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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車輛出入管理制度規程(15篇)

目錄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施工現場人員車輛出入管理規定車輛傷害應急措施

(一)承包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施工技術人員、施工設備首次進入現場前必須由監理單位核驗《職稱證書》、《崗位證書》、《施工設備合格證》、《年檢證》、《準用證書》及體檢證明,并報建設(項目管理)單位備案、批準后,方可進入現場;

(二)禁止與本工程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特殊情況應由建設(項目管理)、監理或承包單位人員陪同進入;

(三)出入口由承包單位派人,并在建設(項目管理)單位的監督下負責守衛,嚴格監督檢查所有人員、車輛的出入,并辦理登記手續。

(四)除本工程材料、設備運輸的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五)運送物資材料出場的車輛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簽發的出場單,并由相應的工程管理人員核驗出場材料是否與出場單一致。

(六)出場須自行清理、清洗輪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車輛污染城市路面所產生的責任由車輛駕駛人或使用人承擔。

(七)當施工現場發生車輛傷害事件時,按以下程序組織救援:

1、應急措施原則

a.搶救傷者要及時,體現時間就是生命;

b.搶救方法得當,避免二次傷害;

c.實施現場急救與送醫院救治相結合的原則;

d.送現場最近的醫院救治的原則;

2、現場急救措施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評價

a.保持通訊暢通,信息及時溝通,隨時掌握現場事態發展狀況;

b.確定事故類型、傷害形式和范圍;

c.確定人員傷害情況;

d.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電話咨詢、氣象預報);

e.確定現有資源是否滿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資和設備),是否需要外援;

f.根據上述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行動。

2.2救護救援應急分隊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和事發現場搶險小組一起把傷者轉移到安全地帶;

2.3針對傷者的受傷情況采取有效的救護措施,避免搬運過程中的二次傷害。2.4與醫院或急救中心及時取得聯系,轉送傷者,使傷者得到進一步的救治,減少傷亡。

2.5為了救治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衛組實施警戒工作保證搶險道路暢通。

3、人員自救及救治方法

3.1外傷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達到總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險。現場搶救時,首先采取緊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壓止血、加壓包扎止血、加墊屈肢止血和止血帶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護傷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轉送和進一步治療。常用方法有繃帶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龍網包扎自粘貼包扎。

3.3骨折固定:為了使斷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斷骨對周圍組織的傷害,減輕傷員的痛苦并便于搬運,常用夾板的方法來固定。搬運時應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擔架;

b.脊柱骨折,用門板或硬板擔架,使傷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別用手托起頭、胸、骨盆、腿部,動作一致平放在擔架上,用布帶將傷員綁在擔架上,以防移動。

小區車輛出入管理作業指導書(11)

小區車輛出入管理作業指導書(十一)

1.0目的

通過對小區車輛的管理,確保小區業主利益。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居小區車輛管理

3.0職責

3.1護管班長負責對車輛管理工作的檢查、督導;

3.2門崗隊員負責對小區車輛出入的檢查、管理;

3.3巡邏隊員負責對小區停車車輛的檢查、管理;

4.0內容

4.1發現有車輛需進入小區時,門崗應首先辨別是小區業主的車輛或外來車輛。

4.2如是由業主駕駛的車輛,應立正行舉手禮,至車輛從前方駛過后禮畢。

4.3如是外來為業主送貨的貨車,應詢問其所去的單元,并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由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更換《臨時出入證》。

4.4如是探訪業主的私家車,應要求其說明所去的單元、業主姓名,并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放行。

4.5如公安、警察、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進入小區,應要求出示證件,并檢查核實。

4.6對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進行登記。

4.7登記后的車輛予以放行。但所有貨車、摩托車在非規定時間內一律不準進入小區。

4.8車輛離開小區時,應詳細記錄車輛離開的時間及相關事宜。

5.0車輛管理流程圖(略)

某住宅園區車輛出入停泊管理制度

住宅園區車輛出入、停泊管理制度

一、進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制度,服從管理,及時交費。無證車輛不得入內。

二、車輛出入停車場,必須出示停車卡,并配合保安員履行登記手續。

三、車輛出入停車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方向停放,不得對其它車輛的出入及車位使用造成障礙。

四、車輛按指定位置停好后,請鎖好門窗,車內不得留存貴重物品及現金,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車主負責。

五、嚴禁載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六、車輛出入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限速(5km/h)行駛,不得在停車場內練車、修車、洗車及非正常鳴笛等。

七、出租車不得駛入園區,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門衛保安人員同意、登記后方可進入。

八、車輛裝載大件物品離場時,業主本人應該先到保安部門登記簽字證明后,方可放行。

九、貨運車輛(2噸以上)進入園區,應預先向物業管理處有關部門申請,獲準的方可駛入,但不能長期停放,如造成污染由司機及業主負責。

十、任何車輛和人員不行損壞停車場內公共設施,否則按價賠償。

十一、違反上述管理規定者,物業管理處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區或實施處罰后住逐出園區。

業主閱后請簽字:

aa物業管理處

二o**年*月*日

(小區大廈)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小區(大廈)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私家車位車輛

持有私家車位《停車證》之車輛憑車輛ic卡進出車場出入口,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后,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2、次租車輛

a)由車場出入口安防員發出次租車輛ic卡,記錄次租車輛ic卡號碼、車牌號碼、進場時間,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車位;

b)停放30分種內離開,免收次租費用,停放時間超過30分種,則按1小時收費;停放時間達到1小時且超過1分鐘即按2小時收費(若離開車輛的司機提出強烈異議時,經安防主管及財務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寬到超過5分種后按2小時收費)。

c)車輛離開時,由出口安防員核對車牌號碼,記錄出場時間,收回次租車輛ic卡,轉交收銀員,收銀員按電腦計費收費后,開啟道閘予以放行(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

3、免費車輛

持有《免費停車證》之車輛,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后,使用專用車輛ic卡開啟道閘(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車位處,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4、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車場時間,并用顏色來區分私家車、次租車及免費車。次租車必須在出入口處領取次租車輛ic卡,讀卡后方可進入(特殊情況及手工收費另計)。

5、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鐵桿、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及漏油等狀況的車輛進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e

6、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原因除外。

7、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后取車,以免因交費而引起車輛阻塞。

8、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入口處當值人員須正確指揮車輛按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9、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10、出入口讀卡機發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現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拆下攔車臂桿,疏通車道,并報維修部搶修,同時按手工收費確保車場出入口工作的正常進行。

x物業轄區車輛出入管理規范制度

物業轄區車輛出入管理規范

1.0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0范圍

轄區停車場

3.0定義

4.0權責

4.1車場收費員負責按規定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照單放行。

4.2車庫保安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和進出記錄。

4.3管理中心派專人負責車場管理的監督、指導。

5.0作業內容

5.1停車場管理

停車場設保安崗、實行24小時三班倒工作制。

5.2地下停車場

5.2.1車輛進入管理

5.2.1.1認真檢查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阻止超高車輛進入車場,遇有強行駛入者,及時報部門直屬主管。

5.2.1.2禁止裝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車場。

5.2.1.3車輛進場時,發放電腦收費ic卡,并登記好訪客車輛的車牌及訪客的身份證、去處、人數。

5.2.1.4如遇停電或收費系統出現故障,馬上進入緊急狀態,采取人工打單收費制度,登記好人工單的首尾號,核對數量,及時報給管理員和收款員,便于核算。

5.2.1.5指揮好交道,手勢要規范,正確疏導車輛進入。

5.2.1.6認真檢查進入車輛的外觀情況,并記錄在案。

5.2.2車輛出場管理

5.2.2.1憑工單或人工收費單放行。

5.2.2.2當有車輛出場時,應仔細核對出場車輛車牌號碼與人工收費單填寫的是否相符(如是ic卡,則由電腦監控查看);如不符,應立即向司機有禮貌的詢問。若是車主的親友(和業主聯系認可),并有駕駛證應放行;若詢問時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并及時通知隊長和巡邏保安,機警地處理事件,以防不法分子盜車行兇。

5.2.3摩托車進出管理

5.2.3.1禁止漏油或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摩托車進入車場停放。

5.2.3.2指揮車輛按臨保、月保分類停放在指定區域,保持車道暢通。

5.2.3.3月保、臨保車輛進場時,經保安檢查車輛。符合進場條件的,月保車輛要核對停車證與車牌號碼是否相符,并在《車輛進出收費記錄表》上登記;臨保車輛在收取保管費后,發給停車證與發票,并在記錄表上登記,寫明車牌號碼、停車證編號。

5.2.3.4臨保車離場時,檢查其停車證與發票,并核對停車證編號與車牌號碼與記錄的是否相符。停車證,發票如有遺失或與車牌不符,立即報告值隊長,查清楚后作出相應處理。

5.2.4車輛收費管理

停車場收費由公司財務部派專人收費管理。

5.2.5停車場消防管理

5.2.5.1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及漏油漏水的車輛進入。

5.2.5.2按區域配置滅火器材,消防栓定期檢查,時刻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2.5.3嚴禁車場內有人吸煙或任何明火作業。

5.2.5.4嚴禁司機在小區車場內維修、加油、加池水。

5.2.5.5嚴禁亂占車道,堵塞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

5.2.5.6發現車輛漏油、門窗照明燈沒關好、附近有遺留火種的,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同車主聯系,妥善處理,避免事故發生。

6.0支持性文件及記錄

6.1《停車場管理規定》

車輛出入管理規程制度

車輛出入處理規程

1.0目的:確保出、入小區的車輛安全有序。

2.0適用范圍:適用于小區各路口崗位。

3.0職責:保安員負責路口崗的車輛的出入管理。

4.0基本內容:

4.1工作前的準備:做好上崗值勤的準備工作和交接工作。

4.2值班制度:

4.2.1路口崗保安工作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

4.2.2值班時間按公司具體時間安排。

4.2.3實行倒班制,每10天倒班一次,每班每崗一人。

4.3工作流程:

4.3.1車輛進入:

1)打手勢,示意司機減速慢行。

2)應迅速、準確判斷其為業主免費卡或需刷臨時卡,并立即作出

回應。

3)客戶操作完畢后,應提示其按規定行駛與停泊。

4)待車輛完全駛入后,方可將擋車器放下,防止將車輛刮壞。并在《車輛出入

登記表》上認真做好記錄。

5)如來車有損壞或缺少零部件,要及時向車主指出,并登記備查,防止發生推

卸責任事件。

6)對特種車輛按有關規定執行。

4.3.2車輛出小區:

1)應主動協助客戶完成刷卡作業,禮貌解釋操作規程。

2)臨時卡收費按公司規定的標準收取,杜絕亂收費,并對客戶的配合表示感謝。

3)如遇客戶不按規定交費時,應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避免發生沖突或情

緒偏激,情況復雜立即報告上級處理。

4)核對無誤后,開啟擋車器放行,擋車欄必須升至90度,并做好記錄。

5)應注意車輛放行時,摩托車、單車的出入,防止引起地感刮壞客戶車輛。

6)嚴格檢查出入貨柜車輛(包括的士尾箱),確保公司及客戶財產不流失。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車輛出入登記表》

5.2《每日車輛收費情況表》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物業中心整治小區道路擁堵車輛出入管理方案

物業中心關于整治小區道路擁堵、車輛出入管理方案

為了給小區營造一個有序的交通環境,確保道路暢通無堵,在小區第二個大門暫未順利開通之前,從即日起小區決定執行路段分時臨時管制措施如下:

1、每天早上7:00-9:00分時段單向行駛,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從大門口進入后,均從第3座的岔路口通行,從第13座前面或者后面出入口進入主干道(包括學校接送車輛),同時停放在第3座至第13座的車輛也從從第13座前面或者后面進入主干道出入;

2、每天早上7:00-9:00分時段全體保安上路疏通交通,包括康南路口,大門口至13棟與17棟之間(學校出口、入口)路段圓盤岔路口,57-63座地下車庫出入口,2期半島門口圓盤岔路安排專門人員分流管制;

3、從第1座經學校,經會所到第13座門口實行單邊停車;

4、當小區交通擁堵時,請耐心等待自覺依次排隊通行,同時切勿鳴笛和穿插,服從物業公司人員指揮;

5、當康南路發生擁堵,請服從交通協管員及物業公司人員的現場指揮,請勿插隊;

6、建議各位車主根據各自情況錯峰(每天7:30-8:30為高峰期)出行;

7、希望廣大業主自覺遵守保安的的交通疏導及管制!共同營造良好的的出行環境!

(具體詳細路線圖見下頁)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zz分公司

**物業客服服務中心

20**年8月**日

車輛出入庫管理制度

為規范車輛出入庫的管理,保證車輛運行正常,特制定本辦法

一、出庫管理

1、所有車輛聽從調度派車安排,不得隨意出車。出車必須填寫“哈拉溝煤礦車輛使用憑證”,詳細登記用車單位、車輛類型、車輛編號、作業地點、作業內容、趟數(小時),由調度員、駕駛員簽字,收車后由用車單位領導簽字確認。

2、司機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檢查車輛的完好,發現故障及時修理,不完好車輛堅決不允許入井。

3、司機出車前重點檢查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儀表,喇叭,雨刮器等要齊全有效;確保車輛的油、水、電、氣充足及其他性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車輛出車前、收車后填寫“車輛出入車場登記表”詳細登記車型、車號、出車時間、出車時的車況、車容、車貌、收車時的車況、車容、車貌。

二、入庫管理

1、司機下班后車輛必須入庫,不得隨意停放車輛,入庫后車鑰匙上交調度室。第二天出車時從調度領取鑰匙。

2、駕駛員必須保證車輛的干凈,整潔。車輛交回車庫時必須在洗車點洗車,由車場安稽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車場。

3、收車時,所有車輛必須到加油點加油,以備下一班車輛的正常使用。

4、收車時,發現故障及時向調度匯報,由調度通知修理廠駕駛員及時配合修復車輛。

5、車輛定點、按區停放,所有車輛車頭必須保持在一條直線上。

6、機動車駕駛員將車輛停入車位后,必須把車輛的各種開關關閉并關閉電瓶總電源。

7、機動車駕駛員在收車后必須全面檢查車輛的完好情況,車輛有無四漏現象,轉向、剎車、底盤部分都是否完好,檢查完畢后將車輛停入車位,發現存在問題的進行記錄后及時修復。

8、收車后駕駛員交回防爆柵欄,認真填寫駕駛員交接班記錄,包括車號、交接日期、交班遺留問題。

公司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公司關于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管理的規定

各部、室:

為積極認真貫徹“一要規范,二要改革,三要創新”的行業指導思想,進一步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生產、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運行,特對出入本公司的人員及車輛作如下具體規定:

一、凡來公司聯系工作者,須主動出示介紹信或本人證件,由公司警衛值班保安與接待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公司,但不得進入車間。

二、本公司員工不得帶親友、家屬、小孩進入公司。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應由警衛值班保安與辦公室或相關人員聯系,在警衛室會見。

三、凡出入公司的外單位車輛,必須持有有關部門、人員簽字的出門證,由警衛值班保安驗證無誤后,方可允許出入;警衛值班保安應認真做好詳細登記。

四、凡需進入車間參觀或學習的外單位人員,應征得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安排,按程序進入生產區域;并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領取臨時出入證;并應在有關部門人員的陪同、帶領下,方可進入公司及車間。凡需進入公司或車間的調試、施工人員及其他外協人員,應分別到制造工程部或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由接待部門到辦公室辦理臨時出入證。以上人員出入公司必須佩帶出入證,警衛值班保安對未按規定佩帶者,一律不準放行。

五、每天18:00以后,原則上不再裝車,若有特殊情況急需裝車,必須有市場企劃部人員隨同。在裝車過程中,值班保安應配合市場企劃部工作。

六、此規定,望公司各部、室員工認真嚴格執行。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部門及人員,將按經濟責任制考核標準給予當月獎金20%-50%的扣罰。警衛值班保安應認真履行職責,凡出現差錯者,將從重處罰。出現差錯一次者,扣罰50-100元;兩次者,開除。

師范學院校園機動車輛出入及停放管理規定

大學師范學院校園機動車輛出入及停放暫行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落實國家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教政12號),中央綜治辦、中央維穩辦、*教育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維護高校穩定工作的通知》(教黨9號)文件精神,維護校園內的正常秩序,減少校園內機動車輛流量,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經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機動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出入、停放歸口學院保衛處管理。

2、機動車輛通行

因我院校園內道路狹小、人口密集,人、車流動量大,本著盡量減少校園內機動車輛停放和流動的原則,對個人和外單位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加以限制。

1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發放的通行證進、出校門及在校園內停放(通行證必須放在擋風玻璃前)。

2出租車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送病人或給校內單位送貨等特殊情況除外)。

3外單位來院臨時辦事的機動車輛,到門衛處登記并領取通行證方可進入停放。校內舉辦大型活動、大型會議請來的領導、來賓、或者來校聯系工作需進入的車輛,由院辦公室和保衛處統一安排停放。

4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禁止超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與師生爭道。

5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

3、機動車輛停放

1院內停放的機動車輛一律憑保衛處發放的通行證在統一劃定的車位內停放,禁止亂停、亂放。

2臨時停放的外來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臨時停車位內。

3租房戶及校外機動車輛原則上不能進校停放,特殊情況必須經保衛處批準方可停放。

二、辦證對象

1、需經常進出校園的教職工及家屬的私人機動車輛;

2、在院內購房的校外人員的機動車輛;

3、教職工憑行駛證、駕駛證,校外人員憑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到保衛處辦理機動車輛通行證及停放證,并與保衛處簽訂停放協議。

三、違規處理

1、所有進入校園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凡違反者,保衛處有權沒收通行證。

2、在校園內發生的交通事故,車主直接撥打122報警電話,同時報保衛處,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3、拒不執行本規定者,保衛處將視其情節輕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強制執行。對無理取鬧、故意滋事的人員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解釋。

二○**年四月

學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

一、嚴格控制一切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可疑車輛進出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履行學校門衛登記手續。

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在學生上學、放學前后30分鐘內進出校園。學生在室外活動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出。

三、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學校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人員密集區。凡經允許進入的車輛,必須低速行駛,嚴禁鳴笛。

四、運送貨物的車輛應持有效證件到學校保衛部門辦理出入手續,按照學校指定時間進出。

五、禁止出租車、超高、超重等超限車輛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按照門衛執勤人員要求進入。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搶修車和救護車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直接進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腳踏三輪車進出校門必須推車通過,校內禁止騎行。

七、學校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衛部門統一發放出入證件,憑證件進出,并按學校要求停放。

八、除學校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在學校內過夜停放。學校只對特許車輛提供臨時停放的場地,不履行看管義務。

公司車輛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暢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規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員工車輛

2.1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要放入指定車棚,應自行管理好、鎖好、排放好。

2.2員工的汽車一律不準進廠,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門外的車位上,自行管理好、鎖好、排放好。

3.公司的貨車、班車、公務車輛

3.1進入公司時,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停靠。

3.2公務車輛出廠,需憑《派車單》放行,由公司綜合辦安排。

4.外來車輛

4.1任何外單位車輛未經允許一律禁止進入廠區,停靠在公司大門外的車位上。

4.2送貨、拉貨、廢舊物資車輛,嚴格登記,憑主管經理簽字的出門證出廠。

4.3外來檢查、參觀車輛登記后可以進入廠區,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車輛可以進入廠區。

邯鄲漢光辦公自動化耗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科技園區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

科技工業園區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出入園區的所有人員及車輛。

第二條凡本園區的業主(或使用人)及其車輛,憑出入證出入園區,查驗工作由門衛負責:

機動車出入,應將車輛出入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并限速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第三條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不逆行,不在人行道、綠化帶上行駛,不高速行駛,不鳴笛。

第四條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請不要超越或跨越車位,并按規定交納車位占用費。

第五條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嚴禁停車,任何違章停放的車輛將被拖移,領回車輛時除按章收取保管費外,另應交付拖車費。

第六條在本物業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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