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4546-2008 玻璃容器 耐內壓力試驗方法》與《GB/T 4546-1998 玻璃瓶罐耐內壓力試驗方法》相比,在內容和結構上進行了更新和完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標準名稱由“玻璃瓶罐”變更為“玻璃容器”,擴大了適用范圍,不僅限于瓶罐類玻璃制品。這表明新版本更注重對各類玻璃容器的通用性測試要求。
其次,對于術語定義部分做了調整,增加了“耐內壓力”等相關術語的具體解釋,使標準更加規范準確,便于理解和執行。
再者,《GB/T 4546-2008》細化了試驗設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加壓裝置、測量系統等關鍵組件的技術參數,確保了試驗條件的一致性和結果的可比性。
此外,新版標準還明確了不同類型玻璃容器(如圓柱形、非圓柱形)進行耐內壓力測試時的壓力遞增速率及保持時間,提高了試驗操作的指導性和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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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12-30 頒布
- 2009-09-01 實施



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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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4546—2008/犐犛犗7458:2004
代替GB/T4546—1998
玻璃容器耐內壓力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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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7458:2004,IDT)
20081230發布200909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書
犌犅/犜4546—2008/犐犛犗7458:2004
前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ISO7458:2004《玻璃容器耐內壓力試驗方法》(英文版)。
本標準根據ISO7458:2004重新起草。
本標準與ISO7458:2004差異為:
———刪除了ISO7458:2004序言。
———增加了本標準的前言。
本標準代替GB/T4546—1998《玻璃瓶罐耐內壓力試驗方法》。
本標準與GB/T4546—1998差異為:
———增加了本標準的目次。
———方法B的增壓速率由0.4MPa/s±0.1MPa/s(4bar/s±1bar/s)提高到0.58MPa/s±
0.1MPa/s(5.8bar/s±1bar/s)。
———增加了安全裝置要求。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日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77)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東華大學、國家眼鏡玻璃搪瓷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戴琦、桑儀、張國。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4546—1984;GB/T4546—1998。
Ⅰ
書
犌犅/犜4546—2008/犐犛犗7458:2004
玻璃容器耐內壓力試驗方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玻璃容器耐內壓力的兩種試驗方法。方法A是在預定的時間內施加恒定內壓
力的試驗,方法B是在預定的恒定速率下增加內壓力的試驗。
本標準適用于玻璃容器的耐內壓力試驗。
2取樣
應以規定數量的玻璃容器進行試驗。
供試玻璃容器試驗前不能經受影響其耐內壓力試驗結果的其他任何機械性能和熱性能的試驗。
3試驗方法
試驗介質為自來水。
3.1方法犃
3.1.1概述
在預定的時間內施加恒定內壓力的試驗。
3.1.2設備
本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
a)應夾住受試玻璃容器瓶口并懸掛著進行試驗。
b)在試驗時,為保住增壓介質,壓頭和封合面之間應有彈性密封圈。
c)應有使液體壓力達到預定值的裝置,初始加壓速率為1.0MPa/s±0.2MPa/s(10bar/s±
2bar/s)并在試驗時保持壓力恒定。
3.1.3步驟
3.1.3.1使樣品達到室溫,然后灌入與室溫相差±5℃的水,以避免在試驗前引入額外壓力。
3.1.3.2根據試驗的目的運用下列任一試驗方法:
a)通過性試驗
使內部試驗壓力達到預定值,并保持恒壓60s±2s或不同的持續時間,但設備應有校正壓力
值的方法能夠獲得相當于60s恒壓的試驗結果。
b)遞增性試驗
繼上述a)的試驗后,以遞增量為0.1MPa或0.2MPa(1bar或2bar)的壓力值增壓,直至玻
璃容器破損率達到50%或100%。
3.1.3.3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執行標準號。
b)樣品的規格和取樣方法。
c)取自各只模具的樣品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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