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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消防管理制度3篇【導語】建設項目消防管理制度怎么寫受歡迎?本為整理了3篇優秀的建設項目消防平安管理制度范文,為便于您查看,點擊下面《名目》可以快速到達對應范文。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建設項目消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盼望對您有所關心。

名目第1篇建設項目現場消防管理制度第2篇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及消防設施管理制度第3篇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建設項目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從源頭上實行措施,防止和削減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技術改造、設備(包括管路及附屬設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進的建設項目的平安、消防監督管理。

3基本要求

3.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規定即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工業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2企業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技術改造、設備(包括管路及附屬設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進的建設項目,項目組成員中必需有負責平安管理的人員。

3.3項目組中的平安管理人員必需全過程地參加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并為總工程師供應平安、消防技術和管理支持。

3.4技術科負責建設項目平安、消防審查驗收工作的資料匯總,安環科負責報批及相關聯絡。

4需報政府批準的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制度

4.1需報政府審批的建設項目范圍

4.1.1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

4.1.2符合下列條件的已經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進行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1生產工藝、關鍵設備或儲存方式、設施有較大變化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2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發生變化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3儲存的危急化學品品種、類別、數量發生變化的(即超出原裝置設計要求、范圍、數量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4建筑物內部裝修項目

4.1.2.5市平安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管理部門認為需審查驗收的技改項目;

4.1.2.6安環科認為需報市平安監督管理局、消防管理部門審查驗收的技改項目。

4.2平安、消防、職業衛生審批驗收內容及程序

4.2.1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平安審批與驗收

2.2.1.1可行性討論報告的平安審查

a企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討論階段,對建設項目平安條件進行論證,平安條件論證的內容要納入可行性討論報告。

b《建設項目可行性討論報告》應在有關部門組織審查前15日報送市平安生產監督局預審。請安環科門參與審查會議。

c對職業平安衛生內容的審查看法要寫入會議紀要,并在初步設計中落實。

d以上工作由本企業總工程師負責。

4.2.1.2預評價及審查

a凡符合下列狀況之一的,必需進行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預評價,對存在高毒、劇毒作業危害的項目必需進行職業中毒危害評價:

(a)屬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急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b)屬于勞動部頒布的《爆炸性危急場所平安規定》中規定的爆炸危急場所等級為特殊危急場所和高度危急場所的建設項目;

(c)大量生產或使用《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序分級》規定的ⅰ級、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d)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e)危急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

(f)其它由安環科門確認的危急、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b需要做平安預評價、職業中毒危害預評價的項目,由安環科按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并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認可的單位擔當預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并向其供應必要的資料、文件。

c下列項目必需選擇取得甲級平安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價工作:

(a)國務院、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審批或核準或備案的;

(b)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市的;

(c)XX企業投資的;

(d)劇毒危急化學品的;

(e)法律法規規定的。

d預評價工作應在項目可行性討論階段進行,并在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

e預評價審查包括以下內容:

(a)《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預評價審查表》

(b)預評價大綱(由評價機構擔當);

(c)預評價報告書。

f預評價審查內容及相關文件預備齊全后,由安監局向市安環科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預評價審查申請。

g對政府及安環科門、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審查看法,安環科組織落實。

4.2.1.3項目設立平安審查

a企業在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前,應向相應的平安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的設立平安審查審批的申請。

b申請時向安環科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平安審批申請書

(b)建設項目審批文件或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文件(復印件);

(c)符合城市規劃規定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d)可行性討論報告;

(e)生產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儲存的危急化學品的名稱、燃點、做燃點、閃點、爆炸極限、鍍鋅等理化性能指標;

(f)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

(g)平安評價報告;

(h)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c已經取得批準書的建設項目有下列狀況之一的,應準時向原審批變更申請,并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廠址、工藝、裝置或全廠性重要設施總圖位置以及工藝裝置總平面布置有重大轉變的;

(b)轉變生產工藝、關鍵設備或儲存方式、設施的;

(c)工廠、倉庫與周邊的平安防護距離發生變化的;

(d)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儲存的危急化學品種、類別、數量發生變化的。

d對政府及安環科門提出的審查看法,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落實。

4.2.1.4初步設計及平安審查

a建設項目經過平安部門、衛生部門審批后,應選擇取得設計業務范圍內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對項目進行設計。

b項目組織要準時督促工程設計單位按國家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建設項目平安、消防設施、職業中毒危害防護設施進行設計,并編寫《勞動平安衛生專篇》、《消防設計專篇》,同時落實《平安預評價報告》、《可行性討論報告》、《職業中毒危害預評價》提出的平安、消防、中毒防護措施,以及政府和安環科門、消防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審查時提出的看法或指令。

c項目平安設施設計完成后,安環科向相應的安環科門提出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申請,并供應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申請書;

(b)建設項目平安批準書(復印件);

(c)設計單位的確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d)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設計專篇或勞動平安衛生專篇;

(e)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d項目消耗設施設計完成后,安環科向相應的消防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消防審核,并供應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b)《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c)消防設計圖紙及資料。

e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完成后,安環科向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中毒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并供應相關資料。

f平安、消防、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審查通過后,項目方可進入施工階段。

g對已審查合格的建設平安設施設計有下列之一的,應向原負責該項目設計審查的安環科門提出設計審查變更申請,并供應相應文件資料:

(a)轉變平安設施設計且引起平安性能降低的;

(b)在施工期間發覺原設計存在嚴峻缺陷重新設計的。

4.2.1.5

a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合格后,項目組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與安裝。

b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設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并編制建設項目平安設施施工狀況報告。項目組應嚴格掌握施工質量、材料質量。

c在施工期間,發覺平安設施、消防設施設計不合理或存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可能釀成事故的缺陷時,項目組應馬上要求停工,組織原設計單位修改設計,并保存記錄。

d建設項目平安設施竣工后,項目組牽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平安設施、特種設備、消防設施、工業衛生設施等進行檢驗、檢測,保證建設項目平安、消防、工業衛生設施符合設計要求。

e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項目組及相關部門要在實行有效措施確保平安的前提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度嚴密的試生產或使用方案,將平安消防、工業衛生設施與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同時進行試生產或使用。

f聯合生產性項目試生產或使用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其他項目試生產不得超過3個月。

4.2.1.6

a需要進行平安評價、職業中毒危害掌握效果評價的項目,試生產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產或使用前,由安環科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進行評價。

b其他項目,在試生產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產或使用前,項目級應當寫出《勞動平安衛生驗收專題報告》。

4.2.1.7竣工驗收審查

a項目在試生產或使用正常后,正式投入生產前,安環科應向相應的安環科門提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書;

(b)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c)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看法書(復印件);

(d)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消防設施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e)建設項目平安設施施工狀況報告;

(f)平安評價報告;

(g)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b在項目投入使用前,安環科應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出工程消防驗收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a)建筑消防驗收申報表;

(b)建設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

c項目投入使用前,安環科要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危害防護設施驗收申請,并供應相關資料。

d建設項目經平安、消防、工業衛生驗收合格后,即可轉入正常生產。

e有職業危害的項目,在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安環科應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方法》向衛生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f本企業收到合格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通知書后,即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平安生產許可手續。

5、企業批準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制度

5.1由企業審批的建設項目范圍

5.1.1在生產工藝、使用原料、設備管路材質不變的狀況下,進行的設備、管路的簡潔放大的技術改造項目;

5.1.2在生產工藝、生產原理不變的狀況下,為提高生產裝置的平安性,在生產系統中增加自控裝置、連鎖裝置、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防爆裝置、報警裝置等技術改造項目。

5.1.3在生產工藝、原理不變的狀況下,在生產系統中增加節能節電等裝置的技改項目。

5.1.4在生產工藝不變的狀況下,為改善生產操作條件,在生產系統中增加除塵、除雜質等凈扮裝置的技術改造。

5.1.5危急性較少(非壓力容器、非劇毒高度、非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管道材質的更換;

5.1.6法律法規規定由政府審查審批以外的技改項目。

5.2平安消防審批驗收內容及程序

5.2.1技術改造項目在立項前,必需進行具體的調查討論、論證和考察。

5.2.2提出技術改造項目的部門,要寫出可行性報告和技改方案,安環科要對其進行危急危害因素辨識并提交本企業平安生產委員會進行平安條件論證與審批。

5.2.3論證與審批要留有記錄。

5.2.4技改項目經審批后方可進行設計和施工。

5.2.5設計、施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5.2.6設計完成后、施工前,項目組要將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平安消防技術措施等提交本企業高級管理層,召開項目評審會,進行施工前的確認。

5.2.7施工要嚴格按批準后的方案進行,若有改動,必需再次召開項目評審會或會簽。

5.2.8施工完畢后,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檢測、吹掃、試漏。

5.2.9項目試運行前,項目級要拿出試車方案,經生產、安環、技術、機電、環保、消防等管理部門及相關生產車間爭論打算后,報生產副總經理審批。

5.2.10項目試運行前,項目組必需供應操作規程、平安技術規程,并對操進行理論和現場培訓。技術科應向使用和管理的相關部門供應圖紙、說明書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操作規程、平安操作規程應經過生產、安環、技術、環保、消防等部門和車間爭論打算后,由生產副總經理審批。

5.2.11試運行期間,項目級親臨現場指導、檢查與監控;使用部門要嚴格按規程操作和使用,發覺問題準時報告項目組。

5.2.12項目竣工后運行三個月,若運行正常由項目組負責人負責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并寫出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包括:項目實施前的狀況介紹、危急因素分析、所實行的措施內容、項目投資、各種平安檢測、檢驗數據或報告、運行狀況總結等。平安驗收申請及專題報告交安環科門。

5.2.13使用部門應對項目的平安技術措施的運行狀況寫出技術總結報告,對其平安技術及其經濟技術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做出評價。

5.2.14由生產副總經理組織驗收小組對技改項目進行驗收。小組成員由生產辦、技術科、安環科、工會、財務科等部門負責人和車間領導組成。

5.2.15對驗收提出的問題,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安環科負責整改后的檢查。

5.2.16項目驗收合格,驗收小組應局面通知使用部門、生產辦,納入正常生產管理。

【第2篇】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及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企業建設項目工程、設備設施的平安管理,提高生產設備設施的平安本質化程度,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規定,確保平安生產、職業病及消防平安的管理需要,保障企業員工的人身平安,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管理及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平安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2022〕第13號)修正)第28-3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2022年主席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2022年公安部令第119號)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方法》(安監總局2022年第51號令)

《國家平安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22〕192號)

《山東省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平安設施監督管理方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13號)

建設項目:是指工業生產單位用于生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平安設施: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急因素、有害因素掌握在平安范圍內以及預防、削減、消退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實行的措施。

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退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削減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愛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平安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病預防管理。

本制度涉及的消防設施,應根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4、職責

4.1平安員(兼職)負責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同時包含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工作。

4.2總經理負責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審批核準。

5、管理程序

5.1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

企業是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的平安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平安設施的資金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平安設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均納入“三同時”管理范疇。

5.2建設項目平安設施“三同時”要求

企業的設立應當符合平安生產條件。企業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平安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并形成平安生產條件論證報告。

企業應明確基礎設施是否屬于重點監管建設項目,企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向管轄安監局上報項目狀況,如屬于非重點監管建設項目,需要將平安生產條件論證報告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設計應當依法托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形成平安設施設計專篇。需要報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平安設施設計由公司主管部門在審批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時一并予以審查。

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在施工過程中由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批準或者備案的平安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平安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平安設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平安設施施工狀況報告,達到驗收條件后由企業公司組織實施驗收。驗收狀況應當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企業對全過程的平安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3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

企業的建設項目根據安監總局51號令,區分是否屬于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較重、嚴峻項目。根據分類開展詳細管理工作。企業對全過程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4企業建設消防設施管理

企業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其建設工程以及修繕修理的設計、施工、驗收應當進行全面管理。根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企業應當依法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消防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

企業應當依法將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文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審核。建設工程竣工后,企業應當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設工程的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對設計質量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并在施工現場實行消防平安措施。

在建筑物外立面進行裝修、裝飾、節能改造和設置廣告,應當符合消防平安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阻礙防火、逃命和滅火救援。

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室內裝修、裝飾,配置消防產品,應當使用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和產品。

使用、開業前或改建、擴建、裝修和轉變用途應依法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辦理行政審批手續。

企業應對建設項目以及修理修繕項目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文件建立完善的檔案并妥當保管。

5.5建設項目以及配套的平安設施等發生變更時,應遵循變更審批手續,可參照《變更管理制度》規定予以實施,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掌握。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平安設施“三同時”檔案無編號

6.2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檔案無編號

6.3消防設施檔案無編號

7、附記

【第3篇】建設項目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項目部消防器材、設備由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需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其次條、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條、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賜予批判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懲罰條例》賜予懲罰。

第四條、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條、工地項目經理(車間主任)負責平安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產)管理方案。

第六條、常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賜予批判教育或經濟懲罰。

第七條、對于30cm以上高層建筑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壓泵必需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電氣焊割作業,必需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留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火監護。

第九條、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需設專業人檢查,發覺問題準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火的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需經項目經理或消防人員的批準,不得在建筑物內隨便點火取暖。

第十一條、凡明火作業,要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后,方可發給'準用動火證',作業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二條、現場如需要電爐子,用前必需經當地電業管理部門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三條、除公司專兼職消防人員常常深化基層現場指導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到現場檢查消防平安,各項目部消防主管部門要每月對倉庫、現場等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班組防火負責人堅持每日班前、班后進行自查,以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準時消退火險隱患。

第十四條、專兼職消防員定期對本片消防器材進行修理保養,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公司每半年對兼職消防員進行一次專業訓練,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常常向職工進行崗前、在崗中的消防學問教育。

第十六條、凡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需立刻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立刻整改的,必需有應急措施,如無正值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把平安防火列入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狀況,針對不同季節、生產狀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周一為平安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狀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學問。

第十九條、凡對平安防火工作有特別貢獻的,經領導批準賜予精神和物質嘉獎。

其次十條、凡在火警、火災事故中報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實后賜予肯定嘉獎。

其次十一條、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失職而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情節后果按有關規定賜予適當懲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其次十二條、對發生火警事故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依據情節后果賜予適當懲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工。

【導語】建設項目消防管理制度怎么寫受歡迎?本為整理了3篇優秀的建設項目消防平安管理制度范文,為便于您查看,點擊下面《名目》可以快速到達對應范文。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建設項目消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盼望對您有所關心。

名目第1篇建設項目現場消防管理制度第2篇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及消防設施管理制度第3篇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建設項目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建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從源頭上實行措施,防止和削減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技術改造、設備(包括管路及附屬設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進的建設項目的平安、消防監督管理。

3基本要求

3.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規定即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工業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2企業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技術改造、設備(包括管路及附屬設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進的建設項目,項目組成員中必需有負責平安管理的人員。

3.3項目組中的平安管理人員必需全過程地參加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并為總工程師供應平安、消防技術和管理支持。

3.4技術科負責建設項目平安、消防審查驗收工作的資料匯總,安環科負責報批及相關聯絡。

4需報政府批準的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制度

4.1需報政府審批的建設項目范圍

4.1.1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

4.1.2符合下列條件的已經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進行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1生產工藝、關鍵設備或儲存方式、設施有較大變化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2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發生變化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3儲存的危急化學品品種、類別、數量發生變化的(即超出原裝置設計要求、范圍、數量的)技術改造項目;

4.1.2.4建筑物內部裝修項目

4.1.2.5市平安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管理部門認為需審查驗收的技改項目;

4.1.2.6安環科認為需報市平安監督管理局、消防管理部門審查驗收的技改項目。

4.2平安、消防、職業衛生審批驗收內容及程序

4.2.1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平安審批與驗收

2.2.1.1可行性討論報告的平安審查

a企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討論階段,對建設項目平安條件進行論證,平安條件論證的內容要納入可行性討論報告。

b《建設項目可行性討論報告》應在有關部門組織審查前15日報送市平安生產監督局預審。請安環科門參與審查會議。

c對職業平安衛生內容的審查看法要寫入會議紀要,并在初步設計中落實。

d以上工作由本企業總工程師負責。

4.2.1.2預評價及審查

a凡符合下列狀況之一的,必需進行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預評價,對存在高毒、劇毒作業危害的項目必需進行職業中毒危害評價:

(a)屬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急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b)屬于勞動部頒布的《爆炸性危急場所平安規定》中規定的爆炸危急場所等級為特殊危急場所和高度危急場所的建設項目;

(c)大量生產或使用《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序分級》規定的ⅰ級、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d)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e)危急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

(f)其它由安環科門確認的危急、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b需要做平安預評價、職業中毒危害預評價的項目,由安環科按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并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認可的單位擔當預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并向其供應必要的資料、文件。

c下列項目必需選擇取得甲級平安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價工作:

(a)國務院、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審批或核準或備案的;

(b)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市的;

(c)XX企業投資的;

(d)劇毒危急化學品的;

(e)法律法規規定的。

d預評價工作應在項目可行性討論階段進行,并在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

e預評價審查包括以下內容:

(a)《建設項目職業平安衛生預評價審查表》

(b)預評價大綱(由評價機構擔當);

(c)預評價報告書。

f預評價審查內容及相關文件預備齊全后,由安監局向市安環科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預評價審查申請。

g對政府及安環科門、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審查看法,安環科組織落實。

4.2.1.3項目設立平安審查

a企業在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前,應向相應的平安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的設立平安審查審批的申請。

b申請時向安環科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平安審批申請書

(b)建設項目審批文件或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文件(復印件);

(c)符合城市規劃規定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d)可行性討論報告;

(e)生產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儲存的危急化學品的名稱、燃點、做燃點、閃點、爆炸極限、鍍鋅等理化性能指標;

(f)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

(g)平安評價報告;

(h)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c已經取得批準書的建設項目有下列狀況之一的,應準時向原審批變更申請,并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廠址、工藝、裝置或全廠性重要設施總圖位置以及工藝裝置總平面布置有重大轉變的;

(b)轉變生產工藝、關鍵設備或儲存方式、設施的;

(c)工廠、倉庫與周邊的平安防護距離發生變化的;

(d)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儲存的危急化學品種、類別、數量發生變化的。

d對政府及安環科門提出的審查看法,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落實。

4.2.1.4初步設計及平安審查

a建設項目經過平安部門、衛生部門審批后,應選擇取得設計業務范圍內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對項目進行設計。

b項目組織要準時督促工程設計單位按國家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建設項目平安、消防設施、職業中毒危害防護設施進行設計,并編寫《勞動平安衛生專篇》、《消防設計專篇》,同時落實《平安預評價報告》、《可行性討論報告》、《職業中毒危害預評價》提出的平安、消防、中毒防護措施,以及政府和安環科門、消防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審查時提出的看法或指令。

c項目平安設施設計完成后,安環科向相應的安環科門提出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申請,并供應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申請書;

(b)建設項目平安批準書(復印件);

(c)設計單位的確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d)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設計專篇或勞動平安衛生專篇;

(e)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d項目消耗設施設計完成后,安環科向相應的消防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消防審核,并供應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b)《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c)消防設計圖紙及資料。

e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完成后,安環科向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中毒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并供應相關資料。

f平安、消防、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審查通過后,項目方可進入施工階段。

g對已審查合格的建設平安設施設計有下列之一的,應向原負責該項目設計審查的安環科門提出設計審查變更申請,并供應相應文件資料:

(a)轉變平安設施設計且引起平安性能降低的;

(b)在施工期間發覺原設計存在嚴峻缺陷重新設計的。

4.2.1.5

a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合格后,項目組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與安裝。

b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設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并編制建設項目平安設施施工狀況報告。項目組應嚴格掌握施工質量、材料質量。

c在施工期間,發覺平安設施、消防設施設計不合理或存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可能釀成事故的缺陷時,項目組應馬上要求停工,組織原設計單位修改設計,并保存記錄。

d建設項目平安設施竣工后,項目組牽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建設項目平安設施、特種設備、消防設施、工業衛生設施等進行檢驗、檢測,保證建設項目平安、消防、工業衛生設施符合設計要求。

e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項目組及相關部門要在實行有效措施確保平安的前提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度嚴密的試生產或使用方案,將平安消防、工業衛生設施與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同時進行試生產或使用。

f聯合生產性項目試生產或使用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其他項目試生產不得超過3個月。

4.2.1.6

a需要進行平安評價、職業中毒危害掌握效果評價的項目,試生產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產或使用前,由安環科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進行評價。

b其他項目,在試生產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產或使用前,項目級應當寫出《勞動平安衛生驗收專題報告》。

4.2.1.7竣工驗收審查

a項目在試生產或使用正常后,正式投入生產前,安環科應向相應的安環科門提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a)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書;

(b)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c)建設項目設計審查看法書(復印件);

(d)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消防設施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e)建設項目平安設施施工狀況報告;

(f)平安評價報告;

(g)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b在項目投入使用前,安環科應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出工程消防驗收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a)建筑消防驗收申報表;

(b)建設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

c項目投入使用前,安環科要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危害防護設施驗收申請,并供應相關資料。

d建設項目經平安、消防、工業衛生驗收合格后,即可轉入正常生產。

e有職業危害的項目,在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安環科應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方法》向衛生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f本企業收到合格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通知書后,即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平安生產許可手續。

5、企業批準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制度

5.1由企業審批的建設項目范圍

5.1.1在生產工藝、使用原料、設備管路材質不變的狀況下,進行的設備、管路的簡潔放大的技術改造項目;

5.1.2在生產工藝、生產原理不變的狀況下,為提高生產裝置的平安性,在生產系統中增加自控裝置、連鎖裝置、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防爆裝置、報警裝置等技術改造項目。

5.1.3在生產工藝、原理不變的狀況下,在生產系統中增加節能節電等裝置的技改項目。

5.1.4在生產工藝不變的狀況下,為改善生產操作條件,在生產系統中增加除塵、除雜質等凈扮裝置的技術改造。

5.1.5危急性較少(非壓力容器、非劇毒高度、非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管道材質的更換;

5.1.6法律法規規定由政府審查審批以外的技改項目。

5.2平安消防審批驗收內容及程序

5.2.1技術改造項目在立項前,必需進行具體的調查討論、論證和考察。

5.2.2提出技術改造項目的部門,要寫出可行性報告和技改方案,安環科要對其進行危急危害因素辨識并提交本企業平安生產委員會進行平安條件論證與審批。

5.2.3論證與審批要留有記錄。

5.2.4技改項目經審批后方可進行設計和施工。

5.2.5設計、施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5.2.6設計完成后、施工前,項目組要將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平安消防技術措施等提交本企業高級管理層,召開項目評審會,進行施工前的確認。

5.2.7施工要嚴格按批準后的方案進行,若有改動,必需再次召開項目評審會或會簽。

5.2.8施工完畢后,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檢測、吹掃、試漏。

5.2.9項目試運行前,項目級要拿出試車方案,經生產、安環、技術、機電、環保、消防等管理部門及相關生產車間爭論打算后,報生產副總經理審批。

5.2.10項目試運行前,項目組必需供應操作規程、平安技術規程,并對操進行理論和現場培訓。技術科應向使用和管理的相關部門供應圖紙、說明書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操作規程、平安操作規程應經過生產、安環、技術、環保、消防等部門和車間爭論打算后,由生產副總經理審批。

5.2.11試運行期間,項目級親臨現場指導、檢查與監控;使用部門要嚴格按規程操作和使用,發覺問題準時報告項目組。

5.2.12項目竣工后運行三個月,若運行正常由項目組負責人負責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并寫出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包括:項目實施前的狀況介紹、危急因素分析、所實行的措施內容、項目投資、各種平安檢測、檢驗數據或報告、運行狀況總結等。平安驗收申請及專題報告交安環科門。

5.2.13使用部門應對項目的平安技術措施的運行狀況寫出技術總結報告,對其平安技術及其經濟技術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做出評價。

5.2.14由生產副總經理組織驗收小組對技改項目進行驗收。小組成員由生產辦、技術科、安環科、工會、財務科等部門負責人和車間領導組成。

5.2.15對驗收提出的問題,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安環科負責整改后的檢查。

5.2.16項目驗收合格,驗收小組應局面通知使用部門、生產辦,納入正常生產管理。

【第2篇】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及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企業建設項目工程、設備設施的平安管理,提高生產設備設施的平安本質化程度,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規定,確保平安生產、職業病及消防平安的管理需要,保障企業員工的人身平安,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平安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管理及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平安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2022〕第13號)修正)第28-3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2022年主席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2022年公安部令第119號)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方法》(安監總局2022年第51號令)

《國家平安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22〕192號)

《山東省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平安設施監督管理方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13號)

建設項目:是指工業生產單位用于生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平安設施: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急因素、有害因素掌握在平安范圍內以及預防、削減、消退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實行的措施。

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退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削減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愛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平安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病預防管理。

本制度涉及的消防設施,應根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4、職責

4.1平安員(兼職)負責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同時包含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工作。

4.2總經理負責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審批核準。

5、管理程序

5.1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

企業是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的平安設施必需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平安設施的資金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平安設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均納入“三同時”管理范疇。

5.2建設項目平安設施“三同時”要求

企業的設立應當符合平安生產條件。企業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平安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并形成平安生產條件論證報告。

企業應明確基礎設施是否屬于重點監管建設項目,企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向管轄安監局上報項目狀況,如屬于非重點監管建設項目,需要將平安生產條件論證報告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平安設施設計應當依法托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形成平安設施設計專篇。需要報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平安設施設計由公司主管部門在審批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時一并予以審查。

建設項目平安設施在施工過程中由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批準或者備案的平安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平安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平安設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平安設施施工狀況報告,達到驗收條件后由企業公司組織實施驗收。驗收狀況應當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企業對全過程的平安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3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

企業的建設項目根據安監總局51號令,區分是否屬于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較重、嚴峻項目。根據分類開展詳細管理工作。企業對全過程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4企業建設消防設施管理

企業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其建設工程以及修繕修理的設計、施工、驗收應當進行全面管理。根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企業應當依法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消防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

企業應當依法將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文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審核。建設工程竣工后,企業應當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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