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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比較:

1985年4月10日,全國人大通過繼承法,當日國家主席令24號公布。1998年12月3日,張三立遺囑,將自己銀行存款20萬遺贈與李四。比較:1985年4月10日,全國人大通過繼承法,當日國家1第十章法律關系

第一節法律關系的概念薩維尼第一次闡述了法律關系概念,包括事實和規范兩個因素。因特定事實產生的具體權利義務關系。古羅馬法:債是依法要求人們為一定給付的法鎖。第十章法律關系

第一節法律關系的概念薩維尼第一次闡述了法2共通點共通點3法律規范與法律關系區別事實構成與法律事實一般主體與個別主體一般客體與具體客體法律規范與法律關系區別事實構成與法律事實4法律關系四要素事實內容主體客體法律關系產生的條件法律關系對哪些人發生效力特定權利義務法律關系對哪些事物發生效法律關系四要素事實內容主體客體法律關系產生的條件法律關系對哪5第一節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能夠引起權利義務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1、實際發生2、符合事實構成特征第一節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范中規定的能夠引起權利義務6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法律事實法律事件法律行為自然事件社會事件意外事件狹義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事實行為不以當事人意志為轉移的情況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法律事實法律事件法律行為自然事件社會事件意7

立法行為

狹義法律行為行政行為司法行為合同行為法律無因管理、不當得利行為事實行為拾得行為、發現

違法行為

意思通知

準法律行為

事實通知

感情表示

8列舉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列舉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9準民事法律行為:①觀念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愿為表示內容的行為。如承認的催告和拒絕、義務履行的催告和拒絕、要約的拒絕等。②事實通知。是指通知對方或者公眾一定客觀事實為表意內容的行為。如股東大會召集公告、承諾遲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權的通知及指名債權讓與的通知等。③感情通知。是指以一定感情為表意內容的行為。如被虐待或被遺棄的被繼承人對有遺產或虐待行為的繼承人的寬恕表示。準民事法律行為:①觀念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愿為表示內容的行為10分析本案事實的性質:某甲有一頭牛,被乙盜走,丙明知乙的牛是贓物卻以低價購買,不久牛丟失,被丁撿到,飼養15天后,賣給了戊。這時甲認出自己的牛。分析本案事實的性質:11排除式法律事實和確認式法律事實確認式法律事實是指只有確認該事實發生才能產生法律后果。排除式法律事實是指只有排除該事實存在才能產生法律后果。排除式法律事實和確認式法律事實12第十章法律關系ppt課件13第十章法律關系ppt課件14單一法律事實和復合法律事實一個事實產生一個法律效果,是單一事實事實構成:數個事實產生一個法律效果例如,男女結婚,除了雙方自愿結合的意思表示外,還須向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機關頒發結婚證書,雙方的婚姻關系才能夠成立。單一法律事實和復合法律事實15法律行為的概念行為特征社會性--外部性可控性-可罰性法律性行為之所以成為法律行為,正因為它是由法律規范所決定的。----凱爾森人的行為受思想支配而表現在外面的活動。排除自然、必然、偶然、強制、無知等情況。非法律行為,是指不受法律調整、不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法律行為的概念行為特征社會性--外部性可控性-可罰性法律性16法律行為的結構主體對象意思與認知行動與結果動機與目的認知能力控制能力事物或關系身體行為言語行為法律行為的結構主體對象意思與認知行動與結果動機與目的認知能力17動機是由行為者的需要所激發的。所謂需要,是指行為者由于在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某種缺乏而失去平衡,產生不適或緊張狀態,從而要求自動追求新的平衡,消除不適或緊張狀態的傾向。需要一旦達到較強的程度,被行為者所意識到,就會轉化為動機,推動行為者朝著滿足需要的方向活動。人的需要是多方面、分層次的。每種需要都是激勵動機的力量。人的需要是無止境的,周而復始,循環不息,使得人不斷地處于行動之中。“我的目的構成規定著我的行為的內容。”----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動機是由行為者的需要所激發的。18結果是行為的完成(結束)狀態

行為結果通過三個條件為參照顯示出來:(1)身外世界的原初狀態;--既遂行為(2)身外世界如果不受行為的干涉而保持被動將是怎樣一種狀態;--預期損害結果(3)行動如果任憑行為者的主觀目的的完全發展,將會造成怎樣一種狀態(邏輯狀態)。--未遂行為結果是行為的完成(結束)狀態

行為結果通過三個條件為參照顯示19如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作出的毀物、傷人、殺人等行動。再如無知幼兒、精神恍惚的老人與他人“訂立”的合同如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作出的毀物、傷人、殺人等行動。20患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當場死亡。隨后,甲向司法機關自首,要求司法甲仇恨乙,某日甲誤將堿面當作毒藥投入乙的水杯中,乙喝后安然無恙。患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猛刺路人21戴某毆打其母,在居委會干部調解時,戴某卻稱:“這是家務事,不用你們管。”戴某毆打其母,在居委會干部調解時,戴某卻稱:“這是家務事,不22有些行動同時具有物質意義和信息意義。如某人毆打另一個人,就可能既是物質性傷害,又是一種恐嚇或警告。再如,簽署合同,一方面制造了一個物質的文件,另一方面傳達了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信息。

有些行動同時具有物質意義和信息意義。23單方法律行為。指依一方當事人主動作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遺囑、贈與、放棄繼承權的聲明、行政命令、行政處罰、標準合同等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指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指依一方當事人主動作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如遺囑24自為行為指特定權利主體在沒有其他人參與的情況下獨立作出的行為。法律行為代理行為指行為人依法或依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作出的法律行為。自為行為指特定權利主體在沒有其他人參與的情況下獨立作出的行為25前者是引起客體變化,后者則是保持客體不變或容許、不阻止客體發生變化作為是指法律規定的改變事物的行為法律行為不作為是指法律規定的放任事物存在或改變的行為前者是引起客體變化,后者則是保持客體不變或容許、不阻止客體發26可為而為--合法的作為可不為而為作為應為而為

非法的作為不應為而為

法律行為可為而不為--合法的不作為可不為而不為不作為不可為而不為

非法的不作為應為而不為

可為而為--27不作為的錯誤分類純正的不作為和不純正的不作為刑法一般只是禁止性規范。不純正的不作為是以不作為方式觸犯禁止性條文。張誤入李院,遭院內猛犬攻擊,李明知而不制止,致張死亡。不作為的錯誤分類純正的不作為和不純正的不作為28不作為犯之成立關鍵看有沒有作為義務幼兒園教師對幼兒的照管義務警察對身處危險中的公民的救助義務近親屬之間的相互照管義務技術人員遵守操作規程的義務不作為犯之成立關鍵看有沒有作為義務29抽象行為是針對不特定對象而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為,如立法行為法律行為具體行為是針對特定對象而作出的、僅有一次性法律效力的行為。如行政命令,法院判決,抽象行為是針對不特定對象而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為,如30例如,我國繼承法規定:“以錄音形式成立的遺囑,應當有兩人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要式行為是必須具備特定形式或必須遵循特定程序始能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法律行為非要式行為則指無需具備特定形式或程序就能產生法律效力的行為。要物行為例如,我國繼承法規定:“以錄音形式成立的遺囑,應當有兩人以上31j`合法行為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行為法律行為違法行為指違反法律要求的行為j`合法行為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行為法律行為違法行為指違反法律要32第二節法律關系主體權利和義務的具體承受者主體條件:1、具有法律能力2、與事實具有法定關聯3、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第二節法律關系主體權利和義務的具體承受者主體條件:33法律能力是參加法律關系的資格法律能力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權利能力是直接由法律確認的享有權利的資格,是參加一切法律關系的前提法律所承認的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標準:自我辨認和自我控制能力。是基于不法事實承擔法律制裁的資格。法人的代表有行為能力,但沒有責任能力,法人對其代表的行為負責。法律能力是參加法律關系的資格法律能力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3410-16-18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對公民行為能力在年齡方面的限制包括:“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上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11條)。“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第12條)。10-16-1835《民法通則》對公民行為能力在健康方面的限制包括:“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3條)。《民法通則》對公民行為能力在健康方面的限制包括:“不能辨認自36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殺人、重傷、搶劫、放火、慣竊罪或者其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等都體現了刑事責任能力的特殊要求。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37第三節法律關系客體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客體不法行為界限履行義務范圍權利行使范圍第三節法律關系客體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客體不法38客體種類物行為人身智力成果事項客體物行為人身智力事項39主要是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特性:客觀性:存在于人身之外,具有獨立性可控性有用性客體種類一:物主要是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客體種類一:物40以下幾種物不得進入國內商品流通領域,成為私人法律關系的客體:(1)人類公共之物或國家專有之物,如海洋、山川、水流、空氣;(2)軍事設施、武器(槍支、彈藥等);(3)危害人類之物(如毒品、假藥、淫穢書籍等)。上述物構成哪些法律關系的客體?以下幾種物不得進入國內商品流通領域,成為私人法律關系的客體:41客體種類二:行為主要是債權法律關系的客體。如:合同關系,損害賠償關系對損害賠償的強制執行,法律關系客體從行為轉化為物。“債的本質不在于我們取得某物的所有權,而在于其他人必須給我們某物或做或履行某事”客體種類二:行為“債的本質不在于我們取得某物的所有權,而在于42客體類型三:人身主要是人身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1、身體不能作為物權、債權和繼承權的客體。如販賣人口,買賣婚姻。2、權利人不得對自己人身進行違法或有傷風化的支配或使用。如,賣淫、自殺、自殘行為。3、嚴禁對他人人身非法強行行使權利。例如,有監護權的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子女客體類型三:人身主要是人身權法律關系的客體1、身體不能43客體類型四:智力成果主要是知識產權法律關系的客體須記載于某種物體(如書本,磚石、紙張、膠片、磁盤)并能加以復制其價值在于物所承載的信息,而不在物本身。思考:名畫或特別紀念物的性質。客體類型四:智力成果主要是知識產權法律關系的客體44客體類型五:事項主要是國家機關職權關系的客體。立法事項是立法權行使范圍,在該事項范圍內,其他機關和個人都無權立法。

客體類型五:事項45下列可以作為客體的有:()

A、人體器官B、環境C、試管嬰兒D、空氣下列可以作為客體的有:()

A、人體器官B、環境C、試管46

張三將一批貨物交給某鐵路公司,讓其運到北京西站,張三與鐵路公司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客體是()

A、貨物

B、鐵路

C、運輸行為

D、火車張三將一批貨物交給某鐵路公司,讓其運到北京西站,張三與鐵47

某患者甲到某醫院看病,某甲與某醫院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客體屬于()

A、物

B、

精神財富

C、

人身

D、行為某患者甲到某醫院看病,某甲與某醫院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客體48

王某夫婦因有事外出,便雇傭一保姆臨時照看孩子,事后付給保姆酬勞500元。王某夫婦與保姆之間法律關系的客體是()

A、孩子

B、保姆

C、孩子的安全

D、

照看孩子的勞務和給付報酬王某夫婦因有事外出,便雇傭一保姆臨時照看孩子,事后付給保49三、內容法律關系的內容是特定的權利和義務,是法律關系的實質因素。主體、客體以及法律事實是權利義務發生的條件和范圍。三、內容50第四節分類調整性法律關系與保護性法律關系平權型與隸屬型絕對與相對單向,雙向與多向(復合)主法律關系與從法律關系第一性法律關系和第二性法律關系第四節分類調整性法律關系與保護性法律關系51調整性法律關系基于法律事件和合法行為產生法律關系保護性法律關系基于不法行為產生調整性法律關系基于法律事件和合法行為產生法律關系保護性法律關52平權型法律關系法律關系隸屬型法律關系平權型法律關系法律關系隸屬型法律關系53絕對法律關系法律關系相對法律關系絕對法律關系法律關系相對法律關系54主法律關系法律關系從法律關系主法律關系法律關系從法律關系55單向法律關系又稱單務法律關系,指權利人僅有權利,義務人只有義務。如贈與關系。法律關系雙向法律關系又稱雙務法律關系,兩個主體之間存在兩個互為條件的法律關系。如買賣關系。對具體案件中的法律關系進行分析,首先要把復雜法律關系還原為簡單的單向法律關系。單向法律關系又稱單務法律關系,指權利人僅有權利,義務人只有義56分析法律關系的基本步驟:1、依法規確定法律事實;2、確定法律事實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并把復雜法律關系還原為單向法律關系;3、確定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客體。分析法律關系的基本步驟:57

案一:某甲有一頭牛,被乙盜走,丙明知乙的牛是贓物卻以低價購買,不久牛丟失,被丁撿到,飼養15天后,賣給了戊。這時甲認出自己的牛。問:本案包含哪些法律關系?應如何處理?案一:某甲有一頭牛,被乙盜走,丙明知乙的牛是贓物卻以低價58案二:某甲有五頭牛:牛1、2、3、4、5。以2萬價格轉讓給乙,雙方約定乙先交付定金2000元,余款半年內付清,在付清余款前,甲保留對牛的所有權。乙付定金后,甲如約交付5頭牛。在乙付清余款前,牛1被雷擊死;牛2生一頭小牛;牛3踢傷丙,花去醫藥費1000元;乙將牛4轉讓給丁;將牛5轉讓給戊。問:本案包含哪些法律關系?應如何處理?案二:某甲有五頭牛:牛1、2、3、4、5。以2萬價格轉讓給乙59分析法律關系的基本步驟:1、依法規確定法律事實;2、還原為單向權利義務關系;3、分別確定主體和客體。分析法律關系的基本步驟:60

案一:某甲有一頭牛,被乙盜走,丙明知乙的牛是贓物卻以低價購買,不久牛丟失,被丁撿到,飼養15天后,賣給了戊。這時甲認出自己的牛,請問:本案包含哪些法律關系?應如何處理?

案一:某甲有一頭牛,被乙盜走,丙明知乙的牛是贓物卻以低價61

一、法律事實:甲擁有牛,乙盜牛,丙低價購買贓物,牛丟失,丁撿到牛,飼養15天后,賣給戊。二、甲擁有牛--所有權關系,乙盜牛--侵權賠償關系(可能構成刑事責任關系)和占有關系丙低價購買贓物--共同侵權賠償關系和占有關系牛丟失--占有關系消滅丁撿到牛--拾得物返還關系飼養15天--無因管理關系

賣給戊--侵權關系,戊善意取得。一、法律事實:甲擁有牛,乙盜牛,丙低價購買贓物,牛丟失,62二、甲對牛--所有權關系--甲,牛乙盜牛--侵權賠償關系--甲乙,乙返還牛并給予甲賠償;(可能構成刑事責任關系--國家、乙,人身自由或財產);占有關系--乙,牛。丙低價購買贓物--共同侵權賠償關系--甲丙,丙返還牛并給予甲賠償;占有關系--丙,牛。牛丟失--占有關系消滅。丁撿到牛--拾得物返還關系--丁和甲或丙,返還行為。二、甲對牛--所有權關系--甲,牛63

飼養15天--無因管理關系--丁、甲,甲補償丁的管理費。賣給戊--侵權賠償關系--丁、甲,丁給付甲賠償;戊善意取得--戊,牛。

甲的所有權被戊的所有權阻斷,但有權要求乙、丙、丁進行賠償,但丁可要求一定管理費。飼養15天--無因管理關系--丁、甲,甲補償丁的管理費。64【案情摘要】天府可樂濃縮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產工藝是屬于天府可樂配方中的核心部分,原為中國天府可樂集團公司(重慶)(以下簡稱天府可樂集團)的前身重慶飲料廠與四川省中藥研究所合作研究生產,雙方均采取了保密措施,后天府可樂集團給付后者25萬元人民幣而成為該技術成果的權利人。天府可樂集團與美國百事公司的子公司肯德基國際控股公司于1994年1月簽訂合資合同,合資設立重慶百事天府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事天府公司),約定了雙方出資、合資公司生產天府可樂飲料和濃縮液、天府商標作價人民幣350萬元轉讓給合資公司并就此另行簽訂合同、糾紛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仲裁等內容。【案情摘要】天府可樂濃縮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產工藝是屬651994年8月,經驗資報告驗證,天府可樂集團投入百事天府公司的資本包括土地使用權、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百事天府公司使用天府可樂配方及生產工藝生產天府可樂飲料及濃縮液,并將其視為商業秘密,天府可樂集團知悉該使用。2006年3月,天府可樂集團簽訂協議將其持有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百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事(中國)公司),并約定糾紛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仲裁。天府可樂集團起訴請求法院確認天府可樂配方及其生產工藝商業秘密屬于其所有,判決百事天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商業秘密,立即歸還涉案商業秘密的技術檔案,判決兩被告共同賠償其損失100萬元。1994年8月,經驗資報告驗證,天府可樂集團投入百事天府公司666.郝某的父親死后,其母季某將郝家住宅獨自占用。郝某對此深為不滿,拒絕向季某提供生活費。季某將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審理后判決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費300元。對此事件,下列哪一種理解是正確的?

A.該事件表明,子女對父母只承擔法律義務,不享有法律權利

B.法官作出判決本身是一個法律事實

C.法官的判決在原被告之間不形成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關系

D.子女贍養父母主要是道德問題,法官判決缺乏依據6.郝某的父親死后,其母季某將郝家住宅獨自占用。郝某對此深為6712.甲、乙分別為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況下,為幫助妹妹獲取貸款,將自有股份質押給銀行,乙以甲侵犯其股東權利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2011年卷一單選第12題)

A.擔保關系是債權關系的保護性法律關系

B.債權關系是質押關系的第一性法律關系

C.訴訟關系是股權關系的隸屬性法律關系

D.債權關系是質押關系的調整性法律關系12.甲、乙分別為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后甲在乙知情但68

7.孫某的狗曾咬傷過鄰居錢某的小孫子,錢某為此一直耿耿于懷。一天,錢某趁孫某不備,將孫某的狗毒死。孫某掌握了錢某投毒的證據之后,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錢某賠償孫某600元錢。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孫某因對其狗享有所有權而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保護性法律關系

B.由于孫某起訴而形成的訴訟法律關系屬于第二性的法律關系

C.因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屬于縱向的法律關系

D.因錢某毒死孫某的狗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中,孫某不得放棄自己的權利7.孫某的狗曾咬傷過鄰居錢某的小孫子,錢某為此一直耿耿于懷696.甲與乙因瑣事發生口角,甲沖動之下將乙打死。公安機關將甲逮捕,準備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這時,甲因病而亡。公安機關遂做出撤銷案件的決定。公安機關是基于下列哪一種原因撤銷案件的?

A.法律行為

B.違法行為

C.事實構成

D.自然事件6.甲與乙因瑣事發生口角,甲沖動之下將乙打死。公安機關將甲逮707.張女穿行馬路時遇車禍,致兩顆門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認定司機負全責。張女因無法與肇事司機達成賠償協議,遂提起民事訴訟,認為司機雖賠償3,000元安裝假牙,但假牙影響接吻,故司機還應就她的“接吻權”受到損害予以賠償。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0年卷一單選第7題)A.張女與司機不存在產生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B.張女主張的“接吻權”屬于法定權利C.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是非規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機賠償3000元是絕對義務的承擔方式7.張女穿行馬路時遇車禍,致兩顆門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71

案二:某甲有五頭牛:牛1、2、3、4、5。以2萬價格轉讓給乙,雙方約定乙先交付定金2000元,余款半年內付清,在付清余款前,甲保留對牛的所有權。乙付定金后,甲如約交付5頭牛。在乙付清余款前,牛1被雷擊死;牛2生一頭小牛;牛3踢傷丙,花去醫藥費1000元;乙將牛4轉讓給丁;將牛5轉讓給戊。請問:本案包含哪些法律關系?應如何處理?案二:某甲有五頭牛:牛1、2、3、4、5。以2萬價格轉讓721、甲擁有五頭牛--所有權關系2、甲乙約定--買賣合同關系--甲向乙交付牛,乙向甲付款。3、甲乙約定--擔保合同關系--乙向甲交納定金。4、乙向甲交納定金--擔保關系--甲乙,2000定金。5、甲交付牛--所有權保留關系--甲,牛;占有關系—乙,牛。1、甲擁有五頭牛--所有權關系736、牛1被雷擊死--財產毀損,賠償請求權--占有消滅,所有權存在7、牛2生一頭小牛--孳息--占有收益8、牛3踢傷丙,花去醫藥費1000元--損害賠償關系--乙,9、乙將牛4轉讓給丁--買賣關系,無權處分,乙向甲賠償10、將牛5租給戊--出租關系--租金歸乙6、牛1被雷擊死--財產毀損,賠償請求權--占有消滅,所有權74復習名詞:法律關系,法律事實,法律事件,法律行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客體,法律關系內容,排除式法律事實,確認式法律事實,單一法律事實,事實構成。簡述:1、法律關系的要素。2、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3、試分析一個案件中的法律關系。復習75婚前協議在結婚后是否有效?基本案情:沈某與周某原系中學同學,后建立戀愛關系,2008年8月27日雙方訂立結婚協議書,約定結婚后沈某婚前購買的一處房屋和屋內所有東西為雙方共有財產,貨款余額由雙方共同承擔,并約定該協議在簽訂之日起生效。2008年9月10日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并擇日舉行了結婚儀式。但二人雖系同學,卻性格差異很大,婚后12天就鬧矛盾并開始分居生活。為此沈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周某依據雙方之間所簽訂的結婚協議書,要求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協議在結婚后是否有效?基本案情:沈某與周某原系中學同學,76爭議焦點:雙方之間所簽訂的結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處理中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該結婚協議書有效。理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案中沈某與周某通過書面形式訂立協議對沈某婚前的財產作出約定,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第二種觀點認為該協議無效。理由是婚姻關系是人身關系,不能附條件,雙方之間的協議不能單純確定簽字即生效,而是基于婚姻這個關系,如果雙方之間最后未確立夫妻關系,那協議就不會生效。雖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之間可以對財產進行約定,但約定的前提是雙方已為夫妻關系,本案中雙方簽訂協議時尚未辦理結婚登記,該協議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由此不能依據此協議進行房產分割。爭議焦點:雙方之間所簽訂的結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處理77分析: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首先,男女雙方確立婚姻關系而形成夫妻關系,所謂夫妻關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男女之間結為夫妻關系后,相互之間具有了一定的法律關系,如相互忠誠、相互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的權利等;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現行夫妻財產制是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綜上,夫妻之間可以對財產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本案中沈某與周某之間所訂立的結婚協議書不存在上述合同無效的情形。分析: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78再次,約定財產制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約定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結婚后,約定的財產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財產的權屬關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就財產關系所作的書面約定及無爭議的口頭約定,除規避法律的外,均為有效約定,對夫妻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最后,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本案中沈某與周某簽訂結婚協議時雖尚未結婚,但協議訂立后雙方之間確立了夫妻關系,也即具備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協議形式雖為結婚協議書,使人產生附條件結婚約定的認識,但其實質內容不存在周某為得到財產就與沈某結婚或騙婚的目的。雙方于婚前訂立的協議當然產生約束力,即對婚前財產的一種約定,反之如果未結婚那雙方之間也就無夫妻關系,更無謂夫妻共同財產約定,那二人之間的協議等之于一紙空文。再次,約定財產制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約定的時間79案情:韓先生某日持所購京劇票去北京某劇院觀看“新新京劇團”排演的現代京劇《智取威虎山》,不料該劇團在外地演出,因路途遙遠未能及時返京,致使在京的演出不能如期舉行。該劇院被迫安排了一場交響樂,韓先生以劇院違約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定劇院違約事實成立,判令劇院賠償韓先生票款及路費等人民幣250元。劇院又向法院提起訴訟,告“新新京劇團”違約,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案情,分析以下問題:

(1)上面哪些人、單位或機構之間的關系構成法律關系?

(2)這些法律關系指向的客體是哪些?

(3)這個案例中,法律關系產生、變更的法律事實有哪些?

(4)在上面的法律關系中,哪是第一性的法律關系,哪是第二性的法律關系案情:韓先生某日持所購京劇票去北京某劇院觀看“新新京劇團”排802006年4月21日晚21時許,被告人許霆到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平云路163號的廣州市商業銀行自動柜員機(ATM)取款,同行的郭安山(已判刑)在附近等候。許霆持自己不具備透支功能、余額為176.97元的銀行卡準備取款100元。當晚21時56分,許霆在自動柜員機上無意中輸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柜員機隨即出鈔1000元。許霆經查詢,發現其銀行卡中仍有170余元,意識到銀行自動柜員機出現異常,能夠超出帳余額取款且不能如實扣帳。許霆于是在21時57分至22時19分、23時13分至19分、次日零時26分至1時06分三個時間段內,持銀行卡在該自動柜員機指令取款170次,共計取款174000元。2006年4月21日晚21時許,被告人許霆到廣州市天河區黃埔81許霆告知郭安山該臺自動柜員機出現異常后,郭安山亦采用同樣手段取款19000元。同月24日下午,許霆攜款逃匿。廣州市商業銀行發現被告人許霆帳交易異常后,經多方聯系許霆及其親屬,要求退還款項未果,于2006年4月30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后,將許霆列為犯罪嫌疑人上網追逃。2007年5月22日,許霆在陜西省寶雞市被抓獲歸案。案發后,許霆及其親屬曾多次與銀行及公安機關聯系,表示愿意退賠銀行損失,但同時要求不追究許霆的刑事責任。許霆至今未退還贓款。許霆告知郭安山該臺自動柜員機出現異常后,郭安山亦采用同樣手段82另查明,2006年4月21日17時許,運營商廣州某公司對涉案的自動柜員機進行系統升級。4月22日、23日是雙休日。4月24日(星期一)上午,廣州市商業銀行對全行離行式自動柜機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機出現異常,即通知運營商一起到現場開機查驗。經核查,發現該自動柜員機在系統升級后出現異常,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取款交易正常;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每取款1000元按1元形成交易報文向銀行主機報送,即持卡人輸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自動柜員機出鈔1000元,但持卡人帳實際扣款1元。另查明,2006年4月21日17時許,運營商廣州某公司對涉案83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第九十二條【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84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三條商業銀行應當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儲蓄管理條例:第四章:儲蓄存款利率和計息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三條商業銀行應當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85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86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87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88第十三條【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第十三條【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89第六十三條【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第六十三條【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9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8號/現行有效/2013.04.02發布/2013.04.04實施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91依法確定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排列法律事實詳細分析每一事實產生的法律效果,即法律關系的生變滅在每一法律關系中明確權利義務的范圍和內容依法確定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排列法律事實92焦點問題許某取款是不是在行使權利?許某主動通過取款機非法取得銀行財產是不是盜竊?是不是盜竊金融機構(立法意圖)?銀行取款機出錯多吐出的錢能不能視為遺忘物?詐騙焦點問題許某取款是不是在行使權利?93(修正案八)三十九、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修正案八)三十九、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94(一審)本院認為,自動柜員機是銀行對外提供客戶自助金融服務的專有設備,機內儲存的資金是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劵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的規定,許霆的行為屬于盜竊金融機構。辯護人關于許霆的行為不屬于盜竊金融機構的辯護意見于法無據,不予采納(一審)本院認為,自動柜員機是銀行對外提供客戶自助金融服務的95(二審)本院認為,被告人許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銀行經營資金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許霆案發當晚21時56分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在正常取款時,因自動柜員機出現異常,無意中提取的,不應視為盜竊,其余170次取款,其銀行賬戶被扣賬的174元,不應視為盜竊,許霆盜竊金額共計173826元。(二審)本院認為,被告人許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96(二審法院)鑒于許霆是在發現銀行自動柜員機出現異常后產生犯意,采用持卡竊取金融機構經營資金的手段,其行為與有預謀或者采取破壞手段盜竊金融機構的犯罪有所不同;從案發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許霆犯罪的主觀惡性尚不是很大。根據本案具體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許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八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人許霆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二萬元。(二審法院)鑒于許霆是在發現銀行自動柜員機出現異常后產生犯意9709年9月17日晚,張某在大柵欄酒后見人就扎,致2死4傷。市檢認為張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09年9月17日晚,張某在大柵欄酒后見人就扎,致2死4傷。市98關于自傷,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軍人在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成立戰時自傷罪

B.幫助有責任能力成年人自傷的,不成立故意傷害罪

C.受益人唆使60周歲的被保險人自傷、騙取保險金的,成立故意傷害罪與保險詐騙罪

D.父母故意不救助自傷的12周歲兒子而致其死亡的,視具體情形成立故意殺人罪或者遺棄罪關于自傷,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99半期復習要點法學體系、法律體系、法制體系、法系法的特征,法的兩類作用的關系我國法的正式淵源與非正式淵源法的空間效力公法與私法法的靜態要素,法律規范的邏輯結構,強行性規則與指導性規則我國主要法律部門,憲法、行政法、民法等部門法涵蓋的主要法律對權利的理解。對世權與對人權。三種法律能力,五種法律客體,法律事件與法律行為,單向法律關系與雙向法律關系。法律行為的結構,作為與不作為,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半期復習要點法學體系、法律體系、法制體系、法系100肯德基∶有兩個人把鐵鏈綁在自動提款機的前面令一端綁著拖車的保險桿想把

提款機的殼扯掉。結果扯掉的不是提款機的外殼,反而是拖車的保險桿。非常

惶恐的,他們開著拖車逃離現場。而鏈子還著提款機。保險桿還綁著鏈子,車

子的牌照還掛在保險桿上。

一個人到藥房去,拿出槍,宣稱搶劫,然後拿出了一個大袋子套在

頭上然後他發現他忘了在袋子上打眼睛的洞了。警察問一個被當場抓住的小偷:“為什么你偏要到這家商店偷東西?”

小偷回答說:“因為這家商店離我的住處很近。你知道,目前社會上非常亂,

我不敢過久地離開自己的家。”肯德基∶有兩個人把鐵鏈綁在自動提款機的前面令一端綁著拖車的保101一人搶劫銀行說了一句至理名言:“通通不許動,錢是國家的,命是自己的!”牢房里,兩個犯人在聊天,其中一個人問另一個人:“你是怎么被抓進來的?”“因為感冒。”“怎么回事?”“很簡單,我偷東西時打了一個噴嚏,保安就醒了。”律師質問交通警察:“一個人跪在馬路中間就能證明他是喝醉酒了嗎?”“當然不能,先生,”交通警察回答,“可是這位先生跪在馬路中間要把涂在馬路中央的那條白線卷起來。”一人搶劫銀行說了一句至理名言:“通通不許動,錢是國家的,命是102案情:當事人于某、王某、孟某系上下樓層的鄰居,其中于某居2層,王某居4層,孟某居6層。1988年4月30日早上,王某發現自己家的廁所和下水道堵塞,大便池返水,當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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