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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案例分析題1:明光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發生以下事項:(1)2月14日,公司從外地購買了一批貨物,收到發票后,經辦人員王某發現發票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不相符,便將發票退回給出具單位,要求對方重開。(2)3月22日,公司從事收入、支出、費用賬目登記工作的吳某休假期,公司決定由出納員李某臨時頂替其工作,并按規定辦理了交接手續。(3)5月15日,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張某根據工作需要,對部分會計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原從事總賬登記工作的陳某被調到稽核崗位協助另一位稽核員進行稽核工作,使該崗位一崗兩人。(4)6月8日,市財政部門要求到該公司進行檢查,公司領導以“分管財務工作領導及財務部門負責人出差”為由,予以拒絕。(5)9月22日,公司供銷科錢某出差歸來報銷差旅費1700元,同時將多余現金300元退回給出納員李某,李某隨即退還給錢某2000元借款收據。要求:根據以上材料及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該公司經辦人員王某退回的金額錯誤的發票,要求出具單位重開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么?答:合法,因為《會計法》對原始憑證錯誤更正做了具體規定的第三條說:原始的憑證內金額出現錯誤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所以該公司王某的做法正確。該公司決定由出納人員李某臨時頂替吳某兼管收入、成本、費用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么?答:不符合因為《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該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調整部分會計工作崗位,使稽核崗位一崗兩人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么?答:合法,因為會計的崗位可以是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所以該公司一崗兩人的做法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公司領導拒絕市財政部門檢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答:不符合規定。因為會計的兩大職能是核算和監督,《會計法》規定,財政部門可以依法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1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證;5財政部門在會計資料實施監督,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行使查詢權。所以該公司領導拒絕市財政部門檢查的做法是不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的該公司出納員李某退回原借款收據的做法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什么?答:不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職工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賬憑證智慧,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案例分析題2:2008年1月,某機械制造廠發生如下事項:(1)5日,該廠會計科同檔案科銷毀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滿的會計檔案,未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也未報經領導批準。銷毀后未履行任何手續。(2)16日,該廠會計人員鄭某脫產學習兩個星期,會計科長指定出納王某兼管鄭某的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未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3)該廠2007年度虧損50萬,20日,會計科長張明授意會計人員采取偽造會計憑證等手段調整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將本年度利潤調整為盈利60萬元,并將調整后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經廠長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后向有關單位報送。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回答下列問題:該機械廠會計科會同檔案科銷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規定?為什么?答:不符合因為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銷毀會計檔案的程序如下:編制銷毀清冊(會計部門、檔案部門)→單位負責人簽意見→專人監銷→銷毀清冊上簽章(監銷人)→報告單位負責人監銷情況根據銷毀程序該廠的做法不符合規定出納王某臨時兼管鄭某的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答:不符合因為《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鄭某脫產學習兩個星期,是否需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答:需要因為根據《會計法》規定此行為屬于臨時離職,根據規定次行為需辦理會計交接工作,此外需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該機械廠廠長對會計科長張明授意會計人員采取偽造會計憑證等手段調整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為什么?答:需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會計法》規定,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未構成犯罪的追究刑政責任予以通報罰單位五千到十萬元罰直接負責人三千到五萬案例分析題3:錢橋紡織廠為國有企業,下設辦公室、行政科、會計科、檔案科等職能科室。2008年7月,經上級主管單位任命,會計科長甲的丈夫乙擔任該廠廠長。同月,甲的侄女丙調到該廠會計科擔任出納工作。丙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答: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蓋章是明確法律責任的重要程序,單位負責人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所以在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上應該蓋章。案例分析題5:光華公司為國有工業企業,2008年發生以下事項:(1)1月,該企業新領導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簡內設機構等決定,將會計科撤并到企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企管辦”),同時任命企管辦主任王某兼任會計主管人員。會計科撤并到企管辦后,會計工作分工如下:原會計科會計繼續擔任會計;原企管辦主任王某的女兒擔任出納工作。企管辦主任王某自參加工作后一直從事文秘工作,為了使王某盡快勝任會計主管人員崗位,企業統一王某半脫產參加會計培訓班,并參加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2)2月,原會計科長與王某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人事科長監交。(3)6月,檔案科會同企管辦對企業會計檔案進行了清理,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將保管期已滿的會計檔案按規定程序全部銷毀,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滿但尚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4)8月,經該企業負責人批準,某業務往來單位因業務需要查閱了該企業2006年有關會計檔案,對有關原始憑證進行了復制,并辦理了登記手續。(5)10月,企管辦在例行審核有關單據時,發現一張購買計算機的發票,其“金額”欄中的數字有更改現象,經查閱相關買賣合同、單據,確認更改后的金額數字是正確的,于是要求該發票的出具單位在發票“金額”欄更改之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之后,該企業予以接受并據此登記入賬。要求: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該企業撤并會計機構、任命會計主管人員、會計工作崗位分工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處?分別說明理由。答:不合法,1、因為《會計法》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任職必須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師以上職務資格或者三年以上的會計工作經歷。2、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云南省會計條列》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社會團體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總會計師、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出納。該企業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銷毀會計檔案中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處?分別說明理由。答:1、不合法,因為在辦理交接手續時,要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督交接,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督交接,不可自行辦理。2、不合法,因為對于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而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該企業向業務往來單位提供查閱會計檔案、復制有關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答: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檔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在不拆散原卷冊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該企業對購買計算機的發票的處理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明理由。答:不符合,因為《會計法》規定,原始憑證金額出現錯誤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案例分析題6:萬興公司是一家國有大型企業。2002年12月,公司總經理針對公司效益下滑將面臨虧損的情況,電話請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長。董事長指示把財務會計報告做的漂亮一點,總經理把這項工作交給公司總會計師,要求按董事長意見辦。總會計師授意會計科科長按照董事長的要求把財務會計報告做“漂亮”,會計科長對當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了技術處理,虛擬了若干筆無交易的銷售收入,從而使得公司報表由虧變盈。經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報出。2003年4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中,當地財政部門發現該公司存在重大會計作假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擬對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會計科長等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并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萬興公司相關人員中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均要求舉行聽證會。在聽證會上,有關當事人作了如下陳述:公司董事長稱:“我前一段時間出差在外,對公司情況不太了解,雖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字并蓋章,但只是履行會計手續,我不能負任何責任。具體情況可由公司總經理予以說明。”公司總經理稱:“我是搞技術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產經營,對會計我是門外漢,我雖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這樣做的;我不應該承擔責任。有關財務會計報告情況應由公司總會計師解釋。”公司總會計師:“公司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是經過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他們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應對本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會計科長稱:“我是按照領導的要求做的,領導讓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即使有責任,也是領導承擔責任。與我無關。”根據我國會計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分析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會計科長在聽證會上的陳述是否正確?答:不正確。因為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指使、授意總會計師、會計科長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都應該承擔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案例分析題7:2001年,某市國有東英機械公司,因市場變化,產品銷售不暢,大量積壓。廠長李某為了粉飾企業經營業績,會同會計科長張某、會計王某多次偽造會計憑證、變造會計賬簿,虛增利潤80萬元,并以此編制2001年財務會計報告,經廠長李某等有關人員簽字并蓋章后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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