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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醫療和疾控機構后勤安全生產工作

管理指南

(試行)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第1部分

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1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醫療和疾控機構電力系統安全生產的要求。

本指南適用于各級各類醫療和疾控機構電力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有類似電力系統的其他醫療機構

可參照執行。

2編制依據

GB/T15543電能質量三相電壓不平衡

GB/T14549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波

GB/T12326電能質量電壓波動和閃變

GB/T12325電能質量供電電壓偏差

GB/T24337電能質量公用電網間諧波

GB26860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

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GB/T3289310kV及以上電力用戶變電站運行管理規范

GB5005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25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55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流設備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5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5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GB5030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DL/T596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DL/T969變電站運行導則

DL/T1102配電變壓器運行規程

DL5009.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JGJ16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3術語和定義

GB/T31989、WS43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復列出了

GB/T31989、WS434中的某些術語和定義。

3.1醫院電力系統hospitalelectricpowersystems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醫院內發電、輸電、配電和用電等所有裝置和設備的組合。

3.2醫院應急電源hospitalemergencypowersupply

在市電突然中斷的情況下,醫院用作立即對醫院重要負荷供電的電源。應急電源主要包括發電機、

不間斷電源(UPS)以及應急電源裝置(EPS)。

3.3集控站centralizedmonitoringsystem

對管轄范圍內各變(配)電站相關設備及運行工況實現遙控、遙測、遙信、遙調、遙視等功能的監

測控制中心。

4管理要求

4.1人員管理

4.1.1配備要求

4.1.1.1醫療和疾控機構應明確供電系統主管院領導。

4.1.1.2醫療和疾控機構應根據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用電容量及電氣設備具體情況,設置相應的管理

機構及負責人。

4.1.1.3電力系統管理負責人應熟悉醫療和疾控機構電力系統,具有安全意識和應急指揮能力,并應定

期將電力系統運行的實際狀況報告醫療和疾控機構主管領導。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4.1.1.4醫療和疾控機構可根據變(配)電站的設備規模、自動化程度、操作的繁簡程度和用電負荷的

級別,設置相應的集控站或監控中心,變(配)電站內采用無人值班、少人值守的運行管理模式。集控

站或監控中心應安排全天24h專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且應明確其中1人為值長。

4.1.1.5未設置集控站或監控中心的醫療和疾控機構:

a)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站,應安排全天24h專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且應明確其中1

人為值長;

b)10kV電壓等級且變壓器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配電室,應安排全天24h專人值班,每班不少

于2人,應明確其中1人為值長;

c)10kV電壓等級且變壓器容量在630kVA以下的,宜安排專人值班。不具備值班條件的,應每日

巡視。

4.1.1.6醫療和疾控機構應根據用電負荷級別和用電設備規模、分布、維護工作量等因素,配備相應的

維修人員。

注: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4.1.1.7醫療和疾控機構應明確電力系統主管院領導主要職責,并公布執行。

4.1.1.8醫療和疾控機構應明確電力系統管理部門及其負責人職責、運行操作人員職責,并公布執行。

4.1.1.9管理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對本單位的電力系統運行工作全面負責,保障本單位電力系統運行符合相關規定,掌握本單位

的電力系統運行情況;

b)確定逐級安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c)組織安全檢查,督促整改電力系統運行中發現的隱患,及時處理涉及安全的重大問題。

4.1.1.10運行操作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熟悉和掌握醫療和疾控機構電力設施的功能和操作規程;

b)按照制度對電力設施進行巡視、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電力設施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c)發現故障應在確認后按相關操作規程及時排除;不能確定、不能及時排除的應立即向部門主管

人員報告;

d)做好維護管理記錄,高壓、低壓設備運行記錄。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4.1.2資格要求

電力系統管理負責人及運行人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4.1.3培訓要求(入院前培訓、繼續教育、安全培訓、應急處置培訓)

4.1.3.1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與其工種、崗位有關的電氣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種消防設備的

性能、布置、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熟悉應急預案內容和處置流程,掌握觸電急救和心肺復蘇方法。

4.1.3.2參加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后,方能參加工作。

4.1.3.3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下

現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4.1.3.4應定期組織開展電氣安全教育培訓。

4.1.3.5新設備投入運行前,應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注: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4.1.3.6對外單位派來支援的電氣工作人員,工作前應介紹現場電氣設備接線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4.1.3.7醫療和疾控機構應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并為有職業資格要求的電力系統運行人員

提供繼續教育保障。

4.2制度管理

4.2.1醫療和衛生監督應根據系統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電力系統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并應在實踐工作

中不斷完善。

4.2.2配電系統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包括:

a)崗位職責、值班、交接班要求、門禁管理、外來人員登記、應急預案管理、電力安全管理、作

業人員教育與培訓考核制度等人員管理類制度。

b)變配電站(室)管理、柴發機房管理、消防管理、動火管理等空間管理類制度。

c)設備檔案管理,設備驗收,設備操作,高危作業,設備巡視檢查,設備維修保養,電力系統運

行檔案資料管理,工器具管理,防護用品、安全工具管理等設備管理類制度。

4.3檔案管理

4.3.1一般要求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4.3.1.1檔案資料應詳實,全面反映電力系統運行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附有必要的圖表,并根據

變化及時更新。

4.3.1.2應明確電力系統運行各項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的要求。

4.3.1.3技術資料應存放整齊,便于查找、核對,并應分門別類建立資料清冊。

4.3.1.4醫療和疾控機構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在電力系統管理部門設專人保管;也可由醫療和疾控機

構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

4.3.1.5保存時間

a)管理性檔案與技術性檔案應與在用電力系統同期保存。電力系統廢止后原技術性檔案應繼續保

存≥5年,原管理性檔案保存≥2年。

b)所有運行記錄檔案應保存≥2年。

4.3.2管理檔案

a)設備維修、維護保養管理;

b)配件及耗材使用管理;

c)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d)人員培訓;

e)安全管理;

f)應急管理;

g)供應商管理。

4.3.3技術檔案

a)設備技術文件;

b)安裝技術文件;

c)變配電站(室)平面分布圖;

d)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

e)配電系統圖;

f)一次、二次接線圖;

g)建筑電氣照明區動力圖;

h)主要材料與設備的使用說明書;

i)出廠合格證及檢(試)驗報告。

4.3.4運行檔案

a)值班記錄;

b)報修服務記錄;

c)安全檢查記錄;

d)設備定期檢驗、耐壓試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e)設備運行記錄;

f)設備運行性故障和事故記錄;

g)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h)設備改造技術資料;

i)電費臺賬;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j)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k)安全培訓考核記錄。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4.4科室用電管理

4.4.1管理及責任劃分

4.4.1.1所有用電設施和用電設備必須明確管理部門及責任劃分。用電設施和用電設備宜按照誰使用誰

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各部門、科室的照明、空調等用電設施和用電設備等宜由具體使用部門負

責管理。其他區域的用電設施和用電設備應根據實際情況劃分責任歸屬和管理部門。

4.4.1.2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各醫療和疾控機構安全負責部門及有關部門,應每年組織

1~2次全院用電安全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并上報檢查結果。

4.4.1.3醫護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

故的發生。

4.4.1.4科室工作人員要熟知所在科室用電設備和電器。

4.4.2用電安全

4.4.2.1禁止科室和個人私接、亂拉導線或安裝用電設備,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4.4.2.2對室內照明、插座、插頭定期巡視,有無松動、腐蝕或導線是否殘舊和老化、外漏以及私自外

接電源的情況,如若出現上述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關部門報修(病房內禁止患者私自使用電器)。

4.4.2.3對配電盤、箱,前和下方禁止擺放物品,便于緊急情況下使用。

4.4.2.4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

或接零措施。

4.4.2.5科室插線板的領用宜統一報備申請并統一領取使用,拖線板只能用于電腦、打印機等小型功率

的用電設備,插線板采購必須是“三證”合格產品。

4.4.2.6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

非專用金屬線替代保險絲使用,禁止使用“三無產品”。

4.4.2.7電器使用大功率不應超過電源線路容量。

4.4.2.8科室(病區)不應使用未經審批、核定的電飯鍋、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電器。

4.4.2.9床頭醫用的電源,禁止使用除搶救設施以外大功率電器。

4.4.2.10在使用電器設備時必須先關閉設備開關再插拔電源插頭,杜絕帶負荷插插座(易引起產生

火花),避免嚴重引起漏電保護器斷開或引起電器火災。

4.4.2.11醫療設備應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風干燥處。電源插板應遠離地面和水源。

4.4.2.12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

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后關

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4.4.2.13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

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4.4.2.14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關閉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4.4.2.15嚴禁私自隨意拆卸電器,若電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報修。

4.4.2.16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

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

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4.2.17電線上不應懸掛物品。

4.5供應商管理

4.5.1所有供應商應遵守醫療和疾控機構安全政策,所從事的一切工作都應獲得醫療和疾控機構電力

系統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4.5.2供應商應確保派出參與任何維修工作的人員均接受過相關的訓練,并取得相應資格。

4.5.3對供應商為醫療和疾控機構提供的所有產品或服務應在合同中準確定義,其中高壓柜應通過國

家型式試驗,低壓設備應具備3C認證。

4.5.4醫療和疾控機構電力系統運行管理人員應監督供應商的工作,確保合同被滿意執行。

4.5.5供應商為醫療和疾控機構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設備運行要求

5.1系統總體要求

5.1.1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電力系統新建、改造工程的驗收、測試和試運行流程,并公

布執行。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1.2電能質量指標應符合GB/T12325、GB/T12326、GB/T14549、GB/T15543和GB/T24337的規

定。

5.1.3應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配備備品備件和工器具。

注: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5.1.4應根據醫療和疾控機構的特殊供電需求和電力設備使用說明書制定電力系統維護保養計劃,包

括維護保養的流程、周期、工作負責人、記錄要求等。電力系統應按照計劃進行設備維護保養。

5.1.5電力系統設備應按照DL/T596的規定進行年檢預防性試驗,并根據試驗報告進行電力設備的

缺陷處理。

5.1.6電力系統中任何儀器、儀表及安全工具、器具應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測并記錄結果。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1.7運行人員發現電力負荷可能超過額定容量時,應立即向管理負責人報告。管理負責人應立即組

織人員進行檢查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

5.1.8電力系統所有計劃性停電前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停電科室,并要求其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

5.1.9電力系統線路上的任何變動或修改,應及時更正相應的技術資料和標識,保持資料與實際情況

的一致性。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5.1.1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a)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應采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同時根據自身情況制訂工作許可制度、

工作監護制度以及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b)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應符合DL408的規定。

c)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應用于任何可能影響醫療和疾控機構配電系統的活動,包括系統的操作、

維護保養、維修、改建現有的配電系統等。

d)醫療和疾控機構應明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根據DL408

的規定制訂上述人員所對應的安全責任。

e)工作票(操作票)不完整時,除緊急狀況外,不應開展電力系統的相關工作。

f)工作票(操作票)應為唯一的編號,保存時間≥2年。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1.11配電站值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值班,不能因為承擔站外維修任務,而離開值班崗位。

5.1.12值班人員應做好變配電站運行、維護、日常管理及記錄工作,不進行與運行工作無關的其他活

動。

注: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5.1.13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有以下行為:

a)接班前及當班期間飲酒;

b)當班期間睡覺;

c)利用供電企業停電期間,未經供電企業同意,在自己所不能控制的電氣設備或線路上,裝設短

路線、接地線或進行檢修維護等工作;

d)約時停、送電;

e)擅自拆除閉鎖裝置或者使其失效;

f)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5.1.14值班人員上崗期間應穿全棉長袖工作服和絕緣鞋。

5.1.15非變配電室值班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變配電室設備區時應登記,值班人員應監護陪同。

5.1.16運行人員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辦完交接手續前,不得擅離職守。

5.1.17交班人員按交接班內容向接班人員交待情況,接班人員在交班人員陪同下進行檢查,共同核對

無誤,方可交接班。

5.1.18在處理事故或進行電氣操作吋,不得進行交接班。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班,并

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應聽從交班人員指揮,協助處理事故。

注:GB/T3289310kV及以上電力用戶變電站運行管理規范

5.2高壓配電室

5.2.1驗收

5.2.1.1高壓配電室內電力系統設備應根據GB50254、GB50255、GB50256、GB50257和GB50303

的規定驗收合格,并經試運行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2.1.2驗收時應檢查并保留下列文件和記錄:

a)相關設計圖紙、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證明報告;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b)施工中應進行的所有測試的記錄與文件;

c)所有設備的測試報告和合格證;

d)所有設備的原理圖,電纜線路走向圖;

e)主要設備的使用說明書、維護保養手冊;

f)設備和系統的操作規程及應急措施。

5.2.1.3電力系統設備的標識、標牌應準確清晰,并與模擬圖板、自動化監控系統、運行資料等保持一

致。電力系統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線路及標牌標注的各項參數準確性進行停電測試。

5.2.1.4高壓設備變壓器應由有國家主管部門指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投運送電。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2.2運行

5.2.2.1高壓電氣設備應有完整的銘牌、規范的運行編號和名稱,相色標志明顯。

注:DL/T969變電站運行導則

5.2.2.2高壓設備應有一次、二次回路原理和展開圖。一次模擬圖上應標明主要電氣設備的命名編號、

實際連接狀況。

5.2.2.3從事變(配)電站安裝、運行、檢修、試驗等現場工作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執行國家、行業有

關安全規定,包括:

a)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b)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c)作業人員應被告知作業現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注: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5.2.2.4高壓操作應執行下列規定:

a)操作前后應對設備進行檢查;

b)操作前應做好停電通知,并經用電部門簽字確認后,方可停電;

c)操作指令應由電力系統管理負責人發布;施行操作時必須兩人同時在場,一個人負責監護,另

一個人執行操作。監護人和操作人必須由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擔任;

d)高壓開關斷開后,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標識牌,并合上接地刀閘;

e)電氣設備停電后應做好安全措施,以防突然來電。

5.2.2.5電氣操作應遵循GB26860和DL/T969的有關規定。

注:GB/T3289310kV及以上電力用戶變電站運行管理規范

5.2.2.6高壓配電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配電值班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

一把專供值班員使用,其他可以借給許可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使用,但必須登記簽名,

當日交回。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5.2.2.7變配電室宜配備提示圖板:

a)一次主接線圖;

b)定期巡視路線圖;

c)交流系統圖;

d)直流系統圖;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e)消防平面圖;

f)安全累進日提示板;

g)安全組織機構;

h)消防組織機構;

i)運行人員崗位職責。

5.2.2.8當組織機構、設備系統變化時應及時更新圖板。

注:GB/T3289310kV及以上電力用戶變電站運行管理規范

5.2.3維修

5.2.3.1對于經技術鑒定不能滿足安全運行條件的設備應進行更換。

5.2.3.2對于符合下列情況的設備宜進行更換:

a)設備運行年限超過生產廠家承諾的使用年限;

b)設備關鍵零部件在市場中已無備品備件或等效替代品。

注:GB/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5.2.3.3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措施:

a)停電;

b)驗電;

c)裝設接地線;

d)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行。對于無經常值班人員的電氣設備,由斷開電源人執行,并應有監護人在場。

5.2.3.4將檢修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完全斷開(任何運用中的星形接線設備的中性點,必須

視為帶電設備)。禁止在只經斷路器(開關)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拉開隔離開關(刀閘),使

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

防止向停電檢修設備反送電。

5.2.3.5斷開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能源。隔離開關(刀閘)操作把手必須鎖住。

5.2.3.6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驗電

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如果在木桿、木梯或木架構上驗電,不接地線不能

指示者,可在驗電器上接地線,但必須經值班負責人許可。

5.2.3.7高壓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專用驗電器。

5.2.3.8表示設備斷開和允許進入間隔的信號、經常接入的電壓表等,不得作為設備無電壓的根據。但

如果指示有電,則禁止在該設備上工作。

5.2.3.9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所裝接地

線與帶電部分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定。

5.2.3.10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該裝置導電部分的規定地點,這些地點的油漆應刮去,

并劃下黑色記號。

5.2.3.11裝設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只允許使用接地刀閘接地,或使用絕緣棒合

接地刀閘。

5.2.3.12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5.2.3.13禁止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導線作接地或短路之用。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

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5.2.3.14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待清楚。

5.2.3.15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的操作把手上,均

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5.2.3.16在室內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兩旁間隔和對面間隔的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

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5.2.3.17在室外地面高壓設備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四周用繩子做好圍欄,圍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

“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必須朝向圍欄里面。

5.2.3.18在工作地點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5.2.3.19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5.2.4巡視維護

5.2.4.1電力系統管理人員應按照醫療和疾控機構的用電需求以及設備的常規要求,制定電力設備的巡

檢時間、路線、檢查內容,安排人員進行巡視檢查;發現故障和隱患及時處理,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5.2.4.2運行人員應按巡視檢查制度規定的路線,定時、定點進行巡視檢查。

5.2.4.3巡視檢查標準應遵循DL/T969的有關規定。

5.2.4.4運行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增加巡視次數:

a)變電站受到過電壓、短路沖擊后;

b)變壓器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增加時;

c)新安裝的設備投入運行時;

d)設備經過檢修、改造或長期停用后重新投入運行時;

e)設備缺陷有擴大趨勢或可能引起事故時;

f)惡劣天氣時;

g)有供電保障要求時;

h)重要節日、時段及重大活動等情況下。

注:GB/T3289310kV及以上電力用戶變電站運行管理規范

5.2.4.5高壓設備日常巡視應執行下列規定:

a)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迸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b)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

c)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5.2.4.6高壓設備日常巡視應包括下列內容:

a)外觀有無過熱、變形、異響及異味等;

b)各類儀表、指示燈是否正常;

c)防小動物設施是否完好;

d)接地線有無銹蝕或松動;

e)標識牌、標識物名稱編號是否齊全完好。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2.5改造

5.2.5.1改、擴建工程應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標準GB26860《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和變電站電氣部

分》和GB26861《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壓試驗室部分》的相關規定,在運行區內工作應辦理工作票,

在生產運行單位管理的電氣設備或試運的已帶電電氣設備上工作時應嚴格按變電站運行安全管理的規

定執行。

5.2.5.2進入改、擴建工程運行區域的交通通道應設置安全標志。

5.2.5.3在運行的變電站及高壓配電室搬動梯子、線材等長物時,應放倒兩人搬運,并應與帶電部分保

持安全距離。在運行的變電站手持非絕緣物件不應超過本人的頭頂,設備區內不得撐傘。

5.2.5.4在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厲絲者)進行測量工作,應使用相關

絕緣量具或儀器進行測量。

5.2.5.5在帶電設備區域內或臨近帶電母線處,不應使用金屬梯子。施工現場應隨時清除漂浮物。

5.2.5.6在變電站(配電室)中進行擴建時,已就位的新設備及母線應接地。

5.2.5.7拆除電氣設備及電氣設施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確認被拆的設備或設施不帶電,并做好安全措施;

b)不得破壞原有安全設施的完整性;

c)防止因結構受力變化而發生破壞或傾倒;

d)拆除舊電纜時應從一端開始,不得在中間切斷或任意拖拉;

e)拆除有張力的軟導線時應緩慢施放;

f)棄置的動力電纜頭、控制電纜頭,除有短路接地外,應一律視為有電。

5.2.5.8臨近帶電體作業時,應持有工作牌。施工全過程應設專人監護。

5.2.5.9在靠近帶電部分工作時,施工作業人員的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應滿足規定的要

求。

5.2.5.10戶內設備安裝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拆裝盤、柜等設備時,作業人員應動作輕慢,防止振動;

b)拆盤、柜內二次電纜時,作業人員應確定所拆電纜確實己退出運行,應用驗電筆或萬用表驗電

后進行作業。拆除的電纜端頭應采取絕緣防護措施,在電纜層作業人員的接應下,順放到電纜

層,此電纜可不做抽出處理,應理順整齊;

c)剪斷廢舊電纜前,應與電纜走向圖紙核對相符,并確認電纜無電后方可作業;

d)在加裝盤頂小母線時,作業人員應做好相鄰盤、柜上小母線的防護工作,不得在小母線上放置

物品;

e)在室內動用電焊、氣焊等明火時,除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外,還應制訂完善的防火措施,設

置專人監護,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所用的隔板應是防火阻燃材料。

注:DL5009.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3部分:變電站

5.2.6電氣安全工器具

5.2.6.1應配備質量合格、數量滿足工作需求的安全工器具:

a)絕緣安全工器具:絕緣桿、驗電器、攜帶型短路接地線、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等;

b)登高作業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非金屬材質梯子等;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c)檢修工具:螺絲刀、扳手、鋼鋸、電工刀、電工鉗等;

d)測量儀表:紅外溫度測試儀、萬用表、鉗形電流表、500V絕緣電阻表、1000V絕緣電阻表、2500V

絕緣電阻表等。

5.2.6.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有效期的核查及外觀檢查,檢查表面有無裂紋、劃痕、毛刺、孔

洞、斷裂等外傷,有無老化跡象。對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生疑問時,應追加試驗,合格后方

可使用。

5.2.6.3安全工器具應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場所,不允許當作其他工具使用,且不合格的安全

工器具不得存放在工作現場。部分安全工器具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絕緣桿應懸掛或架在支架上,不應與墻或地面接觸。

b)絕緣手套、絕緣靴應與其他工具儀表分開存放,避免直接碰觸尖銳物體。

c)高壓驗電器應存放在防潮的匣內或專用袋內。

5.2.6.4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分類編號,定置存放并登記在專用記錄簿內,做到賬物相符,一一對應并及

時地記錄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試驗情況。

5.2.6.5絕緣安全工器具應按GB26860的試驗項目和周期等要求,進行首次使用前和使用中定期的試

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2.7環境要求

5.2.7.1變配電室空氣溫度和濕度應符合DL/T593和GB/T24274的要求:

a)周圍空氣溫度的上限不得高于40℃,且在24h內其平均溫度不得超過35℃;

b)在最高溫度為40℃時,其相對濕度不得超過50%。在較低溫度時,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濕度,但

24h內測得的相對濕度的平均值不超過95%,且月相對濕度平均值不超過90%,同時應考慮到

由于溫度的變化,有可能會偶爾產生適度的凝露。

5.2.7.2正常照明和應急照明系統應完好。

5.2.7.3變配電室變壓器、高壓配電裝置、低壓配電裝置的操作區、維護通道應鋪設絕緣膠墊。

5.2.7.4地面變配電室的值班室門宜設有紗門,通往室外的門、窗應裝有紗門且門上方應裝設雨罩。

5.2.7.5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通風管道、橋架、電纜保護管等進入室內

的設施。

5.2.7.6變配電室的出入口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示牌。

5.2.7.7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防小動物擋板。

5.2.7.8變配電室內環境整潔,場地平整,設備間不應存放與運行無關的物品,巡視道路暢通。

5.2.7.9電纜溝蓋板齊全,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設置的防水、排水措施完好有效。

5.2.7.10變配電室不應帶入食物及儲放糧食,值班室不應設置和使用寢具、明火灶具。

5.2.7.11各種標志齊全、清楚、正確,設備上不應粘貼與運行無關的標志。

5.2.7.12設備間內不應有與其無關的管道和線路通過。

5.2.7.13變配電室內嚴禁煙火,對明火作業應辦理審批手續,嚴加管理。設備區域內應配有溫、濕

度計。

5.2.7.14有專人值班的變配電室應配備專用電話,電話暢通,時鐘準確。

5.3低壓配電室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5.3.1驗收

5.3.1.1低壓配電室內電力系統設備應根據GB50254、GB50255、GB50256、GB50257和GB50303的

規定驗收合格,并經試運行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3.1.2變壓器應由有國家主管部門指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投運送電。

5.3.1.3低壓設備應進行絕緣測試,合格后方可投運送電。

5.3.1.4低壓電纜應進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投運送電。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3.1.5應按本指南5.2.1的規定執行。

5.3.2運行

5.3.2.1每條低壓供電回路,應有明確的負荷標識,新增加的供電回路在送電之前應核實其所帶負荷。

5.3.2.2變壓器應懸掛設備名稱、編號牌,以及“止步,高壓危險!”警示標識牌。

5.3.2.3變壓器的運行應符合DL/T1102的規定。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3.2.4人體能直接觸及到危險電位的裸帶電體,應加遮護裝置或置于人體伸臂范圍以外。

注:GB5005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5.3.2.5低壓配電系統操作應執行下列規定:

a)操作前后應對設備進行檢查;

b)操作前應做好停電通知,并經用電部門簽字確認后,方可停電;

c)操作指令應由電力系統管理負責人發布;施行操作時必須兩人同時在場,一人負責監護,另一

人執行操作。監護人和操作人必須由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擔任;

d)低壓回路電源斷開檢修時應在開關或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標識

牌;

e)在低壓系統及設備上帶電工作時,應采用有效措施遮蔽有電部分,防止引發相間短路或接地短

路,若無法釆取遮蔽措施時,應將影響作業的有電設備停電。

5.3.2.6無功補償裝置宜設置為自動投切運行方式。

5.3.2.7電容器組運行環境應符合設備自身要求。

5.3.2.8應定期對電容器進行清灰。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3.3維修

5.3.3.1低壓配電盤、配電箱和電源干線上的工作,應填用工作票。在低壓電動機和照明回路上工作,

可用口頭聯系。上述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

5.3.3.2低壓回路停電的安全措施:

a)將檢修設備的各方面電源斷開,取下熔斷器(保險),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

工作!”的標示牌。

b)工作前必須驗電。

c)根據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5.3.3.3停電更換保險器后,恢復操作時,應戴手套和護目眼鏡。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5.3.4巡視維護

5.3.4.1應定期對低壓電氣設備設施進行巡視,巡視應包括下列內容:

a)低壓電氣設備有無發熱、異常氣味和聲響;

b)通風、照明及安全防火裝置是否正常;

c)刀閘、開關等接觸是否良好,各種連接點有無過熱現象;

d)儀表、信號裝置、指示燈等顯示是否正常;

e)零線、接地裝置的連接線應無松脫、虛接和斷線。

5.3.4.2應定期對運行的電容器組外觀進行巡視檢查,巡視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容器套管和支持絕緣子表面是否清潔、有無破損、有無放電痕跡;

b)電容器外殼清潔、不變形、無滲油,溫度正常;

c)電容器組電氣線路上的所有連接處可靠。

5.3.4.3巡視完成后應鎖閉變配電站(室、箱)門。

5.3.4.4斷路器跳閘后應立即檢查用電回路、用電設備,確認無異常后,方可送電。

5.3.4.5低壓觸電時,應首先斷開電源開關,離開關太遠時用絕緣的桿棒將電線挑開。

5.3.4.6應定期對低壓電氣設備進行清灰、緊固及加油等保養。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3.5改造

低壓配電室改造應按本指南5.2.4的規定執行。

5.3.6環境要求

低壓配電室改造應按本指南5.2.7的規定執行。

5.4低壓供電線路

5.4.1驗收

5.4.1.1低壓供電線路應根據GB50254、GB50258和GB50303的規定驗收合格,并經試運行確認安全

可靠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4.1.2電力電纜的標識牌應與電網系統圖、電纜走向圖和電纜資料的名稱一致,新電纜投入使用之前

應核實其上下級電源標識是否準確。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4.2運行

5.4.2.1電纜溝、電纜槽、電纜井應設有防火、防水、通風措施。

5.4.2.2電力電纜長期工作溫度不應超過電纜的最高允許工作溫度。

5.4.2.3電力電纜超負荷、超溫發熱運行時,應降低電力電纜負荷。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5.4.2.4應在電纜與電力系統完全隔離后,方可進行電纜故障性質的試驗鑒定。

5.4.2.5電纜發生故障后,應按DL408的規定進行操作。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4.3巡視維護

5.4.3.1對運行的電力電纜進行巡視應執行下列規定:

a)電纜隧道、電纜溝巡視和夜間巡視應由2人進行;

b)汛期、暑天、雪天等惡劣天氣巡視檢查應由2人進行;

c)事故巡視檢查時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

d)迸入電纜井和電纜溝前,應先用吹風機排除濁氣,通風設備應保持持續開動。電纜溝的蓋板開

啟后,應自然通風一段時間后方可下井工作;

e)電纜井內工作時,禁止只打開一只井蓋(單眼井除外)。打開電纜井(溝)蓋后,應有人監護,

并在地面設立警示標識牌;

f)工作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電纜溝后,應立即將井蓋蓋牢。

5.4.3.2應定期對運行的電力電纜進行巡視,巡視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纜有無絕緣破壞、溫度是否正常、構件是否失落;

b)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5應急電源

5.5.1驗收

5.5.1.1應急電源的配置應符合JGJ16的規定。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5.1.2應急發電機的試驗應符合GB50303的規定。

5.5.1.3UPS及EPS的整流、你變、靜態開關、儲能電池或蓄電池組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內

部接線應正確、可靠不松動,緊固件應齊全。

注:GB5030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附條文說明)

5.5.2運行

5.5.2.1應急發電機組應制定操作規程,指定專人管理。工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5.2.2正常情況下控制系統置于自動啟動狀態,確保變電站失電時,應急發電機組能立即自行啟動投

入工作。

5.5.2.3不應自行變更自備發電機接線方式。

5.5.2.4應有可靠的電氣或機械閉鎖裝置,防止反送電,不應自行拆除閉鎖裝置或使其失效。

5.5.2.5油柜(箱)燃油應長期保持在高位。

5.5.2.6應急發電機組一旦啟動,值班電工應立即前往檢查,查明啟動原因。如是誤啟動,應停止機組

運轉,并立即報告上級領導處理。正常啟動時,應認真值守監視檢查應急發電機組的工作情況,所有過

程應做好詳細記錄。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5.5.2.7不應擅自將自備應急電源引入、轉供其他用戶。

5.5.3巡視維護

5.5.3.1自備應急電源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預防性試驗、啟機試驗和切換裝置的切換試驗,并做好記

錄。

5.5.3.2應按照應急電源設備的技術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應急電源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查,并如實

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5.5.3.3應急發電機的檢修、維護應滿足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等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6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處置)措施

6.1應急管理

6.1.1預案

6.1.1.1醫療和疾控機構應結合本單位電力系統特點,制定電力系統本身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6.1.1.2電力系統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a)應急組織及其構成,指揮協調機構;

b)應急物資的準備和存放地點,電力設備備品儲備的詳細說明;

c)應急現場的負責人、組成人員及各自的職責;

d)通訊聯絡、應急處理流程;

e)安全防護和人員的組織,調度和保障措施。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6.1.2演練

6.1.2.1應急預案應每年至少演練2次。

6.1.2.2應急演練應在不影響正常醫療工作的前提下進行。須應上報主管院領導,獲得批準后,并在預

案演練所可能影響到的各處室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6.1.2.3應急演練前,應發布演練通知,落實應急演練的控制措施,避免對患者服務、科研活動造成損

害。演練結束后,應進行總結,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改進。

6.1.2.4有條件的醫療和疾控機構宜進行發電機的帶載演練。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6.2應急處置

6.2.1電力系統設備發生異常或故障時,運行人員應首先判斷異常或故障原因,隔離故障設備,調整

運行方式;盡快對故障設備進行處理,恢復停電區域供電,并向上級匯報。

6.2.2應急處理流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a)事件的報告程序和預案啟動程序;

b)采取的行動;

c)與其他人員或部門聯系辦法和程序;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d)手術室、ICU、急診等重點部門的保障措施

e)呼叫供應商;

f)應急事件的詳細記錄。

6.2.3緊急情況下的聯系應包括下列內容:

a)緊急情況的性質;

b)緊急情況可能持續的時間;

c)采取的補救行動;

d)聯系人通訊錄及聯系順序;

e)與使用部門聯系人的情況聯系。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6.2.4發生電力事故時,應按照事故預案開展事故處理。對于需要供用雙方聯合處理的事故,應按照

規定聯合處理。

注:GB_T31989高壓電力用戶用電安全

6.2.5應急事件發生后,應對其進行后續評估,并立即釆取適當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注:WS434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

6.2.6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

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6.2.7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

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6.3觸電急救

6.3.1總體要求

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堅持不斷地進行,同時及早

與醫療部門聯系,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

據沒有呼吸或脈搏擅自判定傷員死亡,放棄搶救。只有醫生有權做出傷員死亡的診斷。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6.3.2脫離電源

6.3.2.1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6.3.2.2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

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6.3.2.3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因為有觸電的危險。

6.3.2.4如觸電者處于高處,觸脫電源后會自高處墜落,因此,要采取預防措施。

6.3.2.5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

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不導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干燥

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

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干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為使

觸電者與導電體解脫,最好用一只手進行。如果電流通過觸電者入地,并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干木板塞到身下,與地隔離,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斷電線要分相,一

根一根地剪斷,并盡可能站在絕緣物體或干木板上。

6.3.2.6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

緣手套、穿絕緣靴并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

要的安全距離。

注:DL408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附:電力系統安全管理督導檢查表

序號督導/評價項目督導要點/評價要點督導/評價結果

一、管理要求

1明確供電系統主管院領導是□否□

10kV電壓等級且變壓器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配電室,安排全天24h

2是□否□

專人值班

3設置相應的管理機構及負責人是□否□

人員管理

電力系統管理負責人及運行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

4是□否□

證》,并持證上崗

5運行人員熟悉本單位電力系統是□否□

6管理、操作人員熟悉變配電系統的工作原理及安全知識是□否□

有包括崗位職責、值班、交接班要求、應急管理、安全管理、作業人員

7是□否□

教育與培訓制度等的人員管理制度

8有包括變配電站(室)管理、柴發機房管理、消防管理、管理類制度是□否□

制度管理

有設備檔案管理,設備驗收,設備操作,高危作業,設備巡視檢查,設

9備維修保養,電力系統運行檔案資料管理,工器具管理,防護用品、安是□否□

全工具管理等設備管理類制度

10管理人員定期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有記錄是□否□

11技術資料存放整齊,便于查找、核對,并分門別類建立資料清冊是□否□

管理性檔案與技術性檔案與在用電力系統同期保存,并保存不少于兩年

12是□否□

的記錄

管理檔案包括設備維修、維護保養管理、配件及耗材使用管理、工作票

13是□否□

/操作票管理、人員培訓、安全管理、應急管理、供應商管理等內容

技術檔案包括設備技術文件、安裝技術文件、變配電站(室)平面分布

檔案管理

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配電系統圖、一次、二次接線圖、建筑電氣

14是□否□

照明區動力圖、主要材料與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及檢(試)

驗報告等內容

運行檔案包括值班記錄、報修服務記錄、安全檢查記錄、設備定期檢驗、

耐壓試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運行性故障和事故

15是□否□

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設備改造技術資料、應急預案演練記錄、安

全培訓考核記錄等內容

供應商為醫療和疾控機構提供的高壓柜通過國家型式試驗,低壓設備具

16是□否□

供應商管理備3C認證

17醫院電力系統運行管理人員監督供應商的工作是□否□

二、設備運行要求

具有建立健全的電力系統新建、改造工程的驗收、測試和試運行流程,

是□否□

18總體要求并公布執行

電能質量指標符合規定要求是□否□

第1部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指南

序號督導/評價項目督導要點/評價要點督導/評價結果

19有電力系統維護保養計劃并按照計劃進行設備維護保養是□否□

電力系統設備按照規定進行年檢預防性試驗,并根據試驗報告進行電力

是□否□

設備的缺陷處理

20

電力系統中任何儀器、儀表及安全工具、器具按照相應的標準進行定期

是□否□

檢測并記錄結果,標簽完整,并在有效期內

電力系統所有計劃性停電都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停電科室,并要求其

21是□否□

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

配電站值班人員按照規定值班,不擅自離開值班崗位或進行與運行工作

是□否□

無關的其他活動

22

值班人員做好變配電站運行、維護、日常管理的記錄工作是□否□

23值班人員上崗期間穿全棉長袖工作服和絕緣鞋是□否□

非變配電室值班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變配電室設備區時登記記錄,并有

是□否□

值班人員監護陪同

24

高壓配電室內電力系統設備根據規定驗收合格,并經試運行確認安全可

是□否□

靠后,才投入正式使用

25委托具有國家主管部門指定資質的單位進行高壓設備變壓器的驗收是□否□

電力系統設備的標識、標牌準確清晰,并與模擬圖板、自動化監控系統、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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