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LY/T 1594-2002 中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與指標》是中國為促進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確保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穩定而制定的一項國家標準。該標準基于國際上關于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原則,并結合了中國的實際情況,旨在指導全國范圍內的森林管理和經營活動,使之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標準內容涵蓋了七個主要方面:森林生態系統健康與活力、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產品和服務的持續生產、森林的社會經濟貢獻、法律政策框架、規劃與管理過程以及監測與評估體系。通過這七大方面的具體指標設定,為中國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

在森林生態系統健康與活力方面,強調了保持或恢復森林結構和功能的重要性,包括但不限于維持或增加森林覆蓋率、提高森林質量等目標。同時,也關注到了非木材林產品的收集對生態系統的影響控制問題。

對于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則是通過對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的特別保護措施來實現;鼓勵采取自然更新為主的人工輔助方式促進植物種群的發展;限制外來入侵物種的引入以減少對本地生態系統的威脅。

在確保森林能夠長期提供各種產品(如木材)和服務(如休閑娛樂)的同時,還考慮到了如何平衡這些活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例如,在進行商業性采伐時需要遵守最小干擾原則,盡量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此外,《LY/T 1594-2002》還特別提到了增強森林對于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比如通過發展林業產業創造就業機會、改善當地居民生活水平等。同時也明確了相關法律法規的作用,要求所有涉及森林資源開發使用的項目都必須遵循國家及地方有關法規規定。

最后,在實施過程中建立有效的監測機制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可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保證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監測內容不僅包括上述提到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還包括公眾參與度等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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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10-12 頒布
  • 2002-1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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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LYB60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行業標準LY/T1594-2002中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與指標NationallevelcriteriaandindicatorsofsustainableforesttmanagementinChina2002-10-12發布2002-12-01實施國家林業局發布

LY/T1594-2002次前言引言范圍術語和定義3生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生產力的維持00000000000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與活力56水主保持·······················森林對全球碳循環的貢獻·9長期社會效益的保持和加強·法律及政策保障體系…10信息及技術支撐體系

LY/T1594-2002前三本標準由中國林科院林業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提出并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林科院林業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本標準起草人:張守攻、肖文發、江澤平、劉金龍、朱春全、臧潤國、陸文明、史作民、雷靜品、孫曉梅姜春前、馬姐、黃清林。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LY/T1594-2002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維護人類自下而上環境,使國家經濟和整個生物處于良好狀態的根本保證。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CED)認為,實現各種類型森林的可持續經營是滿足當代和后代的需要,是貫徹(關于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21世紀議程》第十一章的關鍵。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后,有關國際組織召開了一系列國際會議對森林保護與可持續經營問題進行了討論,提出了一系列的標準與指標體系框架。主要有:赫爾辛基進程。1993年6月制定歐洲森林可持續性管理的行動框架,并在后續會議上(1995年2月)形成了有關歐洲森林可持續管理的標準與指標體系。b蒙特利爾進程。1993年9月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了“溫帶與北方森林可持續發展會議”,提出了初步的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與指標,并組建了“標準與指標工作組”。于1995年2月在智利的圣地亞哥形成了溫帶和北方森林保護和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框架,即"圣地亞哥宜育”蒙特利爾進程的12個成員國,代表了全球90%的世界溫帶和北方森林,中國是蒙特利爾進程的成員國。C國際熱帶木材組織(ITTO)制定了熱帶林可持續經營的政策標準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與ITTO共同組織的協調全球森林可持續經營行動的專家會議(羅馬,1995年2月)確定由FAO負責對全球森林的可持續經營進行協調,以形成全球性的標準與指標框架。中國政府十分重視森林保護與可持續經營問題,并積極參與國際上的有關活動。本標準的制定將充分吸納國際上有關標準與指標體系的命題成分,與國際上的標準和指標體系接軌。鑒于中國地域遼闊人口、社會經濟發展和自然條件千差萬別,森林類型復雜多樣,森林資源數量、質量不同,經營狀況各異遵循既適應國際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又適合中國的具體情況的原則,根據中國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首先制定國家水平上的核心指標體系,然后再根據各區域的具體條件進行區域劃分.擴充相應的特征指標,制定出可操作的指標體系。

LY/T1594-2002中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與指標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中國森林保護與可持續經營應該遵守的標準框架本標準適用于國家水平森林可持續經營。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2.1森林可持續經營sustainableforestmanagement森林作為生態系統具有多種經濟利益和環境價值,以及決策過程中的廣泛公眾參與。其目的在于保證森林連續有效地滿足當代人們的物質生產、文化精神生活和無形的利益需求,而且有利于長期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森林資源的保護、管理、開發、利用等活動應在尊重國家主權和區域平等的條件下,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義不損害木來世代滿足他們自已需求的能力。2.2標準Criteria由一系列定期監測以評價變化的相關指標所表示的特征、2.3指標indicator可以測最或描述的定量或定性變量,并可定期監測其變化的超勢24監測monitoring對指標的變化進行定期和系統的測定與評價,2.5森林類型foresttype依據我國國情和通常采用的森林分類系統,根據植被,尤其是森林組成和/或特定的因素所確定的森林群落類型。2.6生態系統ecosystem由植物、動物、微生物群落和它們賴以生存的非生命環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個有生命的、開放的動態復合系統。3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多樣性系指生命有機體及其賴以生存的生態復合體的多樣性與變異性。它包括生態系統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是生物圈內棲息地、生物群落和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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