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試卷(一)甄題沖刺測試題(附答案及解析)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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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6《法考》試卷(一)甄題沖刺測試題(附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屬于狹義的立法活動的是:()。A、國務院制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B、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第384條第l款關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含義做出解釋C、山東省人大制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D、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于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狹義的立法「解析」狹義的立法活動專指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制定法律這種特殊的規范性文件的活動。2、甲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則下列關于量刑的說法正確的是:A、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法官就不能判處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罰,除非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B、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時,所以法官不得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緩刑C、法官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判處3年有期徒刑時,屬于從輕處罰與減輕處罰的競合D、如果法官對犯甲罪的被告人判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屬于從重處罰;如果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則屬于從輕處罰【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刑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因此A選項正確。減輕處罰與從輕處罰不同,不可能發生競合,C選項情形應屬于從輕處罰,C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因此法官可以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緩刑,B選項錯誤。法律并沒有規定從重和從輕的具體標準,因此D選項錯誤。本題應選A。3、在侵犯財產權案件的國家賠償中,對于企業被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義務機關不予賠償下列選項中的哪一項?A、水電費B、倉儲保管費C、職工的基本工資D、可能取得的營業利潤【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察侵犯財產權的賠償標準4、趙某原是甲法院的行政庭審判員,1998年10月20日考取律師資格,1999年10月20日辭去法院工作。2000年10月21日,趙某向乙司法局申請執業,乙司法局應如何答復趙某的請求?A、2001年10月21日前不能執業B、可以執業,但不能作為辯護人到甲法院出庭辯護C、可以執業,但在2001年10月21日前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D、無論何時均不能執業【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法官不得擔任律師的制度規定。《法官法》第17條: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5、下列關于權利和義務的說法正確的是:A、法律權利就是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B、單向法律關系中,權利人僅享有權利,義務人僅享有義務。C、權利和義務在數量上都是相等的。D、國家權利和義務是國家在國際法上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的考察點是法律權利和義務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關于法律權利和義務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區分,參考書第31頁進行了辨析,兩者并不相同。故A不對。B答案較具有迷惑性,我們常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沒有無權利的義務。這主要是指在結構上,權利總是伴隨義務而生,但具體到某個特定的人在某個法律關系中,他享有權利,并不意味著他就同時承擔著義務。他享有權利是針對別人承擔義務而言的。所以B正確。C答案,權利和義務在數量的總量上是相等的,但在具體的數量上并不一定相等。D答案,國家在國內法上也同樣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6、李某在內地某法院取得一項涉及王某的具有給付內容的生效民事判決。王某的主要財產在澳門,在內地也有少量可供執行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李某有權同時向內地與澳門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B、李某向澳門法院提出執行申請的同時,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查封、扣押或者凍結王某的財產C、如澳門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其不能僅執行該判決中的部分請求D、該判決的執行應適用內地法律【參考答案】:B【解析】:內地與澳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答案及解析]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于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第5條規定:“被申請人在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均有可供執行財產的,申請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執行申請。申請人向一地法院提出執行申請的同時,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請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待一地法院執行完畢后,可以根據該地法院出具的執行情況證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請采取處分財產的執行措施。兩地法院執行財產的總額,不得超過依據判決和法律規定所確定的數額。”可知A、C項錯誤,B項正確。第20條規定:“對民商事判決的認可和執行,除本安排有規定的以外,適用被請求方的法律規定。”該判決的執行應適用澳門法律,因此D項錯誤。7、美國一家大型出版公司與中國的一家造紙廠訂立了一個買賣紙張的合同。同約定了合同的主要條款,并約定2002年3月20日由中國造紙廠在上海港交貨,貨越船舷風險轉移。但后來發現該合同違反中國法律應當無效,那么仍然有效的合同條款是:()A、關于風險轉移的條款B、關于爭端解決的條款C、關于所有權轉移的條款D、關于商品品質規格條款【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無效的效果《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81條規定:(1)宣告合同無效解除了雙方在合同中的義務,但應負責的任何損害賠償仍應負責。宣告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定.也不影響合同中關于雙方在宣告合同無效后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他規定。(2)已全部或局部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歸還他按照合同供應的貨物或支付的價款,如果雙方都須歸還,他們必須同時這樣做。由此可知宣告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關于解決爭端的任何規定,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項。8、關于憲法規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項表述不成立?A、根本性B、原則性C、無制裁性D、相對穩定性【參考答案】:C9、根據憲法修正案,下列關于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表述哪一或哪些選項是符合現行《憲法》規定的?A、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B、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指導、幫助和監督個體經濟C、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D、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發展,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參考答案】:D【解析】:憲法修正案作為我國憲法的一個重要淵源,對于把握整個憲法的本質精神和發展軌跡有不可替代的意義。我國至今已有1988、1993、1999、2004年四個憲法修正案,考生要對歷次憲法修正案有比較全面的把握,常見錯誤在于混淆了條款內容和通過年份。對于本知識點的考查一般只是內容的識記。10、在下列哪種情形下,國務院可以成為復議機關A、對國務院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B、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C、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D、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抽象行政行為不服的【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復議法第14條規定: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11、下列關于我國刑法中單位犯罪規定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對于某一個具體犯罪,刑法分則條文只要沒有明文規定該罪的犯罪主體是單位,那么,這個罪的犯罪主體就只能由自然人構成B、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我國刑法既規定了雙罰制,也規定了單罰制。但是,單罰制只包括了處罰單位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情形,不包括只處罰單位的情形C、黃某為進行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成立了騰龍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后,黃某以騰龍公司的名義大肆進行走私犯罪。該案應對騰龍公司判處罰金,對黃某判處刑罰D、單位涉嫌犯罪后,若被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可以直接追究其直接責任人員或主管人員的刑事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單位犯罪的法定性特征,A選項是正確的。根據刑法分則和有關特別刑法、刑法修正案的規定,B選項也是正確的。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不得以單位犯罪論處。因此,C選項中黃某的行為應以自然人犯罪論處。根據有關司法解釋,D選項也是正確的。12、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崗職工子女,二人共同傷害(輕傷)被害人張某。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鑒于二人犯罪情節較輕且認罪態度較好。決定取保候審,對李某采取了保證金的保證方式.由于王某經濟困難,對其采取了保證人的保證方式。公安機關的做法,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A、實體公正B、追求效率C、執法為民D、公平正義【參考答案】:D【解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公安機關針對李某和王某不同的家庭背景,在遵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分別為李某和王某進行了兩種不同方式的取保候審,這并不是不公平,而是針對具體案情合情合理的處理方式,公平正直,沒有偏私。這樣做的結果是李某和王某都能夠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公平地實現了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公安機關的做法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公平正義的要求。選項D正確。實體公正就是要根據經過依法審查的證據來認定案件事實,準確使用法律,使裁判結果或者有關決定符合公正的價值理念。實體公正要嚴把事實關和法律關。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實體公正是對司法過程中的要求,而題干中講述的是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做法,并沒有涉及司法,因此無關實體公正。選項A不當選。而追求效率則是指要降低執法的成本和提高執法的產出,本案中講述的是在遵守法律的規定的前提下,對不同的人采取不同方法保護其權利,無關效率問題.選項B不當選。題干中的側重點是公安機關對李某和王某兩個人分別采取不同的取保候審方式,說明的問題與執法為民無直接聯系。選項C不當選。[難度系數]**13、下列命題是正確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全國的戒嚴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個別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戒嚴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全國或者個別地區進入緊急狀態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包括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參考答案】:D【解析】:該題考查“戒嚴”與“緊急狀態”用語的改變。《憲法》第67條第20項規定: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修改前為決定全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戒嚴。14、根據憲法和法律,全國人大有權罷免下列選項中哪一職務的人員?()。A、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B、國務院秘書長C、省人大常委會主任D、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全國人大職權「解析」我國《憲法》第63條規定,全國人大有權罷免下列人員:(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五)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所以B項正確15、申訴控告權是公務員的一項重要權利,張某受到本單位的降職處分,現欲行使申訴控告權,以下說法正確的有:A、只能先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不能直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機關提出申訴B、張某若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應在十五日以內提出申請C、若張某直接向作出降職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該機關應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且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D、張某若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原處理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參考答案】:D【解析】:《公務員法》第90條規定:“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處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因此,A選項錯誤。B選項中張某若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應在30日以內提出申請,B選項錯誤。《公務員法》第91條規定:“原處理機關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書后的三十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受理公務員申訴的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人事處理的執行。”因此,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16、依照我國《刑法》的規定,行賄罪的構成在主觀方面必須具有何種目的?A、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B、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謀取利益的目的D、謀取個人利益的目的【參考答案】:A【解析】:行賄罪主觀方面《刑法》第389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有關賄賂的犯罪,它們的主觀目的的規定是不同的,應注意區分。如受賄罪中,索賄的無須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目的即可構成犯罪,而一般受賄的必須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目的,斡旋受賄的則必須是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方構成犯罪。17、下列行為屬于即時強制的是A、強制收購B、劃撥財產C、執行罰D、“掃黃打非”中執法人員直接進入住宅進行檢查、搜查【參考答案】:D【解析】行政強制包括三種形式:行政強制執行、即時強制、行政調查中的強制。其中,行政強制執行包括間接強制和直接強制,間接強制又包括代執行和執行罰。即時強制分為對人身及人身自由的強制、對住宅、事務所等進行的強制、以及對財產的強制。行政調查中的強制則分為特定調查中的強制和一般調查中的強制。根據這種分類方法,A、B屬于直接強制,C屬于間接強制。只有D選項屬于即時強制。18、甲男與乙女于某日中午公開在某公園內發生性關系,引起游客的極大憤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對甲、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聚眾淫亂罪:B、組織淫穢表演罪C、尋釁滋事罪D、無罪【參考答案】:D【知識點】罪刑法定原則與聚眾淫亂罪、組織淫穢表演罪和尋釁滋事罪。【解析】《刑法》第301條規定,聚眾淫亂必須是聚集3人或3人以上共同發生違反道德準則,令正常人感到羞恥的性行為。由于他們只是一男一女之間發生性關系,因此不構成聚眾淫亂罪。故排除A選項。《刑法》第365條規定了組織淫穢表演罪。組織淫穢表演罪是指組織、安排、策劃包含淫穢內容的表演的行為。甲乙并沒有組織淫穢表演的行為,因此不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故排除B選項。《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本題中,把甲乙的行為勉強認定為本條第4項規定的行為也不合適,因此,甲乙不構成尋釁滋事罪。故排除C選項。《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甲乙在公眾場合發生性行為,明顯有違公共道德,也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由于刑法沒有將這種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刑法對甲乙行為的評價就是無罪。故本題選擇D項。19、張某過馬路闖紅燈,司機李某開車躲閃不及將張某撞傷,法院查明李某沒有違章,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判李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道路交通安全法》屬于正式的法的淵源B、違法行為并非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過10%的賠償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加以確認,則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擔的是一種競合的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法的淵源、法律責任、法律責任的竟合、司法權的終局性特征根據效力的不同,法律淵源可以分為正式法律淵源與非正式法律淵源。《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顯見屬于正式的法的淵源。故A項正確,不當選。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可知,承擔法律責任的原因有三種: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法律規定。故B項說法正確,不當選。所謂司法權的終局性,一方面是指在與立法權、行政權的比較中,只有司法權做出的判斷是最終意義上的;另一方面,司法權的終局性體現在,一旦法律上的生效司法判斷作出,非依法律明確規定,不得啟動對案件的再審程序。民事調解書作為表明法適用結果的法律文書之一,表明司法權已經對之作出了判斷,故具有終局性。C項中李某自愿支付超過10%的賠償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加以確認的,李某不能反悔的說法正確,不當選。D項中李某承擔的僅是基于公平責任而產生的民事補償責任,因為李某并不存在過錯(張某過馬路闖紅燈,司機李某開車躲閃不及將張某撞傷,法院查明李某沒有違章)它既不涉及同一法律部門之間的法律責任竟合,也不涉及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等不同法律部門之間的責任競合。D項說法有誤,當選。[難度系數]**20、結束戰爭狀態最通常的方式是A、事實上終止敵對行動B、單方面宣布停戰C、締結和約D、雙方宣布停止敵對行動【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和平與戰爭法。締結和約表明雙方宣布停止敵對行動后正式進入和平狀態。21、關于憲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A、憲法確立了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B、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C、憲法規定了完善的立法體制與具體規劃D、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參考答案】:C【解析】:憲法在立法中的作用憲法在立法中的功能主要表現在:(1)憲法確立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在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建立與發展首先依賴于憲法的基本原則,即憲法規定了法律體系的基本性質與目標。因此A選項正確。(2)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包括:立法要體現現階段的基本要求,不能超越社會發展所提供的條件和背景;立法要體現憲法的指導思想,為社會提供基本的價值體系與規則;立法要遵循社會發展平衡原則,確立統一協調、平衡發展的立法發展目標;立法要體現民主原則,擴大立法的民主基礎,使民意通過立法過程得到充分體現。因此B選項正確。(3)合理的法律體系的建立是實現憲法的基本形式之一。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問題,具體的問題由普通法律調整。依照憲法的規定制定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法律是貫徹實施憲法的重要途徑,為整個法律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4)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憲法》第5條第2款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明確了憲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基礎地位,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此外,憲法在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的職權中規定了改變或撤銷權。這些都是憲法關于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基本機制的規定。故D正確。(5)憲法是立法體制發展與完善的基礎與依據,但憲法本身并不具體規定完善的立法體制,我國的立法體制是由《立法法》規定的。此外,憲法只對重大問題進行規定,我國人大常委會才是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的具體制定機構,因此c項錯誤,應選。[難度系數]**22、元代設置多重司法機構不相統攝,其中專門審理僧侶獄訟的機構是()A、大宗正府B、刑部C、宣政院D、樞密院【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對元朝司法機構的記憶與調整。元朝設置多重司法機構,并且不相統攝,在歷史上是很有名的。其中,刑部職掌死刑案件的復核、系囚的審錄、冤訟疑罪的審辨等事宜,并且在其下設有監獄,開一代之先河,為明清所承襲。大宗正府是元朝專門審理蒙古王公貴族以及京師地區蒙古、色目人案件的中央司法機關。樞密院專門審理軍官、官人的犯罪。而宣政院才是專門審理僧侶獄訟的機構。因此此題當選C。元朝這種軍、政、教兼理司法的現象,為古代司法制度史所僅見。同時,既是重點難點,又是易考點。23、根據《立法法》的規定,我國基本法律草案應由下列哪項所述人數通過?()。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組成人員過半數通過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D、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過半數通過【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草案的通過程序「解析」《立法法》第22條,法律草案修改稿經各代表團審議,由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進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決稿,由主席團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24、下列情形中,應認定招搖撞騙罪的是:A、冒充正在執行軍務軍人,查處掛假軍隊汽車牌照舶車輛罰款數額較大的B、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嫖”,使用暴力當場沒收賣淫嫖娼人員隨身攜帶的現金1萬余元的C、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沒收賭資數額較大的D、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賭”,沒收賭資數額較大的【參考答案】:D【解析】:招搖撞騙罪,是指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本罪冒充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的對象是軍人,A選項成立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行為人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招搖撞騙罪從重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行為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因此,B選項成立搶劫罪;C選項成立敲詐勒索罪;D選項成立招搖撞騙罪。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25、2.戰國時期的《法經》是由下面哪位政治家制定的?()A、李悝B、吳起C、商鞅D、管仲【參考答案】:A【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國春秋時期的立法活動。《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戰國時期魏國李悝在總結春秋以來各國公布成文法的經驗基礎上制定的,在中國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歷史地位。【該題針對“《法經》與商鞅變法”知識點進行考核】26、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中,采購人邀請投標的供應商的數量應當符合什么要求?A、不得少于2家B、不得少于3家C、不得少于4家D、不得少于5家【參考答案】:B【解析】《政府采購法》第36條第1款第(一)項27、下列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B、檢察盲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在原任職的地區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C、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D、檢察盲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其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參考答案】:C【解析】:檢察官法第二十條,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28、張國勝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后并未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他借用與A法院的關系,長期在A法院代理案件,收取委托人的費用。對張國勝的處理錯誤的一項是()A、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B、由該地司法行政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C、沒收違法所得D、可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參考答案】:A【解析】:《律師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29、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關于特別納稅調整中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B、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后,達成預約定價安排C、企業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應責成其重新提供D、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參考答案】:C【解析】:特別納稅調整【解析】《企業所得稅法》第41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故A項合法。第42條: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后,達成預約定價安排。故B項合法。第44條: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故C項不正確。第47條: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故D項合法。30、下列哪項做法符合公務員管理規定?A、公務員趙某表現特別優秀,也只能按照程序逐級晉升B、某市公安局與技術員田某簽訂的公務員聘任合同,應當報該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C、某基層法院確定初任法官的任職人選時,面向社會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的人員中公開選拔D、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與不稱職三個等次【參考答案】:C【解析】:《公務員法》第43條第2款:“公務員晉升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一級晉升職務。”故選項A錯誤。第95條第1款規定:“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可知聘任合同應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故選項B錯誤。第45條第3款規定:“確定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的任職人選,可以面向社會,從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資格的人員中公開選拔。”故選項C正確。第36條第1款規定:“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故選項D錯誤。31、王某是李某的領導,又是李某的鄰居,因李某不務正業,經常不上班,王某將李某開除,致李某懷恨在心。某日,李某故意打傷王某的妻子,王某找李某理論繼而發生廝打。此時,李某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匕首,將王某刺死,則李某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屬于正當防衛B、屬于防衛過當C、可以免予刑事處罰D、構成故意殺人罪【參考答案】:D【解析】:正當防衛是主客觀相統一的行為,具有防衛意識,才可能構成正當防衛。因此,防衛挑撥、相互斗毆、偶然防衛等不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防衛挑撥,是指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起對方對自己進行侵害,然后以正當防衛為借口,給對方造成侵害的行為。這種行為應屬于故意犯罪。32、黃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區購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產證。當年10月黃某將住房租借給廖某。廖某在裝修該房時損壞自來水管道,引起漫水,將樓下住戶陳某的住房浸泡。陳某要求廖某予以賠償。對此事件,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黃某對自己所購買的住房僅有相對權,故其法律義務也是相對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對陳某的損失不負法律責任C、此侵權案件首先應依據法律原則來加以處理D、此案件的處理應直接適用法的正式淵源【參考答案】:D【解析】:在法律實踐中,法的淵源最重要的分類是為正式淵源和非正式淵源。法的正式淵源與非正式淵源是根據是否表現于國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確條文形式進行的分類。法的正式淵源是指那些可以從體現于國家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確條文形式中得到的淵源,如憲法、法律、法規等,主要為制定法,即不同國家機關根據具體職權和程序制定的各種規范性文件。法的非正式淵源則指那些具有法律意義的準則和觀念,這些準則和觀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權威性的明文體現,如正義標準、理性原則、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會思潮、習慣等。案件的處理應以明確的法律為依據,因此,應直接適用法的正式淵源。D正確。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是法的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二者之間存在重要區別。首先,在內容上,法律規則的規定是明確具體的,它著眼于主體行為及各種條件的共性;其明確具體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適用上的“自由裁量”。與此相比,法律原則的著眼點不僅限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其次,在適用范圍上,法律規則由于內容具體明確,它們只適用于某一類型的行為。而法律原則的適用范圍比法律規則要寬廣。再次,在適用方式上,法律規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而法律原則是具有不同強度的,而且這些不同強度的原則甚至沖突的原則可能存在于同一部法律中。本案是一個內容明確的侵權案件,首先應依法律規則而非法律原則來處理,所以C錯誤。根據相對應的主體范圍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絕對權利義務和相對權利義務。絕對權利和義務又稱對世權利和對世義務,是相對應不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相對權利和義務又稱對人權利和對人義務,是對應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本案中黃某對所購買的住房擁有絕對權,其法律義務人也是不特定的,并非相對權。A錯誤。法律責任是行為人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應該是其實施的法律行為和產生的法律后果之間存在著因果聯系的主體。本案中廖某的行為直接侵害了陳某的權益,故廖某應承擔法律責任。B錯誤。33、根據我國現行《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吳某等3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會議提出法律案,全國人大主席團以聯名代表不屬于一個代表團為由拒絕將其列入大會議程。全國人大主席團的做法是不正確的B、某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了本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項某的職務,然后直接選舉了劉某為新的檢察長。該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做法是正確的C、某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了關某為該縣人民法院院長,關某根據法律的規定,提名曹某為該院副院長,縣人民代表大會對該提名予以通過。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人事任免案D、全國人大常委會選舉孫某為中央軍委副主席。這是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利行使程序的【參考答案】:A【解析】:人民代表大會權限[答案及解析]A。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代表30名以上聯名或一個代表團都可以提出屬于全國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但并不要求該30名代表屬于一個代表團,所以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A項表述正確。《憲法》第10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長和副鎮長。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可知,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必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所以B項是錯誤的。根據地方人大組織法的規定,縣人民代表大會只是選舉該縣人民法院院長,而副院長是由院長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所以c項是錯誤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根據中央軍委主席的提名,決定副主席的人選,而不是選舉,所以D項錯誤。34、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護受益人利益,新生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號)限定銀行的審單期限為幾天?()A、5天B、7天C、10天D、14天【參考答案】:A【解析】:銀行審單期限在單據處理天數方面,UCP600改UCP500的“雙標準”即“合理時間”和“收單翌日起第7個工作日”為“處理天數的單標準”,UCP600中規定是“收單翌日起第5個工作日”,從而簡化判斷標準,減少了業務中對“合理時間”的爭議,所以本題選擇A項。35、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應當對其()進行審查,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不抵觸的,應當在()內予以批準。()A、適當性、兩個月B、合法性、兩個月C、適當性、四個月D、合法性、四個月【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立法法》第63條第2款。36、劉某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要免除劉某的檢察官職務,必須經過下列哪個程序?A、由劉某任職地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B、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免除C、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除D、由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免除【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檢察官法》第12條第3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由本院檢察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故C選項所述屬于必經程序,應選,ABD選項錯誤。37、施某犯貪污罪,被判無期徒刑。服刑12年后,因表現良好而獲假釋。在假釋考驗期內的第6年,施某故意致人重傷,被判刑9年。根據刑法規定,對施某應撤銷假釋,按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理。對施某應適用何種刑罰幅度或刑種?A、應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決定執行的刑期B、應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決定執行的刑期C、應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決定執行的刑期D、應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參考答案】:D【解析】:數罪并罰和假釋《刑法》第86條第1款、第69條。因施某在假釋考驗期間又犯罪,依法應撤銷假釋,同時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法進行數罪并罰。由于施某原判刑期為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后,對其前罪仍應執行無期徒刑,對前后二罪的數罪并罰根據吸收原則也應執行無期徒刑。選項D是正確的。應注意無期。38、劉律師在承辦一起經濟案件時,由于不小心將委托人所提供的一份重要證據的原件丟失,因此造成委托人敗訴,劉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對其行為,。A、不承擔賠償責任B、取消其律師資格C、責令其補辦律師執照D、可追償律師事務所已經賠償給當事人的損失【參考答案】:D【解析】:《律師法》第49條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即對當事人的賠償責任首先應當由承辦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然后再向有責任的律師追償。本題考查關于律師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誰承擔賠償責任的問題。應當明確的是,律師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首先應當由律師事務所承擔,這是誰向當事人負責的問題,至于其后律師事務所向責任律師追償使賠償責任最終由個人負責,這是一個內部責任的問題,二者不可混淆。39、下列哪些選項的法律、法規或條例報全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A、省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B、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自治條例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單行條例D、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參考答案】:B【解析】:憲法第116條規定: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40、決事比”產生于哪個時期。A、秦B、漢C、唐D、宋【參考答案】:B【解析】:正確答案:B評析:漢代在審判實踐中,遇到律令沒有規定的,運用相近似的律令條文比附,并報請皇帝批準,這種做法叫作“比”或者“比附”。后來,在審判實踐中,比照典型的判例斷獄成風,這種案例被稱為“比”或者“決事比”。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根據《刑法》的規定,下列各罪中,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構成的有A、偷稅罪B、票據詐騙罪C、抗稅罪D、非法經營罪【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單位犯罪。《刑法》第200、211、231條抗稅罪的客觀要件要求采用暴力或威脅的手段,決定了單位不可能實施,故可排除C。3、下列關于德國憲法的說法正確的是:()。A、《德意志帝國憲法》是一部反映封建容克貴族性質的憲法B、《德意志帝國憲法》規定議會由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兩院組成,共同行使立法權C、《德意志共和國憲法》是資產階級制定的一部憲法,是當時世界上最長的一部憲法D、1949年聯邦德國基本法雖然不是憲法形式,但是在戰后一直發揮著重要憲法作用,成為事實上的憲法【參考答案】:B,C,D【考點】德國憲法【解析】《德意志帝國憲法》是一部反映容克貴族與資產階級共同意志,混雜著封建因素的資產階級性質的憲法。A項不正確。C項《德意志共和國憲法》,簡稱《魏瑪憲法》,是當時的資產階級按照資本主義法治原則制定的一部新的憲法,它規定了聯邦的組織及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BCD三項的說法都是正確的。4、甲廠經某市采砂許可證的法定發證機關地質礦產局批準取得了為期5年的采砂許可證,并經某區水電局等部門批準,在區江河管理站劃定的區域內采礦。后因繳納管理費問題與水電局發生糾紛。隨后,該水電局越權向乙廠頒發了采砂許可證,準予乙廠在甲廠已經被劃定的區域內采砂。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根據甲廠的申請,某市政府可以撤銷水電局發給乙廠的采砂許可證B、水電局應當撤銷給乙廠的采砂許可證C、若乙廠的采砂許可證被撤銷,發放許可證的水電局應承擔乙廠相應的經濟損失D、甲廠可以要求水電局賠償因向乙廠頒發許可證給自己造成的經濟損失【參考答案】:A,B,C,D【解析】:《行政許可法》第7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行政許可法》第22條規定,行政許可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許可法》第6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①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②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③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④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依照前兩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基于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行政許可法》第76條規定,行政機關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5、下列哪些機關有權直接撤銷某省某地級市所管轄的自治縣人大制定的與憲法相違背的自治條例?()A、全國人大常委會B、該省人大C、該省人大常委會D、該地市級人大【參考答案】:A,B,C參見《立法法》第88條。6、領事官員在接受國不受逮捕、拘押和監禁,下列哪些選項屬于不受此限制的情況?()A、領事官員在接受國有嚴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應予以逮捕和拘押的B、領事官員在接受國有違反交通法規情形,應予以拘留的C、領事官員在接受國有違反治安法規情形,應予以拘押的D、為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而依法定程序應予以逮捕和拘押的【參考答案】:A,D【考點】領事的特權與豁免【解析】與外交人員的人身不受侵犯的規定相比,領事官員的人身不受侵犯受到一定限制。當領事官員犯有嚴重罪行時,依-3地司法機關的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為了執行確定有效的司法判決,可施以監禁或拘束其人身自由。如對領事官員提起刑事訴訟,該員須到管轄機關出庭。但進行訴訟程序時,應顧及對該員所任職位的尊重,并應盡量避免妨礙其職務的執行。因此正確答案是AD項。7、具備下列何種情形,國內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A、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B、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C、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D、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參考答案】:A,B,C,D《公證法》第3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由此可見,本題的選項都是構成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的情形,A、B、C、D均正確。8、根據《檢察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擔任檢察官?()A、趙某,某大學中文系畢業,曾在某公安局工作,后因嫖娼被開除,現已滿4年B、孫某,某大學法律系本科學歷,曾在法院工作2年,后下海經商C、錢某,其父親是中國人,母親是美國人,錢某具有美國國籍,但是畢業于中國某大學法律系D、李某,畢業于某高等專科院校法律系,在一家公司從事法務工作年滿5年【參考答案】:A,C【考點】檢察官任職資格【解析】《檢察官法》第11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故A項中趙某不得擔任檢察官;根據《檢察官法》第10條規定,擔列擔任檢察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六)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獲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其中擔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故C項中錢某不得擔任檢察官,而B項中的孫某符合條件;另外,根據第10條第3款的規定,適用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方,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核確定,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將擔任檢察官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畢業。故D項里的李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核確定有可能擔任檢察官。故應選A、C。9、在討論“法的起源、法的歷史發展”這部分內容時,法學院同學甲、乙、丙各抒己見。甲認為:1.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產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現和階級的形成;2.在古羅馬學者西塞羅看來,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認為:1.法的移植對象只能是本國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繼承對象則主要是本國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國學者馬克斯?韋伯將歷史上存在的法分為形式不合理的法、實質不合理的法、實質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丙認為:1.與原始社會規范的適用相比較,法的適用范圍主要是根據居民的血緣關系來確定的;2.不同歷史類型的法之間存在著繼承關系。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A、甲的觀點1、乙的觀點1和丙的觀點2B、甲的觀點2、乙的觀點2和丙的觀點1C、甲的觀點1、乙的觀點1和丙的觀點1D、甲的觀點2、乙的觀點2和丙的觀點2【參考答案】:A,D【解析】:司法考試已連續兩年以這種出題形式來考查考生的法理和法制史知識。做這種類型的題目,考生最好使用排除法。比如本題中,丙的觀點1是明顯錯誤的,因為主要是根據居民的血緣關系來確定其適用范圍的是原始社會規范,而不是法。有了這一正確的判斷,即可輕易排除BC項。至于AD,甲、乙的觀點均是正確的,故均入選。本資料來自司考吧,更多資料、更多信息,敬請關注司考吧。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考生受思維定式的影響,在用“排除法”確定了A項正確以后,便不再考慮D項,考試中一定要細心,不可草率行事。10、《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內容包括A、確立資產階級的共和政體B、規定國民在國家中的地位C、確認了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D、體現了資產階級憲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則【參考答案】:A,B,C,D【解析】:<<臨時約法》具有中華民國臨時憲法的性質。作為中國近代惟一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文件,它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意志,代表了資產階級的利益,具有革命性、民主性。(1)<<臨時約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產物,它以孫中山的民權主義學說為指導思想。(2)<<臨時約法》確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制度。(3)《臨時約法》肯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政治體制和組織原則。(4)《臨時約法》體現了資產階級憲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則,規定人民享有人身、財產、居住、信教等項自由和選舉、被選舉、考試、請愿、訴訟等權利。(5)《J臨時約法》確認了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它以法律的形式破除了清王朝束縛私人資本主義發展的各種桎梏,客觀上有利于資本主義的發展。但同時也清楚表明<<臨時約法》的資產階級性質。11、關于代執行,錯誤說法是以下哪幾項?A、代執行是一種間接強制B、代執行的實施前提是必須有法律根據,且法定義務人不履行其應該履行的法定義務C、代執行需由法定義務人指定的人執行D、代執行的對象是法定義務人應當親自履行的義務【參考答案】:C,D【解析】:代執行的內容是本應由法定義務人履行、但其拒絕履行,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義務。代替履行的人可由行政主體依法自行決定。代執行的對象是行政行為所確立的可為他人代履行的作為義務,如違法建筑物拆除、代出義務工等12、下列哪些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A、未經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經營香煙的B、未經國家鹽業主管部門許可,經營食用鹽的C、對所經營的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的D、捏造并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的【參考答案】:A,B【解析】:非法經營罪與他罪之間的區別《刑法》第225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A、B項香煙、食鹽均屬于國家專營、專賣物品,符合第225條第1款規定,故選項A、B正確。D項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21條規定,應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C項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22條規定,應構成虛假告罪。13、1978年,第一例試管嬰兒出生;世界矚目的小綿羊“多利”于1996年7月5日出生。2001年,克隆人被提上日程;2004年,“克隆人類胚胎”在英國合法化;2005年,聯大法委會通過《聯合國禁止克隆人宣言》:要求禁止任何形式克隆人,中國、英國等國投反對票。我國在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表示要進行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開發功能基因克隆與驗證、規模化轉基因操作等核心技術,建立和完善優異種質創新、新品種培育和規模化制種三大技術平臺。對于克隆技術與法律之間關系的表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A、“克隆人類胚胎”在英國合法化,意味著法律能夠管理科技活動B、《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對于促進克隆技術的發展,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具有積極的作用C、“多利”的成功是克隆技術發展的明證,克隆技術的發展是當代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產物,其對傳統的國際法等法律部門都帶來了挑戰D、從《聯合國禁止克隆人宣言》可以看出,克隆人受到了國際法的調控,體現了法律具有對科技活動和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的抑制和預防作用【參考答案】:A,B,C,D【解析】:法對科技進步也會產生巨大的作用,表現之一便是,運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動,確立國家科技事業的地位以及國際間科技競爭與合作的準則,所以“克隆人類胚胎”在英國合法化,意味著法律能夠管理科技活動,故A項當選。法對科技進步產生作用的第二個方面的表現,即是:法律對于科技經濟一體化特別是科技成果商品化,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對于促進克隆技術的發展,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具有積極的作用。其作為人大通過的國家計劃,屬于有法律效力的決定,也具有法律的作用,所以B項是應當入選的。科技進步對于立法、司法、法律思想和法律方法論都會產生影響。科技發展對一些傳統的法律領域提出了新問題,使民法、刑法、國際法等傳統法律部門面臨著種種挑戰,要求各個法律部門的發展要不斷深化。據此,C項的表述是正確的,應當入選。法對科技活動產生作用的第三方面表現,為:在知識經濟時代,法律具有對于科技活動和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的抑制和預防作用。科技活動的社會效果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現代科技的發展為人類提供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新手段,可以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帶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由于科學技術的失控、濫用而引起種種社會公害。所以對于克隆人技術,必須進行法律控制,以避免給社會文化、倫理道德等各方面領域帶來不良的影響,故D項也是正確的,它體現了國際法在控制克隆人上的作用,應當入選。14、八角島是位于乙國近海的本屬于甲國的島嶼。40年前甲國內戰時,乙國乘機強占該島,并將島上的甲國居民全部驅逐。隨后乙國在國內立法中將該島納入乙國版圖。甲國至今一直主張對該島的主權,不斷抗議乙國的占領行為并要求乙國撤出該島,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復該島的行動。如果這種實際狀態持續下去,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些是不正確的?A、根據實際統治原則,該島在乙國占領50年后,其主權就歸屬乙國B、根據時效原則,該島在乙國占領50年后,其主權將歸屬乙國C、根據實際統治和共管原則,乙國占領該島50年后,該島嶼主權屬于甲乙國共有D、根據領土主權原則,即使乙國占領該島50年后,該島嶼主權仍然屬于甲國【參考答案】:A,B15、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要約的承諾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達要約人時生效,這里的“送達”是指送交要約人的下列哪些處所?()A、營業地B、向要約人投郵的郵電局C、通訊地址D、慣常居所【參考答案】:A,C,D【考點】要約或承諾的送達【解析】所謂送達,是指送在要約人的營業地,通訊地址和慣常居所。16、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選項屬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為?A、非法侵入公民住宅B、非法搜查公民住宅C、非法買賣公民住宅D、非法出租公民住宅【參考答案】:A,B17、2007年,某國政府批準在實驗室培育人獸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癥等疑難疾病的醫學研究。該決定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激烈爭議。對此,下列哪些評論是正確的?A、目前人獸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規定,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體體現B、人獸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需要及時立法給予規范和調整C、如因該研究成果發生了民事糾紛而法律對此沒有規定,則法院可以依據道德、習慣或正義標準等非正式法律淵源進行審理D、如該國立法機關為此制定法律,則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該國全體公民意志的體現【參考答案】:A,B,C【考點】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與科技的關系、法的淵源、法的本質【解析】A項涉及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既不是無用的.也不是無所不能的。其局限性表現在:(1)法律只是人類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它必然受制于人類認識發展的水平和社會發展的狀況。這是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的最深刻根源,即受到社會本身的制約。(2)法律是社會規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會規范以及社會條件和環境的制約,它的作用只能局限于一定范圍內。并非任何問題法律都能發揮其功能,如涉及人們思想、認識、信仰、情感等問題,就不宜采用法律手段強行干預、限制和禁止。(3)當利益發生沖突時,法律不能保護所有的利益。法律在權衡互相沖突的利益時,總要決定何者應該受到優先保護,其他的利益只能被舍棄或不能完全兼顧。(4)法律的正常運行需要一定的條件。當其實施所需要的物質條件和精神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法律的作用不可能得到充分的發揮。(5)法律一旦制定出來,就同時具有了某種程度的滯后性。面對豐富多變的社會生活,法律的涵蓋面和適應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法律不可能預先包容全部的社會生活事實,所以其必然存在法律規則真空或者說法律漏洞。A項認為目前人獸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規定,正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第(5)點具體體現。故A項說法正確,當選。B項考查法對科技的作用。法對科技進步的作用表現在:(1)運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動,指導科技活動,并起到組織、管理、協調的作用;(2)法律促進科技經濟一體化,特別是科技成果商品化;(3)法律也可以預防科技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可見,法律不僅能促進科技發展,同時,對科技發展所導致的不良后果也能起到抑制作用。由以上分析可知,既然人獸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發嚴重冉勺社會問題,那就需要及時立法給予規范和調整。B項說法正確,當選。C項涉及非正式淵源的效力。非正式的法律淵源不具有正式法律淵源的形式和效力,但在特定條件下可作為一種法的輔助淵源。故C項正確,當選。D項涉及馬克思主義關于法的本質的學說。馬克思主義關于法的本質的學說主要有:(1)最初的法的正式性(官方性和國家性)。(2)法的階級性。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而非全體公民意志的體現。(3)最終體現為法的物質制約性。“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從“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而非全體公民意志的體現”可知“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該國全體公民意志的體現”說法是錯誤的,故D項不當18、律師可以接受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行政訴訟活動。下列關于律師在行政訴訟中法律地位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律師是行政訴訟的主體,不受委托人約束B、律師以委托人的名義參加訴訟,不是獨立的訴訟主體C、律師依法獨立履行職責,具備相對的獨立性D、律師的活動受委托人意志約束,無權自行表達意愿【參考答案】:B,C【解析】:律師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律師在行政訴訟過程中的地位應當是:(1)律師以委托人的名義參加訴訟,不是獨立的行政訴訟主體,律師參加行政訴訟必須經過委托人的委托,其在行政訴訟中的權利義務主要源自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并在一定程度上律師的活動受委托人意志的約束;(2)律師依法獨立履行職責,具有相對獨立性,享有在行政訴訟中法律賦予律師的一些獨特訴訟權利,并且代理律師也應當站在法律角度上,以合法手段、方式按自己意志獨立辦案。19、刑法第120條之一規定的資助恐怖活動罪中的“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是指:A、實際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B、預謀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C、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D、僅指實際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參考答案】:A,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刑法第120條之一規定的“資助”,是指為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籌集、提供經費、物資或者提供場所以及其他物質便利的行為。刑法第120條之一規定的“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包括預謀實施、準備實施和實際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20、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下列哪些行為中,對受害人造成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A、違法拘留或違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的C、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的D、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而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參考答案】:A,B,D【解析】:參見《國家賠償法》第3、15、30條,如下:1、《國家賠償法》第3條:【侵犯人身權的行政賠償范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2、《國家賠償法》第15條:【侵犯人身權的刑事賠償范圍】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二)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3、《國家賠償法》第30條:【侵犯名譽權、榮譽權的救濟方法】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三條第(一)、(二)項、第十五條第(一)、(二)、(三)項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修正了此題的題干]21、公共秩序保留指當一國依內國沖突規范的指引應適用外國法時,如該外國法的規定與內國的公共秩序相抵觸時,可排除該外國法的適用的制度。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適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有下列哪幾種情況?()A、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時B、經沖突規范指引適用外國法時C、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時D、訂立涉外經濟合同時【參考答案】:A,B,C我國公共秩序保留不僅規定在法律適用領域,而且在司法協助、外國法院判決及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領域也有規定,故ABC是正確選項。訂立涉外合同時,出于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我國不適用公共秩序保留。2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所采取的以下措施中,哪些不需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A、查詢當事人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B、現場檢查C、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個交易日D、封存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和資料【參考答案】:A,B,D【考點】重大證券違法行為的調查【解析】《證券法》第180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對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服務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二)進入涉嫌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三)詢問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四)查閱、復制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財產權登記、通訊記錄等資料;(五)查閱、復制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證券交易記錄、登記過戶記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和資料,可以予以封存;(六)查詢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對有證據證明已經或者可能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證券等涉案財產或者隱匿、偽造、毀損重要證據的,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凍結或者查封;(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十五個交易日。據此,限制調查人的證券買賣須經證監會批準,故C項不應選。23、下列有關公民權利的表述,哪些符合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A、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B、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C、任何國家機關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后,都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D、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造成損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請求賠償的權利【參考答案】:A,B,D“任何國家機關”表述錯誤,應是“有關國家機關”,并非任何國家機關都有權處理公民提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2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哪些情況可以形成法律關系?A、賴某欠郝某1萬8千元,到期未能償還B、張某(女)之父向李某索要5萬元彩禮,否則不許二人登記結婚C、醫生胡某給患者單某某進行腎移植手術失敗D、居民厲某在家忘記關閉水閥,致使樓下其他住戶被淹,被派出所罰款【參考答案】:A,C,D【解析】:法律關系本身必須合法,否則不是法律關系。25、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單位犯罪的有A、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B、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C、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D、由單位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的刑法規定為單位犯罪的犯罪【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單位犯罪的辨析。根據我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在客觀上必須是經單位決策機構或由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犯罪,這是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在客觀上的重要區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故選ABC。26、結合犯罪構成理論以及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構成侵占罪?A、某游戲廳早上8點剛開門,甲就進入游戲廳玩耍,發現6號游戲機上有一個手機,甲馬上裝進自己口袋,然后逃離。事后查明,該手機是游戲廳老板打掃房間時順手放在游戲機上的。甲被抓獲后稱其始終以為該手機是其他顧客遺忘的財物B、乙知道鄰居肖某的8歲小孩被他人綁架,肖某可能會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贖金,即終日悄悄跟隨在肖某身后。某日,見肖某將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橋洞下,即在肖某離開10分鐘后,將口袋挖出,取得現金20萬元C、丙到某裝飾城購買價值2萬元的裝修材料,委托三輪車夫田某代為運輸。田某騎三輪車在前面走,丙騎自行車跟在后面。在經過一路口時,田某見丙被警察攔住檢查自行車證,即將裝修材料拉走倒賣,獲款4000元D、丁閑極無聊在一自動取款機按鍵上胡亂敲擊。在準備離開時,丁無意中觸動了一個按鈕,取款機即吐出一張100元鈔票,丁見此情景,就連續不斷地進行操作,直至取出現金1萬元,然后迅速離去【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及解析:ABCD區分侵占罪與盜竊、詐騙、搶奪罪的界限。①犯罪對象不同。侵占罪的對象是行為人事先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其他三罪的對象,則可以是任何公私財物。②客觀方面不同。侵占罪的行為人在實施侵占行為時被侵害之物已在其實際控制之下,其以種種借口或采取各種手段拒不歸還或拒不交還物主;其他三罪的行為人在實施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時,并未控制財物,只是通過竊取、騙取、搶奪等方法才將他人財物非法轉歸己有。③犯罪故意形成的時間不同。侵占罪非法占有的故意產生于持有他人財物之后;其他三罪非法占有的故意則發生于持有他人財物之前。A、B、D項中行為人屬“秘密竊取”,構成盜竊罪。C中田某的行為帶有“公然性”,構成搶奪罪。27、公司犯下列哪些罪時,實行雙罰,即單位處罰金,同時要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A、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B、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C、虛報注冊資本罪D、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參考答案】:B,C【解析】:見《刑法》第158、160、161、165條。28、下列關于刑罰權的說法正確的有:A、《刑法修正案(七)》將綁架罪的最低刑期從10年降為5年,這是國家刑罰權的體現B、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除刑罰。因為最終沒有適用刑罰,所以人民法院沒有行使刑罰權C、在我國,公安機關也可以行使部分刑罰權D、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這是國家刑罰權的體現【參考答案】:A,C【解析】:國家刑罰權分為制刑權、量刑權和行刑權,分別由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執行機關行使。制刑權是指在刑法中設立和配置刑罰的權力,《刑法修正案(七)》將綁架罪的最低刑期從10年降為5年,這是立法機關給犯罪配置刑罰,是制刑權的體現,當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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