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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試卷科目:軍隊文職人員招聘法學軍隊文職人員招聘法學(習題卷14)PAGE"pagenumber"pagenumber/SECTIONPAGES"numberofpages"numberofpages軍隊文職人員招聘法學第1部分:單項選擇題,共47題,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單選題]1.范某參加單位委托某拓展訓練中心組織的拔河賽時,由于比賽用繩斷裂導致范某骨折致殘。范某起訴該中心,認為事故主要是該中心未盡到注意義務引起,要求賠償10萬余元。法院認定,拔河人數過多導致事故的發生,范某本人也有過錯,判決該中心按40%的比例承擔責任,賠償4萬元。關于該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范某對案件僅做了事實描述,未進行法律判斷A)?拔河人數過多導致了事故的發生?這一語句所表達的是一種裁判事實,可作為演繹推理的大前提B)?該中心按40%的比例承擔責任,賠償4萬元?是從邏輯前提中推導而來的C)法院主要根據法律責任的效益原則作出判決D)C項表述的其實是說法院的裁判結果是法律推理的結果,自然是正確的。答案:C解析:本題中,?范某起訴該中心,認為事故主要是該中心未盡到注意義務引起,要求賠償10萬余元?,范某很顯然進行了法律上的判斷:?事故主要是該中心未盡到注意義務引起?是其訴求依據,?要求賠償10萬余元?是其訴求內容。故A項表述錯誤。演繹推理的大前提是法律規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實。故B項?……事實,可作為演繹推理的大前提?的表述錯誤。歸責原則中的公正原則,要求責任與違法或損害相均衡;效益原則,是指在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時,應當進行成本收益分析,講求法律責任的效益。法院根據當事人過錯大小分配責任,與效益原則無關,體現的是公正原則,故D項錯誤。[單選題]2.如B省高級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魯某的量刑適當,但對關某應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限制減刑,則對本案正確的做法是?()(2015年)A)二審應開庭審理B)由于未提起抗訴,同級檢察院可不派員出席法庭C)高級法院可將全案發回A市中級法院重新審判D)高級法院可維持對魯某的判決,并改判關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限制減刑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第二審程序?!缎淌略V訟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關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故A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故B錯誤。根據《關于死刑緩期執行限制減刑案件審理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高級法院審理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沒有限制減刑的上訴案件,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應當限制減刑的,不得發回重新審判,故C錯誤?!缎淌略V訟法》第237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B省高級法院認為對關某應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限制減刑,事實上加重了關某的刑罰,故D錯誤。本題選A。[單選題]3.關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乙應當預見但沒有預見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塊石頭砸死丙。只有認定甲、乙成立共同過失犯罪,才能對甲、乙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B)甲明知乙犯故意殺人罪而為乙提供隱藏處和財物。甲、乙構成共同犯罪C)交警甲故意為乙實施保險詐騙提供虛假鑒定結論。甲、乙構成共同犯罪D)公安人員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風報信助其逃避處罰。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共同犯罪。A項,甲、乙應當預見但沒有預見山下有人,屬于疏忽大意的過失。二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塊石頭過失砸死丙,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此處由于甲、乙二人都有實行行為,對結果都有因果力,不必借助?部分實行,全部責任?的共同犯罪處理原則就可以認定二人的刑事責任。即使中國刑法不承認共同過失犯罪,對甲、乙也可以分別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故A項錯誤。B項,對于故意殺人罪這樣的即成犯,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在犯罪既遂前有犯意聯絡。甲明知乙犯故意殺人罪而為乙提供隱藏處和財物,顯然是在乙殺人之后參與,所以不能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犯。甲為乙提供隱藏處和財物,根據《刑法》第310條的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成立窩藏、包庇罪。乙犯罪后藏匿的行為屬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行為,不成立犯罪,所以甲、乙也不構成窩藏、包庇罪的共同犯罪。故B項錯誤。C項,交警甲故意為乙實施保險詐騙提供虛假鑒定結論,雖然甲也利用了職務之便,但是沒有處分自己管理、主管、經手或者經營的公共財物,因此不能成立貪污罪。乙成立保險詐騙罪,甲為其提供證明予以幫助的,甲、乙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故C項正確。D項,在一方犯罪行為結束后,另一方的幫助行為不能成立共犯。公安人員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風報信助其逃避處罰的,乙的犯罪行為已經結束,甲不成立乙犯罪的共犯,而是根據《刑法》第417條的規定,成立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乙犯罪后的逃避抓捕行為屬于缺乏期待可能性的行為,不單獨成立犯罪,所以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故D項錯誤。[單選題]4.下列哪一情形屬于無權代理?()A)陳某受韋某之托將快遞寄出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名義為自己購入房產C)鄧某以薛某的網絡賬戶購買電視CD)許某超出授權額度為被代理人訂立合同答案:D解析:代理行為是法律行為,寄送快遞屬于事實行為,選項A錯誤;法定代表人在以公司名義對外作出法律行為時其人格被公司人格所吸收,不構成無權代理,選項B錯誤;無權代理中,代理人作出法律行為時有將法律效果歸屬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C選項中鄧某并沒有將電視買賣合同的法律效果發生在薛某身上的意思,該合同在鄧某與賣家之間成立,鄧某的行為屬于冒名行為,C選項錯誤;許某的行為屬于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D選項正確。故本題正確選項為D項。[單選題]5.16歲的甲與13歲的乙是好朋友,均為中學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區中玩耍,一輛某快餐店的送餐車前來小區送餐停放在路邊。甲對乙說:?我最討厭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錢沒帶夠被老板罵了一頓,你悄悄去把車上的廣告畫弄臟,給我出出氣。?乙遂找來一塊廢金屬片在車廂上亂刻一氣。這時,快餐店送貨員正好送貨出來碰見,大聲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電視機回來的丙,將丙的電視撞翻在地。車身被劃壞造成損失3000元,丙的電視被撞壞造成損失1000元。請問:?對于快餐店遭受的損失,責任由誰承擔?()查看材料A)由乙的監護人承擔B)由甲自行承擔C)由乙的監護人與甲承擔D)由甲的監護人與乙的監護人共同承擔答案:D解析:甲和乙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他們均具有侵權行為的認識能力,他們存在侵權的共同故意,他們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故應由他們的監護人對所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D。[單選題]6.甲偷盜使用自己孿生哥哥乙的身份證將登記在乙名下的一處房產以乙的名義出售給了第三人丙,丙對甲乙二人的身份關系并不知情。甲丙二人于2017年1月10日交付的房款并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記載錯誤,否則房屋所有權人應以不動產權證書上的記載為準B)若乙向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的,房屋登記機關應當為其辦理更正登記C)若乙向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的,登記機關不能為其辦理更正登記D)若丙不同意乙的更正登記申請,乙就不能申請異議登記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善意取得和物權的公示問題。本題中,丙可以根據《物權法》第10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物權法解釋(一)》)第18條的規定,丙已經以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若乙直接向房屋登記機關申請更正登記的,房屋登記機關不能直接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更正登記。乙此時需要通過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申請更正登記。選項B錯誤。又根據《物權法》第17條的規定,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選項A錯誤。根據《物權法》第19條第2款的規定,丙不同意更正登記的,乙可以申請異議登記,故D項錯誤。故本題的答案為C。[單選題]7.某看守所干警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監管人張某被立案調查。在審查起訴期間,A地基層檢察院認為王某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遂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作出不起訴處理。關于該決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公安機關有權申請復議復核B)王某有權向原決定檢察院申訴C)張某有權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訴D)申訴后,上級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張某可以向該地的中級法院提起自訴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被害人對不起訴的異議?!缎淌略V訟法》第180條規定,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7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據此規定,C項說法正確。[單選題]8.立法體制包括立法權限的劃分、立法機關的設置和立法權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關于我國的立法體制,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我國現行的立法體制是中央統一領導和一定程度分權的、多級并存和多類結合的立法體制B)立憲權和立法律權是最重要的國家立法權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C)低層次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不得同高層次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相抵觸D)最高層級的立法機關可以制定多種類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例如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答案:D解析:考查立法體制。D選項錯誤,不同的享有立法權的主體所制定出來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種類不同,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等多個種類。[單選題]9.下列對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的理解中,錯誤的是哪一項?()A)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選民人數相同B)一切代表在代表機關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C)我國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僅注重機會平等D)在對選舉中處于弱者地位的選民給予特殊的保護性規定,也是選舉權平等性的表現答案:C解析:考查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C選項錯誤,我國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既著眼于機會平等,同時也重視實質平等。[單選題]10.李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交付執行之前,李某聲稱懷孕并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對于李某的申請應當由下列哪個機關審查決定?()A)看守所B)人民法院C)人民檢察院D)公安機關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暫予監外執行的程序。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現第265條第5款--編者注)、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現第268條第2款--編者注)的解釋》,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因有嚴重疾病、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申請的,有關病情診斷、妊娠檢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鑒別,由人民法院負責組織進行。因此答案選B。[單選題]11.由于各國具體歷史條件的差異,不同的國家,其政權組織形式也各不相同。下列關于政權組織的說法中,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美國是總統制國家B)英國是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C)瑞士是議會共和制國家D)1958年后的法國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國家答案:C解析:考查政權組織。瑞士是典型的委員會制國家,因此C選項錯誤。[單選題]12.關于民事訴訟中的審判組織,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獨任制只適用于一審法院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可以由陪審員組成合議庭C)二審中可以由審判員和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D)特別程序中只能適用獨任制答案:B解析:考查民事訴訟的審判組織。A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157條第1款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而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制,故獨任制只適用于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不是簡單的和一審法院對應;B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2款的規定,二審中發回重審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和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C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款的規定,陪審制只適用于一審,在二審中不能有陪審員參與審理;D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的規定,特別程序中的選民資格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單選題]13.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購買鋼筆1000支。王某見B公司還有文具盒可供應,在B公司說明文具盒的質量上乘后,就單方在A公司已經蓋好章的購銷合同上添加了購買2000個文具盒的條款,并添加約定購買文具合同如未得到A公司認可的不影響對鋼筆的購買。王某、A公司收到鋼筆后,發現不好銷,遂以合同無效要求退貨。同時A公司就文具盒與王某發生了爭議。下列論述正確的是:()A)B公司不能向A公司主張關于2000個文具盒的款項B)因B公司構成善意,A公司應當支付文具盒款項C)王某購買文具盒的行為屬于為A公司利益的有權代理D)A公司就鋼筆事后銷售不好可以向王某主張損害賠償答案:A解析:本題涉及無權代理、代理等問題。依《民法總則》第162條的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的行為對被代理人生效。本題中王某購買鋼筆行為屬于有權代理,合同上的效果應當歸屬于A公司,并且又A公司承擔其銷售風險,因此D錯誤。而購買文具盒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且B公司明知,在此情形下,B公司不能主張A公司受約束。因此A正確,BC錯誤。[單選題]14.甲訴乙稱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認為該房屋應屬于自己所有并參加訴訟,人民法院進行了合并審理。審理中甲申請撤訴,此時應如何處理?()A)因丙參訴不準甲撤訴B)準予甲撤訴,告知丙終結訴訟C)準予甲撤訴,告知丙另行起訴D)準予甲撤訴,將丙提起之訴作為另案進行答案:D解析:考查撤訴的處理。本題中丙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根據《民訴解釋》第237條的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在準許原告撤訴后,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繼續進行。[單選題]15.關于犯罪未完成形態的認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有:()A)張某到商場盜竊,竊得戒指等物,出商場后被保潔員發現,張某害怕,于是將盜出的東西偷偷放回,張某的行為構成犯罪中止B)甲男欲行強奸而翻入一女職工宿舍,撲上床,結果發現是熟人,于是放棄作案,甲構成犯罪中止C)李某意圖陷害趙某,于是捏造趙某受賄的事實,向檢察院舉報。檢察院將趙某取保候審,后發現受賄事實并不存在。李某的意圖未能得逞,李某的行為構成犯罪未遂D)甲男意欲奸淫乙女,因乙女正值經期,于是放棄強奸行為,甲屬于犯罪未遂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和犯罪既遂的成立標準。A項中張某將偷盜的物品放回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后返還財物的行為。B項中甲男主動放棄本可以完成的犯罪,屬犯罪中止。C項涉及誣告陷害罪的既遂與未遂的判斷,行為人的誣告陷害行為如果導致被害人作為刑事偵查的對象,即可認定為既遂。D項中,乙女正值經期,并不足以制止甲男實施強奸行為,甲放棄強奸應認定為犯罪中止。[單選題]16.乙公司中標甲公司的某安裝工程項目,雙方就此簽訂安裝合同,約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項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驗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裝工程的五金件采購與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貨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內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乙公司與丙公司的買賣合同中關于付款的約定無效B)如果甲公司無正當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則丙公司可以請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權直接向甲公司主張付款C)如果乙公司工程質量有問題,甲公司有權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支付剩余款項D)如果安裝合同已經滿足付款條件,但乙公司為了拖延向丙公司付款,與甲公司私下協商留1%的工程款暫不支付,則乙公司與丙公司買賣合同的付款條件尚未成就答案:B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62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符合所附條件時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因此選項A錯誤,只要法律或合同未作排外性規定,乙公司與丙公司的買賣合同中關于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為乙公司向丙公司付款的條件的這一約定應屬有效。根據《合同法》第73條第1款的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權,因此選項B正確。選項C錯誤,應為先履行抗辯權?!逗贤ā返?5條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因此選項D錯誤,協議約定的付款條件視為已經成就。故本題答案為B。[單選題]17.?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習慣法(--的罪刑法定);(3)禁止類推解釋(--的罪刑法定);(4)刑罰法規的適當(--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選項與題干空格內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確定--嚴格B)事前--確定--成文--嚴格C)事前--嚴格--成文--確定D)事前--成文--嚴格--確定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禁止刑法溯及既往,即犯罪和刑罰必須在行為前預先規定,刑法不得對其公布、施行前的行為進行追溯適用。罪刑法定原則要求成文法主義,即犯罪和刑罰必須由立法者通過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記載下來,刑事司法應該以成文法為準,而不能適用習慣法。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合理解釋刑法,禁止類推解釋。類推解釋實際上是對事先在法律上沒有規定要處罰的行為進行處罰,屬于司法恣意地對國民的行動自由進行壓制,不符合保障人權的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這就是?嚴格?的罪刑法定,即對刑法的解釋要嚴格限制在法條文義的范圍內。罪刑法定原則要求刑罰法規的適當。刑罰法規的適當,又稱?刑罰的適正性?,是罪刑法定原則實質方面的要求,即要求刑法具有明確性、禁止處罰不當罰的行為、禁止不確定刑。由于其內容包含了刑法明確性和禁止不確定刑,所以被稱為?確定?的罪刑法定。[單選題]18.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經理與員工在飯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別開車了,?酒駕?已入刑,咱把車推回去。隨后,高經理在車內掌控方向盤,其他人推車緩行。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如機動車未發動,只操縱方向盤,由人力或其他車輛牽引,不屬于酒后駕車。但交警部門指出,路上推車既會造成后方車輛行駛障礙,也會構成對推車人的安全威脅,建議酒后將車置于安全地點,或找人代駕。鑒于我國對?酒后代駕?缺乏明確規定,高經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駕服務規則》,包括總則、代駕人、被代駕人、權利與義務、代為駕駛服務合同、法律責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條郵寄給國家立法機關。關于高經理和公司員工拒絕?酒駕?所體現的法的作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法的指引作用B)法的評價作用C)法的預測作用D)法的強制作用答案:A解析:法的規范作用可以分為指引、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五種。指引作用,是指法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評價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法的實施使法律對一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包括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預測作用,是指憑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強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高經理和公司員工拒絕?酒駕?,是刑法等法律對高經理和公司員工等本人行為的作用,故為指引作用。本題應選A。[單選題]19.關于職業禁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屬于?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B)行為人違反職業禁止的決定,情節嚴重的,應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C)判處有期徒刑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同時決定職業禁止的,在有期徒刑與剝奪政治權利均執行完畢后,才能執行職業禁止D)職業禁止的期限均為3年至5年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職業禁止。A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的,即為?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故A項錯誤,不當選。B項,《刑法》第37條之一第2款規定:?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故B項正確,當選。C項,《刑法》第37條之一第1款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因此,并非在有期徒刑與剝奪政治權利均執行完畢后才能執行職業禁止。故C項錯誤,不當選。D項,《刑法》第37條之一第3款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可見,《刑法》中的職業禁止期限為3年至5年,但是并非任何職業禁止的期限均為3年至5年。故D項錯誤,不當選。[單選題]20.下列關于法律關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哪一項?()A)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B)調整性法律關系是因主體問違法行為產生的,有制裁性C)程序法關系是第一性法律關系D)法律關系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兩類答案:A解析:考查法律關系。B選項錯誤,調整性法律關系因主體間合法行為產生,是法實現的正常形式,并無制裁性。C選項錯誤,實體法律關系是第一性法律關系(主法律關系),程序法律關系是第二性法律關系。D選項錯誤,法律關系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不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兩類,還包括國家。[單選題]21.16歲的甲與13歲的乙是好朋友,均為中學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區中玩耍,一輛某快餐店的送餐車前來小區送餐停放在路邊。甲對乙說:?我最討厭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錢沒帶夠被老板罵了一頓,你悄悄去把車上的廣告畫弄臟,給我出出氣。?乙遂找來一塊廢金屬片在車廂上亂刻一氣。這時,快餐店送貨員正好送貨出來碰見,大聲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電視機回來的丙,將丙的電視撞翻在地。車身被劃壞造成損失3000元,丙的電視被撞壞造成損失1000元。請問:?對于丙的損失,責任由誰承擔?()查看材料A)由乙的監護人承擔B)由甲自行承擔C)由乙的監護人與甲共同承擔D)由甲的監護人與乙的監護人共同承擔答案:A解析:對于丙的損失、甲不存在過錯,該損失是由于乙的行為造成的,故應由乙的監護人對該損承擔責任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A。[單選題]22.甲委托乙安裝公司為其安裝空調,安裝過程中甲放在書房抽屜的現金被乙公司員工錢某盜走,地板在安裝過程中由于員工錢某未采取保護措施致使部分地板產生嚴重擦痕,員工方某在安裝空調外掛機時不慎掉下金屬板手將樓下孫某養的一盆名貴花卉砸壞。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乙安裝公司對甲失竊、地板受損以及孫某花卉毀損均構成違約責任B)花卉毀損屬于方某的個人責任,乙安裝公司無需對此承擔責任C)錢某為乙安裝公司的員工,因職務行為之便利而行偷盜,應由乙安裝公司承擔責任D)乙安裝公司不承擔甲失竊的責任,因為錢某的偷盜行為不屬于職務行為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違約責任和特殊侵權問題。甲與乙安裝公司存在合同關系,公司應對雇員的職務行為負責,所以對于履行中的違約行為。乙安裝公司應當負違約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4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據此,公司員工只有在職務范圍內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才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本題中,方某安裝空調外掛機屬于職務范圍內的行為,由乙安裝公司承擔責任。錢某偷盜的行為已經超出其職務范圍,應由其本人承擔侵權責任。故A選項、B選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單選題]23.對于公安機關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下列做法正確的是:()A)應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B)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C)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D)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審查起訴中公安機關提供證據的問題?!缎淌略V訟法》第175條第4款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因此正確答案為C。[單選題]24.關于責任年齡與責任能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在不滿14周歲時安放定時炸彈,炸彈于甲已滿14周歲后爆炸,導致多人傷亡。甲對此不負刑事責任B)乙在精神正常時著手實行故意傷害犯罪,傷害過程中精神病突然發作,在喪失責任能力時搶走被害人財物。對乙應以搶劫罪論處C)丙將毒藥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發作,丁在丙喪失責任能力時喝下毒藥死亡。對丙應以故意殺人罪既遂論處D)戊為給自己殺人壯膽而喝酒,大醉后殺害他人。戊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刑事責任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A項,甲在放置炸彈的時候,由于不滿14周歲而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甲在已滿14周歲的時候,就可以為爆炸罪承擔責任了,甲由于自己的先前行為制造的危險而產生了拆除炸彈消除危險的義務,甲同時有能力這么做而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成立不作為的爆炸罪。故A項錯誤。B項,乙在實施故意傷害罪的行為時,同時具備刑事責任能力,成立故意傷害罪。但是乙在實施搶劫財物的行為時,已經喪失了刑事責任能力,其搶劫的行為由于具備責任阻卻事由而無罪。故B項錯誤。C項,丙將毒藥投入丁的茶杯時,具有責任能力,雖然丁喝下毒藥時,丙喪失責任能力,但丁的死亡結果與丙具有責任能力時所實施的故意殺人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丙應承擔故意殺人既遂的刑事責任。故C項正確。D項,《刑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據此,戊應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故D項錯誤。[單選題]25.下列選項中屬于憲法監督核心內容的是:()A)憲法的監督機關B)違憲的制裁措施C)憲法的監督方式D)憲法的監督體制答案:B解析:考查我國憲法監督制度。違憲的制裁措施是憲法監督的核心內容。[單選題]26.關于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一項?()A)1993年憲法修正案中規定了?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B)2004年憲法修正案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一項重要的國家任務寫進憲法序言中C)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D)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一種經濟制度答案:B解析:考查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9年憲法修正案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一項重要的國家任務寫進憲法序言中,因此B選項錯誤。[單選題]27.關于洗錢罪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雖未明文規定侵犯財產罪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侵犯財產罪,依然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B)將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誤認為是貪污犯罪所得而實施洗錢行為的,不影響洗錢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實上可以確認,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洗錢罪的認定D)單位貸款詐騙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合同詐騙罪不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為單位貸款詐騙所得實施洗錢行為的,不成立洗錢罪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洗錢罪。A項,《刑法》第191條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指的是以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為主體實施的各種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侵犯財產罪依然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故A項正確。B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3款規定,被告人將《刑法》第191條規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誤認為上游犯罪范圍內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響?明知?的認定,此種情形屬于同一犯罪構成內的對象錯誤(具體事實認識錯誤),不影響定罪。故B項正確。C項,洗錢犯罪的成立,以上游犯罪事實成立為前提,但并不需要上游犯罪被追究。故C項正確。D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單位貸款詐騙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貸款詐騙的行為人應追究貸款詐騙罪的刑事責任。貸款詐騙罪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為其實施洗錢行為的,成立洗錢罪。故D項錯誤。[單選題]28.下列有關法與國家的說法中,錯誤的是:()《》()A)法表述和確認國家權力B)法與國家構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撐的關系C)國家義務的實現需要權力D)無論什么時代,法治的意義都在于控權答案:D解析:D選項錯誤,近現代法治的實質意義在于控權。[單選題]29.下列哪一行為構成故意犯罪?()A)他人欲跳樓自殺,圍觀者大喊?怎么還不跳?,他人跳樓而亡B)司機急于回家,行駛時聞紅燈,把馬路上的行人撞死C)誤將熟睡的孿生妻妹當成妻子,與其發生性關系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裝作沒看見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故意犯罪。A項,首先,自殺者跳樓,因為其他人對此沒有支配力,屬于自我答責范疇,其他人不會因此承擔刑事責任。其次,基于共犯從屬性理論中的實行從屬性,實行者無罪,幫助者和教唆者也無罪。圍觀者的叫喊至多是促使自殺者堅定了自殺決意,起幫助作用。當自殺者不構成犯罪時,幫助其自殺的人當然無法成立犯罪(除非刑法將此種?幫助?行為實行行為化,獨立規定為犯罪),更不用說成立故意犯罪。故A項錯誤。B項,雖然交通肇事者違反交通規則往往是故意的,但是對危害后果的主觀認識被認為是過失。司機故意違規闖紅燈,但不是為了撞人(只是急于回家)。司機對于不小心撞死他人的結果,在主觀上是過于自信的過失。故B項錯誤。C項,強奸罪是故意犯罪,其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對方婦女不同意與其發生性關系而決意強行為之,即行為人要對對方婦女的?不同意?有明確的認識。如果行為人誤以為對方婦女同意,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即使對方婦女實際上不同意,行為人也因為沒有?強奸故意?而不成立犯罪。案例中行為人將孿生妻妹當作是妻子,并沒有強奸妻妹的故意,而是一種事實認識錯誤。對于客觀上的強奸結果,行為人主觀方面是過失。故C項錯誤。D項,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故意犯罪。行為既包括主動邀請他人到自己居所吸食毒品(作為),也包括在知道他人于自己居所吸食毒品時,有阻止義務而故意不阻止(屬不作為犯。義務來源是行為人出于對法益的危險發生領域的支配地位,對自己支配場所內的危險有阻止義務)。案例中的主人對于他人在自己居所吸食毒品有認識,有阻止義務,而假裝不知道的,成立不作為的容留他人吸毒罪。故D項正確。[單選題]30.醫生甲退休后,擅自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為乙治療,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過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試就給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過敏而死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以非法行醫罪的結果加重犯論處B)以非法行醫罪的基本犯論處C)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D)以醫療事故罪論處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非法行醫罪。醫師執業資格是?醫師資格?與?執業資格?的統一。退休的醫生只具有醫生資格,而沒有執業資格,相當于刑法上的普通人,其行醫問診的,可以成立非法行醫罪。甲退休后擅自為他人看病2年多,屬于沒有醫師執業資格而以行醫為業的非法行醫。其行醫行為造成他人死亡的,屬于《刑法》第336條第1款規定的?造成就診人死亡?因而法定刑加重的情況,是非法行醫罪的結果加重犯。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也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要求,二者是法條競合關系,特別法優先,按照非法行醫罪論處。故A項正確,BCD項錯誤。[單選題]31.原告撤訴或者按照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在()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A)3個月B)6個月C)9個月D)12個月答案:B解析:《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14條第2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7項的規定不予受理。?[單選題]32.關于罪刑法定原則有以下觀點:①罪刑法定只約束立法者,不約束司法者②罪刑法定只約束法官,不約束偵查人員③罪刑法定只禁止類推適用刑法,不禁止適用習慣法④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第①句正確,第②③④句錯誤B)第①②句正確,第③④句錯誤C)第④句正確,第①②③句錯誤D)第①③句正確,第②④句錯誤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是現代刑法的生命,既是司法機關適用刑法必須遵循的原則,也是立法機關制定刑法必須遵循的原則。事實上,罪刑法定原則主要約束的就是司法者,使其對案件的處理完全限制在法條范圍,這樣才能實現法治,實現法律對人權的保護。司法者包括具有偵查、檢察、審判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所以①②的說法是錯誤的。刑法必須是被立法者通過立法的方式所表現的,又稱?成文的罪刑法定?。習慣法本身沒有文字的嚴格表述,所以③的說法是錯誤的。要求國民遵循尚未生效的法律,是對行動自由的侵犯。如果根據行為后才出現的法律處罰當時的行為,立法活動就變成對國民的?傷害活動?,而不是規范國民行為的活動。所以罪刑法定原則禁止刑法溯及既往,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則可以溯及既往適用新法。所以④的說法是正確的。[單選題]33.萬里公司委托七彩印刷公司制作宣傳冊1000冊。后七彩印刷公司按期完成宣傳冊的制作,但經萬里公司查驗,其中的100冊存在大量字跡不清、圖片模糊的問題。對此,以下選項正確的是:()A)萬里公司有權要求七彩印刷公司重新制作全部的宣傳冊B)萬里公司有權拒絕支付雙方約定的報酬C)若萬里公司拒絕支付雙方約定的報酬,七彩印刷公司可以留置宣傳冊D)因僅少數宣傳冊存在問題,故萬里公司無權解除與七彩印刷公司之間的合同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264條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萬里公司與七彩印刷公司并無特別約定,故C選項正確?!逗贤ā返?62條規定,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故萬里公司僅有權要求七彩公司對存在問題、不符合質量要求的100冊宣傳冊進行重作或者減少此100冊宣傳冊對應的報酬,A、B選項錯誤?!逗贤ā返?68條規定,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故選項D錯誤。[單選題]34.關于法律關系,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甲和乙因買賣房屋而引起的法律關系為雙向法律關系B)丁為他人的借款提供的擔保屬于第二性法律關系C)行政法中的人事調動關系為多向法律關系D)丙因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刑事訴訟產生的法律關系是調整性法律關系答案:D解析:按照法律關系產生的依據、執行的職能和實現規范的內容不同,可以分為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整性法律關系不需要適用法律制裁,法律主體之間即能夠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如各種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關系、行政合同關系等。保護性法律關系是由于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旨在恢復被破壞的權利和秩序的法律關系,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體(國家)適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體(通常是違法者)必須接受這種制裁,如刑事法律關系。丙因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刑事訴訟產生的法律關系是調整性法律關系,D選項錯誤。[單選題]35.甲公司向乙企業訂購一批筆記本電腦,同時訂購了相應數量的鼠標。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如果因電腦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時解除購買鼠標的合同B)如果因鼠標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時解除購買電腦的合同C)如果某一部電腦質量不符合約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購買全部電腦的合同D)如果第二批交付電腦不符合約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購買全部電腦的合同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買賣合同解除的效力。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所以選項A正確。[單選題]36.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該市某國有公司會計,涉嫌貪污公款500余萬元,被甲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后提起公訴,甲市中級法院受理該案后,李某脫逃,下落不明。(2015年)關于李某脫逃前的訴訟程序,下列選項正確的是?查看材料A)是否逮捕李某,應由甲市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B)李某符合逮捕條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對其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C)李某委托的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李某,需經偵查機關許可D)偵查人員每次訊問李某時,應對訊問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綜合訴訟程序。按照新法,題干本身錯誤,因為國有公司會計涉嫌貪污公款屬于職務犯罪,不歸檢察院立案偵查,而歸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因此本題無答案。按照舊法如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省級以下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逮捕的規定》第1條規定:?省級以下(不含省級)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報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故A選項正確。李某符合逮捕條件,但因懷孕,因而屬于可以監視居住的對象,對于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可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但本案是貪污案件,不屬于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故B選項錯誤?!蹲罡邫z規則》第45條規定:?對于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經人民檢察院許可。?李某涉嫌貪污案,并不屬于?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故C選項錯誤?!缎淌略V訟法》第123條第1款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李某涉嫌貪污公款數額巨大,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因此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故D選項正確。本題選AD。新刑訴法修改,本題無效。[單選題]37.甲、乙、丙三國對某海域的劃界存在爭端,三國均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甲國在批準公約時書面聲明海洋劃界的爭端不接受公約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乙國在簽署公約時口頭聲明選擇國際海洋法法庭的管轄,丙國在加入公約時書面聲明選擇國際海洋法法庭的管轄。依相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國無權通過書面聲明排除公約強制程序的適用B)國際海洋法法庭對該爭端沒有管轄權C)無論三國選擇與否,國際法院均對該爭端有管轄權D)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設立排除了國際法院對海洋爭端的管轄權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性質、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訴訟管轄權。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訴訟管轄權以爭端方的同意為條件,甲國有權在加入公約時聲明不受公約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約束,A錯誤,B正確,C錯誤;國際海洋法法庭僅對海洋爭端有管轄權,但并不排除國際法院對海洋爭端的管轄權,D錯誤。[單選題]38.甲患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當場死亡。隨后,甲向司法機關自首,要求司法機關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對于甲責任能力的認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抑郁癥屬于嚴重精神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B)抑郁癥不是嚴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C)甲雖患有抑郁癥,但具有責任能力,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D)甲具有責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癥,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答案:C解析:刑法上的精神病,指的是因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與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關,比醫學上精神病的范疇要小。抑郁癥如不影響行為人的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則不屬刑法上的精神病,應當認定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題目中,甲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也不屬于?應當?從寬的情節。[單選題]39.魚塘邊工廠倉庫著火,甲用水泵從乙的魚塘抽水救火,致魚塘中價值2萬元的魚苗死亡。倉庫中價值2萬元的商品因滅火及時未被燒毀。甲承認倉庫邊還有其他幾家魚塘,為報復才從乙的魚塘抽水。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出于報復動機損害乙的財產,缺乏避險意圖B)甲從乙的魚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險行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權益,不符合避險限度要件D)對2萬元魚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緊急避險。緊急避險要求在客觀上法益面臨正在發生的危險,避險人迫不得巴,采取給第三人造成最小損害的方式來避險,并且損害的利益應該小于受到保護的利益;主觀上至少要求避險人認識到避險可能性的存在,即要有避險認識,但不需要有保護法益的動機,避險動機不是成立緊急避險的主觀必備要素。A項,甲知道需要避險的事實,具有避險認識,符合避險意圖主觀要素的要求,報復第三人的動機不影響緊急避險的成立。故A項錯誤。B項,工廠倉庫著火,抽水救火是迫不得已的方法。故B項正確。C項,甲所保護的法益商品加倉庫大于所損害的法益,沒有超出緊急避險的限度。故C項錯誤。D項,甲保護了2萬元的商品,同時保護了同樣具有財產價值的倉庫,二者相加大于所損害的2萬元的財產,退一步,就算在法益相當的情況下,甲也相當于沒有侵害法益,因而不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故D項錯誤。[單選題]40.曹某找人將郭某家大門敲開,伙同劉某、張某等十余人冒充公安民警強行闖入郭家住宅,在郭家親屬要求其退出時拒不退出。曹某等人對郭某及其親屬進行威脅、辱罵、毆打。致郭某面部被打成輕微傷。對曹某等人的行為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B)行政處罰即可,不需要刑事處罰C)構成故意傷害罪D)非法侵入住宅罪與故意傷害罪并罰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題中行為人的行為符合《刑法》第245條對非法入侵住宅罪之規定。[單選題]41.郭某經營大米批發生意,肖某是郭某的供貨商。2018年10月,郭某與肖某達成了10噸大米的買賣合同,約定肖某于2018年11月1日前發貨,郭某于貨到3天內付款。截止到2018年11月10日,肖某仍未發貨。11月11日,肖某電話聯系郭某,要求郭某履行付款義務。關于郭某的權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郭某得以行使不安抗辯權,拒絕付款B)郭某得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拒絕付款C)郭某得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付款D)郭某得以付款義務未屆期為由,拒絕付款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雙務合同中的抗辯權。《合同法》第66、67、68條分別規定了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核心要點為在對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或未履行時,得以拒絕對方要求自己履行的權利。三者區別在于履行順序的約定不同。但是,主張履行抗辯權的前提己方債務已屆履行期。本案中,由于郭某付款的履行期是收貨3天內,而由于肖某一直未發貨,導致郭某的履行義務一直未屆期,因此本案中郭某不能主張履行抗辯權,但可以付款義務未屆期為由拒絕支付價款。故選項A、B、C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D。[單選題]42.關于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都可以是有償合同,也都可以是無償合同B)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C)受托人、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均由委托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D)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而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的區別問題。委托合同可有償,也可無償,行紀合同都是有償合同,選項A錯誤。根據《合同法》第402條的規定,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選項B錯誤。根據《合同法》第421條,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選項C錯誤。根據《合同法》第398條、第415條,選項D正確。故本題答案為D。[單選題]43.中國人李納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與加拿大一男子結婚并取得加拿大國籍,李納同福建老家省親,住在其親屬李強家,依我國《國籍法》及《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因李納并沒有聲明放棄中國國籍,可以繼續保留中國國籍B)如李納申請恢復中國國籍并被批準,不得再保留加拿大國籍C)李納來中國省親不需要簽證,因為其是華裔D)如李納住在了李強家,則無須向公安機關登記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國籍法》及外國人的法律地位。依我國《國籍法》,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如自愿取得外國國籍,則中國國籍自動喪失;曾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申請恢復中國國籍并被批準的,則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A錯,B正確。C錯,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條的規定,外國人入境,應當向駐外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D錯,依該法第39條的規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國人,應當在外國人入住后24小時內由外國人或留宿人,持外國人護照、留宿人戶口本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外國人住宿登記手續。[單選題]44.甲、乙、丙一同搶劫丁,在搶劫過程中,甲、乙主張殺掉丁滅口,而丙不作聲,后甲、乙將丁殺害,在此過程中丙一直旁邊協助制服丁并望風。后案發,經一審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后,對甲、乙二人均以搶劫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數罪并罰后,判決死刑立即執行,對丙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審判決后,甲、乙、丙均沒有提起上訴,檢察院也沒有提起抗訴。關于本案中的死刑復核程序,下列選項說法正確的是:()查看材料A)本案應立即執行,無須報請復核B)本案應直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并執行C)本案應經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并執行D)本案應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死刑核準程序?!缎淌略V訟法》第247條第1款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故D項說法正確。[單選題]45.甲、乙二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共有一間房屋,后甲、乙二人將該房屋出租給丙,約定的租期是3年。在丙的租期到期前,甲以共有人的名義同丁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對此,下列哪項表述是正確的?()A)甲與丁的合同無效B)乙可以撤銷甲與丁的合同有效C)若丁最終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丙的房屋租賃合同依然有效D)若丁最終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丁可以要求丙搬出該房屋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按份共有人的權限以及?買賣不破租賃?規則。本題中,甲、乙二人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共同所有一間房屋,甲只能處分自己對該房屋的所有權份額,故甲與丁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包含了對乙的份額的無權處分。根據《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無權處分人可以行使追認權以使該無權處分合同有效,故A、B兩項皆錯誤,不選。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中第20條的規定可知,租賃在前的,房屋所有權的轉移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故本題正確選項為C。[單選題]46.張某居住于甲市A區,曾任甲市B區某局局長,因受賄罪被B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執行期間突發嚴重疾病而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張某在監外執行期間違反規定,被決定收監執行。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暫予監外執行由A區法院決定B)暫予監外執行由B區法院決定C)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由A區司法行政機關實行社區矯正D)收監執行由B區法院決定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暫予監外執行的相關規定?!缎淌略V訟法》第265條第5款規定:?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故A、B項錯誤?!缎淌略V訟法》第269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故C項正確?!蹲罡叻ń忉尅返?33條規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執行機關的收監執行建議書后十五日內,作出收監執行的決定:……?本題中原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并非為人民法院,而是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所以收監的決定不由法院作出,故D項錯誤。本題選C。[單選題]47.張某因生意虧損,于2016年10月113向好友沈某借款300萬元用于資金周轉,約定2017年10月1日前還款,后張某未能按期還款。2017年10月15日,張某與沈某商議,張某再借沈某300萬元,期限1年,應沈某要求,李某為張某所欠兩筆借款提供保證,但未約定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間。截至2018年12月,張某僅于2018年3月1日歸還300萬元。對于張某歸還的這300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因2016年的借款已經屆期,故歸還的是該筆借款B)因2016年的借款無擔保,故歸還的是該筆借款C)因2016年和2017年的借款數額相同,故按比例歸還兩筆借款D)因2016和2017年的借款均有擔保,故按比例歸還兩筆借款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債的清償抵充順序。《合同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蛘邠殿~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李某為張某所欠兩筆借款提供了保證,故B選項錯誤。兩筆借款數額相同,但到期時間不同,應當按照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張某歸還欠款時,2016年的借款已經到期,但2017年的借款尚未到期,因此張某歸還的是2016年的借款,故選項A正確,C、D錯誤。第2部分:多項選擇題,共52題,每題至少兩個正確答案,多選或少選均不得分。[多選題]48.趙某涉嫌故意傷害被逮捕,李某為趙某委托的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李某享有哪些訴訟權利?()A)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B)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發表意見C)會見、通信D)為趙某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辯護人的訴訟權利?!缎淌略V訟法》第40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第88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第39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第9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所以A、B、C、D項都正確。[多選題]49.下列關于國旗、國歌、國徽和首都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國旗、國歌、國徽、首都是國家的標志,是國家的主權、獨立和尊嚴的象征B)我國國旗是五星紅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應當在T作日升掛國旗C)憲法宣誓儀式應當奏唱國歌D)我國的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答案:ABCD解析:考查我國的國家標志。[多選題]50.關于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在車間工作時,不小心使一根鐵鉆刺入乙的心臟,甲沒有立即將乙送往醫院而是逃往外地。醫院證明,即使將乙送往醫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醫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B)甲盜伐樹木時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將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傷者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C)甲帶鄰居小孩出門,小孩失足跌入糞塘,甲嫌臟不愿施救,就大聲呼救,待乙聞聲趕來救出小孩時,小孩死亡。甲不及時救助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D)甲亂扔煙頭導致所看倉庫起火,能夠撲救而不救,迅速逃離現場,導致火勢蔓延財產損失巨大。甲不撲救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答案:BCD解析:本題考查不作為犯罪。A項,甲在車間工作時,不小心使一根鐵鉆刺入乙的心臟。甲的先前行為產生了救助義務。甲沒有立即將乙送往醫院而是逃往外地,甲沒有履行自己的救助義務。醫院證明,即使將乙送往醫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即使履行義務也不能改變結果,即對結果是否發生沒有支配力,則甲不送乙就醫的行為不屬于不作為。甲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作為犯)。故A項錯誤。B項,甲盜伐樹木時砸中他人,甲的先前行為產生救助他人的義務。甲有救助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救助義務,成立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故B項正確。C項,甲帶鄰居小孩出門,小孩失足跌入糞塘。甲的先前行為產生了救助義務。甲?嫌臟不愿施救?屬于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最終導致小孩死亡。甲構成不作為犯罪。故C項正確。D項,甲亂扔煙頭導致所看倉庫起火,甲的先前行為產生了救助義務。甲能夠撲救而不救,迅速逃離現場,導致火勢蔓延財產損失巨大,是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甲不撲救的行為構成不作為犯罪。故D項正確。[多選題]51.年過七旬的王太婆照顧患病臥床的八旬老伴劉老伯10余年,由于身邊無子女,加上自己也年老體衰,心生厭倦,于是將老伴毒死。案發后,曾有當地群眾向司法機關?求情?,聲稱王太婆照顧劉老伯多年實屬不易,事發有因,懇請從輕處罰。王太婆一度認為這屬?安樂死?,自己的行為不涉及犯罪。區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對王太婆從輕判處有期徒刑8年。對于此案,下列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A)當地群眾向司法機關求情體現道德首先關注和過問內在動機,不僅側重通過內在信念影響外在行為,且評價和譴責主要針對動機B)區法院對王太婆從輕處罰表明司法機關對于法的任意解釋和濫用C)區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對王太婆從輕判處有期徒刑8年,體現了司法機關對于法的適用過程沒有排除道德判斷D)王太婆認為自己的不涉及犯罪,體現了道德評價與法律評價標準存在差異答案:ACD解析:考查法與道德的關系。B選項錯誤。B司法機關的行為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合法使用自由裁量權表現。[多選題]52.甲國新獨立,乙國是其鄰國,在甲國宣布獨立后數月,乙國與甲國建立了外交關系,雖然乙國沒有明確承認甲國。甲國因人才尚缺乏,擬派富有外交經驗的丙國公民斯潘賽作為甲國的領事派往乙國。依相關國際規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乙兩國建立外交關系即意味著兩國同意建立領事關系,除非另有聲明B)乙國與甲國建立外交關系屬于對甲國的默示承認C)斯潘賽非甲國公民也非乙國公民,不能擔任甲國駐乙國的領事D)斯潘賽擔任甲國領事的委派必須得到乙國的明示同意答案:ABD解析:本題考查外交關系和領事關系。AB正確,依《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默示承認指承認者不是通過明白的語言文字,而是通過與承認對象有關的行為表現出承認的意思,建立外交關系屬于默示的承認。兩國建立外交關系,除非有特別聲明,即意味著同意建立領事關系。依《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第22條第1款,領事官員原則上應屬派遣國國籍;依據該條第2款,委派屬接受國國籍之人或者第三國國民為領事官員,必須得到接受國的明示同意。C錯,D對。[多選題]53.下列哪些選項屬于憲法實施的特點?()A)廣泛性B)最高性C)直接性D)間接性答案:ABCD解析:考查憲法實施的特點。[多選題]54.根據《刑法》與司法解釋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達到1萬元或者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達到5000元的,以挪用公款罪論處。國家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1.2萬元,將8000元用于購買股票,4000元用于賭博,在1個月內歸還1.2萬元。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對挪用公款的行為,應按用途區分行為的性質與罪數;甲實施了兩個挪用行為,對兩個行為不能綜合評價,甲的行為不成立挪用公款罪B)甲雖只實施了一個挪用公款行為,但由于既未達到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的數額要求,也未達到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要求,故不構成挪用公款罪C)國家工作人員購買股票屬于非法活動,故應認定甲屬于挪用公款12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甲的行為成立挪用公款罪D)可將賭博行為評價為營利活動,認定甲屬于挪用公款12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故甲的行為成立挪用公款罪答案:ABC解析:本題考查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可以分為進行非法的營利活動和進行與營利無關的非法活動。當挪用公款進行非法的營利活動之時,?進行非法活動?和?進行營利活動?并非是對立關系,可以將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解釋為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A項,對于挪用公款,在公款用途的性質并不矛盾、抵觸之時,完全可以對行為進行綜合評價。故A項錯誤。B項,甲雖然只實施了一個挪用公款行為,但是可以將炒股的8000元與賭博的4000元相加,評價為挪用公款1.2萬元進行營利活動,從而可以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為由追究行為人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責任。故B項錯誤。C項,挪用公款確實是違法的,但不能將挪用8000元炒股的行為評價為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故C項錯誤。D項,可以將賭博行為評價為營利活動,認定甲屬于挪用公款1.2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成立挪用公款罪。故D項正確。[注意]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挪用公款罪的數額標準進行了調整: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起點為3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3個月未還的,起點為5萬元。[多選題]55.特別法優先原則是解決同位階的法的淵源沖突時所依憑的一項原則。關于該原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同一機關制定的特別規定相對于同時施行或在前施行的一般規定優先適用B)同一法律內部的規則規定相對于原則規定優先適用C)同一法律內部的分則規定相對于總則規定優先適用D)同一法律內部的具體規定相對于一般規定優先適用答案:ABCD解析:根據《立法法》第92條,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據此,A項應選。規則規定是原則規定的具體化,但規則規定也可能對原則作出特別規定,故B項應選。分則規定可能對總則規定作出特別規定,故C項正確。具體規定也可能對一般規定作出特別規定,故D項應選。[多選題]56.下列選項中,不得判處死刑的是:()A)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B)審判時懷孕的婦女C)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D)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答案:AB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死刑的適用問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得判處死刑。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不得判處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對于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沒有適用死刑的限制,選項C不正確。選項D沒有將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況除外,所以也是不正確的。[多選題]57.攜帶兇器搶奪的構成搶劫罪。對?兇器?有以下幾種理解:①兇器應該是能夠殺傷人的器物,槍能殺傷人,所以攜帶槍支搶奪是搶劫。②兇器不僅包括通常意義上的兇器,如刀子、匕首、槍支,還包括用法上的兇器,如石頭、磚頭,為了搶奪不成時使用而隨身攜帶磚頭就屬于攜帶兇器。③如甲某精于使用彈弓,他隨身攜帶威力很大的彈弓搶奪,并且有在搶奪不成時使用彈弓的想法,那么攜帶彈弓搶奪也屬于?攜帶兇器搶奪?。關于上述三句話的判斷,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①為文理解釋,②③為論理解釋B)①②為文理解釋,③為論理解釋C)①③為文理解釋,②為論理解釋D)①②③均為論理解釋答案:BCD解析:本題考查刑法解釋的分類。①中對槍支作為兇器的判斷,根據刑法所用文字的文義及其通常使用的方式即可使其涵義明確,是文理解釋。②③則要用論理解釋中的擴張解釋,擴大刑法條文的字面含義,按照立法精神,根據法理作出解釋,是論理解釋。因此,BCD項均為錯誤選項。[多選題]58.關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張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沒有起訴B)王某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不大C)被告人李某貪污受賄數額巨大,在被抓獲前畏罪自殺身亡D)犯罪嫌疑人陳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審查起訴階段就賠償達成協議,被害人要求不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答案:AC解析:本題考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缎淌略V訟法》第1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A項中侵占是自訴案件,屬于第4種情況;C項屬于第(5)種情況。[多選題]59.資本主義的發展經歷了自由資本主義和壟斷資本主義兩個階段,其法律也與此相適應而表現出某種變化。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資產階級通過以法國大革命為代表的一系列資產階級革命建立了資本主義國家,形成了資本主義法律體系B)資本主義法的?社會化?標志著資本主義法發生了一定的變化C)總體而言,在整個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中,立法、司法、行政三權中立法權的擴張最為明顯D)資本主義國家的兩大法系逐漸靠攏答案:ABD解析:資產階級革命后,在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形成了自由資本主義的法律體系,大多都貫徹了資產階級革命中的各種原則。隨著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主義法律出現了法律的社會化,但是其資本主義法律的本質并沒有變化。在這個過程中,行政權明顯擴張,兩大法系相互靠攏。[多選題]60.下列哪些主體有權向全國人大提出罷免案?()A)全國人大主席團B)3個以上的代表團C)1/10以上的代表D)全國人大常委會答案:ABC解析:考查罷免案提出主體。根據法律規定,全國人大主席團或者3個以上的代表團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才能向全國人大提出罷免案。[多選題]61.關于罪數,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數額或情節)?()A)甲使用變造的貨幣購買商品,觸犯使用假幣罪與詐騙罪,構成想象競合犯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幣構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幣罪實行數罪并罰C)丙先后三次侵入軍人家中盜竊軍人制服,后身穿軍人制服招搖撞騙。對丙應按牽連犯從一重罪處罰D)丁明知黃某在網上開設賭場,仍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丁觸犯開設賭場罪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構成想象競合犯答案:BD解析:本題考查想象競合犯、牽連犯以及數罪并罰。A項,使用假幣罪,是指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使用,數額較大的行為,其對象為偽造的貨幣。使用數額較大的變造的貨幣,不構成使用假幣罪,應以詐騙罪論處。故A項錯誤。B項,乙的兩個走私行為分別對應不同的對象,成立刑法中不同的犯罪,理應數罪并罰。故B項正確。C項,丙盜竊軍裝的行為成立盜竊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行為成立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在認定牽連犯時,我國刑法學界采納了日本刑法學界的一種判斷標準:前后兩個行為具有通常的手段與目的關系時才是牽連犯。由于將盜竊軍裝作為手段進而實施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情況在實踐中并不通常,所以不認定為牽連犯,而是實行數罪并罰。故C項錯誤。D項,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成立《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同時滿足開設賭場罪的構成,屬于一個行為觸犯兩個犯罪的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論處。故D項正確。[多選題]62.下列關于憲法修正案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1988年憲法修正案中規定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B)1993年憲法修正案將?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寫入憲法C)1999年憲法修正案中規定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D)2018年憲法修正案增加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答案:AC解析:考察歷次憲法修改內容。?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1999年憲法修正案的內容,因此B選項錯誤:?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2004年憲法修正案規定的內容,因此D選項錯誤。[多選題]63.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主犯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2萬元人民幣;從犯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從犯周某被判處管制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對周某實施刑罰的執行機關是:()查看材料A)社區矯正機構B)公安機關C)監獄D)基層組織或其所在單位答案:AB解析:本題考查刑罰的執行機構。周某的管制刑由社區矯正機構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所以最終對周某刑罰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和社區矯正機構。本題正確答案是AB。[多選題]6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良好運行,依賴于其良好的機構設置和會議制度。關于全國人大及其下設機構的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些?()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專門委員會B)各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除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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