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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連云港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版)目錄TOC\o"1-5"\h\u1總則 31.1修訂目的 31.2修訂根據 31.3合用范疇 31.4工作原則 41.5基本狀況 42組織體系 62.1市級應急指揮機構 62.2市級應急工作機構 72.3縣(區)應急指揮機構 133監測預警機制 133.1監測和預報 133.2預警信息公布 143.3預警準備 164應急處置 164.1信息報告 164.2應急響應啟動 164.3分級響應 174.4分災種響應方法 204.5現場處置 304.6社會動員 314.7信息公布 314.8應急變更與終止 315恢復與重建 325.1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325.2調查評定 325.3征用賠償 325.4災害保險 336應急保障 336.1隊伍保障 336.2通信保障 336.3交通運輸保障 346.4治安保障 346.5基本生活保障 346.6物資保障 346.7資金保障 356.8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習 357監督管理 357.1獎勵與責任 357.2預案管理 357.3預案實施時間 368附則 368.1氣象災害預警原則 368.2名詞術語 428.3防備應對氣象災害各重要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方法(附表1-11) 448.4氣象災害應急指揮網絡及處置流程圖 601總則1.1修訂目的按照全省“一帶一路”建設核心區和先導區、國際化海港中心都市建設的總體規定,建立統一指揮、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系,全方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指揮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社會安全穩定運行,修訂本預案。1.2修訂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江蘇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方法》、《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連云港市“十三五”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連云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連云港市政府辦公室有關印發連云港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布與傳輸實施方法的告知》、《連云港市政府辦公室有關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輸綠色通道的告知》等規范性文獻,修訂本預案。1.3合用范疇本預案合用于影響我市行政區域的臺風、暴雨、暴雪、高溫、寒潮、霧、霾、道路結冰、大風、雷暴、冰雹等氣象災害的防備和應對。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污染天氣等其它災害處置,合用其它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凡涉及跨我市行政區域,或超出我市處置能力,或需要由國家、省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或《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處置。1.4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方面加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防止為主防減結合。實施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方法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原則。充足運用當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依法規范協調有序。各地、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備應對工作。加強地區間、部門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增進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1.5基本狀況1.5.1地理概況連云港市位于中國東部沿海中部,江蘇省東北部,東瀕黃海,隔海與日本、韓國、朝鮮相望,西鄰山東省臨沂市和江蘇省徐州市,北接山東省日照市,南連江蘇省宿遷市、淮安市和鹽都市,地處海陸、南北過渡地帶。全市土地總面積7615平方公里,海域面積6677平方公里。全境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地貌基本分布為西部崗嶺區、中部平原區、東部沿海區和云臺山區。境內以平原為主,兼有丘陵、山地、湖泊、灘涂等。獨特復雜的地理環境和陸海氣候、南北氣候過渡結合的特殊氣候背景,容易遭受臺風、暴雨洪澇、強冷空氣和雷雨大風等各類氣象災害的侵襲。1.5.2氣候概況連云港市屬暖溫帶濕潤性季風海洋性氣候,兼有暖溫帶和北亞熱帶氣候特性,四季分明,雨熱同季,冬夏長,春秋短。冬季嚴寒干燥,春季溫暖濕潤,夏季炎熱多雨,秋季天高氣爽。全年平均氣溫14.5℃,1月最冷,平均值為0.7℃,極端最低氣溫曾達-21.7℃(出現在1969年2月6日的灌云國家基本氣象站)。7月最熱,平均值為26.8℃,極端最高氣溫曾達40.2℃(出現在7月15日的連云港國家氣象觀察站)。年平均總日照為2259.9小時,日照百分率為51%。年平均總降水量883.9毫米,最大曾達1549.7毫米(出現在的灌云國家基本氣象站)。年均雨日87.5天,降水重要集中在6、7、8月,約占全年雨量的六成。1.5.3重要氣象災害連云港市氣象災害重要是由臺風、暴雨、暴雪、高溫、寒潮、霧、霾、道路結冰、大風、雷暴、冰雹等造成的。影響連云港市的臺風(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超強臺風)平均每年1-2次,多為臺風外圍影響,臺風影響時常伴暴雨和強風。全市年均暴雨日為3.6天,重要集中在7~8月,最大日降水量曾達432.2毫米(出現在1985年9月2日的西連島國家氣象觀察站)。年均雷暴日數為24.5天。年均大霧日數為18.7天,最多達60天。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連云港市災害性天氣明顯增多,多個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繁發生,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影響。2組織指揮體系2.1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市政府設立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下列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總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氣象局重要負責同志擔任。組員為連云港警備區、市委宣傳部、市應急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都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港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委員會、市農機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環保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人社局、市民防局、市旅游局、市國資委、市供銷合作總社、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連云港海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連云港民航站、武警支隊、連云港海事局、市氣象局、連云港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連云港供電公司、電信連云港分公司、移動連云港分公司、聯通連云港分公司和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連云港分局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市指揮部重要職責:組織、協調、指揮氣象災害預警、防止和應急處置工作,在災害性天氣可能形成或已經出現氣象災害時,綜合研判各類信息,負責指揮、協調、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做好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制訂并公布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方案,決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終止。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水旱災害、森林火災、重污染天氣等災害,已有其它有關應急預案應對的,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啟動對應的市級應急指揮機制,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推行職責,配合做好氣象災害及另一方面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臺風、暴雨引發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漬澇災害、臺風暴潮以及干旱災害等,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暴雪、冰凍、低溫、寒潮嚴重影響交通、電力、能源等正常運行,由市人民政府明確建立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燃氣保障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協調,煤電油運保障工作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協調;嚴重影響通信、重要工業品保障、農業生產、都市運行等方面,由市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協調處置工作。——海上大風、濃霧等災害的防備和救助,由市海上搜救中心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協調組織。——重污染天氣的應急處置,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2.2市級應急工作機構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由市氣象局重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擔任辦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組員由市指揮部組員單位聯系人構成。市氣象災害防御辦公室重要職責:負責市指揮部的各項日常事務和臨時交辦的工作;負責督查貫徹市指揮部的重大決定;負責組織開展氣象災害的防止和應急準備等工作;負責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報告工作;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災害發生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定;組織起草、修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負責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改、論證、報批及實施工作,指導轄縣(區)編制轄縣(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組織協調氣象應急宣傳與溝通工作,根據授權起草公布有關氣象災害應急方面的新聞和信息,起草市指揮部的多個命令、通告、公示等文稿;組織市指揮部組員單位聯系員、工作人員培訓,參加、策劃、組織和評定有關的氣象災害事件應急演習。組員單位重要職責:連云港警備區:根據需要,組織所屬民兵力量、協調駐連有關部隊增援地方氣象災害搶險、營救及轉移物資等工作,保護。市委宣傳部:對的把握全市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宣傳導向,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及信息公布工作。市應急辦:協助全市氣象災害防御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重大氣象災害處置應急預案制訂和修訂工作;組織、協調、指揮各通信運行部門和公司,為氣象災害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調安排氣象災害防御工程建設、除險加固、災毀修復計劃和資金的貫徹,以及氣象災害救災資金和電力、物資計劃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有關氣象災害搶險抗災所需工業應急物資器材的供應和調度;監控氣象災害對都市經濟運行的影響,指導工業公司搞好災害防御、抗災等。市教育局:督促縣區教育部門及學校貫徹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開展校園氣象災害防御和安全知識教育。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抗災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確保抗災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暢通無阻;遇特大氣象災害緊急狀況,協助政府組織群眾撤退、轉移和營救被困人員,保護國家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協助做好清障及搶險救災工作;做好因災嚴重影響交通時的管制工作,及時疏導車輛,開辟應急搶險、搶修隊伍及物資運輸綠色通道,確保應急車輛優先、快速通行;根據氣象災害影響狀況,及時協調關閉或啟動高速公路市境道口。市民政局:負責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助工作,負責災情調查、統計、匯總和核災工作,及時上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市財政局:根據氣象災害防備與處置等工作需要,按照市政府規定,安排和調撥市級氣象災害處置經費并監督使用,及時安排隱患解決、搶險救災、災毀修復等經費。市國土資源局:加強對因雨洪引發的滑坡、坍毀、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控,協助地方政府貫徹好防備方法和應急處置工作。市城鄉建設局:組織、指導并督查本系統各單位及全市建設工程的氣象災害防御和生產安全;負責及時組織城區管網、下水道疏通清淤,組織城區市政道路積水排除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和貫徹都市高樓塔吊及深基坑等市政設施加固工作;做好都市綠化設施支護的指導和督查,做好都市道路及公共綠地倒伏樹木等應急搶險,協助做好住宅社區內倒伏樹木的解決等;組織城鄉供水、供氣部門加強有關設施的防護和巡邏。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組織、協調本行業的氣象災害防備和處置工作;開展房屋搶險排查工作,負責做好都市危房檢查、協助做好居民危房中的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及都市物管住宅社區的排澇工作;搞好房屋的應急維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住宅社區綠化樹木搶險等工作。市都市管理局:根據降雪和道路結冰狀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用方法做好除雪和道路除冰工作,負責戶外廣告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霓虹燈、廣告牌等廣告設施加固等。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區人員、物資的轉移運輸;負責所轄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工程、裝備安全,保障公路干線和航道的暢通;協同公安部門,確保防汛搶險救災車輛船只的暢通無阻;協調高速公路、國省干道和都市快速路運行保障和交通運輸等工作;督促檢查車站、內河碼頭等客貨運站點及公交、出租車、長途客運、內河渡口等交通運輸單位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播發國省干線公路路況信息。市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并督查港口行業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負責港口集疏運組織管理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向港口行業單位轉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做好港口行業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市水利局:做好防汛調度和抗旱水源的調度工作;制訂全市防汛防旱預案、防汛工程維護及水毀工程修復計劃;負責防汛防旱工程的行業管理,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市屬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市農業委員會:組織、貫徹農業應對氣象災害工作,及時提供農情和農業受災狀況;指導受災地區的農業恢復生產,協調貫徹種苗、化肥、薄膜等農業生產資料。市農機局:負責抗旱排澇機械設備的供應和調配。市商務局:指導商貿公司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儲藏調運工作,確保正常生活秩序。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受災地區群眾和搶險人員衛生防疫和救治工作;開展疾病監測,組織實施疾病防止控制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藥品質量和市場流通、消費環節的藥品安全,避免不潔、變質和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組織貫徹人員臨時安置點等場合藥品安全監測、監管等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等單位做好災害性天氣影響時的安全生產。市環保局:做好因氣象災害引發的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事件的環境監測和評定工作,并指導采用對應的防治方法。市海洋與漁業局:及時提供、交換海洋監測和海洋預報信息;組織督查涉海單位和個人的海上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市民防局:組織、協調受災人員疏散、安置等工作;視狀況運用民防工程為受災人員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市旅游局:根據氣象災害預測告知,及時公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預警,指導旅游公司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協調做好受災、滯留游客的轉運、安置和救助工作。市國資委:組織、督促有關公司貫徹氣象災害防備和處置工作,搞好有關公司受災人員的安置。市供銷合作總社:做好經營性搶險抗災物資的調查儲藏工作,災情緊張階段,督促有儲藏任務的單位加強值守,確保搶險物資隨時調撥。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本單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連云港海通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本單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連云港民航站:負責民航領域有關氣象信息、航班信息的公布和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組織做好滯留旅客安置、疏導、轉運和航班恢復等工作;組織評定氣象災害對機場安全運行的影響,維護機場安全運行。武警支隊:安排駐連武警部隊支持地方救災搶險,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遇緊急狀況,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保護國家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執行重特大氣象災害救助的突擊任務。連云港海事局:負責我市海域的安全管理;加強對船舶的防護檢查,組織對遇險船舶的搜救。市氣象局: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及時公布天氣預報和實時氣象信息。連云港日報社:及時刊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做好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和搶險救災新聞報道工作。市廣播電視臺:及時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有關交通信息播報及知識宣傳;做好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的實況轉播。連云港供電公司:負責本系統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搞好電力故障搶修,確保氣象災害處置應急指揮、信息傳遞等電力保障。電信、移動、聯通連云港分公司:負責我司電信設施安全,做好應對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通訊的準備,確保通訊暢通;根據《連云港市政府辦公室有關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輸綠色通道的告知》(連政辦發〔〕201號)規定,及時傳輸氣象災害預警及救災有關信息,并適時開展對社會公眾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全網公布;及時修復損壞的通信設施。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連云港分局:做好水情測報工作,負責重要河道和大中型水庫水文信息的收集報送。2.3縣(區)應急指揮機構各轄縣(區)人民政府參考市指揮部的構成和職責,建立對應的應急指揮機構,針對上述多個災害,及時啟動對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指導。3監測預警機制3.1監測和預報3.1.1監測預報體系建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加緊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系統、地質災害監測系統、交通電力能源等專業氣象監測系統、水文監測預報系統等建設,優化加密觀察網站,完善監測網絡,提高氣象災害及另一方面生、衍生災害綜合監測能力。加強災害性天氣事件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核心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工作。3.1.2信息共享氣象部門及時公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并與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組員單位建立對應氣象及另一方面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3.1.3災害普查各級氣象部門在本地政府領導下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定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3.2預警信息公布3.2.1公布制度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布遵照“歸口管理、統一公布、快速傳輸”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預警信息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公布,其它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公布。預警信息公布實施嚴格的審簽制。根據《江蘇省災害性天氣預報等級用語和預警信號原則》,按照災害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我市氣象災害預警總體分為四級,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普通),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原則見附則。公布Ⅰ級、Ⅱ級預警信息應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簽發;公布Ⅲ級、Ⅳ級預警信息應由市氣象災害防御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簽發。3.2.2公布內容及途徑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涉及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疇、警示事項、應采用的方法和公布機關等。建立和完善多個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布系統,形成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公布“綠色通道”。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以及各通信運行公司要切實承當社會責任,按照預警信息公布規定建立完善預警信息響應機制和流程,快速、精確、權威、免費播發或刊載預警信息。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加強預警信息傳輸設備建設,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公布與傳輸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各縣(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單位和部門,社區(村)、學校、醫院、工礦公司、建筑工地等要指定專人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受、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向基層社區、村傳遞機制,形成縣(區)—鄉(鎮、街道)—社區(村)—戶直通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輸渠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第一時間傳遞預警信息,快速組織群眾防災避險。3.3預警準備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研究,親密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依法依規及時采用方法,開展必要的處置工作。預警級別達成規定原則后,有關負責人員應立刻上崗到位,組織力量進一步分析、評定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特別是對本地區、本部門和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狀況,有針對性地采用防止方法,貫徹搶險隊伍、物資和避難場合,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4應急處置4.1信息報告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及時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狀況,快速向本地政府或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對特別重大、較大和敏感突發事件信息應在規定時間快速報告市人民政府。4.2應急響應啟動按照氣象災害影響程度、范疇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公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成預警原則,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定基礎上啟動對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和范疇,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做出提高或減少響應級別的決定。4.2.1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市氣象局對災害性天氣影響范疇、程度及潛在影響進行綜合研判,當達成或預計達成Ⅰ級(特別嚴重)或Ⅱ級(嚴重)響應等級原則時,及時建議市指揮部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經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簽發后,市指揮部組織有關縣(區)政府、有關聯動單位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立刻進入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狀態,并按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4.2.2啟動Ⅲ級或Ⅳ級應急響應市氣象局對災害性天氣影響范疇、程度及潛在影響進行綜合研判,當達成或預計達成Ⅲ級(較大)或Ⅳ級(普通)響應等級原則時,及時建議市指揮部啟動Ⅲ級或Ⅳ級應急響應。經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簽發后,市指揮部組織有關縣(區)政府、有關聯動單位啟動Ⅲ級或Ⅳ級應急響應,立刻進入Ⅲ級或Ⅳ級應急響應狀態,并按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4.3分級響應4.3.1Ⅳ級響應(1)市氣象局和有關縣(區)氣象局進入Ⅳ級響應狀態,親密關注和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生發展,加強會商,及時做出預警預報,提出防御指導及建議,有關狀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通報。(2)受氣象災害影響的縣(區)在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下,組織貫徹防御方法,視狀況組織搶險救災。(3)有關聯動單位根據預案和職責分工,在市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協助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4)市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調動各類資源做好防災救災。4.3.2Ⅲ級響應(1)市氣象局和各縣(區)氣象局進入Ⅲ級響應狀態,親密關注和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生發展,組織專項會商,及時作出預警預報,提出防御指導及建議,有關狀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通報。(2)受氣象災害影響的縣(區)在市指揮部指揮下,組織貫徹防御方法,及時組織搶險救災。(3)有關聯動單位根據有關預案和各自職責分工,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助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應急狀態,防災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準備。(5)協調連云港警備區、武警支隊根據狀況并依有關程序進入合適的緊急狀態。(6)各新聞媒體及時刊播有關信息,加強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7)市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調動各類資源做好防災救災。4.3.3Ⅱ級響應(1)市氣象局和各縣(區)氣象局進入Ⅱ級響應狀態,加強天氣變化監測,組織專項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狀況及時更新預報預警,提出防御指導并將有關狀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通報。(2)市指揮部統一指揮各聯動單位,根據災害狀況和處置需要,公布對應指令。必要時,市領導到市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現場指揮。(3)受氣象災害影響的縣(區)政府在市指揮部指揮下,快速貫徹防御方法,組織開展搶險、人員撤離和受災救助工作,有關狀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4)有關聯動單位根據市應急處置臨時指揮部指令,啟動對應預案,快速做出響應,實施防、抗、救、援工作。(5)全市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應急作戰狀態,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6)協調連云港警備區、武警支隊根據狀況并依有關程序進入合適的緊急狀態。(7)各媒體和公共場合大型顯示屏管理單位等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氣象信息和有關防御指導以及市指揮部的有關方法,各電信運行商協助做好有關信息的短信公布工作。(8)教育部門根據氣象災害防御指導、提示,必要時告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停課,確保學生安全。4.3.4Ⅰ級響應(1)市氣象局和各縣(區)氣象局進入Ⅰ級響應狀態,加強天氣變化監測,組織專項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狀況及時更新預報預警,提出防御指導并將有關狀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通報。(2)市指揮部統一指揮各聯動單位,根據災害狀況和處置需要,公布對應指令。必要時,市領導到市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現場指揮,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軍民按照統一布署做好防災、抗災、避災和搶險救助工作。(3)受氣象災害影響的縣(區)政府在市指揮部指揮下,快速貫徹防御方法,組織開展搶險、人員撤離和受災救助工作,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險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4)有關聯動單位根據市指揮部指令,啟動對應預案,快速作出響應,實施防抗、救援工作。(5)全市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應急作戰狀態,各應急物資保障單位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全力保障。(6)連云港警備區、武警支隊根據狀況并依有關程序進入合適的緊急狀態,并根據市指揮部的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7)各媒體和公共場合大型顯示屏管理單位等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氣象信息和有關防御指導以及市指揮部的有關方法,各電信運行商協助做好有關信息的短信公布工作。(8)教育部門根據氣象災害防御規定,必要時告知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停課,確保學生安全。4.4分災種響應方法啟動應急響應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加強值班,親密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采用應急響應方法和行動。為做好應急聯動、災害聯防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應急響應的狀況及時報告市氣象災害防御辦公室。新聞媒體應按規定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防備處置方法。4.4.1臺風、大風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臺風、大風預警信號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導、提示,告知教育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停課準備,調節上下學及休息時間,避免在突發大風時段上學放學。民政部門根據風災風險評定成果和預報的風力狀況,與居民委員會、村鎮、社區、物業等單位共同做好危險地帶和防風能力單薄的危房內居民的轉移,安排到安全避風場合避風。住房保障、城鄉建設、都市管理等部門采用方法,巡邏、加固都市公共服務設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必要時可強行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露天廣告牌等設施;告知高空等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停止作業,安排人員到安全場合避風。港口、海事、海洋漁業、航運等部門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全部船舶到安全場合避風,督促船主采用方法避免船只走錨造成碰撞、擱淺;督促運行單位暫停運行、妥善安置滯留旅客;告知水上、水下等戶外作業單位做好防風準備,必要時停止作業,安排人員到安全場合避風。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公交公司、公路客運公司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以及運行計劃調節和旅客安撫安置等工作。水利防汛部門布署防風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汛調度、所屬水利工程的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海洋漁業部門親密關注海域風暴潮和海浪發生發展動態,及時公布預警信息。農業部門根據不同風力狀況發出預警告知,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用防風方法,減輕災害損失;親密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形勢,會同氣象部門做好森林火險預報預警,指揮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撲救工作。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安監部門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監管,指導督促高危行業、公司貫徹防臺風、暴雨、大風方法,做好臺風、大風天氣安全生產工作;參加、協調災害性天氣引發的災害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民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疏散安置工作,視狀況運用人防工程為受災群眾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旅游部門負責職責范疇內的安全監督管理,配合縣(區)政府和部門組織協調旅游公司做好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疏散工作。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查去除危險故障。廣播電視、通信運行公司加強設施檢查,及時排查消除故障,確保線路和通信暢通。各縣(區)政府、各單位加強檢查,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物業等部門及時告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災害發生后,民政、水利、氣象和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定工作。4.4.2暴雨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暴雨預警信號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理解暴雨影響,進行綜合分析評定。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導、提示,告知教育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停課準備,調節上下學及休息時間,避免在暴雨時段上學放學。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水毀、積水路段制訂繞行路線,實施交通引導或管制。國土資源部門告知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負責人、監測人、群測群防聯系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組織人員重點巡邏地質災害危險點,采用防備方法。住房保障、城鄉建設等部門組織巡邏、加固都市公共服務設施,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告知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督促轄縣(區)政府組織巡邏、加固居民危房。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公交公司、公路客運公司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洪防漬工作。水利防汛部門進入對應應急響應狀態,組織開展防汛調度、所屬水利工程的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及災害救助工作;提供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都市內澇排水工作;會同有關縣(區)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居民到安全場合避險。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貫徹防御方法,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加強疫情監測和預警,開展醫療救治和救災防病工作。旅游部門負責職責范疇內的安全監督管理,配合有關縣(區)政府和部門組織協調旅游公司做好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疏散工作。安監部門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監管,指導督促高危行業、公司貫徹防暴雨方法,做好暴雨天氣安全生產工作;參加、協調災害性天氣引發的災害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民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疏散安置工作,視狀況運用人防工程為受災群眾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查去除危險故障。廣播電視、通信運行公司加強設施檢查,及時排查消除故障,確保線路和通信暢通。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災害發生后,民政、水利、氣象和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定工作。4.4.3暴雪、道路結冰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暴雪、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及時公布路況信息,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提示上路車輛駕駛人員貫徹防凍和防滑方法,提示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車輛減速,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配合城管等部門采用路面防凍方法,根據積雪狀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用方法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重點加強國道、省道、都市道路以及橋梁、涵洞、彎道、坡道、站臺等路段的掃雪除冰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并會同有關部門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住房保障、城鄉建設等部門組織供水、供氣行業貫徹防凍方法,加強建筑工地臨時工棚的巡邏,及時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坍毀的建筑物內的人員,做好責任范疇內的掃雪除冰工作;督促縣(區)政府加強危房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或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坍毀的房屋內的人員。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公交公司、公路客運公司做好站場等場地掃雪除冰和車輛防凍防滑等工作,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節和旅客安撫、安置等工作。農業部門組織對農作物、畜牧業、水產養殖采用必要的防護方法。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城管部門會同公安、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掃雪除冰工作。海洋漁業部門親密關注海冰發生發展動態,及時公布海冰災害預警信息。安監部門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監管,指導督促高危行業、公司貫徹防暴雪、冰凍方法,做好暴雪、冰凍天氣安全生產工作;參加、協調災害性天氣引發的災害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旅游部門負責職責范疇內的安全監督管理,配合有關縣(區)政府和部門組織協調旅游公司做好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疏散工作。民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疏散安置工作,視狀況運用人防工程為受災群眾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供電部門貫徹電力調配及有關方法,加強電力設備巡邏、養護,及時排查去除電力危險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廣播電視、通信運行公司加強設施檢查,及時排查消除故障,確保線路和通信暢通。各縣(區)政府組織鄉(鎮)、社區做好鄉村道路、住宅社區內的掃雪除冰工作。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災害發生后,民政、氣象和農業等部門按照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定工作。4.4.4寒潮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寒潮預警信號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理解寒潮影響,開展綜合分析評定。民政部門采用防寒救助方法,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用開放避寒場合等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方法。農業部門指導糧農、果農、菜農、茶農、苗木生產經營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用防寒防風方法,做好農作物、牲畜、家禽、水生動物等防寒保暖工作。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加強低溫寒潮有關疾病防護知識宣傳教育,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城鄉建設部門對樹木、花卉等采用防寒方法。海洋漁業部門親密關注海域風暴潮、海浪發生發展動態,及時公布有關預警信息。海洋漁業、海事、交通運輸、農業、旅游部門采用方法,提示水上作業船舶、游船和人員做好防護工作,加強船舶航行安全監管。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4.4.5高溫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高溫預警信號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理解高溫影響,開展綜合分析評定。電力部門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有關方法貫徹,加強電力調配,確保居民用電和重點部門用電,做好“迎峰度夏”;根據用電、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狀況或市應急處置指揮部規定,采用限拉電方法;加強電力設備巡邏、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車輛減速,避免因高溫爆胎等引發交通事故。人社部門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依法責令改正;及時做好工傷認定工作,使勞動者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下游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生產用水。城鄉建設、城管等部門提示、督促建筑、戶外施工單位做好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必要時調節作息時間或采用停止作業方法。農業部門指導緊急防止高溫,減少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帶來的不利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防止和撲救準備工作。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主動做好高溫中暑、食物中毒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對市場生產、流通防暑降溫藥品、防暑防曬化妝品、保健品的監管力度;嚴格監督執行食品安全有關制度,防備因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安監部門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等高危行業、公司做好高溫天氣安全生產工作;參加、協調高溫天氣引發的災害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4.4.6雷暴、冰雹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雷暴、冰雹預警信號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加大預報公布頻次;災害發生后,有關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情應急處置、分析評定工作,并為其它部門處置災害提供技術指導。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導、提示,告知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在雷電發生時讓學生留在學校教室內,待雷電天氣過后才可室外活動或離校。城鄉建設部門提示、督促施工單位注意防備,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組織力量做好倒伏行道樹及公園(綠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公交公司、公路客運公司貫徹雷電防護方法,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節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貫徹防御方法,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安監部門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監管,督促高危行業、公司貫徹防雷電工作;參加、協調雷擊事故搶險、救災工作。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除故障和險情。廣播電視、通信運行公司加強設施檢查,及時排查消除故障,確保線路和通信暢通。各單位加強本單位責任范疇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物業等部門提示居民盡量減少戶外活動和采用合適防護方法,減少使用電器。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預案。4.4.7霧、霾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霧、霾預警信息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根據霧、霾的影響,開展綜合分析評定。教育部門根據防御指導、提示,告知教育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停課準備,調節上下學及休息時間,避免在霧、霾時段上學放學。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車輛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提示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車輛減速或關閉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并及時公布路況信息。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公路客運公司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節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海事、交通運輸、農業、旅游部門及時公布霧航安全告知,加強水上船舶、游船航行安全監管。衛生計生部門做好有關疾病防治和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環保部門加強環境監測,啟動與氣象部門的即時會商機制,聯合氣象部門及時公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根據環境監測和預報,采用對應方法。供電部門加強電網運行監控,采用方法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或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廣播電視、通信運行公司加強設施檢查,及時排查消除故障,確保線路和通信暢通。有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4.5現場處置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涉及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狀況,分派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應急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受分派援助物資。4.6社會動員氣象災害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疇,廣泛動員調動社會力量主動參加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狀況下可依法征用和調動車輛、物資、人員等。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區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快速急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縣(區)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激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涉及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使用狀況進行審計和監督。4.7信息公布公布氣象災害信息應及時、精確、客觀、全方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進行。信息公布形式重要涉及權威公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辦新聞公布會等。信息公布內容重要涉及氣象災害種類及另一方面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狀況等。4.8應急變更與終止氣象部門應根據氣象災害發展變化,及時變更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當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定短期內災害影響將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應及時公布災害預警變更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據此變更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5恢復與重建5.1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受災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恢復重建規劃,盡快組織修復受損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發生重大災害超出縣(區)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訂恢復重建規劃,出臺有關扶持優惠政策,爭取省級財政支持,協助受災地區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同時,根據增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害程度,建立地區之間對口增援機制,為受災地區提供多個形式增援。主動激勵和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加災后恢復重建工作。5.2調查評定災害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進行調查、評定與總結,分析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善方法。災情核定由各級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定成果與應急工作狀況報送至市人民政府。5.3征用賠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及時償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資;造成損壞或無法償還的,應按有關規定采用合適方式予以賠償或做其它解決。5.4災害保險激勵公民、企事業單位主動參加與氣象災害事故有關的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務。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監管工作。6應急保障6.1隊伍保障市有關部門,駐連部隊、武警部隊,縣(區)人民政府應加強自然災害救援、公安消防、陸地搜尋與救護、水利工程應急搶險、礦山和危化品救護、醫療衛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習,提高共同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通信和都市供水、供電、燃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靠社會團體、公司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加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6.2通信保障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廣播電視、通信運行公司應及時采用方法恢復受損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6.3交通運輸保障公安部門根據需要對現場及有關路段實施交通管制、交通疏導,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障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火車、船舶和飛機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暢通。6.4治安保障公安部門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肅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備安全的行為,保障抗災救災工作順利進行。6.5基本生活保障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藏,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會同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商務部門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6.6物資保障各專業部門、物資供應部門、易受災單位和部門按規范儲藏搶險救災物資,及時更新、調節儲藏物資品種,做到有備無患。經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保障工作。農業、供銷總社等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藏、調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儲藏、調劑和調運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應按規范儲藏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藏有關工作。6.7資金保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與氣象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氣象災害救助資金和氣象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市財政對達成《連云港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等級的災害,根據災情及自然災害救助有關規定予以對應支持。6.8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習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做好氣象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各界主動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提高社會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新聞出版廣電、文化、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和單位要充足運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類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易受災單位要制訂應急演習計劃,定時組織氣象災害應急演習。7監督管理7.1獎勵與責任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奉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在氣象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失職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7.2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各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可參考本預案,制訂本行政區域、本部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7.3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連云港市氣象災害處置應急預案》(連政復〔〕24號)同時廢止。8附則8.1氣象災害預警原則根據我市可能受影響的災害性天氣類型和影響程度,制訂我市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道路結冰、霧、霾、雷暴、冰雹等氣象災害的預警等級(見下表)。連云港市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統計表災種級別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道路結冰霧霾雷暴冰雹Ⅰ√√√Ⅱ√√√√√Ⅲ√√√√√√√√√Ⅳ√√√√√√√√√√√8.1.1Ⅰ級預警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臺風、暴雨、暴雪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其強度達成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訂的特別重大災害性天氣原則。(1)臺風:預計將來24小時將有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市,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2級或陣風14級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上強降水。(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持續出現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地區有日雨量超出250毫米的降雨,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3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積雪特別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特別嚴重影響。(4)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特別重大死亡和經濟特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歷史罕見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特別嚴重影響。(5)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我市處置能力,需要由上級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周邊地區時。8.1.2Ⅱ級預警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臺風、暴雨、暴雪、高溫、霾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其強度達成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訂的重大災害性天氣原則。臺風:預計將來24小時將有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市,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10級或陣風12級以上,并伴有暴雨以上強降水。(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持續出現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積雪嚴重,對道路、交通等產生嚴重影響。(4)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持續出現日最高氣溫達39℃以上高溫天氣,預計將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5)霾: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持續出現嚴重霾天氣,且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嚴重霾天氣。(6)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重大死亡和經濟重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
(7)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它地區時。8.1.3Ⅲ級預警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道路結冰、霧、霾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其強度達成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訂的較大災害性天氣原則。(1)臺風:預計將來24小時將有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市,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9級或陣風11級以上,并伴有暴雨天氣。(2)暴雨: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將來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積雪對道路、交通等產生較大影響。(4)寒潮:預計將來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最低氣溫下降16℃以上并伴有平均風力6級或陣風8級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0℃下列,對農(林)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嚴重危害。(5)大風:預計將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含責任海區)將出現平均風力達10級或陣風12級以上大風天氣。(6)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持續出現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高溫天氣,預計將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7)道路結冰: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凍天氣,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冰凍天氣,對道路、交通有嚴重影響。(8)霧: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能見度不大于50米的強濃霧天氣,且預計將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出現能見度不大于50米的強濃霧天氣。(9)霾: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嚴重霾天氣,且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重度霾天氣。(10)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較大死亡和經濟較大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較重影響。(11)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它地區時。
8.1.4Ⅳ級預警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監測、預報出現臺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道路結冰、霧、霾、雷暴、冰雹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其強度達成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制訂的普通災害性天氣原則。(1)臺風:預計將來24小時將有臺風登陸或影響我市,影響時平均風力將達8級或陣風10級以上。(2)暴雨: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將來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4)寒潮:預計將來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最低氣溫下降14℃以上并伴有平均風力6級或陣風8級以上大風,最低氣溫降至0℃下列。(5)大風:預計將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含責任海區)將出現平均風力達9級或陣風11級以上大風天氣。(6)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持續出現日最高氣溫達37℃以上高溫天氣,預計將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5℃以上高溫天氣。(7)道路結冰:預計將來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將出現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凍天氣,對道路、交通有較大影響。(8)霧:過去24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能見度不大于50米的強濃霧天氣,且預計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能見度不大于50米的強濃霧天氣。(9)霾:過去48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出現重度霾天氣,且將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重度霾天氣。(10)雷暴:預計將來12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將出現強烈雷電天氣,并伴有10級以上陣風或30毫米/小時降雨;或已經造成重大雷電災害,將來雷電活動仍將持續。(11)冰雹:預計將來12小時我市3個及以上縣(區)將出現強冰雹天氣,并可造成嚴重災害。(12)氣象及其衍生災害已出現,且造成人員死亡和經濟損失的;氣象預報、預測出現的天氣將可能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產生一定影響。(13)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由于多個災害在我市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造成影響程度不同,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狀況,結合以上原則,在充足評定基礎上適時啟動對應級別的災害預警和應急響應。8.1.5多個災害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成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成預警原則,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進行預警。8.2名詞術語臺風: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系統,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暴雨:普通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按降水強度分為暴雨、大暴雨和特大暴雨三級:暴雨為24小時降水量50-99.9毫米之間;大暴雨為100-249.9毫米之間;特大暴雨為250毫米以上。暴雪:普通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林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按降雪強度分為暴雪、大暴雪和特大暴雪三級:暴雪為24小時降雪量10-19.9毫米之間;大暴雪為20-29.9毫米之間;特大暴雪為30毫米以上。寒潮: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林)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大風:指平均風力不不大于6級、陣風風力不不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高溫: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林)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雷暴: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冰雹:指由冰晶構成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林)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道路結冰: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霧: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水平能見度減少至1000米下列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霾: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塵粒、煙粒使水平能見度降至10公里下列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8.3防備應對氣象災害各重要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方法(附表1-11)附表1臺風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應急響應等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臺風藍色、黃色預警臺風橙色預警臺風紅色預警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臺風預警信息及有關防御指導,跟蹤公布臺風動態,增加預報公布頻次。災害發生后,與民政、水利、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定工作。水利防汛部門告知河湖庫、涵閘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做好防御臺風暴雨準備。做好各類水利工程巡邏和安全運行,貫徹險工險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搶險隊伍、物資和設備,及時開展搶險救災。督促各地做好重點險堤、險庫的巡邏防守,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合、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組織警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限制高速公路車流車速,及時處置因臺風暴雨引發的交通事故。負責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時封閉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實施交通管制。教育部門提示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防臺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督察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防臺應急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保護已經到達學校學生、幼兒園小朋友的安全。必要時,告知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停課。城鄉建設、房管、城管部門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臺風等級,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范、原則做好防臺工作。告知有關單位和業主對設立的露天廣告牌、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采用加固方法。安排專人對露天廣告牌、搭建物及公共服務設施、樹木的安全性進行排查,采用加固方法,必要時拆除有安全隱患的設施。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倒的露天廣告牌、搭建物等;督促施工單位停止作業,安排人員到安全場合避風。農、林、漁業部門提示果農、菜農和水產養殖業主、林場等做好防臺風準備。指導果農、菜農和水產養殖戶、林場等采用一定的防臺風方法。農業、水產業、畜牧業、林業等應采用防臺風方法,組織種植業主搶收成熟瓜果和防護低洼地帶的作物。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準備。負責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民防部門協助民政等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準備。視情運用人防工程為受災群眾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宣傳臺風可能對公眾健康帶來的不利影響及對策。采用方法,做好臺風引發的疾病救治工作,急救受災傷病員。組織急救傷病員,做好防疫工作,避免和控制災區疫情、疾病發生、傳輸和蔓延。部隊和武警進入緊急搶險救災狀態,對災害現場實施救援。交通運輸、海洋漁業、海事、港口業部門親密關注海浪發生發展動態,及時公布預警信息。協助公安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規劃水上應急交通航線。督促公交公司、公路客運公司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以及運行計劃調節和旅客安撫安置等工作。組織運輸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災物資等;告知有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回港避風;加固港口設施,避免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臺風暴雨災害損壞的公路交通設施。回港避風的船舶應視情采用主動方法,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轉移至安全地帶;組織、指揮、協調修復受災中斷的公路、橋梁、隧道和內河航道及其它受損重要交通設施。旅游部門宣傳臺風可能對游客的不利影響及對策。督促、協助旅游景點疏散游客。協助做好受災旅游景點的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告知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負責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組織人員重點巡邏地質災害危險點,采用防備方法。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應急調查,協助本地政府采用應急方法。安監部門告知安委會組員單位做好防臺風暴雨的安全工作。督促高危行業、公司貫徹防臺風暴雨工作。參加、協調臺風暴雨引發的災害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民航部門發送預警信息至機場及全部進港航班。做好航空器轉場、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確保飛行安全。封閉機場,妥善安置滯留旅客。鎮、街道辦事處告知居住在低洼地帶、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人員注意防臺風,并組織排查安全隱患。撤離轄區范疇山邊、河邊窩棚內臨時居住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危坡、危墻、危房的監測。對居住在確有安全隱患的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特別是臨近山坡的臨時建筑中的人員進行撤離并安置。新聞媒體運用多個形式,及時傳輸氣象臺站公布的臺風預警信息,提示社會公眾采用有效方法,做好臺風災害防護。學校、幼兒園做好防御臺風準備、暫停戶外活動。停課后,保護好在校學生和幼兒園小朋友的安全。社區、鄉村及時收聽有關臺風信息,并告知本區住戶。關注臺風最新動態,檢查本區各項防臺方法的貫徹狀況。組織力量對區內出現的災情進行救援。社會公眾注意收聽、收看媒體公布的臺風信息,及時理解臺風動態;不到臺風路過地區游玩或到海灘游泳。調節出行計劃,盡量減少外出,關閉門窗;不在廣告牌、架空電線電纜、樹木下規避,以免受傷。盡量不到戶外活動,戶外人員應尋找安全地帶規避,并注意避免雷電攻擊;危險建筑物內的人員應撤離。建筑工地及時收聽有關臺風信息,做好防臺工作。停止戶外作業。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等基礎設施營運單位及時收聽、收看臺風信息。關注臺風最新動態,采用必要方法避免設施受損。快速組織調集力量,搶修受臺風侵襲損毀的設施。
附表2暴雨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應急響應等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暴雨藍色、黃色預警暴雨橙色預警暴雨紅色預警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暴雨預警信息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公布后,適時開展暴雨影響分析評定。災害發生后,與民政、水利、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定工作。水利防汛部門告知河湖庫、涵閘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做好防御暴雨準備。認真做好各類水利工程的巡邏和安全運行,貫徹險工險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搶險隊伍、物資和設備,及時開展搶險救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都市內澇排水工作。按照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決策和布署,及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合、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組織警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限制高速公路車流車速,及時處置因暴雨引發的交通事故。負責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時封閉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實施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教育部門提示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防暴雨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督察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防暴雨防洪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保護已經到達學校學生、幼兒園小朋友的安全,必要時,告知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停課。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督促施工單位根據暴雨等級,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法律、法規、規范、原則、規程做好防暴雨工作;組織檢查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積水狀況和因暴雨造成的都市道路、橋梁、自來水、燃氣、路燈等市政公用設施水毀狀況并及時組織修復。農、林部門組織種植業主搶收成熟瓜果和防護低洼地帶的作物。民政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的準備工作。負責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民防部門協助民政等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準備。視情運用人防工程為受災群眾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衛生計生部門組織急救受災傷病員,做好防疫工作,避免和控制災區疫情、疾病的發生、傳輸和蔓延。交通運輸、港口部門協助公安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確保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交通安全暢通;督促公路管理機構和收費公路經營單位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督促公交公司、公路客運公司做好重要設施設備的防洪防漬工作。組織運輸救援人員、受災人員、救援設備、救災物資等;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災害損壞的公路交通設施。組織、指揮、協調修復因受災中斷的公路、橋梁、隧道、內河航道和其它受損重要交通設施。旅游部門督促、協助旅游景點疏散游客。協助做好受災旅游景點的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告知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負責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組織人員重點巡邏地質災害危險點并采用防備方法。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應急調查,協助本地政府采用應急方法。安監部門告知安委會各組員單位做好防暴雨安全工作。督促高危行業、公司貫徹防暴雨工作。參加、協調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鎮、街道辦事處告知居住在低洼地帶、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防備可能出現的水浸、房屋漏雨等狀況,并組織排除隱患。撤離轄區范疇山邊、河邊窩棚內的臨時居住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危坡、危墻、危房的監測。對居住在有安全隱患的各類危舊住房、廠房、工棚、臨時建筑的人員,特別是臨近山坡的臨時建筑中的人員組織撤離并安置。部隊和武警進入緊急搶險救災狀態,對災害現場實施救援。新聞媒體運用多個形式,及時傳輸氣象部門公布的暴雨預警信息,提示社會公眾采用有效方法,做好暴雨災害防護工作。學校、幼兒園做好防暴雨準備、暫停戶外活動。停課后,保護好在校學生和幼兒園小朋友的安全。社區、鄉村及時收聽有關暴雨信息,并告知本區住戶。關注暴雨最新動態,檢查本區各項防雨方法貫徹狀況。組織力量對區內出現的災情進行救援。社會公眾注意收聽、收看媒體傳輸的暴雨信息,及時理解暴雨動態;不到暴雨發生地區游玩或海灘游泳。調節出行計劃,盡量減少外出,盡快回家;關閉門窗,以免雨水進入室內。戶外人員尋找安全地帶避雨,避免雷電攻擊;危險建筑物內的人員應撤離。建筑工地及時收聽有關暴雨信息,做好防雨工作。停止戶外作業。民航部門發送預警信息到機場及全部進港航班。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洪防漬工作。封閉機場,妥善安置滯留旅客。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等基礎設施營運單位及時收聽、收看暴雨信息,加強設施檢查和運行監控。關注暴雨最新動態,采用必要方法避免設施損壞。快速調集力量,組織搶修損毀設施。
附表3暴雪災害部門聯動和社會響應應急響應等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暴雪藍色、黃色預警暴雪橙色預警暴雪紅色預警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公布暴雪預警信息及有關防御指導,適時增加預報公布頻次。災害發生后,與民政、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定工作。公安部門及時公布路況信息,限制高速公路車流車速,及時處置因暴雪引發的交通事故;配合城管等部門及時開展清雪。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合、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組織警力,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害事件發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時封閉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實施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教育部門提示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防雪災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必要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停課。督察系統內學校、幼兒園做好防雪災準備、停止室外教學活動,保護已到達學校學生、幼兒園小朋友的安全。國土資源部門告知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負責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組織人員重點巡邏地質災害危險點并采用防備方法。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應急調查,協助本地政府采用應急方法。城管部門組織檢查公共場合積雪狀況,并會同公安、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及時開展清雪。衛生計生部門采用方法確保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農、林部門組織種植業主、養殖戶做好防雪災、防凍害及采用其它有效防御方法。民政部門根據需要開放緊急避難場合;為進場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方法;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開放緊急避難場合;為進場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方法;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民防部門協助民政等部門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視情運用人防工程為受災群眾提供安置場合,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建筑工地臨時工棚的巡邏,及時組織撤離可能因雪壓坍毀的建筑物內的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開展都市道路及高架、橋梁、涵洞的清雪工作;加強巡視,組織力量開展行道樹、公園(綠地)植物除雪除冰行動,做好倒伏行道樹及公園(綠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房管部門指導監督縣(區)政府加強危房排查,督促縣(區)政府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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