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16895.12-2001是一項中國國家標準,專注于建筑物電氣裝置的安全防護措施,特別是針對過電壓保護的相關規范。該標準的第4部分詳細闡述了安全防護要求,而第44章專門討論過電壓保護措施,其中第443節則聚焦于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的防護策略。以下是該章節內容的具體闡釋:

本節規定了建筑物電氣系統中防止因大氣(如雷電)和內部操作過程中產生的過電壓對設備及人員造成損害的方法和要求。這些保護措施旨在確保電氣系統的穩定運行和安全性,減少由瞬態過電壓事件導致的潛在損壞和火災風險。

主要內容包括:

  1. 分類與定義:明確了大氣過電壓和操作過電壓的定義,以及它們可能對電氣裝置造成的不同影響類型。

  2. 風險評估:要求進行系統性的風險評估,以識別安裝地點的特定過電壓風險,包括地理環境、歷史雷擊記錄等因素,從而決定適當的保護等級。

  3. 保護措施

    • 外部防雷系統:規定了應如何設計和實施外部防雷裝置,如避雷針、避雷帶等,來攔截直接雷擊并引導其電流安全入地。
    • 內部防雷措施:包括設置浪涌保護器(SPDs)、過電壓保護器等設備在電源線、信號線和數據線上,以限制進入建筑物內部的過電壓水平。
    • 等電位連接與接地:強調了等電位連接的重要性,確保所有導電部件間電勢差最小化,并要求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便迅速釋放過電壓能量。
  4. 選型與安裝:提供了SPDs和其他保護設備的選擇準則,考慮了額定電壓、能量吸收能力、響應時間等因素,并對安裝位置、連接方式提出了具體要求。

  5. 維護與測試:強調了定期檢查和維護過電壓保護設備的重要性,確保其始終處于有效工作狀態,并規定了測試方法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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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T 16895.10-2010
  • 2001-11-21 頒布
  • 2002-11-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 16895.12-2001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保護_第1頁
GB 16895.12-2001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保護_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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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6895.12—2001idtIEC60364-4-443:1995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保護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Part4:ProtectionforsafetyChapter44.Proteetionagainstovervoltages-Section443:Protectionagainstovervoltagesofatmosphericoriginorduetoswitching2001-11-21發布2002-11-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愛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GB16895.12-2001前本標準的第443.2.2條、第4條、第443.4.1條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本標準等同采用IEC60364-4-443:1995《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保護》及其第1次修改(1998)GB16895《建筑物電氣裝置》總標題下共分以下7個部分:第1部分:范圍、目的和基本原則第2部分:定義第3部分:一般特性的評估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5部分:電氣設備的選擇和安裝第6部分:檢驗第7部分:特殊裝置或場所的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本標準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建筑物電氣裝置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天津市建筑設計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尤大千、尹秀偉、李鳳麗本標準委托天津市建筑設計院負責解釋。

GB16895.12-2001IEC前音1)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是一個世界范圍的標準化組織,它是由所有國家電工委員會(IEC國家委員會)組成。IEC的目的是促進電工和電子領域標準化問題的國際合作。為此目的,除其他活動外,IEC出版了國際標準。標準的編制工作是委托給技術委員會;任何對標準所涉及的問題感興趣的IC國家委員會都參加這項工作。國際的、政府的和與IC有聯系的韭政府的組織也參與了這項工作。IEC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按兩組織間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密切合作。2)IEC有關技術問題的正式決議或協議,由那些特別關心這些問題的國家委員會參加的技術委員會制定·并對所涉及的主題盡可能表達國際上一致的看法。3)以標準、技術報告或導則的形式出版的這些決議或協議以推薦的方式供國際上使用,并在這個意義上為各個國家委員會所認可。4)為了促進國際上的一致,IEC各國家委員會應承擔起在本國或本地區的標準中盡可能在最大程度上應用IEC國際標準。IEC標準與相應的國家或地區標準間的任何差異應在其國家或地區標準中明確指出國際標準IEC60364-4-443由IEC第64(建筑物電氣裝置)技術委員會制定。本第二版撤銷并取代1990年的第一版,形成一個技術修訂本。本標準的文本以下述文件為基礎:DIS表決報告64(CO)244/244A64/777/RVD在上述捉及的表決報告中,可查到關于本標準的投票表決通過的全部資料

GB16895.12-2001亞EC引音本章的目的在于聞明一些限制瞬態過電壓的措施·以使電氣裝置及與其相連的電氣設備的故障危險性降低到允許的水平。該措施與IEC60664中的絕緣配合原則一致,IEC60664-1要求各技術委員會為其設備規定一個適當的耐沖擊類別(即過電壓類別)即根據設備用途和相應的耐沖擊類別,確定設備的最小耐沖擊電壓。柱注:按IEC60664-1第9條的規定,各技術委員會宜列出有關資料.建議隨設備供應標示出額定沖擊耐壓值和提供耐沖擊電壓的措施。IEC第1號修改文件序言本修改由IEC第64(建筑物電氣裝置)技術委員會提出本標準的文本以下述文件為基礎:FDIS表決報告64/1024/FDIS64/1035/RVD在上述提及的表決報告中.可查到關于本標準的投票表決通過的全部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物電氣裝置第4部分:安全防護第44章:過電壓保護第443節:大氣過電壓或操作過電壓保護GB16895.12-2001idtIEC60364-4-443:1995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Part4:ProtectionforsafetyChapter44:ProtectionagainstovervoltagesSection443:Protectionagainstovervoltagesofatmosphericoriginorduetoswitching443.1總則443.1.1范圍和目的本標準規定了《建筑物電氣裝置》標準的第4部分:安全防護中由供配電系統引入的大氣瞬態過電壓保護和由電氣裝置內部設備產生的操作過電壓保護.應考慮以下幾點:在電氣裝置的電源進線端可能出現的過電壓;當地的預期雷擊水平;過電壓保護器件的位置和特性。考慮的目的是使由于過電壓侵人引發事故的可能性降低到人員和財產的安全以及設備的不間斷供電所允許的水平。瞬態過電壓值取決于供配電系統的類型(地下或架空),電氣裝置的電源進線端的來電側裝有低壓保護器件的可能性和供配電系統的耐壓水平。本標準對包括自身抑制(靠系統本身絕緣水平)或保護抑制(靠裝設保護電器的過電壓保護)兩種過電壓保護措施提供指導。如果不按照本標準要求提供過電壓保護,則不能保證絕緣配合,就應對過電壓的危險性作出評估。本標準中,使用“瞬態過電壓”這一術語,意在給統計意義上的雷擊過電壓的含義作如下的定義:過電壓統計水平是指由于系統中發生特定類型事件(線路送電,重合閘,出事故,雷擊放電等)而加在設備上的過電壓,其峰值電壓被超過的概率等于某一規定基準概率。關于瞬態大氣過電壓,在接地和不接地系統之間未予區別。22有關由電網引入的和電氣裝置外部產生的操作過電壓的規定在擬定中本標準規定不適用于電信系統。443.1.2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建筑物電氣裝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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