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YY 0721-2009 醫用電氣設備 放射治療記錄與驗證系統的安全》這一標準主要針對放射治療過程中所使用的記錄與驗證系統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安全要求和技術規范。該標準旨在確保這些系統在設計、制造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從而保護患者和操作人員免受不必要的輻射傷害,并保證治療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標準首先明確了適用范圍,指出其適用于用于放射治療計劃制定、執行及后續評估過程中涉及的所有記錄與驗證設備或軟件。接著定義了若干關鍵術語,如“放射治療”、“記錄系統”等,為理解整個文檔內容奠定基礎。
接下來的部分詳細規定了放射治療記錄與驗證系統應滿足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準確性、可靠性以及用戶界面友好性等方面。此外,還特別強調了數據管理的重要性,要求系統能夠有效保存并保護患者的個人信息及治療相關信息,防止未經授權訪問或篡改。
對于電氣安全方面,《YY 0721-2009》遵循國際上通用的相關標準(例如IEC 60601系列),提出了對電源適應性、電磁兼容性等方面的具體指標。同時,也考慮到了生物相容性問題,確保直接接觸人體部件不會引起過敏反應或其他不良健康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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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9-06-16 頒布
- 2010-12-01 實施




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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犆43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藥行業標準
犢犢0721—2009/犐犈犆62274:2005
醫用電氣設備
放射治療記錄與驗證系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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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62274:2005,IDT)
20090616發布20101201實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
書
犢犢0721—2009/犐犈犆62274:2005
前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IEC62274:2005《醫用電氣設備放射治療記錄與驗證系統的安全》。
為便于使用,本標準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刪去IEC62274:2005的前言;
———對于標準中引用的其他國際標準,若已轉化為我國標準,本部分用國家標準號替換相應的國際
標準號。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醫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放射治療、核醫學和輻射劑量學設備分技術委員會
(SAC/TC10/SC3)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佳、馮健、高飛、陳靜、閆旭。
Ⅰ
書
犢犢0721—2009/犐犈犆62274:2005
引言
放射治療記錄與驗證系統(RVS)是一個可編程的醫用電氣系統(PEMS)或者子系統,用于幫助防
止醫用電子加速器、γ射線治療設備或者其他放射治療設備錯誤參數的子系統,并且記錄所有的治療階
段。如果(機器)當前參數與預置參數不匹配,RVS通過驗證這些參數來阻止機器運行。在記錄和驗證
過程中的數據的不準確性和錯誤將會給患者帶來安全風險。為了提供保護,防止這樣的安全風險發生,
本標準定義了制造商在設計和構建RVS時遵循的要求。
Ⅱ
犢犢0721—2009/犐犈犆62274:2005
醫用電氣設備
放射治療記錄與驗證系統的安全
1范圍和目的
1.1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醫學領域放射治療中的記錄與驗證系統(RVS)的設計、制造和安裝的某些方面。這
種記錄與驗證系統(RVS):
a)提供、定義或者顯示治療機設置數據;由人工輸入數據或直接從其他設備導入數據;
b)可控制設備運行;
c)記錄整個治療階段的數據;
d)預期用于:
1)在合格人員或者有相應許可證書人員的授權下,由具有相關技術和經過培訓的操作者正
常使用;
2)按照使用說明書的建議進行維護;
3)在技術說明書中說明的環境條件和電源條件下使用。
本標準不涉及動態射線束的治療實施。
注:動態射線束的治療實施可能在將來版本的標準中進行說明。
然而,它涉及RVS與網絡系統的連接或者與其他放射治療設備的連接的某些特定方面,和使
用的通訊協議。
1.2目的
本標準適用于任何RVS,且規定了RVS的特性、相關文檔和軟件測試方面的要求。硬件安全方面
的要求沒有包含在本標準中,因為硬件安全方面的要求因硬件本身的不同而不同(參見1.3.1和附錄A
關于硬件要求的章節)。
本標準不適用于用戶自行開發并僅自行使用的RTPS,但鼓勵開發者在開發和使用中應用本標準。
如果這樣的RTPS被開發者所不能直接控制其使用的其他用戶所使用,并說明此系統適合于使用,則
開發者將被認為是制造商,必須遵守本標準。
1.3與其他標準的關系
1.3.1硬件安全標準
本標準不包含硬件安全的要求,如防止電擊、火災以及電磁兼容的硬件安全。安全要求制造商依據
RVS使用的硬件環境和特點,單獨聲明符合適用的相應標準(對于硬件安全標準,參見附錄A)。
1.3.2軟件安全標準
IEC6060114(見4.1)所有的章和條適用。
在采用IEC6060114時,制造商應該考慮到錯誤使用RVS時可能發生的風險。
注:IEC6060116描述了使用錯誤的風險管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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