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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頁腳...頁腳.河南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記錄和公示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范我省建筑市場秩序,健全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加強對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建市〔2007〕9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對參與建筑市場活動的各方主體信用信息記錄、公示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筑市場各方主體是:(一)從事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單位(包括代建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檢測試驗機構及構配件、預拌混凝土生產或供應企業及其他相關單位;(二)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各類注冊執業人員、具體項目負責人、監理人員、招標代理專職人員、檢測人員、評標專家及其他從業人員。第四條本辦法所稱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良好行為記錄是指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行為規范,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專業部門的獎勵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是指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施工技術標準和執業行為規范,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執法監督機構查實和行政處罰,形成的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的認定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執行(詳見附表2)。第五條“河南省工程建設監管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系統”(簡稱“省監管暨信用系統”網址)是我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的統一發布平臺。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統一記錄在“省監管暨信用系統”中,各市和各相關行業網站也可同時發布。第六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建筑市場信用信息記錄和公示聯席辦公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辦公會議制度),辦公會議成員單位由廳建管處、法規處(執法辦)、勘察設計處、質量安全監督總站、招標辦、標準定額站、裝飾辦、清欠辦組成。辦公室設在建管處,具體工作由建管處牽頭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按照統分結合的工作機制和各自的職責分工,履行以下職責:(一)廳建管處負責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的召集;負責綜合管理全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記錄與公示工作;負責建筑市場有關信用信息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及市場聯動機制;負責管理“省監管暨信用系統”;負責協調各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牽頭部門,采集、記錄、匯總各市、縣牽頭部門上報的信用信息;負責對比、整理各市牽頭部門上報和聯席辦公會議各專業部門填報的信用信息;負責公示和向建設部上報建筑市場信用信息;負責建檔管理匯總的信用信息證據和資料。(二)廳法規處(執法辦)、勘察設計處、質量安全監督總站、招標辦、標準定額站、裝飾辦、清欠辦等機構,依托“省監管暨信用系統”,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明確專人,負責采集、審核、匯總、記錄各業務口承辦機構上報和本級業務口范圍內的信用信息,并記入“省監管暨信用系統”;負責收集各市、縣(市)報送的信用信息證據和資料并向建管處歸檔。第七條各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參照省廳的組織形式,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并明確負責此項工作的分管領導、牽頭部門、業務對口承辦機構和具體責任人員,落實工作責任制,履行以下工作職責:(一)各市、縣(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牽頭部門負責向廳建管處上報采集的各類信用信息,負責各市信用信息檔案的建立和完善。各市、縣(市)建委(建設局)對口專業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負責對轄區內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信用行為進行檢查、認定、通報、處罰;負責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并對不良行為事實進行調查認定;負責逐級對口上報已經認定的信用信息和相應的證據及資料(如文件、處罰決定書等)。(二)各市、縣(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標監管部門、施工許可部門應通過“省監管暨信用系統”填報工程信息,內容應包含工程名稱、建設單位、招標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項目施工、監理負責人名稱等基本信息。其中進入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信息由各市工程交易中心填報,其它招標項目由招投標監管部門填報,其它未招標項目由各市施工許可主管部門填報。各市施工許可部門對系統中填報的工程信息進行最終核對、更正、補充,并通過“省監管暨信用系統”打印施工許可證。第八條各級建委(建設局)應認真執行下列制度:(一)聯席辦公會議制度。省、市、縣(市)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辦公會議,聽取各承辦機構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報送記錄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計劃;科學合理地規劃、安排信用信息管理階段性工作以及專項治理、綜合執法等活動;對各承辦機構上報的信用信息進行審定,并作出相關決議或決定。(二)信息定期上報制度。各市、縣對良好行為信息每季度上報一次,對有重大影響的良好信息應及時核實上報;不良行為信息實行逐月上報制度(每月25日至30日為上報時間);發生等級以上質量和安全事故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應隨時審定上報。(三)層級督促檢查制度。省級牽頭部門組織對各市信息報送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市級牽頭部門組織對各縣(市)信息報送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檢查應每季度開展一次,確保信息準確上報。(四)信息管理獎懲制度。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對各市、縣(市)采集、匯總、報送的信用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對年度內能夠按時、準確采集、匯總、報送信用信息的主管部門和承辦機構,可作為評先的重要依據。反之,將在全省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先資格。第九條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信息記錄的證據和資料:(一)市級以上各類表彰獎勵的決定或文件;(二)已生效的判決書或仲裁裁決書;(三)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四)各主管部門的通報文件;(五)經有關職能部門或機構檢查認定的不良行為認定文書或處理決定的文書;(六)媒體披露、投訴舉報查實認定的不良行為認定文書或文件。第十條信用信息公示、交流、上報工作程序。對于記入“省監管暨信用系統”的信用記錄需要公示、向其它省直部門交流或向建設部上報的,由負責記錄的成員單位提出建議,經建管處匯總報主管廳長審批后進行公示、交流和上報。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公示期限為6個月至3年,對單位一般為1年,對責任人一般為2年;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公示期限一般為3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示信息應注明公示期限,公示期滿后,應及時撤銷公示。第十一條負責記錄的聯席辦公會議成員單位對記錄、公示的不良行為信息應督促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整改并負責審查整改結果。對整改確有實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可縮短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個月,同時將整改結果列于相應不良行為記錄后,供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查詢;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單位,信息發布部門可延長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布期限。
第十二條各級建設委(局)或其委托的承辦機構、有關行業協會在日常監督管理、行政許可、企業資質、資格等級評定以及周期性檢查和表彰評優等工作中,應參閱建筑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作為分級管理的重要依據。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發生不良行為的,聯席辦公會議各有關單位除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對建筑市場各方主體進行處理外,對建設單位兩年內、其他市場主體一年內發生3次以上不良記錄的,應視情節輕重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約談、集中培訓、媒體公示、向社會預警、限制新上建設項目、取消評先資格、給予重點考核等處理。第十三條聯席辦公會議各有關單位應制訂激勵措施,根據具體實際使用建筑市場良好行為記錄鼓勵先進。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河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工程建設與建筑業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建建〔2006〕21號)和《河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記分表和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建設標〔2006〕54號)同時廢止。附件:河南省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附件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A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A1-1建設程序A1-1-01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或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2在報送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未將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等有關招標內容報項目審批部門核準的;不按核準內容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3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4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5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未按國家規定辦理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備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6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7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采用虛假證明文件騙取施工許可證的;偽造、涂改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法》第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8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未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的;或采用虛假證明文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A1-1-09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移交建設項目檔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2招標發包A1-2招標發包A1-2招標發包A1-2-0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第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2不具備招標條件而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九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八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3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而自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4應當公開招標而不公開招標的;勘察、設計、貨物擅自進行邀請招標或不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十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一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5未在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6自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個工作日《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二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7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售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后終止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五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8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2-09資格預審或者評標標準和方法含有排斥投標人的內容,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0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泄露標底的《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2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3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接收投標文件的《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4投標人數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5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及人員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6不從依法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7應當回避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人參與評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8使用招標文件沒有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條涉及行政處罰A1-2-19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0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2不按規定期限確定中標人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四十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六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3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的《招投標法》四十七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4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改變中標結果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5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6擅自提高履約保證金或強制要求中標人墊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六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7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8在簽訂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九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A1-2-29在工程發包中索賄、受賄的《建筑法》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0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第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1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2委托未取得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3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4圍標、相互串通投標,排斥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合法權益的,或者相互串通抬價、操縱投標價格的《招標投標法》第53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5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9號令》第19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6招標文件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9號令》第19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7無正當理由不進入有形建筑市場招標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意見》豫政[2006]3號涉及行政處罰A1-2-38不當干預評標委員會正常評標活動的《招標投標法》第38條涉及行政處罰A1-2-39違反合同,要求中標人分包或者轉包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16條涉及行政處罰A1-2-40在項目實施中,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30條涉及行政處罰A1-3質量安全A1-3質量安全A1-3-01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2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3-未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委托設計,擅自修改節能設計文件,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建筑節能設計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建設質量的《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4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5涉及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同意施工的《建筑法》第四十九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6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篡改或偽造檢測報告的;弄虛作假送檢試樣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辦法》第十三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辦法》第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7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8建設單位未提供或挪用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八條、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A1-3-09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審查備案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A1-3-10建設單位未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3-11建設單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九條涉及行政處罰A1-3-12施工中使用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與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符的;設計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有涉及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設計變更,未將變更后的施工圖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通過,擅自施工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五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3-13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A1-3-14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未責令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A1-3-15對工程質量投訴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建筑法》第七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A1-4拖欠工程款A1-4-01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工程款及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檢測試驗等費用,或違規收取費用《合同法》第十六章第二百八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A1-5其他A1-5-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勘察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B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B1-1資質B1-1-01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或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業務的《建筑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二十一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B1-1-02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業務的《建筑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二十一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B1-1-03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B1-1-04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業務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B1-2承攬業務B1-2-01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的《建筑法》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B1-2-02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B1-2-03以他人名義投標,利用偽造、轉讓、租借、無效的資質證書參加投標,或者請其他單位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代為簽字蓋章,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B1-2-0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又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同一個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B1-2-05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B1-2-06將承攬的業務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涉及行政處罰B1-3質量安全B1-3-01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B1-3-02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成果資料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四、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B1-3-03原始記錄不按照規定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B1-3-04勘察文件沒有責任人簽字或者簽字不全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B1-3-05不參加施工驗槽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九條涉及行政處罰B1-3-06項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歸檔保存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B1-4其他B1-4-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設計單位不良行為記錄及相關責任人認定標準(C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C1-1資質C1-1-01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或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業務的《建筑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二十一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C1-1-02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業務的《建筑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二十一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C1-1-03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C1-1-04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業務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C1-2承攬業務C1-2-01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的《建筑法》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C1-2-02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C1-2-03以他人名義投標,利用偽造、轉讓、租借、無效的資質證書參加投標,或者請其他單位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代為簽字蓋章,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C1-2-04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又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同一個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C1-2-05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C1-2-06將承攬的業務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涉及行政處罰C1-2-07不執行國家的勘察設計收費規定,以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進行不正當競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涉及行政處罰C1-3質量安全C1-3-01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C1-3-02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C1-3-03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建筑法》第五十七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C1-3-04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C1-4其他C1-4-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施工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D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D1-1資質D1-1-01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或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建筑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1-02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建筑法》第十三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1-03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建筑法》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1-04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資質變更手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1-05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建筑企業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D1-1-06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2承攬業務D1-2承攬業務D1-2-01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的《建筑法》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D1-2-02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D1-2-03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或以欺詐手段訂立合同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D1-2-04未履行合同義務,情節嚴重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D1-2-05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2-06未按規定進行合同備案的涉及行政處罰D1-3工程質量D1-3工程質量D1-3-01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示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建筑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2未按照節能設計進行施工的《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第二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3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建筑法》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4工程竣工驗收后,不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的,或質量保修的內容、期限違反規定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5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6未按規定對隱蔽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和記錄的《河南省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7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8施工期間,因為質量原因被責令停工或出現質量事故的《河南省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D1-3-09項目經理發生變更未辦理相應的變更備案手續的《合同法》第六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3-10工程實物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建筑法》第七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3-11其他可能影響工程施工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筑法》第七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D1-4工程安全D1-4工程安全D1-4工程安全D1-4工程安全D1-4-01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之后或者逃匿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2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建筑法》第四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3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建筑法》第四十六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5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6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7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8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4-09違法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D1-4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1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3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4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5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6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7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8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D1-4-19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或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0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1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2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3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或逾期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進行生產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4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接受轉讓的;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5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未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6施工單位未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三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7安裝單位未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8安裝單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29安裝單位未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或未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0安裝單位未按照規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1安裝單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2使用單位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筑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3使用單位未制定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4使用單位未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5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未立即停止使用,或未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重新投入使用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6使用單位未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7使用單位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8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向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筑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4-39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審核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4-40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審核安裝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4-41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4-42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未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D1-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資D1-5-01惡意拖欠或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法》第五十條涉及行政處罰D1-6其他D1-6-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監理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E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E1-1資質E1-1-01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或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業務的《建筑法》第十三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1-02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業務的《建筑法》第十三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1-03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1-04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監理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E1-1-05涂改、偽造、出借、轉讓《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E1-2承攬業務E1-2-01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E1-2-02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E1-2-03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E1-2-04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建筑法》第三十四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質量安全E1-3質量安全E1-3質量安全E1-3-01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建筑法》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建筑法》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3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4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5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6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7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8未按規定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配套的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的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E1-3-09監理人員未按規定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進行監理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不組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不參加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0監理規劃未獲批準而開展監理工作的;監理規劃沒有針對性或者內容不完整的;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而未編制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1未按有關規定對進場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進行驗收;不按規定執行見證取樣制度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2其他可能影響監理質量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3監理單位未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4監理單位未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5監理單位未監督安裝單位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情況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6監理單位未監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的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E1-3-17監理單位、監理人員不具有或無相應資質和資格從事監理工作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E1-4其他E1-3-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招標代理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F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F1-1資格F1-1-01超越規定范圍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第四條、第三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不及時辦理資格證書變更手續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第三十三條F1-1-02在申請資格認定或者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第三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F1-1-03出借、轉讓、涂改資格證書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第三十六條涉及行政處罰F1-2招標代理F1-2招標代理F1-2-01泄漏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招投標法》第二十二條、涉及行政處罰F1-2-02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招投標法》第五十條,涉及行政處罰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未按規定提供信用檔案信息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第三十四條F1-2-03代理項目的招標文件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9號令)第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F1-2-0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9號令)第十九條涉及行政處罰F1-2-05代理項目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情況書面報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9號令)第四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06代理招標的項目無正當理由不進入有形建筑市場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意見》豫政[2006]3號涉及行政處罰F1-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時提供虛假情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9號令)第六條涉及行政處罰F1-2-08索取、收受招標人、投標人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09不當干預評標委員會評標活動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七部委第12號令)第四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0嚴重影響招標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其他行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1高價出售招標文件或非法收取高額投標保證金的行為國家紀委《招標代理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2不按法定程序開標、評標、定標的行為《招標投標法》涉及行政處罰F1-2-13與所代理招標工程的招投標人有隸屬關系、合作經營關系以及其他利益關系《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從事同一工程的招標代理和投標咨詢活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5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6擅自修改經招標人同意并加蓋了招標人公章的工程招標代理成果文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7采取行賄、提供回扣、轉嫁代理費或者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接招標代理業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第154號令)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F1-2-18招標代理機構跨省設立分支機構不按規定要求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建設部《工程項目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建市[2007]230號第六條涉及行政處罰F1-3其他F1-3-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造價咨詢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G1)行為類別行為編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G1-1資質G1-1-未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G1-1-02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G1-1-03不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G1-1-04企業在發生專職專業人員變更時,造成企業專職專業人員沒有達標,未按規定及時補充專職專業人員的《轉發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149號令)的通知》第6條涉及行政處罰G1-2承攬業務G1-2-01新設立分支機構不備案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業務不備案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涉及行政處罰G1-2-02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G1-2-03以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G1-2-04轉包承接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G1-2-05未簽訂咨詢合同的(每項)《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涉及行政處罰G1-2-06以分支機構名義單獨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G1-3工作質量G1-3-01因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原因,在工程竣工結算核對活動中故意拖延時間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四條涉及行政處罰G1-3-02不按照工程計價規定計價,并拒不改正的;清單編制不符計價規范的,標底及預算編制違反有關規定的;跟蹤服務不遵守合同約定的;結(決)算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河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六、七、八條涉及行政處罰G1-3-03咨詢成果文件未加蓋造價工程師執業專用章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專用章《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二條涉及行政處罰G1-3-04未經委托人許可,泄漏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獲知的當事人的商務秘密和業務資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涉及行政處罰G1-4合同履行G1-4-01有意抬高、壓低價格或者提供虛假報告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五條涉及行政處罰G1-4-02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及業績(成果)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關于轉發〈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豫建設標[2002]56號)第三條涉及行政處罰G1-4-03咨詢資料整理歸檔不完整,未建立咨詢成果評價、回訪制度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九條第1款、第十條第8款;《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操作指導規程》第六章涉及行政處罰G1-5其他G1-5-01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其他禁止性條款檢測機構及相關責任人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H1)行為類別行為代碼不良行為法律法規文件依據備注H1-1資質H1-1-01未取得相應的資質,擅自承擔《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的檢測業務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四條涉及行政處罰H1-1-02超出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行政處罰H1-1-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涉及行政處罰H1-1-04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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