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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金融支持新農村發展調研

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

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精神,建立了主辦銀行制度和金融

機構領養制度,引導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

務工作,加大對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

貸投入,扎實開展涉農信貸政策導向評估工作,切實破解家庭農

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的問題,成效明顯。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落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辦銀行制度,加大新型農業

經營主體支持力度。加強對轄內涉農金融機構的指導,及時確定

重點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涉農金融機構名單,落實主辦銀

行,指導涉農金融機構建立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制度、金

融服務臺賬和工作方案,立足自身業務優勢,明確支持重點,開

展“點對點”服務。

西鄉縣農業經營主體如雨后春筍,登記注冊數量劇增。據統

計,西鄉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目前累計注冊數量達407家,其中

2016年新增68家,增幅達20樂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幅超過

50%,截至目前,全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余額L9億元,同

比增長12%,帶動全縣105個行政村(社區)25602戶、67495

名群眾走向脫貧致富道路。

(二)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領養制度,開展建檔立卡專業

管理。指導金融機構建立“一對一”領養制度,確定了金融機構

各自領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象,及時與經營主體負責人對

接,了解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和目前已有的金融服務情況。開展

“四個一批”扶持計劃和“百家不范點”創建工作,對每一家入

庫企業建檔立卡,專業管理,入庫主體涵蓋家庭農場、種養大戶、

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信息溝通和服務項

目對接機制,確保扶持工作順利實施。

目前,有30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入“四個一批”數據庫,

授信額從原來的1650萬增加到3350萬,整體授信額提高103%;

有20家企業進入“百家示范點”數據庫,20戶企業在金融機構

的貸款達4158萬元,較年初新增2523萬元,帶動就業人數達

774人。

(三)施行優惠貸款利率,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成本。

積極落實利率市場化改革政策,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實行差別

化利率,切實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率水平,為各類新型農業

經營主體帶去真正的實惠。

2016年,西鄉農商行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由原月息

9.9%下調至&28%,將種養大戶創立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利

率由8.244%下調至7.74%,將農戶小額扶貧貸款利率由7.9296下

調至4.95%,將綠色惠利貸利率由原來的6.896下降至6.5%大大

減輕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負擔。

(四)積極創新信貸產品,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一是開展

林權抵押貸款和林農增信工作,擴大貸款擔保抵押范圍,增加新

型農業經營主體擔保范圍;二是依托生豬、茶葉、食用菌專業合

作社,指導轄內成立了三家農村信用互助協會,農商行按照1:10

的放大比例,為會員發放貸款1182萬元,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

體貸款擔保難問題;三是開展精準扶貧“金融+新型農業主體+

貧困戶”及“創業貸”扶貧模式,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貧

困戶發展作用。

(五)嚴格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擴大涉農貸款覆蓋面。認真

落實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差別準備金政策,執行農業銀行縣級“三

農事業部”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落實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

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認真開展涉農信貸導向評估等工

作,不斷完善信貸政策支持的考核評估機制,發揮再貸款定向支

持功能,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涉農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投

放。

2016年末,西鄉縣涉農貸款余額44.47億元,涉農貸款占

各項貸款比重的83.26%,本年度新增貸款余額5.37億元,同比

增長13.75%,其中農戶貸款余額30.88億元,涉農貸款占各項

(鎮)的創建活動,推進經營主體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完善縣域各

部門間的信用信息共享,給金融機構的信貸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以家庭經營為基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

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組織形式為補充

的農業生產組織形式。近年來,在國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動下,

漳浦縣已初步構建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系,但現仍處在起步階段,

需要各個層面的支持,其中充分發揮金融服務的作用尤為關鋌。

本文從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重要性出發,探討現階

段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面臨的困境,在此基礎上,提

出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金融支持對策。

一、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重要性

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

業經營主體,通過經營自有承包地或流轉其他農戶的土地承包經

營權,與農戶以勞動和資本相連接,實行規模生產、集約經營、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引領新型農業的發展方向,是當前保持農

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有效結合的重要載體,

也是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途徑。據統計,

我縣現有現代農業園區2個,臺創園和農創園;發展設施農業面

積12.55萬畝,溫室大棚面積417.86萬平方米,工廠化水產養

殖面積5029.8萬平方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我縣產業發展、

農民增收、科技創新等方面的作用逐步顯現。但由于新型農業經

營主體正處于發展初期,其發展路徑、管理方法、經營模式等不

夠完善,資本原始積累不足,資本形成不完備。以專業合作社為例,

合作社以服務農民為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特點決定了其明顯

的資本積累不足,并極大地受到自身資本有限的制約,沒有足夠

的資產進行抵押貸款,只能寄希望于政府補貼或通過入股形式向

社員籌集資金。長此以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資本的限制下很

可能畸形發展,甚至其經營者因看不到較好的發展前景而放棄經

營,不利于我縣夯實農業基礎、實現農業現代化,因此,新型農業

經營主體因積累不足導致的資金短缺,遨須金融支持保證其穩步

發展。另一方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規模經營、品牌創建、市

場運營等方面資金需求量大,由于經營主體融資金能力不強,難

以滿足其發展和生產需求。因此,加快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培育

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對其金融支持,對推進我縣農業現

代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二、轄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情況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快速增加。從調查情況看,截

止2014年9月,漳浦縣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達2453個,其中,

糧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種植等為主的農民專業合作社876家、

家庭農場327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50家,專業大戶1200戶。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呈現以下特征:一是專業大戶發展方興未

艾。近年來,隨著土地流轉規模的擴大和政府相關政策的支持,

農村專業大戶大量增加,全縣農業專業大戶達1200戶,涉及蔬

菜、花卉、養殖等農業產業;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蓬勃發展。自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以來,漳浦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快

速增加,近三年保持每年新增100家左右的速度,截止2014年

9月未,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達876家;三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

業實力不斷增強。截止2014年9月未,全縣共有天福集團、盈

豐集團、豐盛食品、豐收園、新潤食品、柜寶生物、揚基生物、

萬辰生物等50家農業產業化龍頭骨干企業,極大地帶動了蔬菜、

花卉、生物醫藥、食用菌等特色農產品的規模化、標準化生產、

促進了漳浦農業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四是家庭農場處

于發展階段。全縣按照家庭農場模式進行生產的經營主體已登記

327家。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能力明顯提高。一是創辦主體

多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主體由創辦初期以村支兩委和種養

大戶帶頭領辦發展到由龍頭企業、返鄉創業農民,形成多頭興辦、

多領域發展的格局,主要有龍頭企業帶動、專業大戶牽頭、村級

組織籌辦、農戶股份合作四種模式;二是生產經營規范化。目前,

已建成蔬菜規模種植30萬畝,其中無公害面積16萬畝,是全國

百家無公害蔬菜生產示范基地、福建第一個供港蔬菜基地縣;花

卉種植面積12萬畝,形成沙西十里榕樹產業帶和國道百里花卉

走廊;已初步形成古雷鮑魚、霞美牡蠣、六鰲紫菜、深土蔬菜、

馬坪黃牛、盤陀茶葉、官同花卉等一批特色產業交易市場;全縣

共注冊111個農產品或農產品加工品獲得商標注冊,綠色食品標

志認證23個;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58個,農產品加工“龍頭”

企業30家,其中省級4家、市級14家。

(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輻射帶動能力逐步增強。在漳浦縣

的百里花卉走廊上,分布著東南花都、海峽花卉集散中心、蘭花

產業園、農業硅谷等一大批現代農業園區,并以“公司+農戶”、

“企業帶村莊”的方式,帶動全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全面發展;

漳浦農民創業園的福建揚基生物科技公司藥用基地,采取“公司

+專業合作社+農戶”的合作模式,走出了一條綠色生態農業的新

路子。利苑農業技術(漳州)有限公司采取“引進公司、連片租

地、聘用農戶”的現代農業模式,農戶的土地被公司租種,農民

既獲得了租金又聘用成公司員工,已經成為漳浦現代農業發展的

一個樣板。

三、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力度逐步加大。近年來,

在國家政策和人民銀行窗口指導下,涉農金融機構對新型農業經

營主體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截止2014年9月末,全縣金融機

構各項貸款余額達到126.57億元,同比增長29.5%,比年初增

20.8億元,涉農貸款余額97億元,同比增加26%,重點支持新

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其中,農村企業貸款余額66.8億

元,農戶貸款余額30.4億元。據統計,截止2014年9月末,漳

浦縣金融機構農業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合作社

貸款余額分別達44145萬元、537萬元、3760萬元、2359萬元,

分別比年初增加3811萬元、438萬元、760萬元、824萬元。

(二)涉農金融機構貸款擔保方式以大額抵押為主。從涉農

金融機構來看,農行主要采用“公司+基地”、“專業合作社+

農戶”等信貸模式,郵政儲蓄銀行主要采用“農戶多戶聯保”,

農信社對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放貸款主要采取抵押或質押的方

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前、產中、產后的支持;從農業

生產經營組織來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主要采取抵押貸款或擔

保公司擔保的方式,而農業專業大戶、農業合作社社員、家庭農

場則多采取抵押、互助擔保或保證貸款的方式。如村鎮銀行以符

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平臺,采用互助擔保基金的形成,擴

大貸款投放。

(三)金融產品創新步伐進一步加快。一是土地承包經營權

抵押貸款。目前,漳浦縣金融機構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

主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直接抵押貸款、土地承包經營權反抵押

貸款(該模式是農戶以書面形式并通過互助擔保基金會員同意加

入互助擔保基金,同時,借款人與互助擔保基金簽訂以土地承包

經營權作為反抵押協議,承諾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時,互助擔保基

金負責處置借款人的土地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三方監管

貸款(該模式是農戶以與土地所有權者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向農

業部門申請登記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土地所有者與金融

機構簽署承諾函,承諾貸款期限內負責監督承租人不得轉租第三

方,出現風險時,協助金融機構處置抵押資產)、“土地承包經

營權+保證”(該模式是種植企業以所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

為抵押,并附加股東資產作為保證的貸款模式)。至2014年9

月末,累計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10399萬元。二是農業

設施抵押貸款。該模式主要是種植、養殖及農產品初加工經營的

經營者,依法取得土地(含果園、林地、海域)等承包經營權后,

在承包經營標的上添附的生產經營設施,經專業評估機構評估、

有權登記部門登記后,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截止

2014年9月末,漳浦縣農業設施抵押貸款發放累計突破2000萬

元,達到2080萬元。三是互助擔保基金擔保貸款。該貸款模式

是以專業合作社或特業協會為載體,由社員(會員)組建互助合

作基金,借款人需存入借款金額20%的資金在互助合作基金的賬

戶,并與金融機構簽訂基金的監管條款,同時,借款人出具承諾

函:一旦貸款出現逾期,由互助擔保基金代為清償。截止2014

年9月末,涉農金融機構累計發放互助擔保基金擔保貸款13226

萬元,支持花卉苗木、蔬菜等種植類設施農業。四是“專業合作

社+農戶+信貸”方式。主要針對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模大、

實力較強的特點,由會員成立擔保基金,合作金融機構按擔保基

金的一定比例放大授信,解決內部社員資金需求量較大的問題。

如農信社通過“專業合作社+農戶+信貸”模式,對赤湖鎮蔬菜專

業合作社有小額貸款需求的社員農戶,發放小額信用貸款360萬

元,支持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3000畝。五是采取“龍頭企業+

農戶+信貸”的方式。該模式是:公司采用訂單農業的方式與農

戶合作,農戶生產的農產品由公司負責收購、銷售。公司為農戶

提供擔保,銀行對農戶生產、收儲等環節資金需要給予貸款支持;

解決單個農戶貸款金額小、成本高、手續繁、抵押物不足等問題。

至9月末,漳浦縣農行以龍頭企業為擔保,通過“龍頭企業+農

戶+信貸”的模式,為漳浦錦榕果蔬有限公司、漳浦長生農產有

限公司等蔬菜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合作農戶累計發放貸款

8020萬元,加大對蔬菜產業基礎設施及蔬菜產業產前、產中、

產后的支持。

(四)支付服務環境進一步提高。近年來,人民銀行相繼制

定和實施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的政策措

施,大力推進農村支付服務環境的改善。截至2014年9月末,

全縣布放ATM機172臺,POS機1357部,2014年,新增物理網

點2個,新增ATM、POS和電話POS機具93臺,實現了非現金支

付結算100%全覆蓋,有力推進助農取款業務工作的開展。

四、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面臨的困境

(-)貸款難、貸款貴依然突出。從對我縣的100戶新型農

業經營主體(專業大戶40戶、龍頭企業20家、農業專業合作社

20家、家庭農場20家)調查了解。一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仍依

靠自有資金作為主要生產資金來源。從調查情況看,有84戶主

體亟需獲得信貸支持,占全部調查對象的84%,僅有32戶獲得

了信貸支持,占全部調查對32虬在這些獲得貸款的經營主體中,

有25戶認為獲得貸款的過程非常困難。二是貸款利率偏高。從

調查情況看,目前,涉農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在20-80%

之間。貸款對象均被要求執行基準利率上浮,專業大戶貸款平均

利率為9.0596、龍頭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7.96%,農業專業合作

社貸款平均利率為9.74%、家庭農場貸款平均利率為9.5%,均遠

高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表明新型經營主體貸款成本仍偏高c三

是中介服務費用高。調查表明,房地產抵押登記代理服務費約為

200元/綜收取,抵押評估公司收取的“抵押評估費”按貸款額

約為0.4%收取;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時收取的手續費達約0.3%,

風險保證金也較高。四是農村地區民間借貸活躍。由于貸款嚴格

限制用途,門檻高,導致很多農戶不得不轉向民間借貸,如向親

戚、朋友等借錢。調查表明,目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除了信貸

渠道以外,主要通過民間融資方式獲得經營所需要的資金。

(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缺乏有效的信貸抵押擔保方式。從

貸款擔保方式來看,獲得貸款的對象中有83%通過抵押或質押擔

保方式獲得貸款,17%通過自然人擔保方式獲得貸款,缺乏有效

的信貸擔保方式是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得信貸支持的一個

重要因素。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特點來看,因農村產權流轉還

不成熟,活體動物、苗木等生物資產作為抵押物在價值評估和價

值保全方面也存在困難,此類農業生產資料在生產周期內由亍市

場價格、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價值減損的概率很大。加之農業擔

保專業公司缺失,進一步制約了信貸有效投放。

(三)農村金融產品創新不足。目前漳浦縣新型農業貸款仍

然是以抵質押、擔保和保證貸款等傳統信貸品種為主,金融機構

抵質押物仍以土地、廠房、設備為主,而大型農機具抵押、動產

質押、倉儲質押、訂單農業抵押貸款等與新型農業相關的新型信

貸業務則沒有開展,這導致了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時仍然選擇傳統

的抵質押貸款,貸款需求難以得到滿足。

(四)農業保險嚴重滯后,覆蓋面窄。農業保險難以發揮其

保農護農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業保險范圍狹

窄,目前,我縣農業保險業務品種少,覆蓋面小,除了水稻、森

森、農房等少數政策保險性外,其他種植、養殖業等商業性農業

保險幾乎沒有開展;二是農業保險賠率高,保險機構積極性低;三

是農民缺乏保險意識。我縣農業保險不發達的狀況,從側面加大

了金融機構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風險評估,使得金融機構過多

承擔農業風險、缺乏保障,阻礙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順利獲得金

融支持。

(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身特性無法吸引大量金融扶持。一

是農業生產具有弱質性,弱化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談判優勢。

氣候條件變化、市場農產品價格波動以及不確定的病蟲害因素都

可能影響到經營主體的效益;以生產為基礎的經營主體往往采用

規模經營,產品科技含量不高,缺乏核心競爭力,這些都將成為經

營風險被金融機構考慮在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向金融機構融資

的過程中,存在著因農業生產本身的弱質性帶來的談判弱勢,不

易獲得融資支持。二是產權流動市場不健全,削弱了新型農業經

營主體的融資競爭力。農業土地流轉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的

最直接表現形式,產權流動市場不健全,經營主體產權交易不規

范,造成經營主體融資缺乏良好的制度基礎,大大降低其融資競

爭力。我縣產權流動市場不健全主要體現在:土地產權制度不完

善、土地流轉服務滯后、缺乏專業審查標準。

五、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的金融支持對策

(一)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供給體系。一是要保持農

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和農信社支農扶農的主體地位,

加強其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對農業企業、產業大戶等新

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投入力度;二是積極推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

公司、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發展,創造適度競爭的農村金

融市場;三是鼓勵引導規范民間金融發展,充分發揮民間金融支

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積極的作用。

(二)加快金融業務創新。一是特色抵質押創新模式。抵質

押物少是銀行支持現代農業發展面臨的一大難題。對農機制造、

經銷和農業科技型企業信貸融資需求,創新基于倉單、存貨、動

產、商標權、專利權、依法可轉讓股權等權益質押貸款業務;對

商業化涉農項目,以經營收益權、應收賬款、訂單和存貨質押、

大型水利設備等作為抵質押物,并結合企業保證、農民聯保等多

種抵押擔保方式發放貸款。在政府改革配套到位、政策風險可控

且農村產權流轉可實現的前提下,開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

地使用權、農房等抵押貸款業務;對涉農中小企業和農戶,采取

多戶聯保、龍頭企業擔保、訂單質押,并結合地方產業特色創新

抵質押方式。二是農業產業鏈金融帶動模式。即以產業鏈中的農

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中心,通過“銀行+龍頭企業+農戶”的方式,

在為龍頭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為其上下游的企業或農戶提

供綜合金融服務。這種模式還可拓展為“銀行+地方政府+龍頭企

業+農戶”“銀行+龍頭企業+第三方擔保公司+農戶”或“銀行+

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等。這種模式能夠有效借助龍頭企

業在產業鏈上的核心地位,實現對上游農戶和下游配套企業的批

發式營銷和作業,有效降低了農戶貸款和中小企業營銷維護和管

理成本。三是農產品專業市場帶動模式,農村專業市場是產業鏈

中商品流通的周轉站,是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各類要素最為

集聚的節點,客戶資源多、資金流量大,是商業金融服務新膽農

業的有效切入點。金融機構通過“專業市場+商戶+公司+農戶”

模式,通過專業市場與農戶、基地、商戶、服務中介、專業協會

建立縱向一體化合作關系,實現金融服務與農業產業鏈資金、信

息、資源等各種要素的有機結合,并以此緩解農業產業信貸風險,

提高金融服務綜合收益。

(三)健全金融擔保體系,降低農業信貸風險。一是建立貸

款擔保基金,通過財政投資的“杠桿效應”,形成乘數效應,進

一步吸引財政資金流入,實現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的良性互動。

二是加強與保險機構建立橫向交流與合作,完善“信貸+保險”,

不斷提升農業保險在涉農信貸中的滲透度。

(四)降低農業融資成本,提高農業比較效益。一是加強涉

農貸款利率指導,適當降低利率上浮幅度;二是培育壯大產業化

龍頭企業,引導鼓勵產業化龍頭企業上市或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

券,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三是培育、引導、規范擔保、評估、登

記、公證等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服務,降低貸款中介費用標準;四

是加大農業稅收優惠和補貼力度。

(五)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一是建立縣、鄉、村產權流轉

服務機構。即在縣(區)設立“農村產權服務中心”,鄉(鎮)

設立“農村產權服務中轉站”,村一級設立“農村產權服務點”,

為農村產權流轉提供服務,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一是農村產權流

轉供求登記和信息發布,接受供求雙方質詢,推薦可開發項目;

二是協調供求雙方有關事宜,落實契約關系,辦理合同簽證手續;

三是對產權流轉跟蹤服務,調節糾紛,協調供求關系維護產權所

有者、承包者和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二是加快農村產權價值

評估市場建設。建議由鄉(鎮)經管機構設立農村產權價值評估

機構,加大專業資質評估人員培訓,對農村產權價值進行評估,

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抵押貸款提供評估服務。三是建立政府回購

制度。農村產權抵押融資對金融機構來說,最擔心的便是如果貸

款一方出現無法還款等風險時,就會遇到抵押資產變現的問題。

對金融機構來說,只有流轉成功了,銀行才能將資產變現,如果流

轉不出去,便是銀行的風險。建議政府成立了農村產權資產儲備

中心,當抵押的農村產權資產無法處置時,政府按照一定的標準

回購。有了政府叵購的最后保障,金融機構對農村產權抵押貸款

便沒有了后顧之憂。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一個重要任務,也是發展

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和實現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

農業經營體系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遷西縣以中是一號文件精神為指導,緊緊圍

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目標,著力推進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

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面對新形勢、新要求,該縣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還

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本文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該縣新型農業經營

體系建設現狀和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并提出了進一步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

系的建議。

一、遷西縣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

遷西縣地處燕山山脈灤河南岸長城腳下,是一個典型的山區縣,全縣總面

積1439平方公里,轄17個鄉鎮,1個街道辦事處,總人口39萬,是一個鋼鐵

大縣、全國庫區移民縣和革命老區縣之一,也是國家綠化先進縣。全縣共有耕地

27萬畝,人均耕地只有0.69畝,山區和丘陵占73.2%,河流17.5機一直以來,

養育著34萬多農業人口的遷西縣,農村經濟比較落后、農民收入不高。改革開

放以來,該縣積極實施“工業強縣、農業穩縣”戰略,按照“強科技增后勁,強

生產保供給,強民生保穩定”的基本思路,加快推進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設進程,

確保全縣農業持續增效、農民穩定增收、農村全面發展。截止2012年,該縣農

業產業化龍頭企業34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88家,2012年該縣完成農業增加

值32.5億元,同比增長5.9%,農民人均純收入10502元,增長12.2%。

二、對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支持情況

(一)農村土地流轉規模不斷擴大,提高了農業規模化經營發展水平

遷西縣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作為統籌城鄉發展、轉變農業發展

方式、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

傳發動,出臺扶持政策,有效加快了農業產業化進程,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開

辟了新的途徑。截止2012年底,該縣流轉耕地2.5萬畝,占9.17%。流轉二地

全部為現代農業綜合用地。根據縣農經工作中心工作計劃要求,縣域農村土地流

轉目標為:十五未耕地流轉面積達15萬畝,流轉面積占耕地面積55%以上。通

過大力推進土地流轉工作,較好地防止了土地拋荒,有利于促進農業產業化、規

模化生產,提高了農業效益;調動了流轉大戶積極性,引導了一大批農戶積極投

身于土地流轉創業開發中來;吸納了社會資金,解決了農業投入不足;增加了農

民收入,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就業。

(二)特色農業產業蓬勃發展,提高了農業專業化發展水平

遷西縣不斷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農業產業結構不斷優化,保持了農業

經濟的良性發展。該縣緊緊圍繞板栗、水果、水產品養殖等特色農業產業,初步

形成了以楊家峪、梨樹峪等板栗基地,太陽峪、大黑廳水庫淡水魚養殖基地等。

目前板栗生產、淡水魚養殖名列全省第一。遠洋、尚河谷食品、龍門漁業等龍頭

企業,提升了農產品的生產加工能力,促進了農業產業化、規模化、專業化發展。

(三)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規范快速發展,提高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經

營水平

近年來,遷西縣以培育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加快農業產業園區建

設為重點,立足“生態、綠色、特色”優勢,堅持走“龍頭企業+專合組織+產業

基地”發展之路,強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截止2012

年底,該縣已培育省級龍頭企業3家,年產值完成6億元;市級龍頭企業31家,

年產值26.7億元;農民專業合作社88個、協會27家,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34

多個。目前,該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已涵蓋糧食、水果、淡水魚養殖、家禽、

綠色蔬菜、農機服務等領域,成為小戶生產與大行場連接的橋梁,挑起了農業主

導產業的發展重任。截止2012年底,遷西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資產達7億元,統

一銷售農產品總值為6.3億元,經營收入3.2億元,實現可分配盈余5471萬多

元,成員戶年均純收入達到10100元。該縣胡子農民專業合作社被評為全省示范

社。

三、支持新型農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一)部分企業設備落后,加工層次低,增值效益差

在遷西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特別是部分板栗深加工企業,只是對收

購的板栗進行篩選的初加工,技術含量薄弱,產品的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增

值效益差。

(二)品牌產品少,市場知名度有待提高

由于資金和技術的缺乏,目前轄區大部分農業產業龍頭企業生產或加工的

農產品一般都是粗加工產品,上規模上檔次的不多,特色和品牌產品少,市場的

知名度不高,沒有形成品牌化經營戰略局面,缺〃名牌產品的帶動作用。目前只

有板栗等少數產品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較好的銷路,但沒有形成品牌帶動效應。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瓶頸和貸款難問題

目前,融資難和貸款難問題依然是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最

大的瓶頸,具體表現在:一是扶植政策與實踐脫節,造成融資難、貸款難。《農

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后,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了快速發展,然而,受《農

民專業合作社法》沒有就合作社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貸款難、融資難的突出問題

做出相應的政策性指導,使得合作社規模化經營難以有效推進,經濟效益不高、

資金積累緩慢。為解決這一問題,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各級

政府扶持的貸款擔保公司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服務范圍,支持有條件的合作

社興辦農村資金互助社”,但受制于資金互助社較高的門檻,使得能夠達到銀監

會法定要求,實現正式登記注冊的很少。同時,擔保公司出自考慮經營效益、資

金風險等因素,在扶植農民專業合作社上貢獻有限。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仍處于

初級階段,其自身信用有待加強。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以吸收社員股金的

方式進行融資,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自身建設的不成熟,在廣大農民

心目中信用等級較低,不能廣泛吸收社員資金入股,加之經營管理的有待規范,

自身“充電”能力的低下,造成融資困難。三信貸準入門檻高和自身的先天不足

造成貸款難。為規避信貸風險,實現效益最大化,銀行加強了信貸準入門檻的高

度,農民專業合作社由于自身特點,其在市場競爭、資金流動性、管理水平、償

債能力等方面存在弱勢,往往達不到信貸準入標準。政府在扶持合作社發展過程

中,隨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但貸款需要擔保人、抵押物,然而合作社耕種的土

地、宅基地都是集體的,不能作貸款抵押,又缺乏有效的保證人,諸多因素奏在

一起,使得合作社貸款難。

四、對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建議

(一)以集約化生產為目標,加快農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轉

一是變散戶經營為規模經營。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家一戶的小型土地

經營格局,已不適應農業機械化等現代生產要素的需求,不利于農業規模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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