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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民:民富與國強誰該放在首位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義”以民生為首。但辛亥革命后中國是長期的動亂與戰爭,民生問題并沒有得到真正解決。改革開放以后的30年中國高速發展,解決民生問題有了基礎,富民問題仍然受人關注。關于富民的著作汗牛充棟。王一江教授的《民富論》提出了“民富為先”、“民生為本”、“民企為重”的觀點,我們且把這種主張概括為“新三民主義”。“民富為先”就是首先要弄清楚“民富”與“國強”之間的關系。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是宣揚“以民為本”的儒家思想,但歷代奉行的卻是“強國弱民”思想。歷史上那些被稱為光輝的時代,無論是“貞觀之治”還是“康乾盛世”,無論是“秦皇漢武”還是“唐宗宋祖”,都是“國強民弱”的時代。在強盛的帝國背后,是多少人在忍受貧窮。而對“國強”的崇拜又衍生出“大河有水小河滿”的觀念,把“國強”放在“民富”之前。《民富論》首先顛覆這種觀念。書中說,“個人追求財富之增加,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國民致力于通過創造財富而使自己致富的社會,能成為富足的社會”。這就是說,“大河之水為小河之和”。即,國家財富為個人財富之和。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只有讓他們為自己的致富而努力,才有國家的富裕與強大。因此,從順序上應該是先富民,然后有國家的富裕與強大。國家的首要任務不是與民爭利,而是通過立法、擬法與收入再分配,為個人致富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中國改革開放30年,每年GDP平均增長9.8%%,人民的富裕程度大大提高了。但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加劇,社會福利的欠缺,究其根源還在于“唯GDP”論。其實,GDP是用來“強國”,還是用來“富民”,仍然還是一個問題。王一江的第二個觀點是“民生為本”,也就是不僅僅追求GDP,而且以“富民”為本。“民生為本”涉及許多問題。《民富論》重點涉及兩個問題:社會福利保障和收入分配不平等。社會福利是政府給貧困人口的一種“免費午餐”。但社會福利不能簡單理解為給窮人以“魚”,而應該更強調給窮人以“漁”。即給窮人自我脫貧,甚至致富的能力。當前,更令人關注的是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我們說的“富民”是富所有的人,不是富少數人。所以,要實現“富民”,不僅要把“蛋糕做大”,即,增加國民財富,而且還要把“蛋糕切勻”。即,實現收入分配的平等——這里所說的“平等”,不是每個人收入都相同。每個人的能力不同,對社會的貢獻不同,收入有差距是合理的。但收入要與貢獻相關,成正比,反差不宜過大。我們現在的收入差距之所以成為問題,一是收入高的人不一定貢獻大,二是收入差距過大。對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王一江認為有四個原因,即,年齡周期、發展規律、歷史問題(主要是城鄉差別)和體制問題(主要是以權謀私)。他認為,前兩個原因引起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由后兩個原因引起的收入差距過大值得重視。由歷史引起的城鄉差別難以在短期內消滅,但由錢權交易引起的收入差距過大“最不合理,最不合法,最易引起社會公憤和不穩定”。他強調的第三個問題是“民企為重”。“民企為重”首先是讓民企成為經濟的主體。國有企業盡管規模大,有的甚至已進入500強,但它們依靠壟斷地位生存與發展,缺乏創新能力。所以,要通過技術進步實現發展,就必須以民企為重,這就是“建立創新型經濟應以民營企業為主體”。而且,在民企中往往是“中小企業決定國家命運”。王一江的“新三民主義”構成了一個“富民”體系。“民富為先”是解決認識問題,“民生為本”是政策的導向,“民企為重”是發展的方式。按這條路線發展下去,中國完全可以在“富民”的基礎上實現“強國”。當然,“知”與“行”之間并不是完全一致的。過去,我們在“知”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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