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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全國《法考》試卷(二)檢測題(附答案和解析)
(1)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時主要活動是什么
A、對貿易爭端進行調節
B、進行關稅減讓談判
C、制定國際貿易規則
D、舉行貿易會議
【參考答案】:B
【解析】: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主要活動是進行關稅減讓談判。
2、某建筑公司雇工修建某鎮農貿市場,但長期拖欠工資。縣勞動局
作出《處理決定書》,要求該公司支付工資,并加付應付工資50%的賠
償金。該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既未履行處理決定,也未申請行政復議和提
起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縣勞動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應當自該公司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
之日起90日內提出
B、縣勞動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該縣法院受理
C、縣勞動局申請執行應當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申請執行書、據以執
行的行政法律文書、證明該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材料
D、法院受理申請執行案件后,應當在30日內由執行庭對行政處理
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參考答案】:B
1
3、2004年2月20日,巨人針織公司就本廠的廠房和設備向甲保險
公司投保了財產險,保險金額50萬元,系足額保險。同年5月9日,巨
人針織公司又就該廠房和設備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了財產險,也是足額保
險。同年7月,巨人針織公司所在地遭冰雹襲擊,導致廠房、設備毀損,
損失額達40萬元。請問:對巨人針織公司受到的損失,應如何理賠?
A、甲保險公司先承保,應由甲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40萬元賠償
B、甲、乙兩家保險公司各應賠償40萬元
C、甲、乙兩家保險公司各賠償實際損失的一半,即各賠20萬元
D、巨人針織公司重復保險出于惡意,其損失自負,甲、乙保險公司
都不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的情況屬于重復保險,所謂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
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二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根據《保險法》第41條規定,重復
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
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故本題應選C。
4、魯某想購買良馬一匹,但由于擔心自己不識貨,于是委托陳某代
為購買,陳某到某地后,因末遇魯某所需要的良馬,便以自己的名義購
買了良騾一口.到家后,魯某趕到.陳某對魯某說,如果你覺得騾子好,
就將騾子牽走吧.魯某當即付款,并將騾子牽走.魯某牽走騾子的受領
行為是基于()
A、委托代理
B、越權代理的追認
C、表見代理
D、買賣合同
【參考答案】:D
2
【解析】: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制
度.本題中,陳某以自己的名義買回良騾一口,非為代理行為,而是自買行為,魯某再從陳某處買得
良騾,魯某的受領行為是基于買賣合同,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5、王某從某商場購得一電暖器(商場未聲明有質量問題),放置一
年半后使用時因漏水而受傷,為此花去醫療費3000元。根據訴訟時效的
規定,王某起訴獲法院支持應根據下列何法?
A、《民法通則》
B、《產品質量法》
C、《合同法》
D、《民法通則》或《產品質量法》
【參考答案】:D
【解析】:「考查知識點」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
「解題思路和依據」首先明確可以根據《產品質量法》的2年訴訟
時效提起訴訟。另外,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是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
利受侵害之時,而在本案中,當事人顯然是受到侵害之時才知道權利受
侵害,因此仍然可以滿足《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的1年訴訟時效的
規定。可以根據《民法通則》提起訴訟時效。
「應注意的問題」能否根據《民法通則》提起訴訟,很多考生認為
存在爭議。因為《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了身體受到傷害的、出售質
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為1年。而在本案中,一年半以后
才發現有質量問題。因此,是否已經超出了1年的訴訟時效,則存在疑
問。但是如果了解訴訟時效的起算點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時,
則知道案情中交代的“一年半”的時間實際上是一個陷阱。
6、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死緩。被告人沒有上訴,檢察機關
沒有抗訴。該案經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訴。如
果提起審判監督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由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3
B、由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
C、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處理
D、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處理
【參考答案】:D
7、下列哪一項措施不是我國有關反傾銷法律規定的反傾銷措施?
A、臨時反傾銷措施
B、價格承諾
C、反傾銷稅
D、進口配額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我國的反傾銷措施包括:臨時反傾銷措施、價格承諾、
反傾銷稅三類。故答案為D。進口配額不是反傾銷措施.故答案為D
8、在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有義務保證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
其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的時間是:()O
A、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后7日以內
B、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內
C、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后10日以內
D、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后至決定提起公訴前的任何時候
【參考答案】:B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
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
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B。
9、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之日起兩年,該兩年的期間屬于什么性質?
4
A、訴訟時效
B、除斥期間
C、訴訟時效或除斥期間
D、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除斥期間的性質及擔保法中對于保證期間的規定,我國擔保法中規定的保證期
間應當理解為除斥期間。因為,其一、保證期間是保證合同的效力存續期間,保證期間屆滿即發生權
利消滅的法律后果。擔保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定,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內主張權利,保證人
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免責。由此可見,保證期間是法律規定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效力存續期間。其
二、根據除斥期間的性質,保證期間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方面的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否則就
失去了規定的意義。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該期間內主張權利,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反過來說,在此之前不適用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沒有所謂中止、中斷及延長等。其三、擔保法
規定的保證期間,是從債權人的權利在客觀上發生時起計算。例如,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一般保
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以看出,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此時正是債權人客觀上開始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時
間,其根據是債權人的權利在客觀上發生。而訴訟時效則不同,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
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可見其根據側重于債權人的主觀狀態。
因此,我們認為,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期間,其性質屬于除斥期間,
即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存續期間。由于保證責任不同
于一般民事責任,實際上保證人是為了其他人而承擔責任,在債權人、
保證人與債務人之間所形成的三者關系中,保證人通常所承擔的是單務
的無償的法律責任,并不享有要求對方對待給付的請求權。因此,法律
有必要設定一段特殊的不變期間加以限制,以彌補適用訴訟時效可能出
現的問題,防止保證人無限期的承擔保證責任。在保證期間屆滿時,債
權人沒有及時行使權利,則其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體權利歸于
消滅,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正是由于保證期間的性質,決定了該期間
不存在中斷、中止和延長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
釋》(法釋(2000)44號)第三十一條“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
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第三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
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
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
5
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
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10、下列哪一選項體現直接言詞原則的要求?()O
A、法官親自收集證據
B、法官親自在法庭上聽取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口頭陳
述采集者退散
C、法庭審理盡可能不中斷地進行
D、法庭審理應當公開進行證據調查與辯論
【參考答案】:B
11、甲將價值5萬元的房屋一間作抵押向乙借款4萬元。抵押期間,
甲又將房屋出租給丙居住。因丙忘記關煤氣,致使房屋著火,房屋貶值
2萬元。對此,乙享有何種權利?()
A、請求丙向其支付賠償款1萬元
B、請求甲提前還款
C、請求甲將房屋拍賣,并提存價款
D、請求甲將丙賠償給他的2萬元予以提存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涉及抵押權人的保全權問題。根據《擔保法》第51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對
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
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擔保法解釋》第80條進一步規定,在抵押物滅失、毀損
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抵押物滅失、
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
賠償金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本題中,甲將房屋設定抵押后,又將房屋出租給丙,因丙不慎導致
房屋貶值,甲對此并無過錯,故乙無權請求甲提前還款,或者請求甲將房屋拍賣并提存價款,Be選
項錯誤。丙因不慎將承租房屋燒毀,對出租人甲負有賠償責任,但其并無侵害乙之抵押權的意思,對
乙不負賠償責任,故A選項錯誤。對于乙賠償給甲的2萬元賠償款,系抵押物房屋價值的轉化,根據
《物權法》第174條的規定,乙有權請求甲將該賠償款予以提存,本題D選項正確。
6
12、發行無記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該在會
議召開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A、二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九十日
【參考答案】:C
【解析】:第一百零三條【會議準備工作】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
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
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
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
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前至
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于公司。
13、下列選項中,關于被害人訴訟權利表述正確的是哪項?()
A、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
B、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權提出上訴
C、自刑事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D、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提出復議
【參考答案】:C
7
【解析】詳見《刑事訴訟法》第40、145、182條。被害人的請求抗訴權只能針對判決。被害
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14、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與丙公司談判。甲公司本來并不需要這
個合同,但為排擠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條件。乙公司退出
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談判,給丙公司造成了損失。甲公司的行為如何
定性?
A、欺詐
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C、惡意磋商
D、正常的商業競爭
【參考答案】:C
【解析】:惡意磋商
《合同法》第42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
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虛假情況(三)有其他
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本題比較簡單,可根據法條規定直接對該行為定性。本題所涉及的
問題是締約過失責任。在締結合同的過程中,合同尚未簽訂之前,由于
一方的過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而給對方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相應的
責任
15、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
的有關專業人員在哪個期間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A、在該股票承銷期內
B、在其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成為公開信息
-刖XZ-
C、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及期滿后6個月內
8
D、上述文件公開后5個工作日內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證券法》第39條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
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除前款
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自接受
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解決本題的關鍵在于區分兩種公司的不同:另一個是申請股票發行
的公司,另一個是已上市公司,考生要注意,對不同公司的要求是不同
的,前者剛剛發行股票,對其要求自然很嚴格。
16、在刑事訴訟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個司法機關處理方法不
正確的是哪項?
A、某縣人民檢察院在偵查該縣環保局負責人某甲環境監管失職案中
發現某甲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遂作出不起訴處理
B、某區人民檢察院瀆職犯罪偵查部門接到群眾的舉報,對某單位領
導乙某在一起責任事故中的失職行為立案偵查,經偵查認為該領導雖然
有過失,但其行為尚不構成犯罪,該檢察院立即撤銷該案
C、某縣人民法院對丙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法庭審理后,合議
庭評議認為,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和認定的證據材料,能夠確認丙某不
構成犯罪,但在作出判決前,丙某因突發心臟病死亡。某縣人民法院宣
告丙某無罪
D、某侵占案審理過程中,自訴人丁某撤回告訴,法院依法作出終止
審理的裁定
【參考答案】:A
【考點】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及處理
依《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
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
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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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
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知B項屬
于第(1)項規定的情形,且處于偵查所階段應作出撤銷案件的處理。同
樣A項也處于偵查階段,不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而是撤銷案件。C
項的情形,法院對其宣告無罪的處理是正確的。D項屬于上述規定第(4)
種情形,已進入法庭審理階段,故應當作出終止審理的裁定。依題意,A
項當選。
17、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應當受理?
A、2000年3月甲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妻子乙的婚姻關系,法院審
理后判決不準離婚。同年6月乙向法院起訴離婚
B、甲與乙因合同履行發生糾紛,甲要求法院確認合同中的仲裁條款
無效
C、甲12歲時與鄰居乙(當時13歲)玩耍,被乙不慎刺傷左眼,導
致失明。當時由于兩家關系甚好,鄒家未提出賠償要求。15年后,乙成
了遠近聞名的企業家,甲卻因身有殘疾生活窘迫,甲以乙傷害了其眼睛
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乙賠償其經濟損失
D、甲以其養子不盡贍養義務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收養關系,法
院判決維持了收養關系,3個月后甲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訴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涉及不予受理的問題。本題A選項中因原告并非原案件中的原告,故不屬《民
事訴訟法》第117條之限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題B選項不存在不予受理的理由:本題C選項雖
然原告的訴訟時效己過,但其喪失的僅為實體意義上的訴權,而非程序意義上的訴權,人民法院應予
受理;本題D選項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17條之訴權限制。故本題選項為D。
18、我國境內就大陸與香港.澳門而言存在何種法律沖突?
A、人際法律沖突
B、區際法律沖突
10
C、時際法律沖突
D、地方法律沖突
【參考答案】:B
【解析】:大陸與港澳之間屬于區際法律沖突。
19、甲駕車在某路段行駛時,與乙駕駛的車輛相刮,致使甲的車受
損,甲下車對乙進行毆打造成輕微傷后駕車離去。公安機關為查處此案,
對甲進行傳喚,甲卻回避。公安機關為使甲來接受調查,將甲的汽車扣
押。公安機關的扣車行為屬于()
A、行政強制執行
B、行政征收
C、行政處罰
D、行政強制措施
【參考答案】:D
【解析】A錯D對,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了預防、控制某種正在發生或可能發生的
違法行為、危險狀態,或者為保全證據、確保案件查處工作順利進行,而依法采取的對相對人的人身、
財產加以暫時性強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狀態的行政行為。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在行政相對人不履行
法定義務時,由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的手段,迫使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
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政行為。行政強制執行與行政強制措施的區別在于i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義
務的履行,因此以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為前提;而行政強制措施目的在于使當事人的人身與財產保持一
定狀態,從而預防、制止違法行為或危險狀態的發生,或保全證據等,它不以義務人不履行義務為必
要的前提;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包括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而行政強制措施的主體只有行政主體。綜
上所述,本題中公安機關的扣車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B錯,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
規定,強制地、無償地向行政相對人征集一定數額的金錢或實物的行政行為。C錯,行政處罰,是指
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依法應當給予處罰的行
政相對人所實施的法律制裁行為。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等.
20、下列有關破產案件受理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
請人
11
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
C、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
權人,并予以公告
D、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通知已知債權
人,并予以公告
【參考答案】:D
【解析】:《企業破產法》第11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
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故A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13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
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故B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14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應
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故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
當選。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當選。
21、關于假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假釋的犯罪分子,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
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B、對于犯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
即使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適用假釋
C、對于累犯,只要被判處的刑罰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適用
假釋
D、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
【參考答案】:D
22、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聯營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出款200萬
元與乙公司聯營,期限為三年,每年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固定利潤20萬
元,三年后歸還200萬元聯營款。如因合同發生爭議,由丙市仲裁委員
會仲裁。合同簽訂半年后,乙公司主張合同無效,向法院起訴,對此,
法院應當:
A、因主合同無效,仲裁協議隨之無效,法院應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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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法院應不予受理,告知當
事人向丙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C、法院應就仲裁協議的效力進行審查,仲裁協議無效的,依法受理
D、如果甲公司向法院提出雙方存在有效仲裁協議,法院則應不予受
理,將案件移送仲裁委員會
【參考答案】:B
【解析】:[參考答案]B
[測試點]仲裁協議的獨立性。
【解析】:《仲裁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19條規定,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
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依此,可知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由于當事人雙方
已達成有效的仲裁協議,故一方當事人起訴的,法院應裁定不予受理。
故本題B項為正確答案。
23、女大學生李某晚上10點多獨自背著一個挎包回校,走到一段僻
靜的路段時,壯漢蔡某持刀走到其面前威脅,要求李某交出挎包,正當
李某猶豫期間,李某的男同學郭某從后面走來,看到自己的同學遭搶劫,
郭某就從路旁撿起一塊石頭,猛然向蔡某頭上砸去,蔡某經搶救無效死
亡。郭某的行為屬于:()
A、防衛過當
B、正當防衛
C、僅屬于幫助行為,構成犯罪
D、僅屬于見義勇為,構成犯罪
【參考答案】:B
13
24、某甲將價值5萬元的平房一間出租給某乙開設商店。某乙未與
某甲商量,便將房子裝修一新,并設置了固定柜臺等設施,共花費7萬
元。三年后租期屆至,乙要求甲支付7萬元裝修費,甲不同意。下面各
項中不正確的是哪一項?
A、房子歸甲所有,但甲應向乙支付裝修費7萬元
B、房子歸甲所有,乙應根據甲的要求將房子恢復原狀
C、如裝修方案經過甲的同意,則裝修費用可依雙方約定分擔
D、因裝修費用高于房屋價值,考慮到效率原則,可以由乙支付5萬
元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13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
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題中,乙未與甲商量,將房屋擅自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承擔,甲可要求乙恢復原狀,A選項錯誤,
B選項正確。該解釋第12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
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裝修方案經甲同意,
則裝修費用可依雙方約定分擔,C選項正確。如果裝修費用高于房屋價值,可依據添附原理,由某乙
支付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D選項正確,本題應選A選項。
25、甲向盜竊集團購買偷竊所得到的油漆,噴于其車上。試問甲取
得油漆的所有權基于哪種事由?
A、善意取得
B、附合
C、加工
D、混合
【參考答案】:B
【解析】:評析:本題考查添附。
添附是數個不同所有人之物結合成一物或者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加工
而成新物。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類。附合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
14
上不同所有人的財產結合在一起而不能分離,若分離會毀損該物或者花
費較大。附合分為動產與動產的附會,動產與不動產的附會。混合是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動產,互相混合合并,不能識別。混合
發生在動產之間。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價值的勞動,使
之成為新財產。
本題中,甲向盜竊集團購買偷竊所得的油漆,本不能取得所有權,
但甲將其噴于車上,屬于附合。動產與動產的附合,原則上由各動產的
所有權人按動產附合時的價值共有。如果能夠區分主物從物或者一方動
產的價值顯然高于他方的動產的,由主物所有人或者動產價值較大的一
方取得所有權;非屬主物或者價值較小的動產的所有人喪失所有權,有
權取得償金。故本題中,B為正確選項。
26、關于辨認規則,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檢察院偵查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辨認由偵查部門負責人決定
B、為了辨認需要,可以讓辨認人在辨認前見到被辨認對象
C、有多個辨認人時,根據需要可以集體進行辨認
D、為了進行辨認,必要時證人可以在場
【參考答案】:D
27、顧某訴李某侵犯土地使用權糾紛一案,由縣人民法院與市中級
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基于顧某的再審申請進行再審過
程中,發現該案在起訴前已經過行政機關的確權處理,不屬于人民法院
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此時,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下列哪種處理是正確的?
A、省高級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駁回起訴
B、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回縣人民法院重審
C、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回縣人民法院,由縣
人民法院駁回起訴
D、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駁回顧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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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A
【解析】:《民訴意見》第210條規定:“人民法院提審或按照第二審程序再審的案件,在審
理中發現原一、二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別情況處理:(1)認為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受理
條件的,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駁回起訴。……”省高院在再審中發現該案在起訴前已經過行政機
關的確權處理,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不符合受理的條件,所以應當裁定撤銷一、二
審的判決,駁回起訴。所以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28、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已經轉移、
但原所有人尚未喪失所有權的是下列哪一項
A、承包
B、拍賣
C、征收
D、贈與
【參考答案】:A
【解析】:《民法通則》第71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72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
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80條規定:國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
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公民、集體依法
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因此,只有選項A中的承包權由承包人占有、使用、收益,但不享有所有
權。其他3個選項原所有權人均隨著財產的轉移而喪失所有權。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
有些人因分不清楚征收和征用之間的區別而選擇了C,那是錯誤的。
征收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強制取得原屬于私人或集體所有
的財產上的所有權或者其他權利的行為。征用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
要依法強制取得原屬于私人或集體財產使用權的行為,兩者的區別有:
首先,法律效果不同。征收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體財產所有權的改變;
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體財產使用權的改變。其次,補償不同。在
征用的情況下,因為所有權沒有轉移,如果標的物沒有毀損滅失,則返
還原物即可;若毀損滅失,則應當予以補償;在征收的情況下,因為所
有權已經移轉,因此不存在返還財產的問題,應當依照法定標準對征收
人進行補償。再次,適用條件不同。征收一般是在臨時性、突發性的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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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狀況下適用,如搶險、救災、戰爭等;征用不一定是在緊急狀態下采
用,只要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進行即可。最后,適用對
象不同。征收的適用對象限于不動產;征用的對象包括不動產和動產。
29、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并同時經營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
產管理的證券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
A、人民幣五千萬元
B、人民幣一億元
C、人民幣五億元
D、人民幣十億元
【參考答案】:C
【解析】:第一百二十五條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
全部業務:
(一)證券經紀;
(二)證券投資咨詢;
(三)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四)證券承銷與保薦;
(五)證券自營;
(六)證券資產管理;
(七)其他證券業務。
第一百二十七條證券公司經營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至第
(三)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經營第(四)
項至第(七)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億元;經營
第(四)項至第(七)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
幣五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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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
可以調整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不得少于前款規定的限額。
30、甲某在長途車上結識一名女子,遂以為其介紹工作為名,欲將
其拐賣到偏遠地區,但因該女子長相丑陋,一直找不到買主,甲某只得
將其帶回她所在的村,將其留在公路上,自己逃離,那么,甲某的行為
構成:()
A、犯罪預備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參考答案】:D
【考點】犯罪未完成形態與完成形態
【解析】拐賣婦女罪屬于行為犯,不要求將婦女賣出才構成既遂,只要行為人已實施完畢拐賣
行為即可。甲某雖然因賣不掉該婦女而將其帶回,但是已經構成拐賣婦女罪的既遂。
31、下列哪種有獎銷售行為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A、某廠為推銷質次價高的積壓商品,搞了一次聲勢浩大的有獎銷售
B、某商場促銷,規定凡購買貨物滿一萬元者,均可參加抽獎,最高
獎金8888元
C、某房地產開發商規定,凡購買房屋并同時購買車位的業主,獎勵
價值5000元的湘西五日游
D、某購物中心進行有獎銷售,但事前將一等獎獎券全部作為福利分
發給自己的員工
【參考答案】:C
【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3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一)采用
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
高的商品;(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由此可知,A選項屬于該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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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規定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不當選。B選項屬于該條第(三)項規定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
為,不當選。C選項最高獎的金額未超過5000元,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當選。D選項
屬于該條第(一)項規定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不當選。
32、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甲因單位房改急需款項,
遂將其個人所有的該股份公司股票質押給乙,借款10萬元。下列關于該
質押合同效力的表述,哪項是正確的?
A、該質押合同自甲與乙簽訂之日起生效
B、該質押合同自甲與乙辦理質押合同登記之日起生效
C、該質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起生效
D、該質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設定質押而無效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
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
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物權法解讀:”依法應當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包括上
市公司的股權、公開發行股份的公司的股權、非公開發行但股東在200
人以上的公司的股權等。
同時《擔保法》第78條第1款強調了“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
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
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即質押合同需要登記之日才生效。
又根據擔保法解釋第103條規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
適用《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
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
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104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的,質權的效力及
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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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題干“上市公司”,則根據“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
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該該質押
合同自甲與乙辦理質押合同登記之日起生效。
33、以下為恒澤建筑公司破產案件中當事人提出的破產抵銷主張。
其中哪一項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廠主張抵銷23萬元:“恒澤公司收取我廠141萬元預付工
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產;在此之前,我廠有23萬元給恒澤公司
的結算款,付給的匯票因填寫不當被銀行退回。”
B、乙工廠主張抵銷49萬元:”破產案件受理前,恒澤公司欠我廠
設備貨款120萬元;恒澤公司曾退回我廠一臺質量不合格的機器,其已
付價金為49萬元,雙方達成協議按退貨處理。”
C、丙公司主張抵銷85萬元:“我公司欠恒澤公司工程款187萬元;
在恒澤公司破產宣告后,M建材廠將其對恒澤公司的85萬元債權轉移給
我公司,以抵償其欠我公司的債務。”
D、丁公司主張抵銷142萬元:“我公司欠恒澤公司工程款256萬元;
在恒澤公司破產宣告前,我公司作為保證人向銀行償付了恒澤公司所欠
的142萬元債務。”
【參考答案】:C
【解析】:破產抵銷權,是指破產債權人在破產宣告前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不論債的種類和
到期時間,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產債權抵銷其所負債務的權利。《破產法》第33條規定:“債權人
對破產企業負有債務的,可以在破產清算前抵銷。”因此,破產抵銷權的要件有:(1)須破產債權
人主動行使;(2)須破產債權人于破產宣告前對破產人負有債務。因此,
A、B、D項應無疑問。C項中,丙公司通過受讓M建材廠的債權而成
為破產債權人,其以破產債權抵銷所負的債務從現行法上看似乎也是可
以的。但是,破產人的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取得的他人對破產人的破產
債權,如果用于抵銷,將違反債權平等原則,使破產人的債權人不能平
等受償。由于債權可自由轉讓,以十分低廉的價格購買破產債權是很容
易做到的,此時,如果允許其與破產人的債務人的債務相抵銷,就會使
其他破產債權人因破產財產收入的減少而蒙受損失,而轉讓破產債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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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則可以得到比其他債權人高的償還率,受讓破產債權的人實際償還的
債務額也大大減少。為了杜絕此種情況,破產人的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
取得他人對破產人的破產債權的,應不得用于抵銷。故本題應選C。
34、下列行為中,應當以包庇罪論處的有:()
A、明知是犯罪的人,幫助其毀滅證據逃避制裁的
B、明知是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為掩飾其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
戶的
C、包庇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D、旅游業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
報信,情節嚴重的
【參考答案】:D
35、下列關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項是正
確的?()O
A、司法拘留是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
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羈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
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羈押在看守所
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種處罰手段
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種強制措施
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機關決定
【參考答案】:A
【解析】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是一種預防性措施,不具有懲罰功能,不是一種制裁手
段。而行政拘留則是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者的一種制裁手段,具有懲罰性質。司法拘留包括民事訴
訟、行政訴訟中的司法拘留和《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的司法拘留。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的司
法拘留是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刑事訴訟中的司法拘留則是一種司法處罰措施。司法拘留實質上都是對
已經妨礙了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人所施加的懲罰和制裁。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適用;
而司法拘留的決定權在人民法院。據此,本題只有選項A的表述正確。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
留的區別和聯系是歷年司法考試的高頻考點,請考生注意復習。
21
36、英國公民甲在中國向韓國公民乙簽發一張匯票,匯票指明付款
人為在日本的丙。若乙不慎將該匯票遺失,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乙
請求保全票據權利的程序應適用何國法律?
A、英國法
B、韓國法
C、中國法
D、日本法
【參考答案】:D
【解析】:《票據法》第101條規定:“票據喪失時,失票人請求保全票據權利的程序,適用
付款地法律。”本題中付款地為日本,所以應該適用日本法,故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本題的
應選項為Do
37、王濤在離婚后,帶著幼子王甲生活,后王濤娶鄭紅為妻,鄭紅
本有一個女兒張乙,王甲與張乙成年以后,自愿提出結婚,是否符合婚
姻法?
A、可以結婚,因為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B、不可以結婚
C、由婚姻登記部門決定
D、不屬于三代以內務系血親的,可以結婚
【參考答案】:D
【解析】:詳見《婚姻法》第7條規定。
38、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
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主張下列哪種權
利?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不安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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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先訴抗辯權
D、抗辯權
【參考答案】:C
【解析】:《擔保法》第17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
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
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9、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回避的申請,是否準許,依法作出的期
限為
A、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5日內
B、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10日內
C、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7日內
D、在當事人申請提出的3日內
【參考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
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
40、湖廣公司投資財產險200萬元,在一次火災意外中,公司遭受
實際損失190萬元,為保護和搶救多支出費用8萬元,為確認保險責任
范圍內的損失交付的估價合理費用為4萬元。保險公司應向湖廣公司賠
償
A、198萬元
B、200萬元
C、190萬元
D、202萬元
【參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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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保險法》第四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
止或者減少損失。
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
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數額在保險標
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或合同沒有特別約定,下列選項中的哪些
人可以取得原物所生的自然孳息的所有權?
A、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B、所有權人
C、質權人
D、抵押權人
【參考答案】:A,B
【解析】:見《民法通則》第71條、第80條,第81條,《擔保法》第47條、第68條。
3、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關于涉外侵權法律適用規定的是哪些?
A、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
B、侵權行為實施地與侵權結果發生地不一致的,適用侵權行為實施
地法
C、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在同一國家有住所,也可適用當事人本國
法律或住所地法律
D、中國法律不認為在中國領域外發生的侵權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
作侵權處理
【參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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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詳見《民法通則》第146條規定。B項的正確表述是,當二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
選擇適用。
4、下列情形中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是:
A、甲市進行舊城改造,需要調整使用土地
B、乙市機場經核準報廢
C、丙市政府下設的衛生文明辦公室被撤銷,辦公室使用的原劃撥的
土地停用
D、丁市政府違法批準某公司占用國有土地
【參考答案】:A,B,C,D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8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為公共利益需栗使用土地的;(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
的;(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五)公路、鐵路、機場、礦
場等經核準報廢的。”由此可知,A選項屬于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當選。B選項屬于第(五)項
規定的情形,當選。C選項屬于第(四)項規定的情形,當選。第78條第1款規定:“無權批準征
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
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
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
占用土她論處。”由此可知,D選項屬于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當選。
5、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中,除信用證明確規定可以接受外,銀行辦理
結匯時一般拒絕接受下列哪幾種提單?
A、不清潔提單
B、收貨待運提單
C、己裝船提單
D、清潔提單
【參考答案】:A,B
【解析】:提單的有關知識和UCP500號的相關規定
25
UCP500號第32條:“潔凈運輸單據:a.潔凈運輸單據系指未載有
明確宣稱貨物及/或包裝狀況有缺陷的條款或批注的運輸單據。b.除非
信用證明確規定可以接受上述條款或批注,否則銀行將不接受有此類條
款或批注的運輸單據。c.運輸單據加符合本條款和第23、24、25、26、
27、28或30條的規定,銀行即視為符合信用證中規定在運輸單據上載
明'潔凈己裝船'的要求。”
清潔提單是指沒有任何有關貨物外表狀態不良批注的提單,表明承
運人在接受貨物時,貨物的外表狀態良好;不清潔提單是指有貨物外表
狀態不良批注的提單。已裝船提單是指在貨物裝船后簽發的提單;收貨
待運提單是指承運人、船長或承運人的代理人在接收托運人的貨物后,
但在裝船之前,應托運人要求簽發的提單,表明貨物已由承運人占有。
根據上述UCP500號第32條,以及第23條“海洋運輸提單”、第24條
“非轉讓的海運提單”、第25條“租船合約提單”、第26條“多式運
輸單據”、第27條“空運單據”、第28條“公路、鐵路或內河運輸單
據”和第30條“運輸行出具的運輸單據”的有關規定,銀行一般只接受
已裝船提單和清潔提單。
6、華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甲及
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會中其余4名成員未出席。董
事會表決之前,丁因意見與眾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會經與會董事
一致通過,最后仍作出決議。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該決議有效,因其已由出席會議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B、該決議無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體董事表決票的1
/2
C、該決議是否有效取決于公司股東會的最終意見
D、該決議是否有效取決于公司監事會的審查意見
【參考答案】A,C,D
【考點】董事會決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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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據《公司法》第22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
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
院撤銷。可見,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時無效;而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
反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決議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則
該決議可撤銷。
《公司法》第112條規定:”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
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
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本題中,華勝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
有5名董事參加董事會,雖然丁中途退席,但退席行為視為棄權,董事
會的參加人數仍為5人,過半數,因此該會議的舉行合法有效。但本題
中董事會的決議僅有4名董事通過,違反了公司法對通過決議的最低董
事人數的限制,這種限制不屬于會議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等程序性事
項,而屬于公司法對于董事會通過決議的最低人數的強制性實體規范,
因此華勝公司只有4名董事通過的決議為無效決議。而非可撤銷決議。
故B項正確,而ACD項錯誤。
7、下列哪些權利可以質押?
A、匯票、支票、本票
B、債券
C、股份、股票
D、專利權
【參考答案】:A,B,C,D
【解析】:見《擔保法》第75條。
8、中方與外方合作設立一家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在其協商約定的事
項中,哪些是我國法律所允許的?()
A、合作企業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外方出資200萬美元,中方以土
地使用權和廠房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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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外方出資中的150萬美元為設備,于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3個月
內運抵公司所在地
C、外方出資中的50萬美元為現金,由外方向境外銀行借貸,公司
以設備提供擔保
D、公司不設董事會,由雙方各派一名代表組成聯合管理委員會,作
為公司的權力機構
【參考答案】A,B
【解析】考點:中外合作企業
講解:《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18條第1款規定:合作
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
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因此A選項正確。
第20條第1款規定:合作各方應當根據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依照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
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期限。因此B選項正確。第19條規定:合作
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
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因此c選項錯誤。
第25條規定: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其名額的
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參照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協商確定。因此D選
項中組成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人數不足,錯誤。
9、下列哪些是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的證據?()
A、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
B、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
C、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事實
D、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參考答案】B,C
【解析】本題直接依據《民訴證據規定》第15條。AD項屬于當事人可申請法院調查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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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合同的形式是合意的表現方式,有:()
A、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B、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
C、批準形式和登記形式
D、公證和鑒證形式
【參考答案】:A,B
【解析】:【解析】::
(1)《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
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
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
用書面形式。故A項正確。
(2)明示形式是以口頭語言和文字表現合意的方式。默示形
式是以行為表現合意的方式。行為可以為意思表示,行為可以
構成合同。故B項正確。
(3)批準體現了國家(第三人)的干預和意志,登記體現了國
家(第三人)的管理,它們不是當事人合意的表現方式。故C項
不正確。
(4)公證和鑒證是對合意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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