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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人員雇用管理制度1、本公司雇用員工經甄試審查認可后,方得在試用期內試用,期限以三個月為準,但固職務需要可以延長為六個月。若試用不合格者可于試用期間內隨時停止雇用,在試用期間,得按公司規定敘薪,經試用合格,按其技術、能力、考績正式錄用,另評等級予以核薪。2、試用期間離職:1)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自認不適職務、志趣不合或其它原因者,得提前二天向管理部提出辭職,課級、專員以上人員需提前五天提出;2)試用成績不合要求者公司可隨時通知停止試;3)上列薪資發給以自請辭職日或停止試用日為止,并不得支付任何資遣費或其它補助費。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雇用為本公司員工:1)曾在本公司或關系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核準而擅自離職者(自動離職員工特殊情況除外);2)法院通緝在案者;3)法院禁治,尚未撤銷者;4)經本公司醫務機構或醫療院所或衛生院,身體檢查不合格者;5)患有精神疾病、重大疾病或傳染病者;6)視力不正常而妨礙正常工作者;7)未滿十八周歲者;8)吸食毒品者;9)與原單位的勞動合同尚未解除者;10)對上述情況,或其它個人情況有隱瞞或造假者;11)冒用他人身份證或學歷證件者。4、應征人員經甄選合格后,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辦理報到手續,并繳交下列資料方可上班:1)本人最近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三張;2)公司指定的醫療院所或衛生院的體檢報告;3)學歷證件及身份證,正本核對后發還;4)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或失業證明。5、公司因經營或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可根據職工的技術、能力,表現,隨時調整其職務或調動崗位,職工除有正當理由可向主管申請復議外,必須服從公司整體安排。公司可根據員工的工作工齡、技術能力、工作表現以及企業發展需要等因素派任新職務或晉升和降低崗位職稱(工種)。6、若員工介紹新工人進廠者,需寫明與被介紹人的關系,不可隱瞞,否則公司有權解除公司與介紹人和被介紹人勞動合同關系;如果被介紹人進廠以后有重大缺點,介紹人得負責規勸被介紹人自動離職。精選制度2:員工工時管理制度一、工時規定1、公司實行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不包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2、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二、加班的規定加班是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經工會和員工協商后進行的。生產工人必須保質保量地完成當班產量。員工因主觀原因未完成班產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生產加班。凡加班的員工,必須一律做好出勤刷卡記錄。否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特殊情況除外)。三、加班的申請手續1、確實需要加班的生產員工,事先由本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審批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工會簽署意見后由分管總經理審批方能實施。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匯總。2、管理人員在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因管理、業務需要加班的,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與工會簽署意見后由正、副總經理審批方可實施。每月由部門負責統計匯總。所有加班(以小時為單位)按國家規定計發加班費。3、因工作、業務需要公務出差的。出差回來后,憑出差書面工作報告,統計實際加班天數經審批后有效。(只限于雙休日和國定假日,一天按8小時統計)。四、加班結算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條款的規定,對加班的生產員工支付報酬(以小時為單位):1、結算基數:月基本工資/20.92/8小時2、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150%的工資報酬;3、雙休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或安排補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200%的工資報酬;4、法定休息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精選制度3:員工請假制度一、總則為了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明確員工請假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實施范圍與要求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支付工資的全體員工(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冊員工和臨時聘用員工),如請假者,均按本規定辦理。2、每個員工都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公司對模范遵守紀律者,予以表揚和適當獎勵;對經常遲到、早退和曠工者,視情況輕重,給予紀律處分。3、工作時間:公司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4、作息時間:(1)每年夏季高溫作息時間(7月1日至10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每年冬季作息時間(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3)其余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三、請假類別與時間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2、病假:員工因病請假,須憑醫院病假證明(在指定勞保醫院或因急病在附近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經領導同意批準給假。3、工傷假:須憑醫療單位證明和員工所在部門的事故報告,由公司報公司所在地勞動管理機關認定。4、休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喪假、探親假的享受標準:(1)休假:按休假制度執行;(2)婚假:一般三天,晚婚(指男滿二十五歲,女滿二十三歲)十五天;(3)產假:按《南京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執行;(4)護理假:男職工在配偶分娩期可休的薪護理假十五天;(5)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女職工,每天上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用于哺乳;(6)施行節節育手術的男女職工經醫院證明,可休假時間:放置節育環二天;經批準取環休息一天;輸精管結扎休息十天;輸卵管結扎休息二十五天;上環、結扎后懷孕人流者經醫院證明,三個月以內的休息十四天;(7)喪假:員工直屬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喪假,路程假另算;(8)探親假:未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每年一次2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配偶時,每年一次3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四年一次20天;路程假另算。5、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應呈書面報告,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四、請假批準權限1、一般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室成員請假,由總經理批準。2、請假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含)由部門經理審批;請假1天以上至3個(含)工作日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以上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五、請假手續1、員工請假,必須事先按照批準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凡是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2、員工因患急病或有急事,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時,應電話聯系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3、員工請假回公司上班時,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預計不能按時銷假,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有特殊原因者,回公司上班后,應及時說明理由并補辦手續。精選制度4:員工解聘制度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2、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7、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3)公司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4)員工退休、退職、死亡的。5)員工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6)員工患病、因工負傷,被確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公司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8、退休規定1)員工退休按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辦理。2)從事特殊工種崗位符合政策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9、移交手續1)員工無論何種原因離職,須辦理移交手續。2)員工移交清單上必須有當事人和部門領導簽字。3)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導致公司財務缺少、損壞,應照價賠償。精選制度5:晉升管理制度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熱情,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三、晉升機制1、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對公司所有在職員工實行公平公正的晉升機制。2、晉升機制內容如下:(1)晉升原則1)能調動大部分員工的積極性;2)員工之晉升及調任,應以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是方可辦理;3)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每半年至少應修訂一次,并于每年六月、十二月前提報人力資源轉呈總經理核定;4)各部門之職稱及人數編制以部門為單位,若其總人數未達編制人數時,為人員培養需要,應以較低職稱人員占用較高職稱之編制缺額。5)晉升各級主管以“晉升副主管再晉升正主管”為原則,其任職副主管至少應滿6個月以上,并經考核適任,方可晉升為正主管,無副主管編制者亦同。6)本原則適合公司所有員工。(2)晉升條件品行良好,工作表現突出者;為違反公司任何紀律,忠于公司,在公司工作3個月以上且表現良好者;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共識表彰者;身體健康者;并達到以下一條或多條條件者,可給予晉升。1)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突出者;2)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3)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4)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幾年創利達到公司要求或成績顯著者;5)領導虧損單位轉虧為盈,經營管理有方者;6)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長或總經理認為給予晉級嘉獎者;7)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晉升薪級的獎勵。(3)有蝦類情況之一或多個者,不得給予晉升的機會:1)品行惡劣,對公司造成損失者;2)上季度曾記過或成績在60分以下者;3)拖欠賬款不清者;4)參加非法組織者;5)吸食毒品者;6)經醫院體檢,本公司認為身體不合格者。(4)晉升程序1)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單位進行晉升前準備工作。確定需晉升的崗位、人數、要求(包括性別、年齡、學歷和工作經驗等);擬定日程安排;編制筆試問卷和審核綱要;成立審核小組;需要準備的其他事項。2)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單位通過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等形式篩選出表現比較突出的人員,列出人員名單,收集人員材料。材料內容包括:職員品行分析;生產部門業務能力分析;主管能力考核;綜合能力考核。3)人力資源部匯集、整理材料,會同晉升用人單位根據要求進行初次篩選,向中選人員發出考核通知書。4)人力資源部組織中選員工參加第一次考核,員工須填《甄選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人力資源部對被考核者填寫的《甄選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進行整理、分析,組織被考核者個別面談,進行評審。5)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根據第一次考核結果進行第二次篩選,向中選人員發第二次考核通知。6)人力資源部組織中選者參加第二次考核,主要進行文化實體筆試(須另擬定)。7)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根據第二次考核結果進行第三次篩選,向中選人員發第三次考核通知。8)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員工參加第三次考核,組織被考核者個別面談,進行評審。9)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根據評審結果確定待晉升人員名單,需對待晉升人員進行崗前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訓。10)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待晉升人員進行綜合評估,確定晉升人員名單;上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向中選人員發出晉升通知,向落選人員發辭謝鼓勵通知。(5)晉升監控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須對晉升后人員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護旗跟蹤考核,每月月底考核一次,每次都需進行以下幾項的考核:1)職員品行分析2)生產部門業務能力分析3)主管能力考核4)綜合能力考核四、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總經理審核,人力資源部存檔。精選制度6:招聘管理制度一、招聘目標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二、招聘原則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2、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三、招聘工作流程1、招聘程序:用人單位提出用人需求→尋找人選→面試→確定人選→到崗試用。2、招聘需求申請和批準(1)各部門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員工需求的申請。填寫《人力需求單》,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2)招聘申請審批權限:人員的招聘申請均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3)面試步驟:1)人力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2)擬選人員一般經過三次面談:人力部初試→用人單位復試→總經理面談→通知確定人員體檢→體檢合格通知報到。3、內部招聘體系遵循“內部晉升優先制”原則:1)職位空缺不能由本部門其他人員來補充時方可采用此辦法;2)必須取得本部門主管與用人部門主管的同意。精選制度7: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一、目的為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合理、公正的薪酬體系,并充分發揮其作用,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成長與發展,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訂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三、制定原則1、公平原則:遵循內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的原則,使公司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外部公平指公司薪酬水平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要有競爭力,內部公平指公司薪酬水平要體現不同職位之間的差異和同一職位不同表現之間的差異;2、成本原則:堅持薪酬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3、激勵原則: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公司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根據公司、部門和個人業績表現確定變動薪酬,堅持業績導向、利益相關。四、執行要求薪酬作為公司一項重要的資源投入,在經營成本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關系到公司未來的經營發展優勢。本制度作為規范薪酬管理的綱領性文件,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制度,各部門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都將受到嚴肅處理。五、職責1、人事行政部作為薪酬的直接管理部門,主要職責為:(1)負責本制度及相關文件、記錄的制訂、修改、解釋、頒布和執行;(2)負責依據本制度結合員工的學歷、職稱、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情況,確定公司員工的薪酬標準,報總經理室審核批準后實施。(3)員工薪酬水平的調查、員工薪酬標準的建議與核定;(4)經理級員工聘用、工資建議、薪資異動建議及復核;(5)編制薪酬報表,并收集匯總本單位薪資、獎勵計算的各項數據;2、計劃財務部作為薪酬的審核發放部門,主要職責為:(1)負責依照本制度審核人事行政部提交的員工薪酬報表,對提交的數據進行復核及工資數額核算,并報總經理審批(2)負責員工薪酬的變動辦理、數額核算,并報總經理審批;(3)及時、準確地發放員工薪酬并制作電子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3、總經理室主要職責:(1)負責對本制度及相關文件、記錄的制訂、修改、解釋、頒布和執行的審批;(2)員工薪酬標準及薪酬變動的審批。六、薪酬結構1、公司職務體系公司全部崗位分成3個類別,分別為高管類、中層類和職員類。(1)高管類職務等級體系A:包括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行政總監等其他同層次人員);(2)中層類職務等級體系B:包括總經理助理、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部門總(副)經理助理。(3)職員類職務等級體系C:包括高級職員、中級職員、初級職員、見習職員。(4)銷售類職務等級體系D:詳見《營銷人員管理辦法》。2、薪酬體系構成薪酬體系采取固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法定福利及崗位津貼)與浮動工資(年終獎金)為主要分配形式的工資分配制度。員工薪酬結構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1)基本工資;(2)崗位工資;(3)法定福利(五險一金及公積金);(4)崗位津貼;(5)年終獎金;(6)福利津貼。七、薪酬確定1、基本工資(1)定義:是對員工個人知識水平和能力素質的體現,是依據員工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確定的工資單元;(2)構成:基本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學歷、職稱工資體現公司尊重知識,尊重專有技能,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質,增強個人及企業的競爭力;2、崗位工資(1)定義:指根據管理層次、專業技術程度、勞動強度、工作責任、地區薪酬水平等綜合因素,針對不同的崗位確定的相應的薪酬標準。體現了崗位的內在價值和技能要求,以及員工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技能素質水平。崗位工資是員工的薪酬收入體系的基本固定部分;(2)構成:崗位工資=崗位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3、法定福利(1)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2)構成:法定福利=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住房公積金。1)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合同制員工購買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應交保險費按國家和公司辦事機構所在地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別負擔,個人負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在應領薪金內代扣。(以當地地方政策為準)。2)住房公積金:應交住房公積金按國家和公司辦事機構所在地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和個人按1:1比例分別負擔,個人負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在應領薪金內代扣。(以當地地方政策為準)。4、崗位津貼(1)定義: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2)構成:津貼補助=通訊費+交通費+餐費。5、年終獎金(1)定義:指完成全年度基礎業績目標,由公司向員工計算發放的年度獎勵。(2)構成:效益獎金、管理獎金、項目獎金;1)效益獎金:是指當年度總體效益達到一定時給予全體員工的獎金,決定于公司全年的經營效益,來源于公司領導團隊帶領全體員工完成的全年利潤目標情況和事先確定的獎勵比例,效益獎金按年度在當年全部發放到個人。具體辦法待定。2)管理獎金:指公司當年度利潤達到一定時,給予管理人員的獎金,管理獎金的額度與分配由總經理決定,在次年元月份發放;3)項目獎金:是指除公司高管以外的公司員工利用自身資源開發的項目所獲得的獎金,包括銷售人員及參與項目的相關人員,按照年度發放。于每年12月底進行核算后在當月進行發放。具體詳見《市場開發項目管理辦法》。6、福利津貼。(1)福利津貼是指除公司法定福利及崗位津貼外的企業福利及津貼補助;(2)帶薪假:員工可享受的帶薪假包括年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參見《員工休假制度》。(3)津貼1)節日補貼公司在重大節日給予員工適當的補貼,重大節日諸如:春節、婦女節、端午節、中秋節等;2)定期健康體檢每年11月或12月,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全體員工到正規醫院做一次比較全面的常規體檢,費用由公司承擔。3)防暑降溫及采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向職工適當發放的補貼;有自己產權住房的員工,提供采暖發票后,住房面積小于70m2的按實際面積報銷,住房面積大于70m2的按70m2報銷。八、薪酬調整1、入職定薪:員工的入職定薪依據面試考核結果,對照該職位相應薪酬級別的中低檔薪酬待遇進行,緊缺職位薪酬等級可適當偏高,試用期薪資為轉正后工資的80%。2、年度調薪:公司根據經營目標完成率,考慮社會生活水平、員工考核、貢獻程度等多項要素后,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工資調整系數。(1)具有提薪資格的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提薪:1)入職或提升未滿一年的員工一般不予調薪(試用轉正或晉升調薪及表現優秀者不在此限);2)年度調薪周期內受過通報批評處分的員工不參加年度調薪;3)年度調薪周期內請假超過30天(含)的員工不參加年度調薪;4)年度調薪周期內對考核為不合格或嚴重失職、損害公司利益的員工將予以降薪或辭退;(2)員工每次調薪幅度原則上不超過兩個級別(特別崗位或有突出貢獻的不在此限);(3)年度調薪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員工本年度工作成績為依據,具體調薪的比例及額度視公司的年度效益來確定)可以在公司擬定的范圍內調整,并需遵循公司的調薪規則,但所有調薪申請未經最終審批通過不得向員工個人透露;(4)年度調薪時間: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為資料申報與審查期,薪酬調整必須注明生效(執行)日期,經總經理核準后執行。3、異動調薪指因員工所在崗位發生變化(包括晉升、降職、調動)而相應進行的工資調整。異動調整前后的工資就高不就低,特殊情況降職降薪不在此限。異動調薪從文件生效之日起按新的工資標準發放薪酬。4、公司員工薪酬實行崗位制,動崗動薪。九、薪酬扣減1、事假(1)按公司規定的程序逐級報批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休假或擅自離崗;(2)事假1天,扣除當天餐費補助,事假3天以內,扣除當天補助;事假3天以上,扣除當天工資及補助。2、病假(1)按公司規定的程序逐級報批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休假或擅自離崗。(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支付病假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960元)的80%。3、婚假、產假、喪假和年假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和探親假,均享受帶薪全額工資,按公司規定的程序逐級報批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不得無故休假或擅自離崗。十、薪酬發放1、員工月固定薪酬(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法定福利)按月發放,并按國家規定計扣個人所得稅,每月5號為工資發放日。當月薪酬計算時間為上月1日至上月月末止,不足一月的按日計算,日薪酬=月薪酬÷每月天數。2、薪酬發放方式為銀行轉賬(非現金),員工薪酬的具體數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至計劃財務部進行審核復核后,由總經理室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公司出納人員將員工薪酬以轉賬形式發放,并由人事行政部將工資條以Email發至各員工電子郵箱。3、員工收到個人薪酬發放情況信息后,可到銀行辦理查詢及取款業務,如3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同。十一、離職結算1、新進員工不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擅自離職者,未作工作交接等具體離職相關工作者,不予結算當月薪酬;2、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個月申請,未按照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不予結算風險金和當月薪酬。3、在獎金、其他公司福利規定的核算時間前離職者,不予結算未核算的獎金、福利。十二、附則1、本制度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實施。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8: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責任,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穩定員工隊伍,保證公司長遠發展,公司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制定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方可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符合公司聘用條件,被公司錄用并轉正的新員工,雙方即簽訂勞動合同。2、未與其他單位訂立仍在生效的勞動合同。3、個人資料已全部備齊并報公司辦公室存檔。二、關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開始日期均為“到崗日期”,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以完成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簽訂程序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1)新員工轉正成為正式員工后,應在一周內填寫勞動合同;(2)辦公室負責勞動合同的人事主管應審定合同的填寫規范,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后,將其中一份返還本人保存。2、續簽勞動合同的程序(1)辦公室在員工合同到期前40天,將通知其相應部門,部門根據崗位安排、人員的工作狀態及員工的意愿決定是否與其續簽合同,如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續簽的,報公司辦公室。(需在備注中注明“續簽”),其余程序與首次簽訂程序相同。(2)部門根據崗位安排、人員的工作狀態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其續簽的,應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通知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最后三天在部門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到辦公室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離開。(3)如員工決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公司續簽的,應于勞動合同期滿之前提前30天寫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按辭職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于合同期滿后,辦理離職手續。四、勞動合同的變更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或員工的實際能力,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等勞動合同中有關事項;2、公司和員工應就勞動合同變更事項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可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未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的,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確因員工工作不能勝任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條款時,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安排。五、勞動合同解除程序1、勞動合同的解除(由職員(工)本人提出)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1)各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審批權限職員(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由部門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2)各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時間要求1)在試用期內,職員(工)須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內,職員(工)本人決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報部門批準,人事行政部審核、備案,并于申請期滿后方可領取本月薪金。3)未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者,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賠償金數額最多不超過本人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4)凡因特殊原因向部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的人員,需及時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經部門批準,人事行政部審核后辦理完善手續,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月后,方可領取本月薪金。5)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申請沒有獲得批準前,必須堅守崗位,服從部門管理,否則以擅自離開崗位處理,作自動離職論處。2、勞動合同的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1)職員(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最后警告后,該職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的有關規定,或該職員(工)犯有嚴重錯誤的,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勸退或即時解除勞動合同。1)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及公司各項要求者。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仍未痊愈或雖已痊愈但不能從事原工作者。3)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者。4)故意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5)服務態度惡劣,服務形象不佳,嚴重損害顧客利益或公司聲譽者。6)持非法取得的或無效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稱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技術等級證書》或《技師合格證書》而上崗者。7)違反操作和安全規程,違章作業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者。8)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者。9)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10)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2)部門提出與職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管理處和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3)公司有權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條款的規定立即解除與職員(工)的雇傭關系。公司將依法對被終止《勞動合同》職員(工)進行補(賠)償。六、離職手續的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必須辦理好離職手續后方可離開部門,具體手續如下: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2、歸還所借公款。3、歸還辦公用品。4、交還公司發放的工作證、工作牌、出入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和物品。5、交還公司所發工作服。6、住公司宿舍職員(工)必須及時辦理好退房手續。7、人事行政部根據部門最終簽名確認的《離職人員完善手續表》制作工資結算單。8、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工資結算單和有關資料,無誤后辦理有關薪金結算手續。精選制度9:人事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科學用人機制,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在職員工。3、公司因工作需要聘請顧問或特聘人員,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約定。二、招聘1、招聘原則: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錄用。2、招聘考核內容及篩選方法招聘考核內容:品德、能力、學識、經驗、業績及專業技能考核。招聘篩選辦法:筆試、面試、實際操作。3、招聘渠道:內部招聘;參加人才交流會,由人才交流中心介紹;外部招聘啟事或簡章;高等院校招聘;其他渠道。4、招聘條件:按照崗位要求,確定本崗位招聘條件。5、招聘計劃:公司員工在人員任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公司內部出現職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將優先考慮在職員工。出現下列情形將進行對外招募: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時;需特殊技能或專業技能人才時;對外招募時應充分考慮招聘成本,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過網絡、報刊、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獵頭公司等途徑進行招聘。6、招聘流程: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崗位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提前一個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通過內部或外部渠道發布招聘啟事或簡章,應聘者根據相關要求投遞本人簡歷或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初試人員。初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主持,用人部門負責人參加,一般采用筆試或面試的形式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考核,人力資源部對初試結果進行篩選,確定復試人員。復試可采用面試或實際操作形式對應聘者進行進一步考核,擇優預錄取。被預錄取的人員一般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董事長或總經理進行面談,約定薪酬福利、錄用時間、合同期限、試用期限等事項。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錄用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辦理入職手續和體檢。特殊崗位必要時需進行職業體檢和審核。三、錄用1、報到:人力資源部根據錄用情況向新員工發放《錄用通知書》,新員工應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如在錄用通知規定期限內不能正常報到,應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可延期報到,但應規定最長延期期限。2、體檢:新員工報到后,須進行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合格標準可參照《錄用體檢通用標準》。3、錄用手續:新進員工正常報到后可攜帶《錄用通知書》、身份證等相應證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手續如下:1)辦理入職資料登記手續和檔案轉移接收手續;2)簽訂勞動合同,各基層單位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及本單位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并組織簽訂勞動合同;3)簽訂遵守規章和保護公司秘密、知識產權承諾和連帶責任保證書等約定事項(視崗位而定);4)申領工作證等資料;5)申領辦公用品、工作裝和其它用品;6)集中崗前培訓1~10天并組織進行參觀、考核(特殊情況除外)。4、勞動合同:公司在員工使用過程中,一律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按照一定工作任務簽訂的勞務合同(工作任務完成后,合同自行終止)。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可以續簽。簽訂合同應注意以下內容:1)試用期:新聘用員工的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期包含試用期。2)根據被聘人員的崗位及所從事的工作的不同,合同內容要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職責,聘用后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期限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3)各部門員工的崗位、工作內容等發生變動,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勞動合同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一式兩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合同期限為3—5年,到期雙方同意可續簽。5、轉正流程: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前需要提交轉正小結至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試用情況報人力資源部申請轉正。一般員工轉正由人力資源部召開轉正會議討論轉正情況,經營層新入職員工或外聘高級人才(技術類)轉正會由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主持、全體經營層員工參與。如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達到轉正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登記為正式員工;如不滿足轉正要求,則由轉正會議討論該員工的試用期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原試用期,且不能超出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期限;在延長試用期過后如該員工仍不能滿足試用期要求則公司可依法解除該員工的勞動關系。四、調動調配1、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特長和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調動前部門(單位)及個人可以向公司領導陳述意見,一經決定,部門(單位)、個人都應服從,被安排接收的部門應合理安排被調動員工的工作。2、員工調動權限和程序:1)員工部門(單位)內調動(轉崗或換崗),由部門主管安排,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和登記;員工跨部門(單位)調動,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填寫《人員調動申請表》,調出、調入部門(單位)主管簽字同意,報相應分管領導審定后,呈總經理核準后執行。2)各部門(單位)正、副職調動崗位,填寫《人員調動申請表》,由公司分管領導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各部門(單位)。3)員工接到調動轉崗通知后,一般管理人員應于3個工作日內,部門(單位)正、副職應于5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因事務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經總經理同意后可酌情延長。五、離職1、員工的離職分為“正常解聘”、“辭退”、“辭職”。員工的正常解聘年齡為:男60周歲,女55周歲。2、符合以下條件時,公司可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辭退該員工:1)試用期間,符合勞動合同規定的試用期不合格,符合辭退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4)對公司有嚴重的欺騙行為的;5)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或判刑等處罰的。6)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且不能適應調崗后工作的。7)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經培訓仍不合格,且在公司內部無法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的。8)勞動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9)泄漏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的。10)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3、辭退流程:1)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的辭退規定,實事求是對照員工的現實能力表現或某些特定的事實,寫出辭退建議書,填寫《員工辭退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程序審批。2)人力資源部接到部門的辭退建議書和《員工辭退審批表》后,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必要時與擬辭退員工談話,根據事實情況確認是否需辭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明確結論。確需辭退的簽署辭退意見,呈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不應辭退的,與相關部門主管溝通,協商解決方案。3)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公司工會,經工會審核同意后,通知相關部門及本人辦理辭退手續。總經理辦公會議不批準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同相關部門主管與擬辭退員工談話協調,在3個工作日內視情況對其工作崗位做適當的調整。4)被辭退的員工在接到辭退函后15個工作日內,有權按法律規定的申訴渠道進行申訴,但不得擾亂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違者送公安機關處理。5)各基層單位依據規定程序及要求辭退人員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辭職流程: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提前30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審批表》,分別報送部門主管、公司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呈送公司總經理核準,報人力資源部執行。辭職流程應注意以下幾點:2)公司員工無論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直到申請被核準,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離開。3)公司各部門員工提出辭職后,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與擬辭職員工談話,了解辭職原因,并予疏導挽留,如其去意仍堅,可辦辭職手續。4)各基層單位人員依據規定程序辭職后,由各基層單位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5、離職手續及流程:1)公司員工在接到辭退、辭職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移交清楚工作,并交回辦公用品和工作用具(不包括低值易耗品)。特殊情況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可適當延長。具體流程需注意一下幾點:2)凡2個工作日內未移交完工作的,每拖延1日扣罰50元誤工費。移交手續未辦清而自動離崗者,核扣績效工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3)根據崗位性質決定是否進行離任審計,如需審計,審計期為一個月,對擬離職員工暫時凍結績效工資及相關賬戶,待正式離崗時為其開戶結薪。4)工作移交結束之日為離職員工的最后工作日,自次日起為離職生效日,其所屬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考勤確認,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核算當月薪酬。根據工資發放周期,按期結清薪酬并中止。績效收入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年度考核后,按期進行兌付。5)員工發生上述制度中所涉及的各類異動情況時,須按規定程序進行工作移交。工作移交時,由員工本人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離職員工工作移交登記表》,就辦公用品、工作、審計、各部門/各基層單位相關事務等事項進行移交,并由相關部門/單位主管、相關人員簽字確認,《離職員工工作移交登記表》在完成工作移交后交人力資源部歸檔。6)各基層單位人員離職相關事宜參照本制度執行。六、輪崗1、為保證公司的崗位活力,科學管理員工晉升與崗位輪換,做到“人崗匹配、優進后退”,特制訂此輪崗辦法。2、公司輪崗可分為三年一度的大輪崗期和以績效考核結果為標準的績效輪崗。3、績效輪崗具體可參考《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大輪崗期主要規定如下:4、公司經營層以下崗位最長任職期不得連續超過三年,經營層以上崗位最長任職期不得連續超過五年。5、人力資源部每隔三年應主動組織公司大輪崗,大輪崗期一般在年度考核結束后進行。6、大輪崗由公司全體部門參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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