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經濟法基礎1、初級會計職稱本科目考試概況2、本課程考核要求3、本課程學習內容4、本課程學習方法5、本課程授課思路本科目考試概況〔一〕考試形式:無紙化
〔二〕考試時間:
2016年5月14-18日〔5天,十個批次〕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一年一次〔三〕考試時長:與《初級會計實務》共計3.5小時,其中《經濟法根底》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四〕合格標準:兩門均在60分以上。
本科目考試概況〔五〕題型題量:自2014年起,初級會計職稱兩門課程全國范圍內無紙化考試,相應的題量也發生變化:
題型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合計題量
24題15題10題
3大題(12小題)61小題分值
36分
30分10分每小題2分,共24分
100分本科目考試概況〔六〕題型考核標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錯選、不選均不得分多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錯選、漏選、不選均不得分判斷題:一定要看清規那么選對得一分,選錯倒扣0.5,不但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型最低得分“零分”。不定項選擇題:一定要看清規那么漏選“選對一個選項0.5分”,多項選擇、錯選、不選均不得分。〔七〕題型特點:根底知識所占比重較大,考核范圍既細致又廣泛,但不靈活不深入;第二、三、四、五章難度大、綜合性強,也是不定項選擇題命題集中的章節。本課程考核要求〔一〕平時成績〔占60%〕1、課堂表現〔占30%〕:含課堂考勤、課堂紀律及課堂參與〔課堂問題答復、課堂討論、課堂筆記等〕、書面作業等;
2、平時測試〔占15%〕:含考查、隨堂測試、期中考試、大作業、課程設計〔論文〕等多種形式測試;
3、創造創新〔占15%〕:含課外閱讀筆記與心得、工程、案例、競賽等多種形式;
〔二〕期末考試〔占40%〕筆試本課程學習內容經濟法基礎其他法總論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支付結算稅法流轉稅增值說、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其他稅關稅、房產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有稅、煙葉稅稅收征收管理1、聽課、看教材、做習題2、理解為主,記憶為輔本課程學習方法本課程授課思路1、本章考試情況分析2、章節框架3、內容講解4、課堂習題測驗第一章總論考情分析本章涉及內容以法律根底知識為主,本章歷年考核分值在10分左右,題型以單、多、判為主。但其中“仲裁、訴訟管轄與時效”等內容依然需要大家重點關注。
2016年本章內容細節變化較多,新增權利能力、行為能力界定;適用法的效力原那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等內容。
章節框架總論法律基礎法的本質與特征法律關系主體客體內容法律事實法律事件法律行為法的形式和分類經濟糾紛解決途徑平等主體仲裁(經濟)民事訴訟不平等主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法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第一節:法的根底1.法的本質
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表達,這是法的本質。〔1〕法只能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達;〔2〕法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是社會客觀需要的反映;〔3〕法表達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的簡單相加;
〔4〕法表達的不是一般的統治階級意志,而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
第一節:法的根底2.法的特征
〔1〕法是經過國家制定或者認可才得以形成的標準,具有“國家意志性”。〔2〕法是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強制性”。〔3〕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標準,具有“利導性”。〔4〕法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分配利益,從而影響人們的動機和行為,具有“利導性”。〔5〕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標準,具有“標準性”。〔6〕法具有明確的內容,能使人們預知自己或他人—定行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預測性”。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關于法的本質與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選項是〔〕。
A.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標準
B.法是全社會成員共同意志的表達
C.法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D.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障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關于法的本質與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選項是〔〕。
A.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標準
B.法是全社會成員共同意志的表達
C.法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D.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障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關于法的本質與特征的以下表述中,正確的有〔〕。
A.法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B.法表達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標準
D.法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施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關于法的本質與特征的以下表述中,正確的有〔〕。
A.法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B.法表達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標準
D.法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施
答案:ABCD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法的主要內容是由規定權利、義務的條文構成的,法律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分配利益,從而影響人們的動機和行為,進而影響社會關系,實現統治階級的意志和要求,維持社會秩序,這表達了法的〔〕。
A.國家意志性B.強制性
C.利導性D.標準性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法的主要內容是由規定權利、義務的條文構成的,法律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分配利益,從而影響人們的動機和行為,進而影響社會關系,實現統治階級的意志和要求,維持社會秩序,這表達了法的〔〕。
A.國家意志性B.強制性
C.利導性D.標準性
答案:C第一節:法的根底3、法律關系是法律標準在調節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即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法律關系的要素:〔1〕主體: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2〕內容: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3〕客體: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例:買房【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都不構成法律關系。第一節:法的根底誰能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1〕自然人公民外國人無國籍人士自然人性質的特殊主體:個體戶、農戶、合伙人〔2〕機構組織〔法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機關法人、社團法人〔3〕國家【注意】任何一個法律關系至少要有兩個主體。第一節:法的根底主體資格〔2016年新增〕
區分“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法律賦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它是任何個人和組織參加法律關系的前提。
“行為”能力:法律確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實現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第一節:法的根底〔1〕自然人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行為能力:年齡+精神狀態民事行為能力年齡精神狀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10)“(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10≤X<18)“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8周歲(≥18)
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16≤X<18)
〔民事:10/18;刑事:14/16〕【注意】根據民法通那么規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超過”、“不滿”均不包括本數。
第一節:法的根底〔2〕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始于產生、終于消滅
行為能力:同權利能力
第一節:法的根底〔2〕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始于產生、終于消滅
行為能力:同權利能力
第一節:法的根底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占有或免除義務:積極或消極【注意1】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注意2】任何一方的權利都必須有另一方義務的存在,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第一節:法的根底法律關系的客體:物、非物質財富、行為〔行為結果〕一、物〔1〕自然物〔2〕人造物〔3〕一般等價物〔4〕人身【注意1】物可以有形態也可以沒有形態。【注意2】人身是指人身體的局部或整體,但活人的整個身體不是法律關系的客體。【注意3】人身權利不能濫用,對人身行使權利時必須依法進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權界限,嚴禁對他人人身非法強行行使權利。
第一節:法的根底二、非物質財富知識產品、道德產品三、行為積極行為、消極行為【注意】這里的行為是指“行為的過程和結果統一”包括:經濟管理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
第一節:法的根底【提示】客體的特征:能為人類所控制并對人類有價值。
【例題·多項選擇題】根據我國法律制度的規定,以下各項中,能夠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為
第一節:法的根底【提示】客體的特征:能為人類所控制并對人類有價值。
【例題·多項選擇題】根據我國法律制度的規定,以下各項中,能夠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為
答案:AC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錢某,王某,賈某合伙購置房屋,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該法律關系中法律主體有〔〕。
A.房地產開發商
B.錢某
C.王某
D.賈某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錢某,王某,賈某合伙購置房屋,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該法律關系中法律主體有〔〕。
A.房地產開發商
B.錢某
C.王某
D.賈某
答案:ABCD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關于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年滿18周歲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C.不能完全識別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10周歲以下的公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關于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年滿18周歲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C.不能完全識別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10周歲以下的公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答案:AB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可以成為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A.自然人
B.創造專利
C.勞務
D.物質資料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可以成為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A.自然人
B.創造專利
C.勞務
D.物質資料
答案:BCD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張某在專賣店購置電腦支付7000元,法律關系客體是〔〕。
A.張某
B.專賣店
C.電腦
D.支付7000元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張某在專賣店購置電腦支付7000元,法律關系客體是〔〕。
A.張某
B.專賣店
C.電腦
D.支付7000元
答案:C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可以成為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A.土地使用權
B.純潔的飲用水
C.清潔的空氣
D.不受噪音干擾的環境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可以成為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A.土地使用權
B.純潔的飲用水
C.清潔的空氣
D.不受噪音干擾的環境
答案:ABCD第一節:法的根底4、法律事實是指由法律標準所確定的,能夠產生法律后果,即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情況。分類標準: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第一節:法的根底法律事件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自然現象〔自然事件、絕對事件〕: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社會現象〔社會事件、相對事件〕:社會革命、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
第一節:法的根底法律行為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法律調節和標準的主要對象。
分類標準分類內容代表行為行為是否合法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行為的表現形式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
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作出意思表示行為
非表示行為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主體意思表示的形式單方行為遺囑、行政命令多方行為
行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實質要件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
主體實際參與行為的狀態自主行為與代理行為
是否存在對待的給付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
法律行為間的依存關系主法律行為和從法律行為買賣+保證合同人的行為都是法律行為嗎?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是〔〕。
A.法律關系的內容
B.法律關系的主體
C.法律事實
D.法律關系的客體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是〔〕。
A.法律關系的內容
B.法律關系的主體
C.法律事實
D.法律關系的客體
答案:C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根據行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實質要件,法律行為可以分為〔〕。
A.單方的法律行為和多方的法律行為
B.有償的法律行為和無償的法律行為
C.要式的法律行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為
D.主法律行為和從法律行為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根據行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實質要件,法律行為可以分為〔〕。
A.單方的法律行為和多方的法律行為
B.有償的法律行為和無償的法律行為
C.要式的法律行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為
D.主法律行為和從法律行為
答案:C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屬于單方行為的是〔〕。
A.立遺囑
B.締結婚姻
C.簽訂合同
D.銷售商品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屬于單方行為的是〔〕。
A.立遺囑
B.締結婚姻
C.簽訂合同
D.銷售商品
答案:A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有〔〕。
A.自然災害
B.公民死亡
C.簽訂合同
D.提起訴訟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各項中,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有〔〕。
A.自然災害
B.公民死亡
C.簽訂合同
D.提起訴訟
答案:ABCD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法律行為根據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作出分為意思表示行為和非表示行為,以下屬于非表示行為的有〔〕。
A.訂立遺囑
B.行政命令
C.拾得遺失物
D.發現埋藏物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法律行為根據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作出分為意思表示行為和非表示行為,以下屬于非表示行為的有〔〕。
A.訂立遺囑
B.行政命令
C.拾得遺失物
D.發現埋藏物
答案:CD第一節:法的根底3、法的形式和分類
導盲犬可否帶入火車?《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動物及阻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殘疾人保障法》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可以進入公共場所。
《殘疾人保障法》→全國人大→法律。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原鐵道部→部門規章。
第一節:法的根底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三權分立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省、市、縣、鄉〕行政機關國務院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省、市、縣、鄉〕第一節:法的根底形式制定機關注意要點名稱規律憲法全國人大國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國人大——基本法律
及其常委會——非基本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就有關問題作出規范性決議或者決定,與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關于禁毒的決定、關于網絡安全的決定)法規行政法規國務院
××條例地方性法規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省;省會、特區、較大的市(1+3)××地方××條例規章部門規章國務院各部委規章在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時“僅起參照作用”××辦法
××條例實施細則地方政府規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規章除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外,還不得與上級和同級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省;省會、特區、較大的市(1+3)××地方××辦法效力排序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地方政府規章【提示】特別行政區法、國際條約也屬于法的形式。
【注意】全國性的法律除列于根本法附件者外,不得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標準性文件中,屬于規章的有〔〕。
A.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B.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旅游業管理方法》
C.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方法》
D.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答案:BC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單項選擇題】以下法的形式中,效力最低的是〔〕。
A.法律
B.行政法規
C.地方性法規
D.憲法
答案:C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判斷題】小張認為,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判決書,也是法的形式之一,此觀點正確。〔〕
答案:錯第一節:法的根底適用法的效力原那么〔1〕下位法與上位法憲法至上原那么、法律高于法規原那么、法規高于規章原那么、行政法規高于地方性法規原那么〔2〕一般法與特殊法《仲裁法》—一般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特別法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第一節:法的根底〔3〕舊法與新法新法優于舊法〔4〕法律、法規的一般規定與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的變通規定前者優于后者
第一節:法的根底〔5〕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殊規定需要裁判來判決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行政法規:國務院法律VS行政法規:國人大常委會地方性法規VS地方性法規:同一機關制定的找制定機關不同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國務院
第一節:法的根底〔5〕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殊規定部門規章VS地方性規章:國務院部門規章VS地方性法規:副裁判〔國務院〕主裁判〔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一節:法的根底【例題·多項選擇題】以下關于適用法的效力原那么說法中正確的有〔〕。
A.上位法的效力優于下位法
B.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消防監控室火災應急預案(3篇)
- 行政法學法律法規及試題答案匯編
- 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培訓(3篇)
- 幼兒園大樹火災應急預案(3篇)
- 行政法在公民社會中的地位試題及答案
- 手術室火災應急預案文本(3篇)
- 廚房火災事件應急預案(3篇)
- 電廠火災應急預案演練(3篇)
- 易燃易爆火災應急預案(3篇)
- 高樓逃生火災應急預案(3篇)
- 精準結直腸癌外科診療專家共識(2025版)解讀
- 2025年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中考數學二診試卷
- 勞動鑄就夢想奮斗開創未來課件-高一下學期五一勞動節勵志主題班會
- 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
- 2024年高考真題-地理(河北卷) 含答案
- 深圳某旅游口岸施工組織設計
- GB∕T 25684.6-2021 土方機械 安全 第6部分:自卸車的要求
- 四川省職工住房補貼實施辦法
- 學生活動場地借用流程
- 遼寧醫院明細.xls
- JYC全自動變頻抗干擾介質損耗測試儀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