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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HD市城區主要街道既有建筑外觀改造和景觀環境綜合整治技術導則(試行)1總則為規范HD市既有建筑外觀整治改造和主要街道景觀環境綜合整治的內容、標準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村規劃法》和河北省建設廳《既有建筑外觀整治改造和主要街道景觀環境綜合整治技術導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適用于HD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既有建筑外觀整治改造和城市街道景觀環境的綜合整治。綜合改造整治應遵循規劃設計先行、風格統一與多樣化相結合,地域文化特色與現代氣息相結合及經濟適用與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相結合的原則,整體規劃,統籌構思,保持城市歷史風貌,體現文化品位,突出地區特色,提升城市景觀水平和城市品位。既有建筑是指按照規范的建設程序規劃建設并取得合法使用權的現狀建筑;建筑外觀包括建筑風格、式樣、色彩、材質和空間尺度等要素街道景觀環境是指由街道、建筑、廣場、園林綠化及環境設施構成的空間環境綜合體。既有建筑外觀整治改造和街道景觀環境綜合整治應在HD市城市規劃和總體城市設計的指導下,從城市環境空間和環境質量等方面入手,對特定區域、街道、建筑景觀、道路、綠化等進行系統的整治改造。遵循近期和遠期相結合的原則,統籌拆遷、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等各項工作,完善和提煉城市景觀系統,重點塑造城市特色。景觀環境綜合整治規劃設計應堅持以下原則:以人為本的原則。從人的角度出發,適應人的各種生理和心理需求,進行人性化改造。賦予環境景觀親切宜人的藝術感召力,通過優化城市生活環境,體現城市文化,促進人際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設,并提倡公共參與整治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可持續性發展原則。保持現存的良好城市生態環境,整治改善不良城市環境。將生態、環保、節能技術運用到環境景觀的塑造中。保護不可再生資源,節水、節能,節材,提高物質的循環使用率。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達到優良的性價比。使道路景觀整治和城市區域的整體發展相協調。地域性原則。體現HD的自然環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創造出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特征的空間環境,充分利用本地材料和傳統建筑符號,融合社會、文化,展現地方自然風貌和風土人情,實現景觀環境整治多元化的高度統一,整體協調統一的原則,對城市景觀空間構成要素進行統籌安排與城市自然景色、歷史文物有機聯系在一起,把街道景觀空間道路與自然環境作為一個景觀整體做出一體化的設計。充分展示城市的整體形象與個性,體現人性化。以整體觀念有序組織創造城市景觀序列。1.6.5尊重歷史的原則。保護和利用歷史性景觀,對承載著HD城市歷史演變、自然地理風貌、文化傳統、居民心理行為特征及價值取向的歷史性景觀環境環境及建筑,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突出城市歷史風貌,融入當代城市生活的新功能,形成新的城市街道景觀和城市風貌。既有建筑外觀整治改造和環境整治除符合本技術導則實施細則外,還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2景觀環境整治規劃景觀環境整治規劃景觀環境整治規劃應分析城市街道的空間環境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改造發展潛力,研究確定城市街道景觀環境空間形態,改善街道景觀環境形象和空間環境質量,構建富有特色的街道空間形態格局。街道景觀整治應按照HD市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分析街道在市區交通中的地位、作用和街道兩側用地以及單位發展要求等,確定街道功能定位。對主要街道的建筑風格、室外環境、道路設施、廣場綠地、景觀照明等進行整體規劃,突出城市品位、特色和風格,注重文化內涵,統籌構思,設計風格既豐富又相對統一,功能與美觀相結合,造型、色彩與整體環境相協調,做到大氣、簡潔、優美、靚麗、清新、協調,逐路作出環境景觀設計方案,統一實施整治。景觀環境整治規劃范圍為主要街道兩側進深100米范圍內可視的既有建筑、主要街道空間環境和設施。分析論證時必須擴大沿街進深,保證單位用地和規劃空間的完整。街道景觀環境整治規劃的層次和深度為主要街道建筑風貌整治、沿街建筑外觀整治和公共空間環境整治三個層面。景觀環境整治規劃內容包括現狀分析、城市既有風貌整治改造規劃、歷史建筑風貌保護規劃、景觀環境設計、景觀環境控制要求、規劃實施措施等方面。街道景觀環境整治方案編制及實施要求景觀環境整治規劃設計必須委托設計單位編制詳細規劃,嚴格按規劃要求實施。要邀請邀請國內外一流的、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精心設計,并專項列支規劃設計經費。對設計方案實行專家評審制,好中評優,評選出精品設計方案。規劃設計單位要根據整治范圍和目標要求進行設計,編制規劃文件,提出實施的建議意見與投資概算;對重要的建筑立面和綠化環境進行詳細設計,編制施工圖,按圖進行施工。各建設、施工單位要按確定的設計方案高標準、高水平建設,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街道兩側建筑及單位是街道景觀構成內容的基本元素,要強調公眾參與,調動公眾執行整治規劃的積極性,以保證整治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規劃的順利實施。2.3景觀環境整治規劃現狀分析應對景觀環境現狀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和分析,為后續規劃設計提供細致、可行的依據。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對街道景觀環境性質范圍、發展的要求。對街道景觀環境現狀進行分析與評價,重點分析景觀環境現狀的區位情況、用地情況及功能性質等。其中區位情況包括交通區位、生態區位、空間區位、文化特色等,對景觀環境總體視覺環境現狀進行分析評價,對環境中的道路建筑、綠化等組成景觀環境的形式、歷史文化及特異性等進行分析。既有建筑風貌方案整治內容既有建筑風貌整治重點針對街道風格、建筑風格、景觀環境、人文特色等方面,分析其特點,研究和塑造既有建筑風貌特色。通過對街道空間形態特征及重要特色資源的分析,對既有街道和建筑基本風貌和地域特色進行發掘和提煉,制定既有建筑風貌特色延續和發展的目標、策略和措施,進行街道風貌特色分區,并提出相應的既有建筑風貌特色整體改造準則既有建筑外觀風貌規劃內容是依據建筑質量、景觀控制要求進行分類,按照分類制定既有建筑風貌改造方案既有建筑外觀整修方案按不同類型的建筑設計不同的方案,在同一地段,設計風格既要豐富多彩,又要相對統一。在整體環境中要突出城市標志性建筑、公共活動空間,打破各單位封閉的景觀環境單元,建立共享公共環境體系。突出街道的整體空間環境要求,弱化建筑單體表現,強調建筑和環境的協調。景觀環境整治規劃遵循地域環境特征,注重區域特點,延續城市文脈,保留、恢復有一定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的既有建筑原有風貌。原則上不破壞原有結構,并結合抗震設防標準進行抗震加固,保證結構安全。歷史建筑風貌保護按照HD總體規劃,結合實際情況,劃定歷史建筑及歷史建筑風貌保護區,制定歷史文化風貌建筑保護修繕辦法,結合景觀環境整治規劃,制定保護原則,確定保護方案歷史風貌建筑區內的既有建筑改造,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既有建筑的整治,應當在高度、造型、材料、色調等方面與該地區的歷史風貌相協調;原有建筑與該地區的歷史風貌不協調的,或者影響、破壞歷史風貌建筑區景觀的,應當按照保護規劃逐步拆除;現有妨礙歷史風貌建筑區保護的生產型企業,應當按照歷史風貌建筑和歷史風貌建筑區保護規劃逐步遷移。在歷史風貌建筑和歷史風貌建筑區的周邊建設控制范圍內既有建筑的整治,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建筑群和單體建筑的高度、體量用途、色調、建筑風格應當與歷史風貌建筑和歷史風貌建筑區相協調,與原有空間景觀相和諧。景觀環境整治規劃設計景觀環境整治規劃設計包括劃分建設用地使用性質、建構空間結構系統、景觀結構系統、交通結構系統、環境設施系統、方向識別系統開放空間系統。在城市總體規劃指導下,對街道兩側用地功能布局與建筑容量進行研究。結合街道兩側用地功能布局和城市風貌特色塑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街道內適宜的建筑總容量和景觀分布的建議方案。確定空間景觀結構。對街道的軸線、節點、特色區域等進行綜合分析,明確各部分之間的空間關系,構建完整的空間景觀格局。提煉城市景觀要素。根據街區自然和人文景觀資源特色和街道整體形象塑造的要求,發掘和提煉街區獨特的城市景觀要素,提出景觀要素在空間布局和空間形態上的強制性控制要求和指導性意見。確定街道城市色彩基調和色彩分區。通過對街區城市色彩的分析研究,明確街區的色彩基調,并根據街道內地域特點和功能特點,并提出相應的色彩設計指引。交通組織與道路空間設計。對街道的動態交通、靜態交通系統進行分析,制定交通組織方案和道路交通規劃方案,提出交通改進的措施和對策。對主要街道的道路空間、道路兩側景觀、道路對景等提出設計控制要求。街道公共環境藝術設計。對街道重要環境設施(街道小品、市政環衛設施、標識系統、雕塑、廣告等)、城市夜景、綠化景觀(街道景觀綠化、公園綠地等)進行整體設計構思,制定重要環境設施的意向性設計方案或選型方案。制定主要街道和區域的景觀環境整治方案。根據實際需要,選取街區內重要景觀節點,制定詳細的景觀環境綜合整治方案。提出街道景觀環境規劃實施中重要的和具有控制性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議、實施的時序安排和相應的政策措施2.7景觀環境控制要求道路設計包括道路平斷面形式、公交站點設置、人行道形式等綠化整治規劃設計包括行道樹、豎向綠化、花壇、街頭綠地、小游園、停車場綠化、植物配置等。街道公共設施整治規劃設計包括廣告、燈箱、通透圍墻、商業店面牌匾、小品等公共環境設施。照明設計包括道路照明、建筑夜景照明、綠化照明等系統。2.8城市重點區域的環境整治城市重點區域是形成城市空間結構的主要骨架,是展現城市風貌特色的集中代表,是傳承城市歷史文化的重要物質載體,是市民進行公共活動的重要場所。依據HD市城市規劃,確定重點區域在城市中的職能定位和景觀特色定位,制定相應的設計原則、指導思想和承上啟下的綜合整治目標。重點區域的環境整治是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對城市的重點地區——城市或地區的公共中心(商業中心、商務中心、行政中心等)、城市特性街區(公園、廣場、步行街等)、城市骨干軸線(城市歷史軸線、城市景觀干道、城市景觀帶等等)方面在整體形態、空間結構、人文特色、景觀環境以及人的活動所進行的綜合設計。對重點區域進一步提煉城市景觀要素,重點塑造區域特色,深化完善景觀系統,提出景觀空間系統、交通結構系統、環境設施系統、方向識別系統、開放空間系統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城市重要景觀節點的環境整治依據景觀節點所處位置和功能要求,城市重要節點劃分為歷史節點、地標節點、交通交匯節點和路徑節奏節點等節點的景觀空間和周邊形態設計通過研究節點公共空間的平面和豎向形態,空間的主次、聯系、方向、尺度和風格特征,空間的出入口、人流和車流的流線,提出空間系統組織、功能布局、形態設計、景觀組織、尺度控制、界面處理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導要求。對節點周邊建筑群體組合的形態、建筑造型、位置、尺度、體量、高度等提出控制與引導要求。提出節點的車行交通、步行交通和交通設施的規劃方案,協調節點道路交通設施與建筑群體、公共空間的關系。節點的公共開敞空間的設計對綠地、廣場、眺望平臺等公共開敞空間的位置、性質、規模和空間形態進行設計,提出控制引導要求。制定公共空間的設計方案與場所氛圍設計要求,對綠地布局與風格,植物選擇與配置,環境小品位置、風格等提出控制和引導要求。2.9.4.3制定公共空間的無障礙設計方案。公園、廣場及周邊環境整治公園和廣場是城市中為市民提供休息和公共活動的一種開放空間。2.10.2公園、廣場環境整治的原則:公園、廣場的整治應充分體現對“人”的關懷;繼承城市歷史文脈,追求靈巧、自由、實用;適應地方風俗文化和生活方式,增強凝聚力;2.10.2.4強化地理特征,體現地方特色;2.10.2.5適應資源氣候條件,創造地方特色。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分析公園在市區中的性質和功能等,確定公園和廣場功能定位。公園、廣場整治設計應通過合理的設施配置、和諧的空間組織、完善的市政配套,實現公園和廣場的使用功能,創造豐富的空間意向,并綜合解決公園和廣場內外部的交通與聯系。公園廣場的設計內容主要包括:規模、尺度的確定;空間形式的處理;景觀設施的設置;服務設施的配置;交通的有機組織;的豎向設計和市政配套。景觀環境整治規劃成果景觀環境整治的成果表達方式包括導向性設計、政策性建議、工程性設計。導引性城市設計成果內容。包括設計文件(文本、設計說明書或研究報告、基礎資料匯編);設計圖則(概念性街道整治規劃方案、街道景觀環境導引圖則、重點街道環境整治內容示例等)。政策性城市設計成果內容。包括現狀基礎資料匯編、現狀綜合環境分析、專項研究報告、景觀環境整治政策建議。工程性城市設計成果內容。結合街道建筑群體設計、廣場設計、街道設計、建筑外觀設計以及城市景觀環境設計所進行的工程性設計,與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設計或建筑設計的內容相一致。院景觀規劃設計成果要求(具體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成果內容):規劃文本:包括所有設計文件,通過排版,能充分表達規劃設計的意圖和目標。一般包括設計說明、設計圖紙、模型照片三大部分。(圖幅A3)展板(或掛圖):包括主要設計文件,通過排版,能充分表達規劃設計的意圖和目標。一般以設計圖紙為主,配以主要說明文字對圖紙進行解釋和補充。(圖幅A0或A1或根據具體情況定)2.11.2.3規劃圖紙:包括一部分設計圖紙,能基本表達規劃設計的意圖和目標。圖紙按一定比例繪制。供提交最終設計成果。(藍圖)2.11.2.4音像資料:包括所有設計文件,能充分表達規劃設計的意圖和目標。一般以演示設計圖紙內容為主,配以字幕和畫外音對圖紙進行解釋和補充。(時間3分鐘-10分鐘)2.11.2.5模型:分為整體模型和局部模型兩種,根據具體情況而定。3既有建筑外觀改造既有建筑外觀改造既有建筑外觀是街道景觀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有建筑外觀改造應考慮建筑空間組合、建筑造型等與整體景觀環境的整合,并通過建筑自身形體的高低組合變化和與環境的結合,塑造具有個性特征和可識別性的城市街道整體景觀。既有建筑外觀改造應遵循以下原則時代性原則。要立足于時代,又要超越時尚把握住內在的本質,對傳統內在精神有目的的傳承。地域性原則。建筑外立面應該在尊重地方自然資源預人文資源的基礎上進行設計,充分體現地域特色、文化,使人們在情感上得到認同和歸屬。經濟性原則。建筑立面改造要有準確的定位。本著節約和控制的原則,根據建筑的性質、周圍的環境、社會的經濟和技術條件等理性的確定建筑外觀改造的定位。選擇恰當的裝飾標準、恰當的材料及構造工藝確立合理的使用周期,正確處理遠期和近期、一次性投資和日常維護的關系。既有建筑外觀整治范圍為主要街道兩側進深100米范圍內可視的既有建筑;其它地段為主要公共建筑和1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既有建筑外觀整治根據現狀建筑質量和外觀條件,立面整治類型分為三個級別。保留:目前質量尚好,門窗墻面均未破損的予以保留。采取清洗、粉刷、去污除垢的整治措施,使立面整潔一新。整治:對立面有一定破損、受其它構筑物遮擋、使用不當、以及由于建筑性質改變的建筑立面進行整治改造。除采取清洗、粉刷等措施外,對立面統一改造、設計、翻新。更新:隨用地調整需重建、改建的建筑,按整治規劃相關要求委托有關單位進行建筑設計。重建內容要有完整的申報文件。既有建筑外觀整治的主要方面形體。建筑的外立面整修方案應以點、線、面結合、幾何形狀組合的形式,提倡簡潔的線條和現代風格,并反映出個性特點。材質。鼓勵建筑設計中選用美觀經濟的新材料,要結合具體建筑物的體型、體量、建筑立面裝飾的風格,通過材質變化及對比來豐富外立面。注意質感與建筑風格的協調、建筑立面裝飾不同部位的質感設計和質觀感外的耐污染。建筑底層部分外墻處理宜細。外墻材料選擇時需注重防水處理。3.1.5.3色彩。按照HD市城市色彩規劃,建筑宜以淡雅、明快為主。在景觀單調處,可通過建筑外墻面的色彩變化或適宜的壁畫來豐富外部環境。建筑外立面整治應規范室外設施的位置,保持街道景觀的整體效果。既有建筑外觀改造的投資控制對使用價值高、結構安全的既有建筑,要加大改造的投資力度,列入城市精品工程。對尚可利用、不能拆除的既有建筑,要注重改造設計方案,合理控制造價。3.1.7公共建筑外觀改造方案應注重建筑藝術,造型美觀,色彩適宜,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提倡單體建筑設計的獨特新穎風格,但必須融于城市整體環境之中,注重生態設計和景觀環境的協調。公共建筑可實施頂部裝飾改造,建筑風格與改造后的周邊環境相協調。3.1.7.3重點對外墻和檐口改造方法:(1)保留既有建筑外維護結構的,可采用更換墻體飾面材料,并通過不同飾面材料組合,調整建筑的比例、尺度,改善建筑視覺形象。(2)在原維護結構上增加輕型結構裝飾的,可采用幕墻結構等做法,通過建筑外觀肌理的起伏和局部構件的凸凹變化,使其視覺效果突破原建筑外觀的限制。(3)檐口屋頂要和墻身、基座相協調,并做重點處理。(4)重點路段、重點區域的多層及高層建筑應做重點改造,可選用標準較高的建筑材料,彰顯個性,使之成為城市的亮點。3.1.8住宅建筑外立面改造要注重自身建筑特征和與周邊住宅群立面的協調和諧,具有鮮明的組團特色和明顯的識別性。居住建筑可調整外墻色彩、材質、并對窗套、陽臺、空調機罩等細部進行處理。主要街道兩側進深100米可視范圍內平頂住宅,實施平改坡和頂部裝飾改造。(1)平改坡設計要針對HD區域的特點,體現HD豐富的文化內涵和景觀特色。以樸素、簡潔的形象,實現整體協調統一。(2)平改坡項目不增加檐口高度,不增加建筑面積,坡度一般不宜大于30度,不得影響周邊居住建筑日照標準。(3)平改坡設計要堅持與樓房整體景觀改造相結合。在改造屋頂的同時進行外立面整治,包括外立面清洗粉飾、更換雨落管、油飾門窗等。平改坡后的房屋應達到外觀整齊,色彩協調。(4)在保證與周邊環境協調統一的同時,可根據具體項目周邊的特點,采用多種建筑形式,增加屋面的層次感和立體感,老虎窗的設計可多樣化,豐富房屋立面效果。(5)屋面材料選擇應滿足抗老化、防水、耐火等級等相關技術指標。根據平改坡項目周邊景觀環境要求等,參考本市和其他省市平改坡經驗,綜合考慮。坡屋頂的材料可采用油氈瓦、合成樹脂瓦、陶瓦等材料,(6)平改坡設計要符合房屋安全要求。平改坡及景觀改造工程的結構設計、方案不得破壞房屋原有結構,應符合抗震要求。平改坡設計單位對改造后的樓房安全承擔設計責任。(7)對于有條件的項目可考慮采用新技術、新材料,鼓勵創新,結合節能、節水措施(如太陽能、雨水收集、外墻保溫等)。加蓋坡屋頂時應滿足消防和防雷的規范要求。(8)做好標準化設計。對平改坡等進行標準化設計,建立標準化式樣庫,供建設單位選用。3.1.9既有建筑室外設施整治既有建筑立面整治應體現整潔美觀,以展示城市特有風采。在建筑立面整治時應統一考慮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室外空調位置、陽臺的設計形式等,形成和諧整體。對于公共建筑,在重點地段要求對建筑立面、造型、色彩設計實行多方案比較。不得在沿街建筑立面上擅自附加任何形式的雨蓬和遮陽設施。既有建筑應注重建筑屋頂輪廓線及作為“第五立面”的建筑屋面的功能和景觀效果,并應考慮與周邊建筑的協調。建筑屋頂配置必需的水池、水箱、冷卻塔、電梯間等設備用房及裝飾構架,并進行建筑處理,設備不得直接外露。不得自行增加其他任何建(構)筑物。太陽能熱水器安裝必須規范,并應進行建筑形式美觀處理。沿主、次干道的建筑物其陽臺封閉形式要統一格式、色彩,統一建筑立面,應按統一式樣,使用統一材料進行封閉。不得設置有礙景觀的防盜網。不得在陽臺欄板立面上設置斜撐。防盜欄柵尺寸不得超出門窗洞口范圍且不得凸出外墻面。凡允許安裝的防盜攔柵,必須采用不銹鋼、鋁合金或其它不生銹堅固材料制作。為便于發生火災或其它突發事件時人員的自救。既有外墻空調外機應統一按規劃設計指定的位置進行安裝整治,建筑物外墻無設計指定位置且已經安裝的空調外機應按街景要求統一設置擋板或統一安裝空調外罩予以遮擋,遮擋設施的材質、色彩和造型應與主體建筑保持協調。空調冷凝水應接入統一安裝的排水管道,不得隨意排放。臨街建筑物底層安裝的空調外機、機身及托架不得占用人行道,空調托架應隱蔽裝飾或采用防銹材料的裝飾網罩,不得裸露,其外觀須與建筑物主體相協調;安裝高度從機身底端距地面應不少于2.4米。臨街單位、商店的遮陽篷帳,按統一要求設置,統一定制,色彩應與主體協調,不得在其上刷寫文字,并應定期清洗。遮陽罩伸出部分不得超出人行道寬度三分之一,不超過1.5米,離地高度必須不少于2.4米,其材料要高檔新穎(PVC材質以上),式樣要一致,外型要美觀大方,色彩要與建筑主體協調。沿街建筑裙樓和居住區內的裙樓平臺上不得搭設任何形式的頂蓋、圍欄。沿街主、次干道建筑的管道(線)不得沿街外露,所有附墻的管、線、柜、箱設置應整齊、清潔,結合建筑形式美觀處理。臨街建筑物外墻上所安裝的排氣扇應高于地面2.4米。3.1.10主次干道兩側既有建筑物底層外觀整治商場及公建首層宜采用大面積通透玻璃或大面積櫥窗,入口為玻璃地彈門或感應門,需安裝防盜門、窗的,應采用鏤空橫桿鋼質卷簾門、窗,式樣應當一致,色彩應與周圍建筑相協調,防盜門、窗采用嵌入式的,不得凸出墻面。商業及公共建筑入口應按有關專業規范進行無障礙設計和建設;建筑物底層門前道路地坪標高不得擅自改變,并與周邊保持一致;建筑物底層外墻實體部分應與廣場、人行道及建筑立面協調,宜采用石材、金屬材料、高級面磚等進行裝飾處理;大、中型商場應根據建筑規范設置相應的購物休閑集散廣場,廣場應設置小品、綠化、休閑座椅、廣場燈等配套設施;沿主、次干道兩側的建筑物其底層原則上不允許開設面寬小于6米的小開間店面。建筑物附屬鍋爐房、配電房、泵房、冷卻塔、煙囪、垃圾道污水處理系統等設施不得沿街設置;建筑物地下室排煙、采光(井)道等應與主體建筑相結合,不得在沿街室外單獨設置;歷史文化風貌建筑的外觀整修在既有建筑整治中,要加強對本市歷史風貌建筑的保護,規范歷史風貌建筑管理,促進城市建設與社會文化的協調發展。歷史風貌建筑是指主城區內具有歷史、文化、科學、藝術、人文價值,反映時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歷史風貌建筑區是指歷史風貌建筑集中成片,街區景觀較為完整、協調的區域。歷史風貌建筑的整修工作,應當遵循區別類型、分類整治、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歷史風貌建筑的保護劃分為特殊保護、重點保護和一般保護三個保護等級。對歷史風貌建筑的整修應按其保護級別區別對待。特殊保護的歷史風貌建筑,不得改變建筑的外部造型、飾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變內部的主體結構、平面布局和重要裝飾。重點保護的歷史風貌建筑,不得改變建筑的外部造型、飾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變內部的重要結構和重要裝飾。一般保護的歷史風貌建筑,不得改變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飾面材料。在歷史風貌建筑上設置牌匾、霓虹燈、泛光照明等外部設施的應當符合該建筑的保護要求,并與該建筑外部造型相協調。修繕和裝飾裝修歷史風貌建筑應當符合有關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和保護圖則要求,依據歷史文獻資料,修舊如舊。既有建筑外觀改造的的安全措施既有建筑外觀改造保證其安全性,應進行專項設計和驗收。平改坡工程及外裝修改動量較大的工程必須進行結構計算。進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外觀改造,建設單位必須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其他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審查:3.3.3.1增加陽臺或者擴大陽臺面積的;擴大門窗尺寸的;3.3.3.3增加墻體或者拆改墻體的;3.3.3.4在屋頂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刨鑿樓房地面的;3.3.3.6在墻體上安裝大型燈具的;相關法規及規范所規定的涉及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變動或者超出承重設計允許值范圍的其他情形。既有建筑外觀的整治改造應由房屋鑒定部門對建筑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果,確定相應整治改造方案。整治改造方案應由設計單位出具改造工程驗算、計算安全證明,必須保證既有建筑的安全、耐久性。沒有抗震設防的既有建筑應結合外觀改造進行抗震加固。既有建筑外觀改造應滿足防水、消防、抗震、防風、隔熱和防雷的要求。既有建筑外觀改造的節能與環保既有建筑外觀改造應與節能改造相結合。應將先進的節能、環保、綠色理念以及具體技術措施應用到建筑外觀改造中。建筑外觀改造應注意墻體、門窗、屋面等建筑系統保溫性能的提高。對既有建筑外立面裝飾材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推薦和限制使用的外立面裝飾材料類別,鼓勵和引導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使用高品質、環保型、耐酸雨、耐污染的建筑外立面裝飾材料,嚴禁使用劣質外墻磚、劣質涂料等劣質裝飾材料。建筑外觀改造施工中,應當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相應措施,減少廢氣、廢水、粉塵和固體廢棄物的排放量及噪聲、振動等對環境的危害。4園林綠化城市街道綠化原則和范圍城市街道綠化要根據HD的特點,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體植被和歷史文化遺址等自然、人文條件,合理進行綠化,提高植物配置水平,體現城市地域人文特色。按照城市綠化與自然共存的原則,使綠化效果與城市街道景觀相得益彰。道路綠帶的設置應起到美化街景、協調沿街建筑立面、提供休閑和游憩的公共場所、加強步行環境的特色,保護道路、方便行車、防眩隔音、遮蔭蔽日、防風吸塵等作用。城市道路綠化范圍包括路側帶、中間分隔帶、兩側分隔帶、城市平面交叉、立體交交叉、廣場、停車場以及道路用地范圍內的邊角空地等。街旁綠地為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對獨立成片的綠地,包括街道廣場綠地、小型沿街綠化用地等4.1.5道路綠化景觀整治內容。最大限度的利用道路空間進行綠化,使道路空間同時也成為城市的綠色生態廊道。增加道路的綠化面積,強化道路化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設計和綠地系統規劃要求,對拆除違章建筑后的空地,建設街頭綠地、小游園片林及生態停車場綠化。根據規劃要求,部分擬建廣場、綠地的地塊,按照規劃劃定的紅線范圍,加強綠化配置;暫時還未建設的地塊,可建臨時綠地。4.1.5.6要創造條件,進行垂直立體綠化。城市街道綠化要求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地系統規劃要求,確定城市街道綠化的景觀特色。街道綠化風格應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視覺構圖和植物配置應在總體上相互銜接。全線應突出若干重點景點,在綠化較寬的地段,應設計為可進入的街頭綠地;整合各單位的綠化,并與街道綠化相結合中,提高綠視率。在道路綠化改造過程中,禁止大規模更換樹種、隨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樹。道路綠地周邊建筑環境控制。道路綠地周邊建筑應做出不同景觀點的景觀視覺分析,加強道路綠地外圍空間控制;并對道路兩側環境做出景觀分析,避免道路凈空環境及建筑高度失控而破壞道路景觀環境。4.3綠化植物配置城市道路綠帶要根據城市道路行道樹樹種規劃,結合綠化現狀,選用適宜的鄉土樹種作為行道樹,適應本地自然條件和城市復雜環境,既形成特色景觀,同時又對城市生態系統的穩定有促進作用。植物品種選用最大限度地選用地方植物造景,這有利于鄉土特色保護和生物多樣性的恢復,更是地域文化和民族傳統的體現;為豐富本地造景植物與植物景觀,可有計劃適當引進外來馴化樹種或植被,但必須與當地氣候、土壤相適應,形成喬灌草結合、層次豐富、配置合理的復合植物生態群落。景觀特色上要注意利用植物本身特征,配合城市歷史、文化特色,形成特定環境的景觀效果;同時充分考慮樹木的立體感和樹形輪廓,通過里外錯落的種植,及對曲折起伏的地形的合理應用,使林緣線、林冠線有高低起伏的變化韻律,形成景觀的韻律美。對城市街道兩側原有的自然遺留地和自然植被應予保護,再通過喬、灌木、地被的配置,重建綠色廊道和生物暫息地,形成綠色生態網絡,營造季相變化豐富的,具有特色的道路景觀。同一路段道路綠帶的樹種、形態、高矮與色彩應整齊協調,不宜變化過多。交通環島綠地在行車視距范圍內應采用通透式植物配置。道路綠化隔離帶內無斑禿,綠化應規范整齊道路兩側綠化帶有一定寬度時,宜塑造微地形;4.3.1.9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規定(1)在有條件的重要路口進行大型、高標準綠化。(2)道路交叉口處種植樹木時,必須留出非植樹區,以保證行車安全視距,即在該視野范圍內不應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而且不得妨礙交叉口路燈的照明,為交通安全創造良好條件。街邊綠地要求街邊綠化用地應全部用綠色植物覆蓋。建筑物的墻體、構筑物可布置垂直綠化。有院落的單位和居住小區,除建筑基底、室外道路、必要的停車位以外,所有地均應進行綠化,不得有裸露明土。有條件的單位,可在綠地內適當位置點綴建筑小品、雕塑,或噴水池、花架、游廊等景觀設施。沒有院落直接面向城市道路的建筑,周邊空地除必要的廣場、停車位之外,均應進行綠化。可在顯著部位設置建筑小品、雕塑等景觀要素。沿線道路兩側人行道除硬鋪裝外,綠化到建筑或圍墻根,不得有裸露明土。4.4道路綠地管理城市行道樹、草坪、綠地、游園景點等園林綠化設施應保持整潔、完好。街路、廣場、公共場所造型植物、垂直攀緣植物和綠籬,要保持造型美觀。對現有公園、街頭綠地、道路綠地等各類綠化要實施整理、修剪、補栽,做好植物配置,豐富植物色彩和綠化層次,清除枯樹、殘枝余土、雜物等,喬灌木修剪成型、爬藤植物歸攏整齊,草皮修剪平整。不滿足景觀要求的要重新進行設計改造。在城市綠線范圍內,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應限期遷出。近期不進行綠化建設的規劃綠地范圍,應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并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嚴格控制城市街道綠地、小游園和片林建設中,應盡量減少地面硬質鋪裝面積,盡量采用透水性強的鋪裝材料和鋪裝方式。道路綠地豎向控制應根據綠地四周城市道路規劃標高和綠地主要內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對其周圍地形的要求,地形標高還必須適應擬保留的現狀物和地表水的排放。豎向控制應包括下列內容:道路綠地主要轉折點、交叉點和變坡點;主要建筑的底層和室外地坪;各出入口內、外地面;地下工程管線及地下構筑物的埋深;景觀帶佳景的相互因借觀賞點的地面高程。古樹名木和各種珍貴樹種保護4.6.1城市區域內的名樹、稀有樹木,胸徑50cm以上的大樹,100年以上的古樹,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樹木,在綠化整治改造中應予以保護,設置保護標志古樹名木的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要求:古樹名木保護范圍:成行地帶外綠樹樹冠垂直投影及其外側5m寬和樹干基部外緣水平距離為樹胸徑20倍以內。保護范圍內不得損壞表土層和改變地表高程,除保護及加固設施外,不得設置建筑物、構筑物及架(埋)設各種過境管線,不得栽植纏繞古樹名木的藤本植物。保護維護附近,不得設置造成古樹名木的有害水、氣的設施。采取有效的工程技術措施和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維護其正常生長。在綠化設計中要盡量發揮古樹名木的文化歷史價值的作用,豐富環境的文化內涵。4.7停車場綠化整治停車場地應按生態樹陣停車場實施整治改造。停車車場的綠化景觀可分為:周界綠化、車位間綠化和地面綠化及鋪裝。周界綠化應較密集排列種植灌木和喬木,宜植高大庇陰喬木,喬木樹干要求挺直;車場周邊可圍合裝飾景墻,或種植攀緣植物進行垂直綠化。車位間綠化帶宜為1.5-2米左右,喬木沿綠帶排列,間距應大于2.5米,以保證車輛停放。地面綠化及鋪裝宜采用綠色植物結合承重格鋪裝,種植耐碾壓草種,具有透水功能的實心砌塊鋪裝。4.8雕塑和園林小品城市雕塑設置要符合規劃設置要求,應與城市文化、歷史傳統和環境相協調,并保持造型完好、整潔。雕塑應配合道路、綠化及其它公共服務設施而設置,點綴、裝飾和豐富景觀,。提高整體環境景觀的藝術境界。雕塑小品與周圍環境共同塑造出一個完整的視覺形象,雕塑在布局上一定要注意與周圍環境的關系,恰如其分地確定雕塑的材質、色彩體量、尺度、題材、位置等,展示其整體美、協調美。雕塑小品賦予景觀空間環境以生氣和主題,以小巧的格局、精美的造型來點綴空間,以貼近人的尺度為原則,切忌尺度超長過大,更不宜采用金屬光澤的材料制作。既有街道綠地的改造,不宜隨意增加雕塑等人文景觀。綠地內原有雕塑、園林小品,應定期進行維護,保證良好的景觀效果。質量較差、影響景觀的,應予拆除。5城市街道及公用設施城市街道城市街道改造應結合現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拓展道路空間塑造景觀節點,增加道路景觀特色。通過完善道路配套設施等措施,加強景觀的安全性、可識別性和觀賞性。使街道空間及各個細部空間(接近人的尺度的區域和范圍)盡可能的變化和豐富,具有以人為本的、親切宜人的尺度,使街道空間更具有序列性、領域性,豐富街道空間層次。城市街道改造包括對街道功能和空間調整、視覺景觀的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整治和道路基礎設施的改造等內容。街道景觀整治應根據道路的功能和性質,分為標志性道路、交通性主、次干道、服務性主次干道、濱水道路和步行街等類型。城市交通性道路整治的重點要排除道路及兩側交通干擾因素,確保足夠的交通容量。其景觀空間特征以交通、綠化景觀為主,尺度較大應強調天際線和整體性。城市生活性整治的重點要注意改進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駛帶之間的隔離,景觀設計應強調多樣性與復雜性,要結合周邊現狀營造綠色的開放空間,改造設計強調近人尺度、能體現城市歷史文化和反映市民生活的景觀建筑和小品,將生活性特征體現到實處。城市步行街的整治要遵循以人為本的理念,強調個性創造,融入自身城市元素。通過街道空間形式、沿街建筑物風格、地面鋪裝和綠化雕塑藝術品、室外家具以及照明等設施的精心設計,突出個性化特質,強調合理設計盲道和殘疾人通道,更好的滿足功能,形成風格統一、別具一格的商業步行空間。濱江道路景觀環境改善的重點是增加綠地面積,完善休息設施,完善人行步道系統,加強綠化及小品的建設。5.1.4道路基礎設施的整治道路路面鋪裝整修(1)城市道路、橋梁、廣場路面整修。各類路面應保持平坦、完好、暢通。車行道要做到無坑槽、無松散、路井平順,人行道側石、緣石線型整齊,花磚完整平順無短缺。樹箅和蓋板應統一、完整。對損壞嚴重的道路應進行整修。(2)步行街、風景園林道路、游覽步道等采用色彩鮮明、造型自由、性能多樣,觀感自然親切、質感舒適宜人的可滲透性的材料,同時具有很好的透水性,提高了雨水循環利用率,形成良好的地表水系統循環,符合環保、人性化設計的要求。(3)道路兩側建筑物樓前廣場、臺地地面、人行道、建筑入口踏步及及坡道鋪設材質及形式要協調一致,并應與綠化、小品等統一考慮,硬地鋪設宜采用花崗石石材、廣場磚、環保型透水磚等材料。(4)無障礙設施。坡道、盲道、專用鋪地等應完好,整潔。交通設施改造。(1)交通指示設施位置要符合規劃要求,不得任意安裝和變換;(2)指示設施高度、樣式要統一規范;(3)同一街道的交通標志線、護柱、防護欄、隔離墩等設施應統一。(4)交通信號燈、指示牌、路名標識牌及燈桿等宜共用支柱。(5)公交站亭、坐椅樣式要美觀,公交站牌要整潔規范,經常維護。已破損的要按要求重新改造設置。5.1.4.3道路交通綜合整治。(1)具備拓寬條件的交叉口要實施拓寬渠化改造,適當增加車道,并與周圍通行空間整體考慮。(2)機動車、非機動車、人行道要進行合理的隔離,增設交叉口的左轉車道,對一些人流多又影響行人安全與方便的地點設置人行天橋、隧道或安全島。使交通組織的有序化(3)加強停車場管理,重要地段可設置社會停車場,道路兩側單位嚴格按規定配建停車場和車庫。(4)非機動車停車場設置應符合規劃要求,車輛擺放應整齊有序。(5)公交停靠站宜采用港灣式,并提供高品質的候車環境(6)出租車停靠站應結合人行系統設置,減少對道路交通的干擾;在汽車站、火車站、商場、超市、醫院、學校及居住小區等處,建立并完善相應的出租車候客區。(7)在汽車站、火車站、各類批發市場附近建立完善貨車待貨停車場,將原本停于街道、路口附近待貨的各類型的營運車輛全部集中待貨停車場內實行統一管理,改變影響市容的局面。5.1.5道路空間景觀的凈化道路界面整治拆遷各種違法搭建的棚屋、建筑物和構筑物,清除各種垃圾,嚴格控制亂堆亂放,進行環境美化;兩側建筑的整修、清潔、粉刷和立面改造;對建筑物標牌和各類廣告牌的重新設計;對沿線的橋梁,臟污不潔的要實施粉刷或清洗對沿線建筑屋頂上的水塔、電視塔等應進行清理和整治去除其它對公眾視覺和整體道路景觀產生干擾的因素,從而營造出主題協調統一、整體感強的道路空間景觀。5.1.6電力、通信架空線整治。主要街道各種架空線纜全部入地,各種附墻線纜不能入地的要歸攏整齊,隱蔽設置。設置在道路沿線的廢棄線桿一律拔除,以改變過去道路上電桿和線路交錯無序的狀況,凈化道路空間和景觀。5.1.7橋梁、人行天橋的設置。人行天橋應減輕重量感,增加空透性;位于商業區的人行天橋,宜與建筑連接,將梯道置于建筑室內,使街道空間保持通透,人行道整齊美觀,禁止在天橋上裝置廣告和文字標牌。5.1.8人行地道出入口標志要明顯,增強識別性,其造型和色彩應與周邊環境和諧統一。公用設施公用設施應符合整體景觀環境要求,一體化規劃設計,集約化布置。不影響行人通行,做到協調統一,整潔精致。生活性道路、街頭游園等開放空間,增加路側休閑空間,完善景觀和服務設施。沿路增加小廣場、公園等休閑空間,通過設置座椅、雕塑小品、標識牌、飲水器、垃圾箱等景觀設施和服務設施,完善街道功能為行人提供宜人的停留、游憩空間,或者形成連續的點、線、面結合的步行空間,促進人們的交往,創造積極的城市道路空間。大、中型商場應根據相關規范規范相應的購物休閑集散廣場,廣場應設置小品、綠化、休閑座椅、廣場燈及夜景照明系統等配套設施,沿街的公共綠化帶、廣場、公共停車場應統一整治城市街道景觀節點小品是城市街道景觀空間構成中必不可缺的部分,應以區域差異為立足點。使其情景雕塑化以體現城市文化底蘊與歷史積淀,實現人性化設計。在人行道上設置的畫廊、報欄、公示欄、交通標志、IC卡電話亭、交通導向牌、指路標志和區域地圖、果殼箱、郵政箱(筒)座椅、流動售貨車、游樂健身設施、供電配電箱、變壓器、人防通氣孔、消火栓、路燈、電桿、欄桿、井蓋、井箅等公用附屬等專用設施,要統一規劃、設置合理、標志明顯,整潔、美觀、安全牢固,不得有礙市容觀瞻和行人通行,應與街道景觀協調。并經常維護。公共廁所、垃圾站指示牌應醒目、統一;同一條街道設置的果皮箱等設施,式樣、大小、顏色、種類應相同。5.2.7圍墻欄桿道路兩側臨街建筑物前需要設置隔離設施的,必須采用透景或半透景的圍墻或者綠籬、花壇(池)、柵欄、草坪等作為分界,高度不得超過1.6米,其造型、色調應與周圍環境協調;并按技術規定要求與規劃道路紅(綠)線及用地邊界保持一定距離設置;并應加強維護,保持美現。各施工場地的圍墻,可制訂統一式樣,現場工棚管理用房也要統一設計,符合道路景觀需求。對通透式圍墻和護欄等做好標準化設計,建立標準化式樣庫,供建設單位選用。廣告牌匾道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的一切廣告牌匾,包括建筑屋頂廣告、外墻廣告、大型立柱廣告、沿線橋梁涵洞廣告、占路燈箱廣告、燈桿廣告等均應按照規劃要求減量化、規范化,并按標準設置。在建筑物、構筑物上設置戶外廣告設施,不得破壞城市風貌、景觀和影響市容環境,對原建筑物、構筑物的風格及立面的完整性有一定破壞,影響其容貌、造型的,應進行整治:廣告牌其尺度面積應與建筑單體相協調、應與建筑設計風格相協調。應使用新材料和節能新光源提升設置水平;設置在建筑物屋頂和設置平行于建筑物外墻的廣告牌,牌面左右不得突出建筑物墻面外輪廓線,必須平行于建筑物外立面設置;在坡屋頂或屋頂造型獨特的建筑物頂部不得設置戶外廣告;廣告牌、店招、店牌其底邊離室外地面不得低于3米,如位于車行道上方,不得低于5.5米。廣告牌匾布局合理、造型美觀;用字正確標準規范,禁止用繁體字;外文標識要準確。店牌、店招要設置規范,原則上實行“一店一牌”制,牌匾的式樣、規格、色調應與建筑風格、使用功能相協調,放置的位置應相對統一;同一建筑有多個商家的,門店及牌匾應統一進行規范。沿街商鋪上方禁止設置層疊廣告,并應結合立面統一設置,如多個單位共用一幢樓房的可在主入口,集中設置招牌;店招、店牌應設置在建筑物門楣或檐口以下(建筑物二層窗臺線以下),寬度不超出該店鋪兩側墻面;同一建(構)筑物相鄰招牌的上下沿口及外立面應保持平齊,使用材質應趨于一致,應按統一規格標準設置,其色調應與建筑風格相協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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