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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

C**

團體標準

T/CACM****-20**

臨床急危重癥常用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

第8部分:氣霧劑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ispensingofChinesepatentmedicineinclinical

acuteorcriticaldiseases

Part8:Aerosol

(文件類型:送審稿)

(完成時間:2021年12月12日)

20**-**-**發布20**-**-**實施

中華中醫藥學會發布

臨床急危重癥常用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第8部分:氣霧劑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醫療機構為臨床急危重癥患者提供氣霧劑中成藥調劑的工作流程、基

礎建設、人員和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各級別醫療機構的藥劑科、急診科、重癥醫學科等為臨床急危重癥患

者提供氣霧劑中成藥調劑及服務的部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2020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T/CHAS10-2-3—2018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2-3部分:患者服務急救綠色通

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部分:患者服務門診處方

T/CHAS10-2-7—20182-7

T/CACM****.1-2021:臨床急危重癥常用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通則

3術語和定義

T/CACM****.1-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氣霧劑Aerosol

系指含藥、乳液或混懸液與適宜的拋射劑共同裝封于具有特制閥門系統的耐壓容器

中,使用時借助拋射劑的壓力將內容物呈霧狀物噴出,用于肺部吸入或直接噴至腔道粘

膜、皮膚及空間消毒的制劑。

4氣霧劑調劑總則

1

4.1工作流程

按T/CACM****.1-2021,4.1要求執行。(見規范性附錄A)

4.2基礎建設

按T/CACM****.1-2021,4.2要求執行

4.3人員配置

按T/CACM****.1-2021,4.3要求執行

5重點關注技術要求

5.1發藥與用藥交代技術

5.1.1按T/CACM****.1-2021,4.4.6項下執行。

5.1.2氣霧劑具有速效和定位作用,給藥后能直達作用部位,發藥與用藥交代時應向患

者詳細說明處方中氣霧劑的用法用量、噴涂部位、用藥療程、給藥次數、給藥間隔、不

良反應及處理措施等內容。

5.1.3氣霧劑大多具有較強揮發性、致冷作用。使用配有保險液的氣霧劑,發藥與用藥

交代時應向患者詳細交代,應先振搖后再使用。

5.1.4含有酒精的氣霧劑,在發藥與用藥交代時應向患者詳細交代此氣霧劑含有酒精,

對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慎用。氣霧劑勿近明火,切勿受熱,應置于陰涼處保存。

5.1.5若是兒童患者使用氣霧劑,發藥與用藥交代時應向患者家長詳細交代此氣霧劑使

用必須在家長的監護下使用,用完后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5.1.6使用外用型氣霧劑,發藥與用藥交代時應向患者交代,避開開放性傷口,皮膚受

損時勿用;若使用后出現皮膚過敏癥狀,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就醫。

5.1.7氣霧劑性狀、氣味發生改變時停止使用。

5.1.8根據氣霧劑的具體品種,宜結合說明書的注意事項以及藥物相互作用等信息進行

詳細的用藥交代。

5.2用藥監測技術

5.2.1按T/CACM****.1-2021,4.4.7項下執行。

5.2.2用藥前仔細詢問患者或核對處方上記錄的過敏史,加強對氣霧劑使用后出現不良

反應、過敏反應等進行監測。

5.2.3重點監測老人、兒童、皮膚過敏者等特殊人群的使用氣霧劑情況,發現異常時,

立即停藥并且采取救治措施和加強用藥監護。

2

5.2.4重點監測含有毒性中藥的氣霧劑使用,及時監測服藥患者的血液、尿液中的有毒

成分的含量及肝、腎等功能。

5.2.5對聯合用藥的情況進行重點監測,及時發現氣霧劑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必要

時信息化監測與人工監測同時進行。

5.2.6監測患者是否按照說明書使用氣霧劑,監測使用氣霧劑后相關癥狀緩解、改善情

況,若出現異常情況,應適當縮短用藥時間及療程。

5.2.7完善醫院信息化、自動化用藥監測系統,對氣霧劑擴大適應癥用藥等進行針對性

監測。

5.3處方點評技術

5.3.1按T/CACM****.1-2021,4.4.8項下執行。

5.3.2點評中成藥處方,氣霧劑書寫的規范性。

5.3.3點評中成藥處方,使用氣霧劑的中醫適應癥與診斷是否相符,藥物遴選是否符合

安全、有效、經濟、適當原則。

5.3.4點評中成藥處方,使用氣霧劑是否存在重復用藥、超劑量用藥、超療程用藥。是

否存在中西藥聯用、藥物相互作用情況。是否存在“十八反”,“十九畏”用藥。藥物

的使用人群、使用禁忌等是否符合藥品說明書及相關藥品標準規定。

5.3.5重點點評使用氣霧劑時特殊人群(老年人、嬰幼兒、孕產婦、肝腎功能不全者)

用藥遴選及劑量療程等問題。

3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臨床急危重癥常用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流程

A.1臨床急危重癥常用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流程

臨床急危重癥常用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流程詳見圖A.1。

氣霧劑中成

藥處方

返回醫生修改、

處方審核簽字、蓋章

不合格的處方

氣霧劑中成藥

合格的處方用藥監測不良反應

采購驗收

特殊人群

重點指標

庫存管理處方調配

處方點評處方規范

用藥安全

復核處方反饋

使用方法

使用注意

聯合用藥發藥與用藥交代藥物警戒

圖A.1臨床急危重癥常用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流程圖

4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臨床急危重癥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的代表藥物示例

臨床急危重癥氣霧劑中成藥選取云南白藥氣霧劑與寬胸氣霧劑作為代表藥物主要原因

為:代表性藥物均位列我國基本藥物目錄;通過了解兩個氣霧劑的內控質量要求、說明書及

臨床應用的研究、不良反應情況、藥物警戒等信息,發現其療效確切、安全性高且臨床使用

廣泛,能夠起到代表示范作用。

B.1以云南白藥氣霧劑為代表的臨床急危重癥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

B.1.1采購驗收技術

B.1.1.1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管理委員會制定的中成藥目錄、

醫療機構采購流程,從國家中成藥采購平臺或資質齊全、供貨及時、渠道規范的藥品批發企

業采購云南白藥氣霧劑。

B.1.1.2根據臨床實際需求,及時按需采購云南白藥氣霧劑。

B.1.1.3云南白藥氣霧劑入庫驗收,應認真驗收票、賬(清單)、貨三者相符性,檢查云南

白藥氣霧劑的藥品名稱、劑型、規格、生產單位、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信息和資

料,拒收不規范和近效期云南白藥氣霧劑。

B.1.1.4對驗收內容、購進日期、購進數量、供貨單位、質量驗收情況、驗收結論、驗收人

員等作完整、真實的記錄。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云南白藥氣霧劑有效期1年。

B.1.1.5經驗收,質量合格且賬物相符的云南白藥氣霧劑進行實物和電子賬目入庫。經驗收

不合格的云南白藥氣霧劑停止入庫,并作退貨處理。

B.1.2庫存管理技術

B.1.2.1云南白藥氣霧劑放在外用氣霧劑存放區,在貨架上做好標識。將過期、變質、被污

染等云南白藥氣霧劑放置在不合格庫(區)。

B.1.2.2藥品保管人員按照2020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云南白藥氣霧劑藥品說明書中

規定的儲存溫度(不超過20℃)、濕度(45-75%)進行保存貯藏。定期檢查貯藏環境的溫

濕度是否符合要求。

B.1.2.3藥品保管人員定期檢查云南白藥氣霧劑的有效期,對有效期在6個月內的藥品進行

及時退貨。

B.1.2.4藥品保管人員定期查看云南白藥氣霧劑是否有漏液等異常情況。

B.1.2.5藥品保管人員做好庫房的養護管理,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

B.1.2.6藥品保管人員及時完成云南白藥氣霧劑的在庫數量管理、出庫、退庫與報損管理;

定期進行庫存盤點,保證賬物一致。

B.1.2.7藥品庫房根據藥房(門診和住院)的請領單核發云南白藥氣霧劑,同時做好各個藥

5

房的申請退庫與報損服務。

B.1.2.8藥房(門診和住院)根據每個醫院的實際需要儲存云南白藥氣霧劑,并做好動態管

理,進行及時補充。

B.1.3處方審核技術

B.1.3.1審核處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對于偽造或篡改的處方,應拒絕調配。

B.1.3.2對處方中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內容包括:

B.審核處方中中醫病證名稱、臨床診斷與云南白藥氣霧劑的臨床使用的相符性。

B.審核處方中云南白藥氣霧劑劑量與用法是否嚴格遵照藥品說明書劑量與用法用藥;

如有超適應癥用藥和使用療程不當的處方,藥師向醫生確認并進行二次審核。

B.審核云南白藥氣霧劑給藥途徑是否合理。

B.云南白藥氣霧劑含有草烏(制),審核處方中(聯合用中藥)是否存在作用相似的

藥物,是否存在重復給藥的情況,是否有犀角、半夏、瓜蔞(全瓜蔞、瓜蔞皮、瓜蔞仁、天

花粉)等存在“十八反”,“十九畏”的藥味,是否存在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

伍禁忌。

B.1.3.3若醫療機構安裝前置審方系統,宜設置處方前置審核模式為"兩審兩攔截",同時進行

系統與人工審方,把控用藥風險。

B.1.4處方調配技術

B.1.4.1藥師調配前慎讀處方,謹防相似藥品名稱的混淆。明確急危重癥中成藥用藥意圖,

防止同名異物藥品誤用情況。

B.1.4.2藥師嚴格按照處方或醫囑調配,對處方進行“四查十對”。檢查并核對處方中科別、

姓名、年齡;檢查并核對云南白藥氣霧劑規格、數量、標簽;檢查并核對云南白藥氣霧劑用

法用量;檢查用藥合理性,核對臨床診斷是否與云南白藥氣霧劑的適應證(跌打損傷,瘀血

腫痛,肌肉酸痛及風濕疼痛)相適宜。

B.1.4.3調配時,嚴格查看云南白藥氣霧劑的外觀與有效期,針對包裝破損、漏液等發生不

合理變化時應及時報損,不予調配使用。

B.1.4.4調配后,按規定在云南白藥氣霧劑包裝外側貼上標簽。宜設計急危重癥中成藥特殊

標簽,與其他藥品做警示區別。

B.1.4.5調配人員應在處方規定處簽字或蓋章,當日處方裝訂留存以備復查。處方至少保留

1年。

6

B.1.4.6醫療機構根據門診需求,考慮是否建立急危重癥調配的“綠色通道”,保障云南白

藥氣霧劑快速調劑。

B.1.5處方復核技術

B.1.5.1醫療機構應執行處方復核制度,復核后,藥師在處方規定處簽字或蓋章。

B.1.5.2復核云南白藥氣霧劑臨床診斷與說明書的一致性。

B.1.5.3復核所配云南白藥氣霧劑數量、規格、用法用量是否與處方一致。

B.1.5.4復核所配云南白藥氣霧劑的有效期,近效期和過期藥品停止發放。

B.1.5.5復核所配云南白藥氣霧劑的質量和包裝的完整性,包裝污損或不完整,出現滲漏等

情況應停止發放。

B.1.6發藥與用藥交代技術

B.1.6.1發藥前可按照T/CHAS10-2-7—2018:規定的門診發藥規則進行核對。

B.1.6.2發藥時,按處方順序將云南白藥氣霧劑唱付交于取藥者,并交代用法用量。云南白

藥氣霧劑為外用藥,噴于傷患處;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一日3-5次。若患者屬于較重閉合

性跌打損傷者,先噴云南白藥氣霧劑保險液,若劇烈疼痛仍不緩解,可間隔1-2分鐘重復給

藥,一天使用不得超過3次。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保險液時先振搖,噴嘴離皮膚5-10厘米,

噴射時間應限制在3-5秒鐘,以防止局部凍傷。噴云南白藥氣霧劑保險液間隔3分鐘后,再

噴云南白藥氣霧劑。

B.1.6.3發藥時,應進行用藥指導,交代云南白藥氣霧劑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B.云南白藥氣霧劑只限于外用,切勿噴入口、眼、鼻。

B.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出現皮膚過敏者立即停用。皮膚受損者勿用云南白藥氣霧

劑。對酒精及對云南白藥氣霧劑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應慎用云南白藥氣霧劑。

B.小兒、年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B.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時勿近明火,切勿受熱。

B.云南白藥氣霧劑性狀、特異性香味發生改變時停止使用。

B.孕婦禁用云南白藥氣霧劑。

B.交代云南白藥氣霧劑保管方法。每次使用完畢,蓋好瓶蓋,置陰涼處(不超過20℃)

處存放;放在遠離明火的地方,不能放在溫度高的地方;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B.必要時,可給患者紙質版的用藥交代。

B.1.7用藥監測技術

B.1.7.1用藥前仔細詢問患者或核對處方上記錄的過敏史,加強對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后出

現不良反應、過敏反應等進行監測。若出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分析與上報,填寫不良反應監

測表。

B.1.7.2重點監測老人、兒童、皮膚過敏者等特殊人群的用藥情況,發現異常時,立即停藥

7

并且采取救治措施和加強用藥監護。

B.1.7.3對聯合用藥的情況進行重點監測,及時發現云南白藥氣霧劑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

必要時信息化監測與人工監測同時進行。

B.1.7.4完善醫院信息化、自動化用藥監測系統,對云南白藥氣霧劑擴大適應癥用藥等進行

針對性監測。

B.1.8處方點評技術

B.1.8.1點評中成藥處方,云南白藥氣霧劑書寫的規范性。處方前記、正文、后記的完整性。

B.1.8.2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時,點評中醫診斷與適應癥(跌打損傷,瘀血腫痛,肌肉酸痛

及風濕疼痛)是否適宜。點評云南白藥氣霧劑遴選是否符合安全、有效、經濟、適當原則。

B.1.8.3使用云南白藥氣霧劑時,點評處方中是否存在重復用藥、超劑量用藥、超療程用藥

的問題,是否存在中西藥聯用與藥物相互作用的問題,是否存在“十八反”、“十九畏”用

藥情況。

B.1.8.4點評云南白藥氣霧劑使用人群是否為孕婦或者對酒精過敏者。

B.1.8.5對于云南白藥氣霧劑說明書存在不完善的內容,宜參考的循證醫學證據或指南進行

點評。

B.1.8.6處方點評的結果及時進行總結,及時向相關人員進行反饋。

B.1.9藥物警戒技術

B.1.9.1早期發現云南白藥氣霧劑的不良反應及其藥物相互作用。應結合云南白藥氣霧劑的

說明書內容,警戒云南白藥氣霧劑已知或未知(新發)不良反應以及相互作用的情況。

B.1.9.2警戒云南白藥氣霧劑不良反應的動態和發生率,對云南白藥氣霧劑進行風險/效益定

量評估和分析,及時將信息進行反饋與上報,為藥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依據。

B.1.9.3結合循證醫學證據,逐漸完善說明書中云南白藥氣霧劑警戒內容,適時補充至醫院

處方管理系統,完善安全用藥信息。

B.2以寬胸氣霧劑為代表的的臨床急危重癥氣霧劑中成藥調劑技術規范

B.2.1采購驗收技術

B.2.1.1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管理委員會制定的中成藥目錄、

醫療機構采購流程,從國家中成藥采購平臺或資質齊全、供貨及時、渠道規范的藥品批發企

業采購寬胸氣霧劑。

B.2.1.2根據臨床實際需求,及時按需采購寬胸氣霧劑。

B.2.1.3寬胸氣霧劑入庫驗收,應認真驗收票、賬(清單)、貨三者相符性,檢查寬胸氣霧

劑的藥品名稱、劑型、規格、生產單位、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信息和資料,拒收

不規范和近效期寬胸氣霧劑。

8

B.2.1.4對驗收內容、購進日期、購進數量、供貨單位、質量驗收情況、驗收結論、驗收人

員等作完整、真實的記錄。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寬胸氣霧劑有效期1年。

B.2.1.5經驗收,質量合格且賬物相符的寬胸氣霧劑進行實物和電子賬目入庫。經驗收不合

格的寬胸氣霧劑停止入庫,并作退貨處理。

B.2.2庫存管理技術

B.2.2.1寬胸氣霧劑放在氣霧劑存放區,在貨架上做好標識。將過期、變質、被污染等寬胸

氣霧劑放置在不合格庫(區)。

B.2.2.2藥品保管人員按照2020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及寬胸氣霧劑藥品說明書中規定

的儲存溫度(避光,不超過20℃)、濕度(45-75%)進行保存貯藏,定期檢查貯藏環境的

溫濕度是否符合要求。

B.2.2.3藥品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寬胸氣霧劑的有效期,對有效期在6個月內的藥品及時進行

退貨。

B.2.2.4藥品保管人員定期查看寬胸氣霧劑是否有漏液等異常情況。

B.2.2.5藥品保管人員做好庫房的養護管理,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

B.2.2.6藥品保管人員及時完成寬胸氣霧劑的在庫數量管理、出庫、退庫與報損管理;定期

進行庫存盤點,保證賬物一致。

B.2.2.7藥品庫房根據藥房(門診和住院)的請領單核發寬胸氣霧劑,同時做好各個藥房的

申請退庫與報損服務。

B.2.2.8藥房(門診和住院)根據每個醫院的實際需要儲存寬胸氣霧劑,并做好動態管理,

進行及時補充。

B.2.3處方審核技術

B.2.3.1審核處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對于偽造或篡改的處方,拒絕調配。

B.2.3.2對處方中使用寬胸氣霧劑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內容包括:

B.審核處方中中醫病證名稱、臨床診斷與寬胸氣霧劑的臨床使用的相符性。

B.審核處方中寬胸氣霧劑劑量與用法是否嚴格遵照藥品說明書劑量與用法用藥;如有

超適應癥用藥和使用療程不當的處方,藥師向醫生確認并進行二次審核。

B.審核寬胸氣霧劑給藥途徑是否合理。

B.寬胸氣霧劑含有細辛油,審核處方中(聯合用中藥)是否出現有作用相似的藥物,

是否存在重復給藥的情況,是否存在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B.2.3.3若醫療機構安裝前置審方系統,宜設置處方前置審核模式為“兩審兩攔截”,同時

進行系統與人工審方,把控用藥風險。

B.2.4處方調配技術

B.2.4.1藥師調配前慎讀處方,謹防相似藥品名稱的混淆。明確急危重癥中成藥用藥意圖,

9

防止同名異物藥品誤用情況。

B.2.4.2藥師嚴格按照處方或醫囑調配,對處方進行“四查十對”。檢查并核對處方中科別、

姓名、年齡;檢查并核對寬胸氣霧劑規格、數量、標簽;檢查并核對寬胸氣霧劑性狀、用法

用量;檢查用藥合理性,核對臨床診斷是否與寬胸氣霧劑的適應證(胸悶、心痛、形寒肢冷、

冠心病心絞痛)相適宜。

B.2.4.3調配時,嚴格查看寬胸氣霧劑的外觀與有效期,針對包裝破損、漏液等發生不合理

變化時應及時報損,不予調配使用。

B.2.4.4調配后,按規定在寬胸氣霧劑包裝外側貼上標簽。宜設計急危重癥中成藥特殊標簽,

與其他藥品做警示區別。

B.2.4.5調配人員應在處方規定處簽字或蓋章,當日處方裝訂留存以備復查。處方至少保留

1年。

B.2.4.6醫療機構根據門診需求,考慮是否建立急危重癥調配的“綠色通道”,保障寬胸氣

霧劑的快速調劑。

B.2.5處方復核技術

B.2.5.1醫療機構應執行處方復核制度,復核后,藥師在處方規定處簽字或蓋章。

B.2.5.2復核寬胸氣霧劑臨床診斷與說明書的一致性。

B.2.5.3復核所配寬胸氣霧劑數量、規格、用法用量是否與處方一致。

B.2.5.4復核所配寬胸氣霧劑的有效期,近效期和過期藥品停止發放。

B.2.5.5復核所配寬胸氣霧劑的質量和包裝的完整性,包裝污損或不完整,出現滲漏等情況

應停止發放。

B.2.6發藥與用藥交代技術

B.2.6.1發藥前可按照T/CHAS10-2-7—2018:規定的門診發藥規則進行核對。

B.2.6.2發藥時,按處方順序將寬胸氣霧劑唱付交于取藥者,并交代用法用量。寬胸氣霧劑

為舌下給藥,冠心病心絞痛急性發作時,將瓶倒置,噴口對準舌下,一日2-3次,每次2-3

噴,閉嘴2分鐘,盡可能晚些飲用水。

B.2.6.3發藥時,進行用藥指導,交代寬胸氣霧劑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B.寬胸氣霧劑含細辛油,有一定毒副作用,謹遵醫囑,切勿使用過量。

B.對酒精及對寬胸氣霧劑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寬胸氣霧劑。

B.年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孕婦、兒童慎用寬胸氣霧劑。

B.使用寬胸氣霧劑時切勿受熱,應避免撞擊。

B.寬胸氣霧劑性狀、特異性香味發生改變時應停止使用。

B.在使用寬胸氣霧劑治療期間,心絞痛持續發作,應及時就診。

B.交代寬胸氣霧劑保管方法。每次使用完畢,蓋好瓶蓋,避光、置陰涼處(不超過

10

20℃)處存放;不能放在溫度高的地方;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B.必要時,可給患者紙質版的用藥交代。

B.2.7用藥監測技術

B.2.7.1用藥前仔細詢問患者或核對處方上記錄的過敏史,加強對使用寬胸氣霧劑后出現不

良反應、過敏反應等進行監測。若出現不良反應,及時分析與上報,填寫不良反應監測表。

B.2.7.2重點監測老年人群、肝腎功能異常人群的用藥情況,發現異常時,立即停藥并且采

取救治措施和加強用藥監護。

B.2.7.3加強對寬胸氣霧劑使用療效進行及時監控,若使用后心絞痛沒有得到緩解或心絞痛

持續發作,要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B.2.7.4寬胸氣霧劑含細辛等有小毒藥味,重點監測服藥患者肝、腎等功能。

B.2.7.5對聯合用藥的情況進行重點監測,及時發現寬胸氣霧劑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必

要時信息化監測與人工監測同時進行。

B.2.7.6完善醫院信息化、自動化用藥監測系統,對寬胸氣霧劑擴大適應癥用藥等進行針對

性監測。

B.2.8處方點評技術

B.2.8.1點評中成藥處方,寬胸氣霧劑書寫的規范性;處方前記、正文、后記的完整性。

B.2.8.2寬胸氣霧劑使用時,點評中醫診斷與適應癥(胸悶、心痛、形寒肢冷、冠心病心絞

痛)是否適宜。點評寬胸氣霧劑遴選是否符合安全、有效、經濟、適當原則。

B.2.8.3使用寬胸氣霧劑時,點評處方中是否存在重復用藥、超劑量用藥、超療程用藥的問

題,是否存中西藥聯用與藥物相互作用的問題,是否存在“十八反”、“十九畏”用藥情況。

B.2.8.4點評寬胸氣霧劑使用人群是否為孕婦或者對酒精過敏者。

B.2.8.5對于寬胸氣霧劑說明書存在不完善的內容,宜參考循證醫學證據或指南進行點評。

B.2.8.6處方點評的結果宜及時進行總結,及時向相關人員進行反饋。

B.2.9藥物警戒技術

B.2.9.1早期發現寬胸氣霧劑的不良反應及其藥物相互作用。應結合寬胸氣霧劑的說明書內

容,警戒寬胸氣霧劑已知或未知(新發)不良反應以及相互作用的情況。

B.2.9.2警戒寬胸氣霧劑不良反應的動態和發生率,對寬胸氣霧劑進行風險/效益定量評估和

分析,及時將信息進行反饋與上報,為藥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依據。

B.2.9.3結合循證醫學證據,逐漸完善說明書中寬胸氣霧劑警戒內容,適時補充至醫院處方

管理系統,完善安全用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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