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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工作制度《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工作制度》篇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工作制度

一、總則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的設立旨在為家長提供專業、科學的家庭教育指導,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本制度規定了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的組織管理、服務內容、工作流程、監督與評價等方面的要求。

二、組織管理

1.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應設立在社區、學校等兒童聚集的場所,方便家長咨詢和參與活動。

2.服務站應配備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具備相關專業背景和工作經驗。

3.服務站應建立家長檔案管理制度,記錄家長參與指導服務的情況和效果。

4.定期組織家庭教育指導師參加專業培訓和研討,保持專業知識的更新和專業技能的提升。

三、服務內容

1.提供家庭教育咨詢服務,解答家長在教育孩子過程中的疑問和困惑。

2.開展家庭教育講座和沙龍,傳授家庭教育知識和技巧。

3.組織家長工作坊和親子活動,增進家長與孩子之間的溝通和理解。

4.提供個別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針對家長和孩子的具體情況制定個性化的指導方案。

5.推廣家庭教育資源,如書籍、網絡課程等,豐富家長的學習途徑。

四、工作流程

1.家長需求評估:通過家長問卷、面談等方式了解家長的具體需求。

2.制定指導計劃:根據家長需求評估結果,制定個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導計劃。

3.實施指導服務:按照計劃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包括咨詢、講座、活動等。

4.跟蹤與反饋:定期跟蹤指導服務的效果,收集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整服務內容和方法。

五、監督與評價

1.建立監督機制,定期對家庭教育指導師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實施服務評價,通過家長滿意度調查、效果評估等方式,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進行評價。

3.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對家長的不滿和投訴及時處理和反饋。

4.定期總結和改進,根據評價結果和監督情況,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服務質量。

六、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2.本制度由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負責解釋和修訂。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將本著專業、科學、關愛的原則,不斷優化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為家長提供最優質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共同為兒童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工作制度》篇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工作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范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的運行,確保為家長和兒童提供專業、高效、溫馨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促進家庭和諧與兒童健康成長。

二、服務范圍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提供以下服務:

1.家庭教育咨詢:為家長提供關于兒童教育、心理健康、家庭關系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2.家庭教育講座:定期舉辦家庭教育講座,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提高家長的教育水平。

3.家庭教育個案輔導:針對有特殊需求的家長和兒童,提供一對一個案輔導服務。

4.家庭教育資源共享:提供家庭教育相關書籍、資料、網絡資源等,供家長查閱和學習。

5.家庭教育活動:組織親子活動、家長工作坊等,增進家長與孩子之間的溝通與理解。

三、服務原則

1.專業性:所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均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指導師提供。

2.保密性:嚴格保護服務對象的家庭信息和個人隱私。

3.自愿性:所有服務均基于家長和兒童的自愿參與。

4.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以公益性為主,不收取或僅收取象征性的費用。

四、服務流程

1.預約登記:家長通過電話、網絡或現場方式進行預約,并填寫服務登記表。

2.需求評估:家庭教育指導師與家長進行初步溝通,評估家庭教育指導需求。

3.制定方案: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個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方案。

4.實施服務:按照方案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并定期跟蹤服務效果。

5.效果評估:服務結束后,對服務效果進行評估,并提供后續跟蹤服務建議。

五、服務管理

1.人員管理: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應配備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2.服務監督:建立服務質量監督機制,定期收集家長反饋,進行服務質量評估。

3.檔案管理:建立服務對象檔案,記錄服務過程和結果,確保服務記錄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4.合作交流:與學校、社區等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共同推進家庭教育工作。

六、服務時間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應根據家長和兒童的需求,合理安排服務時間,包括工作日和周末的白天和晚上。

七、服務費用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應堅持公益性原則,對于經濟困難的家庭,應提供免費服務。對于一般家庭,可收取一定費用,但應遵循當地政府指導價,并公開收費標準。

八、服務終止

在以下情況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可以終止:

1.服務目標已經實現。

2.服務對象主動要求終止服務。

3.指導師與服務對象之間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

4.其他特殊情況,如指導師離職、服務對象搬家等。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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