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法律職業資格(卷一)考前強化練習題庫(含答案詳解)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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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12024年陜西法律職業資格(卷一)考前強化練習題庫(含答案詳解)一、單選題1.根據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行政訴訟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A、行政訴訟處理的是一定范圍內的行政行為爭議,抽象行政行為不可以成為行政訴訟一并審查的對象B、行政訴訟是以不服行政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原告C、行政訴訟以作出相應行政行為的行政主體為被告D、行政訴訟在證據規則上實行被告對行政行為合法性負舉證責任原則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的特征包括:(1)行政訴訟處理的是一定范圍內的行政行為爭議,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規定是否合法也屬于行政訴訟審查范圍,即部分抽象行政行為可以成為行政訴訟中的一并審查對象;(2)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運用國家審判權來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不受行政主體違法職權行為侵害的一種司法活動;(3)行政訴訟是以不服行政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原告,以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主體為被告的訴訟;(4)行政訴訟在證據規則上實行被告對行政行為合法性負舉證責任原則。2.甲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同級公安機關移送的王某販毒案后,經審查認為按照管轄規定應當由同級的乙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甲市人民檢察院應當如何處理?()A、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處理B、繼續審查完畢并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C、將案件移送乙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D、作出不起訴決定,再移送乙市人民檢察院答案:C解析:【考點】案件受理后的移送管轄。詳解: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362條第2款規定,認為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的,應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同時通知移送審查起訴的公安機關;認為屬于同級其他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或者報送共同的上級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同時通知移送審查起訴的公安機關。故C項正確。3.漢代規定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的原則稱為、A、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B、上請C、恤刑D、親親得相首匿答案:D解析:親親得相首匿是漢宣帝時確立的。來源于儒家“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理論,指卑幼親屬首匿尊長親屬的犯罪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尊長親屬首匿卑幼親屬,罪應當處死的,可上請皇帝寬貸。它反映出漢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響后世封建立法。4.關于受委托組織、被授權組織、派出機構,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派出機構是指由政府工作部門根據行政管理需要,向外派出的組織,派出機構以派出它的部門的名義行為,不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除非有法律法規的專門授權,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派出所等B、派出機關具有獨立主體資格,我國目前有三類派出機關:一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為行政公署;二是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為區公所。三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為街道辦事處C、受委托組織是指受行政機關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職能的非國家行政機關的組織。受委托組織只能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行為,行為責任由委托行政機關承擔D、被授權組織是指根據法律、法規授權而行使特定行政職能的非國家行政機關組織。被授權組織在任何情形下都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答案:D解析:被授權組織的范圍廣泛,大致可歸納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行業組織、工青婦等社會團體、事業與企業組織、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被授權組織在行使法律,、法規所授行政職能時是行政主體,但是,在非行使行政職能的場合,不享有行政權,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A、B、C三項表述正確,不當選。5.下列有關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說法哪一項是正確的?()A、處分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B、處分決定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機關集體討論決定C、除案情復雜或有特殊情形外,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應自批準立案之日起6個月作出決定D、如被撤銷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受到損失時,應給予賠償答案:C解析:選項A不正確,因為處分決定通常在宣布或送達受處分人員后立即生效。選項B不正確,因為處分決定機關負責人的回避通常由上級機關或相關部門決定,而非機關集體討論決定。選項C是正確的。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應在調查、取證、審理等程序完成后,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具體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一般而言,如果案情復雜或有特殊情形,可以適當延長決定期限,但最長不應超過一年。對于選項D,如果被撤銷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受到損失,他有權得到相應的賠償。這主要是為了保護行政機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避免因處分的不當或錯誤導致其損失。因此,綜上所述,答案是C。6.關于法的規范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4年)A、陳法官依據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教育作用B、法院判決王某行為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C、林某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反映了法的保護自由價值的作用D、王某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答案:D解析:A選項錯誤。陳法官主動申請回避是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因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審判而自愿退出,體現了法官的職業道德和法律規定的行為,與法的教育作用無關。B選項錯誤。法院判決王某行為構成盜竊罪是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對王某的行為進行判斷和裁決,體現了法的裁決作用,而非指引作用。C選項錯誤。林某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是林某個人的行為,反映了個人對法律的重視和法律知識的應用,與法的保護自由價值的作用無關。D選項正確。王某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是法律對王某違法行為的處罰,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關于該解釋,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2014年)A、屬于法定解釋B、對刑法條文做了擴大解釋C、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D、運用了歷史解釋方法答案:D解析:本題為選非題。法定解釋是指具有解釋權的人對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約束力的解釋。根據198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凡屬于法院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解釋;凡屬于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故A項正確。法律解釋根據解釋尺度的可以分為:(1)限制解釋,即在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廣時,作出比字面含義窄的解釋;(2)擴大解釋,即在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窄時,作出比字面含義廣的解釋;(3)字面解釋,即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字面的通常含義解釋法律,既不縮小,也不擴大。該《解釋》第2條超出了“開設賭場”的字面含義解釋,故B項正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31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屬于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故C項正確。歷史解釋,是指依據正在討論的法律問題的歷史事實對某個法律規定進行解釋。這種方法要求解釋者要對歷史事實及其與現實情形的差異進行證成。該《解釋》是針對新的情況——賭博網站,不涉及歷史事實的比較,故D項錯誤。8.某市某區人民政府決定將區建材工業局管理的國有小磚廠出售。小磚廠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經營自主權為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本案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是()。A、市國有資產管理局B、市經濟貿易局C、市人民政府D、區人民政府答案:C解析:知識點:政府作出行政行為時的行政復議機關。9.甲在行走時突然聽到有人驚呼“殺人了,快跑”,甲來不及細想,慌忙跑向路旁胡同,不料撞倒一個輪椅上的老人,造成老人腿部骨折。后發現只是小孩子在惡作劇喊叫。對甲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防衛過當B、緊急避險C、假想避險D、避險過當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甲并未遭受正在發生的危險,行為人善意地誤以為存在這種危險,因而實施了所謂緊急避險,屬于假想避險。10.如果行為人在一段時間內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在另一段時間內又冒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成立什么罪?()A、招搖撞騙罪B、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C、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招搖撞騙罪擇一重罪處罰D、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招搖撞騙罪數罪并罰答案:D解析:【考點】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詳解:注意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招搖撞騙罪是不同的犯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是特別法。本題應當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和招搖撞騙罪數罪并罰。11.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行政復議和解制度的主要內容是()。A、當事人達成和解必須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B、當事人達成和解必須在行政復議審理程序開始前進行C、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意思即產生行政復議終止的法律效果D、所有的行政復議案件均適用和解答案:A解析:知識點:行政復議和解制度的主要內容。12.我國1954年頒布了第一部憲法,而后經歷了3次全面修改,和數次部分修改。關于我國憲法修改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我國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B、憲法修正案以主席令的方式,由國家主席簽署后公布C、至今為止,我國憲法最后一次全面修改是在2004年D、修改憲法的過程中,只有1/5以上代表聯名,才能提案答案:A解析:考查憲法的修改。我國的修憲機關是全國人大,憲法修正案由全國人大主席團公布。全國人大常委會和1/5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議案。2004年是對憲法的部分修改,而非全面修改。13.行政主體依照法律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斷的具體行政行為是()。A、行政復議B、行政裁決C、行政仲裁D、行政調解答案:B解析:知識點:行政裁決的概念。行政裁決,是指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主體依法律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權利歸屬或者侵權損害糾紛進行審查,并就各方責任的承擔作出裁斷的具體行政行為。14.關于法與經濟的表述,下列說法中哪一個選項是錯誤的?()A、經濟基礎決定法律的性質B、法律促進經濟基礎的發展C、經濟基礎對法的決定作用要通過人的有意識的活動來實現D、法并非總是會自動體現經濟基礎的客觀要求答案:B解析:B選項錯誤、法律對經濟的作用,既可能是進步作用,也可能是阻礙作用。15.某縣是一少數民族自治縣,根據該族風俗習慣,招婿現象較為普遍,而且一般不與外族通婚。該自治縣人民政府變通執行了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的某個鼓勵各民族通婚的指示。關于該自治縣自治機關的行為,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哪一項?()A、該自治縣人民政府無權對自治區的某個鼓勵各民族通婚的指示變通執行B、該自治縣人民政府可以對自治區的某個鼓勵各民族通婚的指示變通執行,但須報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批準C、該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該自治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關于婚姻方面的單行條例,在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D、該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該自治縣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關于婚姻方面的單行條例,在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答案:D解析:考查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0條的規定,該自治縣人民政府可以對自治區的某個鼓勵各民族通婚的指示變通執行,但是報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批準是錯的,而是應當層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因此AB選項不得入選。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第19條的規定,該自治縣制定的單行條例,應報自治區人大常委后批準生效,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16.下列哪項權利屬于公民基本權利中的政治權利和自由?()A、言論自由B、宗教信仰自由C、批評建議權D、平等權答案:A解析:《憲法》第34條規定的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35條規定的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屬于公民的政治權利。另外,《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由此也可明確政治權利的具體內容。將不同類型的權利混在一起,要求考生分辨具體權利所屬類型。公民的基本權利體系包括:(一)平等權(《憲法》第33條);(二)政治權利與自由:①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憲法》第34條);②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35條);(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36條);(四)人身自由(《憲法》第37~40條);(五)社會經濟權利(《憲法》第13條、第42~43條、第45條);(六)文化教育權利(《憲法》第46~47條);(七)監督權(《憲法》第41條)。同時,應注意以上各類及各個具體權利之間的種屬關系。17.張某到某市公交公司辦理公交卡退卡手續時,被告知:根據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退卡時應將卡內200元余額用完,否則不能退卡,張某遂提起訴訟。法院認為,公交公司依據《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拒絕張某要求,侵犯了張某自主選擇服務方式的權利,該條款應屬無效,遂判決公交公司退還卡中余額。關于此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張某、公交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法律關系屬于縱向法律關系B、該案中的訴訟法律關系是主法律關系C、公交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同時產生和同時消滅的D、《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屬于地方規章答案:C解析:按照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縱向的法律關系和橫向的法律關系。縱向的法律關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所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橫向法律關系,是指平權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張某與公交公司的地位平等,故A項錯。按照相關的法律關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主法律關系和從法律關系。主法律關系,是人們之間依法建立的不依賴其他法律關系而獨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關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關系。由此而產生的、居于從屬地位的法律關系,就是從法律關系。一切相關的法律關系均有主次之分,在實體和訴訟法律關系中,實體法律關系是主法律關系,訴訟法律關系是從法律關系。故B項錯。公交公司是法人。《民法總則》第59條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故C項對。根據《立法法》第82條和全國人大《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規定,地方政府規章只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不設區的地級市(東莞、中山、嘉峪關和三沙)的人民政府制定。某市公交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須知》顯然不是地方規章。D項錯。18.下列選項構成招搖撞騙罪的是:()A、韓某,某中央機關副主任科員,到外地出差時為獲得較高的待遇而冒稱自己的級別是處長,接受他人請吃喝多次B、李某,為提干經常在領導面前謊稱自己是某中央領導的侄子C、雷某,未曾入黨,一貫在情況表格中填上“中共黨員”,并曾獲得“優秀黨員”的稱號D、張某,無業人員,經常在人面前謊稱自已是縣政府工作人員,能幫人解決戶口問題,以此騙取對方財物達數100萬元答案:A解析:【考點】招搖撞騙罪。詳解:招搖撞騙罪是利用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的方法謀取非法利益。行為人必須同時具備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和招搖撞騙的行為才能構成本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包括三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他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三是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如騙取榮譽、職位、資格等,原則上不包括騙取財物。韓某為某中央機關副主任科員,冒稱自己的級別是處長,接受他人請吃喝多次,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因此A選項正確。B選項中李某為提干經常在領導面前謊稱自己是某中央領導的侄子,并非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此不構成該罪。B選項不選。C項中雷某冒充“中共黨員”的身份,不屬于上述情形,不構成該罪。因此C選項不選。在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過程中,偶然騙取少量財物,應以招搖撞騙罪定罪,但對詐騙數額巨大、特別巨大財物的行為,不應認定招搖撞騙罪,而應認定詐騙罪。因為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而本罪的最高刑為10年有期徒刑,如果對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財物的行為均以招搖撞騙罪論處,會明顯造成罪刑的不均衡。D選項,張某謊稱自己是縣政府工作人員,能幫人解決戶口問題,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認定為詐騙罪,因此D選項錯誤。19.根據《憲法》的規定,關于國家結構形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3年)A、從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上看,我國有民族區域自治和特別行政區兩種地方制度B、縣、市、市轄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審批C、經濟特區是我國一種新的地方制度D、行政區劃糾紛或爭議的解決是行政區劃制度內容的組成部分答案:D解析:按不同區域所實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將我國行政區劃分為普通行政區劃、民族自治地方區劃、特別行政區劃。A項只列兩種地方制度,故錯誤。《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批準變更時,同時報送國務院備案。”據此,縣、市、市轄區的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國務院可以審批,經國務院授權的省級政府也可以審批,B項表述似乎是說只能由省級政府審批,故錯誤。經濟特區,是指我國在改革開放中為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特別是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而實行某些特殊政策的地區。經濟特區仍屬于普通行政區域,只不過實行特殊經濟政策而已,故經濟特區制度并非一種獨立的地方制度,C項錯誤。從內容上看,行政區域劃分制度包括行政區域劃分的機關、原則、程序及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處理等內容。故D項正確。20.由于各國具體歷史條件的差異,不同的國家,其政權組織形式也各不相同。下列關于政權組織的說法中,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美國是總統制國家B、英國是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C、瑞士是議會共和制國家D、1958年后的法國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國家答案:C解析:考查政權組織。瑞士是典型的委員會制國家,因此C選項錯誤。21.民警甲在夜間巡邏期間。見一貨車停放在路邊,但是駕駛室內并沒有人,甲覺得可疑便上車去搜查。恰好貨車司機乙回來,因為夜黑沒有看清甲的警服,誤以為是偷車的,便手持木棒向其揮過去喝令甲下車。甲卻誤以為乙是犯罪分子偷襲,情急之下開槍將乙打死。對甲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正當防衛B、防衛過當C、過失致人死亡罪D、假想防衛答案:D解析:本題仍是考查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民警甲誤以為是犯罪分子偷襲而進行防衛,屬于假想防衛。22.下列哪一行為不成立使用假幣罪(不考慮數額)?()A、用假幣繳納罰款B、用假幣兌換外幣C、在朋友結婚時,將假幣塞進紅包送給朋友D、與網友見面時,顯示假幣以證明經濟實力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使用假幣罪。使用假幣罪,是指將假幣作為真幣納入流通或者兌換領域,以此侵犯貨幣的公信力,既包括納入合法的流通、兌換領域,如買賣貨物、交罰款、交學費等,也可以是納入非法的流通、兌換領域。所以ABC的說法都屬于將假幣納入流通、兌換領域的行為,成立使用假幣罪。但是D選項中,將假幣作為證明經濟實力的手段,并未將其納入流通或兌換領域,只成立持有假幣罪。23.下列能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法律行為包括、A、海嘯導致貨船沉沒B、張三因病死亡C、甲和乙登記結婚D、政府對某企業的司法扣押答案:C解析: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是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兩類。前者不以主體的意志為轉移,后者是在行為主體意志控制下發生的。在本題目所給的選項中,自然災害、人的生老病死、政府扣押均屬于法律事件,而結婚則屬于法律行為。24.甲乙丙二三人共同實施故意殺人,一審法院判處甲死刑立即執行、乙無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過重為由上訴,甲和乙未上訴,檢察院未抗訴。關于本案的第二審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可不開庭審理B、認為沒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C、由于乙沒有上訴,其不得另行委托辯護人為其辯護D、審理后認為原判事實不清且對丙的量刑過輕,發回一審法院重審,一審法院重審后可加重丙的刑罰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第二審程序的審理、對上訴、抗訴案件審理后的處理。《最高法解釋》第317條第2款規定:“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被告人沒有上訴,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故A錯誤。《最高法解釋》第323條規定:“……(三)對同案審理案件中未上訴的被告人,未被申請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沒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傳喚到庭;……”故B正確。《最高法解釋》第316條規定:“第二審期間,被告人除自行辯護外,還可以繼續委托第一審辯護人或者另行委托辯護人辯護。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自訴人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故C錯誤。《最高法解釋》第327條規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新審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可見,原則上發回重審的案件不得加刑。故D錯誤。本題選B。25.下列哪一選項是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規定內容?()A、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B、監獄、看守所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書面意見的副本抄送檢察院C、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抄送檢察院D、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在法定期間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暫予監外執行。20t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中,在監外執行方面,增加的內容主要包括:擴大了監外執行的適用對象范圍、強化了檢察監督程序、增加了監外執行決定的撤銷情形、變更了監外執行的執行主體。對于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1996年《刑事訴訟法》也允許暫予監外執行,但僅限于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2012年《刑事訴訟法》只不過將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也列入監外執行的對象范圍。據此,A選項錯誤。1996年《刑事訴訟法》對監外執行的檢察監督是一種事后監督,即決定機關作出監外執行決定后才抄送給檢察院由其監督。2012年《刑事訴訟法》建立了事前監督機制。第266條規定,監獄、看守所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書面意見的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決定或者批準機關提出書面意見。據此,B選項正確。第267條規定,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的書面意見后,應當立即對該決定進行重新核查。該條基本內容在1996年《刑事訴訟法》中均已規定,據此,C、D選項不選。本題選B。26.人民檢察院對張某過失致人死亡一案進行審查后,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后,被害人家屬不服。下列說法中,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有:A、可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B、對維持不起訴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C、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D、可以提出上訴答案:D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6條的規定,被害人如果不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可自收到決定書后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對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27.根據我國行政法律制度的規定,相對人對下列事項不服提起訴訟,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是()。A、甲機關依法對A市實施戒嚴B、乙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對張某與飛達公司勞動糾紛作出的勞動仲裁裁決C、丙市規劃局依法強制拆除了王某的房屋D、丁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正在實施殺人行為的劉某答案:C解析:選項C:根據行政法律制度的規定,對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案件,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28.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下列做法錯誤的是、()A、某縣共有人大代表500名,經其中的101名代表提議,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B、某直轄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該市某一失職的中級法院院長C、全國人大常委會撤銷同法律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認為地方性法規同法律相抵觸,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答案:B解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經過1/5以上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某縣共有人大代表500名,經其中的101名代表提議,臨時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符合該規定,故A項正確。《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0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由它選出的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故B項錯誤。根據《憲法》第67條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故C項正確。根據《立法法》第91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在審查中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也可以由法律委員會與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召開聯合審查會議,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再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故D項正確。29.某縣監察局扣押某企業的產品。該企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某縣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該企業不服上訴。某市中級法院認為該企業的起訴符合受理條件。該中級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判決撤銷縣法院裁定B、裁定維持縣法院裁定C、指令縣法院立案受理D、指令縣法院繼續審理答案:C解析:《行訴法解釋》第97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本解釋外,可以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本案是對某縣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上訴案件,市中級法院必須以裁定處理,故A項錯誤。根據題干信息,市中級法院應當受理,而縣法院不予受理,故B項錯誤。《行訴法解釋》第68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確有錯誤,且起訴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繼續審理。”某縣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既然案子還沒有受理,故當然沒法進行繼續審理,故排除D項,C項正確。30.下列行政賠償案件,不屬于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是:A、被告為海關、專利管理機關的B、被告為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C、本轄區內其他重大影響和復雜的行政賠償案件D、本轄區內其他較大影響和復雜的行政賠償案件答案:D解析: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31.關于上訴、抗訴的說法,錯誤的是:()A、被告人可以對判決、裁定上訴B、檢察院可以就判決、裁定抗訴C、被害人可以申請檢察院就判決抗訴D、被害人可以申請檢察院就裁定抗訴答案:D解析:【考點】上訴、抗訴內容。詳解: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99條,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審判決、裁定時,應當告知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決、裁定的,有權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所以A選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7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B選項正確。根據第218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5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因此D選項錯誤。32.甲、乙簽訂一份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各執一份,留見證律師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關于該條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0年)A、是有關法律原則之適用條件的規定B、屬于案件事實的表述C、是甲乙雙方所確立的授權性規則D、關涉甲乙雙方的行為效力及后果答案:D解析: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屬于法律規范,應當由法規定。本題題干所問的是“該條款”是什么而該條款只是合同條款而已。該條款沒有規定什么法律原則,也沒有規定任何權利義務,故A項錯誤,C項錯誤。甲、乙簽訂的是一份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并不是在處理什么案件或者糾紛,故“該條款”也不是在表述什么案件的事實,排除B項。“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表述,均表明D項正確。33.根據行政許可法律制度的規定,除撤銷會給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外,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的是()。A、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B、行政機關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C、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許可的D、行政機關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答案:C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①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②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③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④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2)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選項C)。34.《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與《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起訴期限不同,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理決定不服,應適用哪部法律的起訴期限?()A、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因為《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起訴期限較長B、適用《行政訴訟法》。因為《行政訴訟法》的起訴期限較長C、適用《行政訴訟法》。因為《行政訴訟法》是法院適用的主要依據D、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因為《稅收征收管理法》是特別法,應當采用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答案:D解析:考查行政訴訟的起訴條件。《行政訴訟法》第46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確定了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稅收征收管理法》相對于《行政訴訟法》是特別法,應優先適用。35.有學者這樣解釋法的產生:最初的糾紛解決方式可能是雙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賴的長者,向他講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決;但是當糾紛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長者的全部時間時,一種制度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就成為必要了,這就是最初的法律。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7年)A、反映了社會調整從個別調整到規范性調整的規律B、說明法律始終是社會調整的首要工具C、看到了經濟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產生過程中的作用D、強調了法律與其他社會規范的區別答案:A解析:法律并不始終是社會調整的首要工具,比如在原始社會,習慣是首要工具;在古代中國,道德是首要工具。故B項錯誤。該學者的解釋并沒有揭示經濟政治因素在法產生中的作用。法律與其他社會規范的區別在于法律由國家制定、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該學者的解釋并沒有揭示這一點。該學者解釋僅僅是反映了個案處理到普遍處理的轉變,故A項正確。36.對于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的行政處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停止執業可以是律師或律師事務所所受的行政處罰B、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對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吊銷執業證書C、吊銷執業證書僅適用律師D、雖然罰款不是對律師事務所行政處罰的獨立種類,但是對律師事務所沒收違法所得的同時可以并處罰款答案:D解析:對于律師可以適用以下行政處罰:(一)警告。(二)沒收違法所得。(三)停止執業。(四)吊銷執業證書。對于律師事務所可以適用以下行政處罰:(一)警告。(二)沒收違法所得。(三)停業整頓。(四)吊銷執業證書。所以A、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對于吊銷執業證書,無論是對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進行。故B選項錯誤。37.甲系外貿公司總經理,在公司會議上拍板:為物盡其用,將公司以來料加工方式申報進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內銷售。該行為未經海關許可,應繳稅款90萬元,公司亦未補繳。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年)A、雖未經海關許可,但外貿公司擅自銷售原材料剩料的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內,不屬于走私行為B、外貿公司的銷售行為有利于物盡其用,從利益衡量出發,應認定存在超法規的犯罪排除事由C、外貿公司采取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構成逃稅罪D、如海關下達補繳通知后,外貿公司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接受行政處罰,則不再追究外貿公司的刑事責任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逃稅罪。外貿公司的行為滿足《刑法》第154條“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的規定,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同時也滿足《刑法》第201條關于逃稅罪的規定,屬于一個行為觸犯了兩個法規的法條競合關系,即使逃稅罪因為及時補繳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也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另外,不存在如B項所言的“物盡其用”的超法規違法阻卻事由。故C項正確,ABD項錯誤。38.下列情況構成戰時自傷罪的是:()A、預備役人員張某在戰時為逃避征召,自傷身體B、戰士李某為盡早脫離戰場,在敵人火力猛烈向我方陣地射擊時,故意將手臂伸于掩體之外,被敵人子彈擊中,無法繼續作戰C、戰士王某戰時奉命守衛倉庫,站崗時因困倦睡著,導致倉庫失竊,為了掩蓋過錯,他用匕首自傷身體,謊稱遭到搶劫D、戰士陳某為了立功當英雄,戰時自傷身體,謊稱在與偷襲的敵人交火時受傷答案:B解析:【考點】戰時自傷罪的概念與犯罪構成。詳解:戰時自傷罪,是指在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行為。CD項不是為逃避軍事義務而自傷。A項中,張某為預備役人員,且沒有執行軍事任務,根據《刑法》第450條的規定,他不符合構成軍人違反職責罪的時間條件,即該預備役人員不是在執行軍事任務時自傷身體,因而不構成戰時自傷罪。39.甲、乙兩村因土地所有權產生糾紛,向縣人民政府申請解決,其縣政府裁決土地所有權屬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市政府維持了縣政府的裁決。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那么,下列哪個法院有管轄權?()A、縣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B、復議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C、爭議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D、縣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答案:C解析:考查行政訴訟地域管轄。參見《行政訴訟法》第20條。40.行政確認有些是依申請作出的,有些是依職權作出的。下列選項中,屬于依職權作出的行政確認的是()。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B、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C、城市房屋出租登記備案D、收養登記答案:B解析:選項ACD:屬于依申請作出的行政確認。41.關于法與人權的關系,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人權不能同時作為道德權利和法律權利而存在B、按照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觀點,人權不是天賦的,也不是理性的產物C、人權指出了立法和執法所應堅持的最低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D、人權被法律化的程度會受到一國民族傳統、經濟和文化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答案:A解析:本題為選非題。人權首先是一種道德權利,屬于應有權利的范疇,即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質所應該享有的權利。人的“應有權利”只有法律確認為“法定權利”后才有實現的可能。人權作為一種道德權利與法律權利,僅僅為人權的實現提供一種可能性與資格,這顯然是不夠的。因此,人權還必須是一種實有權利,一種實實在在的現實權利。故人權同時作為道德權利、法律權利、實有權利而存在,故A項說法錯誤。人權在本原上具有歷史性。人權存在和發展的內因是人的自然屬性,外因是社會的經濟、文化狀況。“權利永遠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文化發展。”人權不是天賦的,也不是理性的產物,而是歷史地產生的,最終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它的具體內容和范圍總是隨著歷史發展、社會進步而不斷豐富和擴展的。故B項說法正確。人權可以作為判斷法律善惡的標準,是法的源泉,指出了立法和執法所應堅持的最低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故C項說法正確。哪些人權能轉化為法律權利,得到法的保護,取決于以下因素:一是一國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狀況。人權的法律化受到一國的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制約。二是取決于某個國家的民族傳統和基本國情。故D項說法正確。42.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將女兒小琳交由甲母照顧兩年,但從未支付過撫養費。后甲與乙鬧離婚且均不愿撫養小琳。甲母將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撫養費2萬元。法院認為,甲母對孫女無法定或約定的撫養義務,判決甲和乙支付甲母撫養費。關于該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判決是規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對小琳的撫養義務是相對義務C、判決在原被告間不形成法律權利和義務關系D、小琳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之一答案:B解析:判決針對特定人——甲、乙和甲母。故是非規范性法律文件,A項錯誤。相對義務,是指特定人對特定人的義務,故B項正確。判決在原告甲母與被告甲和乙之間形成支付撫養費的權利義務關系,故C項錯誤。小琳并非本案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故D項錯誤。43.我國的國家最高監督權由哪個機關行使?()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檢察院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答案:C解析: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國家最高監督權,其內容包括兩個方面:(1)監督各項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各種規章是否符合憲法的原則和條文的規定;(2)監督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的行為是否違反憲法,因此選C項。44.關于執法,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執法是以國家名義對社會進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國家權威性B、與司法的不告不理相比,執法具有主動性的特點C、與民事活動相比,執法具有單方面性的特點D、執法活動獨立,不受其他機關的干涉答案:D解析:執法是以國家名義對社會進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國家權威性,同時具有主動性和單方面性的特點。在法治社會中,執法活動要受立法機關的監督,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審查,獨立性并不是執法活動的原則。45.根據國際法及我國有關大陸架的規定,以下說法正確的有、()A、沿海國對大陸架享有勘探、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性權利B、沿海國對大陸架享有權利必須以有效管轄或宣告為要件C、大陸架的范圍為自領海基線起算的200海里以內水域D、相鄰或相向國家間大陸架的劃界只應堅持等距離中間線原則答案:A解析:我國大陸架法律制度的內容有:(1)依《大陸架公約》第1條的規定,大陸架,是指鄰接海岸但在領海范圍以外,深度達200公尺或超過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許開采其自然資源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我國的大陸架,是我國陸地領土在領海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至大陸邊外緣的距離不足200海里,則擴展至200海里。(2)我國為勘查大陸架和開發大陸架的自然資源,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3)任何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在我國大陸架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必須經我國主管機關批準,并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4)任何國家在遵守國際法和中國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我國的大陸架享有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但鋪設的路線,須經我國主管機關同意。依上述法條可知,B、C項中關于大陸架的說法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當前,相鄰或相向國家間大陸架的劃界以公平原則為主,故D項錯誤,只有A項的說法是正確的。46.關于憲法規范,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國的表現形式主要有憲法典、憲法性法律、憲法慣例和憲法判例C、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憲法主體參與國家和社會生活最基本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D、權利性規范與義務性規范相互結合為一體,是我國憲法規范的鮮明特色答案:B解析:本題為選非題。在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憲法是母法、基礎法,其他法律都必須以憲法為制定的依據,因而憲法規范在國家法律體系中處于最高的地位。故A項表述正確。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法院不能直接適用憲法審理案件,故不存在憲法判例。故B項“在我國的表現形式主要有……憲法判例”的表述錯誤。憲法規范是憲法最基本的要素。憲法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一種。法律規范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表現統治階級意志并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則。由于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憲法規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有兩大特點:一是調整的對象非常廣泛,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二是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一方通常是國家或國家機關。因此,可以將憲法規范定義為:憲法規范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憲法主體參與國家和社會生活最基本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故C項正確。我國《憲法》第42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第46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兩款規定將權利型規范與義務型規范相互結合為一體,此為我國憲法規范的鮮明特色,故D項正確。47.甲患有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天,其開車故意將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隨后向公安機關自首,要求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關于甲責任能力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抑郁癥屬于精神疾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應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B、抑郁癥不是嚴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C、甲具有責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癥,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D、甲雖患有抑郁癥,但具有責任能力,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參考《刑法》第18條對精神病人刑事責任的規定。48.甲殺人后將兇器忘在現場,打電話告訴乙真相,請乙幫助扔掉兇器。乙隨即把兇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數月后,甲生活無著落準備投案自首時,乙向甲匯款2萬元,使其繼續在外生活。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5年)A、乙藏匿兇器的行為不屬毀滅證據,不成立幫助毀滅證據罪B、乙向甲匯款2萬元不屬幫助甲逃匿,不成立窩藏罪C、乙的行為既不成立幫助毀滅證據罪,也不成立窩藏罪D、甲雖唆使乙毀滅證據,但不能認定為幫助毀滅證據罪的教唆犯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幫助毀滅證據罪、窩藏罪、事后不可罰的行為。AC項,根據《刑法》第307條第2款的規定,幫助當事人毀滅證據的,成立幫助毀滅證據罪。乙明知甲構成故意殺人罪,仍然按照其要求為其藏匿兇器的,屬于幫助毀滅證據的行為。注意:“毀滅”并不是單指通過毀壞證據物理形態的方式使其消失,還包括了一切使得司法機關無法或難以發現證據的行為,比如將血跡洗掉等。故AC項錯誤。B項,根據《刑法》第310條的規定,幫助犯罪的人逃匿,躲避司法機關追查的,成立窩藏罪。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逃跑的錢款,屬于幫助犯罪的人逃匿的窩藏罪。故B項錯誤。D項,犯罪的人為自己的犯罪事實毀滅、偽造證據、作偽證或者要求他人為自己作偽證的,由于不能期待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行為,所以屬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情況,不單獨構成證據犯罪。因此甲雖然唆使乙為自己毀滅證據,但甲卻不為毀滅證據罪承擔責任,也即不會按照教唆犯論處。故D項正確。49.環宇生物制藥有限責任公司與某市醫院達成協議,共同開發SP制劑。試產期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接到群眾舉報,即同時對該公司進行了調查。經查,該藥在尚未獲得批準的情況下,就在市醫院投入臨床使用。兩機關遂對該公司作m處罰,責令停止生產,沒收庫存藥品和非法所得,并處罰款10萬元。環宇生物制藥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訴訟。本案行政主體或被告應當是誰?()A、應當是市場監督管理局,因為處罰涉及其行政職責B、應當是衛生健康委員會,以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第三人C、應當是上述兩機關,因為是共同行為D、應當是兩機關共同的上級機關答案:C解析:考查行政訴訟的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參見《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4款規定。50.根據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國家機關是、()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B、國務院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D、財政部答案:B解析:我國現行《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九)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十)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據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審批權”歸屬于全國人大。我國現行《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據此,部分調整的審批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行使。我國現行《憲法》第89條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據此,編制、執行權歸屬于國務院。故本題應選B。51.法律規則和法律條文是相互聯系又存在區別的兩個概念,關于它們的關系,下列說法哪項是錯誤的?()A、一般說來,法律規則是通過法律條文來表述的B、法律規則是法律條文的內容,法律條文是法律規則的載體C、每一個法律條文至少要表述一個法律規則D、一個法律規則可以通過一個法律條文來表述,也可以通過若干個法律條文來表述答案:C解析:簡單來說,法律規則是法律條文的內容,法律條文是法律規則的載體。法律條文和法律規則并非一一對應的關系,也就是說,并非每一個法律條文都會表述一個法律規則,而是一個法律規則可以通過一個法律條文來表述,也可以通過若干個法律條文來表述,故選項C表述是錯誤的。52.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行政主體的是()。A、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B、省級人大常委會C、接受行政機關委托實施行政職權的社會組織D、在法律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職權的派出機構答案:D解析:知識點:行政主體。選項A,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能成為行政主體。選項B,省級人大常務委員會是地方的立法機關,沒有行政職權,不是行政主體。選項C,接受行政機關委托實施行政職權的社會組織,只能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不是行政主體。53.某甲因涉嫌搶劫被公安機關逮捕,經訊問,某甲交待了其伙同他人多次搶劫的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通過審核相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某甲,認為本案符合公訴條件,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開庭審理期間,隨案移送的相關證據經過法庭質證,都得到確認,然而,某甲推翻了其在公安機關及人民檢察院所做的有罪供述,辯稱無罪,請問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做出以下何種決定?()A、如相關證據確實充分,則可判處某甲相應刑罰B、由于某甲當庭否認其犯罪,與檢察院移交的被告人供述相矛盾,建議檢察院補充偵查C、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疑罪從無”的規定對本案被告人某甲做無罪宣告D、因為某甲前后供述不一致,應當調查清楚,因此決定對案件延期審理答案:A解析:【考點】證據的運用與證據的證明標準。詳解: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在被告人某甲否認有罪而其他證據經過當庭質證能夠作為定案依據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可見,A項正確。本案中,雖然某甲翻供,但其他證據確實,案件事實不存在疑點,因此不能適用“疑罪從無”,也不存在補充偵查和延期審理的需要,故本題選A項。54.下列哪種表述屬于法律和道德的區別?A、法律屬于上層建筑,道德是社會基礎B、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必須服從道德C、法律強制是外在的,道德強制是內在的D、法律有階級之分,道德則具有普適性和永恒性答案:C解析:A錯誤,法律和道德均屬于上層建筑,是與經濟基礎相對而言的。B錯誤,“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必須服從道德”是自然法學派的觀點,并不一定正確。C正確,法律靠國家強制力,道德靠內心良知,所以說法律強制是外在的,道德強制是內在的。D錯誤,按照馬克思主義,不僅法律有階級之分,而且道德也具有階級性,因此并非具有普適性和永恒性。55.甲將乙殺害,經鑒定甲系精神病人,檢察院申請法院適用強制醫療程序。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法院審理該案,應當會見甲B、甲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C、甲出庭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代為發表意見D、經審理發現甲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答案:A解析:解析:本題考查強制醫療程序。根據《最高法解釋》第529條規定:“審理強制醫療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但是,被申請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請求不開庭審理,并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除外。審理人民檢察院申請強制醫療的案件,應當會見被申請人。”據此,A選項正確。《刑事訴訟法》第304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強制醫療的申請后,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人民法院審理強制醫療案件,應當通知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據此,B選項錯誤。《最高法解釋》第530條第2款、第3款規定:“被申請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經審查其身體和精神狀態,認為可以出庭的,應當準許。出庭的被申請人,在法庭調查、辯論階段,可以發表意見。檢察員宣讀申請書后,被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無異議的,法庭調查可以簡化。”據此,C選項錯誤。《最高法解釋》第531條規定:“對申請強制醫療的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三)被申請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并退回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據此,D選項錯誤。本題選A。56.將“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載入現行憲法的是下列哪一憲法修正案?()A、1988年憲法修正案B、1993年憲法修正案C、1999年憲法修正案D、2004年憲法修正案答案:D解析: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3條在《憲法》第14條增加1款,作為第4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故D項正確。57.大學生甲為獲得公務員面試高分,送給面試官乙(某機關領導)2瓶高檔白酒,乙拒絕。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將一塊價值1萬元的金幣放在茶幾上離開。乙不知情。保姆以為乙知道此事,將金幣放入乙的柜子。對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1年)A、甲的行為成立行賄罪B、乙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C、認定甲構成行賄罪與乙不構成受賄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為成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行賄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ABC項,甲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付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的,是以行賄故意實施了行賄行為,成立行賄罪。由于乙并沒有認識到財物,沒有受賄的故意,不成立受賄罪。雖然行賄罪與受賄罪是對向犯,但是各自有自己的構成要件,成立行賄罪,并不意味著對方一定成立受賄罪。故ABC項正確。D項,保姆沒有通過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因此不成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保姆誤以為自己是在為主人的受賄罪提供贓物方面的幫助,由于主人沒有受賄罪,所以保姆的幫助行為也不能成立犯罪。故D項錯誤。58.胡某系某個體音像行老板,因為被懷疑出售黃色淫穢光盤而被縣行政執法機關將其全部光盤沒收。胡某不服,于是向市一級行政主管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機關經過復議后,不僅沒有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反而對胡某又處以1000元的罰款。后查明,胡某并未出售黃色淫穢光盤。胡某認為行政機關的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應當向哪個機關提出行政賠償請求?()A、應當由復議機關賠償對其造成的全部損失B、應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承擔賠償責任C、縣級行政機關應當對其沒收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復議機關應當對其加重處罰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D、胡某可以向二者中任何一個行政機關要求賠償損失答案:C解析:考查行政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參見《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2款、第8條、第10條。59.王某發現一起盜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個機關舉報?()A、公安機關B、檢察院C、法院D、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立案材料的來源。《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3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刑事訴訟法》對公民具體向哪個公安司法機關進行舉報并沒有限制,公民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的任何一家舉報。另外,法條中的“緊急措施”是指保護現場、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證據等措施,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現場實施盜竊行為,如不馬上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會逃逸,故屬于法定的“緊急情況”。接受舉報的單位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60.下面關于《明大誥》的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明大誥》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國初年開始編修,于洪武三十年完成并頒布天下的法典B、《明大誥》律文簡于唐律,精神嚴于宋律,成為終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C、《明大誥》是明初的一種特別刑事法規,對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處罰D、《明大誥》首創了折杖法答案:C解析:《明大誥》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間編修的,A項所指的是《大明律》。B項,明太祖死后,大誥被束之高閣,不具法律效力,成為終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的是《大明律》。D項中,折杖法始于宋代,《宋史·刑法志》說:“太祖受禪,始定折杖之制。”故答案選C項。61.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適用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處罰2年后,又涉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B、乙涉嫌尋釁滋事,在押期間由其父親代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過失致人重傷,被害人系限制行為能力人,被害人父親愿意代為和解D、丁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程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8條規定:“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據此,A選項中甲在5年內曾經故意犯罪,不得適用和解程序。B選項中的尋釁滋事罪是刑法分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規定的犯罪,不屬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圍,故B選項錯誤。D選項中,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不屬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圍,故D選項錯誤。《最高法解釋》第497條規定:“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的公訴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與被告人和解。近親屬有多人的,達成和解協議,應當經處于同一繼承順序的所有近親屬同意。被害人系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代為和解。”據此,C選項正確。本題選C。62.據史書載,以下均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選項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專制特色?()A、“偶語詩書”B、“以古非今”C、“非所宜言”D、“失刑”答案:D解析:本題為選非題。秦代危害皇權罪包括:偶語詩書,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焚書令》規定:“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另外,秦二世曾下令御史,以“非所宜言”罪逮捕發表言論的諸生。故選項A、B、C體現了秦朝法律文化的專制色彩。“失刑”罪,是指因過失而量刑不當;若系故意,則構成“不直”罪。選項D是關于法官裁判不公的犯罪,不具有專制色彩,故應選。63.下列哪一案件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A、外國人依《出境入境管理法》對其實施的遣送出境措施B、有關征收反補貼稅的決定C、某行政機關拒絕公開甲的政府信息申請的決定D、某行政機關拒絕延續一公司行政許可的行為答案:A解析: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參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行政許可規定》第1條。64.某區人民檢察院發現某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在審理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某區人民檢察院應當如何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A、向某區人民法院提出抗訴B、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C、向某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D、報請某市人民檢察院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答案:D解析:【考點】審判監督中抗訴的提起。詳解:《刑事訴訟法》第243條第3款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檢察院不能直接按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應報請上級,由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抗訴。本案中即應由某區人民檢察院報請市人民檢察院,由其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故D項正確。65.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下列有關行政許可的審查和決定的說法正確的是()。A、對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審查,均應由行政機關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B、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和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C、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后,均應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行政許可證件D、所有的行政許可均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答案:B解析:知識點:行政許可的審查和決定。(1)對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沒有規定必須是兩個以上工作人員進行,看材料一個人進行就夠了。所以選項A錯誤。(2)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和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行政許可是要式行為,不管許可不許可,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作出書面決定。所以選項B正確。(3)許可證件是一種可能性,不是必然的,如果需要才頒發。所以選項C錯誤。(4)全國立法有可能地方有效,地方立法只能是地方有效。所以選項D錯誤。66.根據《選舉法》的規定,關于選舉機構,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2011年)A、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B、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會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C、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人大常委會的領導D、選舉委員會對依法提出的有關選民名單的申訴意見,應在3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答案:B解析:本題為選非題。《選舉法》第8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根據《選舉法》第8條第1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的規定,選項A說法正確。根據《選舉法》第8條第3款中的“指導”二字,選項B“領導”說法錯誤。根據《選舉法》第8條第2款“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的規定,選項C說法正確。《選舉法》第28條規定:“對于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選民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選舉委員會對申訴意見,應在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申訴人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選舉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以前作出判決。人民法院的判決為最后決定。”根據該條中“選舉委員會對申訴意見,應在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的規定,選項D說法正確。67.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向社會公開B、要求稅務機關公開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情況的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C、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職責包括監督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D、相對人認為政府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答案:C解析:《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0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故選項A表述正確,不選。該條例第25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故選項B表述正確,不選。該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第30條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故監督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的職責,而不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職責。故選項C表述錯誤,應選。該條例第33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故選項D表述正確,不應選。68.一日,張某將路人打暈,欲取走其財物,這時,熟人王某正好經過,于是,張某讓王某幫忙將暈倒的路人所攜帶的財物取走,王某同意。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張某構成搶劫罪,王某構成盜竊罪B、張某、王某構成搶劫罪的共同犯罪C、張某、王某構成盜竊罪的共同犯罪D、張某、王某是事前有聯絡的共同犯罪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這是在犯罪過程中,王某加入張某正在進行的搶劫而構成共同搶劫犯罪。69.關于責任年齡與責任能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在不滿14周歲時安放定時炸彈,炸彈于甲已滿14周歲后爆炸,導致多人傷亡。甲對此不負刑事責任B、乙在精神正常時著手實行故意傷害犯罪,傷害過程中精神病突然發作,在喪失責任能力時搶走被害人財物。對乙應以搶劫罪論處C、丙將毒藥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發作,丁在丙喪失責任能力時喝下毒藥死亡。對丙應以故意殺人罪既遂論處D、戊為給自己殺人壯膽而喝酒,大醉后殺害他人。戊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刑事責任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A項,甲在放置炸彈的時候,由于不滿14周歲而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甲在已滿14周歲的時候,就可以為爆炸罪承擔責任了,甲由于自己的先前行為制造的危險而產生了拆除炸彈消除危險的義務,甲同時有能力這么做而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成立不作為的爆炸罪。故A項錯誤。B項,乙在實施故意傷害罪的行為時,同時具備刑事責任能力,成立故意傷害罪。但是乙在實施搶劫財物的行為時,已經喪失了刑事責任能力,其搶劫的行為由于具備責任阻卻事由而無罪。故B項錯誤。C項,丙將毒藥投入丁的茶杯時,具有責任能力,雖然丁喝下毒藥時,丙喪失責任能力,但丁的死亡結果與丙具有責任能力時所實施的故意殺人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丙應承擔故意殺人既遂的刑事責任。故C項正確。D項,《刑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據此,戊應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故D項錯誤。70.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不合法時,不能在復議程序中提出審查申請。A、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B、鄉人民政府的規定C、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D、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規定答案:C解析:知識點:行政復議中的抽象行為審查。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不能一并申請行政復議。所以選項C正確。71.某縣公安局以某甲嫖娼為由對其行政拘留處罰15日。某甲向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過程中,縣公安局改處罰款500元。某甲未請求撤回復議申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縣公安局無權改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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