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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九日【全文】:灌溉排水渠系設計規范第一章總則第條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和10萬畝以上的中型灌區的灌溉排水渠系(以下簡稱灌排渠系)設計。其他灌區的灌排渠系設計,可參照執行。第條灌排渠系是灌溉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灌排渠系設計應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設計程序,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進行。第條灌排渠系設計方案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和比較。力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運用安全,管理方便,以達到省水'節能'增產的目的。第條灌排渠系設計在保證灌排效益和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應考慮綜合利用,以取得最優的經濟效果。第條灌排渠系設計必須符合《水利水電樞紐工程等級劃分及設計標準》、《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動能設計規范》等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第條由于灌區自然特點或其他條件的限制,執行本規范有關條款確有困難,或規范未作明確規定的特殊技術問題,應進行專門論證,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申述。噴灌'滴灌、滲灌渠系設計,應按有關規范或標準執行。第二章基本資料第一節通則第條灌排渠系設計應深入灌區調查研究,認真搜集整理灌區地形、氣象、水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土壤、作物需水量、水利工程現狀、自然災害、社會經濟以及農業區劃和發展規劃等基本資料,并進行必要的勘測試驗工作。第條有關基本資料和數據應經過審查鑒定。資料精度應滿足設計要求。第二節測量資料第條地形測量資料應具有:第條地形測量資料應具有:1灌區總體布置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25000?1/100000。灌排渠系平面布置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0。典型田間渠系布置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5000。4?有特殊要求的渠道帶狀地形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2000。帶狀圖寬度,視地形條件而定。5.灌排渠'溝的縱斷面圖,比例尺一般采用:水平1/5000?1/25000,垂直1/50?1/200;橫斷面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橫斷面的間距:地形復雜的地區為25?100米;地形平坦為100?500米。地形變化處應加測橫斷面。第條灌區天然河流'溝道'湖泊'洼淀'沼澤等地帶的平面和縱橫斷面測量資料,視工作需要,可參照上述條款選擇適宜的比例尺。第三節水文氣象資料第條應搜集與灌排渠系設計有關的降水(包括暴雨)'蒸發'濕度'氣溫'風力'風向'日照'霜期'冰凍期以及凍土深度等氣象資料。第條應搜集水源河流和灌區內天然河流(溝道)以及承泄區的有關水文'泥沙'水質等資料。水源和灌區內河流(溝道)的水文資料系列應盡量相一致。第條灌排渠系設計所需要的主要水文氣象資料系列,一般應不少于15年。第四節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第條灌排渠系中的干'支渠線可按《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地質勘探工作。對特殊地質問題應進行專題研究。第條灌區水文地質應查明:地下水類型'埋深'含水層厚度特征'地下水動態'流向'補給與排泄條件'水質'綜合補給量和可開采量,并繪制水文地質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00?1/100000。對沼澤化'鹽堿化地區還應對其成因進行分析。經過分析論證,對不可能產生次生鹽堿化地區的水文地質工作內容,可根據具體條件適當從簡。第五節土壤資料規劃資料,并征求這些部門對灌排渠系設計的要求。規劃資料,并征求這些部門對灌排渠系設計的要求。規劃資料,并征求這些部門對灌排渠系設計的要求。規劃資料,并征求這些部門對灌排渠系設計的要求。第條對灌區作物根系活動層內的土壤應進行調查和試驗,其成果內容包括:一'土壤物理資料:如土壤類型分布'土壤質地'土壤結構'容重'比重'孔隙率等。二、土壤化學資料:如pH值、全鹽量、鹽分組成及氮、磷、鉀和有機質含量等。三'土壤水分特性資料:如飽和含水量'滲透系數。滲吸速度'給水度'田間持水量'調萎系數、毛管水上升高度等。第條灌區土壤資料應附的填圖包括:土壤分布圖、土壤鹽堿化程度圖、土壤改良區劃圖。比例尺一般為1/50000?1/100000,典型地區用1/5000?1/10000。第六節現有水利設施與自然災害資料第條應對灌區已成的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設施及當地地表、地下水資源利用等現狀進行全面調查與評價。第條應查明灌區歷年發生的旱、澇、鹽、漬等自然災害的范圍、面積、成因以及損失等。第七節社會經濟和科學試驗資料第條應按灌區行政區劃調查人口、土地面積(山、川、丘陵、原地)、耕地面積(水田、水地、旱地)以及機械化發展水平等資料。應對灌區內的水田、水地、旱地的作物組成、耕作制度、單產、總產、農業總產值、投資、成本和農業人口、人均收入等分項作出調查統計。第條應搜集灌區或臨近灌區灌溉排水有關科學試驗資料。如作物需水量、灌水技術、作物耐漬深度、作物耐淹能力、耐鹽能力,以及除澇防漬、鹽堿化的防治、渠道防滲和防治的凍脹措施等。第條應搜集建筑材料的來源、儲量、單價、運距及運輸方式等資料,為工程概(預)算提供依據。第條應搜集林業、牧業、漁業、工業、交通、能源、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現狀和第三章灌區規劃第一節灌區規劃的任務、原則及內容第條初步設計階段灌區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基礎上,進一步論證灌區建設的可行性;確定設計水平年和灌排設計標準;選定灌區建設最優方案;制定灌區總體布置。第條灌區規劃應貫徹:全面安排,分期實施;統籌兼顧,綜合開發;因地制宜,保證實效等原則。第條灌區規劃的主要內容是:進一步論證灌區土地分類評價和水土資源平衡條件,核定灌區范圍和灌排面積,選定設計水平年,灌排設計標準、灌排方式,研究灌區建設方案;提出灌區水利土壤改良分區及其綜合治理意見;進行水文水利計算;布置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制定田間工程典型規劃;制定綜合利用規劃;擬定渠系工程實施程序和灌排管理方案;分析工程效益與技術經濟指標。第二節灌區總體布置第條灌區總體布置是在對其旱、澇、漬、鹽等進行綜合治理及水資源合理利用的原則下,對水土資源、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道路、林帶、村莊、電力線路、通訊線路等所作的全面規劃,統籌安排。第條灌區應設置排水系統,做到有灌有排,灌排并重,滿足除澇要求,有效地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土壤過濕與沼澤化或鹽堿化。水稻地區應研究防止土壤次生潛育化。第條自然條件有較大差異的灌區,應根據水文、氣象、土壤、水文地質及作物種植等條件,劃分不同類型區,分區進行布置和設計。第條抽水灌區應主要根據經濟合理及便于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區。在地形復雜的地區,可結合臺地、原地、丘陵地、局部高地、溝壑等地貌特征,進行分區。第條抽水灌區的經濟揚程應根據抽水灌溉的成本和增產效益的綜合分析成果,合理確定。第條抽水灌區的分級應根據灌區地形特點,渠道合理的控制面積和間距、工程投資和年運行費用合理的原則,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綜合分析,擇優采用。

第條灌區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應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及要求,分別采取地表水、地下水結合,大、中、小并重,蓄、弓I、提結合,渠、井、溝、塘、庫聯用,丘陵地區長藤結瓜以及其他合理的形式。充分利用當地水資源(包括回歸水),提高水的利用系數。第條灌區排水方式,應根據澇、漬、鹽堿化的成因,結合灌區地形、土壤、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經濟條件,經分析論證后,因地制宜地確定。對于以降水、灌溉滲水為主而形成需要排水的地區,一般應采用水平排水的方式排水。對于地下深層承壓水補給潛水的地區,應考慮采用豎井抽水結合明溝輸水的方式排水。對于外來地表水及地下水為主或由于地形地勢的特殊條件而形成需要排水的土地,可分別采用地面排洪溝、地下截水溝或骨干排水溝的方式排水。當地下潛水量豐富,水質又宜于灌溉的地區,可結合井灌井排,“以灌代排”的方式排水。對于排水地區內的局部低洼土地,排水確有困難時,可采取修筑溝洫臺(條)田的方式治理。第條排水系統的布局,可根據地形、水系、承泄區條件以及現有工程情況,因地制宜地采取排'截'滯'抽等方式。第條對于濱湖、圩垸等低洼灌區,應在聯圩并垸、整治河道、鞏固防洪堤閘、能蓄保泄的前提下,設置完善的灌排渠系及必要的截滲工程,以做到內外分開、高低分開、灌排分開、水旱分開,控制內河水位和地下水位。第條對于濱海感潮灌區,應在布置灌排渠系的同時,設置必要的擋潮、防洪海塘、堤、閘及截滲工程,做到拒咸蓄淡,蓄泄兼籌,適時灌排。第條低洼灌區排澇、必須貫徹蓄泄兼籌的方針,一般應使澇區具有一定的蓄澇容積,以削減排澇峰量。蓄澇水面率可根據澇區具體條件,因地制宜的確定。在南方圩垸水網地區,一般應不小于5%。在鹽堿化和可能產生次生鹽堿化地區,采用蓄澇措施應進行分析論證。可用作蓄澇的有湖泊、洼淀、河道'排水溝'坑塘等。可用作蓄澇的有湖泊、洼淀、河道'排水溝'坑塘等。第條設計蓄澇水位,一般應低于排水地面?米;起蓄水位,在非鹽堿化地區,一般可低于地面1?2米。起蓄水位以下的水深,可根據其利用要求具體確定。抽排蓄澇地區,可不受此限制。第條在水資源欠缺地區設計灌排渠系時,應從水源、水質以及工程技術經濟等方面,研究論證利用排水干溝、支溝的水,進行灌溉的可行性。第條利用排水溝中的水進行灌溉的方式,應進行專項設計。必須防止田間灌排渠溝合一,串灌串排等不良現象。第條排水承泄區應與排水分區和排水系統的布置相協調,并能承泄排水溝泄入的全部來水。可用作承泄區的有海洋'江河'湖泊'溪澗'洼淀以及地下深厚透水層'巖溶區等。選用地下承泄區應具備必要的水文地質勘探成果資料經過技術經濟性論證,審慎確定。第條承泄區應滿足下列基本要求:一、在設計條件下,保證排水溝良好的出流條件,不因排水造成不利的率壅水、浸沒或淤積。二'穩定的河槽和安全的堤防。承泄區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工程措施:如裁彎、疏浚、擴寬、清灘、建閘等加以治理。第條承泄區的設計水位應滿足排水系統出口設計水位的要求,以便自流暢排。承泄區的設計水位,當排水出口頂托不大時,可考慮采用:排水出口修建閘、涵,進行搶排;排水出口段修筑回水堤,允許適當壅高;調整排水溝道比降;下移排水出口等措施,爭取自排。當承泄區水位變幅較大(如潮汐影響),還可考慮自排與抽排相結合的形式。當承泄區水位長期較高,無法自流排水時,則應考慮抽排。第條灌區道路分為公路、簡易公路、田間生產道路及灌排管理道路等。道路的主要技術指標:公路應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確定;簡易公路一般可參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四級公路技術指標取定;田間生產道路,應根據當地生產條件,照顧遠景發展擬定;灌排管理道路,可按管理要求制定。第條灌區道路網的規劃布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保證交通順暢,便利農業生產,適應施工與工程管理。二、要與灌排渠、溝相結合。三、要與田間工程規劃相一致。四'路線短,占地少,工程量省。第條要因地制宜的在渠、溝、路旁種植樹木,綠化環境。避免在渠、溝內坡植樹。渠、溝通過風沙地段,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防風'防沙'經濟林等專用林帶及防沙草障等,可按有關部門的規劃布設,并應盡量與渠、溝、路旁的植樹相結合。第條在灌區總體布置時,可根據技術經濟條件。考慮干、支渠、溝的綜合利用,郊城鄉供水'航運'水能'養殖等。第條在灌區總體布置時,應考慮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試驗、觀測站及通訊線路等的設置。第條田間灌排渠系的規格以及路、林、塘、井等的結合方式,應根據灌區內的不同分區特點,選擇若干典型,提出典型布置。第條在灌區總體布置時,為了合理地利用水土資源,保護水質和生態環境,必須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對環境影響進行詳細論證,并提出對不利影響的改善措施。第三節灌區工程經濟效果評價第條灌區工程經濟效果評價的任務是:闡明設計灌區工程的經濟效果及其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和地位;論證和核定灌區工程方案經濟技術合理性。所有灌區工程的設計,都必須進行經濟效果評價。第條灌區工程的經濟分析,必須遵循《水利經濟計算規程》,按其原則、內容、要求、方法等進行。第條灌區工程,除灌溉排水渠系工程外,還包括蓄(引)水樞紐'排水承泄區及渠系建筑物等項工程。因此,工程投資、工程費用、工程效益及技術經濟指標等,均應按灌區工程進行分析計算。

第四章灌溉設計標準第一節灌溉設計標準第條灌溉設計標準是反映設計灌區的設計效益達到某一水平的一個重要技術指標,一般以灌溉設計保證率表示。第條灌溉設計保證率系指設計灌溉用水量的保證程度,用設計灌溉用水量全部獲得滿足的年數占計算總年數的百分率表示即:灌溉用水量全部獲得滿足的年數灌溉設計保證率=X100%計算總年數第條灌溉設計標準的確定,應根據灌區水土資源、作物組成、氣象水文、水量調節程度、經濟效益及國家對當地農業生產的要求等因素綜合研究選定。采用灌溉設計保證率作為灌溉設計標準的地區,一般可參照表選用。表1地區11111作物種類丨灌溉設計保證率%|11111缺水地區1n丨以旱作物為主丨150?75|11丨以水稻為主丨1170?80|111豐水地區11丨以旱作物為主丨170?80|11丨以水稻為主丨1175?95|1第條為進一步反映灌溉保證程度,可用灌溉用水保證程度作為灌溉設計標準的輔助指標。灌溉用水保證程度,是用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占多年平均設計灌溉用水量的百分率表示,即:

灌溉用水保證程度=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X100%灌溉用水保證程度=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X100%多年平均設計灌溉用水量第條灌溉設計保證率的計算應采用時歷年法。時歷年系列一般不應少于15年。第二節灌溉制度第條灌溉制度是灌區規劃設計的主要組成部分,是進行水土資源平衡和渠系設計的基本依據。第條灌溉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灌溉定額(播前和生育期畝凈灌水量總和)、灌水定額(畝次凈灌水量)'灌水時間及灌水次數。第條灌溉制度應根據灌區自然條件、作物組成和輪作制度,考慮農業技術措施及灌水方法的改進,通過調查研究總結當地的先進灌溉經驗,結合灌溉試驗資料制定。也可依據當地試驗資料用水量平衡原理進行設計。在鹽堿化和濱海地區應考慮洗鹽用水。如有條件時,還應考慮引洪放淤改良鹽堿地的具體灌溉措施。第條灌區作物組成、計劃產量及輪作制度,可參照農業規劃及水利區劃要求,由設計部門和農業部門研究制定。第條灌區內如氣象'水文'土壤'水文地質'作物種植等方面差異較大時,應分區制定灌溉制度。第條灌溉制度應采用時歷年法,根據作物的需水量及歷年降雨過程,逐年分析擬定。在水源充足地區,可根據作物生育期降雨頻率,選用典型年進行設計。第條作物需水量是設計灌溉制度的主要依據,應根據當地或自然條件類似地區的試驗成果確定,或選用公式估算。第條旱作物灌溉定額包括播前灌溉和生育期灌溉兩部分。播前灌溉一般只進行一次,可按下式計算:

H——土壤計劃濕潤層的最大深度(米)H——土壤計劃濕潤層的最大深度(米);土層內的平均土壤容重();P——土壤田間最大持水量(以占干土重百分數計);P0——播前田間土壤含水量(以占干土重的百分數計)。生育期灌溉定額按下式計算:式中一作物田間需水量回;P'0——作物生育期內有效降雨量();一播前式中一作物田間需水量回;P'0——作物生育期內有效降雨量();一播前H深度土層中的原始儲水量回;W——作物生育末期H深度土層中的儲水量(——);Wk——作物生育期內地下水的補給量(——。在地下水埋深小于3米的地區'設計灌溉定額時應計算地下水的補給量。第條設計旱作物灌水定額時應根據灌區作物生育特點,選擇先進的灌水方法、灌水技術,保證各生育期水量平衡。據現有的溝'畦灌水經驗。播前灌水定額一般為|因畝IQ50?70——生育期的灌水定額一般為40?60——X第條鹽堿地的灌溉,必須因地制宜地選擇適宜的灌水時間和灌水定額。第條水稻灌溉制度與稻田所要求的水層深度有關。稻田水層變化可用下列水量平衡方程計算:灌水時段末田間水層深度(毫米)灌水時段始田間水層深度(毫米)灌水時段末田間水層深度(毫米)灌水時段始田間水層深度(毫米)P灌水時段內降雨量(毫米);灌水定額(毫米);E——時段內作物需水量(毫米);

c—時段內稻田排水量(毫米);Sfi一3一時段內稻田滲漏量(毫米),該值與稻田位置、土壤、翻犁深度、地下水位高低、出流條件、泡田方法等有關。稻田滲漏一式中:k為稻田日平均滲漏強度(毫米/日);t為稻田淹水時間(日)。田面水層深度,應按不同生育階段分別規定允許上限和下限。為充分利用降雨量,節約灌溉水量,當降雨量大時,田面水層深度可以比上限值略有增加。稻田灌水定額,為適宜水層深度的上下限之差。第條水稻灌溉用水量包括秧田'泡田及本田期三個階段用水之總和。一、秧田期用水量:育秧應根據灌區條件采用先進方法。秧田一般占水稻大田面積的1/7?1/15。秧田期用水量應根據當地實踐經驗或試驗資料確定,也可用下式估算:式中Hi[Hi1一秧田期用水量();式中Hi[Hi1一秧田期用水量();當秧田為了防寒抗凍等,有額外用水時,上式還應計入該項用水量。|兇車1一秧田期日耗水強度(口);二、泡田期用水量可用下式計算:泡田用水量回;0泡田用水量回;式中:1一:I岡宙I岡廿1—使一定土層達到飽和時所需水量();H飽和土層深度(米);

飽和土層的土壤容重回;分別為土壤飽和含水量和泡田前土壤含水量,均飽和土層的土壤容重回;分別為土壤飽和含水量和泡田前土壤含水量,均以干土重百分數計;K——土壤滲漏強度(米/日);亜泡田歷時州a——建立插秧時田面水層深度h(米)所需水量,即a=667h();泡田期水面蒸發量();泡田期降雨量(泡田期蒸發量可利用水面蒸發觀測資料。三'本田期用水量水稻生育期對田面水層深度有不同要求,應根據水層變換特點,分階段計算灌水次數與灌水定額。生育期內各階段水量消耗包括:騰發量(e),滲漏水量(Kt),換水或曬田排除水量)以及田面水層變換所增減的水量(±旳增為正,減為負)除水量階段有效降雨量P't。階段水量平衡方程如下:Bi式中Mt——階段灌溉定額(」)P't——階段有效降雨量(^)t時段內灌水次數(nt)與田面水層的變化幅度有關,分別為灌水前后田面水層深度,h2—h1為每次灌水Bi定額。此值應換算為4稻田各階段灌水定額按水量平衡原理求得。第條作物每次允許灌水延續時間,應根據作物需水特性和當地具體情況確定。根據各地經驗,灌區不同作物允許灌水延續時間可參考以下數值。

水稻:泡田灌水7?15晝夜;生育期灌水3?5晝夜。冬小麥:播前灌水10?20晝夜;拔節前后灌水10?15晝夜。棉花:播前灌水10?25晝夜;花鈴期'吐絮期灌水8?15晝夜。玉米:播前灌水10?20晝夜;拔節期灌水10?15晝夜;抽穗期灌水8?12晝夜。第條灌水率可用式計算:aMq=()式中q—灌水率円秒/萬畝);M——灌水定額();a——作物種植比例(%);T——灌水延續時間(日)。第條根據計算的各種作物的灌水率,應繪制灌水率圖,并加以修正,使修正后的灌水率比較均勻,最小值一般應不小于設計灌水率的40%。設計灌水率一般應采用修正灌水率圖的最大值。第五章排水設計標準和排水模數

第一節排水設計標準第條排水設計標準是指對一定重現期的暴雨或一定量的灌溉滲水'渠道退水,在一定的時間內排除澇水或降低地下水位到一定的適宜深度,以保證農作物的正常生長。排水設計標準分為排澇標準,排漬標準以及改良和預防鹽堿化的排水標準等。排水設計標準還應包括承泄區水位的標準。第條排水設計標準中的暴雨重現期,應根據經濟效益分析確定,一般采用五至十年。條件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區,可適當提高標準;條件較差的地區,可適當降低標準或采取分期提高的辦法。

第條排澇標準的暴雨歷時和排除時間,可根據排水地區具體條件決定。對于旱田作物一般采用1?3日暴雨在1?3日排完。對于水稻一般采用1?3日暴雨在3?5日內排至耐淹水深。對于具有蓄澇容積的排水系統,則應考慮采用較長歷時的暴雨,有的還須采用具有一定間歇期的前后兩次暴雨作為設計標準。第條排漬標準:在降雨成漬的地區,一般采用三日暴雨5?7日將地下水位排至耐漬以至排漬設計深度;在灌水成漬的旱作地區,一般采用灌水后一日內將齊地面的地下水位降低米。第條旱田作物的耐漬深度的最小值(幼苗期)一般可取米。排漬設計深度為作物生長旺盛階段適宜的地下水埋深。旱田作物的排漬設計深度,一般為?米;水稻田的排漬設計深度一般為?米。第條改良和防治鹽堿化的排水標準,除執行、、條有關規定外,還必須在返鹽季節前將地下水位控制在臨界深度以下。第條適宜于機械耕作的可通性的排漬設計深度,可根據各地機耕具體要求確定,一般采用米左右。第條承泄區的設計水位標準,可根據各地具體條件,通過技術經濟分析確定。承泄區的設計水位,一般采用與排水區設計暴雨同頻率的洪水位,或用排水歷時內的多年平均高水位值,也可采用實際年洪水位。第二節排水模數第條排水模數系單位面積上單位時間內的地表(澇)或地下(漬)排水徑流量。設計排水模數應根據當地或鄰近地區的實際觀測資料取定。在無實測資料時,可按設計要求用公式計算。第條設計地面排澇模數應根據排澇地區具體情況進行計算。大面積的排澇模數,一般根據各地的經驗公式計算。小面積的排澇模數,一般可采用附錄五所列公式計算。第條設計地下排漬模數可根據地下水補給類型的動態,具體分析確定。排漬

模數計算一般可采用附錄五所列公式。第條鹽堿化地區的沖洗排水模數,可根據沖洗要求,具體分析計算確定。第條地下水位達到設計控制深度要求后的地下日常排水模數,應根據實際測驗Bi或調查資料確定。無資料時,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范圍內選定。第六章灌排渠系布置第一節灌排渠系的組成、分級、名稱及任務第條灌溉渠系由各級灌溉渠道和泄(退)水渠道組成。排水溝系由各級排水溝、截水溝和承泄區組成。第條灌溉渠道一般包括干、支、斗、農四級固定渠道。排水溝包括干、支、斗、農四級固定溝道。農渠、農溝以下按需要設毛渠、毛溝等臨時灌溉渠及排水溝。地形復雜的大型灌區可設總干、分干、分支、分斗等渠、溝,其設計原則和要求與同級渠、溝相同。灌區面積較小時,可酌情減少渠道或溝道級數。第條灌溉干渠從水源引水,主要起輸水作用,并配水給支渠。支渠從干渠引水,配水給斗渠。斗渠從支渠引水,配水給農渠。農渠配水給臨時毛渠。為了便于管理應盡量不越級配水。第條排水系統自田間排水網起,逐級匯流,直至承泄區。第條田間工程系指斗渠、溝以下的渠、溝及其建筑物,包括平整土地、園、林、路等工程。第條灌溉與排水系統應互相配合,在一般情況下,要求灌溉與排水分開自成系統。灌溉排水系統的一般形式如圖所示。第二節灌排渠系布置的基本原則第條灌溉渠系應在灌區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礎上結合排水系統的規劃合理

布置。第條灌溉渠系主要根據地形、地質等條件布置,并盡量照顧行政區劃。必要時應考慮綜合利用。第條灌溉渠系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及時供水,便于管理運用。二、在水土資源允許條件下,灌溉面積大,占地少。三、渠系及其建筑物的工程費用和管理費用合理。四'渠系水利用系數高。五'充分利用現有水利設施。六、便于農業耕作。七'有利于道路網'林帶'居發點'城鄉用水'環境保護等建設。圖灌排系統布置示意圖第條灌溉干、支渠布置應遵循下列原則:一、干、支渠的布置應通過方案比較確定。二、干、支渠應布置在較高地帶,一般多沿等高線布置或沿分水嶺布置。大型渠道最好不直接通過庫塘。三、干渠輸水段主要考慮行水安全要求,一般布置成挖方,并應盡量避免深挖、高填、地質條件差'隱患和穿越村莊。四、支渠以方便配水為主,一般可布置成半挖半填,以節省土方。五、平原地區支渠長度最好不超過15公里。支渠間距根據斗渠的長度確定,一側控制時為3?5公里,兩側控制時可增大一倍。六、土質干、支渠彎道半徑應大于水面寬的5倍,當土渠彎道半徑必須小于水面寬度的5倍時,應考慮防護措施,石渠或襯砌渠道的彎道半徑應大于其水面寬度的倍。第條排水溝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安全及時排水、工程費用最省,便于管理。

二'要與灌溉渠系的布置'土地利用規劃'道路網'林帶'行政區劃及承泄區的選定相協調。三、各級排水溝都要布置在各自控制范圍的最低處,并貫徹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出以及自排為主、抽排為輔的原則。四、為適應灌、排、滯、蓄的有機結合,和照顧城鎮等排水需要,在沿江、河、湖、海平原地區及地下水面接近地面的低平地區,田間排水系統必須和灌溉系統分開,河網'圩烷地區應按具體情況布置。五、干溝出口應選在承泄區水位較低、河床穩定的地方,干溝布置應盡量利用天然河、溝,并根據需要進行裁彎取直,擴寬挖深或加固堤防。六'支溝與干溝及干溝與承泄區的銜接處一般以銳角(35°?60°)聯接,湖泊'海灣等承泄區不受此限制。七、在有外水侵入處,應布置截水溝將灌區外部地面水及地下水引入排水溝或直接排至承泄區。八'水早間作地區,在水'旱田之間應布置截滲排水溝。九、排水干、支溝的彎道半徑同灌溉渠道。第三節田間灌排渠系的布置第條斗渠以下各級灌溉渠道的布置應滿足下列要求:一、便于配水和灌溉,提高灌溉效率。二'適應農業生產和耕作的要求。三'平整土地'修建渠道和建筑物的工程量最少。第條斗渠以下各級渠道根據不同地形和控制的灌溉面積可有三種布置:一'斗'農'毛'順'腰五級渠道。二'斗'農'毛'腰四級渠道。三'斗'農'毛三級渠道。第條平原地區斗渠的控制面積一般為3000?5000畝,長度3?5公里,斗渠的第條間距以便于灌溉管理并考慮機耕的要求確定,一般為600?1200米。兩側控制時,間距可適

當增太。丘陵地區斗渠的控制面積、長度和間距應根據具體地形確定。第條斗渠布置應根據支渠的布置情況而異,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一、平原地區斗渠宜垂直于支渠,斗渠以下各級渠道應布置成互相垂直的渠道。二'丘陵地區地面天然坡度在1/10?1/200之間,當支(干)渠與等高線平行,且坡面較長時,斗渠可垂直等高線布置,每條毛渠負擔一級梯田,或在斗渠上直接開設臨時的渠道——順渠。當支(干)渠一側或兩側為窄長的斜坡時,斗渠可以平行于支渠布置。三、原、坡結合地區斗渠一般垂直等高線布置。第條斗渠布置應考慮人、畜用水。必要時可布置專門的供水渠道與蓄水池相通。第條農渠一般垂直斗渠布置,平原地區農渠的長度通常為500?1000米,間距為200?400米,灌溉面積為200?700畝,丘陵地區可以適當減小。在有控制地下水位要求的地區,農渠間距應按農溝間距確定。第條農渠以下的臨時渠道的布置取決于下列條件:一、作物配置和播種方向。二'灌水方法與溝畦規格。三'上級渠道的布置形式。四'地形和地面坡降。五'土地利用邊界。六'土地平整工作量。第條灌水溝'畦的長度與土地平整后地面縱坡'流量'土壤滲透性'持水率'上下游受水均勻度、灌水定額等因素有關,需要根據專門試驗或自然條件相似的灌區經驗確定。無試驗或實踐資料時,在地面坡度為1/400?1/1000時,溝'畦長度一般采用30?50米。畦寬應為播種機寬度的整倍數,一般可采用2?4米。第條為了便于耕作,灌排農渠、溝和毛渠、溝應盡量布置成直線,或折角不小第條于120°的折線,同級渠道間應盡量平行布置。

第條在灌區應選擇幾個典型地段作出平整土地規劃及溝'畦和格田的典型布置,并以此估算灌區土地平整的工作量。第條丘陵地區渠系布置要因地制宜,既要考慮便于灌區內塘堰的引蓄,又要便于農田排、灌。南方丘陵地區的田間渠系,可按地形分為沖壟田、塝田、崗田三種情況進行布置。一、沖壟田是位于丘崗之間的低槽田。以排為主,排灌結合。較小的沖壟田,采取沖上灌,沖下排;較大的沖壟田,灌溉渠道可布置在沖壟兩側,來水面積較大的一側布置排水溝,另一側布置灌排結合的渠道。二、塝田是低槽兩側山坡上的田。以灌為主,灌排結合。斗渠沿等高線布置,農毛渠垂直等高線布置,渠尾排入塘內或泄入排水溝。渠線一般順著穿塝田的人行路邊布置為宜。三、崗田是丘崗頂上的田。以灌為主,引蓄結合。渠道應順分水嶺布置,田間渠道可因地制宜地布置。第條在生產水平較高的地區,為了節省占地,節約水量、便于耕作,提高灌溉效益,使農作物獲得更高的產量,田間灌溉渠道可用地下管道或地面移動式管取代。第條在需要降低地下水位的地區,應以排為主布置田間灌溉渠系。排水農溝,以下必要時可以加設排水毛溝或排水暗管。第條田間排水系統的平面布置,應遵照以下基本原則:一、斗溝以下的溝道最好布置成相互垂直;斗、農溝的布置要與灌溉系統、道路網、林帶相結合,盡量使溝道順直。二、當末級固定灌溉渠道是單向分水時,灌溉渠道和排水溝應相鄰排列;當末級灌溉渠道呈雙向分水或地形中間低洼時,灌溉渠道和排水溝應相間排列。在地形條件許可時,應盡可能地采用兩面控制的相間排列形式。三、溝(管)道要相互平行溝(管)道間距可根據排水要求,結合溝(管)的深度,合理確定。四、為了節省土地,在有條件的地方可埋設暗管。五'末級溝(管)應與地形等高線和地下水等高線平行或成銳角。

第條排水農溝的間距,應根據試驗資料確定。在缺乏資料時,可參照臨近灌區的資料或選用附錄七的公式計算確定。第四節泄(退)水渠道的布置第條泄(退)水渠道包括渠首排沙渠、中途泄水渠和渠尾退水渠,其主要作用是排沙、調節流量、退泄灌溉余水,和保證渠道及建筑物安全行水。第條干'支'斗渠的末端應考慮退水設施。第條在干渠渠首段需要調節流量和排沙的適當地點、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上游,應設置泄水渠。第五節渠系防沙及防洪第條干、支渠道的防洪標準,應根據其控制的灌溉面積大小、洪水災害情況及政治、經濟影響,結合防洪的具體條件。參考下表選定。渠道設計流量(|/秒)洪水重現期件<1010<1010?5050?100>1005?1010?2020?5050?100第條灌溉渠道跨越天然河、溝時均應設置立體交叉排洪建筑物,保證設計洪水順暢通過。一般排洪建筑物的防洪標準采用第條下限值。第條傍山渠道應設排洪天然溝,將坡面洪水就近引入天然河'溝。小面積的洪水,在保證渠道安全的條件下、可退入灌溉渠道。第條灌區以外的地面水,可從灌區邊界布置的排洪溝或截水溝排走。第條對多泥沙河流引水的渠道,應根據地形條件,采用防沙措施,并進行專項設計。第七章渠、溝流量計算Zs2!r-H-第一-節Zs2!r-H-第一-節渠、溝流量和利用系數第條設計灌溉渠道時應確定下列三種流量:(―)設計流量。(二)加大流量。(三)最小設計流量。設計排水溝道時應確定下列三種流量:(―)排澇設計流量。(二)排漬設計流量。(三)日常流量。第條干、支渠道須按三種流量進行設計,斗渠以下只按設計流量進行設計。第條灌溉渠道流量分為田間凈流量、凈流量和毛流量(即設計流量)。田間凈流量():系指從干、支、斗、農渠送到田間的凈流量。凈流量():渠道送到其下級渠道的流量的總和。毛流量(:包括渠道輸水損失在內的流量,亦即下級渠道由上級渠道引入的流量。第條灌溉水的利用效率,用以下四種系數來表示:Bi一、渠道水利用系數(),為灌溉渠道凈流量與毛流量的比值。即:二'渠系水利用系數(),為灌溉渠系的凈流量與毛流量的比值。它的數值等于各級渠道水利用系數的乘積。即:[U三'田間水利用系數(),為實際灌入田間的有效末量和末級固定渠道(農渠)放出的凈水量的比值。即:農渠的灌溉面積(畝);

農渠的灌溉面積(畝);四、灌溉水利用系數(),為實際灌入田間的有效水量和渠首引入水量的比值。即:式中a——全灌區的灌溉面積(畝);口L渠首引入的水量(口1第二節灌溉田間凈流量第條灌溉渠道在正常情況下,干、支渠一般應按續灌設計。但當支渠渠床土質滲透系數大,須要減少滲漏損失;渠道比降小,須集中較大流量以防止渠道淤積;或劃分為灌溉面積較小的數條分支渠時,才允許按輪灌設計。第條斗、農渠一般應按輪灌設計,各輪灌組的面積應盡可能的相等,相差最好不超過10%。并與作物組成相協調。按續灌配水時,渠道的田間凈流量可按下述公式確定:式中設計灌水率(凹;秒/萬畝廠渠道控制的灌溉面積(萬畝)。式中設計灌水率(凹;秒/萬畝廠渠道控制的灌溉面積(萬畝)。按輪灌進行配水時:L式中N——輪灌組數。當輪灌織數面積大致相等時,上級渠道控制面積N=本輪灌組灌溉面積如輪灌組灌溉面積相差過多,則N值應具體分析確定。當支渠續灌,斗、農渠同時輪灌,同時工作的斗渠有n條,每條斗渠里同時工作的農渠有k條。可自下而上分配田間凈流量。

支渠的設計田間凈流量a――各種作物種值面積占灌區面積的百分數;第1、2、3…作物在該時段內灌水定額(口1T灌水時間。由支渠分配給每條農渠的田間凈流量^Ti[Hi式中—一農渠的田間凈流量(/秒);式中—一支渠的田間凈流量(/秒);在劃分輪灌組時,對于個別控制面積過大的渠道,允許跨組灌水;對于控制面積較小的渠道,允許采用組內輪灌。如果各條斗渠或農渠控制面積大小不一,則應按面積比例進行逐級分配,首先算出分給各條斗渠的田間凈流量,再計算各農渠應得的田間凈流量。第三節渠道的輸水損失第條渠道的輸水損失與渠道流量、過水斷面、地下水埋深及渠道所經過地帶的土質等有關。干、支渠的輸水損失,應根據實測或鄰近相似地區的實測資料進行估算。第條干、支、斗渠輸水損失可用考斯加可夫公式估算:式中a——每公里渠道輸水損失(以占渠道凈流量的百分數計);A、m-A為系數,mA、m-I透水性I

11111I1I1n1重粘土及粘土1弱1重壤土丨中下1中壤土1中1輕壤土丨中上1重砂壤土及輕砂壤士丨強第條有防滲措施的渠道滲漏損失計算規定如下:最好根據當地試驗資料計算確定。如無實測資料,渠道的滲漏量可采取式()進行估算:表a'值111防滲措施丨111a'1111渠槽翻松夯實(厚度大于米)丨11-11渠槽原土夯實(影響深度米丨-11灰土夯實1?11混凝土護面1?11粘土護面1?11漿砌石護面1?11瀝青材料護面1?11塑料薄膜111?11Sf=a'?S()式中Sf——防滲后的每公里渠道的滲漏量;S——無防滲措施的每公里渠道滲漏量;IIII減少系數,可按表選用。第四節渠、溝流量的推算第條灌溉渠道設計流量的計算,應從末級固定渠道自下而上逐級逐段計入輸水損失,直至渠首。第條渠首設計流量一般可用下式計算。式中設計灌水率(曰秒/萬畝)式中設計灌水率(曰秒/萬畝);A——渠系灌溉面積(萬畝)。第條支渠設計流量可采用有代表性的斗渠渠系水利用系數)推算,其計算公式如下:式中L1——支渠由引水口至第一斗口的長度(公里);L2——第一斗口至最末一個斗口的長度(公里);a——長度折算系數?,視支渠灌溉區形狀而定。當面積上下均勻分布時,a=;重心在上游時,a=;重心在下游時,a=;有代表性的斗渠系水的利用系數。第條渠系水利用系數應根據灌區大小、水源情況、渠系布置以及渠道長度、土質、防滲措施和管理水平等因素選定。自流灌區系水利用系數一般應不低于表值。旦值1灌溉面積(萬畝)11-|10?3011-|30?100|11大于1001n1渠系水利用系數111n1111n||11d11抽水灌區的渠系水利用系數應高于自流灌區。第條渠道最小設計流量可根據最小灌水率值按()式計算。第條渠道的加大流量,對續灌渠道按設計流量加大,其加大百分數如表。表渠道流量的加大百分數I設計流量丨V1I1?5I5?10I10?30I>30II(立方米/秒)IIIIII111111111111111111I加大百分數(%)I30?35丨25?30I25?30I15?20I10?15I輪灌渠道不考慮加大流量。抽水渠道按備用機組考慮。第條干、支渠道設計流量的尾數應按照下列數值進位。第條排水溝道的流量應根據其排水任務具體確定。對于單一排澇的溝道,只按排澇設計流量設計。對于單一排漬的溝道,可按排漬設計流量設計,用日常流量校核。對于既排澇又排漬的溝道,可根據排水具體條件采用排漬設計流量設計,用排澇設計流量和日常流量校核(旱作地區)或排澇設計流量與排漬設計流量之和設計,以日常流量進行

校核(水田區)。對鹽堿化地區,有沖洗要求時,還應采用沖洗排水流量進行校核。第條排洪溝道只以排洪設計流量設計,不進行校核。第條各級排水溝道流量的推算,應根據排水區域面積的大小及產、匯流條件具體確定。對于產匯流歷時大于排水設計歷時的溝道,可按其控制面積乘以相應的排水模數求得。對于產匯流歷時大于排水設計歷時的大型排水區的干、支溝道,則應按其匯流條件推算相應流量。第條泄(退)水渠道的設計流量,可根據其設置位置及目的分別確定。一、設置于灌溉渠首段的泄水、排沙渠道,其設計流量可根據其上段泄水或排沙需要而定,可以大于其下游渠道的設計流量。二、設置于分水樞紐上游的泄水渠道,其設計流量可按下游最大一條分水渠道的設計流量確定,或按上游渠道設計流量之半確定;特殊情況下,也可按上游全部設計流量確定。三、保護渠道重要建筑物或重要渠段的泄水渠,可按其設計流量確定。四、設置于渠道中途用以調節渠道流量的泄水渠道(或建筑物),可按渠道設計流量的25%?100%確定。五、渠道末端退水渠的設計流量,可按該渠道需要退泄的流量確定。但最小不得小于渠道末端設計流量的一半。第八章渠、溝縱橫斷面設計第一節渠、溝的水力計算第條灌溉干、支渠應按下列流量進行水力計算:一、以設計流量計算正常工作條件下的水力要素,流速應滿足I二、以加大流量的水力計算確定渠岸超高、驗算渠道的不沖條件。三、用最小設計流量驗算渠道的控制水位和不淤條件。第條斗渠以下渠道僅按設計流量進行水力計算。

第條排水干、支溝應按下列流量進行水力計算:一、以設計流量的水力計算確定溝道縱橫斷面尺寸和水位銜接條件。二、以校核流量的水力計算校核溝道的排澇能力和不沖不淤條件。三、對有綜合利用的溝道,還應按其要求進行斷面校核:(一)擬定適應通航、養殖要求(表)的溝道斷面尺寸;(二)校核溝道的滯蓄容積;(三)校核溝道可供灌溉引水的能力。表通航、養殖對排水溝的要求I溝名丨通航要求(米)丨養殖水深III11(米)1II水深I底寬II111111111111I干溝I1.0?2.0I5?15I1.0?1.5II支溝I0.8?1.0I2?4I1.0?1.5I第條斗溝可按典型溝的設計流量進行水力計算。農溝以下的溝道,一般可不進行水力計算,根據當地經驗確定斷面尺寸。第條排洪及截水溝道只進行設計流量的水力計算。第條渠、溝的平均流速用下列公式計算:式中:v——平均流速(米/秒);R——水力半徑(米);i——渠溝底比降;n渠溝糙率;

BiC——謝才系數,一般用滿寧公式一計算,亦可用巴甫洛夫斯基公式計算,其指數第條灌排渠、溝和泄(退)水渠道的渠床糙率n值,應根據渠床土壤、地質條件、施工質量'維修養護要求'過水流量'挾沙情況以及運用狀況等具體確定。對于大型渠'溝的糙率n值,應通過試驗或專門研究確定。對于一般渠'溝的糙率n值,可參考附錄九選定。第條渠、溝的不沖流速,可根據渠床材料、過水斷面的水力要素、泥沙的含量和顆粒組成等條件具體確定。無粘性土質、粘性土質、巖石及人工護面渠、溝的不沖流速,可參考附錄十選定。當渠道合泥沙量較大,且渠床淤積有薄層淤泥時,則附錄中數值尚可適當提高。第條黃土地區渾水渠道的不沖流速可按西北水利科學研究所的經驗公式估算:u式中C——系數,根據渠床土壤而定。對于粉質壤土c=;砂壤土c=。第條對于流量大于50—/秒渠道的不沖流速,應根據專題研究成果確定。第條泄(退)水渠道、排洪溝道的不沖流速,可按相同條件下的灌排渠、溝的不沖流速值增大10%?20%采用。第條渾水渠道的不淤流速應根據渠道水流的挾沙能力確定。渠道的挾沙能力與流速、水力半徑、泥沙粒徑及沉速等有關,一般可根據各地區經驗公式進行計算。黃土地區渠道的挾沙能力可參考附錄十一的經驗計算公式計算。第條為了防止滋生雜草,渠溝的設計流速一般應不小于?米/秒。第二節、渠、溝的縱橫斷面設計第條渠、溝縱橫斷面設計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一、渠、溝分段及通過重點建筑物時必須注意上下游水面銜接。二、上一級渠、溝設計水位,應滿足下一級渠、溝引水和排水的要求。

三、保證渠、溝邊坡穩定和渠道的沖淤平衡。四'保證渠。溝的輸水能力。五'保證行水安全。六、渠道滲漏損失最小。七、渠、溝工程量最小,造價最低。第條渠道比降應根據渠線所經過地區的土質、地形、河源含沙量及渠道流量的大小研究確定。黃土地區從多泥沙河流引水的渠道可采用西北水利科學研究所經驗公式初步選定:式中回式中回1飽和挾沙量(公斤/四;3——泥沙平均沉速(毫米/秒)。第條干、支溝的比降應根據其沿線地面坡度和上下級溝道水位銜接要求確定。第條各級灌溉渠道的進口水位推算,應根據水源引水高程自上而下地控制和灌溉面積上控制點的高程自下而上地逐級推求,并考慮沿程水頭損失和各種建筑物的局部水頭損失反復調整比較確定。第條干渠的設計水位必要時可高于支渠的加大水位。支渠以下各級渠道的上級渠道的設計水位。應高于下級渠道的設計水位。末級臨時渠道放水點的水位,至少應高于平整后的田面米。第條排水溝道在交匯點上的水位銜接規定如下:一、在保證排水通暢的情況下應盡量使斗、農溝底差不大于米,且不可小于米,斗、農溝日常水位比承泄溝道的日常水位高米。二、干、支溝、承泄溝道中的設計水位應比匯入溝道中的設計水位一般低米,當通過校核流量時,在匯入溝道中允許有來自承泄溝的暫時頂托現象。三、干溝出口日常水位和設計水位,應高于或等于承泄區的日常水位和設計洪水位。第條渠道橫斷面的確定,可根據其擔負的任務、地形、地質和邊坡穩定等條件進行設計。也可用實用經濟斷面的計算方法設計(參見附錄六)。

第條從多泥沙河流引水的渠道,其沖淤平衡穩定渠道的橫斷面尺寸,可用下列經驗關系式初步選擇:一、水深計算:水深0式中a常數,a=?,一般可采用。畫當IqV50時回|式中N、N'——常數,N=?,一般采用;N'=?,一般采用。第條控制地下水位的末級固定排水溝(或暗管)的深度,可按下式計算確定:()式中D——排水溝深度(米);作物的排漬設計深度或臨界深度(米);h——兩條排水溝中間穩定地下水位與溝水位的差值(米),一般取?米;旦一溝水深或暗管半徑(米)?第條挖方渠道渠岸以下的最小邊坡系數可采用表數值。亦可根據本地經驗和實際情況取用。機械施工和凍脹地區的渠道邊坡,可較表()適當放緩。襯砌渠道的邊坡一般可適當改陡。第條深挖方渠道渠岸以上的高邊坡系數的采用要有充分論證。地質條件復雜的高邊坡系數,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穩定計算決定。第條填方渠道堤高不超過3米的最小邊坡系數可采用表,高度大于3米時,內邊坡系數應按土壩設計要求進行計算確定。表挖方渠道的邊坡系數II灌溉渠道I灌溉渠道I退水渠道II水深丨水深丨水深I稍膠結的卵石|1.00|1.00I1.00I1.00夾砂的卵石和砂石|1.25|1.50I1.50I1.00粘土'重壤土'中壤土丨1.00|1.25I1.50I1.00輕壤土|1.00|1.25I1.50I1.25砂壤土|1.50|1.50I1.75I1.50砂土|1.75I2.00I2.25I1.75IIIIII表填方渠道的邊坡系數渠道流量回土質IQ>10Q=10?土質IQ>10Q=10?2|Q=2?0.5|QV0.5I內邊坡I外邊坡丨內邊坡丨外邊坡丨內邊坡丨外邊坡丨內邊坡丨外邊坡II粘土'重壤I1.25I1.00I1.00I1.00I1.00I1.00I1.00I1.00I土'中壤土IIIIIIIII輕壤土I1.50I1.25I1.00I1.00I1.00I1.00I1.00I1.00I砂壤土丨1.75I1.50I1.50I1.25I1.50I1.25I1.25I1.25I砂土I2.25I2.00I2.00I1.75I1.75I1.50I1.50I1.50IIII

第條填方渠道外邊坡系數可用類比法確定,填方較高或地質條件復雜時應進行穩定計算。填方高度大于5?10米時,每增5米應加戧臺一道,寬度不小于0.5米。第條排水溝的挖方深度大于5米且土壤結構較為復雜時,則溝道的邊坡系數應根據具體的試驗研究資料確定。第條排水溝的挖方深度水5米且校核水深小于米時,溝道的最小邊坡系數可參考表確定。第條為便于施工,排水溝的深挖方斷面,應在溝岸以上每隔?米設不小于米寬的平臺。表排水溝道的邊坡系數1111I1挖深1(米)I111土質111|4?5|1113?4I1.111.5?3IV1.5III1111I1邊坡系數1II111I砂壤土丨$4|13?4I1I2.5?3I2II壤土I$3I2..5?3I2?2.5I1.5II粘土1I$2I112I11.5I1I11第條渠道堤岸的超高(加大水位至渠岸的垂直距離),一般根據經驗選定,一或采用公式估算。一、一般士渠堤岸超高可按下式估算:[Ij式中Fb堤岸超咼(米);h——渠道加大水深(米)。二、結合航運的渠道的堤岸超高,應符合航運有關規定要求。三、灌溉渠道的襯砌越高一般可采用?米。傍山渠道和兼作防洪的渠道應采用較一般灌溉渠道稍大的數值。用塑料薄膜防滲的渠道其埋藏頂端至最高水位的超高范圍見表()。I超咼(米)2.0?10|0.20?0.3510?100|0.35?0.65100?200I0.65?0.80III第條排水溝、泄(退)水渠及石渠的堤岸超高,可采用較灌溉渠道稍低的數值。第條渠、溝彎道段的超高,當彎道半徑小于5倍水面寬度或平均流速大于2米/秒時,彎道凹岸的堤頂超高應予增加,其增加值按下式計算:S式中F'b——增加的超高值(米);B——加大流量時水面寬度(米);R——彎道半徑(米);V――平均流速(米/秒)。第條干、支渠、溝堤岸的寬度一般為1?3米。兼作道路時,其寬度應根據道路要求確定。挖方渠'溝岸的寬度可小于填方堤頂寬度。第條渠、溝的取土和棄土均應結合土地平整有計劃地進行,也應結合具體情況對渠、溝開口線以外的截水溝作統一規劃。

一'干'支渠道的取土坑距渠外坡腳的距離一般不應小于2米,其深度不得超過米;配水渠道取土深度一般不得超過米。二、渠、溝挖方的棄土可堆積在渠、溝兩岸或一岸,棄土堆坡腳距開口線的距離,當挖深在10米以內可采用2米;10?15米時可采用米'超過15米時可用3米或根據邊坡穩定計算確定。保證不危及渠'溝兩岸穩定的棄土高度不宜超過米,且應及時整平便于耕種。三'在棄土堆的低洼地點應修筑泄水小溝。第條較大渠道通過村鎮,應在居民集中的岸(段),根據需要設置適當的安全保護措施和便民設施。第三節渠道的防滲及防止變形第條為了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數,保證渠道輸水安全,應考慮采用防滲措施。第條渠道襯砌類型的選擇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力求達到技術簡單,效果持久,工程量小,造價低,能滿足防護要求等條件。第條干'支渠道通過大孔土的地段,應進行濕陷驗算,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處理。干'支渠通過季節凍土的地段應考慮凍脹問題。第條在填方渠段,當填土高度大于2米時應考慮預加沉陷高度。第九章渠系建筑物的規劃布置第條渠系建筑物的規劃布置應滿足下列要求:一'滿足渠系輸水'分水'量水'泄水'排水'防洪等要求,保證渠系正常運行。二'建筑物數量'類型在滿足安全運行,便于管理的條件下,作到數量少,工程量省。有條件時應盡量采用聯合布置的形式。三'應使流態穩定'水頭損失小,能控制較大自流灌溉面積。四'保證灌區交通順暢,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第條渠系建筑物的位置和形式,應結合渠系總體布置,并考慮地形'地質'水文'建筑材料'施工管理運用等條件選定。水能利用。水能利用。水能利用。水能利用。第條渠系建筑物可按其作用分為下列幾種:輸水建筑物:渡槽,倒虹吸,隧洞,渠道涵洞。分水建筑物:分水閘,斗門。控制建筑物:節制閘。聯接建筑物:跌水,陡坡,跌井。泄水建筑物:泄水閘(退水閘)'溢流堰,虹吸管。量水建筑物:各種專門的量水設備,兼作量水的水工建筑物。排洪建筑物:排洪橋、排洪槽,涵洞等。排水建筑物:排水閘(涵)。防洪建筑物:防洪閘'擋潮閘。交通建筑物:各種橋梁,渠下路涵,船閘。抽水建筑物:抽水站'水輪泵站。水力水電建筑物:水力站,水電站。第條渠系建筑物的設計,應作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在可能條件下注意美觀。有季節性凍土地區,應考慮冰凍和地基凍脹問題。有條件的灌區,應研究采用遙測'遙控及自動化設備。第條渠系一般建筑物,經過論證,應盡量采用定型設計和裝配式結構。對規模較大和技術性比較復雜的建筑物,應進行專門設計。第條分水建筑物的作用是調配渠道流量,應布置在由上一級渠道向下一級渠道分水處。第條灌溉渠上的節制閘一般布置在分水閘,泄水閘的下游,以保證下一級渠道引水要求及泄水建筑物正常運行。通航渠道上節制閘的設計應盡量照顧交通部門的要求。第條較大的干'支渠道上的聯接建筑物的布置,有條件時應考慮集中落差,以利通航渠道上聯接建筑物的布置,應結合通航要求,統一規劃布置。第條泄(退)水建筑物,一般設在干渠渠首段、大型建筑物和難工險段之前及干、支渠的渠尾。泄水建筑物之間的區段不能過長,以便及時泄退入渠洪水。泄水建筑物的下游應設有泄水渠及與之相聯接的防護設施。泄水工程位置的選擇,應盡量利用天然谷地'溝道,以便少占耕地并減少工程量。第條量水建筑物的主要作用為測計水量,以保證準確地調配水量,和為按方收費及量測渠道有關技術參數提供資料。量水建筑物宜設置在各級灌溉渠道的首部及泄水渠渠首和排水溝的末端。第條量水建筑物的布置與設計,應與渠系水工建筑物的布置和設計同時進行。第條可作為量水的水工建筑物有渡槽'倒虹吸'陡坡'跌水'閘等。這些建筑物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建筑物本身尺寸正確完整。二、建筑物應符合水力計算要求,不受附近其他建筑物影響。三'建筑物一般應布置在直線段。第條特設量水設備常用的有三角形量水堰、梯形量水堰、量水噴嘴、巴歇爾量水槽和水躍式量水槽等。量水設備應根據渠道比降,流量,水位,含沙情況選用。第條排洪建筑物的形式應根據排洪溝與渠道的相對高程確定。對于不經常過水的排洪橋,可考慮與交通橋結合,橋面構造除滿足泄洪要求外,還應滿足交通要求。第條設在排水溝上的排水閘(涵),有排除區內積水、防止外水倒灌。滯蓄澇水等作用。排水閘(涵)的位置一般設在排水溝出口段,距承泄區距離較短和承泄區水位較低處。第條道路與渠、為交叉處,應根據道路與渠、溝的相對高程,設置橋梁或渠下路涵。橋孔應能滿足過水要求,橋面寬度、荷載標準應與道路等級相一致;渠下路涵孔徑應滿足交通要求。附錄一作物需水量的估算方法作物需水量的數據可取自實測成果,但是,實測需水量購站點總是有限的,測定的年份也有限。在灌溉工程的規劃設計中,往往需要需水量資料的地的或典型年份缺乏實測資料;II#°|||35°|||34°||I33°|||32°|||31°|||30°|||29°|||28°|||27°|||26°|||25°|||24°|||23°|||22°|||21°|||20°|||19°|||18°||一、直接計算需水量的方法此種計算均為經驗公式法,根據需水量和主要氣象要素以及作物產量或土壤含水率等實測成果,用回歸分析方法確定需水量隨這些因素變化的經驗公式,用此公式計算作物的需水量。我國過去采用比較多的有以下幾種。(一)蒸發皿法(又稱a值法)E=aEO(附)式中E——作物某階段(生育階段或月、旬)內或全生育期內的需水量(毫米或);E0——與計算E相同時期內的水面蒸發量(單位與E—致);a——水面蒸發皿系數,為需水量與水面蒸發量的比值,由分析實測資料確定,一般條件下,水稻a=?,小麥a=?棉花a=?,玉米a=?(E系80厘米口徑蒸發皿或601型蒸發皿測定值)。此法應用簡便。騰發與水面蒸發雖然是不同類型的蒸發,但兩者受氣象條件影響的方面基本相同,效用水面蒸發推算需水量是合理的。若水面蒸發皿的規格與安裝方式統一,對于水稻及土壤水分充足的旱作,此法的誤差一般小于20?30%,可以采用;對于土壤水分不充分的旱作,其需水量顯著地受土壤含水率的影響,而此法未予考慮,故誤差較大,不宜采用。(二)產量法E=KY(附)式中E——作物在全生育期內的總需水量(毫米或)Y——作物單位面積產量(斤/畝);K——以產量為指標時的需水系數;對于E=KY公式,K代表單位產量的需水量/斤);n、C——分別為經驗指數及常數,一般n=?,C(小麥)為?。K、n及C的數值均由試驗站(分析試驗成果)提供。據現有試驗資料取定范圍,如:水稻K=?,玉米K=?,小麥K=?,棉花K=?使用此法很簡便,只要確定了計劃產量就可算出此產量條件下的需水量。此法中的需水量與產量的相聯關系,有助于進行灌溉經濟分析計算,實用價值大。從理論分析及試驗成果可以看出,對于因土壤水分不足而影響高產的旱作物,需水量系隨著產量的提高而增大,用此法推算較可靠,誤差多在30%以下,宜采用。但在土壤水分充足的旱日以及水稻田,需水量主要受氣象條件控制,產量與需水量無定向關系,用此法推算的誤差較大,不宜采用。此外,此

法只能用于推算全生穹期的總需水量,不能用來推算各階段的需水量。(三)多因素法根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因素推算需水量,我國采用的主要是水面蒸發'產量法,即式中E'Y的意義及單位同式附;E0同式附;a、d'f為經驗系數n、m為經驗指數;b'g為經驗常數,均由試驗站通過分析實測資料提出。此法以水面蒸發量代表氣象因素的綜合條件、以產量代表非氣象因素的綜合條件,考慮影響因素比以上兩法全面,計算誤差可以減少;缺點是只能計算全生育期總需水量,不能計算各階段的需水量,在旱作中采用較多。二、通過潛在需水資計算需水量的方法潛在需水量(potentialevapotranspiration)是指土壤水分充分'能完全滿足作物騰發耗水要求的需水量。其要求是土壤的含水率為田間持水率的80?85%以上。潛在需水量受氣象條件的影響,不受土壤含水率的影響,故可以只根據氣象因素,用經驗的或半經驗的方法光算出潛在需水量,再考慮作物及土壤因素,將它修正為需水量。因潛在需水量只受氣象條件的影響,故均按日歷時段(月或旬)根據當時的氣象條件分階段地進行計算。計算潛在需水景的實用方法有以下二種。(一)用氣溫推算主要為布萊尼克雷多(Blaney—Criddle)法。該法的計算公式為Ep=C〔P(+8)〕(附)式中Ep——月平均潛在需水量(毫米/日);t——月平均氣溫(°C);P——月內日平均處長小時占全年晝長小時的百分比,可根據緯度、月份查表確定;C——根據最低相對濕度'日照小時數'白天風速確定的修正系數,有表可查出。公式所需氣象因素易于獲得,計算簡易,計算誤差約為25%,主要適用于干旱、半干旱地區。(二)能量平衡法(附表?見48?60頁)

實際上此法是能量平衡與水汽擴散的綜合方法。根據農田能量平衡原理'水汽擴散原理以及空氣的導熱定律,可以列出以下計算潛在需水量的半經驗公式〔改進后的彭曼(Penman)公式〕。彭曼公式是1943年在羅塔姆蒂德制訂的,這里相當于英格蘭南部的氣候條件,三十多年來得到了全世界廣泛的采用,聯合國糧農組織根據在世界各地采用此公式中所取得的經驗,對彭曼的原公式作了微小變動、其變動后的公式為回1公式中各項的計算數據查附表?。P0△△1.值,查附表得到。一一是溫度的函數,海拔高度對它有影響,應進PrPOr行汽壓改正,所以乘以一一,其中P0為海平面的平均氣壓,P為計算地點的平均氣壓,它隨海拔高度不同而有變化。2?凈輻射Rn,可以用輻射平衡表直接測量。沒有直接測量值的時候,可用下列公式計算[U式中RA——大氣邊沿的太陽輻射,以毫米計(1毫米=59卡),其值查附表得到;a和b—一用日照時間估算總輻射量的系數,在溫帶地區a=b=;n一一當地的實際日照時數(小時),各地氣象站都有實測記載;N一一某緯度某月天文上可能出現的日照時間,其值查附表;叵黑體輻射量,其中Tk以開氏溫標計,根據實際氣溫。C查附表;ed—一當時當地的水汽壓(毫巴),各地氣象站均有記載的常規測量值。Rn可用附表?計算。3.Ea的計算式Ea=(+)(ea—ed)

式中ea——飽和水汽壓,可根據氣溫查附表;當時當地的實際水汽壓。空氣的濕度常用水汽壓、相對濕度和飽和差表示,如果用相對濕度表示,可把相對濕度換算成以毫巴計的水汽壓,其換算方法為:根據氣溫查附表得出飽和水汽壓,再乘以相對濕度。例如氣溫為°C,相對濕度為,查附表得出飽和水汽壓ea=,則實際水汽壓ed=X=毫巴。如果空氣溫度以飽和差d=(ea—ed)表示,則直接用飽和差代入公式中;u——離地面兩米高的風速(米/秒)。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區,為了考慮干熱空氣平流的作用和溫度層結對風速的影響,需要對風速系數修正,其修正值見下表。風速改正系數表I月最低丨月最咼平均溫度TM與最丨u的系數B|I平均溫度丨低平均溫度Tm的溫差||I—|1TM—TmW12°C|>5C|12°CVTM—TmW13°C|>5C|13°CVTM—TmW14°C|>5C|14°CVTM—TmW15°C|>5C|15°CVTM—TmW16°C|>5C|16°CVTM—Tm附錄二主要農作物生育階段劃分農作物從播種到成熟所經歷的時間稱為生育期。各種農作物生育期的長短,隨地區和品種的差異而變。不同的生育期反映在作物外部形態特征上有顯著的變化階段,這些階段對環境條件的要求也不相同。為恰當地掌握各生育階段的特征,更好地發揮灌溉水的效益,保證

農作物需水供應適時,特提出主要農作物生育階段的劃分,見上表,供科研、管理、設計人員參使用。主要農作物生育階段劃分表TOC\o"1-5"\h\zI作物丨階段劃分IIIIIIIIIIII1I2I3|4|5|6I7|11111111111111111111111ITOC\o"1-5"\h\zI小麥I分蘗I返青I拔節I抽穗I乳熟I成熟II11111I1I1I1I1I1I1nnnnII棉花I幼苗I現蕾I開花I吐絮IIIII結鈴I1I1I1I1I1I1I1I1InnnnnnnII玉米I幼苗I拔節I抽穗I灌漿I乳熟I成熟II1I1I1I1I1I1I1I1InnnnnnnITOC\o"1-5"\h\zI水稻I返青I分蘗盛I分蘗末I撥節I抽穗I乳熟I成熟IIIIII孕穗IIII附錄三主要農作物耐漬深度農作物的耐漬深度是指為滿足農作物正常生長所要求控制的地下水適宜埋藏深度。農作物的耐漬深度應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土壤類別、作物品種、豐產經驗,及試驗研究資料確定。下表僅供無資料時參考。主要農作物耐漬深度表I作物I生育階段I耐漬深度I作物I生育階段I耐漬深度IIII(米)III(米)I

I小麥丨播種?出苗丨0.5丨玉米丨幼苗丨0.5?0.6|II分蘗'返青I0.6?0.8|I拔節?成熟I1.0?1.5|II拔節?成熟I1.0?1.2IIIII棉花I幼苗I0.6?0.8I水稻I返青丨0.1?0.2III現蕾I1.2?1.5II分蘗I0.3?0.4III開花結鈴?吐絮I1.5II曬田丨0.4?0.6IIIIII撥節?成熟I0.2?0.4I附錄四主要農作物的耐淹歷時及允許滯蓄水深農作物的耐淹歷時和允許滯蓄水深,與其品種'生育階段有關,應根據當地具體條件選定。下表僅供無實測或調查資料時參考。主要農作物耐淹因時及允許滯蓄水深表11I作物I生育階段IIII11耐淹歷時(日)111I允許滯蓄水深I備注II(厘米)II11111I小麥I分蘗?成熟I111111I10II11111I棉花I開花結鈴I111?2111I5?10II1II11I玉米I抽穗I1?1II18?12IIII灌漿I2I8?12IIII成熟I1——1H2?3I10?15II—I1—I

1水稻丨返青丨1?3|3?51丨分蘗末丨1?3101丨拔節'孕穗丨1?3|15?221丨乳熟丨1?3|3?6附錄五設計排水模數的計算公式影響排水模數的主要因素有:設計暴雨、排澇面積的大小和形狀、地面坡度、地面覆蓋和作物組成、土壤性質、排溝網配套情況和排水溝比降等。小面積的設計排水模數,在無實測資料時,可采用下列公式計算。(一)旱地排澇模數計算公式式中地排澇模數(巨;式中地排澇模數(巨;R——設計徑流深(毫米);T排澇歷時(日);t——每日排水時數,自流排水t=24小時,抽排按抽水機每日運轉時數計,一般為20?22小時。(二)水田排澇模數計算公式式中HL式中HL水田排澇模數(四T,T,?排澇歷時(日),一般采用水田的耐淹歷時作為排澇歷時,通常采用T'=3?5日;■設計的凈雨深(毫米),R'=P—h1—E'P——設計降雨量(毫米)hl——田間滯蓄水深(毫米),根據當地調查資料確定;歷時為T'的水田騰發量(毫米),E'=aEaT'(其中Ea為水面蒸發強度,一般采用4?5毫米/日,a為系數,其值可根據當地試驗資料確定);f——歷時為f——歷時為T'的水田滲漏量(毫米),=KT'(其中K為滲漏強度,可根據當地實測或調查資料確定,無資料時可參考下表取定)。滲漏強度K(毫米/日)值表I土質丨砂土、重砂、壤土丨中粉質壤土丨中壤土丨砂(粉)質丨粘土II粘土|111111111111111111|K|5?8|3.5?5|2.5?3.5|1.5?2.5|0.8?1.5|(三)降雨成漬的排漬模數計算公式[Si式中qs——排漬模數()a——滲漏排水系數;P——設計降雨量(毫米);P土壤最大持水率(%);P0——土壤自然持水率(%);H——設計排漬深度(米);T排漬歷時(日);&——吸水系數;屮——徑流系數;z——系數,依土壤滲水及降低地下水的速度而定。當土壤透水性強及排水強度大時。Z值接近于1。(四)灌溉成漬的排漬模數計算公式△h&'

式中Ah――設計的地下水日平均降低高度(米);——土壤給水度(體積%)。附錄六梯形渠道實用經濟斷面的計算方法在渠底比降和糙率已定的情況下,通過某一規定流量所需的最小斷面,稱為水力最佳斷面。但在實際設計中,一般渠道斷面都在大于水力最佳斷面的情況下選擇,為大型輸水渠段,為了節省土石方,少占地,需要考慮較窄深的斷面;而負有配水任務的渠道,則須選擇較寬淺的斷面。因此,實用中的渠道斷面較水力最佳斷面面積增加至4%,仍認為基本符合最佳水力條件,在些范圍的斷面稱為實用經濟斷面。這種斷面的渠道設計流速比水力最佳斷面的流速減少40%,其水深是水力最佳斷面水深的68%,相應的渠底寬為290%。一'基本公式和成果表(一)基本公式1梯形渠道水力最佳斷面的寬深比'水力半徑'濕周公式:梯形渠道水力最佳斷面的水深公式:實用經濟斷面的水力計算公式:0式中梯形渠道最佳斷面水力要素的符號:Q0——流量;h0水深;b0——底寬A0——過水斷面面積;X0濕周;

R0——水力半徑;i0——比降;V0流速;n——糙率;m——內邊坡系數;a——水力最佳斷面的流速與實用經濟斷面的流速相比的偏離系數。任意梯形渠道設計斷面水力要素的符號:Q——流量;h水深;b底寬;A——過水斷面面積;X濕周;R——水力半徑;i——比降;v——流速(二)實用經濟斷面的P及h/h0值實用經濟斷面的P及h/h0值的成果見附表,附表中a值是假定的。h曰值系利用公式附求解心則利用公式附求得二'計算步驟(一)計算水力最佳斷面的水力要素1根據已知Q、i'n、m,利用公式(附)求h0;2?用公式(附)計算渠底寬b0;3.用旦…,計算流速』4?用公式(附)計算水力半徑R0o(二)計算實用經濟斷面的范圍及其渠道特性曲線所需水力要素其計算列于下表IIII|h/h0|h|h/h0|h|b|v.s.|(1)I(2)|(3)|(4)|(5)|(6)|(7)I(8)|1表中第欄a值假設為'、、2?表中第(2)欄P值是根據m從附表中查得;3?表中第(3)4表中第(4)欄h/是從附1表中第欄a值假設為'、、2?表中第(2)欄P值是根據m從附表中查得;3?表中第(3)4表中第(4)欄h/是從附表中查得;[HI欄為值乘h/即得;5?表中第(5)欄用公式(附)b=Ph計算;6?表中第(6)欄用公式(附)計算;7?表中第(8)欄用公式(附)計算。(三)繪制渠道特性曲線根據計算表中h'b及v值繪制出渠道特性曲線b=f(h)及v=f(h)。再從曲線圖上查出設計所需渠底寬'水深及流速。三'舉例某灌溉工程總干渠有一渠段設計流量曲曰內邊坡系數m=,糙率n=,渠底比降i=1/2000,原設計用烏金楚斯方法計算,現用本方法進行驗算,其成果比較如下表。I\水利要素|h|I\水利要素|h|v|b|備注I方法\I(米)丨咪/秒)丨(米)|I烏金楚斯方法丨丨丨丨基本公式為巴甫.(原設計成果)洛夫斯基公式|(原設計成果)IIIIIIII11111I1I1I1nTI本方法丨丨丨丨基本公式為滿寧丨TOC\o"1-5"\h\z1(驗算成果)IIII公式I實用經濟斷面的p及h/—值成果表附表1IiiiiiIniTOC\o"1-5"\h\zIIh/III11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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