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啟動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_第1頁
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啟動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_第2頁
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啟動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_第3頁
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啟動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_第4頁
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啟動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_第5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啟動資本市場開放路線圖

作為金融體系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資本市場開放積極態度,走上了逐步開放的道路,國際化程度逐漸增強。作為金融體系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堅持積極穩妥推進,走出了一條漸進式開放的道路,國際化程度逐步提升。b股市場已進入上市時代在證券發行上市方面,我國經歷了從境內公司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到境內公司赴境外發行上市外資股H股,再到一家境內公司在境內外同時發行A股和H股,香港和紐約,香港和倫敦,香港和紐約、倫敦同時上市,累計籌資超過2000億美元。1992年2月21日首只B股“真空電子B股”(900901,現為儀電B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從此拉開了我國資本市場發行上市對外開放的序幕,也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正式啟程。B股也即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資股。B股開始是面向在境外或在中國香港、澳門及臺灣的投資者,2001年2月允許境內個人居民投資B股。截至2014年4月4日,滬、深B股市場有105只B股上市交易。由于后來開放了境內企業赴境外發行上市、外資通過QFII可投資A股等外部原因以及B股市場的內部因素,B股市場的融資功能逐步萎縮,B股市場籌集外資的功能已經由H股和紅籌股取代,B股市場發展處于停滯狀態。目前中國證監會正在積極推動B股上市公司將其B股以介紹方式轉至香港上市的試點工作。在境內企業發行上市方面,為了更好地利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滿足融資需求,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可以在境內和境外兩個市場選擇發行上市。國務院、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先后發布了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的有關制度,包括《證券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境內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務院的規定批準;《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等,建立并逐步完善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監管制度。1993年6月29日,第一家內地企業青島啤酒在香港發行上市,成為首只H股。目前,香港已經成為境內公司赴境外發行上市的主要市場。根據來自證監會的數據(之后的數據未注明來源者均來自于中國證監會),截至2012年末,共有179家(2013年底達185家)境內公司到境外上市,籌資總額1906.59億美元,其中,在香港主板上市148家(含香港、紐約同時上市10家,香港、倫敦同時上市4家,香港、紐約、倫敦同時上市1家),在香港交易所創業板上市28家。179家H股公司中有81家發行A股,1家發行B股,1家同時發行A、B股。香港市場中的紅籌股是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的另一重要形式。1990年中資公司香港中信集團收購泰富發展借殼上市,中信泰富成為紅籌股發展的標志。來自香港交易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3月底,香港市場共有129只紅籌股,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海油等。除在香港市場發行上市外,也有不少境內企業赴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市場以不同形式發行上市。我國以不同形式實現在境外上市的公司總數已經超過1000家。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在我國資本項目還沒有完全放開的情況下,為了推進資本市場的開放,為跨境證券投資提供途徑,自2002年起開始施行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包括陸續施行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以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聯合公告,決定原則批準開展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試點,開辟了在資本賬戶尚未完全開放的背景下,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之外的跨境投資的新渠道。2002年12月1日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頒布施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開始施行。根據有關規定,QFII可以投資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指期貨,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QFII制度的實施,開辟了境外資金投資中國資本市場的渠道,也增加了內地資本市場的資金供應,改善了投資者結構。最初規定QFII投資總額度為300億美元,2013年7月增加到1500億美元。2006年9月1日發布施行修改后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2012年7月27日發布施行修改后的《關于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QFII制度。2011年12月16日由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發布《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開始試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RQFII)投資者制度。根據有關規定,RQFII在經批準的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于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債券、權證,證券投資基金和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試點機構可以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申購。最初規定QFII投資總額度為200億元人民幣,2012年11月增加到2700億元人民幣。2013年3月1日,開始施行修改后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和《關于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規定》,修改內容主要包括,擴大試點機構類型,放寬投資范圍限制,簡化申請文件。隨著雙邊貿易中人民幣結算規模迅速擴大,境外人民幣存量快速增長,RQFII制度順應了境外人民幣回流渠道拓展的要求,有利于增加資本市場的資金供應。根據滬港通聯合公告,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試點初期,滬股通的股票范圍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滬股通總額度為30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30億元人民幣。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范圍和投資額度進行調整。從2007年7月5日起開始施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起步。QDII在境內募集資金,運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資金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境外證券投資管理。QDII制度順應了境內資金投資境外市場的要求,與QFII、RQFII制度一起構成了在資本項目沒有完全開放的情況下,資金跨境雙向對流的渠道,實現資金的“走出去”和“引進來”,增加了境內外資本市場的聯系。來自國家外匯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3月28日,共有241家機構獲批QFII額度,累計535.78億美元。共有62家機構獲批RQFII額度,累計人民幣2005億元。共有119家機構獲批QDII額度,累計865.93億美元。2013年3月14日,中國證監會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及其配套規則修訂草案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擬進一步完善QDII制度。根據滬港通聯合公告,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圍是香港聯合交易所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和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總額度為250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105億元人民幣。雙方可根據試點情況對投資標的范圍和投資額度進行調整。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于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外資并購—證券機構的開放證券公司的開放。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并分別于2008年月1日和2012年10月11日完成修訂并開始施行。在“引進來”方面,主要采取合資的形式實施證券公司對外資開放。具體包括兩種外資參股形式:一是外資參與新設合資證券公司,二是外資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擬上市證券公司。外國投資者在合資證券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開始(2002年)規定不超過33%,2012年10月提高到不超過49%。截至2013年底,除長江巴黎已于2006年12月8日終止合資變更為內資證券公司以外,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等13家合資證券公司,占全部115家證券公司總數的11%。在“走出去”方面,主要采取境內證券公司設立境外子公司的方式。截至2012年底,共有24家證券公司經批準設立境外子公司,其中23家境外子公司注冊地在中國香港,1家境外子公司注冊地在老撾。21家正常運營的境外子公司實收資本197.35億港元,總資產774.84億港元,凈資產293.36億港元,2012年凈利潤6.02億港元。2013年11月16日,中老兩國合資的老中證券有限公司在老撾首都萬象市正式掛牌成立,中方太平洋證券持股39%,這是中國在境外設立的第一家合資證券公司?;鸸芾砉镜拈_放。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設立規則》,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0月1日廢止),2004年10月1日開始施行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11月1日廢止)和《關于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2012年11月1日開始施行再次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和《關于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具體在“引進來”方面,主要采取參股合資形式,具體包括兩種外資參股形式:一是外資參股已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如2003年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BMO)參股成立于1999年的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是外資參與新設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如成立于2005年7月的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交通銀行和施羅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集裝箱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在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開始(2002年)規定不超過33%,2004年提高到不超過49%。截至2013年底,我國共有48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占89家基金管理公司的54%,其中21家合資基金公司的外資股權比例已達49%上限。2013年,有6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獲準設立,其中2家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為49%。在“走出去”方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基金公司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拓展業務,截至2012年底,有20家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設立了子公司;二是基金管理公司開展QDII業務,截至2012年底,共有3家基金管理公司取得QDII資格,到境外金融市場進行證券投資;已批準72只QDII基金產品,其中67只QDII基金成立,資產凈值約632億元人民幣。另外,根據加入世貿組織的有關承諾,外國證券機構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直接從事B股交易;外國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截至2012年底,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各有3家特別會員,并分別有38家和19家境外證券經營機構直接從事B股交易。此外,有9家境外證券交易所獲準設立駐華代表處,境外證券類經營機構獲準設立167家駐華代表機構。中國證監會還積極參加國際多邊和雙邊監管合作,截至2013年10月底,共與5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54個監管合作備忘錄。與資本市場開放的關系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表現出開放程度不高、不全面、不均衡特點。在證券發行上市的對外開放方面,表現出明顯的單向性(只有“走出去”,沒有“引進來”),境內企業赴境外發行上市開放早、發展快,而至今境外企業到境內發行上市依然是空白,A股市場尚未建立吸納境外公司發行上市的機制,應當繼續做好基礎工作,在各方面條件成熟時擇機推出國際板。同時,還要進一步放寬境內企業赴境外發行上市的條件。在跨境證券投資的開放方面,現有的QFII、RQFII和QDII實現了資金跨境雙向流動,雖然監管層在降低進入門檻、簡化審批程序、提升單個機構投資額度、提高投資比例上限和放寬投資范圍方面有所放松,但截至2012年底,外資合計持股市值占A股總市值的3.66%,這一比例仍處在較低水平。未來,還需要在繼續提高總額度的同時,降低進入門檻,放松限制條件,并繼續探討在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條件下,建立合格個人跨境投資者制度(QFII2和QDII2)。在證券機構的開放方面,同樣表現出較明顯的不對稱性,“走出去”明顯弱于“引進來”。境內合資證券機構“引進來”起步較早、發展較快,而境內證券機構在“走出去”方面起步晚、步伐緩慢,且境外分支機構基本都集中在香港地區,境外地域分布極不合理。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