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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杭州2《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分析報告

Codeofvaluationwithbillquantityofconstructionworks

主講:國家級教學名師尹貽林教授天津理工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公共項目與工程造價研究所:所長3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目錄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4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中國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發展框圖(一)發展歷程5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計價依據與計價模式發展的三個階段:計劃經濟時期轉軌時期現階段1.計劃經濟時期計價依據(1)概預算定額制度建立初期的計價依據。主要是指在“一五”期間國家所制定的各類定額及指標,如國家建委1957年頒發的《建筑工程預算定額》、1955年頒發的《一九五五年度建筑工程概算指標(草案)》、1957年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間接費定額匯集》等。計價依據的特點:管理體制上較多地強調集中,沒有考慮到各個地區的具體情況。(2)改革開放初期的計價依據。1978年9月,國家建委、國家計委、財政部聯合頒布了《關于加強基本建設概、預、決算管理工作的幾項規定》,明確了各專業部門的分級管理。特點:國家對計價依據,特別是定額體系的完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計價依據如何適應市場變化,從而更好地體現建筑產品價格與價值的關系方而的研究做得還不夠,致使計價依據存在的滯后性問題沒有得到解決。62.計價模式工程造價的確定,主要是按設計圖紙及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并套用統一的定額與單價,計算出工程直接費,然后按照規定的取費標準計算間接費及有關費用,最終確定工程的概預算,由施工單位承建,并在竣工后編制出結算和決算,經審核后即為工程的最終造價。統一定額計價量價合一定額計劃經濟時期轉軌時期現階段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71.計價依據對原有計價依據體系的補充和完善.主要有:1985年建設部頒發《全國建筑安裝工程統一勞動定額》,1986年國家計劃委員會頒發的《關于編制建設工期定額的幾點意見》,1985年到1986年間國家計劃委員會組織編制的《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1993年建設部頒發《關于調整建筑安裝企業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通知》,1993年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頒發《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為適應市場價格的變化,對工程造價進行的動態調整主要有:1991年建設部頒發《關于建立工程造價資料積累制度的幾點意見》,1991年建設部頒發《關于調整工程造價價差的若干規定》等。轉軌時期計劃經濟時期現階段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82.計價模式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分為直接費、間接費、計劃利潤和稅金,然后根據各類工程預算定額及其有關價格調整辦法計算直接費,在直接費的基礎上,按照費用定額所規定的費率計算間接費,按照政府所規定的計劃利潤率來計算利潤,按照規定稅率來計算稅金。

允許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化,動態調整價格,特別是材料價格,并且給出了一套完整的價差調整計算公式。轉軌時期計劃經濟時期現階段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9工程建設的完全計劃管理建設要素市場的放開建設市場的建立和完善國家指令價格定額計價國家指導價格量價分離市場定價工程量清單計價雙軌制

現行的工程造價管理模式和定額計價方式與推行的工程造價管理模式和清單計價方式兩者并存的狀況。即:單位估價法(工料單價法)與綜合單價法(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兩者并存,形成“雙軌制”的局面。轉軌時期現階段計劃經濟時期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10工程造價計價的基本原理

工程項目的特殊性無法直接估價、比價項目分解與組合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建設項目總造價一次性;單件性,多樣性;周期長;交易在前,生產在后;化分為可按定額等技術經濟參數測算價格的基本單元子項或分部分項工程,逐步分解到分項工程后,就可以對基本構造要素進行估價、比價了。工程單價有不同的形成方式,按包括的內容分為工料單價法、綜合單價法、全費用單價法。項目逐層分解計價逐層組合匯總11工程造價計價的基本原理

項目分解建設項目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工程零部件產品施工工序工藝分解法工藝分解法物理分解法單項工程是具有獨立意義的,能夠發揮功能要求的完整的建筑安裝產品。具有獨立設計圖紙和相應的概預算文件,可獨立組織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獨立形成生產能力和發揮使用效力的工程。分部工程劃分是按照專業性質,建筑部位確定的。如土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砌體工程、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管道工程、通風工程,通用設備安裝工程、容器工程、自動化儀表安裝工程、工業爐砌筑工程等。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規格等,將分部工程進一步劃分。12工程造價計價的基本原理

工程計價的順序是:分部分項工程單價——單位工程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建設項目總造價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是兩個,即基本構造要素的單位價格和基本構造要素的實物工程數量。工程單價計價方式工程量的計量規則13工料單價計算公式為:工料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人工定額消耗量×人工工日單價)材料費=∑(材料定額消耗量×材料單價)+檢驗試驗費機械臺班使用費=∑(機械臺班使用定額消耗量×機械臺班使用單價)1.工料單價:也稱直接工程費,是確定定額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的人工費、材料費和臺班使用費的費用標準。

工料單價是由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一般以單位估價表的形式來發布的地區統一的消耗量定額,按照規定的計算方法以及該地區的工資單價、材料預算價格、機械臺班單價來確定的,屬于“量價合一”的現象。計算工程單價的兩種方式14

綜合單價是指為了完成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規定計量單位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并考慮風險因素。綜合單價包括完成規定計量單位的合格產品所需的全部費用,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綜合單價包括除了規費、稅金以外的全部費用。綜合單價計算公式

綜合單價=工料單價+管理費+利潤=工料單價×(1+管理費率)×

(1+利潤率)2.綜合單價法計算工程單價的兩種方式15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下價格的形成過程投標總價工程項目總價表單項工程費匯總表…………單位工程費匯總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措施項目費分析表零星工作費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16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建設部第119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3年2月17日聯合分布,自2003年7月1日起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建設部令第107號《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制訂本規范。其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17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強制性條文所屬部分條款號內容總則1.0.3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執行本規范。工程量清單編制3.2.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根據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規定的統一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3.2.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一至九位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的規定設置;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單項目名稱由其編制人設置,并應自001起順序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3.2.4(1)項目名稱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的項目名稱與項目特征并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確定。工程量清單編制3.2.5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計量單位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中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工程量清單編制3.2.6(1)工程數量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四個統一18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計價規范”的內容可用以下“六個字”概括:“二”是計價規范分兩大部分,即正文部分和附錄部分。使用最多的是附錄部分,一共有五個附錄。即附錄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B—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C—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附錄E—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1“一”是一個規范。即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以國家標準頒布,可見國家對它的重視程度。23“三”是三個清單。即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這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數量;

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列項。如:安全文明施工,腳手架和預留金,總包服務費等。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19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計價規范”的內容可用以下“六個字”概括:“五”是五個專業,即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工程。4“四”是四個統一。即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根據附錄中規定的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和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來編制。56“六”是六個強制性條文。即規范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0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計價規范》的特點:1.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由于《計價規范》不規定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為企業報價提供了自主空間,根據計價規范編制的工程量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措施項目和其他項目三部分組成,就建設方提供的清單而言,只有代表工程實體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是唯一確定的,不會因施工方案、施工單位不同而不同。其它內容對建設方而言都是不可控的,這就成為各施工企業展示自身實力的競爭舞臺。綜合單價的組價是計價規范體系下的工作重點和難點,報價人需結合企業自身定額及擬采用的施工方案自主確定人工消耗、材料損耗、機械攤銷;根據自身對材料設備等資源的采購優勢和儲備能力確定材料、設備價格;根據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管理水平確定間接費和利潤等。競爭滲透在每一綜合單價的構成中。而反映非工程實體的措施項目清單,其報價更與施工企業采取的施工方案息息相關。2.實現承發包雙方風險的合理分擔。根據〈計價規范〉,投標人只對自己所報的成本、單價等負責,而對工程量的變更或計算錯誤等不負責任;相應的,對于這一部分風險應由業主承擔。計價風險共擔處理的創新,使招投標更加公平。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1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計價規范》的特點:3.工程量清單體現了工程實體與工程措施相分離的原則。只有代表工程實體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是唯一確定的,不會因施工方案、施工單位不同而不同。而反映非工程實體的措施項目清單,其報價更與施工企業采取的施工方案息息相關。典型的如基坑圍護,從技術角度而言可以采納的方案是多種多樣的,但如何在確保基坑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費用最省就取決于企業的技術和組織管理水平的高低。安全又經濟的方案就意味著有競爭力的報價。4.強調按設計圖實體凈量計量的計算規則。計價規范采用與國際接軌的基本計量單位,其計算規則著重強調按工程設計圖的實體凈量計量。舉例:以挖土方為例,因放坡或設置工作面造成土方超挖是實際施工中不可避免的,<計價規范>中這部分超挖工作量不計入工程數量,而是換算在綜合單價內。因此合理先進的開挖方案可以減少超挖量,從而降低綜合單價。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2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計價規范》的特點:5.項目設置的綜合性。項目設置時往往以一個“綜合實體”考慮,與該實體直接有關的主體項目和輔助次要項目都可以綜合在該項目的工程內容中,因而某一項目名稱所代表的工程內容通常不是單一的、固定不變的。就項目內涵而言,計價規范的項目僅表達某項客觀的工作,而不提供任何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數量工程內容010401005001樁承臺基礎1.墊層:C20素砼,厚度10cm2.混凝土強度等級:C303.混凝土拌合料要求現澆商品混凝土m33001.鋪設墊層2.混凝土制作運輸、澆筑、振搗、養護舉例6.核心內容是綜合單價計價。計價規范的核心內容是綜合單價,包括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間接費和利潤等,且各項費用均由報價人根據市場行情、企業自身情況及價格波動等各種風險因素自行編制,Σ綜合單價×工程數量即為分部分項工程的造價。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3原《計價規范》下單位工程造價構成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4原《計價規范》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問題文獻1.企業缺乏自主報價的能力(缺乏企業定額)2.造價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3.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4.現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配套5.工程造價信息管理方式落后6.行業配套體系的不完善(擔保制度、監理制度等)7.造價管理部門積極性不高8.相關法規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9.造價咨詢機構10.施工圖設計質量要求提高11.投資者內部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陳硯祥(2008)√√√√宋吉榮(2007)√√√蔡臨申,楊子寧,徐馬林

(2007)√√√√葛文生(2007)√√柏乃寧(2007)√√√√劉永強,李伯晶,張志濱(2007)√√√√√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25原《計價規范》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問題文獻1.企業缺乏自主報價的能力(缺乏企業定額)2.造價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3.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4.現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配套5.工程造價信息管理方式落后6.行業配套體系的不完善(擔保制度、監理制度等)7.造價管理部門積極性不高8.相關法規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9.造價咨詢機構10.施工圖設計質量要求提高11.投資者內部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江玉波(2007)√√許強(2006)√√√√孟麗娜(2005)√√√√√李杰(2005)√√√林小瓊,黃玄聲(2004)√√√黃充(2004)√√√崔淑艷(2004)√√√合計116945222111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26原《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文獻問題陳硯祥(2008)規費中的工程定額測試費不應計取,《計價規范》分項設置過粗且漏項較多,綜合單價中管理費的內容不明確石閩山(2007)“清單計價規范”的適用階段不明確;“清單計價規范”給工程結算帶來的不方便;“清單計價規范”工程特征表述方式不科學葛文生(2007)工程量計算規則存在漏洞;缺乏條文說明劉永強,李伯晶,張志濱(2007)《計價規范》分項設置過粗且漏項較多;蔡臨申,楊子寧,徐馬林

(2007)不能適應各地、各類工程的計價要求;陶興友(2005)《計價規范》分項設置過粗且漏項較多;應實行全費用清單李躍華(2005)綜合單價中管理費的內容不明確;措施費項目的劃分尚需要進一步調整完善吳暉(2004)《規范》的強制性與面向市場的初衷有矛盾;“量價分離”的矛盾;不能適應各地、各類工程的計價要求張亞瑞(2004)綜合單價中管理費的內容不明確;措施費項目的劃分尚需要進一步調整完善;工程量計算規則存在漏洞;工程量清單的統一格式需要改進;對于工程承包范圍包含若干單位工程的報價方式應該做出清晰的規定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27(一)從宏觀角度,《計價規范》實行所需配套條件方面存在的問題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1缺乏與工程量清單報價相配套的企業定額由于清單規范中的報價是以投標企業自身施工定額為基礎的,企業過去一直使用的是統一定額,這就造成了我國很多施工企業沒有自己的施工定額,這給各企業報價造成很大的不便。為了投標的需要,各省、市只能根據各地具體情況重新編制新的定額,從而形成了外表象清單計價法,而實質仍然是定額法的現狀。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8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一)從宏觀角度,《計價規范》實行所需配套條件方面存在的問題

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

評標體系的科學合理性缺乏。評標中,對報價的評價方法和角度主要應考慮報價的高低以及合理性,同時還要考慮所報單價有無科學性,是否合理可信。在實際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一般更多關注的是標書最終所報價格的高低,卻很少深究所報單價的構成及來源是否科學合理。采用了新工藝、新技術,節約了項目造價的投標單位往往報價很低,然而在“不低于成本價”的“合理低價”中標原則下,庸者中標,最低價者淘汰的現象常常發生。2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29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一)從宏觀角度,《計價規范》實行所需配套條件方面存在的問題3工程造價從業人員素質不高(1)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后,工程量的計算規則與以前是不同的,它是按照“工程實體”與“非工程實體”相分離的原則制定的。這就要求造價員不但要熟悉工程圖紙、施工工藝,還要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以及勞動力水平有所掌握,這對目前很多的造價員來說是辦不到的。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造價人員對綜合單價中的人工費、材料費及機械費還沒有能力去自己制定,大都是采用社會平均水平的定額,而對于管理費、利潤及風險在大多數企業又不是造價人員的權力范圍。(2)道德素質有待提高。由于清單本身不具備競爭性,所以很多人員放松了編制過程中的責任心,從而導致編制項目的不準確。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0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一)從宏觀角度,《計價規范》實行所需配套條件方面存在的問題

缺乏與工程量清單計價相配套的合同文本

要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必須制定與之相適合的合同條款,來約定業主、承包商、監理工程師、造價師的權力義務,規范工程建設中各方的行為。特別是對工程變更,合同外新增工程的確認、處理原則、處理程序、計價原則、支付等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對合同清單的工程項目在什么情況下允許調整單價;什么情況下調高單價,什么情況下調低單價都要有明確規定;對施工中發生的索賠事件如何處理、風險分配約定等也要有規定,使合同在履行、管理時有據可依,減少糾紛發生。(1)我國多年來一直采用總價合同,沒有現成的適合于清單計價的合同范本。(2)按照《規范》中計算的工程量是否構成合同的一部分未說明。由于根據《規范》計算的工程量的合同地位仍未確定,將為中標后開了“重新核算工程量”的缺口,難以保障發包人的利益。4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1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一)從宏觀角度,《計價規范》實行所需配套條件方面存在的問題5工程造價信息管理方式落后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使得工程造價信息服務尤為重要。但工程造價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問題:(1)當前造價管理機構在信息服務上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市場體制尚不健全,不正當競爭的現象普遍存在,價值規律“失靈”現象時有發生。(2)由于缺少激勵生產供應商、社會信息員等積極提供真實價格信息的機制,在傳遞建材價格信息過程中往往進行了一些“過濾”或處理而導致價格失真。(3)目前,多采用刊物較少采用網絡進行價格信息發布的形式也由于時間的限制而跟不上日新月異的市場形勢。這種種現象都使得造價管理部門在人、材、機價格信息的采集、發布、預測以及造價指數的分析發布上可能造成失真、滯后。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2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一)從宏觀角度,《計價規范》實行所需配套條件方面存在的問題行業配套體系不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順利實行,還要有完善的市場約束機制。國外建筑市場除了依靠法律和道德約束外,還有許多約束承包商行為的機制,如工程擔保制度、監理制度等。而在我國,建筑市場體制還不太完善,市場約束機制尚不健全。另外,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技術力量和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工程量清單是以行業或咨詢機構作為編制的主體,但執業資格都是瞄準個人執業資格而非企業執業資格,這就需要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法規與之配套,實行企業的執業資格制度。66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3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從微觀角度,《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1工程量清單形式上需要改進《計價規范》中由招標者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三個部分組成,投標者根據工程量清單的內容在對各項內容進行單價分析的基礎上完成工程量清單的報價表。對于完成工程內容的特征都沒有做具體的表述,僅在項目名稱一欄有簡要說明。不方便投標者根據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對報價文件的審核也造成不便。一般規范都有一個條文說明,而原《計價規范》卻沒有,這對于條文的理解不利。這些使得在使用清單規范時有一定的難度。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4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從微觀角度,《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2

工程量清單計價適用范圍不能僅局限于招投標階段,還應涉及后續合同履行,有關價款的調整、結算等階段。而原《計價規范》中對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風險分擔、價格風險因素調整、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索賠與現場簽證、工程價款調整、竣工結算等沒有明確的界定,

致使承發包雙方易造成糾紛扯皮。工程量清單內容上需要補充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5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從微觀角度,《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部分項目設置不合理3(1)對于通用項目和各類工程的措施費用之間的關系,應該進一步明確。例如:市政工程中的“現場施工圍欄”與通用項目中的“安全施工”、“臨時設施”之間的關系。(2)“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腳手架”不應設置在措施費項目清單中。按《清單計價規范》第2.0.4條規定:“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技術、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項目”為措施項目。但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腳手架與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是不可分割的項目,且模板及支架的費用占混凝土工程費用比重較大,一般在20%~25%,按照《計價規范》規定的做法欠妥。(3)工程定額測定費不應計取。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施工企業應根據企業定額自主報價,無需再攤銷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6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從微觀角度,《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工程量計量規則方面存在的缺陷(1)計價規范中對于工程量的計算規定有些不明確,比如有的一個編碼包含很多工作內容,是分別編碼還是一個編碼。如樁的接頭工程量計算、鋼筋計算等,只給一個原則而沒有具體計算方法。(2)對于某些工程量計算規則不太合理,如:預制樁工程量,計價規范中用根或樁長來計量,這很不科學,而且無形中增加了投標人計算工程量的難度。4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7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從微觀角度,《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5綜合單價中管理費所含的內容沒有明確

企業完成某一工程所需要的管理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現場管理費(或施工管理費),即直接用于組織及管理工程項目的施工所需的各項開支,另一部分是企業管理費,即企業總部對項目實施組織及管理的各項開支。分部分項和措施項目綜合單價中的管理費并未說明是現場管理費還是企業管理費,而且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和措施項目綜合單價很難準確區分。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8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二)從微觀角度,《計價規范》本身存在的問題6計價規范不能完全適應各地的計價要求原《計價規范》有些項目劃分過于籠統,部分項目的設置及計算規則等與各地實際存在差異。使得承發包雙方在進行清單招投標和工程竣工結算過程中,易將清單工程量與定額工程量造成混淆。另外據有關資料統計,《計價規范》涉及到400多項清單項目,而各地針對各地的實際情況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所補充的項目已達1000多項,可見《計價規范》本身有待于進一步的完善和改進。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3912345新《計價規范》的產生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67891040四、新《計價規范》介紹

及問題分析41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建設部第63號)自2008年7月9日發布,12月1日起實施。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同時廢止。新《計價規范》的條文數量由原《計價規范》的45條增加到136條,其中強制性條文由6條增加到15條。新《計價規范》的內容涵蓋了工程實施階段從招投標開始到工程竣工結算辦理的全過程,并增加了條文說明。包括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的編制,工程發、承包合同簽訂時對合同價款的約定,施工過程中工程量的計量與價款支付,索賠與現場簽證;工程價款的調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結算的辦理以及對工程計價爭議的處理。新《計價規范》的頒布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42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新增術語2.0.3項目特征構成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措施項目自身價值的本質特征。2.0.6暫列金額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2.0.7暫估價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2.0.8計日工在施工過程中,完成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紙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約定的綜合單價計價的一種計價方式。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43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新增術語2.0.10索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2.0.11現場簽證發包人現場代表與承包人現場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2.0.12不可抗力發、承包人都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2.0.13企業定額施工企業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而編制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等的消耗標準。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44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新增術語2.0.14規費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費用。2.0.15稅金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2.0.16造價工程師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經建設部批準,在一個單位注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2.0.17造價員取得造價員資格,經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或其授權機構批準,在一個單位注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45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新增術語2.0.18工程造價咨詢人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接受委托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企業。2.0.19招標控制價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按設計施工圖紙計算的,對招標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價。2.0.20投標價投標人投標時報出的工程造價。2.0.21合同價發、承包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2.0.22竣工結算價發、承包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按照合同約定確定的最終工程造價。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46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一)(三)(四)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目錄一、工程造價計價模式的發展歷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03)簡介三、原《計價規范》存在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五、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與合同價款管理附錄:中英工程量清單計價比較47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3.工程量清單使用范圍的擴展2.招標控制價的設立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48(1)條款數量的增加及涵蓋內容的變化新《計價規范》的條文數量由原《計價規范》的45條增加到136條,其中強制性條文由6條增加到15條。新增內容為: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的編制,工程發、承包合同簽訂時對合同價款的約定,施工過程中工程量的計量與價款支付,索賠與現場簽證;工程價款的調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結算的辦理以及對工程計價爭議的處理。計價規范原來包括兩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錄部分。新計價規范正文分為總則和條文說明兩部分,其中條文說明部分是對應于總則中每個條款的具體說明,詳細解釋及法律依據。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49(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1)條款數量的增加及涵蓋內容的變化原《計價規范》新《計價規范》條款號內容條款號內容1.0.3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執行本規范。1.0.3全部使用國有資金(含國家融資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以下二者簡稱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執行本規范。3.2.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根據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規定的統一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3.2.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根據附錄規定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3.2.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一至九位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的規定設置;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單項目名稱由其編制人設置,并應自001起順序編制。3.2.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應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一至九位應按附錄的規定設置,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設置,不得有重號。3.2.4(1)項目名稱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的項目名稱與項目特征并結合擬建工程的實際確定。3.2.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名稱應按附錄的項目名稱結合擬建工程的項目實際確定。3.2.5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計量單位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中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3.2.6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計量單位應按附錄中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3.2.6(1)工程數量應按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3.2.5(1)工程量應按附錄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強制性條款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0(1)條款數量的增加及涵蓋內容的變化新《計價規范》新增強制性條款新《計價規范》新增強制性條款條款號內容條款號內容3.1.2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4.1.5措施項目清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3.2.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4.1.8規費和稅金應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3.2.7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應按附錄中規定的項目特征結合擬建工程項目的實際予以描述,滿足確定綜合單價的需要。4.3.2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填寫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4.1.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4.8.1工程完工后,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4.1.3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標明的工程量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的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強制性條款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1(2)清單數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

原《計價規范》中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而新《計價規范》中工程量清單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項目清單和稅金項目清單五部分。其中規費項目清單包括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社會保障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稅金項目清單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新《計價規范》規定構成一個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五個要件—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這五個要件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組成中缺一不可。即由原來的“四個統一”變為“五個統一”。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2(3)單位工程造價構成及綜合單價構成的變化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3序號項目名稱1安全文明施工(含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2夜間施工3二次搬運4冬雨季施工5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6施工排水7施工降水8地上、地下設施,建筑物的臨時保護設施9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新規范中把原來措施項目中含有的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腳手架去掉;把原有的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四項合并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拆分為兩項;新增“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設施,建筑物的臨時保護設施”兩項。措施項目的變化舊規范新規范54綜合單價構成的變化

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費用+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材料暫估價

根據我國工程建設特點,投標人應完全承擔的風險是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如管理費和利潤;應有限度承擔的是市場風險,如材料價格、施工機械使用費等的風險,應完全不承擔的是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變化的風險。所以綜合單價中不包含規費和稅金。材料價格的風險宜控制在5%以內,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風險可控制在10%以內,超過者予以調整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納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中的暫估價應只是材料費,以方便投標人組價。暫估價中的材料單價應按照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或參考市場價格確定。(3)單位工程造價構成及綜合單價構成的變化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5(4)計價規則的補充措施項目可以計算工程量的項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澆注的模板工程,可以計算工程量適宜采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方式的措施項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不宜計算工程量的項目:其費用的發生和金額的大小與使用時間、施工方法或者兩個以上工序相關,與實際完成的實體工程量的多少關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機械、臨時設施等,以“項”為單位的方式計價,應包括除規費、稅金外的全部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6(4)計價規則的補充其他項目暫列金額:因一些不能預見、不能確定的因素的價格調整而設立。暫列金額由招標人根據工程特點,按有關計價規定進行估算確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的10%~15%為參考。如索賠費用、簽證費用從此項扣支。暫估價是指招標階段直至簽定合同協議時,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材料暫估單價應按照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或參考市場價格確定,納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專業工程的暫估價一般應是綜合暫估價,應分不同專業,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應當包括除規費和稅金以外的管理費、利潤等取費。計日工是為了解決現場發生的零星工作的計價而設立的。計日工對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時、材料數量、施工機械臺班進行計量,并按照計日工表中填報的適用項目的單價進行計價支付。總承包服務費:招標人應預計該項費用并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向投標人支付該項費用。1)招標人僅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協調時,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1.5%計算;2)招標人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協調并同時要求提供配合服務時,根據招標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務內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3%~5%計算;3)招標人自行供應材料的,按招標人供應材料價值的1%計算。1.新《計價規范》形式、內容及規則等的變化57

新《計價規范》4.2及條文說明中指出“招標控制價”是在工程招標發包過程中,由招標人根據有關計價規定計算的工程造價,其作用是招標人用于對招標工程發包的最高限價,有的地方亦稱攔標價、預算控制價。招標控制價的作用決定了招標控制價不同于標底,無需保密。為體現招標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標人有意抬高或壓低工程造價,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如實公布招標控制價,不得對所編制的招標控制價進行上浮或下調。同時,招標人應將招標控制價報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查。2.招標控制價的設立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58招標控制價分析與”招標控制價”相類似的幾個概念:

狹義攔標價(maximumpricefixing);

預算控制價;

最高限價(priceceiling);

發包限價(ceilingprice);日本的叫法攔標價從設定目的角度從是否公開角度上限攔標價(通常意義的攔標價)下限攔標價(很少采用)明示攔標價(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公布)暗示攔標價(開標時公布)動態攔標價(和施工單位的平均報價互相聯系)招標控制價為明示上限攔標價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59招標控制價分析設立招標控制價的法規性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六十四條中規定:“合同價格應當控制在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文件范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訂立”云南省建設廳制定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預算綜合報價評標(暫行)辦法》第三條:“采用預算綜合報價招標,招標人可編制招標工程攔標價,攔標價作為招標人期望的最高限價應在開標前15天向投標人公布。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應當設立攔標價”。在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標底編制和使用的若干規定》中,第十條是:“招標人可以以標底為基礎,上浮合理的幅度設立攔標價,以拒絕投標中的過高報價”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0招標控制價分析設立招標控制價的造價依據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合同價

招標控制價是按照正常施工條件下制定的,反映的是社會平均水平,而且在計算時比包含了更多的可變因素,比社會平均水平計算出來的價格稍高.而一般投標人在競爭狀態下采用的是社會平均先進水平,報出的投標價格通常要比社會平均水平計算出的價格低。因此投標報價超出攔標價是不合理的報價。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1招標控制價分析招標控制價的產生設標底招標的弊端:(1)設標底時易發生泄露標底及暗箱操作的現象,失去招標的公平公正性。(2)現在編制的標底價是預算價,科學合理性差。較難考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對造價的影響,容易與市場造價水平脫節。(3)標底在評標過程的特殊地位使標底價成為左右工程造價的杠桿。不合理的標底會使合理的投標報價在評標中顯得不合理。(4))將標底作為衡量投標人報價的基準,導致投標人盡力地去迎合標底,往往招投標過程反映的不是投標人實力的競爭,而是投標人編制預算文件能力的競爭,或者各種合法或非法的“投標策略”的競爭。無標底招標的弊端:(1)容易出現圍標串標現象,各投標人哄抬價格,給招標人帶來投資失控的風險。(2)容易出現低價中標后偷工減料,不顧工程質量,以此來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價中標,后高額索賠等不良后果。(3)評標時,招標人對投標人的報價沒有參考依據和評判標準。招標控制價的優點:(1)可有效控制投資,防止惡性哄抬報價帶來的投資風險。(2)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尋租等違法活動的產生。(3)攔標價使各投標人自主報價、公平競爭,符合市場規律。投標人自主報價,不受標底的左右。(4)既設置了控制上限又盡量地減少了業主對評標基準價的影響。62招標控制價分析招標控制價的編制(1)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4.2.3條)新<計價規范>;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及有關要求;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標準、規范、技術資料;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工程造價信息,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發布的材料,參照市場價;其他的相關資料。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3招標控制價分析招標控制價的編制(2)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方法(4.2.4,4.2.5,4.2.6,4.2.7)

分部分項工程費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及有關要求,按新<計價規范>中招標控制價的的編制依據及綜合單價包含的內容確定綜合單價計價。綜合單價中應包括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費用。招標文件提供了暫估單價的材料,按暫估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

措施項目費應根據招標文件中的措施項目清單按新<計價規范>的規定計價。其他項目費暫列金額應根據工程特點,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暫估價中的材料單價應根據工程造價信息或參照市場價格估算;暫估價中的專業工程金額應分不同專業,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計日工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有關計價依據計算;總承包服務費應根據招標文件列出的內容和要求估算。規費和稅金應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作為競爭性費用。

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4招標控制價分析實行招標控制價可能出現的問題分析(1)由于在發放招標文件時就公開最高限價,且最高限價大大高于市場平均價,就可能誘導投標人串標圍標。因為最高限價大大高于市場平均價,就預示著按此價投標,中標后利潤很豐厚。而且只要投標不超過最高都是有效投標,這樣投標人就可能圍繞這個最高限價串標圍標。(2)如果公開的最高限價遠遠低于市場平均價,就會影響招標效率。可能出現所有或絕大可能出現無人投標情況,因為按此價投標將無利可圖,不按此投標又成為無效投標。結果使招標人不得不修改招標控制價進行二次招標。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5招標控制價分析實行招標控制價可能出現的問題分析對投標人在招標控制價下行為的博弈分析

假設所有的招投標各方都是完全理性的,追求利潤最大化;項目的招標者只有一個,投標者則有兩個以上,記為N;不存在串標時工程的總利潤為A;串標者買通每個陪標者的串標成本為B。假設串標成功能得到超額收入為E,同時假設E-BN>B>A/N.博弈矩陣如下:陪標不陪標串標E-BN,BA/N,A/N不串標A/N,A/NA/N,A/N陪標者串標者納什均衡點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6招標控制價分析實行招標控制價可能出現的問題分析對投標人在招標控制價下行為的博弈分析這個博弈矩陣有兩個納什均衡:(串標,陪標)和(不串標,不陪標),收益分別為(E-BN,B)和(A/N,A/N)。但在實際招標中,投標各方都不串標的話,就會把投標價競爭的很低,無利可圖。所以投標人聚到一起之后很容易達成共識,共同進行串標,結果就會是第一個納什均衡,損害了招標人的利益。只要投標人的付出的串標成本小于其獲得的收益,就會實行串標。雖然招標人可以把工程投資控制在招標控制價內,但卻不能實現本可以更低的成本控制,最后中標價和招標控制價相差無幾,招標優選承包商的作用根本無法體現,失去了招標的意義。而串標者也付出了高昂的串標成本,沒有達到帕累托最優。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7招標控制價定得過低會造成投標人沒有利潤可圖,使投標人過少,降低競爭力,不能起到擇優選擇投標人的作用招標控制價定得過高可能造成投標人普遍提高報價,按以往最高限價和攔標價的做法,通常按標底編制完后上浮一定比例作為最高限價。而如何合理確定上浮比例是目前招標控制價應用中需解決的問題。招標控制價分析招標控制價的設置原則設想:招標控制價=按新《計價規范》計算的價格-估計的串標成本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8招標控制價分析對招標控制價改進的思考配套措施擴大招標范圍和招標人數建立承包商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審查要求提交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預防圍標、串標預防惡意低價中標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693.工程量清單使用范圍的擴展

原《計價規范》只強調工程量清單在招投標階段的使用。新《計價規范》中把工程量清單作為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計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調整合同價款、辦理竣工結算以及工程索賠等的依據之一。針對工程造價的計價具有動態性和階段性(多次性)的特點,在新《計價規范》中提出了招標控制價、投標價、合同價、竣工結算價等不同概念。反映了不同的計價主體對工程造價的逐步深化、逐步細化、逐步接近和最終確定工程造價的過程。四、新《計價規范》介紹及問題分析(一)新《計價規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三)新《計價規范》中已解決的問題(四)新《計價規范》中新出現的問題70(二)新《計價規范》與國際接軌部分總結

新《計價規范》4.4.3款明確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采用單價合同”。即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約定條件內是固定的,不予調整,工程量允許調整。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約定的條件外,允許調整。調整方式、方法應在合同中約定。而原《計價規范》中未對合同類型做規定,在實際中,可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可調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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