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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總則

1.0.1為貫徹落實國家雙碳戰略目標,推進建筑領域低碳技術發展,規范建筑

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推進建筑行業降低碳排放,制定本標準。

【條文說明】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中,習近平主席表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

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2020年12

月12日的氣候峰會上,習近平主席進一步對“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做出

了具體的安排和規劃。在“十四五”乃至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減排降碳、低碳

發展都將是我國環境治理甚至國家社會治理的一個重要主題。建筑行業是我國

GDP占比最大,也是能源消耗最大的行業之一,根據中國建筑節能協會發布的

2022年《中國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研究報告》,建筑運行階段占全國碳排放重量

的比重為21.7%。而對于建筑物、群的運行,尚缺少規范和指導第三方進行碳排

放量和“碳中和”措施評定的標準。

認證是以標準為依據的合格評定手段,實現質量追溯和誠信監管,構建誠信

保障機制。認證具有第三方屬性,獨立于供需雙方,通過具有獨立地位和專業能

力的機構實施,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利用認證制度來監督和公示工程建

設項目碳排放量和“碳中和”措施,能夠快速有效的發動更多的行業機構,形成

一股強大力量促進建筑行業的“碳減排”、“碳中和”事業。

2022年10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

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氣象局、國家林草局

9部門聯合《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完善

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在建筑領域,目前還缺少針對

建筑碳排放進行認證的標準。本標準正是為了實現對建筑建造產生的二氧化碳排

放水平認證而進行編制。

1.0.2本標準適用于民用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的認證。

【條文說明】工業建筑設計一般與生產工藝緊密結合,部分工業建筑受工藝影響,

在環境質量方面有極為嚴格的要求,與一般的民用建筑要求差別較大,不能一概

而論,因此本標準主要針對住宅和公共建筑實施認證。

3

1.0.3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

有關標準的規定。

4

2術語

2.1術語

2.1.1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carbonmetriccertificationofbuildingduringuse

stage

對影響建筑運行階段節能降碳水平的有關指標開展的第三方合格評定活動,

等級評定包含綜合等級和運行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運行管理單項等級。

2.1.2碳抵消carbonoffset

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源和增加溫室氣體吸收,用來實現補償或抵消其他排

放源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活動。可通過購買碳信用額度等方法。

2.1.3建筑能耗energyconsumptionofbuilding

建筑使用過程中由外部輸入的能源,包括維持建筑環境的用能(如供暖、制

冷、通風、空調和照明等)和各類建筑內活動(如辦公、家電、電梯、生活熱水等)

的用能。

2.1.4能耗指標實測值measuredvalueofenergyconsumptionindicator

基于實測的建筑能耗得到的能耗指標值。

2.1.5可再生能源利用率utilizationratioofrenewableenergy

供暖、通風、空調、照明、生活熱水、電梯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其能

量需求量的比例。

2.1.6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

將能源與材料消耗量與溫室氣體排放相對應的系數,用于量化建筑物不同階

段相關活動水平,建筑運行階段主要涉及到的碳排放因子為能源。

2.1.7建筑碳匯carbonsinkofbuildings

在劃定的建筑物項目范圍內,綠化、植被從空氣中吸收并存儲的二氧化碳量。

5

2.2符號

2.2.1碳排放量

——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kgCO2e);

——建筑綠地碳匯系統年減碳量(kgCO2e/a);

——項目碳年抵消量(kgCO2e/a);

第類植栽方式單位綠地面積的固定量(

22

)。——iCOkgCOe

2

2.2.2/m能源供給、消耗量

——建筑運行階段年能耗量(kWh);

——建筑第i類能源輸入量(kWh);

Eec——項目產生的電力并網輸出量(kWh);

——供暖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供冷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生活熱水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可再生能源發電量(kWh);

——年總能源供應量(kWh);

——年供暖耗熱量(kWh);

——年供冷耗熱量(kWh);

——年生活熱水耗熱量(kWh);

——年照明系統能源消耗(kWh);

——年電梯系統能源消耗(kWh)。

6

2.2.3面積和其他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非住宅為建筑面積,住宅為套內面積(m2);

——i類植栽方式綠地面積(m2);

——第i種能源的碳排放因子(kgCO2e/單位)。

7

3基本規定

3.1.1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應遵循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的基本原則。

認證認可活動需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要求,遵循客觀獨立、

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認證機構應該取得資質,并按照認證基本規范、認

證規則從事認證活動。

3.1.2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對象應具有明確的可描述邊界并且能夠獨立用

能計量和管理,可為單棟建筑、建筑群、建筑內部的獨立區域。

【條文說明】碳排放認證對象需要進行獨立用能計量和單獨管理,具備認證評價

的基本條件,可以是單棟建筑以及位置毗鄰或權屬相同的建筑群,考慮到實際運

營情況的復雜性,當具備獨立用能、獨立管理條件時,可以是建筑內部的獨立區

域。獨立用能計量可以是有能源購入的獨立賬單,或可以進行科學拆分、設置獨

立計量。

3.1.3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的認證的申請方可由建筑的產權人或運行方提出,

申請方應具備法人資格。

【條文說明】建筑運行階段的碳排放認證以實際核查情況為準,因此需要具備實

施現場認證的條件,除產權人外,也鼓勵運行方參與,通過碳排放認證,驗證持

續有成效的節能降碳,有利于體現運營管理的價值,實現資產的長期保值增值。

通常情況下,申請方應具備法人資格。

3.1.4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應在建筑投入正常使用且使用率達70%以上

后,連續運行不少于12個日歷月后進行,認證所用數據應為建筑實際運行數據,

認證過程中所采用數據應保持期間一致。

【條文說明】本條界定了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的時間范圍,建筑運行階段以年為

單位,可以是一個日歷年,也可以是連續12個日歷月,與國際、國內的建筑運

行基本周期保持一致。

嚴寒和寒玲地區建筑供暖能耗應以認證周期內法定供暖期內供暖系統所消

8

耗的累積能耗計,居住建筑與公共建筑的非供暖能耗應以一個完整的日歷年或連

續12個日歷月的累積能耗計。

根據功能的不同,辦公、商業等類別的建筑投入使用初期可能存在入住率逐

漸升高的情況,此時設備系統運行工況未達到設計中較為優化的情況,故本條提

出入住率要求,室內空置面積小于總使用面積的30%時,方可開展認證工作。

碳排放認證的基本條件是建筑在正常運行期間,并且采用實際核查而非計算

數據,消除現場復雜情況帶來的各種影響,以保證認證結果的公正性和橫向可比

性。同時,降低運行階段碳排放不應以犧牲室內環境舒適度為代價,而是應該發

揮建筑本體、設備機電系統、管理系統等方面的調節作用,合理制訂運營計劃,

促進建筑合理、舒適和低碳運行。

3.1.5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的認證應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3.1.6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應在第三方認證之前由申請方開展自評價工

作,自評價的方法和流程按照本標準第6章執行,申請方應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

性和完整性負責。

【條文說明】建筑建造階段的碳排放數據質量與計量條件、管理體制等均有很大

關系,提前進行自評價不僅可以令申請方對認證評價標準和方法進行理解,也能

反向推動相關計量條件和管理體制的建立,可為認證評價提供標準化、統一化的

材料。

3.1.7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包括文件審查和現場審查。

【條文說明】對設施、設備、計量系統、管理系統等進行現場審查是確保建筑運

行階段碳排放能夠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條件,也是認證結果保持一

致性的必要手段。文件審查和現場審查結合可有效減少現場認證的時間,增強可

行性。

9

4要求和等級評定

4.1一般規定

4.1.1應在保障建筑功能合理、環境舒適的基礎上,發揮建筑、設備和管理系

統的調節能力,實現建筑合理、低碳運行,并鼓勵發展零碳建筑。

【條文說明】認證項目應該有完整的功能性、有良好的通風采光,充分利用自然

資源、采用高性能的圍護結構、自然通風等被動式技術降低建筑用能需求。并根

據所在地域和氣候特點,綜合建筑功能需求和能源使用情況,以及經濟性、有效

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的因素,采用合適的技術實現降低碳排放的目標。

4.1.2申請認證的建筑須滿足如下規定:

1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產品、設備、設施、工藝和

材料等;

2建筑近3年內無節能相關行政處罰記錄。

4.1.3應保證室內環境指標舒適度,室內熱濕環境參數、新風量、CO2濃度等

指標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

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的規定,照

度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的規定。

【條文說明】建筑的基本屬性就是為人類提供庇護所,降低建筑的碳排放不能以

犧牲室內環境為手段,這也是本標準促進建筑的合理、舒適、低碳運行原則的體

現。在認證活動中,應根據建筑特征和運行情況,驗證主要功能房間的室內環境

指標是否達到要求。

室內環境包括熱濕環境、光環境、聲環境、空氣質量等。宜按照建筑類型確

定重點驗證的指標,如下表。

10

表4.1.3室內環境指標的核查內容

室內熱濕環

境參數(溫度新風量照度值CO2濃度

和濕度)

A類公共建筑√√

B類公共建筑√√√√

住宅類居住建筑

√√

(公共空間)

非住宅類居住建筑√√

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能耗標準》GB/T51161的規定,A類公共建筑

是“可通過開啟外窗方式利用自然通風達到室內溫度舒適要求,從而減少空調系

統運行時間,減少能源消耗的公共建筑。”B類公共建筑是“因建筑功能、規模

等限制或受建筑物所在周邊環境的制約,不能通過開啟外窗方式利用自然通風,

而需常年依靠機械通風和空調系統維持室內溫度舒適要求的公共建筑”。考慮到

A類公共建筑可通過開啟外窗方式利用自然通風達到室內溫度舒適要求,可采用

自然通風,也可采用輔助通風的方式,使用者對溫濕度有一定的調節能力;而B

類公共建筑需依靠機械通風和空調系統維持室內溫度舒適要求,因此對于B類公

共建筑,以溫濕度為代表的濕熱環境較為重要,所以相比A類公共建筑建議增加

此類要求。對于居住建筑,由于住宅戶內的環境指標難以驗證,同時由住戶自行

維護,因此可僅針對公共空間進行驗證;而非住宅類居住建筑,如宿舍、公寓,

需對公共空間和住戶室內進行驗證。

從節能的角度考慮,供熱工況室內設計濕度越大,能耗越高,相對濕度每提

高10%,供熱能耗約增加6%,因此不宜采用較高的相對濕度。應遵循現行國家標

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T18883的要求;新風量、二氧化碳濃度是衡量室內空氣質量的一個重要標

準,以降低二氧化碳濃度和其他污濁氣體為目的,防止呼吸系統的疾病產生和傳

播。新風量直接影響室內空氣的流通,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控制好室內新風量,

是保證健康的室內環境的前提。對照明質量進行控制也是避免申報項目通過過度

降低照明質量的手段達到節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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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應進行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核查,并披露碳排放數據,核查范圍應符合

圖4.1.4的規定,并滿足以下要求:

1原則上應考慮《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中列出的各類溫室氣體;

2碳排放應包含核查邊界范圍內相關能源消耗所導致的直接排放、間接排

放,和建筑運行過程中的非二氧化碳類溫室氣體排放,并應考慮可再生能源并網

和碳匯;

3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化指標應以單位面積每年的碳排放量表示,并宜

根據建筑功能類型增加人均碳排放量等指標表現形式;

4應滿足國家、地方相關核查規定;

5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核查可采信項目認證機構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專業核

查機構的結果,但應審核其方法、范圍與本標準具有一致性。

圖4.1.4碳排放核查范圍

【條文說明】本條界定了碳排放的范圍。直接排放包括鍋爐等固定設備裝置使用

化石燃料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間接排放包括建筑因使用外購電力、熱力等所

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建筑運行過程中的非二氧化碳類溫室氣體排放包括建筑運

行階段使用的家用空調、冷/熱水機組、多聯機和單元式空調器等設備造成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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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制冷劑泄露及其影響的溫室氣體效用。

項目中采取的可再生能源措施有直接使用和并網兩個部分,直接使用部分可

以降低外購能源量,并網部分(主要是光伏系統)是認證對象在邊界范圍內產生

匯入電網,雖然沒有降低外購能源量,但從社會范圍看,是比化石能源更低碳的

方式,應該在認證對象總體碳排放中進行扣除(以CCER方式交易的部分除外)。

通過建筑的配電系統向邊界外部提供的照明、應政府要求的景觀照明、各類電動

交通工具提供的電力不屬于認證對象內部范疇,應該在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中扣

除。這部分在能耗數據中也有所表述。

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與碳抵消僅要求進行核查而不做指標要求,一方面是考

慮到我國基于實際能耗數據的建筑碳排放數據庫尚不完善,尚無上位國行標的規

定,另一方面,本標準的目的就是為統一核查建立范圍、方法和操作流程上的規

范,以期建立標準統一的數據庫,增強數據之間的可比性,通過同類型、同氣候

區、類似規模的建筑和建筑群的數據比對,促進建筑運行的節能減碳。

4.1.5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CM)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kgCO2e);

——建筑第i類能源年消耗量(單位/a);

——第i種能源的碳排放因子(kgCO2e/單位);

——建筑消耗終端能源類型;

——建筑綠地碳匯系統年減碳量(kgCO2e/a);

——項目碳年抵消量(kgCO2e/a);

注:應采用由國家或地方相關機構公布的區域電網平均碳排放因子,缺省EFi值

見附錄D

【條文說明】建筑消耗終端能源類型包括電力、燃氣、石油、市政熱力等,宜按

照建筑類型確定能源核查內容。參考《建筑運行用能低碳運行導論》將建筑運行

用能類型分為北方城鎮供暖用能、城鎮住宅用能(不包含北方城鎮供暖用能)、

商業及公共建筑運行用能(不包含北方地區供暖用能)、農村住宅用能四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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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

表4.1.5不同建筑類型常見消耗終端能源核查內容

建筑類型建筑運行用能類型建筑消耗終端能源類型

公共建筑北方城鎮供暖用能電力、燃氣、燃煤、市政熱力等

(A類、B類)商業及公共建筑運行用能

電力、燃氣、燃油、燃煤等

(不包含北方地區供暖用能)

北方城鎮供暖用能電力、燃氣、燃煤、市政熱力等

居住建筑城鎮住宅用能電力、燃煤、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城市

(住宅、非住宅(不包含北方城鎮供暖用能)煤氣等

類居住建筑)電力、燃煤、液化石油氣、燃氣、生物質

農村住宅用能

能(秸稈、薪柴)等

4.1.6項目年綠化碳匯計算方法尚應符合各地方有相關的規章制度、政策法規、

規范文件等要求,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建筑綠地碳匯系統年減碳量(kgCO2e/a);

第類植栽方式單位綠地面積的固定量

2

();——iCO

2

2

kgCOe/m

——i類植栽方式綠地面積(m2)。

4.1.7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強度指標應至少包含單位面積碳排放量,并宜根據

建筑功能類型考慮使用人數、次數、時長等平均指標,建筑運行階段單位面積年

碳排放量(CMA)并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2

式中:——建筑運行階段單位面積碳排放量(kgCO2e/m);

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

2

————非住宅為建筑面kg積CO,e住宅為套內面積(m2)。

【條文說明】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強度以何種方式衡量最為合適難以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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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辦公類建筑,建筑提供的工位數量、容納的辦公人數均為重要指標;對于商

業建筑,人流量為重要指標;對于賓館和酒店類建筑,入住人、天次為重要指標,

因此在核查碳排放量的基礎上,建議依托智能化、大數據手段,對使用強度的數

據進行合理統計,當前由于處在碳排放核查的初級階段,為了保證數據具有橫向

可比性,對單位面積碳排放量提出明確要求。

4.1.8通過市場化手段購買的綠電碳排放為零,需提供交易平臺購買合同、結

算憑證等材料,經審核通過后綠電部分碳排放量記為零。

4.1.9可使用碳信用抵銷剩余不可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抵銷過程應符合以

下要求:

1購買的碳抵銷量應來源于實施碳中和的公共機構核算邊界之外;

2碳抵銷量應由獨立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過核證;

3碳抵銷量應當在認證結果發布后的12個月內注銷;

4碳抵銷量應在相應平臺具有公開的文件說明,文件說明應包含項目信息、

量化方法、驗證與核查程序相關內容;

5碳抵銷量應當在獨立、可靠的注冊平臺進行交易、儲存和注銷。

【條文說明】本條界定了碳抵消的范圍、方法。碳抵消的主要途徑為通過碳交易,

應在有資質的碳抵消部門獲得相應購買證明。如項目無需進行碳抵消,可不需要

碳抵消證明。在選擇采用何種碳抵消方式時,需要考慮其成本、可行性、可操作

性等相關因素。對于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建筑,適合的碳抵消方式也可能有所不同,

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和選擇。

申報項目可進行的綠色電力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產品應為中國國內相關

交易機制簽發或在中國境內開發的減排產品。

申報項目編制的碳抵消實施報告應包括:

1.被抵消的溫室氣體排放種類;

2.實際碳抵消的數量;

3.抵消類型和所涉及項目;

4.確認所用的碳減排產品;

5.碳減排產品注銷備案證明材料。

4.1.10申報項目應該建立建筑節能降碳的運行管理體制并由專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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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說明】應建立進行碳排放數據管理和采集、室內環境、設備節能運行、節

水、綠化碳匯維護等方面的管理機制,包括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從建筑運行

階段碳排放認證活動實施可行性上,需具備一定的計量條件,完善的管理措施和

記錄,才能準確得出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水平。同時,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相關的

檢測、調節系統和手段,也是促進建筑能夠合理、舒適、低碳運行的前提條件。

運維人員宜由建筑物業管理人員、系統技術管理人員、系統運行操作人員等組成,

承擔和負責一項、多項或全部系統運行維護工作。目前我國建筑運行管理普遍存

在相關管理制度缺失、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基礎差、缺乏專業技術培訓等問題,因

此通過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節能運行操作規程,有利于保障安全運行,并達到

降低能耗的目的,做好與節能相關的設備和自控系統的定期維護、清理、保養,

保證設備正常、高效運行的前提條件。節能管理制度應包括確保建筑各系統正常

運行的組織架構、管理制度、技術規定,有明確的運維主體、運維流程、運維技

術要求以及運維評估標準。

4.2等級評定

I綜合等級評定

4.2.1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等級評定包含綜合等級、運行能耗、可再生能源利

用、運行管理分項評定,評價對象的物理邊界應具有一致性。

【條文說明】建筑能耗與可再生能源利用直接影響建筑碳排放水平;建筑碳排放

與碳抵消涉及到能碳之間的轉換以及采用的固碳及抵消措施產生的碳排放抵消;

在管理過程中增強運維管理能力,優化用能結構,是優化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的

重要方面。

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不僅可針對新建成1年后的建筑,也針對既有建筑,

因此以上認證的內容主要針對運行階段能夠進行一定程度的調節的領域和范疇,

如建筑的體形系數、窗墻比等指標以及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建筑的遮陽等,對于

建筑的節能降碳有極大的作用,但是在運行階段已經較難進行大范圍的調節,而

針對不同規模、不同功能類型和建筑形態的建筑,后增加的遮陽、保溫等改造措

施也難以進行橫向統一比較,不同地域和氣候特征更是存在技術選擇的不同路徑

問題;在建造階段采用能效等級較高的設備系統可以有效降低建筑運行階段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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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減少碳排放量,但在運行階段如不進行改造和更換很難對整體進行系統提升,

因此將設備的更換作為管理的一部分,納入運行管理;采取以上相關改造措施的

目的是為了達到節能降碳的效果,因此除了碳排放數據外,本標準采用運行能耗、

可再生能源利用、運行管理等指標體現建筑的整體碳排放水平。

4.2.2建筑運行階段綜合等級評定應按照表4.2.2的規定執行。

表4.2.2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綜合等級評定

單項等級要求運行能耗可再生能源運行管理

碳排放

綜合等級要求等級等級等級

綜合等級銅級(基本級)無要求披露數據

三項均為銀級;

綜合等級銀級兩項銀級一項金級;披露數據

一項金級兩項銀級

綜合等級金級三項均為金級披露數據

建筑運行

綜合等級鉑金級(零碳級)三項均為金級

碳排放為零

【條文說明】等級設置借鑒國內外綠色建筑、綠色建材、健康建筑、德國DGNB、

澳大利亞Nabers等多種評價方法,綜合考慮到我國發展現狀和國標、行標的分

級要求,將申報認證的建筑劃分為四個等級。

銀級的要求對標我國標準規定的基本節能降碳要求、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以

及節能規范實施后建筑的能耗指標要求,同時為了保證基本的數據質量和管理要

求設置了運行管理的指標。

金級的要求在能耗方面對應引導值;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標上在實際調研和

應用的基礎上對應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的相應要求,在指標上有一定的提高,在

管理方面采用了更為先進的系統,具備監控能力和調節水平;

鉑金級對應的是零碳運行建筑,其基本原則是在保證舒適的基礎上,已經充分發

揮了建筑、可再生能源、管理多方面的手段達到較低水平后,通過碳抵消手段達

到零碳效果,從而杜絕“刷綠”的做法,引導建筑先從自身出發節能減碳;

銅級是通過了室內環境指標并進行碳排放披露的最低等級,鼓勵更多的建筑通過

認證手段,實現碳排放數據的披露。

17

圖4.2.2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評價等級

II運行能耗單項評級

4.2.3應進行建筑能耗指標實測,建筑能耗嚴寒和寒冷地區民用建筑能耗應劃

分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建筑供暖能耗。其他氣候區民

用建筑能耗應劃分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和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建筑能耗指標

實測值的計量范圍、分類、能耗指標修正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能耗標

準》GB/T51161和地方相關標準的規定。

【條文說明】建筑實際使用的電力、燃氣和其他化石能源應根據實際使用的能源

種類分別按電力、燃氣和標煤統計計算。

標煤應為由建筑所消耗的除燃氣之外的各種化石能源按照燃料的熱值折算

得到;對于由集中供熱、集中供冷系統輸入到建筑物內的熱量和冷量,應根據實

際集中供熱、供冷系統冷熱源及輸配系統所消耗的能源種類,按所提供的熱量和

冷量及系統實際能效折合的電力、燃氣或標煤,計入建筑能耗。實測值應包括建

筑運行中使用的由建筑外部提供的全部電力、燃氣和其他化石能源,以及由集中

供熱、集中供冷系統向建筑提供的熱量和冷量。進行能耗計量時,首先應扣除通

過建筑的配電系統向各類電動交通工具提供的電力、用于建筑外景照明的用電、

安裝在建筑上的太陽能光電、光熱裝置和風電裝置向建筑提供的能源。

18

從能耗統計的種類來看,按照《民用建筑能耗標準》GB/T51161的規定,居

住建筑非供暖能耗、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建筑供暖能耗的范圍如下圖所示。

*:建筑能耗統計不包含以下范圍:

通過建筑的配電系統向各類電動交通工具提供的電力,應從建筑實測能耗中扣除;應政府要求,用于建

筑外景照明的用電,應從建筑實測能耗中扣除;安裝在建筑上的太陽能光電、光熱裝置和風電裝置向建筑提

供的能源不應計入建筑實測能耗中。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應以每戶每年能耗量為能耗指標的表現形式包括每戶

自身的能耗量和公共部分分攤的能耗量兩部分,公共部分能耗量宜按每戶套內建

筑面積分攤。

對于公共建筑,嚴寒寒冷地區公共建筑內用于供暖系統的熱水循環泵電耗

和風機電耗,一方面用電總量小,占公共建筑總體能耗的比例亦小;另一方面,

這一部分電耗是直接計量在公共建筑的電表當中,難以拆分。基于此,本條文對

此進行了規定,明確嚴寒和寒冷地區公共建筑內供暖系統的熱水循環泵電耗、供

暖用的風機電耗應計入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中。

非嚴寒寒冷地區公共建筑的供暖通常采用單戶或單棟建筑的分散的供暖方

式,與嚴寒寒冷地區集中供暖方式存在本質的差異。這也意味著上述地區公共建

筑供暖系統的熱源、熱水循環泵以及風機等電耗均發生在建筑內,并與其他形式

的用電統一計量在公共建筑的電表當中。基于此,本條文對此進行了規定,明確

非嚴寒寒冷地區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統的熱源能耗、熱水循環泵電耗、供暖用的風

機電耗應計入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中。

19

對于能耗的統計,各地方針對特定類型的建筑也有文件統計,為了便于形成

核查標準統一和結果而進行數據比對,建議以國標的方法為準,但各地方有相關

的規章制度、政策法規、規范文件確需執行,可在自評價報告中說明理由,同時

建議在認證實施時進行范圍、方法和數據的比對,相關的地方標準列表見附錄A。

4.2.4各能源類型應統一換算到標準煤當量,換算系數如下表。

表4.2.4能源換算系數

能源類型換算單位能源換算系數

標準煤kWh/kgce終端8.14

天然氣kWh/m3終端9.85

熱力kWh/kWh終端1.22

電力kWh/kWh終端2.60

生物質能kWh/kWh終端0.20

電力(光伏、風力等可再生能源發電)kWh/kWh終端2.60

【條文說明】表4.2.4引自現行國家標準《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GB/T

51350-2019附錄A第A.1.11。為便于能耗計算,統一換算到標準煤當量是較為

簡便的方法。

4.2.5建筑運行階段能耗E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E——建筑運行階段年能耗量();

Ei——建筑第i類能源輸入量(kWh);

i——建筑消耗終端能源類型,包kW括h電力、燃氣、石油、市政熱力等;

Eec——項目產生的電力并網輸出量(kWh)。

4.2.6運行能耗單項評級的要求如下:

1單項金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能耗標準》GB/T51161和地方

相關規定引導值的要求;

2單項銀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能耗標準》GB/T51161和地方

相關規定約束值的要求;

3基本級(銅級)僅進行數值統計,不做指標要求。

【條文說明】由4.2.5條得出計算結果,填入附錄C.3表中,進行運行能耗單項

20

評級。對一個案例的示例計算如下:

表C.3-1某建筑能耗(不含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統計表

對標標準能源對標

建筑能源種消耗

單位約束值/現單位換算換算單位

能耗類量

行值系數值

kWh/㎡﹒kgce/㎡kWh/㎡﹒

煤328.1461.8

a﹒aa

供暖電------

能耗燃氣------

kWh/㎡﹒對標《民用建筑能耗標準》GB/TkWh/㎡﹒

小計3261.8

a51161-2016約束值a

kWh/㎡﹒kWh/㎡﹒kWh/㎡﹒

電36.470-70

非供aaa

暖能燃氣-------

耗kWh/㎡﹒對標《民用建筑能耗指標》kWh/㎡﹒

小計36.470

aDB11/T1413-2017現行值a

合計68.4kWh/㎡﹒a

自評價等級金級

III可再生能源單項評級

4.2.7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系統、地源熱泵系統、空氣源熱泵系統等,可再

生能源利用率REPp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供暖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供冷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生活熱水系統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kWh);

——可再生能源發電量(kWh);

——年總能源供應量,包含年供暖耗熱量、年供冷

耗熱量,年生活熱水耗熱量,年照明系統能源消耗,年電梯系統能源消耗等

(kWh);

21

【條文說明】本條列舉的是民用建筑常用的可再生能源系統,可再生能源利用

率計算公式中的分子為建筑實際利用的可再生能源量,比如太陽能供熱或供冷量

是指其有效供熱或供冷量,而不是太陽能集熱器的集熱量。當地源熱泵作為冷源

時,不計人供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除本條列舉出的民用建筑常用的可再生能源系統,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統還包

括生物質鍋爐、吸收式熱泵、太陽能光電空調等。以生物質鍋爐為例,其可再生

能源利用量應是生物質鍋爐提供給建筑的有效供熱量,而不是生物質鍋爐消耗的

生物質燃料的熱量。在生物能的建筑設計應用中,除了城區垃圾處理帶來的熱電

聯產渠道外,當前建筑工程項目中比較常見的就是沼氣的開發運用,滿足人們對

于燃料或者是供熱方面的需求。

建筑內各類能源供應量應分類、分區、分項計量,各類可再生能源應單獨統計。

冷/熱源和生活熱水站房內應設置總的計量裝置,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用戶側應

安裝電量計監測儀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應在源側安裝量計量儀表,

空氣源熱泵系統應在用戶側安裝計量儀表,其他能源系統也應有單獨的計量表。

考慮到老舊建筑可能存在無法實現各類能源分項計量的情況,確有困難時,可再

生能源利用率計算公式中的分母可由年總能源賬單替代。

4.2.8可再生能源單項評級的要求如下:

1單項金級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應超過10%;

2單項銀級應項目應利用可再生能源;

3基本級(銅級)不做指標要求。

【條文說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

55015-2021中5.2.1條規定:新建建筑應安裝太陽能系統;《近零能耗建筑技

術標準》GB/T51350-2019第5.0.1、5.0.2規定近零能耗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均應超過10%。參考以上指標,鼓勵建筑響應國家號召,通

過利用可再生能源,節能能源、降低建筑運行碳排放。申報項目自身或項目周邊

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大于10%,符合建筑能耗和可再生利用單項金級的認證評價

要求,參評項目實施了某類或某幾類可再生能源時,即可滿足單項銀級的認證評

價要求。

Ⅳ運行管理單項評級

22

4.2.9運行管理單項評級要求如下:

1符合本標準第4.2.10-1、4.1.11-1、4.1.12-1、4.2.13-1條規定時,運行管

理單項評級為銀級;

2符合本標準第4.2.10-2、4.1.11-2、4.1.12-3、4.2.13-2、條規定時,運行管

理單項評級為金級。

4.2.10能源計量管理包含建筑耗電量、耗煤量、耗氣量、耗油量、集中供熱量、

集中供冷量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建筑的所有權人或委托代理人應依據現行國家

標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配備、使用和管理計

量器具和裝置,保證采集數據的準確性,分項評價應滿足以下要求:

1應建立能源臺賬和配套管理體制,實現建筑內各類能源消耗量的分類、

分區、分項計量,各類可再生能源應單獨統計,符合銀級的要求;

2運行管理單項金級除以上要求外,尚應具備能耗監測系統,實現能源在

線監測、自動遠傳、數據統計。

【條文說明】計量系統是實現運行節能、優化系統設置的基礎條件。本條要求認

證建筑應設置完整覆蓋建筑用電、用氣、用熱的計量管理體制,認證主體應建立

能源數據質量管理程序,由專人負責,如實記錄消費計量原始數據,并建立和保

持用于文件和記錄的保管程序。

分項計量是能耗數據結構化的必要措施,也是不同層級數據互相核驗的手段,因

此對于運行管理銀級的單項評價,要求申報項目應對項目建筑供暖、通風、空調、

生活熱水及其他設備的能耗和負荷進行分類分項計量,格式統一、方便查閱和對

比。管理人員應對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定期檢查和評價,保證采集數據的可

追溯性,便于改進數據質量。

可再生能源系統與項目所在地的資源條件密切相關,受天氣環境變化影響,考慮

到系統效率的不穩定性,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為目標,本條要求可再生能源單獨

設置計量裝置。

能耗監測系統是建筑可持續運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可通過能耗監測,使建筑

能耗可見、可控,隨時把握建筑各部分用能情況,識別并修正不合理功能,改進

并優化有節能潛力的設備設施或運行狀態,達到優化運行、降低能耗的目的,因

此設為單項金級的評價要求。

23

當建筑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技術經濟分析適宜時,鼓勵采用太陽能光伏發

電技術優先自發自用,提高電氣化率,并設置運行監測系統,對光伏發電量、實

際用電量以及光伏發電系統運行狀態進行連續監測,確保光伏發電系統穩定運

行。

對于能耗監測系統,應制定系統維護的年度計劃和方案,應定期巡檢和保養系統

設備;做好日常操作記錄、系統數據記錄和故障處理記錄;應及時處理報警事件,

報修系統故障;應定期清理軟件運行環境,確保軟件安全穩定運行;應定期備份運

行數據。

4.2.11申報項目應定期檢查、維護公共設施設備,對損壞設備進行更換時,能

效等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通用規范》GB55015的要

求,應由專業人員根據運行檢測數據進行設備系統的運行優化:

1具有設施設備的檢查、調試、運行、標定記錄,且記錄完整,符合銀級

的評價要求;

2制定并實施設備能效改進方案,符合金級的評價要求。

【條文說明】本條對設備系統的優化運行、節能運行提出了要求。

以暖通空調系統為例,建筑實際冷熱負荷是隨季節和使用情況的變化而變

化,過渡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盡可能利用室外新風進行供冷,以減少冷源運行時

間,節約能源。對人員密集區域,如會議室、影劇院、商場等,新風需求大,且

人員密度變化大,應根據實際人數對風量進行控制,避免出現由于室內人員數量

多于設計值而新風量不足的狀況,或者室內人員數量過少,新風量過多而出現能

源浪費的情況,在保證室內環境舒適的前提下節約能源。因此要求建筑運行管理

單位根據實際負荷變化情況制定節能優化運行方案,達到節能的目的。本條運行

管理單項銀級體現了動態調控的思想,要求參評項目建立管理體制,由專人負責

根據季節變化及建筑使用的實際情況,調整系統的運行參數、工作模式,制定合

理的運行策略,實現建筑節能運行的前提。

設備能效改進方案包括1)調適系統:暖通空調系統、電氣與照明系統、給

排水系統、可調節的圍護結構系統及智能化控制系統等;2)每年供冷(熱)季

前檢查設備的控制器、內置電池、系統通信、控制邏輯算法、聯動功能的工作狀

態。

24

4.2.12申報項目應對主要功能房間進行室內環境參數的監測:

1運行管理單項銀級應可實現室內環境分區實時調控;

2公共建筑運行管理單項金級尚應具備建筑設備監控系統。

【條文說明】設置本條的目的是室內環境可以進行調整,從而在維持室內舒適度

的情況下達到盡可能的節能。

一方面是鼓勵人員的行為節能,提高用戶對節能降碳的感知度。對應單項銀級的

要求,公共建筑中的不同區域的室內溫度實時調控可通過人為修改溫控器溫度的

方式來實現。對照明需求不同的場所采用就地感應控制,包括紅外、雷達、聲波

等探測器的自動控制裝置,解決人工控制燈具開關的問題。

另一方面在國家發展智能化建筑的大背景下,通過末端傳感器,如溫控器、二氧

化碳濃度監測器、PM2.5監測器、照度感應器等,實現設備系統與環境控制的聯

動,對應單項金級的要求。對人員密集的區域,根據實際監測數據,可及時調節

新風量,在維持建筑室內環境健康舒適的同時,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采用智

能照明控制系統時,照明設計及照明控制應與天然采光結合,確保在采光充足時

關閉相應的燈具或降低照度,避免造成能源的浪費。同時,應每年監測校正傳感

器和執行器。

4.2.13建立低碳教育宣傳機制,編制低碳設施使用手冊,形成良好的低碳氛圍:

1運行管理銀級的申請項目應進行低碳教育宣傳工作、定期舉行宣傳活動;

2運行管理金級的申請項目應通過宣傳冊、電子平臺和社交媒體等途徑向

使用者提供低碳設施使用手冊、維護管理手冊。

【條文說明】低碳教育宣傳工作包括設立員工節能獎勵,推行人走燈滅、人走空

調關、鼓勵采用公共交通、少用電梯,設立電動車充電位,鼓勵電動車通勤等。

設立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的分類回收裝置,對設備、家具等固定資產進行維護和

再利用。

低碳設施使用手冊應根據供冷季、供暖季和年度運行能耗和碳排放數據分析

運行狀態并評估碳排放表現,包含能源碳排放數據、水資源碳排放數據、交通碳

排放數據等。積極建立碳中和信息披露機制,定期公示建筑碳排放相關數據,能

耗、水耗等信息,并鼓勵按相關要求將數據遠傳至政府管理平臺。

25

5認證實施

5.1一般規定

5.1.1認證機構對認證申請方提交的自評價報告、檢測報告和相關文件進行審查,

結合現場審查情況,編制綜合評價報告,確定認證等級。

【條文說明】認證機構應按照本標準的有關要求審查認證申請方提交的報告、文

檔,初步確認認證對象相關信息和碳排放量的符合情況,識別現場審查重點,提

出現場核查時間、需訪問的人員、需觀察的設施、設備或操作以及需查閱的支撐

文件等現場核查要求,并在現場審查時對各項內容進行驗證,根據現場檢查情況

編制綜合評價報告,報告結論中應確定認證對象等級。同時,為保證認證結果的

準確、透明和公正,對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要求如下:(1)不能參與認證對象

的計算、計量和管理報告編制等相關工作;(2)不能與認證申請方有利益關聯;

(3)不能與認證申請方有利益沖突。認證人員根據審查工作的需要,調閱認證

申請方的組織機構圖、建筑內部分區分布圖、設備設施臺帳、監測設備和計量器

具臺帳、支撐報送數據的原始憑證,以及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相關文件

和記錄等。

5.1.2認證機構應依據本文件制定認證實施規則,認證實施規則應至少包括適用

范圍、認證模式、認證依據標準、認證申請、現場檢查、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認證證書。

【條文說明】認證實施規則是指導認證機構開展認證活動的重要文件,規則內容

應體現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活動的特點,各項內容的規定應具備實操性,應

對不同類型(如A類公共建筑、B類公共建筑、住宅類居住建筑和非住宅類居住

建筑)的民用建筑分別制定認證實施規則。

5.2認證模式

5.2.1認證實施規則應針對特定的認證對象建立最適宜的認證模式,宜說明理由。

5.2.2認證模式應根據建筑類型、所涉風險程度等因素來確定。

26

5.2.3認證模式宜選擇下列之一:

1)現場檢查;

2)初始現場檢查+獲證后監督。

【條文說明】當證書有效期為1年時,認證模式采用現場檢查方式,無需開展獲

證后監督工作;當證書有效期為2年及以上時,認證模式采用初始檢查+獲證后

監督。

5.3認證流程

5.3.1認證委托方應提交認證申請書、自評價報告,并按照附錄B的要求,分別

提交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源統計表和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活動數據統計表。

【條文說明】認證申請書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對象建筑或建筑群基本信息,包

括:物理邊界、建筑類型和功能、建筑面積、建筑竣工時間、運行開始時間;建

筑運行管理手冊;運行邊界,用能系統目錄、設備清單及相關參數;用能系統計

量器具;配電系統圖、空調系統圖;可再生能源使用種類;碳抵消方式等。

5.3.2認證機構收到申請文件后,依據相關評價要求對申請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核,

如申請文件不符合要求,應通知認證委托人補充完善。文件齊全后,在規定時間

內發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受理時,認證機構與認證委托人簽訂認證協議。

5.3.3認證機構應為其現場檢查制定計劃,選派有資質的人員組成現場檢查組。

在確定檢查組的規模和構成時,應基于認證范圍、涉及的技術特點、數據和信息

系統的復雜程度及檢查人員具有的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等因素確定。

【條文說明】本條對現場檢查組人員提出了要求,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認證活動

不同于一般的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與碳排放水平相關的因素多且專業性較

強,認證機構在選派檢查組時,應考慮人員能力的符合性,必要時,在認證項目

策劃過程中要進行認證人員的專業能力培訓。

5.3.4認證機構在確認現場檢查時間時,應考慮建筑物運行能源數據監測管理成

熟度、數據清單獲取的復雜性以及提供信息和數據的過程等,確定現場檢查人日

數。

5.3.5認證機構應建立文件化信息,規定現場檢查的要求,應包括但不限于:

1職責和資源;

2文件和記錄;

27

3監測與計量;

4一致性檢查;

5活動水平數據證據核查;

6碳排放與碳抵消核算。

【條文說明】本條對現場檢查組的檢查內容做出了規定,以保證現場檢查工作的

完整性和嚴密性,現場檢查內容應至少包括職責和資源、文件和記錄、監測與計

量、一致性檢查、活動水平數據證據核查、碳排放與碳抵消核算6個部分。各個

部分的主要檢查內容如下:

1)職責和資源:現場檢查組應核查認證申請方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管理相關部門

和各類人員的職責文件,檢查時應對建筑進行整體巡邏,與涉及建筑運行維護、

用能管理的相關人員進行面談和交流,現場檢查建筑能源計量設備的配備率、完

好率和有效性;

2)文件和記錄:檢查認證申請方是否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對建筑運行管理、

設備維護保養、能源使用、室內環境等涉及的記錄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記錄的清

晰、完整、可追溯。

3)監測與計量:應對建筑內的制冷機房、鍋爐房、空調系統、供配電系統等設備

機房和用能系統進行巡視,查看是否安裝能源計量及監測裝置、是否對建筑運行

的一次及二次能源消耗量進行監測、是否實現分類及分項計量,對建筑運行的能

源監測計量進行核實,并檢查相關運行監測與計量記錄;

4)一致性檢查:主要確認現場檢查核實的內容是否與認證申請或批準的一致,

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名稱的一致性、物理邊界的一致性、運行邊界的

一致性、用能系統及設備的一致性、室內環境的一致性、碳抵消方式的一致性。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進行室內環境的一致性檢查時,檢查組可根據現場情況,對

室內環境指標進行現場檢測,驗證室內環境指標的符合性情況。例如:當建筑本

身可能已經設置有室內溫度、濕度、新風量等監測裝置,且監測運行數據連續、

完整,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檢測儀表對檢測裝置上顯示的監測參數進行比對,

確認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同時,選取的檢測點應盡量具備代表性,例如:新風量

檢測選取人員密集的房間或場所進行,噪聲檢測選取離電梯井或設備用房較近的

房間或場所進行;

28

5)活動水平數據證據核查:核查時間段內碳排放活動水平數據的可靠性與完整

性,采用直接計量法獲得的能源消耗量數據,現場檢查組重點審核計量儀表讀數

是否正確;采用間接計量法獲得的能源消耗量數據,現場檢查組重點審核相關能

源賬單、財務發票和領用記錄的真實性;

6)碳排放與碳抵消核算:對認證申請方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進行評價,核查統

計期內碳抵消方式與抵消量、核查所有月度匯總數據,確保計算結果符合技術要

求。

現場檢查工作結束后,檢查組根據檢查情況,編寫現場檢查報告。

5.3.6認證機構對初始檢查結論進行綜合評價。評價通過后,認證機構在規定時

間內向認證委托人頒發認證證書。評價不通過時,應告知認證委托方不通過的原

因。

5.3.7涉及獲證后監督時,申請方獲證12個月后即可安排監督,每次監督時間間

隔宜為12個月。認證機構對監督檢查結論等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各項指標結果

與上年度評價等級相比均未降低,可繼續保持認證等級;若有1項及以上指標結

果達不到上年度評價等級,則認證等級降級。

【條文說明】對于認證活動來講,涉及獲證后監督時,一般申請方獲證6個月后

即可安排監督,監督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12個月,而對于本標準規定的認證活

動來講,獲取數據的季節不同,所得到的認證結果也會有所不同。主要原因是,

建筑運行的用能結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室內環境參數的設置及建筑碳排放量

等受季節影響較大,因此為保證獲取的數據具有代表性,本條將監督的時間間隔

設置為12個月,避免由于季節的不同造成的各項指標值差異,進而影響認證評

價結果。獲證后監督的項目,應重點監督建筑運行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室

內環境、運行碳排放及碳抵消等指標等級的保持情況,若發生1項及以上指標結

果降級,則認證等級應采取降級處理,認證機構應撤銷已頒發的證書,換發新證

書,新證書的認證等級為此次監督時認證對象滿足的等級。

5.3.8認證證書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認證委托人名稱、地址;對象建筑或建筑

群名稱;對象建筑或建筑群物理邊界;認證依據;認證模式;認證級別;發證日

期和有效期;認證機構名稱;證書編號;其他依法需要標注的內容。

【條文說明】本條對認證證書內容做出了規定,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認證級別除標

29

名綜合等級外,還應標明建筑運行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運行管理3項指標分

別達到幾級,且明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碳排放量及碳抵消量具體數值,以便通

過認證手段,將建筑運行階段與雙碳目標的實現緊密相關的信息,傳遞給利益各

相關方。

5.3.9認證證書的使用應符合認證機構有關證書管理規定的要求。當認證委托人

違反認證有關規定、認證的建筑達不到認證要求時,認證機構按有關規定對認證

證書做出相應的暫停和撤銷的處理,并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認證委托人可以向

認證機構申請暫停、撤銷其持有的認證證書。

5.3.10證書暫停期間,認證申請方如果需要恢復認證證書,應在規定的暫停期間

內向認證機構提出恢復申請,認證機構按有關規定進行恢復處理。否則,認證機

構將撤銷或注銷被暫停的認證證書。

30

6自評價

6.1一般規定

6.1.1自評價報告應有具備專業能力的人員完成,并按照本標準附錄C的模版填

寫自評價報告。

【條文說明】本標準所稱的自評價工作由第一方完成,第一方是指建筑的所有者

或運維管理企業。人員能力是碳排放計算、核算以及做出評價全部活動結果質量

好壞的關鍵影響因素。自評價報告編制人員應進行相應的培訓,包括但不限于溫

室氣體核算、建筑碳排放計算與核查、建筑碳足跡核算、建筑碳交易體系、建筑

綠色低碳及建筑節能降耗相關標準體系等內容。

6.1.2自評價報告應對報告涉及的初級活動數據、次級數據來源進行說明。

【條文說明】自評價報告應優先采用通過能源賬單、監測設備直接獲得的能源、

資源使用具體數據,應詳細說明數據的來源、時間,多個來源數據有差異時應優

先采信權威度高的來源。

活動水平數據的采集方式包括儀表監測、資料查詢和分析測算,應根據核算目的、

活動水平數據的類型、重要性、采集條件等因素,按下列規定合理選用:

1當活動水平數據具備自動監測條件時,宜采用儀表監測方式進行采集,保證數

據的完整性、連續性和準確性;

2當活動水平數據不具備自動連續監測條件時,應通過查詢工程建設相關技術資

料、備檔文件、繳費清單、財務報表等資料進行采集,并應進行說明。

6.1.3認證申請方應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條文說明】本條對認證申請方的義務提出了要求,確保認證對象的資料真實、

完整。同時認證項目涉及的關鍵參數的檢測報告宜委托具有CMA資質的第三方檢

驗檢測機構出具檢驗檢測報告。CMA是計量認證,是政府的強制性認證行政許可,

是第三方實驗室出具報告必須參加的資質認定,也就是說如果向社會出具具有證

明作用的結果,必須具有CMA資質。數據來源應按照國家規定,如果采用新方法

應說明理由。

6.1.4認證申請方應定期開展建筑運行期間核查工作,并進行記錄。

31

【條文說明】建筑運行期間各類數據的采集和統計的準確性及完整性直接影響到

自評價結果,認證申請方應根據工作需要,開展期間核查工作,主要核查建筑能

源計量設備的配備率、完好率和有效性,月度匯總數據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整

性。同時應對室內環境進行監控或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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