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_第1頁
xxxx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_第2頁
xxxx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_第3頁
xxxx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_第4頁
xxxx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xxxx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科學應對森林火災,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提高預防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最大限度減少森林火災危害,維護生態環境和公共利益,促進社會和諧。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

林防火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

《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青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X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

急預案》《XXX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

我市森林防火實際,編制本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X市森林防火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和萊州市、萊西市

境內發生的可能向我市林區蔓延高度危險的森林火災。

1.4基本原則

森林火災撲救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統一領導、協同處置,

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

1.5風險評估

1.5.1森林火災發生可能性分析

xxx市現有森林面積約129.8萬畝,其中山林面積約30萬畝,主要分布在大

澤山、舊店、店子、東閣、李園、云山、古覘、明村八個鎮1街道)和國有大澤

山林場。大澤山山脈屬山東省重點森林防火區。

林木結構分析:我市山林以松類針葉純林為主,樹種可燃性強;加之多年封山

育林積累,林內可燃物載量逐年增加。發生森林火災的潛在風險較高。

氣候條件分析:我市地處山東半島,屬北溫帶季風氣候,秋、冬、春季干旱少

雨,大風天氣多且持續時間長,較易發生森林火災。

其他因素分析:我市林區涉及222個村(居),林中有村,村周有林,林田相

連,火源管控難度大;林內、林緣墓地600余處,墳頭45000余個,祭祀火患突

出;群眾燒地堰、點坡火等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屢禁不止;大灰路東西橫穿大澤山

林區核心區,存在路人丟煙蒂、機動車排氣筒噴火等引發森林火災風險;茶山風

景區、大澤山風景區等旅游景點,人流量大,進山人員成分復雜,野炊、吸煙等

違規用火行為客觀存在,引發森林火災的不確定因素較多。

1.5.2森林火災災害性分析

森林火災燒毀森林,導致林分密度降低,森林結構破壞,可利用價值和保持水

土、涵養水源、調節氣候作用降低,危及生態安全。同時,森林火災還可燒毀林

內各種建筑物和生產生活設施,甚至威脅林區內村落以及附近生產點和居民點安

全,具有極大危害性。

1.6森林火災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以下4個級別: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或死亡1人以

上(“以上”包括本數,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的,或

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死亡3人以上

10人以下的,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死亡10

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死亡30人以上的,

或重傷100人以上的。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2.lxxx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XXX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總指揮由市政府

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和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

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人武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教育

和體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鄉建

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水產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

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融媒體中心、團市委、市消防救援大隊、

市氣象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XXX分局、市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

信公司分管領導和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組成。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關于森林防

滅火方針政策和部署安排,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指導協調做好一般及

其他需要市森防指應急處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和較大以上火災先期處置工作;

提出森林消防隊伍、消防救援隊伍需求計劃;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國家、省、

青島市和XXX市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部署安排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有關森林火

災的調查評估處理和掛牌督辦工作;完成國家、省、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和市委、

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森林防滅火工作。

2.2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

長兼任,副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協調推動全市貫徹落實國家、省、

青島市和xxx市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各項部署安排,以及上級關于森林防滅火

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級森防指的工作要求;分析全市森林防滅火形勢,

協調解決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成員單位提出的重要事項;研究提

出市森防指年度工作要點和任務分工方案建議,綜合匯總和通報全市森林防滅火

工作情況,承辦市森防指會議、文件起草、制度擬訂、議定事項跟蹤督辦等日常

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森林防滅火督查等工作,組織一般森林火災調查評估處理和

火災事故查處督辦工作;按照總指揮、副總指揮要求,做好《xxx市森林火災應

急預案》響應啟動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處置的火災撲救有關協調指導工作;建立

健全火災預警機制,發布預警信息;落實市森防指交辦的其他事項。

2.3前線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建前線指揮部(以下簡

稱:前指),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火災撲救方案;組織

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向社會及時發布火情及撲救信息。參加前方撲火

的所有單位和個人應服從前指的統一指揮。在火災現場范圍較大的情況下,可將

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成立分指揮部,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前指的統一

部署,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前指總調度長根據火情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

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擔任,戰區指揮員由前指總調度長指

定。

前指主要職責:統籌火場組織撲救工作,組織制定撲救方案,調度指揮

各方力量對火災實施有效撲救。前指總調度長負責前指的工作協調,督促落實前

指的有關指令、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及時匯總火場綜合情況并組織起草綜

合調度情況報告;配合市委宣傳部組織有關媒體做好采訪報道工作;戰區指揮員

負責所屬火場分戰區的組織撲救工作。前指視情成立撲救指揮組、綜合協調組、

火情偵察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警戒保衛組、火案調查組、氣象服務組、

醫療救護組、善后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等,也可根據工作實際適時調整。

(1)撲救指揮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自然資源、氣象、消防和火災發

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具體撲火作戰方案,調動和指揮撲火隊伍撲救

森林火災,隨時掌握報告撲火進展情況。

(2)綜合協調組: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承辦市森林防滅火指揮

部交辦的有關事宜,對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及時傳達上級指示,做

好火情報告等工作。

(3)火情偵察組。由火災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負責火場偵察,

提出撲救建議;組織人員看護撲救滅火現場,防止死灰復燃C

(4)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會同應急、自然資源、融媒體中心負責

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輿情弓導和宣傳報道工作。

(5)后勤保障組。由火災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會同發改、財政、

商務、交通、供電等單位,組織供應撲火物資、交通、電力及撲火人員所需食品、

飲用水等供應。

(6)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會同民政和火災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

處),及時疏散、撤離火災周邊群眾,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7)火案調查組。由市公安局牽頭,會同監察、應急管理等部門及火災發生地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起火原因和火災損失進行調查,依法追究有關人

員的責任。

(8)氣象服務組。由市氣象局牽頭負責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必要時做好人工增

雨工作。

(9)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根據現場人員的傷亡情況,組織醫療

救護隊伍,及時救護受傷人員。

(10)善后處理組。由火災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應急、民政以及

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家屬的救助、安撫等善后事宜。

(11)專家咨詢組。由市森防指辦公室聘請3名以上有豐富森林撲火實戰經驗和

理論知識的專家組成咨詢組,負責對森林火災撲救應急工作提出指導和咨詢意見。

2.4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

和國家、省森林防滅火工作要求,以及各成員單位“三定”方案,明確工作職責。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森林滅火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

理;負責森林火災火險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市級森林防滅火專業

隊伍建設、管理、訓練工作;指導鎮級森林防滅火隊伍建設,統籌協調各成員單

位做好森林防滅火應急處置工作;指導開展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和森林火災綜合風

險評估;根據響應級別,聯系市消防救援大隊及其他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負

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市級森林火災綜合救援演練

工作;負責森林、草原(地)防火相關工作;火災發生后,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緊

急轉移群眾安置期間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

(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

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

提請市政府防滅火指揮部組織召開全市森林防火會議。

市自然資源局: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等工作。

市委宣傳部:指導新聞單位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的宣傳報道,根

據災情,按照指揮部安排,組織新聞發布會。指導配合有關單位做好網絡輿情引

導處置工作。

市委統戰部:指導督促全市性宗教團體做好林區內宗教活動場所森林火

災預防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市森林防火體系建設中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

批工作;組織實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

組織調出。

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全市學生森林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森林火災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和底邊區域的社會治安

秩序,依法查處公安機關管轄的放火燒毀森林、失火燒毀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

犯罪案件。

市民政局:負責做好公墓的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工作;做好林區墓地的

殯葬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森林防火經費保障工作,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綠地森林火災預防和處置工作以及林區在建工

程的監管。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運輸部門管護國省干線行道樹及綠化景觀的防

火工作;協助做好應急物資運輸工作。

市水利水產局:負責協調做好滅火水源保障工作,協助做好直升機滅火

取水保障工作,配合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開展以水滅火相關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上減少焚燒秸稈引發森

林火災的安全隱患。

市商務局:負責配合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中

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指導A級旅游景區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指導做好

A級旅游景區受災游客的疏導工作。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協調森林火災發生地衛健部門參與醫療救護工作,

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融媒體中心:組織和利用廣播、電視等向社會及時無償發布高火險警

報和森林防火公益宣傳信息,向社會普及森林防火知識。

市人民武裝部:負責組織預備役、民兵等參加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團市委:負責對全市青年團員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教育;配合市森林防滅

火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森林防火知識宣傳。

市氣象局:負責制作并發布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提供火災現場氣象

信息,適時開展人工增雨滅火作業。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XXX分局:負責森林火災災后環境監測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林區內輸電線路及電力設施的安全,避免電器設備漏

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負責組織恢復被破壞的電力供應C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火場通信暢通,為搶險救災應急

指揮提供通信保障;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免費短信溫馨提示。

有森林防滅火任務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轄區內森林防滅火工

作;負責組織、指揮轄區森林火災的應急撲救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災區群眾疏

散安置工作;完成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3監測預測

3.1森林火災預防

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會同成員單位,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

火宣傳教育,提高市民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林區生產、

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

計劃地開設防火阻隔帶,推廣建設生物防火隔離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火險預測預報

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加強與氣象部門聯系,根據山情、

林情、社情,結合中國森林防火網有關信息以及火災歷史資料,進行火險綜合分

析研判,預測當前火險趨勢,并及時發布火險預警。

3.3林火監測

通過森林防火監控系統宏觀監測、瞭望臺(哨)大范圍瞭望、制高點人

工觀測、機動巡邏人員不間斷巡查和護林員崗位看護等綜合手段,及時掌握火情

動態。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氣象因子變化、森林可燃物變化以及引發森林火災火源發生狀態,

按照《青島市森林火險預警與響應工作暫行規定》的統一劃分,森林火險預警等

級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危險、中度危險、高度危險、極度危險四個預警級別,并

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加以標識。

4.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可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微博、微信、電話、手機短

信等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涉險區域內的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

營商應優先發布預警信息。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與氣象部門會商后,由市森林防滅

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與氣象

部門會商后提出,經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發布。

4.3預警響應

4.3.1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副

總指揮在崗待命,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各項準

備。

(2)帶班領導和值班員24小時在崗在位,網絡設備、通信指揮調度工

具等信息溝通手段保持暢通,隨時掌握轄區內火災情況,及時處置各類火情。市

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做好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市政府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防火責任單位,開展各

項防火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及公共短信平臺發布藍色、黃色預

警信息,提示民眾注意野外用火。

(4)基層護林員懸掛藍色、黃色預警信息標識,提醒公眾注意森林防火。

增加巡查密度,加強對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時發現和報告火情。

(5)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瞭望臺(哨)24小時值班,增加觀測密度。

護林員延長護林巡查時間,營林單位和鎮(街道)、村(社區)防火工作人員有

人24小時值守,及時掌握火情。

(6)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將火險形勢通報市和鎮(街)森林消防

專業隊伍。市、鎮(街道)和各森林經營單位森林消防隊晝夜待命,做好各項撲

救火災的準備工作。預警區域內易燃易爆物品倉儲單位做好防護準備工作。

4.3.2橙色預警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總指揮、應急管理局副局長、鎮政府(街道

辦事處)森林防滅火辦公室總指揮在崗待命,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全員

備勤,進入戒備狀態。

(2)帶班領導和值班員24小時在崗在位,網絡設備、通信指揮調度工

具等信息溝通手段保持暢通,及時調度火情,加強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

本轄區防范和撲火搶險動態。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做好森林火災撲救的各項準備

工作。

(3)市政府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組織有關防火責任單位,充分

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媒體,組織開展各項防火宣傳。通過廣播、電視

等新聞媒體及公共短信平臺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提示民眾嚴禁野外用火。

(4)基層護林員懸掛橙色預警信息標識,警告轄區內民眾嚴禁野外用火。

加大巡查密度,切實加強對野外用火的管控,第一時間處置并報告轄區內發生的

火情。

(5)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瞭望臺(哨)24小時值班,增加觀測密度。

護林員停止輪休,延長護林巡查時間。市、鎮(街道)、村1社區)和營林單位

防火工作人員有人24小時值守,掌握調度火情。

(6)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報火險形勢,市、鎮(街道)森

林消防專業隊伍和森林經營單位森林消防隊進入備戰狀態,撲火通信、車輛、機

具設備和后勤保障工作準備到位,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預警區域內易

燃易爆物品倉儲單位進一步做好防護準備工作。

4.3.3紅色預警響應措施

(1)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24小時全員備勤,帶班領導和值班員24小時

在崗在位,進入高度戒備狀態,實行每日火情零報告制度。

(2)做好森林火災撲救的各項準備工作,網絡設備、通信指揮調度工具

等信息溝通手段保持暢通,及時調度火情,加強防火值班督查,及時收集報告本

地區防范和撲火搶險動態。

(3)市政府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組織有關防火責任單位,深入

一線,進村入戶,進行野外火源巡查。采取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多種宣傳

形式,全面開展各項防火宣傳。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及公共短信平臺發布

紅色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及時發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基層護林員懸掛紅色預警信息標識,警告轄區內民眾火險等級極高,

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加強對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第一時間處置并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火情。

(5)森林防火視頻監控24小時開機,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臺

(哨)進入高度警戒狀態,值守人員雙崗在位,增加觀測密度,實行24小時觀

測林火。護林員全員全天在崗,及時掌握發現火情。市、鎮(街道)、村(社區)

和營林單位防火工作人員24小時值守,掌握調度火情。

(6)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報火險形勢,市、鎮(街道)森

林消防專業隊伍和森林經營單位森林消防隊進入臨戰狀態,并切實按照森林火災

撲救預案的規定,全面落實應急救援力量和各類物資,及時果斷開展應急處置工

作。預警區域內易燃易爆物品倉儲單位全面做好防護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布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當前森林火險趨勢,根據危險程度變

化,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森林火災或危險已經解除,發布預警的部門(單位)

應立即宣布解除,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信息報告

按照“有火必報,報撲同步”的原則,根據《山東省森林火災信息報送

處置暫行辦法》規定,及時、準確、規范、逐級報告森林火災信息,通報受威脅

地區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5.1報告責任主體

森林火災發生單位、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單位、市政

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的責任主體。森林火災發生后,

火災發生地鎮(街道)、村(社區)以及有關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森林防火指

揮機構報告,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布置應急的同時應

立即上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

5.2報告時限和程序

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

位)立即進行信息核實,在15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市政府報告,40分鐘內通過金宏上報書面報告。緊急信息邊處置、邊核實、邊

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森

林火災信息報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

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預警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也應在15分鐘內通過電

話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進行報告,40分鐘內通過金宏上報書

面報告。

5.3火災報告內容

包括森林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信息來源、火情態勢、基本過

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森林火災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

次生或衍生災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

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88331519。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辦理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軍負責匯總,分別向是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市政府報

告。

5.4國家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核查零報告制度

對國家、省、青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的衛星監測熱點,

應當迅速核查,無論是否為森林火災,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25分

鐘內按規范要求反饋信息。

6應急響應

6.1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事發村(居)、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

部門(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火災現場周邊無關人員,對

現場情況進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并立即向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森林火災時,接報的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同

志要按照相關預案、各自職責以及領導要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

動員當地有關應急力量和群眾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

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

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6.2.1四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時,發生火災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立即上報市

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研判建議,報市森林

防滅火指揮部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

指揮協調: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

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于一般森林火災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發

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

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分管領導根據事件

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到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

處置。

處置措施:發生火災的鎮街政府迅速啟動本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并隨時

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火災情況。對于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區域的

一般森林火災,發生火災的鎮街政府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應開設撲救森林火災前線

指揮部。各撲火力量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1)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

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立即就近組織森林消防專業隊、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力量參與撲

救,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

(3)在撲救森林火災過程中,具體帶隊撲火指揮人員為安全工作第一責

任人,負責掌握火場天氣情況,察看地理環境、火場態勢和火情變化,注意可能

發生危險的地段,選定安全避險區域和撤離路線,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

做好應急準備,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設置安全員,負責撲火前檢查參加撲火人員攜帶防護機具和配備緊

急避險裝備情況,接近火場時觀察可燃物、地形和氣象條件等情況,撲火過程中

預判不安全因素和危險征兆,并及時報告。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未經培訓的人員撲救森林火災,嚴禁

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

工作。

6.2.2三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研判建議,報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

(1)森林火災面積初判達到較大森林火災;

(2)萬畝以上山區、國有林場1小時、其他林區2小時森林火災火勢仍

未得到有效控制;

(3)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請求上級支援;

(4)發生在區(市)、市交界地區需要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

(5)根據火場各種情況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森林火災。

指揮協調:當火情進一步發展,根據總指揮命令,成立前線指揮部,指

揮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增援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滅火隊伍投入戰斗,

同時向全市森林滅火隊伍發布動員令。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

位主要領導,火災發生地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應當趕赴現場或到市

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對于較大森林火災中的敏感火災、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火災和財產損

失較多的火災等,市政府主要領導應到現場或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協調處置。

處置措施:在四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1)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在火災發生地組建市級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

部。根據請求,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鎮〔街道)撲火力量增

援火災撲救,其他鎮(街道)做好支援準備。

(2)氣象部門根據火場氣象條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3)申請青島市森林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4)隨時向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火災情況。

6.2.3二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研判建議,報市應急

委主要領導批準啟動二級響應。

(1)森林火險達到黃色或橙色預警等級,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區域的

森林火災;

(2)萬畝以上山區、國有林場2小時、其他林區4小時森林火災火勢仍

未得到有效控制;

(3)發生威脅居民區或重要目標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市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5)發生森林火災時出現人員傷亡情況;

(6)根據火場各種情況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森林火災。

指揮協調: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

位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協調處置,調度市森林消防大隊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森林消防專業隊參與滅火戰斗,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進駐前線指揮部,

氣象部門及時提供天氣變化情況,做好人工降雨準備,并向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

揮部作出增援請求。

處置措施:在三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1)研究撲火和保障工作措施,部署各成員單位的撲火任務,協助當地

政府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2)向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出支援請求視情調集其他區(市)撲

火力量支援撲救。

(3)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調撥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4)根據需要,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加強傷員救治,組織轉移受威脅群

眾。

(5)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6)根據需要,向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申請森林消防飛機支援火災

撲救工作。

(7)視情協調武警、駐平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增援火災撲救工作。

(8)加強輿論分析,及時發布森林火災信息,統一協調森林火災撲救宣

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6.2.4一級響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研判建議,報市應急

委主要領導批準啟動一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或者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嚴重威脅城鎮、居民地、重要國防設施安全,可能造成巨大經濟損

失或人員傷亡,涉及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森林火災;

(3)根據火場各種情況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森林火災。

指揮協調: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

位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協調處置,青島市政府、省政府、國家成立指揮部或派出

工作組后,在其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處置。

處置措施:在二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1)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增派醫療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

(2)協調武警、駐平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增援火災撲救工作。

(3)進一步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4)組織通信、電力、公路等單位,搶修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

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5)根據實際需要,請求青島市、省或國家調派專業力量和森林消防飛

機支援撲救,并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6)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根據需要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6.3擴大響應

如森林火災的事態進一步擴大,超出XXX處置能力時,在當前響應先期

處置基礎上,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

向上級請求支援,在其指揮下開展工作。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應實時判明火情蔓延態勢,根據現場撲火需要協調

動用民兵預備役、駐平部隊參加撲火。部隊參加救火時,官兵的撲火指揮工作由

所在部隊首長或者其授權的人員負責。一旦達到向青島請求支援條件,應立即向

青島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求援。

6.4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區、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

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

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醫療保

障。

6.5救治傷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迅速將其送醫院

治療,對重傷人員及時實施異地救治。必要時衛健部門組織醫療衛生應急隊伍趕

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6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油氣管道、電力、

通信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

員指導下,通過開設隔離帶、設置消防障礙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

安全。

6.7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火災影響區域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

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堵塞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

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6.8應急聯動

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周邊區(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

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健

全與屬地上級駐平單位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

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森林火災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9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1)發生森林火災的單位要全力以赴組織撲救。發生較大森林火災時,

除森林消防專業隊和護林員必須參與撲火外,事發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組

織200人以上的撲火預備隊伍參與撲火;其他山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需

要組織50人以上的護林員隊伍隨時準備增援。

(2)市森林消防大隊和鎮街森林消防專業隊是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突擊

力量,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直接調度指揮。

(3)跨鎮(街道)調動政府組織的撲火增援力量參加撲火的指令由分管

副市長或其委托的負責人下達;跨鎮(街道)調動森林消防專業隊參加撲火和全

市內調配滅火機的指令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或分管局長下達,被調動跨鎮(街道)

參加撲火的人員應由鎮(街道)主要領導帶隊并自帶風力滅火機和2號工具、鐵

鍬等有效的滅火機具。接到指令后,路途20公里以內的,1小時內趕到現場,

其他最遲1個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到達火場后,帶隊領導應首先向下達指令的火

場指揮人員報告到達時間、帶隊人員和隊伍器械情況,按照火場指揮人員的統一

調度,有組織地參加森林火災的撲救。

6.10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撲火

作戰和休息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6.11火場清理

明火撲滅后,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起火單位要由主要領導負責,

按照每20米火線不少于1人的標準安排足夠的力量看守火場48小時以上,有條

件的,要使用水資源對火場徹底清理,防止死灰復燃。

6.12應急結束

引發森林火災的隱患、條件已經消除,現場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無必

要繼續時,可視為應急狀態結束。由分級響應啟動單位負責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并及時通知參與處置各有關單位,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以及網絡平

臺同時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7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7.1信息發布

森林火災信息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者市應急管理局依據《森林防火

條例》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或者授權向社會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不實、

虛假火災信息,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7.2輿情引導

森林火災發生后,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應及時啟動輿情引導機制,由市

委宣傳部專人負責,通過新聞媒體、網絡搜索和專業輿情監測等渠道,及時掌握

森林火災輿情狀況,并進行分類整理;對重要森林火災輿情及時進行核實和報告,

并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對群眾關切的問題,應及時予以回應,消除公眾疑慮和擔

憂。

8恢復與重建

8.1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和林木損失情況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牽頭調查、測算;損失森林資源的價值評估,由價格認證主管部門和市應急管理

局、鎮街共同負責;因森林火災造成的其它損失,由有關主管部門和價格認證主

管部門協調第三方進行評估。

8.2火案查處

對發生的森林火災案件,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公安、應急管理部門

密切配合,快偵、快破。

8.3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成功經驗,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

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一般森林火災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10日內書

面報市政府和青島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8.4災后重建

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要主動配

合,根據有關規定妥善做好災民安置,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

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恢

復重建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服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和撲火

指揮所的調度,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必要時啟動其內部應

急處理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撲救的后勤保障工作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