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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直接作業環節之-工業動火知識劉濤2013.11.1一、工業動火的依據一)動火作業的主要標準及規章制度1.AQ3022-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2.SY/T5858-2004《石油工業動火作業安全規程》3.SY6303-2008《海上石油設施動火作業安全規程》4.HG23011-1999《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5.Q/SY1241-2009《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范》6.Q/SY64-2007油氣管道動火管理規范7.中國石化安〔2011〕719號關于印發《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一、工業動火的依據二)與動火作業有關的主要行業及國家標準

1.SY5225-2012《石油天然氣鉆井、開發、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技術規程》2.SYT6229-2007初期滅火及救援訓練規程3.SY6503-2008石油天然氣工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安全技術規范4.SY6516-2010石油工業電焊焊接作業安全規程5.SY/T6519-2010易燃液體、氣體或蒸汽的分類及電氣設備安裝危險區的劃分6.SY/T6671-2006石油設施電氣設備安裝區域一級、0區、1區和2區區域劃分推薦做法7.GB/T4968-2008火災分類8.6.GB9448-1999焊接與切割安全9.GB/T20660-2006石油天然氣工業海上生產設施的火災、爆炸控制、削減措施要求和指南10.GB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11.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12.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二、工業動火的定義定義一:SY/T5858-2004《石油工業動火作業安全規程》3.1工業動火:在油氣、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內和油氣容器、管線、設備或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間接產生明火的施工作業。定義二:SY6303-2008《海上石油設施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海上石油設施動火作業:在海洋石油生產和作業設施上使用焊、割、磨等工具,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施工作業。二、工業動火的定義定義三:中國石化安〔2011〕719號關于印發《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議采用該定義)1.1用火作業系指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進行的施工過程。海(水)上石油作業的用火作業按照《海上石油設施動火作業安全規程》(SY6303)執行。搶險用火作業按照應急預案執行。1.2用火的作業方式1.2.1氣焊、電焊、鉛焊、錫焊、塑料焊等各種焊接作業及氣割、等離子切割機、砂輪機、磨光機等各種金屬切割作業。二、工業動火的定義1.2.2使用噴燈、液化氣爐、火爐、電爐等明火作業。1.2.3燒(烤、煨)管線、熬瀝青、炒砂子、鐵錘擊(產生火花)物件,噴砂和產生火花的其他作業。1.2.4生產裝置和罐區聯接臨時電源并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1.2.5使用雷管、炸藥等進行爆破作業。國外統稱為hotwork因此注意:工業動火作業是一個復雜的施工過程,涉及到很多方面和專業,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技術工作,把動火作業僅僅理解為簡單的焊接和切割是不全面、不科學的,也是十分有害的。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基本要求1.1用火作業系指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進行的施工過程。海(水)上石油作業的用火作業按照《海上石油設施動火作業安全規程》(SY6303)執行。搶險用火作業按照應急預案執行。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劃分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依據釋放源級別,通風條件等綜合判斷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域劃分1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粉塵環境;

11區:有時會將積留下的粉塵揚起而偶然出現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環境。按爆炸性粉塵的量、爆炸極限和通風條件確定。火災危險區域劃分21區:具有閃點高于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2區:具有懸浮狀、堆積狀的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雖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

23區:具有固體狀可燃物質,在數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災危險的環境。可燃液體、可燃粉塵、固體狀可燃物質、可燃纖維GB50058-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生產和儲存的物品的場所符合GBJ16-87(2001)GB50016-2006(新)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具體內容可查標準確定。爆炸危險場所的判斷過程危險場所是否存在可燃性氣體是:可能是0區、1區或2區。否:非爆炸危險區。上述“是”的場所是否連續或長時間出現爆炸性混合氣體是:0區。如油罐內氣體空間;受限空間內噴涂作業達到爆炸極限的設備內部等。否:可能是1區或2區。上述“否”的場所是否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混合氣體是:1區。儲罐排氣口附近;內浮頂罐上部空間等否:2區。設備腐蝕滲漏;誤操作導致泄漏;設備跑冒滴漏;通風系統故障等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應根據儲存物品的性質和儲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數量等因素劃分,可分為甲、乙、丙、丁、戊類,并應符合表3.1.3的規定。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其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除本規范另有規定者外,不應低于表3.2.1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04二月2023企業事業單位消防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關于動用明火嚴格管理要求;(一)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二)因特殊情況需要時,應辦理審批手續;(三)清理現場、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四)現場無法清理時,要采取防火分隔,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動火安全。(五)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潛在的引燃源1.化學反應(自燃);2.電火花和電弧(含靜電和閃電);3.機械火花;4.閃電;5.靜電火花;6.火焰;7.灼熱表面;8.壓縮熱。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焊接氣割切削燃燒明火研磨打磨鉆孔破碎錘擊使用非防爆的電氣設備使用內燃發動機設備其他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化學反應(自燃);2.電火花和電弧3.機械火花;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4.閃電5.靜電火花;6.火焰;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7.灼熱表面;8.壓縮熱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2用火的作業方式1.2.1氣焊、電焊、鉛焊、錫焊、塑料焊等各種焊接作業及氣割、等離子切割機、砂輪機、磨光機等各種金屬切割作業。1.2.2使用噴燈、液化氣爐、火爐、電爐等明火作業。1.2.3燒(烤、煨)管線、熬瀝青、炒砂子、鐵錘擊(產生火花)物件,噴砂和產生火花的其他作業。1.2.4生產裝置和罐區聯接臨時電源并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1.2.5使用雷管、炸藥等進行爆破作業。用火作業五方式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3用火作業涉及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超2m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管理內容及要求用火作業安全管理包括用火作業的危害識別、油田企業用火作業分級、煉化企業用火作業分級、銷售企業用火作業分級、“中國石化用火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的辦理、用火作業安全措施、用火作業人職責、用火監護人職責、許可證管理等。2.1用火作業的危害識別2.1.1用火作業前,應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2.1.2將安全措施填入許可證。可用JSA或JHA對工業動火進行危害分析和風險評價風險評估應考慮以下幾方面:(1)火災和爆炸的潛在危險及控制措施;(2)作業人員的工作能力、習慣和經驗;(3)作業設備及機具;(4)易燃可燃物質;(5)影響的區域;(6)工藝流程。動火作業的危險:(1)火災與爆炸(2)灼傷或燙傷(3)機械傷害(4)中毒和窒息(包括介質和焊接煙氣、缺氧、硫化氫等)(5)紫外線及紅外線輻射(6)觸電(7)噪聲(8)其它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動火作業的危險:(1)系統安全措施不到位。如容器內處理不干凈、留有死角,盲板插加不合理,相連物料管線沒有隔開,閥門內漏,動火時容易引發火災爆炸事故。(2)可燃、易爆物質吸附在設備及管道內壁表面的積垢或外表面的保溫材料中,如處理不干凈,動火時會釋放出來,引發火災爆炸事故。(3)動火點周圍及下方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沒有清楚干凈,動火時易引發火災爆炸事故。(4)管理上不按照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不按規定執行動火作業許可證上的安全措施引發火災、爆炸事故。(5)因電氣引發火災、氣瓶爆炸事故。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動火計劃的制定和批準危險工作類型清單:焊接氣割切削燃燒明火研磨打磨鉆孔破碎錘擊使用不具備本質安全的電器設備使用內燃發動機設備其它特種作業

可能產生的危害因素清單:爆炸火災灼傷燙傷機械傷害中毒輻射觸電泄漏窒息墜落落物掩埋噪聲其它傷害這些項目是否得到現場確認?用火作業許可范圍.進行危害識別.確定用火級別.制定用火方案.用火作業前的準備.提出用火作業申請.書面申請.現場審查.批準作業.安全交底.實施作業.恢復現場.記錄管理提出申請批準動火實施關閉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工業動火許可的流程

1)原油儲量在10000m3及以上的油庫、聯合站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油氣管線及容器用火等;2)5000m3及以上的原油罐罐體用火;3)天然氣柜和不小于400m3的液化氣儲罐用火;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的用火;5)長輸管線在不停產緊急情況下及停輸情況下用火;6)輸油(氣)長輸管線干線停輸用火;

7)天然氣井口失控部分用火;8)處理重大井噴事故現場急需的用火。2.2油田企業用火作業分級一級用火作業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原油儲量在1001m3~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里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油氣管線及容器用火;2)在單罐小于5000m3儲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煉化油料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氣水罐)用火;3)1001m3~10000m3原油庫的原油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及原油、污油泵房用火;4)鐵路槽車原油裝卸棧橋、汽車罐車原油灌裝油臺及卸油臺用火;5)天然氣凈化裝置、集輸站及場內的加熱爐、溶劑塔、分離器罐、換熱設備用火;二級用火作業

2.2油田企業用火作業分級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原油儲量不大于1000m3的油庫、集輸站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用火;2)不大于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庫的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污油泵房用火;3)在油氣生產區域內的油氣管線穿孔正壓補漏用火;4)采油井單井聯頭和采油井口處用火;2.2油田企業用火作業分級三級用火作業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1)在天然氣集輸站(場)、輸油泵站、計量站、接轉站等生產區域內非油氣工藝系統用火;2)鉆井、試油作業過程中未打開油氣層時,距井口10m以內的井場用火;3)除一、二、三級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氣區生產和在嚴禁煙火區域的生產用火。

四級用火作業2.2油田企業用火作業分級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標準規章分級原則一級二級三級四級SY/T5858-2004根據動火部位爆炸危險區域危險程度、影響范圍及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工業動火分為四級。h)天然氣井井口無控部分動火;e)鉆穿油氣層時沒有發生井涌、氣侵條件下的井口處動火;g)焊割盛裝過油、氣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質的桶、箱、槽、瓶的動火;b)鉆井作業過程中未打開油氣層、試油作業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內的井場動火;c)除一、二、三級動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氣區生產和在嚴禁煙火區域的生產動火。中國石化安【2011】719號油田企業用火作業分級7.同SY/T5858-20048.處理重大井噴事故現場急需的用火。7油罐區防火堤以內的用火。10鉆穿油氣層時有井涌、氣侵條件下的井口用火。同SY/T5858-2004同SY/T5858-2004涉及石油鉆井工業動火的分級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標準規章分級原則一級二級三級四級SY6303-2008

5.1海上石油設施危險區域應按以下原則劃分:a)0類危險區:在正常操作條件下,連續地出現達到引燃或爆炸濃度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區域;b)1類危險區:在正常操作條件下,斷續地或周期性地出現達到引燃或爆炸濃度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區域;c)2類危險區:在正常操作條件下,不大可能出現達到引燃或爆炸濃度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但在不正常操作條件下,有可能出現達到引燃或爆炸濃度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區域;d)安全區:危險區以外的區域。5.2海上石油設施應按5.1的要求,對不同工況進行危險區域劃分,并根據本企業自身實際進行動火作業分類及審批。海上石油設施上的動火沒有明確分級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3煉化企業用火作業分級2.4銷售企業用火作業分級2.5日常實行每周2天集中用火,節假日期間的用火實行升級管理,即在原定用火級別的基礎上升一級。2.6許可證的辦理2.6.1油田和銷售企業一級、二級用火,煉化企業特級、一級用火作業由用火單位填寫許可證,報各單位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生產部門審查合格后,由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簽發。2.6.2油田企業三級、四級和煉化企業二級、三級以及銷售企業三級用火作業由用火單位填寫許可證,報基層單位負責人簽發。2.6.3固定用火作業區的設定應由用火單位提出申請,報各單位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消防部門進行審查批準。

固定用火作業區一般指火災危險性小,安全措施落實妥當的固定區域內,經常性、重復性的常規動火作業。固定動火區域是不需要動火許可證而可以正常動火的適當的標簽的區域。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標準規章分級申請時間申請單位審查及簽發主體有效期SY/T5858-2004一級動火前施工單位填寫動火申請報告書二級生產單位主管技術的領導或其授權人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上報由局級安全部門審查,報主管技術的局領導或其授權人批準。不超過8小時。二級二級生產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安全部門組織審查后報二級生產單位主管技術的領導或其授權人批準。

不超過3d。三級二級生產單位技術、安全部門組織審查后報二級生產單位安全技術部門批準。

不超過5d。四級生產單位上一級安全部門組織審查后報生產單位上一級安全技術部門批準。中國石化安【2011】719號一級用火前用火單位填寫“中國石化用火作業許可證”。報各單位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生產部門審查合格后,由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簽發。一個作業周期,但最多不超過5天。若中斷作業超過1小時后繼續用火,監護人、用火人和現場負責人應重新確認。二級三級由用火單位填寫許可證,報基層單位負責人簽發。各級用火審批人應親臨現場檢查,督促用火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審簽許可證。四級油田工業動火的申請、審批和有效期2.7用火作業安全措施2.7.1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上用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并加好盲板;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后,打開人孔,通風換氣;打開人孔時,應自上而下依次打開,經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間隔時間超過1小時繼續用火,應再次進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線、容器中充滿水后,方可用火。

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盲板隔離1.確定管道流體性質是否為易燃易爆(一般為易燃物質)

2.查流程。利用旁線避開需動火管道

3.氮氣置換。保證管道內可燃物質含量為0

4.劃定隔離區,避免任何非相關人員進入隔離區

5.到上級部門申請動火證

6.確定各項條件符合要求后,動火

動火區域隔離吹掃、清洗、置換通風檢測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2在正常運行生產區域內,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來的設備、管線均應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用火,嚴格控制一級用火。2.7.3各級用火審批人應親臨現場檢查,督促用火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審簽許可證。動火管理的基本要求:(1)凡是可不動火的一律不準動火;(2)凡能拆下來的一定要拆下來移到安全地點動火;(3)節假日實行升級管理;(4)動火作業人員在動火點的上風作業;應避開油氣流可能噴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特殊情況,采取圍隔措施。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4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只限一處用火,實行一處(一個用火地點)、一證(用火作業許可證)、一人(用火監護人),不能用一張許可證進行多處用火。2.7.5油田、銷售企業的許可證有效時間為一個作業周期,最多不超過5天;煉化企業一級、特級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小時,二級許可證不超過3天,三級許可證不超過5天。若中斷作業超過1小時后繼續用火,監護人、用火人和現場負責人應重新確認。固定用火作業區,每半年檢查認定1次。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設備和管線,均應進行內部和環境氣體化驗分析,并將分析數據填入許可證,分析單附在許可證的存根上,以備查和落實防火措施。當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于4%時,分析檢測數據小于0.5%為合格;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小于4%時,分析檢測數據小于0.2%為合格。采樣檢測時間采樣點分析結果分析人中國石化用火作業許可證()級常見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序號名稱爆炸極限序號名稱爆炸極限爆炸下限爆炸上限爆炸下限爆炸上限1氫氣4.075.612甲烷5.015.02氨15.028.013乙烷3.015.53一氧化碳12.574.014丙烷2.19.54乙炔1.582.015丁烷1.58.55苯1.28.016甲醛7.073.06甲苯1.27.017乙醚1.748.07甲醇5.536.018丙酮2.513.08乙醇3.519.019二硫化碳1609硫化氫4.345.020二異丙基醚12110汽油1.47.621石腦油1.18.711水煤氣7.272.022城市煤氣5.332.0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的,應對其濃度作檢測分析。若含量超過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在許可證上注明。常見有毒有害氣體車間衛生標準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8施工單位(含承包商)應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化驗中心(室)應盡可能縮短采樣分析時間,為用火作業創造條件。2.7.9停工大修裝置在徹底撤料、吹掃、置換、化驗分析合格后,工藝系統采取須有效隔離措施。設備、容器、管道首次用火,須采樣分析。2.7.10設備、容器與工藝系統已有效隔離,內部無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不會再釋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的,首次取樣分析合格后,分析數據長期有效;當設備、容器內存有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釋放有毒、有害、可燃氣體的,采樣分析合格后超過1小時用火的,須重新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11裝置停工吹掃期間,嚴禁一切明火作業。在用火作業過程中,當作業內容或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時,應立即停止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2.7.12在用火前應清除現場一切可燃物,并準備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間,距用火點30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氣體,15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液體。在同一動火區域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噴漆等施工。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13在盛裝或輸送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有毒有害介質或其他重要的運行設備、容器、管線上進行焊接作業時,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對施工方案進行確認,對設備、容器、管線進行測厚,并在用火作業許可證上簽字。2.7.14新建項目需要用火時,施工單位(含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請,用火地點所轄區域單位負責辦理許可證,并指派用火監護人。2.7.15施工用火作業涉及其他管轄區域時,由所在管轄區域單位領導審查會簽,雙方單位共同落實安全措施,各派1名用火監護人,按用火級別進行審批后,方可用火。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16用火作業過程的安全監督。用火作業實行“三不用火”,即沒有經批準的用火作業許可證不用火、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用火、防護措施不落實不用火。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消防部門的各級領導、專職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員有權隨時檢查用火作業情況。在發現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危險用火作業時,有權收回許可證,停止用火,并根據違章情節,由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違章者進行嚴肅處理。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7.17在受限空間內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還須執行以下規定:

在受限空間內進行用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時,不允許同時進行刷漆、噴漆作業或使用可燃溶劑清洗等其他可能散發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作業。

在受限空間內進行刷漆、噴漆作業或使用可燃溶劑清洗等其他可能散發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作業時,使用的電氣設備、照明等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同時必須進行強制通風;監護人應佩帶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隨時進行監測,當可燃氣體報警儀報警時,必須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問題:規定中未涉及高處動火;破土作業動火;帶壓不置換動火;惡劣天氣下動火;應急情況下的特殊工業動火等安全要求;也未涉及明火、工具、氣割、電焊、打磨、刨光、敲擊、接電、火工器材和民爆用品等各種動火方式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采取的安全措施;各級動火應配備的防火、防爆的設備、設施等。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8用火作業人職責2.8.1用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效的本崗位工種作業證。2.8.2用火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三不用火”的原則;對不符合的,有權拒絕用火。2.9用火監護人職責2.9.1用火監護人應有崗位操作合格證;了解用火區域或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出現問題能正確處理;有處理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2.9.2應參加由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用火監護人培訓班,考核合格后由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用火監護人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9.3用火監護人在接到許可證后,應在安全技術人員和單位負責人的指導下,逐項檢查落實防火措施;檢查用火現場的情況。用火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不得離開現場,確需離開時,由監護人收回用火許可證,暫停用火。監火時應佩戴明顯標志。2.9.4當發現用火部位與許可證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實時,用火監護人有權制止用火;當用火出現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用火;對用火人不執行“三不用火”且不聽勸阻時,有權收回許可證,并向上級報告。注意:該制度中未涉及用火負責人(申請人)、批準人、氣體檢測分析人等人員的職責。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2.10許可證管理2.10.1許可證是用火作業的憑證和依據,不得隨意涂改、代簽,應妥善保管。2.10.2許可證一式四聯,一聯存放在簽發部門,一聯由用火作業人持有,一聯由用火監護人持有,一聯存放在用火點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崗位。2.10.3油田和銷售企業一級、煉化企業特級許可證由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油田和銷售企業二級、煉化企業一級許可證由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油田和銷售企業三級、煉化企業二級許可證由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油田企業四級和煉化企業三級許可證由基層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存檔。2.10.4許可證保存期限為1年。注意:本規定沒有規定工業動火暫停、撤銷的安全規定及要求,也為規定現場完工驗收的安全要求,即未包括:消除火種、切斷電源、切斷氣源、解除隔離、組織驗收、簽字確認等過程管理的要求。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標準規章動火人員監護人員監督人員許可證管理SY/T5858-2004經過專業安全知識教育,熟悉用火方法和用火安全技術措,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作業時應配戴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具、用品。嚴格執行“三不用火”原則。對達不到用火條件或違章指揮有權予以拒絕用火。施工單位持證上崗生產單位持證上崗。動火監督時要佩戴明顯標志。一式四份,施工、生產、安全部門各一份,施工現場一份中國石化安【2011】719號應有崗位操作合格證,局級辦培訓班發證。不得隨意涂改、代簽,應妥善保管。一式四聯,簽發部門,用火作業人持有,用火監護人持有各一聯,一聯存放在用火點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崗位。一級局備案,二級二級安全部門存檔,三級二級安全部門備案,四級基層安全人員存檔。保存期限為1年.工業動火人員及許可證管理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專職監火員簽用火單位監火員:一級動火廠安全科簽二級動火礦(大隊)安全工程師簽三級動火基層隊安全負責人簽四級動火持證監火員簽一級動火8小時;二級動火3天;三、四級動火5天用火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監火員確認。涉及到生產工藝內容的由生產技術人員確認。生產、消防、安全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一、二級動火廠安全科簽三級動火礦(大隊)安全工程師簽四級動火基層隊安全負責人簽施工基層單位負責人簽

一、二級動火消防大隊簽、主管科室簽三級動火由礦大隊安全工程師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由消防大隊簽或礦(大隊)消防管理人員簽、礦大隊生產管理崗簽。四級動火基層隊技術員簽。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用火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檢測人員簽

一、二級動火由廠主管安全的副廠長簽。三級動火由礦(大隊)主管安全的領導簽四級動火由基層隊隊長簽。用火單位監火員簽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動火報告中的用火安全措施一般包括:(1)清除動火現場可燃物。(2)需要動火的管線,塔,罐。容器要進行吹掃置換。可燃氣體含量不得高于爆炸下限的25%,人員進入塔,罐,容器要求含氧量必須高于18%。(3)動火的塔,罐,容器進出口必須加盲板,動火管線必須加盲板與其它設備或裝置隔離,盲板的裝卸必須專人負責。(4)動火點周圍的地漏,下水井,污水溝等必須采取措施密封好。(5)動火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6)動火時裝置區要禁止一切放空或排污。(7)人員進入塔,罐動火,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8)高空用火有防止火花飛濺措施。(9)5級以上大風禁止一切生產用火。(10)要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動火措施的落實工作,指定安全人員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動火措施不落實不得動火。(11)動火報告上要繪制動火現場簡圖,簡圖上至少要注明動火點與其它管線,設備的相互關系,以及盲板裝加位置。(12)油,水管線動火時應考慮到殘余油水在管線開口后的排污及現場清理。(13)大型油庫管線的一級動火必須在現場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車。鉆井現場常見的動火作業的問題1.標準和規章制度的差異導致的問題;2.定義不清,僅僅把金屬焊割和氣割理解為工業動火(靜電、接電作業凡產生火花的作業);3.防火防爆區域(動態的)概念不清晰,導致應該是動火作業的而不辦許可證;4.不能按照能不動火盡量不動火,能拆下來到非防火防爆區作業的而不拆下來;5.動火人、監護人、監督人、負責人職責不清,危害識別和風險控制措施制定不符合規定;6.基本無可燃氣體檢測儀器。7.工器具擺放位置,使用操作不符合標準的要求。第一個特別的1小時: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上用火,若間隔時間超過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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