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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甄題精選鞏固階段課時訓練(附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中心環節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執法必嚴D、違法必究【參考答案】:B【解析】:“有法必依”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中心環節。2、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和前提是下列哪一項?()A、樹立憲法法律權威B、依法制權,規范約束公權力C、樹立和維護執法部門的權威和公信力D、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參考答案】:D3、2004年憲法修正案將保護人權納入憲法中,那么下列關于公民權與人權的表述正確的是:()。A、人權是資產階級為了反對封建專制和宗教特權而提出來的口號,人權是一個抽象的概念,納入我國憲法中是作為一項政治綱領提出的B、公民權是人權的表現形式,憲法將人權納入,實質構成二者概念的重疊C、我國政府一貫主張人權是一國內部管轄的問題,所以我國人權制度應由我國國內立法加以確認和保護D、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獨立權和發展權是苗'要人權【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公民權與人權「解析」人權是指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公民權是人權的法律表現形式,是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本國公民所享有的權利。所以一國憲法所列舉的公民的基本權利,是該國國內法對人權的具體規定和保護。A項,資產階級革命過程中以及革命勝利后,人權由理論概念上升為法律原則,我國將保護人權入憲,是將人權予以憲法的承認和保護,作為憲法的原則,不是停留在政治綱領的層面上。而予以憲法的最高保護。8項,公民權是人權的具體表現形式,是憲法給予公民人權的具體基本權利的保護,將保護人權入憲是必要的。而且人權和公民權在憲法中規定,不會產生概念的重疊和混淆。D項,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生存權是首要人權。國家的獨立權和發展權是生存權的保障。4、徐某因為交通違章,交警王某決定對其罰款200元。則下列哪一情形罰款決定不能成立?A、王某并未告知徐某是依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作出的處罰B、王某對徐某作出行政處罰時表明身份C、徐某因為有急事放棄了陳述和申辯D、王某并未對徐某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收據【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1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A選項中,王某在作出處罰時并沒有告知徐某的處罰依據,因而處罰不能成立。A選項當選。C選項中被處罰人徐某主動放棄了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因此該處罰可以成立。C選項不當選。B選項符合行政處罰的程序性要求,表述正確的,不當選。《行政處罰法》第49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因此,王某不對徐某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收據,徐某可以拒絕繳納罰款,但不導致該處罰不成立。故D選項不當選。5、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賠償案件,需要變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變更的,應按以下哪種方式辦理?A、駁回起訴B、不予受理C、依法判決D、依職權變更被告【參考答案】:A【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0條。6、對于一個條約來說,第三國是指不是這個條約當事國的國家,關于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A、“條約第三國既無損,也無益”B、如果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義務,必須經第三國以書面形式明示接受,才能對第三國產生義務C、當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權利時,原則上無須得到第三國同意D、當一個條約有意為第三國創設一項權利時,如果第三國沒有相反的表示,應推定其同意接受這項權利,不必以書面形式明示接受【參考答案】:C【解析】:即使為第三國創設權利,原則上仍應得到第三國的同意。7、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時,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多長時間?A、1年以上3年以下B、3年以上5年以下C、3年以上10年以下D、5年以上10年以下【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刑法》第57條:【應用適用范圍】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8、關于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的表述,下列哪一選硬不能成立?A、為了客觀、中立、公正地進行事實判斷、解決紛爭,在組織技術上,司法機關只服從法律,不受上級機關、行政機關的干涉B、根據檢察權統一行使原則。我國各級檢察機關構成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其特點是在行使職權、執行職務時實行“上命下從”;每個檢察機關和檢察官的活動是檢察機關全部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C、法律職業以法官、檢察官、律師為代表,法律職業之間具備同質性而無行業屬性,因此多數國家規定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須通過專門培養和訓練D、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是指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綱領和基本要求。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等方面【參考答案】:C【解析】: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概述司法獨立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司法機關只服從法律,不受上級機關、行政機關的干涉是司法公正的基礎,A項說法正確。檢察權統一行使原則,是指各級檢察機關、檢察官依法構成統一整體,其特點是在行使職權、執行職務時實行“上命下從”;每個檢察機關和檢察官的活動是檢察機關全部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8項說法正確。法律職業以法官、檢察官、律師為代表,須通過專門培養和訓練。法律職業之間有鮮明的行業屬性。C項說法錯誤,為應選項。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是法律職業最根本的道德規范。法律職業基本原則有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明紀律,保守秘密;恪盡職守,勤勉盡責;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等方面,D項正確。[陷阱點撥]有些考生認為應當選A,理由是司法機關包括檢察院,而檢察院是上下級領導關系,上級檢察院可以干涉下級檢察院的行為。也有考生認為應當選B,理由是上下級檢察機關是領導關系,但在履行司法職能時,上級是以監督的方式,而不是命令的方式。在此提醒考生注意,本題AB兩項均是《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中的原文,雖然不能認為書中所說的都十分嚴謹,但是考試需有標準。特別是本題為9、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什么?()A、技術性停牌B、臨時停市C、及時提出報告D、采取制裁措施【參考答案】:B【解析】:證券交易所制度《證券法》第114條: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因此,選B10、地方各級人大舉行會議時,多少代表聯名可以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的質詢案?A、代表總數1/3以上B、代表總數1/4以上C、30人以上D、10人以上【參考答案】:D11、張某(系我國臺灣地區居民)為臺灣“新聯幫”成員,于1995年潛入大陸發展大量的黑社會成員,從事殺人、放火犯罪行為。對張某的行為應如何定罪處罰?A、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B、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與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并罰C、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與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擇一重罪處罰D、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與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并罰【參考答案】:B【解析】:見《刑法》第294條。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數罪并罰。12、商代懲治國家官員犯罪的罪名主要是()A、“昏”B、B,“墨”C、“三風十愆”D、“亂政”【參考答案】:C【解析】:商代刑法較夏代發達,出現了涉及吏治的三風十懲罪,包括“巫風”、“淫風”、“亂風”三方面。13、甲某與乙某為鄰居,常有口角。一天,由于乙某養的羊吃了甲某萊地上的菜,甲某大怒,遂砍伐乙某屋前的果樹十棵。乙某向鄉派出所控告,鄉派出所接到控告,經調查后,以縣公安局的名義對甲某作出5天的拘留決定,并責令甲某賠償乙某500元。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哪個?A、乙某因對果樹享有所有權而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保護性的法律關系B、縣公安局與甲某形成了平權的法律關系C、甲某因砍伐乙某的果樹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屬于相對法律關系D、甲某因砍伐乙某的果樹而形成的損害賠償關系屬于一般法律關系【參考答案】:C【解析】:法律關系的種類A項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應屬于絕對法律關系:B項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應屬于隸屬的法律關系;D項中所形成的法律關系應屬于相對法律關系;只有C項的說法是正確的。14、根據《律師法》規定,下列哪項屬于該法所稱的律師()A、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法律工作者B、依法取得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C、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所有人員D、從事法律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律師的界定。根據《律師法》第2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可知選項B正確15、下列關于守法的表述哪一項的表述不正確?()。A、守法并不僅僅是消極、被動的,而是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兩個方面的結合B、中國古代社會所奉行的信條是:“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C、守法是遵守規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非規范性法律文件D、守法的范圍與一個國家的法律淵源密切相關【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守法「解析」守法是遵守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既包括規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非規范性法律文件。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協議,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行政機關的決定等非規范-巨法律文件也屬于法律遵守的范圍。16、甲將自己的三間瓦房及雜物向保險公司投保10萬元后,為了取得保險賠償金,他將煤油和白酒灑在棉團上塞在房屋的柱孔中,點燃后離開現場,躲在遠處觀察動靜。由于被鄰居發現,將大火撲滅,未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但燒死了鄰居張三。警方勘察火災現場后認為,甲有重大嫌疑立即將甲控制,以致甲還沒有來得及向保險公司索賠。甲的行為:A、構成放火罪B、構成保險詐騙罪和放火罪C、構成故意殺人罪D、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參考答案】:B【解析】:關于AB選項。保險詐騙罪的著手為開始向保險公司“理賠”,因甲還沒有來得及向保險公司索賠,所以其放火行為即是放火罪的實行行為又是保險詐騙的預備行為。甲的行為構成保險詐騙罪預備和放火罪。因此,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關于CD選項。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的結果包容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所以甲的行為不再定故意殺人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因此,CD選項錯誤。17、王某在一起打架斗毆事件中,被公安機關處以罰款200元,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周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訴訟中,原則上不停止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繼續執行。但在下列哪個情況下,可以暫停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A、王某向法院申請停止執行B、被告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C、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D、受訴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停止執行【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訴訟中具體行政行為的暫停執行。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4條規定,只有在B項情形下才可以暫停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而A、C、D項所表達的情形都是不完整的。故只有B項為正確答案。本題考查的是行政訴訟過程中具體行政行為的暫停執行,此考點純屬記憶性條款,無理論難度可言。司法考試中雖然某些試題具有復雜性,但仍有不少試題是測試考生記憶的準確度。注意:(1)識記停止具體行政行為執行的3種情形,應注意其中第2種情形應同時具備3個條件:①原告申請;②法院認為執行會造成不可彌補損失;③不損害社會公益。(2)比較《行政復議法》第21條,了解二者之異同18、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民事訴訟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但須經有關機關批準。請問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規定應報請什么國家機關批準?A、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B、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C、國務院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考答案】:D【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變通權《憲法》第116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依據上述法條,可選時正確答案D。從常識角度也可作出正確選擇:廣西人大的有關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批準,即要么國務院,要么全國人大常委會,廣西人大屬于人大系統,自然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19、下列關于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磋商是必經程序B、任何爭端方對上訴機構的裁決有異議的,均可上訴到爭端解決機構C、世貿組織的上訴機構應對專家組報告涉及的事實及法律問題進行審理D、對被認為有錯誤的專家組的裁決,上訴機構可以發回重審【參考答案】:A【解析】:WT0爭端解決機制WT0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過程是:爭端各方首先進行磋商,因此A項正確,磋商未果則可只要當事一方請求,有關爭端即可提交專家組程序。專家組報告一經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即成為該機構的建議或裁決。如果爭端當事一方對專家組報告中的法律問題及專家組的法律解釋存在疑義,則可提交上訴機構。專家組報告中涉及的事實問題不得上訴,因此C項錯誤。上訴機構可以維持或撤銷專家小組的裁決報告,且上訴機構的裁決為最后裁決,除非爭端解決機構一致反對,當事方應無條件接受,故B、D項錯誤。20、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由下列哪個機構召集?()。A、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B、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C、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D、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的召集機構「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l條第2款規定: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完成后的兩個月內由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因此選D、21、關于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原告提供的證明被訴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不成立的,可以認定該行政行為合法B、原告逾期不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C、被告在一審中沒有提供而在二審中提供的證據,法院不予采納D、對于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原告必須舉證證明自己提出過申請【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6條規定,原告提供的證明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故A選項錯誤。《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7條第1款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提供證據。因正當事由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故B選項正確。《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1條第3款規定:“被告在二審過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審過程中沒有提交的證據,不能作為二審法院撤銷或者變更一審裁判的根據。”《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50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證據,法庭應當進行質證;當事人對第一審認定的證據仍有爭議的,法庭也應當進行質證。”這意味著并沒有規定法院絕對不得采納被告在一審中沒有提供而在二審中提供的證據。故C選項錯誤。《行政訴證據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原告應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過申請的證據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請的登記制度不完備等正當事由不能提供相關材料并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故D選項錯誤。22、甲因交通肇事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2年考驗期滿后公安機關才發現甲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故意傷害罪。則對甲應:()A、以故意傷害罪處罰,原交通肇事罪所判刑法不再執行。B、構成累犯,應以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C、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和交通肇事罪按先減后并的原則并罰D、先對后罪作出判決,再將所處刑罰與前罪判處的2年有期徒刑實行并罰【參考答案】:D:D考點:緩刑制度解析:只要犯罪分子是再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了緩刑條件,又犯新罪,不論所犯新罪是再緩刑考驗期限內發現,還是再緩刑考驗期滿后發現,只要沒有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都應當撤銷緩刑,將前后兩罪合并處罰.23、1998年,甲購買高壓汽槍一支,改制成能發射小口徑子彈的槍支后,與50發子彈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甲懷疑其妻與單位負責人乙有不正當兩性關系,打電話將乙叫到家中質問。因乙否認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槍支和子彈,返回客廳向乙的頭部開槍射擊,致乙開放性顱腦損傷而死亡。甲見乙死在自己家中,心中害怕。甲妻回家后,甲打電話給自己的朋友和乙妻打電話,謊稱來家中借槍,自己擺弄槍支時走火受傷。甲的朋友和乙妻來到甲家后,甲與他們一起將乙送往醫院搶救。之后,甲與其他人一起來到公安機關報稱,乙在自己家中擺弄槍支走火致死。在公安機關做了槍痕、槍支鑒定,證明乙的槍彈傷不能自己形成后,甲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請根據案情回答:下列關于本案犯罪形態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甲隨他人將乙送往醫院搶救的行為屬于犯罪中止B、犯罪中止要求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甲的行為雖然符合犯罪中止的其他條件,但由于未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不構成犯罪中止C、甲將乙送往醫院的行為表明其已經自動放棄犯罪,構成犯罪中止D、甲的行為屬于犯罪既遂【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點是犯罪中止。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前提條件是在犯罪過程中。所謂在犯罪過程中,是指犯罪行為實施終了以前,或者是犯罪行為實施終了以后,犯罪結果尚未發生之前。如果犯罪已達既遂形態,就不存在犯罪中止。本案中,甲開槍后乙當即死亡,已經是犯罪既遂形態。故不可能再存在犯罪中止。故選D。24、2008年8月11日,中國甲公司接到法國乙公司出售某種設備的發盤,有效期至9月1日。甲公司于8月12日電復:“如能將每件設備價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對此,乙公司沒有答復。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電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發盤中包括價格在內的全部條件。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價要求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為承諾,因此合同已成立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是遲到的承諾,因此合同沒有成立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是新要約,此時合同還沒有成立【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本題考查《公約》中有關要約與反要約以及承諾的知識,現將要約與承諾的條件總結如下:要約是當事人一方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對方所做的意思表示。符合下列三個條件,即構成要約:(1)向一個或—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訂立合同的建議。(2)要約的內容應十分確定。(3)表明要約人在得到接受時承受約束的意旨。要約送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需要符合的三個條件:(1)承諾須由受要約人作出。(2)承諾須在要約規定的有效期間內做出。(3)承諾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如果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有變更即為反要約,構成對要約的拒絕,不能發生承諾的效力。承諾于送達時生效。承諾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本題中,中國甲公司對乙公司出售某種設備的發盤更改了價格,已經成為反要約。對此乙公司沒有答復,即沒有對甲公司的反要約進行承諾,因此合同沒有成立。注意沉默本身并不構成承諾。因此,A選項認為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價要求錯誤。要約失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要約過期;(2)要約人撤銷要約;(3)要約受到拒絕。根據前述分析,8月12日甲公司對乙公司出售某種設備的發盤更改了價格,已經成為反要約,即對8月11日發盤的拒絕,此時8月11日發盤已經失效。該發盤的失效意味著甲公司8月29日的去電是新要約,而不是原發盤的承諾,故BC兩項是錯誤的,D選項正確。25、下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中,哪項是錯誤的?()A、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B、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1000人C、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D、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參考答案】:B【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的條件《證券法》第50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故B項錯誤26、下列各項中享有選舉權的是:()。A、甲為英國人,10年前來我國投資辦廠,此后一直在我國定居B、乙21歲,出生在我國,父親是中國人,母親是韓國人,15歲時父母離異,隨母親去了韓國,加入韓國國籍C、丙因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現在服刑中D、丁35歲,患有嚴重精神病【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我國公民具有選舉權的條件「解析」根據我國《憲法》第34條、《選舉法》第3條規定,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故C錯誤。根據我國《國籍法》第4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7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愿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他正當理由。第9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甲雖在我國定居,但未申請加入我國國籍,故不是我國公民,不享有選舉權。故A錯誤。乙出國前具有我國國籍。但定居韓國后加入韓國國籍,而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乙已自動喪失我國國籍。故乙不享有選舉權,B錯誤。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行使選舉權利。丁不能行使選舉權并不代表其不享有選舉權,故D正確。27、下列哪些行為不構成緊急避險的是:A、山洪爆發,甲為了逃生將乙家的圍墻以及部分財物損壞B、甲用驅使自家豢養的大獵狗撲咬乙,乙一棒將獵狗打死C、司機甲駕一客車(車內有乘客40人)下山,剎車突然失靈,甲連踩剎車數次未果。此時左邊是懸崖,右邊是峭壁,甲急忙將方向盤打向右邊,結果客車撞在巨石上,造成車內多人重傷D、輪船行駛中遭遇暴風,船長甲為避免輪船傾覆,下令把船上的部分貨物拋入海中【參考答案】:B【解析】:緊急避險的本質是避免現實危險,保護較大合法權益。緊急避險的客觀特征是,在法律所保護的權益遇到危險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時,不得已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來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ACD選項符合緊急避險的條件。B選項構成正當防衛。因此本題的參考答案為B。28、對工商局所作的罰款決定不服提起訴訟,法院經申查認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據此人民法院應怎樣處理?A、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B、裁定駁回原告訴訟請求C、判決確認合法D、裁定不予受理【參考答案】:A【解析】:詳見《行政訴訟法解釋》第5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一)起訴被告不作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的;(三)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變化需要變更或者廢止的;(四)其他應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小玫瑰”29、甲男與乙女于某日中午公開在某公園內發生性關系,引起游客的極大憤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對甲、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聚眾淫亂罪:B、組織淫穢表演罪C、尋釁滋事罪D、無罪【參考答案】:D【知識點】罪刑法定原則與聚眾淫亂罪、組織淫穢表演罪和尋釁滋事罪。【解析】《刑法》第301條規定,聚眾淫亂必須是聚集3人或3人以上共同發生違反道德準則,令正常人感到羞恥的性行為。由于他們只是一男一女之間發生性關系,因此不構成聚眾淫亂罪。故排除A選項。《刑法》第365條規定了組織淫穢表演罪。組織淫穢表演罪是指組織、安排、策劃包含淫穢內容的表演的行為。甲乙并沒有組織淫穢表演的行為,因此不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故排除B選項。《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本題中,把甲乙的行為勉強認定為本條第4項規定的行為也不合適,因此,甲乙不構成尋釁滋事罪。故排除C選項。《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甲乙在公眾場合發生性行為,明顯有違公共道德,也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由于刑法沒有將這種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刑法對甲乙行為的評價就是無罪。故本題選擇D項。30、2011年5月,張店村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下列哪些人員可以參加該村的選舉?()A、王某,17歲,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B、劉某,22歲,戶籍在本村但居住大洋村,且已在大洋村參加選舉C、張某,18歲,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已居住半年,本人表示愿意參加選舉D、楊某,82歲,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三年,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其參加選舉【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年滿18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王某,未滿18周歲,沒有選舉權,不能參加選舉;劉某已在居住村參加選舉,不能再參加張店村的選舉;張某必須在居住村居住一年以上,且本人申請后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后方可參加選舉;楊某符合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有選舉權.因此,正確答案為D.31、下列選項中,甲公司哪些行為不屬于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A、某經營信息是他人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而披露,甲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該信息加以使用B、甲公司明知某經營信息是他人違反約定而對外披露的仍加以利用C、甲公司違反與乙公司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D、甲公司以脅迫其他公司工作人員的方式獲取某商業秘密后又將該商業秘密再次披露【參考答案】:A【解析】: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認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第1、2款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因此A選項正確。32、人民代表應當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規定,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代表,終止代表資格B、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代表,終止代表資格C、因違法受勞動教養處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暫時停止代表資格D、因故一年內不能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代表,暫時停止代表資格【參考答案】:A33、錢某系我國某市經貿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因不滿單位調資分房遂生憤恨,利用職務之便將自己掌握的大量屬于國家秘密的經貿信息通過國際互聯網多次發布,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后被查獲。錢某的行為構成:A、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B、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C、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D、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參考答案】:C【考點】涉及國家秘密的犯罪的認定【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通過互聯網將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非法發送給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的,依照刑法第111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將國家秘密通過互聯網予以發布,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條的規定定罪處罰。”34、《法經》在中國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關《法經》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準確的?A、《法經》為李悝所制定B、《盜法》、《賊法》兩篇列為《法經》之首,體現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的思想C、《法經》的篇目為秦漢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繼承并不斷發展D、《法經》系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參考答案】:D【解析】:《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D選項少了封建二字,不準確。35、工會、婦女聯合會對憲法所作的解釋屬于A、立法解釋B、行政解釋C、司法解釋D、非正式解釋【參考答案】:D【解析】:非正式解釋,通常也叫學理解釋,一般是指法律學者或其他個人及組織對法律規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解釋。題中工會、婦聯屬“其他組織”,其所作解釋為非正式解釋。36、根據現行《憲法》規定,關于公民權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勞動、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又是公民的基本義務B、休息權的主體是全體公民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D、2004年《憲法修正案》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參考答案】:D37、下列有關商業銀行解散的說法錯誤的是:()A、解散的事由包括分立、合并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B、須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解散C、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制定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債務清償計劃,并由清算組執行該計劃D、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清算過程【參考答案】:C【解析】:《商業銀行法》第69條規定,商業銀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債務清償計劃。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解散。商業銀行解散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清算過程。ABD完全符合上述規定,而C選項錯誤,因為依據上述法律的規定,須先制定支付存款和本金和利息等債務清償計劃,然后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38、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我國司法機關對下列哪些犯罪行為不享有管轄權?A、中國軍人陳輝在駐派非洲某島國執行維和任務期間與多名幼女戀愛并發生性關系,但當地法律并不處罰奸淫幼女的行為B、法國駐中國大使館參贊朗姆22歲的兒子在北京酒后重傷他人C、日本駐中國外交官山本在南京酒后致人重傷D、劉禪為繼承叔叔的遺產,將涂有病菌的花瓶從美國郵往我國,意圖將在我國的叔叔毒死,但因被及時發現其叔叔并未受到傷害【參考答案】:C【解析】:《刑法》第7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這是屬人管轄原則的規定,陳輝是中國軍人,根據屬人原則,我國對其享有管轄權。注意:在根據該原則判斷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是否為輕罪時所依據的只能是中國刑法,而不必考慮其行為地刑法的規定。我國刑法懲罰奸淫幼女的行為,因此A選項我國享有管轄權,不當選。根據《刑法》第11條的規定,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在我國領域內犯罪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不適用我國刑法。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人的范圍包括:(1)外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高級官員。(2)外交代表、外交職員、參加國際會議、執行特定外交任務或者參加典禮活動的外國代表。(3)與外交官員一起居住的外交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B選項中,參贊朗姆的兒子已經成年,不屬于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的人員,對其適用我國刑法。因此B選項不當選。C選項符合第11條規定的情形,應通過外交途徑解決,不適用我國刑法。因此C選項當選。《刑法》第6條第3款規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其中在未遂犯的情況下,行為地與行為人希望結果發生地、可能結果發生地,均為犯罪地。D選項中,劉禪故意殺人未遂,我國為行為人希望結果發生地,因此我國對該案件享有管轄權。本題應選C。39、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發現地方規章與部門規章不一致時,應當選擇下列哪種做法?A、由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送請上級人民法院裁決B、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者裁決C、由受理該案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送請同級權力機關裁決D、由受理該案法院的同級權力機關解釋或者作出裁決【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的法律適用規則。《立法法》第86條第1款第3項:“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本題看似行政訴訟問題,實質為《立法法》問題。本題解決的關鍵在于規章之間相互沖突時解釋權限的歸屬。按照《立法法》對于此類問題的法律解釋原則,即規范性文件之間相互沖突時的解釋權,歸可以消除此類沖突的最低級別的國家機關。對于部門規章與地方性法規相互沖突時,存在兩種解決機制:一是由國務院,即部門規章的有權撤銷機關解決,此時是部門規章服從地方性法規,因為國務院也無權干涉地方性法規;二是當國務院認為應當肯定部門規章、不應遵守地方性法規時,只能由國務院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為此,本題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解釋或者裁決。因為國務院有權撤銷或變更部門規章或地方政府規章,使二者一致,以消除二者之間的沖突40、檢察官宋某,2002年曾獲得記一等功的獎勵,則宋某的下列行為中,哪條應當撤銷該獎勵?A、未隱瞞重大錯誤,獲取榮譽B、無事跡,騙取榮譽C、獲得記一等功的獎勵后,因犯罪被判處刑事處罰D、獲得記一等功的獎勵后,因違反紀律,被檢察院處以降職處分【參考答案】:B【解析】:撤銷獎勵僅針對獲獎事由而言。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國際法的淵源包括:A、國際條約B、國際習慣C、一般法律原則D、法院判例【參考答案】:A,B,C【解析】:國際法淵源。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是國際法的主要淵源,但除此之外,一般法律原則即各國法律體系所共有的原則,如時效原則等,在某些時候可以填補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的不足,也是國際法的補充淵源。注意區分國際習慣與國際慣例的不同:在實踐中,“國際習慣”與“國際慣例”(internationalusage)常常混用,而在國際法中,兩詞的內涵和性質都有區別。國際習慣專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慣例。國際慣例的概念在使用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慣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習慣在內,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practice)或稱“常例”(usus)。在與國際習慣同時使用或者在通常情況下,國際慣例取其狹義含義,即作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一項條款對此作了表述。在實踐中,假若慣例經過相當時間后,被各國認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轉化為習慣,即“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在國際法學界一般認為,國際習慣與國際慣例不同:(1)國際慣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慣常行為,而國際習慣是各國重復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規范;(2)慣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習慣應該是相互統一和一致的。國際習慣是由各國在長期的國際交往實踐中重復相同或類似的行為。假若慣常做法或慣例發展成為一種自覺的法律信念,便成為了習慣規范或習慣法。3、按照《立法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下列哪些機關或者機構具有制定規章的權力?A、國務院辦公廳B、國家體育總局C、國務院法制辦公室D、審計署【參考答案】:B,D【解析】:根據《憲法》第71條的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規章。”所以國家體育總局、審計署均有制定規章的權力。故BD選項正確,當選。AC選項錯誤,不選。4、宋初為了加強皇帝對司法的直接控制,在中央和地方上分別設立:()。A、審刑院B、大理寺C、刑部D、提點刑獄司【參考答案】:A,D【考點】宋初加強對司法權進行控制的做法【解析】主要注意兩點:一是既然是加強對司法權的控制.也就是在原來的司法機構的基礎上,通過新設部門來加強皇帝直接對司法的控制。以往凡是大理寺審判的案件,經過刑部復核后即可以定案。而設立審刑院以后,大理寺審判的案件在經過刑部復核以后,還必須送審刑院詳議,再奏請皇帝批準。這說明審刑院是皇帝直接控制司法的機關。審刑院又被稱之為“宮中審刑院”。二是在中央設立審刑院只能說明對中央三法司的控制.但對于地方上的司法權還必須設立新的機構才可以完成。這就是提點刑獄司設立的背景,也就是將其作為宋代為了加強對地方的司法控制而設立的機關。因此,本題的正確選擇是AD。5、“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關于依法行政,下列說法正確的有哪些?()A、合法行政是合理行政的重要補充B、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價值體現C、必須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D、政務公開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參考答案】:B,C,D6、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于非程序性事項表決時,5個常任理事國均享有否決權,這表明()A、常任理事國任何一國投反對票,決議便不能通過B、常任理事國任何一國投棄權票,決議也不能通過C、常任理事國一致同意,決議通過D、包括常任理事國一致同意在內的全體理事國2/3多數同意票,決議通過【參考答案】:A,D【知識點】聯合國安理會【解析】對于非程序事項或稱實質性事項的決議表決,要求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在內的9個同意票,此又稱為“大國一致原則”,即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都享有否決權。實踐中,常任理事國的棄權或缺席不被視為否決,不影響決議的通過。當對于一個事項是否為程序性事項發生爭議,同樣按照上述“大國一致”表決方式決定。故選AD。7、下列有關行政賠償訴訟期間,論述不正確的有哪些?A、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在賠償義務機關處理之日起或處理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B、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其起訴期限按照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規定執行C、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出行政訴訟后至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前,提出行政賠償請求D、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時,未告知賠償請求人的訴權或者起訴期限,致使賠償請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其起訴期限從賠償請求人實際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時計算,但逾期的期間自賠償請求人收到賠償決定時起2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測試行政賠償訴訟的起訴受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在向賠償義務機關遞交賠償申請書后的兩個月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第22條)但是,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時,未告知賠償請求人的訴權或者起訴期限,致使賠償請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其起訴期限從賠償請求人實際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時計算,但逾期的期間自賠償請求人收到賠償決定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第24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其起訴期限按照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規定執行。行政訴訟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訴訟后至人民法院一審庭審結束前,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第23條8、19.以下關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意義,說法正確的是:。A、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文件B、肯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度和資產階級民主自由原則C、在全國人民面前樹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D、它所反映的資產階級的愿望和意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廣大人民的民主要求【參考答案】:A,B,C,D【解析】:【正確答案】ABCD【答案解析】《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文件,其制定與頒布的歷史意義在于,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徹底否定了中國數千年來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肯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制度和資產階級民主自由原則,在全國人民面前樹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資產階級的愿望和意志在當時條件下是符合中國社會發展趨勢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廣大人民的民主要求。【該題針對“民國時期的憲法”知識點進行考核】9、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和《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傾銷損害是指進口產品對我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或實質阻礙產業的建立B、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增加了關于第三國傾銷、反規避等規定C、反傾銷稅對終裁裁定公告之日起進口的產品適用,但在特殊情況下,對實施臨時反傾銷稅的期間追溯征收反傾銷稅的,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D、商務部認為出口經營者作出的價格承諾能夠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決定中止或者終止反傾銷調查,不采取I臨時反傾銷措施或者征收反傾銷稅【參考答案】:A,B,D【考點】我國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解析】本題是考查我國對外貿易法貿易救濟中反傾銷的規定和《反傾銷條例》中的規定,ABD正確,C錯誤,應該是“采取多退少不補的原則”。10、甲(市委書記)的小舅子乙,利用甲的職務地位,請求市委秘書長丙為丁謀取不正當利益。乙收受丁100萬元,回頭給丙分了10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構成受賄罪B、丙構成受賄罪C、乙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D、乙構成斡旋受賄罪【參考答案】:B,C【解析】:第388條之一(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刑法修正案七》新增)11、某城市規章規定:禁止馬車進入二環以內的路面。對此,有人從法學的角度看,解釋為:牛車、驢車就可以進入二環內的路面。對于這一解釋,下列敘述正確的是:()。A、本解釋符合文義解釋的要求,所以是合理的B、本解釋不符合目的解釋的要求,所以是不合理的C、本規定應作擴張解釋為凡是和馬相近的動物拉動的車都不準進入二環內的路面D、在進行法律解釋時,有時候單純地運用一種解釋是不能符合法律解釋的要求的,所以要綜合運用多種解釋方法【參考答案】:B,C,D【考點】法律解釋的方法【解析】法律解釋的方法一般包括文義解釋、歷史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等幾種。文義解釋也稱文法解釋、語法解釋、文理解釋,是指從法律條文的語言學意義上說明法律規范的含義。歷史解釋是指通過研究有關立法的歷史資料或從新舊法律的對比中了解法律的含義。體系解釋也稱邏輯解釋、系統解釋,是指將被解釋的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中,聯系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系來解釋法律。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此處的目的不限于立法時的目的,也可以是探求該項法律在當前情況下的需要,既可以是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是個別法條、個別制度的目的。12、依照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權設定行政處罰規范性文件的機關包括哪些?A、國務院各部、委員會B、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C、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D、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參考答案】:A,B,C,D【解析】:詳見《行政處罰法》第9-14條13、下列哪些情況下的建設用地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A、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B、依法經批準興辦鄉鎮企業的C、經批準村民建設住宅需使用土地的D、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參考答案】:B,C,D見《土地管理法》第43、60、61條。14、下列關于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適用說法正確的是()A、國際鐵路貨物運輸主要適用兩個國際公約,即《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和《關于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也即瓜達拉哈拉公約)B、我國是《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的成員國C、我國是《關于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的成員國D、根據《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的規定,鐵路運單是運送憑證,是運輸合約和貨物收據【參考答案】:B,D本題考查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適用。國際鐵路貨物運輸是指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鐵路,按照政府間共同簽署的有關協定進行進出國境貨物的聯合運輸。目前,國際鐵路貨物運輸主要適用兩個國際公約,即《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和《關于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而瓜達拉哈拉公約是關于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方面的公約,其全稱是《統一非締約承運人所辦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以補充華沙公約的公約》。所以,A錯誤,不應選。我國是《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的成員國,不是《關于鐵路貨物運輸的國際公約》的成員國,所以B正確,C錯誤。鐵路運單是運輸合同的憑證,貨運單隨貨物全程附送,但運單不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不能流通轉讓,《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就是這樣規定的。因此,D也正確,應選。15、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均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這項規定屬于A、司法解釋B、立法解釋C、正式解釋D、字面解釋【參考答案】:B,C,D【解析】:本題考查法律解釋的劃分.16、下列關于治安管理處罰的說法,正確的有:A、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違反治安管理造成損失或者損害,而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B、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文管理的,免予處罰C、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D、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合并裁決,分別執行【參考答案】:A,C【解析】:治安管理處罰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如果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第9條:“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八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不滿十四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予處罰,但是可以予以訓誡,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第10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予處罰。”第13條:“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裁決,合并執行。”考查考生對于《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關于處罰的適用的多個條文的記憶和理解。尤其注意,治安處罰相對人的責任年齡是年滿14歲,未滿14歲才可免于處罰。選項D中裁決與執行的關系也應注意不要混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8、9、10條的規定基本上與前引《行政處罰法》第25-27條的規定相若,可放在一起加深記憶。該項制度是司法考試重點,望考生留心。17、下列哪些是法律關系的客體?A、物B、人身C、精神產品D、行為結果【參考答案】:A,B,C,D【解析】: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所以A選項正確,當選。人身是由各個生理器官組成的生理整體(有機體)。它是人的物質形態,也是人的精神利益的體現。在現代社會,隨著現代科技和醫學的發展,輸血、植皮、器官移植、精于提取等現象大量出現,同時也產生了此類交易買賣活動及其契約,帶來了一系列法律問題。這樣,人身不僅是人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承載者,而且在一定范圍內成為法律關系的客體。所以B選項正確,當選。精神產品是人通過某種物體(如書本、磚石、紙張、膠片、磁盤)或大腦記載下來并加以流傳的思維成果。精神產品不同于有體物,其價值和利益在于物中所承載的信息、知識、技術、標識(符號)和其他精神文化。同時它又不同于人的主觀精神活動本身,是精神活動的物化、固定化。精神產品屬于非物質財富。西方學者稱之為“無體(形)物”。我國法學界常稱為“智力成果”或“無體財產”。所以C選項正確,當選。在很多法律關系中,其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行為結果。作為法律關系客體的行為結果是特定的,即義務人完成其行為所產生的能夠滿足權利人利益要求的結果。所以D選項正確,當選。18、國籍是指一個人隸屬于某個國家的法律上的身份。取得國籍通常有下列哪些方式?()。A、出生國籍B、繼有國籍C、定居D、移民【參考答案】:A,B【考點】國籍的取得方式【解析】從各國國籍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取得國籍通常有兩種方式,即出生國籍和繼有國籍。19、甲國公司承擔乙國某工程,與其簽定工程建設合同。丙銀行為該工程出具見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國發生內戰,工程無法如期完工。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丙銀行對該合同因戰亂而違約的事實進行實質審查后,方履行保函義務B、因該合同違約原因是乙國內戰,丙銀行可以此為由不履行保函義務C、丙銀行出具的見索即付保函獨立于該合同,只要違約事實出現即須履行保函義務D、保函被擔保人無須對甲國公司采取各種救濟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銀行履行保函義務【參考答案】:C,D20、下列有關羅馬法中《十二表法》的說法正確的是A、諸法合體,私法為主,程序法優于實體法B、元老院成立的十人立法委員會制定了該法律C、它是羅馬國家第一部成文法D、它是羅馬法的主要淵源【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十二表法》。《十二表法》是羅馬法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平民斗爭下,公元前454年,元老院被迫成立十人立法委員會制定法律。特點是諸法合體,私法為主,程序法優于實體法。這是羅馬國家第一部成文法,它總結了前一階段的習慣法,并為羅馬法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它被認為是羅馬法的主要淵源。21、1978年,第一例試管嬰兒出生;世界矚目的小綿羊“多利”于1996年7月5日出生。2001年,克隆人被提上日程;2004年,“克隆人類胚胎”在英國合法化;2005年,聯大法委會通過《聯合國禁止克隆人宣言》:要求禁止任何形式克隆人,中國、英國等國投反對票。我國在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表示要進行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開發功能基因克隆與驗證、規模化轉基因操作等核心技術,建立和完善優異種質創新、新品種培育和規模化制種三大技術平臺。對于克隆技術與法律之間關系的表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A、“克隆人類胚胎”在英國合法化,意味著法律能夠管理科技活動B、《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對于促進克隆技術的發展,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具有積極的作用C、“多利”的成功是克隆技術發展的明證,克隆技術的發展是當代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產物,其對傳統的國際法等法律部門都帶來了挑戰D、從《聯合國禁止克隆人宣言》可以看出,克隆人受到了國際法的調控,體現了法律具有對科技活動和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的抑制和預防作用【參考答案】:A,B,C,D【解析】:法對科技進步也會產生巨大的作用,表現之一便是,運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動,確立國家科技事業的地位以及國際間科技競爭與合作的準則,所以“克隆人類胚胎”在英國合法化,意味著法律能夠管理科技活動,故A項當選。法對科技進步產生作用的第二個方面的表現,即是:法律對于科技經濟一體化特別是科技成果商品化,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對于促進克隆技術的發展,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具有積極的作用。其作為人大通過的國家計劃,屬于有法律效力的決定,也具有法律的作用,所以B項是應當入選的。科技進步對于立法、司法、法律思想和法律方法論都會產生影響。科技發展對一些傳統的法律領域提出了新問題,使民法、刑法、國際法等傳統法律部門面臨著種種挑戰,要求各個法律部門的發展要不斷深化。據此,C項的表述是正確的,應當入選。法對科技活動產生作用的第三方面表現,為:在知識經濟時代,法律具有對于科技活動和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的抑制和預防作用。科技活動的社會效果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現代科技的發展為人類提供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新手段,可以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帶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由于科學技術的失控、濫用而引起種種社會公害。所以對于克隆人技術,必須進行法律控制,以避免給社會文化、倫理道德等各方面領域帶來不良的影響,故D項也是正確的,它體現了國際法在控制克隆人上的作用,應當入選。22、某省經濟比較發達,但是由于鄉鎮企業、私營企業較多,污染也比較嚴重,希望加大污染治理的力度,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制定比國家更嚴格的環境質量標準,以達到更高的環境質量B、制定比國家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減輕污染C、對國家沒有規定的項目制定本省的環境質量標準,以達到環境質量的全面保護D、對國家沒有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補充規定,以加大污染物的管理【參考答案】:B,C,D【考點】環境民事責任【解析】根據《環境保護法》第9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所以選項A錯誤,B、C、D正確。23、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和相關實踐,對于國際條約在我國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斷是錯誤的?A、凡是我國締結或參加的條約,都可以在國內作為國內法直接適用B、在民法涉及的范圍內,我國為當事國的條約規定與國內法的規定不同時,適用條約的規定,但我國締結該條約時作出保留的條款除外。C、我國作為當事國的任何條約的規定,若與國內法的規定沖突時,在國內法院都直接并優先適用這些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我國締結該條約時作出保留的條款除外D、在民法涉及的范圍內,在國際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國際條約的規定,如與我國國內法的規定沖突時,都優先使用國際條約的規定【參考答案】:A,C,D【解析】:國際條約與我國國內法的關系《民法通則》第142條第2款及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根據上述規定,B選項的說法是正確的。從我國的實踐來看,既存在直接適用國際條約的情況,也有大量情況是國際條約通過國內立法后才在我國執行的。因此,A選項的說法不正確。當國際條約與國內法的規定沖突時,我國的實踐是在法律明確規定國際條約和法律同樣適用、并且國際條約優先時,才直接并優先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否則,往往是先修改國內法以解決國內法與國際條約的沖突問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就進行了大規模的立法工作,以使國內法與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相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就應當直接運用國內法的規定,因此C選項也不正確。至于我國沒有締結或沒有參加的條約,不存在條約義務,因此D選項的說法也是錯誤的。由于本題要求選出錯誤說法,因此選A、C、D。24、甲某是某國有銀行經理,其非法收受乙某2萬元,為乙某挪用本行資金60萬元,半年未還。事發后,甲某又挪用公款10萬元,準備潛逃之用,則甲某構成A、挪用公款罪B、貪污罪C、受賄罪D、挪用資金罪【參考答案】:A,B,C【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本案中,甲某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已構成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條、第38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則B應入選。該解釋第7條第1款規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賄賂構成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則C入選。挪用公款罪與挪用資金罪的界限,區別在于主體不同,挪用公款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挪用資金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所以D不入選。25、陳某是北京市海淀區選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下列哪些說法是不正確的?()A、北京市人大有權罷免陳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職務B、陳某辭去北京市人大代表職務的,須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提出C、海淀區人大或其常委會有權罷免陳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職務D、陳某作為海淀區選舉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必須同時是海淀區人大代表【參考答案】:A,B,D【考點】人大代表的選舉和罷免【解析】我國《選舉法》第48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罷免案。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五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罷免案。陳某是間接選舉產生的代表,應由選舉他的海淀區人大或其常委會罷免;因此,A項內容錯誤,C項說法正確。第5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可以向選舉他的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辭職。因此,陳某應該向海淀區人大常委會提出辭職,B項說法錯誤。間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并不一定是選舉他的下一級人大的代表,因此,陳某并不必須是海淀區人大代表,D項說法錯誤。26、對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和限期治理制度表述正確的有:A、應按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由大到小,分別編制或填寫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B、如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C、中央直轄企業的限期治理,由國務院決定D、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中央直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責令停業、關閉,應當報國務院批準【參考答案】:A,D【考點】環境影響評價和限期治理制度《環境影響評價法》第16條規定,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1)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2)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3)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由此可知,A項正確,當選。該法第31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24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的,可以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根據本條可知,B項錯誤,不當選。第29條規定,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市、縣或者市、縣以下人民政府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市、縣人民政府決定。被限期治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如期完成治理任務。根據本條可知,C項錯誤,不當選。第39條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準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關閉。前款規定的罰款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責令停業、關閉,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決定;責令中央直接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停業、關閉,須報國務院批準。根據該條可知,D項正確,當選。27、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A、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B、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完善C、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發展和全體公民道德觀念、法制(法治)觀念、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的提高D、立法體制、司法體制的改革和社會主義法律監督體系的完善【參考答案】:A,B,C,D【解析】:以上均屬于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28、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訴訟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A、李某是行醫多年的老中醫,他根據祖傳秘方和多年行醫的經驗研制了一種藥膏,可以治療顏面性損傷痤瘡,于是通過專利中介機構申請發明專利,但是申請幾經努力卻遭駁回,李某于是提起行政訴訟B、在選項A中若李某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被駁回而提起行政訴訟C、某貿易公司利用來料加工合同走私貨物被海關查獲,遭到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公司認為自己是正當渠道進口,不服該處罰,于是提起行政訴訟D、某市某區政府在舊城區改造拆遷過程中因拆遷補償問題被某街100多戶居民告上法庭,晚報、電視新聞均予以報道【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見《行政訴訟法》第14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一)確認發明專利權的案件、海關處理的案件;(二)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三)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一)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層人民法院不適宜審理的案件;(二)社會影響重大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復雜案件。”選項AC很明顯是屬于中級人民法院管轄,B則不能選。D中,被告為區政府,且為集團訴訟,為多家新聞媒體報道社會影響巨大,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的案件,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注意,該《解釋》第8條的4種情形時擇一而不是必須全部具備。29、甲、乙、丙、丁四人共謀之后,盜竊某稅務局增值稅發票800本(4萬份)。在犯罪以后,甲某自動投案,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和同案共犯,并且檢舉揭發丁某曾經把自己妻子殺害的情況,經查證屬實。關于本案:A、甲某構成盜竊罪B、甲某構成妨害稅收罪C、甲某成立自首和重大立功D、對甲某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參考答案】:A,C【解析】:根據《刑法》第210條的規定,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可見盜竊稅票的構成盜竊罪。因此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68條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注意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規定已經刪除。本題中,甲某自動投案,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和同案共犯,并且檢舉揭發丁某曾經把自己妻子殺害的情況,經查證屬實。甲屬于自首并重大立功,但是不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因此D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本題應選AC。30、在我國司法領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的基本含義是()A、法律對于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財產狀況等,都是統一適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相同的權利并承擔相同的義務B、公民權利受到侵犯的,一律平等的受到法律保護,不得歧視任何公民C、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要保護訴訟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D、對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同樣的追究法律責任,依法給予相當的法律制裁【參考答案】:B,C,D本題考查“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在司法領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含義是:第一,在我國,法律對于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財產狀況等,都是統一適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權利并承擔同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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