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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31343摘要 22252引言 219732正文 222861一.合肥金融的現況 229669二.合肥金融服務小微實體企業需面臨的難點 418187三.我們該如何讓合肥金融更好的服務小微實體企業 56993.1商業銀行如何服務小微實體企業 557433.2國際上對小微實體企業金融服務的經驗 752383.3合肥的互聯網金融與小微實體企業的融資 101706四.合肥的服務小微實體企業的一些方法路徑的創新性研究 11256344.1更新信貸經營理念 1112004.2防控信貸風險 12144854.3適當調整信貸經營政策 12232714.4創新服務方式以及產品 12322244.5培養更加專業的人才 13274804.6我們可以創立微型金融去服務小微實體企業 13825總結 13摘要占企業總數95%的小微企業,資金主要來源于自身積累和民間借貸,銀行融資尚不足20%。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小微企業的經營特征與金融行業傳統的經營理念之間存在沖突,小微企業個性化的金融需求對金融行業轉變傳統的經營模式提出了新要求。根據此,我們對合肥金融如何服務小微實體企業做出一些自己的研究,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理論,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實踐提供借鑒和啟示。關鍵詞:小微實體企業金融服務互聯網金融小微金融引言小微企業及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最早由民生銀行提出。與傳統中小企業的定位有所不同,小微企業的覆蓋范圍相對窄一些。2011年7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共同發布《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和微型。按照四部委的劃分標準,小微企業包含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正文一.合肥金融的現況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采訪中獲悉,上半年,合肥市金融業實現增加值123億元,同比增長12.3%;金融稅收51.07億元,同比增長29%,對財政貢獻度達10.8%。合肥市政府金融辦綜合處處長李群聲對外稱,合肥近幾年來的金融業總量不斷增加,占GDP及三產比重穩中有升,已成為全市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金融業增加值也在快速增長,13年間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7.1%。數據顯示,2000年合肥金融業增加值僅17.55億元,到2008年突破百億元,2012年達214.6億元。2006年,合肥市政府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區域金融中心”步伐,出臺了《合肥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意見》和《若干政策》,對在合肥市建設總部經濟及金融業給予相關優惠政策,重點項目可“一事一議”。2009年初,濱湖新區國際金融后臺服務基地規劃建設正式啟動。濱湖新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寧波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隨著濱湖新區國際金融后臺服務基地迎來了第一個總部的入駐——工商銀行后臺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徽商銀行、中國信達資產、中國長城資產、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前海人壽、海通證券、幸福人壽災備中心等20多家金融機構總部或綜合生產(災備及后援)基地已經落戶合肥濱湖新區,并陸續開工建設,已入住機構總投資超200億元,到2015年,全區將入駐金融企業30家,吸納就業人員超10萬。眾多金融機構將“后臺”放在合肥,在杭州銀行合肥分行副行長周其文看來,是因為合肥的地緣優勢和科技人才優勢,這是眾多金融機構最青睞的資源。作為四大科教基地之一的合肥,每年可提供金融、計算機、軟件開發、商務類人才約3萬人,可為金融機構入駐提供充裕的“智力”資源。根據金融行業規定,金融機構的數據中心必須在距離其總部800公里以上距離的城市設立備份中心,合肥與北京、上海、深圳等金融業最發達的城市距離都在輻射范圍之內,且便利的交通優勢,也使合肥成為金融機構設立數據備份中心(即備災中心)的首選地。濱湖新區建設指揮部招商局局長朱心意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了搶抓國際服務業資本加速轉移和服務外包產業快速發展的歷史機遇,新區有選擇性引進一批規模較大、影響力較強的國內、國際性金融機構后臺入駐,進一步提升集聚區產業聚集度和輻射帶動能力。同時,積極拓展金融后臺服務基地產業鏈,引入部分國際性銀行、保險、基金、證券等金融機構在新區設立總部或者中部區域分部,實現從后臺到前臺的全金融產業鏈跨越。2005年之時,溫州炒房客在上海樓市呼風喚雨,并逐漸向蘇州、無錫這些長三角發達城市撒豆成兵。合肥此時無人問津,2008年房地產市場遭遇冷場,正是這個時候,合肥房地產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期,全國實力房地產公司紛紛進駐開發業務。隨著城市建設發展,以及經濟實體越來越多,對金融服務需求也“水漲船高”。此后合肥市圍繞“大湖名城,創新高地”目標,大力創新金融產品,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城市發展。根據最新公布的數據,6月末,全市各項本外幣存、貸款余額分別為9498.6億元、8129.6億元,同比增長均達到14.4%。上半年,新增本外幣貸款709.4億元,占全省36.1%,有力保障了合肥市經濟發展資金需求。在這些傳統的銀行信貸之外,合肥市的股市、債市、基金和保險也呈現齊頭并進。截至6月末,全市累計完成直接融資285.44億元,占全省41.3%,完成全年直接融資目標的61.3%。此外,合肥市還做實“金融超市”等實體金融服務平臺,發揮市場力量在融資撮合方面的主動性。今年至今,“金融超市”已經成功幫助小微企業落實貸款0.823億元。“金融業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在加速發展。”合肥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記者采訪了解到,合肥市目前共有160余家銀行、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機構,金融資產占全省比重超過三分之二,其中,外資銀行已達4家。與此同時,首創證券、日信證券、財達證券、華鑫證券、國元期貨也落戶合肥。濱湖國際金融后臺服務基地新增前海人壽、國元農村人壽兩家機構入駐,入駐金融機構近20家。在傳統金融機構增量發展的同時,小貸、擔保、創投基金、典當、拍賣、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服務公司等新型金融業態也壯大了“金融體系方陣”。這些新型金融業態的錯位優勢,為經濟實體提供了更多便捷的融資渠道。二.合肥金融服務小微實體企業需面臨的難點當前,一方面大部分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經營維艱,“等米下鍋”等現象還很普遍;另一方面因機制體制問題,銀行小微企業維護難、拓展也難,信貸有效需求不足,“找米下鍋”現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企業自身方面:一是小微企業資產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不強。多數為家庭小作坊式生產,技術設備陳舊,產品技術含量不高,附加值低,轉型升級難度大,抗風險能力弱是必然的。二是小微企業資金實力不強,融資擔保措施落實難。部分小微企業資本金少,資產規模小,原始積累不多;部分小微企業租用標準廠房,缺少押品,同時“難攀高枝”讓在中型優質企業為自己提供保證擔保,出現擔保不足。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對稱導致信用風險難把控。部分小微企業脫胎于家族式企業,采購、銷售、收入、費用只有一本“流水賬”,財務裝在老板“腦子里”,利潤分配和成本控制因無真實的財務報表無法了解。同時企業對外投融資特別是參與民間高利借貸等重要信息無法了解清楚,極有可能發生“走路”、“逃債”等違約風險。四是經營管理不規范,極易誘發道德風險。部分小微企業管理者素質相對偏低,對業務市場、產品銷路、發展前景不甚了解。有的管理者品行不端、染指不良習性,甚至采用騙貸方式套取銀行信用,這些都是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融資阻礙。銀行方面:一是機制體制還不完善。“準入難、門檻高、流程長”,對小微企業沒有專門企業評級體系,是制約小微企業信貸業務拓展的主要障礙。行業信貸政策是小微企業的“準入壁壘”。二是風險控制難度大,經營成本高。小微企業貸款因信息不對稱,經營管理比較混亂,風險較高。要實現收益覆蓋風險目標,就必須要求貸款人提供足值押品或用提高定價的方法來覆蓋風險與成本。但現實情況是,小微企業貸款定價提高難度較大,綜合回報不高,使得商業銀行“有得嚼沒得咽”。同時,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小、期限短、用款急、借貸頻繁,農行現有制度下,小微企業運作流程與一般企業沒有區別,無形中增加了貸款管理成本。三是缺乏適合小微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不良容忍度。如資產證券化、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理財產品主要針對大企業,由于在規模、資質等方面的限制將小微企業擋在門外。在風險容忍度上,沒有體現收益覆蓋風險原則。在責任追究時,片面關注形式,特別是追究前臺客戶經理經辦責任,沒有將盡職免職落實到風險管理工作之中,拓展潛能難激發。四是營銷體系不完善。目前分層經營的層級還只停留在一級支行及以上,二級支行作為小微企業的營銷主體和業務經營發展的神經末梢,受權限、對公業務上收和無專職對公客戶經理等因素制約,對網點屬地范圍內的小微企業,除提供開戶結算等柜面服務外,對小微企業資產業務很難使上勁。針對這些難點,我們進行一些對策的研究三.我們該如何讓合肥金融更好的服務小微實體企業3.1商業銀行如何服務小微實體企業3.1.1貸款風險的整體控制模式依托小微企業所在的行業、商圈、產業鏈進行整體風險控制,是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控制和長遠發展的根本,是現有研究提出的互保機制、風險分擔機制等從單一角度出發得出的結論的綜合運用。其控制模式是將個體放入其所在的行業、商圈、產業鏈,商業銀行準入評估認可后,通過產業環境、發展趨勢、競爭形勢、群體特征的綜合分析,開發特定行業的金融服務方案,滿足該行業小微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要求。整體開發有助于商業銀行廣泛運用交叉驗證,確保信息的真實有效性,真實的信息是正確分析和降低風險的前提。交叉驗證措施包括:①第三方信息的檢驗:運用倉儲、上下游、征信、稅務等不同來源的數據進行交叉驗證;②客戶之間的檢驗:對客戶的經歷、經營模式、道德品德等非財務信息進行比對驗證;③財務信息的檢驗:對客戶的財務數據內部關系進行邏輯驗證,通過可量化的物理數據對客戶經營結果的合理性進行求證。顯然,整體風險控制模式不適合散單操作。小微企業的群聚效應,使得行業和區域風險相對集中,而風險管理的核心在于客戶是否具備穩健的現金流。因此,商業銀行重點拓展的小微企業市場,應該是國家產業政策支持、區域優勢明顯、受經濟波動和通脹影響較小、經營周期相對穩定、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日常認知度高的行業,民生銀行稱之為大消費類行業。3.1.2確定合理貸款金額確定合理貸款金額的內涵是確保貸款人不過度負債,確保貸款人具備足夠的還款能力。在小微企業的貸款融資過程中,小微企業的違約成本包括五個方面:①失去抵押品;②失去企業控制權;③商圈聲譽損失成本;④失去融資的機會成本;⑤銀行的懲罰和訴訟成本。違約收益則為貸款本金。小微企業是否違約,取決于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如果違約帶來的收益不夠大,小微企業違約的激勵效應將大大降低,只有違約收益足夠大時,小微企業才有可能考慮違約。降低違約收益的途徑包括:降低貸款額度、提升違約成本。由于小微企業的貸款金額不大,違約收益與聲譽損失相比往往得不償失。聲譽損失直接造成商業信用的喪失,在小微企業賴以生存的商圈、產業集群或供應鏈中,現金交易將取代信用賒銷,交易成本大幅上升。出于長遠考慮,小微企業出現還款壓力時,仍然會努力通過其他途徑獲取資金償還銀行貸款。良好的借貸經歷將成為小微企業的一筆無形資產,構成小微企業在借貸市場上的聲譽。實踐表明,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在200萬以內,客觀和主觀違約的幾率都較低,小企業貸款金額與不良貸款回收率成顯著的反比關系。3.1.3確定合理還款方式商業銀行在進行風險控制的時候,很少強調還款方式。但仔細分析實際的貸款期限,可以看出商業銀行已經在大量推行一年以內的短期貸款,包商銀行更是該模式的踐行者,嚴格堅持分期付款。包商銀行認為分期還款模式有助于銀行及時監控客戶的償債能力和還款表現,及時了解客戶資產和財務變動,引導企業更好地規劃其現金流,緩解還款壓力;有助于防范信貸員的道德風險,提升信貸員的監控能力和意識,提高商業銀行的資產流動性和利用率。包商銀行堅持首次還款的最長期限為放款后三個月,認為分期模式是控制和發現風險的重要手段,有助于降低小微企業的道德風險,有助于緩解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包商銀行對外公布的貸款利率為10%-18%,是目前所有商業銀行對外公布貸款利率最高的銀行,在按月還款模式下,貸款不良率控制在0.7%以內。3.1.4創新擔保方式不同擔保方式的貸款風險有一定的差異,信用和保證模式的貸款不良率較高,抵押和質押模式的貸款不良率較低。擔保強度越弱,風險越高;反之,擔保強度越強,風險越低。擔保方式的運用,目的是實現小微企業還貸風險在不同參與主體之間的分擔。抵押、質押和信用方式,使風險在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可以進行分擔;擔保方式,風險分擔主體為商業銀行、擔保公司、企業。進一步拓展,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可以在風險投資機構、商業銀行、企業之間進行分擔。典型的成功案例是硅谷銀行,硅谷銀行利用美國風險投資市場非常完善的特點,一般在風險投資開始首輪或第二輪投資時,才開始跟進該企業,實踐證明該模式是成功有效的。在政府參與下,風險還可以通過財政資金參與的各種機構進行分擔,如高科技孵化器、互助基金、創業基金等。綜上,一方面,對商業銀行來說,紛紛從“戰略高度”重視小微企業金融業務,可以帶來多重效應。最直接的是,小微企業金融業務能夠帶來盈利水平提升。一方面,小微企業客戶資源豐富,信貸需求旺盛,商業銀行可以“成片開發、批量授信”,達到降低業務成本、控制信貸風險的目的;另一方面,貸款利率還可以上浮30%甚至100%,進而實現“以價補量”,保證整體盈利水平穩中有升。從長遠來看,在利率市場化穩步推進、直接融資快速發展、大型企業客戶對貸款依賴度降低的形勢下,小微企業金融業務是一片廣闊的“藍海”。重視潛力巨大的小微企業金融業務,是商業銀行打造經營特色、奠定差異化競爭優勢、加快轉型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積極主動服務小微企業,也是商業銀行應對監管壓力、重視社會責任的需要。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金融監管部門陸續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已成為考核商業銀行業績的一項“硬指標”。小微企業金融業務逐漸成為商業銀行樹立社會形象、確立行業地位的重要籌碼,還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扮靚”業績報告的功效。服務小微企業,還可以讓商業銀行獲得一定的政策“紅利”。為鼓勵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有效信貸投入,有關部門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激勵政策:對考核達標的商業銀行,其小微企業貸款可不納入存貸比考核范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適當放寬,小微企業貸款呆賬核銷程序簡化、效率提高,同時還準予增設機構和網點以及發行專項金融債等。總之,對于商業銀行服務小微實體企業,我們要不折不扣的按照指示和計劃去執行!3.2國際上對小微實體企業金融服務的經驗3.2.1日本:政府護航日本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中政府扶持占據主導地位,尤其是在信用擔保和融資結構方面體現較為明顯。1、管理:國家管理機構行政特征顯著。日本在通產省設立了中小企業廳,都、道、府、縣也設立了中小企業局,在通產省各地的派出機構——通商產業局中設立中小企業科,形成了負責管理和指導中小企業活動的行政機構系統。中小企業廳內部部門設置和職務劃分嚴格遵照行政級別,分別負責制定國家中小企業大政方針,以及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方向性管理。2、模式:外源性金融服務中政府扶持明顯。日本小企業內源性資金少,僅約25%來自自有資本,對外源性融資特別是間接融資依賴性較強。受傳統文化影響,日本融資機制具有“政府+市場”的雙重特征,政策性、商業金融和風險投資機構組成了日本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其中,農林牧漁業金融公庫、原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和國際協力銀行國際金融部四家機構合并形成日本政策金融公庫(簡稱JASME),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中小企業貸款證券化以及提供信用保險;普通商業銀行對中微小企業的資金融通也發揮了一定作用;日本的風險基金較為完善,向新興高技術中小微企業提供“風險投資”。3、擔保:政策性融資信用擔保占比高。日本的信用保證協會(全國約50余家)是以中小微企業為服務對象、實施公共信用保證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日本金融業明顯區分了商業性融資和政策性融資,因此借款信用保證也分為普通保證和政策保證兩大類。當保證業務發生實際代償時,地方信用保證協會承擔30%的損失,國家保險公庫承擔70%的損失,保證了信用保證協會的正常運營。2004年度政策保證金額占承保總額的67%;普通保證占33%。信用保證協會的資金來自兩部分,2004年自有資金占比33%,國家和地方廳介入資金占比67%。4、法律:體系健全、針對性強。日本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體系極為完善,除了《中小企業基本法》固定了企業地位以外,《商工組合中央金庫法》、《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信用保證協會法》、《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綱要》、《中小企業振興資金助成法》等均從不同角度對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法規扶持。如為了鼓勵和規范中小企業組建合作性質的金融機構,以滿足他們融通資金的需要,日本制定了《信用金庫法》等法律,將信用金庫的會員主要限定為中小企業或者個人,主要為其會員提供金融服務。此外,日本的企業共濟制度也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質。3.2.2德國:融資減稅德國的小微企業發展管理機構與其他國家不同,機構多頭設置,各司其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制定了“一籃子”計劃;其減稅力度在發達國家中力度相對較大。1.管理:機構多頭設置。聯邦政府在經濟部設立了中小企業局專門促進小企業發展。經濟部按行業和職能分設八個處,在各州設有分局,其對小企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市場環境等方面,并不直接干預管理小企業生產經營。此外,聯邦政府財政部、科技部等也設有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卡特爾局負責監督和管理大企業對中小企業的吞并等壟斷性行為。2.模式:金融扶持多樣化。德國為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出臺了“一籃子”計劃,計劃的重點在于解決企業融資難。德國政府和銀行合力出資組建企業發展基金,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補貼。符合政府補貼的中小微企業可在所屬財政局申請貸款,評估檢驗通過后可得到基金的資助。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中亦有所創新,如復興貸款銀行、歐共體銀行專門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創業貸款、技改貸款、出口信貸等多種低息優惠貸款。政策性銀行還可以參與私人股份制公司進行股本投資。政府還要求各證券交易專門制定新的市場準入條例幫助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3.擔保:政府擔保為主。德國的信用擔保體系形式較為健全,政府融資擔保占比較高。一是聯邦政府出資,以低息長期責任貸款的方式對以行會為基礎的擔保銀行進行扶持,擔保銀行對中小微企業貸款提供擔保。二是對有風險的項目和落后地區新建項目,政府可以提供擔保。聯邦政府和各個州都成立了擔保銀行,最高可提供貸款總額80%的擔保。4.法律:致力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德國成立了反對限制競爭局,多次修訂《反對限制競爭法》,避免壟斷競爭損害小企業;公司法方面也較多地考慮了中小微企業的特殊利益。盡管德國聯邦沒有單行的中小企業法,各個聯邦州根據自身特點制定了相關立法。5.減稅:制定特別條款。各個國家均有所側重地采取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但德國的減稅政策力度相對較大。德國開始對中小企業實施有利的特別優惠條款累計約20年,對大部分中小手工業企業免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盈利用于再投資部分免交財產稅;落后地區創立的中小企業5年內可以免交營業稅;所得稅的最高稅額降至53%,最低稅率降到19%。3.2.3加拿大:差異化服務加拿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在管理方面,各級機構避免權限交差。聯邦政府成立了國家中小企業部,省、市政府設有專門的中小企業管理機構。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為了避免職能上的重復,各級政府在中小企業事務上的職能完全不同。聯邦、省、市三級政府的管理機構之間是伙伴關系,主要通過預算途徑,迫使和引導地方政府中小企業管理機構與聯邦中小企業管理機構進行合作。聯邦政府還設有中小企業貸款管理局,負責實施聯邦議會通過的《中小企業融資法案》。在擔保方面,加拿大政府組織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與銀行合作開展中小企業授信擔保業務,擔保的凈損失基本由政府補貼。在法律方面,加拿大頒布了《中小企業貸款法案》用以協助為中小企業獲得商業貸款,該法案歷經數十年、多次及時修訂。為了減輕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加拿大設立了降低所得稅稅率特別條款:只適用于加拿大控制的資產少于1500萬加元企業的第一個20萬加元收入。從執行的效果并結合合肥的具體情況看,為使合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效力最大化,可借鑒美國小企業管理局經驗,提升合肥現有小企業管理機構的政治地位,獨立研究小微企業發展中面臨的各種問題,及時向政府反饋并提出解決思路;有力協調金融、財政、稅務及其他相關部門,理順小微企業政策事權關系,促進小微企業各項相關法律法規、扶持政策落實;對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技術的指導與監督,對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協調等。通過這個媒介,可以有效實現金融與財政、稅務等扶持政策的“聯姻”,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扶持效力,促進小微企業做大做強。根據合肥的具體情況,目前還需借鑒日本經驗以行政力量全權推動;不同層級機構的設置可以借鑒加拿大經驗,避免職責的重復交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3.3合肥的互聯網金融與小微實體企業的融資一,互聯網金融通過平臺優勢,為小微企業提供覆蓋廣、成本小、門檻低、流程短、互動強、靈活度高的貸款產品,與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直接對接。互聯網金融的主體是P2P,其貸款服務與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相比具有較強的優勢,擺脫了物理網點、營業時間的約束,通過網絡平臺大范圍拓展金融服務的邊界,以極低的成本把服務延伸到任何需要的地方及主體,廣泛覆蓋需求。在客戶選擇上主要以小微企業為主,貸款門檻低,自由度高,且貸款的流程簡單、手續簡化,中間環節費用大幅降低。通過網絡平臺,資金的供需雙方接觸的頻次和寬度大幅增加,深度互動,可以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及時進行產品的設計與調整,產品周期大幅縮短。貸款服務直接而迅速,是一種點對點、時對時、批量的貸款服務,更為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二,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碎片化的資金歸集與碎片化的資金供給,契合小微企業融資核心,可以有效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提高資金可得性,向實體經濟輸血。互聯網金融匯集的是碎片化資金及儲蓄,在貸款上也是一種碎片化資金供給,與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匹配度很高。雖然目前P2P等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還較高,但與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相比,至少貸款渠道更加暢通,小微企業根據自身的需求可以在可承受范圍內獲得資金。從國外經驗看,P2P網貸平臺的主要貸款目標是小微企業,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供了較為豐富的渠道。如美國的LendingClub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1.5萬~10萬美元的貸款額度,期限一般在5年以內,為小微企業提供了便利的融資渠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P2P網貸平臺的功能在國外已被高度重視,并且,其在小微企業貸款中的比重還在不斷增加,其發展經驗可以為我國P2P網貸平臺的發展提供借鑒。三,互聯網金融充分利用大數據彌補小微企業信用不足的缺陷。小微企業的信用評估體系不健全是影響其獲得貸款的一項關鍵因素。互聯網金融對大數據的高度利用可以彌補小微企業信用機制的不足,通過對觸網小微企業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社交信息等海量數據的有效記錄和抓取,對其真實交易需求、歷史交易數據和關聯數據進行深度挖掘和處理,形成有效的信用評估體系,做好信用風險的定價和信用風險的控制,對小微企業進行精準的信息甄別、風險判斷、資金定價、貸后風險管理等,形成一種低成本、高效率的信用解決手段。雖然銀行也對小微企業的信息進行了一定的記錄,但銀行掌握的小微企業數據較為割裂,形如孤島,不能與小微企業深度融合,無法構建有價值的信用鏈條。因此,互聯網金融能夠有效解決小微企業的信用評估難題。四,互聯網金融通過競爭機制和滲透機制倒逼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融資傾斜。一是競爭機制的推動。互聯網金融以小微企業和個體消費者為切入點,短時間內就取得了一席之地,與銀行相比,將大額貸款的被動轉化成小額貸款的主動,將大客戶的劣勢轉化成中小企業的優勢,并不斷提升市場占有率,表現出了強勁的市場競爭力和比較優勢。在市場蛋糕重新劃分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的“鯰魚效應”倒逼銀行不斷向小微企業傾斜。二是滲透機制的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促使銀行在經營模式、業務方式上向互聯網金融靠攏,紛紛成立類P2P平臺、電商網站等,并充分利用這些平臺將金融資源注入小微企業,服務實體經濟。五,互聯網金融推動金融體系重構與金融市場重組,構建有利于小微企業成長的組織形態和金融體系。對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滿足一直是金融市場的薄弱之處,從銀行角度而言,由于無法找到既能夠滿足其風控及資本要求,又能夠有效向小微企業貸款的商業模式,銀行顧此失彼現象較為嚴重,造成了金融資源的錯配。互聯網金融開啟了一種專門針對小微金融服務的全新的商業模式,在金融體系中植入了小微企業的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雙贏的基因,金融市場的風險點與需求點也開始重新組合,生態體系得以重構。在這種生態體系和市場結構下,金融機構發現小微企業是一塊極大的市場蛋糕,甚至是未來金融的主打方向和盈利的主要領域。為此,金融業迎來突變和拐點,服務小微企業的替代性金融開始受到廣泛重視和青睞。四.合肥的服務小微實體企業的一些方法路徑的創新性研究4.1更新信貸經營理念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工作是否有效取決于信貸經營理念的科學性,所以,有效解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方式就是改變原有傳統的信貸經營理念,打破傳統的“壘大戶”的觀念。較長一段時間,各個銀行中都比較愿意貸款給大型企業以及大客戶,致使這些大型企業所得的貸款金額遠大于實際需求的金額,資金相對充足的企業開始進一步投資擴展,增加了投資的盲目性,致使宏觀調控的資金鏈斷裂,各銀行無法按照預期收回應有利益。所以,銀行業針對企業投資應更加慎重,利用投資小微企業可以將投資風險有效減小。還應打破以往“抵押為本”的觀念,對企業過度的強調抵押,將第一還款來源的信貸經營理念完全忽略,違背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發展方向,使小微企業的發展履步維艱,所以,對于銀行金融機構,要做到將科學發展觀作為基本理念,使小微企業對信貸風險的控制更加科學化,使小微企業貸款擔保的方式更加方便化、合理化。4.2防控信貸風險目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中,仍有各種各樣的風險因素存在,因此,在促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迅速發展中,應該重點對實質風險進行控制,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對小微企業信貸實施專職審查的制度,將專職審查人員的審查與經理審查同時展開,以達到將風險的關口前移的目的。其次,對小微企業貸款風險的管理控制工作應進一步加強,將小微企業的貸款抵押率等進行有效管控,及時調整。第三,對授信客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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