資料及記錄本當日進

行分析整理,弄出正規的資料填圖入卡由自己保管,為以后提供資料

做好準備及依據。

9、礦井儲量集散量管理工作要在生產過程中定期進行儲量分析

工作,通過分析找出儲量變動和各項損失的原因,以便為生產提供儲

量數據和減少不合理損失,提高煤炭回收率,并將測量變動范圍及數

量及時填繪到各種儲量圖中,做到妥善保管有據可查。

10、所有地質、測量資料必須每季進行一次全面分析、修改并填

圖。

11、隨著采掘生產,根據新揭露的地測資料,及時對原有資料進

行修改、補充。

12、資料的定期分析由分管部長或技術主管牽頭組織,各專業組

長負責實施。

13、地測圖紙由繪圖員負責保管,各專業組長負責管理木專業組

的技術資料。

14圖紙資料保管不善,出現責任事故者,要根據具體情況對責

任人進行處罰。

15、為滿足礦井設計、生產需要,各專業組應及時提供礦井生產

所需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準確可靠。

16未經審校的資料,不能提供生產使用。

17如果因為地測資料提供不及時或不準確,而影響礦井或造成

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設備和工具的使用、保管、發放制度

1、鉆探設備、測量儀器儀表屬專用設備,未經礦領導比準,科

主管科長同意任何人無權私自外借,如領導批注,必須辦理借用手續,

留下借條待查。

2、鉆探設備工具、測水儀表由專業人負責保管,并進行登記物

賬卡對口,借用進行登記,辦理借用手續。

3、各級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經常用的儀器有測量組保管,

并設專人專柜,專人負責擦洗維修保養,保存完好。

4、測量精密儀器由科辦事員保管,保存完好。

5、其他各項小型工具材料有辦事員統一保管,領料開票入庫登

記。

6、辦公室內公用設施有辦公室自己保管,如發生丟失,無故損

壞,有本室人員共同負責賠償。

7、小型儀表工具達到報廢期限,由辦事員進行登記,交舊領新。

8、各級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測量儀器到達報廢期限,精

度達不到要求,難以維修,經單位出具證明,報礦申請報廢。

(二)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各項制度

礦井測風制度

1、為了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了解井下通風情況及時調節風量,

避免風量過大過小,確保通風良好,防止瓦斯超限,特制定本制度。

2、礦井測風幾項規定:

⑴建立測風站:主進回風斜井,采區進回風巷;工作面進回風巷,

井下機電恫室等處,選擇巷道平直,斷面大的地點建立測風站。

⑵經常保持有合格的高速、中速、微速風表各一臺,秒表一只,

干濕溫度計一個,鋼卷尺一個和測風記錄表。

⑶測風時間:每月5日、15日、25日進行一次全面測風。采掘工作

面,根據實際需要,隨時進行測風。

⑷每次測風結果必須及時填寫在測風地點的測風記錄牌上。測風

牌必須填明:斷面、風量、風速、溫度、測風時間、測風人。同時要

填寫測風記錄表,及時報技術負責人和礦長審查。

⑸每次測風后,測風員要根據測風結果在礦通風負責人領導下,

進行風量調節。

⑹測風員必須由市局以上培訓單位培訓合格的人測風。

3、保護好測風記錄牌:

測風記錄牌和瓦斯記錄牌一樣重要,必須保護好,不準任何人涂改、

損壞,否則按破壞安全設施,有意制造事故重處。

礦井測塵制度

一、總粉塵:

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面每月測定1次。

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二、呼吸性粉塵:

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剝)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1

次,其他工作面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分2個

班次連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先后采集的有效

樣品不得少于4個;

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1次。

三、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

也必須測定1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得少于3

個。

井上、下防滅火制度

為了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

本著“預防為主”“和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兄弟礦井防滅火的經

驗和教訓,制定井上下防滅火制度。

一、必須按《規程》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

制度,切實做到:

⑴嚴禁攜帶明火、火種、易燃品等下井,井下和井口房嚴禁明火

和火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⑵工業廣場內的進、回風井口20米內嚴禁煙火,木料場、砰石

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于80m,要料場距砰石山不得小于50m。

⑶井口和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⑷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藝。

二、井下配電恫室設置消防材料,儲存足夠的消防材料工具,采

掘工作面設備附近配足消防器材。

三、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證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四、井底、車場、機電碉室都應有滅火器材。

五、堅持執行我黨對火災事故的“預防為主,消防并舉”的政策

方針。

六、井上防火

1、嚴格禁止易燃品的亂存亂放。

2、不得無計劃亂架電線,禁止裸露電線從木料場上空通過。

3、對灶灰指定地點存放。

4、貯存200立方米以上防火用水。

5、有計劃堆集沙堆以供滅火。

6、按規定配置消防材料。

7、煤場附近嚴禁煙火。

8、木料場、井口房,井口附近嚴禁吸煙及火種靠近,附近20米

不得有煙火。

“一通三防”組織機構、會議制度及檢查制度

通過歷年事故教訓,使我們深刻地認識到,搞好“一通三防”工

作,確實是我們煤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特定以下制度:

1,一通三防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由礦長擔任。具體組織全面實施對“一通三防”工作的領

導。

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副礦長和機電副礦長、生產礦長及總工程

師擔任,要密切配合礦長進行具體貫徹落實。

成員:由各科科長、安全員、瓦斯員、電工組成,每個成員要具

體分工,貫徹落實。

2、定期召開“一通三防”工作會議:

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礦實際,每次會議事先做好準備,要求領

導組成員全部參加,其內容主要從礦井通風系統、通風設施、瓦斯檢

測審報、防塵、防火等方面的管理,根據問題的主次輕重緩急認真解

決。其時間:每月30日定期召開一次(如有要事可適當退后)每季

進行一次總結(連同當月一次召開)到年底進行一次全面總結,并召

開全礦總結表彰會。要求每次會議都要總結上段、安排下段。把存在

的問題處理解決在萌芽狀態。

3、嚴格“一通三防”檢查制度:

要把“一通三防”工作的檢查建立在日常檢查、特工檢查的基礎之上,

和定期檢查結合起來,并對查出的隱患重點放在認真整改上,其要求

是:

(一)、堅持搞好日常檢查:

⑴瓦斯員必須專職持證上崗,必須按班配齊配足,堅守工作崗位,

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和“一炮三檢”制度,電雷管由瓦斯員管理,瓦斯

儀器要清晰準確,不空班漏檢,任何情況不瓦斯超限作業。

⑵入井人員必須配戴報警礦燈。瓦斯員必須隨時隨地進行瓦斯監

測,報警礦燈必須經常校對,保證準確無誤。

⑶電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工作面實行風電、瓦電閉鎖,嚴禁電

氣設備失爆,嚴禁帶電搬遷和檢修電氣設備。

⑷工作面爆破要實行班隊長、爆破員、瓦斯員“三人連鎖放炮制

度二爆破使用完好的發爆器。

(二)、堅持搞好檢查:

“一通三防”領導組要在每月召開定期會議的前1—2天,由礦

長親自率領到現場全面進行“一通三防”工作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

要認真填寫“三定”表,屬一般的好解決的問題,限期立即整改,對

老大難問題,要在每月定期會議上認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按期落實

解決。

通風設施管理和檢查制度

1、主、局扇必須由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

主扇24小時專人看管(主扇操作工),保持礦井正常通風,發現有異

常響動及跑漏風等時,應及時處理。

局扇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局扇不得隨意關停,發現有異常應及時

處理。

主扇操作工應定期對主扇進行加油、檢查,保持主扇正常,對備

用主扇也應每周檢查,保持能夠隨時使用。并且對反風設施進行檢查,

使之能夠保持隨時反風要求。

2、井下風門,由安全員負責管理,每班檢查三次,發現有漏風

超過規定或者是風門合頁等損壞,應及時進行處理。

3、井上下所有正反向風門應保持正常,由安全員負責每班兩次

檢查,保證在需要反風時通風設施完好。

4、局扇風筒由每班瓦斯員管理,破風筒必須現場更換,并拿出

縫補。

5、測風表由測風員管理,每次使用后清理煤塵,保持整潔,并

按規定進行校正。

6、井下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由當班瓦斯員管理,每班檢查是

否有跑漏風,每周檢查瓦斯情況,發現問題必須當班處理。

7、各種通風設施,單位跟班領導必須每班檢查一次。

主扇風機管理制度

1、主扇風機不經礦長批準,不準任意關停。

2、主扇風機房內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經常保持整潔,無

關材料不準存放。

3、主扇風機必須配備專人晝夜輪流值班負責看管,按班填寫設

備運行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表,并簽字。

4、主扇風機房內要備齊備足消防器材,房內及其20米附近不準

有明火。要備一臺備用電機。

5、主扇停電后,風機房值班人員要及時打開副井風門。立即通

知電工開啟備用電源,來電后首先關閉副井風門,開啟主扇,達到正

常通風。

6、風機房值班人員有隨時檢查副井風門的關閉情況和跑漏風情

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領導進行處理。

7、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風機房內設備性能的操作程序,要堅守崗

位,確保風機正常運轉。

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1、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由生產礦長負責,技術負責人防治粉塵技

術管理工作v礦要成立綜合防塵領導組V要有專門防塵隊伍。

綜合防塵工作必須齊抓共管,明確生產隊組和專業隊伍的防塵責

任和范圍,并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進行嚴格考核。

2、每個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靜壓灑水系統,地面建筑永久性水

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3、井下防塵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徑選擇,要滿足生產

和防塵灑水的需要。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

裝轉載點、回采工作面回風道。

井下主要運輸巷、主要回風巷上下山及正在掘進的巷道中所敷設的防

塵灑水管路上,每隔100米應安設一個三通、閥門,以供清洗巷道使

用。

回采工作面的進、回風順槽敷設的防塵灑水管路,必須每隔100米設

一個三通、閥門,裝轉載點必須設三通并按閥門。

4、防塵用水水質,要達到下列要求:

⑴懸浮物含量不得超過150mg/L;

⑵懸浮物粒度直徑不得大于0.3mm;

⑶水的P11值在6~9.5范圍內。

水質必須每季測定一次。采區巷、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裝

過濾器,每月要沖洗一次過濾設施。

5、回采工作面防塵措施。

⑴噴霧灑水設施

回采工作面必須有完善的管路系統,順槽管路按50米一處標準設置

三通閥門,每三天沖洗一次巷道,嚴禁巷道煤塵堆積。各種噴霧設施

符合下列要求:

①進、回風順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f50米范圍內各

安裝一道水幕,水幕覆蓋全斷面,靈敏可靠。出煤期間要正常使用,

專人看管。

②噴霧水壓必須達到0.8?IMpa,外噴總水量不小于100L/min。

外噴霧要根據需要多處設置。

③各轉載點噴霧,要設施獨立,使用正常',必須采用噴咀型結構。

各種噴霧灑水設施在工作面投產時必須一步到位,安裝齊全。堅持誰

受益,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執行三包合同,其完好使用率達95%

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此項工作必須配備專職防塵工。

6、掘進工作面防塵措施。

⑴掘進工作面防塵系統管理完善,三通閥門齊全,應采用濕式鉆

眼、水炮泥、放炮噴霧、沖刷井壁巷幫、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風流

等綜合防塵措施。

凈化水幕安設兩道,開口抬棚以里30米處一道,距掘進面20~50米

范圍安裝一道,其中巖巷掘進要安裝壓氣噴霧器。

⑵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噴霧灑水降塵,噴霧裝置灑水裝置的使用

水壓不得小于3Mpao

7、運輸巷道防塵措施。

主要運輸大巷每半年沖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

每半年沖洗一次,采區上下山巷道每季沖洗一次。

主要運輸大巷底卸倉,小井煤倉繞道等處,連通的采區巷上部車

場繞道,全部安裝自動噴霧灑水裝置降塵。

運輸系統的防塵,由運輸組負責,通風組配合。

8、隔爆設施。

生產礦井每延深一個新水平、新采區,都要組織一次煤塵爆炸性鑒定

工作。

凡鑒定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必須采取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

并符合粉塵防治規范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有關規定,其中:

⑴凡采區以上巷道必須設置主要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面積計

算,不小于400L/m2,水棚排距1.2~3m,棚區長>30m,在采區

巷口以里50、75米巷道內設置。

⑵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小于

200L/m2,水棚排距1.2?3nl,棚區長度>20m,在進、回風順槽

口、掘進巷開口抬棚從里50~75米范圍內巷道內設置,并距風門要大

于25mo

⑶隔爆設施要實行掛牌管理,牌板標明:地點、水袋、棚區長度、

水量、斷面、棚距等參數,水棚檢查每半月一次,要經常保持水袋的

完好和規定的水量,由通風組負責。

9、礦組織對回采工作面驗收,防塵系統不完善,不予驗收,也

不準工作面回風流瓦斯超限。

綜合防塵管理制度執行中的分工,檢查考核辦法由各隊具體制定。

礦要定期檢查礦井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結合礦井綜合防塵質量標

準化,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定級。

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制度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中防塵措施落實到位,有效防止煤塵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1、防塵措施

⑴工作面煤塵及雜物每班清理。

⑵運輸、回風巷及順槽10天清理一次,并按需要隨時清理。

⑶加強灑水滅塵,對工作面每班灑水滅塵,巷道中定期灑水滅塵,

7天至少灑掃一次。

⑷灑水管路保持暢通無漏水,每周檢查一次。

⑸推廣試行濕式鉆孔、水炮泥。

⑹礦井設置防爆水袋數量規定應符合《規程》要求。

2、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

⑴加強防治礦塵工作,定期清掃、灑水。

⑵在煤塵易產生回風順槽加灑巖塵,減少煤塵危害,煤塵與巖塵

應定期清掃更換。

⑶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

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嚴格瓦斯檢查制度

檢查瓦斯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了解和掌握井下同地點,不

同時間的瓦斯涌出情況,以便進行風量計算和分配,調節所需風量,

達到安全、經濟、合理通風的目的。二是為了防止和及時發現瓦斯超

限或積聚等隱患,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妥善處理,防止瓦斯事故

的發生。

1、瓦斯檢查員入井的準備工作:

⑴攜帶瓦斯檢查證(資格證),瓦斯檢查記錄手冊,光學瓦斯檢

查器,溫度計、園珠筆、粉筆、瓦斯檢查杖、膠管、膠球以及其它指

定的檢測儀表等工具U

⑵檢查自救器和各種儀器的完好性能。

⑶清除光學瓦斯檢室器內的氣體,在新鮮風流中,定好“零點二

⑷根據班前會領導要求和布置的任務,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況確

定本班的工作重點,措施和注意事項。

⑸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2、檢查瓦斯的地點:

凡井下有瓦斯涌出或有可能積存瓦斯的區域和地點,都應進行瓦斯檢

查。主要有以下地點:

⑴采、掘工作面及其進回風巷中的風流。

⑵各采區、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

⑶爆破地點,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的風流。

⑷進入串聯工作面或機電碉室的風流。

⑸各種密閉、盲巷以及頂板冒落可能發生瓦斯積聚的地點和部位。

⑹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的停風區,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的

風流。

⑺具體檢查測定地點:

⑴礦井總回風、一翼回風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測定,應在

測風站內進行。

⑵采區回風道里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測定,應在該采

區全部回風流匯合后的風流中進行。

⑶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測定,應在采煤工作面的

進風流、工作面風流、工作面回風流和關鍵部位進行,并要檢查采煤

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濃度。

⑷單巷掘進采用壓入式通風時,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測定應在掘進

工作面風流和掘進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進行。

3、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檢查測定的方法:

⑴測定瓦斯濃度時,在巷道風流的上部進行,即將光學瓦斯檢定

器的二氧化碳吸收管進氣口,置于巷道風流的上部(風流斷面全高的

上部,約1/5處)進行抽氣,連續測定3次,取其平均值。

⑵測定二氧化碳濃度時,應在巷道風流的下部進行抽氣(風流斷

面全高的下部約1/5處).首先測出該處瓦斯濃度,然后去掉二氧化

碳吸收管,測出該處瓦斯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濃度,后者減去前者再

乘上校正系數即是二氧化碳的濃度,這樣連續測定3次,取其平均值。

4、瓦斯檢查工作必須遵照下列規定執行:

⑴必須按照以上規定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的檢查地點、檢查方

法,進行認真的檢查工作。

⑵嚴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⑶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填

寫瓦斯檢查班報。

⑷每次檢查瓦斯的結果,都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

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

⑸每班必須檢查3次所有要檢查地點的瓦斯濃度,并要相應地填

寫記錄和牌板,做到“三對口二

⑹必須如實填寫瓦斯濃度情況,嚴禁虛報、假報,嚴禁空班、漏

檢和遲到早退。

⑺工作面爆破時,必須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聯鎖

放炮”制度,并做好記錄和填寫牌板。

⑻工作面停風時,瓦斯員必須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

地點。

5、瓦斯超限時應采取的措施:

⑴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

礦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⑵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濃度超過1.5%時,必

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⑶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

爆破地點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現時,嚴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進行處理;電動機或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⑷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L5%時,必須停止工作,

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訂措施,進行處理。

⑸以上瓦斯濃度超限時,瓦斯員有權責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切斷電源,并要向礦有關領導匯報。

現場工作人員必須聽從瓦斯員的指揮,工人不得違章作業,干部

不得違章指揮。

6、瓦斯員巡回檢查瓦斯制度時間、地點的規定:

早班:7:30下井

7:40檢查總回風,依次檢查井下配電室、掘進回風、掘進工作

面、回采工作面、進風、回采工作面(9:00)o

10:30——12:00第二次巡回檢查、檢查地點、順序同第一次。

13:30—15:00第三次巡回檢查,檢查地點、順序同第一次。

其它班次依次類推

7、瓦斯員必須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交接時間:早班8:00、中

班16:00、三班0:00o

瓦斯員交接班制度

1、瓦斯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進行交接班。

2、瓦斯員不得遲到、早退、使檢查區域出現無人檢查,無人監視

的空崗狀態,以致不能及時發現、處理瓦斯積聚等各種隱患而發生事

故。

3、交接班時,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情況:

⑴交清各工作面的通風、瓦斯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若有異常

是如何處理的,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應采取何種措施。

⑵交清各工作面的各種設施,包括通風、防塵、防火、局部通風

以及瓦斯監測有關設備的裝置的狀態,是否需要維修、增設或拆除。

⑶交清各工作面原來和新發生的各種隱患,當班處理情況和需要

如何繼續處理。

⑷交清有關領導對某項工作指示的落實情況和還需要請示的問題。

⑸其他應該交接的工作內容:

接班人對交接內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必須在交接手冊上互相簽字,

做到有據可查。

4、接班人接班后,除按規定正常檢測之外,還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⑴注意檢查局部通風機安設位置是否符合規定和局部通風機是否

發生循環風V

⑵注意檢查局部通風機,掘進面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規定范圍內

的瓦斯濃度。

⑶檢查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處的瓦斯濃度。

⑷注意檢查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巷高頂、冒落處的局部瓦斯濃度

和體積。

⑸檢查瓦斯傳感器是否損壞,失靈及其吊掛位置是否符合規定。

⑹檢查風筒接設、吊掛質量及狀態。

巷道貫通管理制度

在煤層中掘進巷道與其他巷道相貫通時,為防止冒頂、瓦斯、煤

塵和放炮等事故的發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貫通前:

⑴一般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貫通前20米時,技術員應通知生產調度

領導停止一頭掘進,只能單頭掘進。

⑵必須制定巷道貫通安全措施和通風系統調整方案。

⑶必須準確報告每班剩余的貫通距離。

2、貫通時:

⑴必須派干部(包括通風部門)現場統一指揮,確保施工安全。

⑵只準一個工作面向前掘進,對方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停

止一切工作,撤出作業人員,打好花閉。還必須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

節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是否超限,發現脫節或超限必須

立即處理。

⑶掘進工作面每次裝藥爆破前,生產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

查員共同到貫通對方工作面,檢查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只有在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設以下時,方可進

行掘進工作和裝藥爆破。

⑷每次爆破前,在兩個工作面都必須設置柵欄和專人警戒。

⑸堅持“一炮三檢”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員和班組長、瓦斯

員必須共同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柱和瞎

炮等情況,只有等對工作面檢查完畢認為無異常情況,人員撤出警戒

區域后,才允許進行掘進工作面的下一次爆破工作。

⑹間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進行爆破時,兩個工作

面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⑺在地質構造復雜地區進行貫通工作,還應防止破碎頂板冒落。

⑻在突出煤層中,上山掘進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貫通前,上部平巷

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米。貫通前爆破時,必須通

知上部平巷撤人。

3、貫通后:

⑴貫通后,應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風流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

并檢查風速和瓦斯濃度,符合《規程》規定,通風系統穩定后,方可

恢復工作。

⑵立即進行貫通點處的支護,防止因空頂面積大而發生冒頂。

⑶清理干凈貫通點處的煤,保證通風斷面,保證風流暢通。

局部通風管理制度

1、局扇和風筒的安裝和使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⑴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⑵壓入式局扇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理中,距回風口

不小于10米。局扇的吸入風量必須小于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以

免生循環風。

⑶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距離在作業規

程中明確規定。

⑷局扇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⑸掘進工作面的局扇應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

線路)供電。

⑹無論是否工作或交接班時.,使用局扇通風的掘進工作面都不準

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

柵欄;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壓入式局扇及其開關地點附近

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扇。

⑺局扇的設備要齊全。吸風口有風罩和整流器,高壓部位有襯墊,

局扇要離開地面,高度大于0.3米。

⑻一臺局扇只能向一個掘進面供風。

⑼對風筒的要求。

①接頭嚴密(手距接頭o.1米處感到不漏風r

②無破口(末端風筒除外)。

③無反接頭,軟質風筒要反壓邊。

④吊掛平直,逢環必掛。

⑤風筒拐彎處要用彎頭或緩慢拐彎,不準拐死彎。

⑥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先大后小,不準花接。

2、臨時停工停風的掘進工作面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規程》規定,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如要停風,必須遵守

下列規定:

⑴停風前,撤出巷道理內的全部人員。

⑵切斷停風巷道內的一切電器設備的電源。

⑶在巷道口設置柵欄,并懸掛明顯警示牌,嚴禁人員入內。

⑷停風的獨頭巷道,每小班在柵欄處至少檢查一次瓦斯濃度,如

果發現柵欄內側1米處瓦斯濃度超3%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

時,要立即匯報礦領導,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

畢(密閉)。

3、一般情況下,不應進入停風巷道深處地進行瓦斯和二氧化碳

濃度檢查工作: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停風巷道深處進行檢查工作

時,應遵守以下要求:

⑴檢查測定工作應由兩人共同進行,前后保持3-5米距離,后

者負責監護責任。

⑵由柵欄處向巷道內逐段檢查測定,切勿深入太遠。當發現瓦斯

濃度達到3%或其他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進時,應立即返回,

停止檢測,同時還應檢查氧氣濃度,當氧氣濃度低于《規程》規定時,

也要立即返回。

⑶進入停風巷道內要時刻注意巷道邦、頂及支護狀態,且千萬不

要引起一切堅硬物體的撞擊。

瓦斯排放制度

瓦斯排放工作必須提前制定出安全措施,由瓦斯員和跟班礦長和

班隊長現場指揮,按照措施要求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1、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制定措施進行排放瓦斯工作:

⑴礦井因停電和檢修,主扇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后,

必須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⑵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首先

必須檢查瓦斯,如果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

過1.5%時,必須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措施。

⑶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面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率先

制定措施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

2、盲巷管理制度:

⑴井下一般不得留有盲巷,以防瓦斯積存、因地質構造、臨時停

工的掘進工作面等原因,已造成的盲巷,必須加打花閉、揭示警標,

如果瓦斯超過3%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定時,必須進行密閉.

⑵花閉或密閉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進行檢修,保證其完好。

⑶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盲巷的花閉或密閉。

⑷臨時花閉或密閉的掘進巷道需要打開密閉時,必須事前先請示

礦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后才能打開。

⑸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面原則上不準停風。

⑹要巡回檢查花閉口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情況。

⑺花閉或密閉的巷道必須切斷電源,斷開鐵道,撤出設備。

3、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⑴計算排放瓦斯量,預計排放所需時間。

⑵明確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制定控制送入獨頭巷道里風量的

方法,嚴禁“一風吹”。

⑶確定排放瓦斯流經的路線,標明通風設施、電氣設備的位置。

⑷明確撤人范圍,指定警戒人位置。

⑸明確停電范圍,停電地點及斷、復電的執行人。

⑹明確必須檢查瓦斯的地點和復電時的瓦斯濃度。

⑺明確排放瓦斯的負責人和參加人員名單及各自擔負的責任。

⑻排除串聯通風地區的瓦斯,必須先從進風巷的第一個工作面排

除,待其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排除被串

聯的第二個工作面。

4、排放瓦斯時必須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⑴瓦斯排放措施必須由礦領導批準,負責貫徹實施責任落實到人,

凡參加審查、貫徹、實施的人員都必須簽字。

⑵排放瓦斯前,必須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

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其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

風機向獨頭巷道送入有限的風量,逐步排放積聚的瓦斯;同時還必須

使獨頭巷道中排出的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

度都不得超過L5機

⑶排放瓦斯時,應有瓦斯檢查人員在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

流混合處經常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應指令調節

風量人員,減少向獨頭巷道的送入風量,確保獨頭巷道排出瓦斯濃度

不超限。

⑷排放瓦斯時,嚴禁局部通風機發生循環風。

⑸排放瓦斯時,獨頭巷道的回風系統內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⑹排放瓦斯后,經檢查證實,整個獨頭巷道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不超過1%,氧氣濃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穩

定30min后瓦斯濃度沒有變化時,才可以恢復局部通風機的正常通

風。

⑺恢復正常通風后,方可送電。

5、瓦斯排放

⑴礦井停電時主扇排放礦井中的瓦斯的規定,主扇恢復通風時,

井下嚴禁供電,主扇附近等不得超過現,電機等不得有失爆,附近

20米不得有明火、明電,電器嚴禁失爆,并要限量供風,保證瓦斯

不得超過排放瓦斯規定,瓦斯降到0.75%以下方可人員入井檢查,檢

查井下進回風巷及配電室瓦斯無超限方可對井下送電,井下再對局部

瓦斯排放。

⑵排放密閉區時,必須停止其它所有工作地點工作,限量供風,

并將排放瓦斯直接引入總回風道內,切斷回風巷中電器電源,排放方

法同局部排放。

⑶排放瓦斯尾巷、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瓦斯的排放方法。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瓦斯報表審批制度

1、沒有資格證的人員,不準代替瓦斯員檢查瓦斯。瓦斯員必須

按班配齊配足,不準空班漏檢。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一炮三檢”

制度。

2、瓦斯檢查員必須做好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班報三對口,

每次檢查瓦斯的結果,都必須記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

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下班出坑后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送礦長和技

術負責人審批。

3、填寫的瓦斯檢查班報,必須當日交回,不得找借口拖延或漏

報。

4、瓦斯班報必須報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如礦長和總工程師有

事不在,指定其他副礦長審閱。

5、如遇井下停工、停產或檢修等情況,也必須按日、按班填寫

報表,以備審查。

盲巷管理制度

1、布置井下巷道時,必須注意避免出現盲巷。

2、凡超6米的巷道,都視為獨頭巷道,凡屬盲巷必須進行臨時

或永久性封閉,對臨時封閉的巷道,必須切斷電源。

3、對臨時停工的巷道必須進行花閉、花閉孔見方不得超過0。3

米。并懸掛醒目的警標牌一一嚴禁入內等字樣。

4、如臨時停工的巷道不便花閉者,必須進行通風,按正常檢查

瓦斯,并不準隨意關停風機。

5、開啟臨時或永久封閉的巷道時,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打

開密閉的工作必須有礦領導現場指揮,瓦斯員檢查瓦斯,恢復通風必

須按排放瓦斯程序進行。逐段排放,嚴禁采用“一鍋端”的做法,當

瓦斯含量降到規定限度,才準送電、啟動電氣設備。

6、在開啟盲巷密閉和恢復通風的巷道必須注意頂板檢查管理,

嚴防冒頂事故。

7、凡屬井下、密閉巷,要統一編號,明確標示在圖上,并記錄

存檔,以備檢查核實。

瓦斯檢測儀器定期維護、校驗、檢定、檢測制度

一、瓦斯檢測儀器定期維護

(一)瓦斯檢測器放置在干燥、清潔的環境中防止外界污物灰塵

等由氣路和縫隙進入儀器之中。

(二)瓦斯檢測器在攜帶和使用時,不得有較大的震動和沖擊,

防止內部零件發生變位。

(三)瓦斯檢測器由瓦斯員專人固定使用,專人負責保管,如有

丟失、損壞由本人負責。

(四)如發現儀器有故障,立即停止使用,由瓦斯檢測器修理員

負責修理,別人不得擅自拆開。

(5)瓦斯檢測器內外吸收管的藥品(CaCb和NaHCO.O每7天調

換一次。為了使藥品吸收能力好,應要求粒度在2—3mm之間。

(A)為了保證儀器的使用準確,每隔兩個月校正一次.

二、瓦斯檢測儀器定期校驗、檢定,檢測

光學瓦斯檢測儀要定期及時更換電池、藥品,定期維修,每月對

儀器進行一次校驗,每年進行一次校正。

三、儀器的數量、維修、檢驗、校正要建卡、建臺帳、做好記錄,

帳物清楚。

四、使用儀器儀表的人員要愛護儀器儀表。

五、加強瓦斯檢測儀器的質量監督,嚴把產品質量關和訂貨關。

要選擇具有“三證一標志”(隔爆檢驗合格證、性能檢查合格證、技

術鑒定證書和MA標志),產品質量好,性能可靠,售后服務及時,有

信譽的生產制造單位。

礦井瓦斯管理制度

1、必須建立瓦斯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低瓦斯礦井每班至

少檢測兩次,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3次。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

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檢查一次。

2、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

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報告。

3、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并進行簽字。對

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必須制定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4、必須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

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具體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

定執行V

5、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限處理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

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

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

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報廢巷道和采區必須打棚欄,掛上警示牌。

棚欄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嚴加管理。

礦井火災防治管理制度

1、礦井外因火災事故的預防

(1)預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禁止煙火,也不準

用火爐取暖。嚴禁攜帶煙草、引火物下井,井下嚴禁吸煙。井口房和

井下不準電焊、氣焊或用噴燈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時,必須

制定安全措施,經批準并有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而且要求事先清

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備足消防用水、砂子、滅火器等,并隨時檢查瓦

斯和煤塵濃度。井下胴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或變壓器油。井下使

用的潤滑油、棉紗和布頭等必須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處理。

預防放炮引火。井下不準使用黑火藥,因為黑色火藥爆炸后火焰

存在的時間長,嚴格執行放炮規定,煤礦井下不準放糊炮,嚴禁用煤

快、粉煤、炮藥紙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

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預防電氣引火。要正確選用易熔斷絲(片)和漏電繼電器,以便電

流短路、過負荷或接地時能及時切斷電流。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

設預防摩擦生火。應做好井下機械運轉部分的保養維修工作,及時加

注潤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狀態,防止因摩擦生熱而引起火災。

預防火焰蔓延。井下應使用絕緣阻燃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阻

燃輸送帶。

(2)井筒、井底車場、主要巷道及碉室或與大巷相連的地點必須

砌殖。進風井筒和平碉由地面起向內延伸不小于20米的深度以及暖

風機房、暖風道、主扇房、風雨遺跡井下各種銅室必須用不燃性材料

建筑或支護V

(3)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庫,儲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

庫儲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4)進風井口和進風平胴都要裝有防火鐵門,鐵門要能嚴密的遮

蓋井口,并易于關閉。此外,機電碉室也應裝有防火門。

(5)礦井地面和井下都應建立消防供水系統及其有關設施。井下

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倉的積水。消防管路應

每隔50米安裝標準的管接,以便連接水龍帶。

(6)在工業場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點設置聲、光兼備的

火災信號。

2、礦井內因火災事故的預防

(1)對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集中

運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內,必須砌硝或錨噴,硝后的空隙和冒落處

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2)合理的選擇采礦方法,采礦方法回采率要高,煤炭損失率要

低,同時要及時從工作面清除粉煤,并作好頂板管理工作。

(3)礦井通風系統要合理,風路暢通,減少礦井的漏風率。

(4)封閉可能發火的地區,杜絕空氣漏入,防止煤層氧化。對于

礦柱的裂縫,一般用泥漿堵塞其入口和出口,而對采空區除了堵塞裂

縫外,還要在通達采空區的巷道口建立防火墻。

(5)根據礦井自身情況,礦井應建立以氮氣、黃泥灌漿、阻化劑、

凝膠阻化劑等綜合防滅火系統,以增加礦井防災抗災能力。

3、礦井地面火災事故的預防

(1)嚴格遵守有關工礦企業地面防火的規程要求,積極取得當地

消防部門的指導,在生產過程中加強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并隨

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2)在設計和建筑廠房時,必須遵守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有火

源危險的建筑物,其建筑物質量要達到要求的耐火等級。在進行地面

工業廣場布置方案設計時,應當考慮地形和常年風向,將火災危險性

大的廠房建于其他廠房的下風側,并且相臨建筑物外墻之間應保持規

定的防火距離。各建筑物之間還應設有通道,其寬度應能保證消防車

暢通無阻。

4、礦井應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統,要按《規程》要求配備消防器

材及用品。

礦井防塵安全預防管理制度

1、每一個礦井必須制定綜合防塵和煤塵管理責任制。

2、每一個礦井都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泗水系統。

3、公司、礦必須對塵毒等進行監測、測定時間間隔為:

(1)粉塵作業地點,井下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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