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_第1頁
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_第2頁
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_第3頁
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_第4頁
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PAGE1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精選多篇]第一篇:則細罰處理管全安口渡和舶船鎮鄉省川四四川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處罰細則(1994年10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1994年11月22日四川省交通廳、水利電力廳共同發布(川交研[1994]523號)第一條根據《四川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由港航監督機構(以下簡稱港監機構)、漁政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漁政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實施。第三條處理違反水上交通安全行為應在15日內作出處罰決定。因調查取證等需要,經上一級港監機構或者漁政機構批準,可延長15日。違章行為終止3個月后,情節輕微的,不再追究。第四條違反《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一)情節輕微,經教育及時糾正;(二)初次違章未造成后果并及時糾正。第五條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和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處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港監機構對其處以10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扣留船員證書15日以上30日以下;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確有過錯的,由港監機構對其處以1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罰款;(一)鄉鎮運輸船舶超載運輸或者不具備載客條件擅自搭客;(二)擅自在禁止系泊區域停泊或者作業;(三)渡船運載牛、馬、驢、騾等大型牲畜時,搭載其他乘客。第六條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超越核定的航區或者航段航行的,由港監機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扣留船員證書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第七條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指使、縱容、強令船員違章操作或者違章航行的,由港監機構處以20XX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扣留船舶證書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第八條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四)項、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對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以20XX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一)未按規定配備合格應急電源設備;(二)未按規定配備合格消防設備;(三)未按規定配備合格救生設備;(四)夜航船舶未按規定配備合格燈光信號;(五)未按規定設置客渡船標志圖形、號燈、號型、標志旗。第九條違反《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四)項、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或鄉鎮人民政府處以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港監機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扣留船員證書15日以上30日以下;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確有過錯的,由港監機構處以100無以上250元以下罰款:(一)無線電設備不合格;(二)其他有關航行安全設備不齊全或者不合格;(三)消防設備配備不齊全或者不合格;(四)救生設備不齊全或者不合格;(五)燈光設備配備不齊全或者不合格;(六)未按規定正確使用客渡船標志圖形、號燈、號型、標志旗。第十條違反《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處以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并對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船舶登記證書或者檢驗證書;(二)已在某地登記的船舶而又在另一地登記,未注銷原登記;(三)無船舶檢驗證書或者船舶登記證書,或者使用過期的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第十一條違反《辦法》第十二條第(二)、第(五)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對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以2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一)未按規定配備合格的技術船員、駕長、渡工和其他船員;(二)未按國家規定辦理船舶保險。第十二條違反《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和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或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可以對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以50元以下罰款:(一)船舶未按規定勘劃載重線;(二)船舶未按規定標定船名牌;(三)機動渡船(含綁拖的客駁船)未按規定在船體著色部位漆涂桔黃色與白色相間色帶。第十三條違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在長江、金沙江、烏江及其他江河急流航段航行的客(渡)船小于5載重噸,貨船小于3載重噸的;在其他河流航行的客(渡)船小于3載重噸,貨船小于2載重噸的;在靜水水域航行的客(渡)船、貨船小于2載重噸的,港監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處5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或者扣留船舶證書、船員證書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逾期不改正或屢教不改的,吊銷船員證書。第十四條違反《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扣留船員證書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或者吊銷船員證書:(一)擅自載運二級以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二)隱瞞謊報危險貨物品種;(三)船舶在不具備條件的地點裝卸危險貨物;(四)使用不具備條件的船舶裝卸機具裝卸危險貨物;(五)在裝卸、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發生散漏、落水或者其他事故,未立即采取妥善處理措施或者不向港監機構報告。第十五條違反《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扣留船員證書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有(三)或(四)項行為的,同時對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處以2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一)船舶進出港口時不按規定辦理簽證,或者騙取簽證;(二)不按規定繳納港航規費;(三)超過檢驗證書中所規定檢驗期限未檢驗;(四)船舶登記書或者檢驗證書中有重要記載事項變異而未重新辦理變更手續。第十六條違反《辦法》第十七、十八條規定,漁業船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漁政機構對所有人或經營人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內陸水域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或者《內陸水域漁業船舶登記證書》;(二)使用偽造、轉讓的《內陸水域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或者《內陸水域漁業船舶登記證書》;(三)未按規定配備合格的技術船員及其他船員;(四)未按規定配備號燈、號型、救生、消防等安全航行設備設施;(五)未按規定固定船名牌;(六)指使、縱容或強令船員違章操作或違章航行。第十七條違反《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漁業船舶跨行政區域作業拒絕接受作業地漁政機構安全檢查的,由作業地漁政機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八條違反《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漁業船舶擅自從事客貨運輸的,縣漁政機構或港監機構可處以10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第十九條違反《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從事農副業生產、生活服務的自用船舶擅自載客或者從事營業性運輸的,港監機構可處以10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第二十條違反《辦法》第二十五第一款規定,無《生產技術條件認可證書》從事鄉鎮船舶修造的,由港監機構責令其停止修造,可并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拒不停止修造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一條違反《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或船舶檢驗機構核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由港監機構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第二十二條違反《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不辦理船舶過戶、入籍手續的,由港監機構責令補辦船舶登記過戶、入籍手續,可并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三條違反《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或者漁政機構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或者扣留船員證書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并對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處以500元罰款:(一)遇難船舶在能夠自救的情況下不組織自救,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二)發生碰撞事故的船舶,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擅自駛離事故現場;(三)船舶發生水上交通事故,在有可能的情況下不迅速向主管機關報告。第二十四條違反《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港監機構或者漁政機構處以10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并處扣留船員證書6個月或者吊銷船員證書:(一)發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隱匿不報、謊報情況或者潛逃;(二)在水上交通事故現場過往的船舶發現有人遇險、遇難或者收到求救信號,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不提供救助,或者不服從統一救助指揮。第二十五條違反《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擅自設置、遷移或撤銷渡口的,由港監機構處以500元罰款。第二十六條違反《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渡口經營人違反《渡口守則》規定的,由港監機構處以100元以上20XX以下罰款。第二十七條鄉鎮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屢次違反《辦法》規定,經處罰后仍不改正,其違法行為嚴重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依照《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港監機構可以強制變賣、拆毀或者沒收其船舶。第二十八條罰款50元以上500元以下、扣留船員證書或者船舶證書2個月以下的,由縣以上港監機構或漁政機構批準;罰款500元以上、扣留船員證書或者船舶證書2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由地(市、州)以上港監機構或者漁政機構批準;吊銷船員證書的,由省港監機構或者漁政機構批準。同一違章行為,不得重復處罰。港監機構、漁政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對不屬于本級處罰權限范圍內的違章行為,應當移送有權機關處理。第二十九條鄉鎮船舶違反其他水上交通安全規定的,依照其他有關安全規定處理。第三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人民政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