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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不動產單元設定與代碼編制規則Regulationonrealpropertyunitformationandidentifiercoding2019-03-25發布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GB/T37346—2019 I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的劃分 25宗地(宗海)的劃分 35.1宗地劃分 35.2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的劃分 36定著物單元的劃分 36.1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定著物單元劃分 36.2森林、林木的定著物單元劃分 46.3其他類型的定著物單元劃分 47不動產單元設定 48不動產單元編碼 8.1代碼結構 48.2編碼方法 58.3代碼表示方法 69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 79.1縣級行政區劃代碼的變更 79.2地籍區(地籍子區)代碼變更 79.3宗地號變更 79.4宗海(含無居民海島)號變更 89.5定著物單元代碼變更 89.6不動產滅失 810代碼表 9參考文獻 I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國土資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93)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合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武漢大學、中國農業大學。Ⅱ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實現不動產單元設定和編碼的標準化,合理劃分不動產單元并賦予唯一編碼,以適應不動產權籍調查與登記的需要,特制定本標準。1不動產單元設定與代碼編制規則本標準規定了不動產單元的設定、代碼結構和代碼編制規則等。本標準適用于不動產單元的設定、編碼、標識、信息處理和交換等。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2260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7027信息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GB/T20001.3標準編寫規則第3部分:分類標準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征收標準等基本情況的簿冊和圖件。注:改寫GB/T19834—2005,定義2.3.11。地籍區cadastraldistrict在縣級行政轄區內,以鄉(鎮)、街道界線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的不動產管理區域。地籍子區cadastralsubdistrict在地籍區范圍內,以行政村、居委會或街坊界線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的不動產管理區域。土地權屬界址線封閉的地塊或者空間。宗海seaplot被權屬界址線所封閉的同類型用海單元。界址線boundaryline宗地(宗海)的邊界線。2土地(海域)權屬界址線的轉折點。獨立成幢、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以及區分套、層、間等可以獨立使用、功能完整、權屬界線封閉的定著物thingsfixedonlandorsea固定于土地(海域)且功能完整、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森林、林木等不能移動的物。定著物單元unitofthingsfixedonlandorsea權屬界線固定封閉、功能完整且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森林、林木等定著幢號singlebuildingcode宗地(或地籍子區、宗海)內獨立的(包括不同結構和不同層次)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編號。不動產realproperty不動產單元realpropertyunit權屬界線固定封閉且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空間,由定著物單元和其所在宗地(宗海)共同組成,是不動產登記的基本單位。不動產單元代碼realpropertyunitidentifier按一定的規則賦予不動產單元的唯一和可識別的標識碼,也可稱為不動產單元號。不動產權籍調查realpropertysurvey4地籍區和地籍子區的劃分按下列情形劃分地籍區和地籍子區:a)在縣級行政轄區內,以鄉(鎮)、街道界線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地籍區。3b)在地籍區內,以行政村、居委會或街坊級界線為基礎結合明顯線性地物劃分地籍子區。c)地籍區、地籍子區劃定后,其數量和界線宜保持穩定。d)海籍調查可不劃分地籍區和地籍子區。5宗地(宗海)的劃分5.1宗地劃分在地籍子區內,按下列情形劃分宗地:a)依據土地的權屬來源,劃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宗地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地上、地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林地、草地)、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農用地的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非林地)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權宗地等。b)在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內,劃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林地、草地)、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農用地的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非林地)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權宗地等。c)兩個或兩個以上農民集體共同所有的地塊,且土地所有權界線難以劃清的,應設為共有宗。d)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塊,且土地使用權界線難以劃清的,應設為共用宗。e)土地權屬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土地可設為一宗地。5.2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的劃分在縣級行政轄區內,按下列情形劃分宗海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范圍:a)依據宗海的權屬來源,劃分海域使用權宗海。b)依據無居民海島的權屬來源,劃分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范圍。6定著物單元的劃分6.1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定著物單元劃分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定著物為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按下列情形劃分定著物單元:a)一幢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包括該幢房屋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歸同一權利人所有的,宜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如別墅、工業廠房等。b)一幢房屋內多層(間)等歸同一權利人所有的,應按照權屬界線固定封閉、功能完整且具有獨立c)地下車庫、商鋪等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特定空間,或者碼頭、油庫、隧道、橋梁、塔狀物等構筑物,宜各自獨立劃分定著物單元。d)成套住宅(包括不單獨核發不動產權證書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應以套為單位劃分定著物單元;當同一權利人擁有多套權屬界線固定且具有獨立使用價值的成套房屋,每套房屋宜各自獨立劃分定著物單元。e)非成套住宅,可以間為單位劃分定著物單元;當同一權利人擁有連續多間房屋時(非成套),可一并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f)全部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歸同一權利人所有的,該宗地(宗海)內全部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可一并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如大學、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宅基地內的房屋等。4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定著物為森林、林木的,按下列情形劃分定著物單元:a)成片森林、林木(或單株林木)歸屬同一權利人所有的,宜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b)全部森林、林木歸屬同一權利人所有的,該宗地(宗海)內全部森林、林木可一并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6.3其他類型的定著物單元劃分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定著物為其他類型的,按下列情形劃分定著物單元:a)其他類型的定著物,宜依據定著物的類型和權屬,各自劃分定著物單元。b)全部同一其他類型的定著物歸屬同一權利人所有的,可一并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c)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農用地的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非林地)等不應劃分定著物單元。7不動產單元設定按下列情形設定不動產單元:a)一宗土地所有權宗地應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b)無定著物的一宗使用權宗地(宗海)應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c)有定著物的一宗使用權宗地(宗海),宗地(宗海)內的每個定著物單元與該宗地(宗海)應設為一個不動產單元。8不動產單元編碼8.1代碼結構按照每個不動產單元應具有唯一代碼的基本要求,依據GB/T7027規定的信息分類原則和方法,不動產單元代碼采用七層28位層次碼結構,由宗地(宗海)代碼與定著物單元代碼構成,具體如下:a)宗地(宗海)代碼為五層19位層次碼,按層次分別表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地籍區代碼、地籍子區代碼、宗地(宗海)特征碼、宗地(宗海)順序號;其中:宗地(宗海)特征碼和宗地(宗海)順序號組成宗地(宗海)號。b)定著物單元代碼為二層9位層次碼,按層次分別表示定著物特征碼、定著物單元號。c)不動產單元代碼結構如圖1所示。5宗地(宗海)代碼宗地(宗海)代碼定著物單元代碼定著物單元號定著物特征碼宗地(宗海)順序號宗地(宗海)特征碼地籍子區代碼地籍區代碼縣級行政區劃代碼圖1不動產單元代碼結構圖8.2編碼方法不動產單元代碼采用分層編碼,具體如下:a)第一層次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碼長為6位,采用GB/T2260中規定的數字代碼。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用海、用島,跨行政區的,行政區劃代碼可采用共同的上一級行政區劃代碼;跨省級行政區的,行政區劃代碼采用“860000”表示。b)第二層次為地籍區代碼,碼長為3位,碼值為000~999。海籍調查時,地籍區代碼可用“000”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地籍區代碼可用“900”表示;公路、鐵路等線性地物地籍區代碼可用c)第三層次為地籍子區代碼,碼長為3位,碼值為000~999。海籍調查時,地籍子區代碼可用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地籍子區代碼可用“900”表示;公路、鐵路等線性地物地籍d)第四層次為宗地(宗海)特征碼,碼長為2位,代碼值及含義見表1。e)第五層次為宗地(宗海)順序號,碼長為5位,碼值為00001~99999,在相應的宗地(宗海)特征碼后順序編號。f)第六層次為定著物特征碼,碼長為1位,用F、L、Q、W表示。“F”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L”表示森林或林木,“Q”表示其他類型的定著物,“W”表示無定著物。g)第七層次為定著物單元號,碼長為8位,具體如下:1)定著物為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定著物單元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應具有唯一編號;前4位表示幢號,碼值為0001~9999;后4位表示戶號,碼值為0001~9999。幢號在使用權宗地(或地籍子區)內統一編號;按照6.1規定,多幢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劃分為一個的,在該幢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內,統一編制戶號;按照6.1規定,多幢或整幢房屋等建62)定著物為森林、林木的,定著物單元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應具有唯一的編號,碼值為3)定著物為其他類型的,定著物單元在使用權宗地(宗海)內應具有唯一的編號,碼值為4)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或使用權宗地(宗海)內無定著物的,定著物單元代碼用“W00000000”表示。表1宗地(宗海)特征代碼表代碼含義G國家土地(海域)所有權J集體土地所有權Z土地(海域)所有權未確定或有爭議A土地所有權宗地B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S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X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C宅基地使用權宗地D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E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F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L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N農用地的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非林地)H海域使用權宗海G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海島W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Y其他土地使用權宗地注:“Y”可用于宗地特征擴展。8.3代碼表示方法不動產單元代碼采用分段表示(見圖2),具體如下:a)第一段表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b)第二段表示地籍區代碼與地籍子區代碼。c)第三段表示宗地(宗海)號,由宗地(宗海)特征碼和宗地(宗海)順序號共同組成。d)第四段表示定著物單元代碼,由定著物特征碼和定著物單元號共同組成。e)不動產單元代碼在表示時,段與段之間應元代碼的位數。7340103340103002001GB00025下00280016定著物單元代碼宗地號—地籍區代碼、地籍子區代碼圖2不動產單元代碼分段示意圖9不動產單元代碼變更9.1縣級行政區劃代碼的變更縣級行政區劃代碼按照GB/T2260的規定變更。9.2地籍區(地籍子區)代碼變更9.2.1地籍區(地籍子區)代碼變更的一般規定如下:a)地籍區(地籍子區)的變更不應分割宗地,宜保持地籍區(地籍子區)的數量和代碼不變。b)因城鄉建設活動導致地籍區(地籍子區)邊界變化的,宜調整地籍區(地籍子區)的邊界,并保持已有地籍區(地籍子區)的代碼不變。c)新設宗地跨地籍區(地籍子區)的,可依據土地權屬界線對地籍區(地籍子區)界線進行微調,地籍區(地籍子區)代碼不變。9.2.2縣級行政區劃調整引起的地籍區代碼的變更規則如下:a)地籍區整體變更的,新劃入地籍區應作為劃入行政區的新增地籍區,新增地籍區代碼應在劃入行政區內最大地籍區代碼后續編。b)地籍區分割變更的,宜在劃出或劃入行政區形成獨立新地籍區,新地籍區代碼在所在行政區內最大地籍區代碼后續編。9.2.3縣級行政區劃調整引起的地籍子區代碼的變更規則如下:a)地籍區整體變更的,該地籍區內地籍子區代碼不變。b)地籍區分割變更的,地籍子區代碼的變更規則如下:1)地籍子區整體劃入分割后地籍區的,且分割后地籍區在所在行政區內為獨立地籍區的,地籍子區代碼不變。2)地籍子區分割劃入相鄰地籍區,宜在相鄰地籍區內形成獨立地籍子區,地籍子區代碼在所在地籍區內最大地籍子區代碼后續編。9.3宗地號變更宗地號的變更規則如下:a)宗地特征未變更但界址變更的,在宗地所在的地籍子區內,宗地順序號在相應宗地特征碼的最大宗地順序號后續編,形成新的宗地號。b)宗地特征變更但界址未變更的,在宗地所在的地籍子區內,首先確定新的宗地特征碼,宗地順序號應在新宗地特征碼的最大宗地順序號后續編,形成新的宗地號。8c)宗地特征變更且界址變更的,在宗地所在的地籍子區內,首先確定新的宗地特征碼和宗地界址,宗地順序號應在新宗地特征碼的最大宗地順序號后續編,形成新的宗地號。9.4宗海(含無居民海島)號變更宗海(含無居民海島)號變更規則如下:a)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未變更但界址變更的,宗海(含無居民海島)順序號在相應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碼的最大宗海(含無居民海島)順序號后續編,形成新的宗海(含無居民海島)號。b)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變更但界址未變更的,首先確定新的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碼,宗海(含無居民海島)順序號應在新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碼的最大宗海(含無居民海島)順序號后續編,形成新的宗海(含無居民海島)號。c)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變更且界址變更的,首先確定新的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碼和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界址,宗海(含無居民海島)順序號應在新宗海(含無居民海島)特征碼的最大宗海(含無居民海島)順序號后續編,形成新的宗海(含無居民海島)號。9.5定著物單元代碼變更9.5.1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定著物單元代碼變更規則如下:a)幢號在宗地內統一編號的,因使用權宗地合并,并入宗地的定著物單元幢號在被并入宗地內最大幢號后續編,戶號不變。b)定著物單元發生變化的,代碼變更規則如下:2)幢界線變更的,幢號在宗地(地籍子區)內最大幢號后續編,幢內保留部分的戶號不變,新增戶號在幢內最大戶號后續編。3)新增整幢房屋等建筑物的,幢號在宗地(地籍子區)內最大幢號后續編,戶號在該幢房屋內統一編號。4)構筑物界線變更的,幢號在宗地(地籍子區)內的最大幢號后續編,戶號使用“0001”表示。5)同一權利人擁有的整宗地(宗海)內全部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一并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的,該宗地(宗海)內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增加或減少且權利人不變時,幢號不變,戶號在宗地(宗海)內最大戶號后續編。6)同一權利人擁有整個宗地(宗海)內全部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共同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發生部分轉移時,權利人發生變更的定著物單元號宜重新編碼,未發生變更的定著物單元的幢號不變,戶號在原宗地(宗海)內最大戶號后續編。9.5.2森林、林木的定著物單元代碼變更規則如下:a)因使用權宗地合并,并入宗地的定著物單元號應在被并入宗地內最大定著物單元號后續編。b)同一權利人擁有整個宗地(宗海)內全部森林、林木共同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的,發生部分轉移時,定著物單元號應重新編碼。9.5.3其他類型定著物的定著物單元代碼變更規則如下:a)因使用權宗地合并,并入宗地的定著物單元號應在被并入宗地內最大定著物單元號后續編。b)同一權利人擁有整個宗地(宗海)內全部其他同一類型定著物,共同劃分為一個定著物單元的,發生部分轉移時,定著物單元號應重新編碼。9.6不動產滅失不動產滅失,原有的不動產單元代碼不再使用。910代碼表為使不動產單元代碼標準文本格式整齊統一,按照GB/T20001.3規定,不動產單元代碼標準文本格式見表2。表2不動產單元代碼標準文本格式代碼名稱說明××××××××縣(市、區)001地籍區代碼001地籍子區代碼國家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宗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內的其他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內無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內的其他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內無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內的其他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內無定著物…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內的森林、林木…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內無定著物表2(續)代碼名稱說明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內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內的其他定著物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內無定著物農用地的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非林地)…其他使用權宗地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的森林、林木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無定著物…海域使用權宗海海域使用權宗海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海域使用權宗海內的林木海域使用權宗海內的其他定著物…海域使用權宗海內無定著物…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海島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海島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海島內的森林、林木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海島內的其他定著物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海島內無定著物代碼名稱說明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的森林、林木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無定著物…集體所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內的其他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內無定著物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宅基地使用權宗地內無定著物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內的森林、林木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林地)內無定著物…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草地)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表2(續)代碼名稱說明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內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內的其他定著物林地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內無定著物農用地的使用權宗地(承包經營以外的、非林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的森林、林木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宗地內無定著物其他使用權宗地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的森林、林木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的其他定著物其他使用權宗地內無定著物…土地(海域)所有權未確定或有爭議土地所有權宗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建設用地宗地(地表)內的其他定著物建設用地宗地(地表)內無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建設用地宗地(地上)內的其他定著物…代碼名稱說明建設用地宗地(地上)內無定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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