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22792.1-2009 辦公家具 屏風 第1部分:尺寸》是一項國家標準,旨在為辦公環境中使用的屏風產品提供統一的尺寸規范。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和樣式的屏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移動式以及組合式屏風等。

根據此標準規定,屏風的基本尺寸需符合人體工程學原理,確保使用者在工作時能夠獲得舒適的空間感與良好的視線交流。同時,也考慮到不同辦公環境對于空間布局的需求差異,因此在設定具體數值時留有一定靈活性,允許制造商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適當調整。

對于高度方面,《GB/T 22792.1-2009》建議了多個推薦值,從低至高分別為800mm、1000mm、1200mm及1400mm等,以滿足不同類型辦公室對隱私保護程度的不同要求。寬度則依據單個單元格設計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情況下不應小于600mm,以便于形成穩定結構并便于搬運安裝。

此外,針對特殊需求如無障礙設計或兒童安全考慮,《GB/T 22792.1-2009》還提出了額外的要求與指導原則。例如,在公共場所使用時應避免尖銳邊角,并確保所有組件之間連接牢固可靠,防止意外傷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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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9-03-19 頒布
  • 2009-1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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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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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22792.1—2009

辦公家具屏風第1部分: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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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發布200911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犌犅/犜22792.1—2009

目次

前言!!!!!!!!!!!!!!!!!!!!!!!!!!!!!!!!!!!!!!!!Ⅲ

1范圍!!!!!!!!!!!!!!!!!!!!!!!!!!!!!!!!!!!!!!!1

2要求!!!!!!!!!!!!!!!!!!!!!!!!!!!!!!!!!!!!!!!1

附錄A(資料性附錄)辦公家具屏風的厚度及功能尺寸!!!!!!!!!!!!!!!!!3

參考文獻!!!!!!!!!!!!!!!!!!!!!!!!!!!!!!!!!!!!!!!4

犌犅/犜22792.1—2009

前言

《辦公家具屏風》分為以下三部分:

———GB/T22792.1《辦公家具屏風第1部分:尺寸》;

———GB22792.2《辦公家具屏風第2部分:安全要求》;

———GB/T22792.3《辦公家具屏風第3部分:試驗方法》。

本部分是《辦公家具屏風》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EN10231:1996《辦公家具屏風第1部分:尺寸》。

本部分與EN10231:1996相比,僅做如下編輯性修改:

———用小數點符號“.”代替小數點符號“,”;

———頁碼變化;

———用“本標準”代替“本國際標準”;

———用“本標準本部分”代替“本國際標準本部分”;

———刪除國際標準中資料性概述要素(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

———增加附錄A(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家具標準化中心歸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北京家具行業協會、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北京市木材家具質量監督檢驗站、浙江圣奧家具制造有限

公司。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北京黎明文儀家具有限公司、華源軒家具(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邁實業

發展有限公司、廣東東方家私有限公司、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珠海勵致洋行辦公家私有限公司、廣州

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深圳長江家具有限公司、廣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寧波新興達智能鋼

具有限公司、史泰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世紀京泰家具有限公司、江門健威家具裝飾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劉曜國、羅菊芬、劉文智、梁米加、羅?、張淑艷、招壽田、黎勝國、倪良正、

利耀宜、陳碧煌、黃偉光、李軍。

犌犅/犜22792.1—2009

辦公家具屏風第1部分:尺寸

1范圍

GB22792的本部分規定了辦公用屏風的主要尺寸。

2要求

2.1高度

當屏風用于視覺劃分功能時,下列規定適用:

a)坐姿目光接觸:高度≤1100mm(見圖1);

b)坐姿目光非接觸:高度≥1400mm(見圖1);

c)站姿目光接觸:高度≤1400mm(見圖2);

d)站姿目光非接觸:高度≥1800mm(見圖2);

注:這些數值是從5%到95%的歐洲人群的人體測量數據中獲得的,數據來源見參考文獻。

2.2寬度

辦公用屏風的寬度應與工作表面的寬度與深度和內置空間相協調,以便它們在組合狀態下能夠較

好地使用。相關功能尺寸參見附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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