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PAGE28關愛農民工先進單位申報表
填表時間:年月日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先進事跡
農民工百日安全無事故先進個人推薦名單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技術等級教育程度工種籍貫主辦單位綜合評定意見備注泉州市建筑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報名表單位:領隊姓名:聯系電話:參賽隊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備注泉州市建筑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復習題第一部分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建筑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建筑法所稱的建筑活動指什么?答: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2、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健全什么安全管理制度?答: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請列舉出《建筑法》規定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的事項。答:(1)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4、根據《建筑法》的規定,誰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答: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答:意外傷害保險。6、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哪些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答: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7、《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均規定我國安全生產管理應堅持什么方針?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8、《安全生產法》規定,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什么方面的權益。答: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9、《安全生產法》規定,什么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什么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答: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10、《安全生產法》規定,什么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還享有什么權利?答: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11、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工會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什么權利?答:⑴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⑵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⑶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⑷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⑸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12、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可以行使哪些職權?答:⑴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⑵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⑶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⑷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注: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13、《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什么情況時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14、《安全生產法》規定,什么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答: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15、《安全生產法》中所稱的危險物品是指什么?16、《安全生產法》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什么?答: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17、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哪些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答: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18、勞動合同按約定期限可分為哪幾種合同?答: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19、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答: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⑵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⑶勞動合同期限;⑷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⑸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⑹勞動報酬;⑺社會保險;⑻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⑼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注: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20、《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在什么情況下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答: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21、用人單位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答:⑴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⑵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⑶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⑷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⑸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⑺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22、勞動者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答:⑴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⑵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⑷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⑸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答:⑴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⑵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4、《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答:⑴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⑵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⑶休息休假的權利、⑷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⑸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⑹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⑺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⑻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25、《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答:
⑴應當完成勞動任務,⑵應當提高職業技能,⑶應當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⑷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26、《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幾周歲的未成年人。
答:未滿十六周歲。27、《勞動法》規定,有哪些情形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答:⑴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⑵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28、《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什么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答: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29、國家對什么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答: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30、《勞動法》規定,什么是未成年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什么作業?答: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31、《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多少天的產假。答:九十天。32、《勞動法》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什么制度?答: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33、《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哪些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答:⑴退休;⑵生病、負傷;⑶因工傷殘或者思職業病⑷失業;⑸生育。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3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根據什么法律制定?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是什么,哪些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不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搶險救災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安全生產管理不適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3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稱的建設工程,是指哪些工程?答: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37、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哪些資料?答:(1)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2)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3〕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38、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哪些建設工程安全費用?答: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39、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有哪些安全責任?答:⑴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⑵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40、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設計單位有哪些安全責任?答:⑴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⑵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⑶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⑷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41、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如何處理?答:(1)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2)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3)施工單位拒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4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什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答: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4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如何進行?答:(1)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2)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3)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4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擔哪些安全責任?答:應當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45、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哪些地方?答: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4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建設工程承包中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有何規定?答:⑴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⑵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⑶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⑷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48、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哪些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答: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49、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哪些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主可在其許可范圍內承攬工程?答: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條件等。50、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哪些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答: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51、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采用什么方式向作業人員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答:書面告知方式。52、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作業人員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有什么權利?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作何處理?答: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53、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前,應組織哪些單位共同進行驗收?答: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驗收。5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多少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答:30日內。55、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為什么人員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誰支付?意外傷害的期限是什么?答: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56、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什么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答: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什么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答: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58、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哪兩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答: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59、《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施工現場辦公、生活設施有何規定?答:⑴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⑵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⑶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⑷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⑸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⑹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60、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哪些措施?答:(1)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2)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3)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88、《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什么單位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答: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61、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時,施工單位應及時、如實地向哪些部門報告?答:施工單位應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62、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什么單位負責上報事故?答:總承包單位。63、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哪些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答:(1)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2)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3)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4)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6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多長時間不予注冊?答:終身不予注冊。65、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可予以何種處罰?答: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6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可處挪用費用多少的罰款?答: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67、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什么制度?答:淘汰制度。68、《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在什么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違反這項規定可以進行什么處罰?答:城市市區的建設工程。違反這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69、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安全生產條件?答:(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70、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幾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答:3個月。71、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有何職責?答: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7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適用范圍是什么?什么事故不適用該條例?答:⑴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
⑵環境污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不適用本條例。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社會影響惡劣的事故,國務院或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認為需要調查處理的,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發生的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73、《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哪幾個等級?答:⑴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⑵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⑶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⑷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注: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74、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75、事故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答:⑴事故發生單位概況;⑵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⑶事故的簡要經過;⑷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⑸已經采取的措施;⑹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76、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誰報告?答: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77、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多少時間內向什么部門報告?答: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7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怎樣上報事故情況?答: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⑴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⑵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⑶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⑸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⑹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79、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有何補報規定?答: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80、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與基本要求是什么?答: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81、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人員應采取何種應急救援措施?答:⑴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⑵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⑶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⑷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82、事故發生后,當地公安機關應采取何種措施?答: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根據事故的情況,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機關應當迅速追捕歸案。83、事故發生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什么制度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答: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84、生產安全事故由誰負責組織調查?答:⑴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⑵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⑶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⑷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⑸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⑹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85、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有何規定?答:⑴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⑵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⑶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⑷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⑸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86、事故調查組應當履行什么職責?答:⑴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⑵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⑷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⑸提交事故調查報告。87、事故調查組應當在什么時間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答: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88、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答:⑴事故發生單位概況;⑵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⑷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⑸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89、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哪些行為可以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答:⑴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⑵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⑶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90、哪些情況下可對事故發生單位可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答:⑴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⑵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⑶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⑷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⑸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⑹事故發生后逃匿的。91、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可以處以多少罰款?答:⑴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⑵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⑶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⑷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92、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可以處多少罰款?答:⑴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⑵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⑶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⑷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93、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除依法進行罰款外,還可進行何種處罰?答:⑴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⑵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八、《工傷保險條例》94、《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誰承擔舉證責任?答: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95、《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答: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⑵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⑶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⑷患職業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96、《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哪些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答:⑴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⑵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⑶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97、《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答:⑴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⑵醉酒導致傷亡的;⑶自殘或者自殺的。98、《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有視同工傷的情形的,可享受何種工傷保險待遇?答:⑴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和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情形,均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⑵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情形,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99、《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何申請工傷認定?答:⑴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⑵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九、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務院[2004]第2號文)100、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要求大力推進哪“三項建設”?答: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安全生產法制、執法隊伍。10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要求搞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加強哪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哪些機制?答:加強國家、省(區、市)、市(地)、縣(市)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10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為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各地區可結合實際,依法對哪些企業收取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答: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10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要求努力構建什么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答: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10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遠期安全生產奮斗目標是什么?答:到2010年,初步形成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全國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力爭到2020年,我國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億元國內生產總值死亡率、十萬人死亡率等指標達到或接近世界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第二部分建設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10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所稱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什么行為?答: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督促各方主體履行相應安全生產責任,以控制和減少建筑施工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眾利益的行為。106、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的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什么理念?答:“以人為本”。107、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的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遵循什么原則?答:⑴遵循屬地管理和層級監督相結合、⑵監督安全保證體系運行與監督工程實體防護相結合、⑶全面要求與重點監管相結合、⑷監督執法與服務指導相結合的原則。108、請列舉出《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中規定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答:(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2)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4)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5)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6)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7)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109、《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在本級機關建立哪些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答:(1)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預警提示制度、(4)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5)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層級監督與重點地區監督檢查制度、(6)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約談制度、(7)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8)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檔案評查制度、(9)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110、《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層級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是哪些?答:(1)聽取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匯報、(2)詢問有關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情況、(3)查閱有關規范性文件、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監督執法案卷和有關會議記錄等文件資料、(4)抽查有關企業和施工現場,檢查監督管理實效、(5)對下級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反饋監督檢查意見。111、《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內容主要是哪些?答:(1)《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2)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4)三類人員經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制定和實施情況;(7)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理情況;(8)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況,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況;(9)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及實施情況;(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與落實情況;(11)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檢查開展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12)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公示與監控情況;(13)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情況;(14)其它有關事項。11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哪些?答:⑴將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的情況,以及在監理規劃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監理細則中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面情況。⑵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考核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情況。⑶審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⑷審核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情況。⑸審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投標時承諾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情況。⑹復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情況。⑺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⑻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⑼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事故隱患情況或暫時停工情況;整改結果復查情況;向建設單位報告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況。⑽其他有關事項。11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哪些?答:⑴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筑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的情況;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的情況。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撥付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情況。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的情況。⑷履行合同約定工期的情況。⑸有無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的行為。⑹其它有關事項。114、《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如何實行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管?答:(1)對于承建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工程項目,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2)發現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企業從事施工活動的,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進行處罰;(3)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對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4)對于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企業,立即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生產安全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跨省施工的,由事故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給發生事故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機關;(5)對向不具備法定條件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及向承建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項目頒發施工許可證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的違法發證責任。115、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可采取哪些方式?答:(1)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和現場防護、文明施工情況;(2)詢問有關人員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履行情況;(3)反饋檢查意見,通報存在問題。對發現的事故隱患,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對施工現場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4)監督檢查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安全監督檢查記錄;(5)工程竣工后,將歷次檢查記錄和日常監管情況納入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檔案,并作為對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的重要依據;(6)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群眾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或監理單位等的報告時,應到施工現場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并作出相應處理;(7)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執法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8)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在工程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逐步推行網格式安全巡查制度,明確每個網格區域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116、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開工后的安全生產監管主要有哪些內容?答:⑴工程項目各項基本建設手續辦理情況、有關責任主體和人員的資質和執業資格情況。⑵施工、監理單位等各方主體按本導則相關內容要求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情況。⑶施工現場實體防護情況,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情況。⑸其它有關事項。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117、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指哪些人員?答: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企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18、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職責主要包括哪些?答:⑴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⑵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⑶組織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檢查等活動。119、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有哪些安全工作職責?答:依據企業安全生產實際,適時修訂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調配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指導并評價企業各部門或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等。
120、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哪些主要安全工作職責?答: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巡視督查,并做好記錄。發現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經理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即制止。121、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內應當如何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答:應當按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足額配備,根據企業生產能力或施工規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⑴集團公司——1人/百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十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4人;⑵工程公司(分公司、區域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3人;⑶專業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每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且不少于3人;⑷勞務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員,且不少于2人。122、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施工現場應如何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答:⑴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⑵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23、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規定,勞務分包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應如何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答:勞務分包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企業總人數的5‰。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124、建筑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誰審核審批?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簽字。125、《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定義的高大模板工程是什么工程?答: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126、《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地下暗挖工程指哪些工程?答:指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127、《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包括哪些主要項目?答:⑴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⑵土方開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裝工程;⑸腳手架工程;⑹拆除、爆破工程;⑺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28、《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腳手架工程指哪些工程?答:(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3)懸挑式腳手架;(4)門型腳手架;(5)掛腳手架;(6)吊籃腳手架;(7)卸料平臺
。129、《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還包括哪些主要項目?答:⑴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⑵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⑶隧道工程施工;⑷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⑸特種設備施工;⑹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⑺6m以上的邊坡施工;⑻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⑼港口工程、航道工程;⑽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130、《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包括哪些?答:(1)深基坑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四、《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13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以及吊銷的,有何規定?答: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期間,不得承攬新的工程,發生問題的在建項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可繼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吊銷后,該企業不得進行任何施工活動,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132、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規定,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條件的給予何種處罰?企業發生死亡事故,且不再具備應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給予何種處罰?答:⑴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條件的,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7日至30日的處罰。⑵企業發生死亡事故,且不再具備應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至90日的處罰。⑶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延長暫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五、《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133、《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所指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哪些費用?答: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它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134、《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中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費是由哪些費用組成?答: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135、《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規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的哪些條款?答: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的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136、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中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有哪些規定?答: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支付。六、《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138、《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所稱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哪些?答: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139、《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分別對工程建設哪些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答:⑴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規劃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⑵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應當對工程建設勘察、設計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⑶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執行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⑷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監理、驗收等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140、《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什么機構的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答: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關、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單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141、《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強制性標準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哪些?答:⑴有關工程技術人員是否熟悉、掌握強制性標準;⑵工程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⑶工程項目采用的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⑷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⑸工程中采用的導則、指南、手冊、計算機軟件的內容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142、《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何處罰規定?答: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143、《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建設單位有哪些行為的,責任改正,并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答:⑴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⑵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七、《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144、《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所稱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指什么?答: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對于建筑安全生產所實施的行業監督管理。145、《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根據什么原則?答: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八、《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146、《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所稱的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術分別指什么?答:新技術是指經過鑒定、評估的先進、成熟、適用的技術、材料、工藝、產品。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術是指已無法滿足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等領域的使用要求,阻礙技術進步與行業發展,且已有替代技術,需要對其應用范圍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術、材料、工藝和產品。147、《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規定,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術應當遵循什么原則?答:推廣應用新技術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術應當遵循有利于可持續發展、有利于行業科技進步和科技成果產業化、有利于產業技術升級以及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原則。推廣應用新技術還應當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約定,享受利益,承擔風險。148、《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規定,誰不得超越范圍應用限制使用的技術,不得應用禁止使用的技術。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超越范圍應用限制使用的技術,不得應用禁止使用的技術。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14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什么?答: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150、《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包括哪些?答:⑴電工作業;⑵金屬焊接切割作業;⑶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⑷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⑸登高架設作業;⑹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⑺壓力容器操作;⑻制冷作業;⑼爆破作業;⑽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⑾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⑿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并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其他作業。15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哪些基本條件?答:⑴年齡滿18周歲;⑵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⑷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15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幾年復審1次?答: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15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內容包括哪些內容?答:⑴健康檢查;⑵違章作業記錄檢查;⑶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⑷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十、《關于建設行業生產操作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154、《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規定,國家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就業制度。用人單位招用從事哪些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答:從事技術復雜以及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工種(或職業)。155、國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國家職業資格分為哪幾級?答:國家職業資格分為五級,即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第三部分安全技術規范一、《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15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三寶”、“四口”是指的什么?答:“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主要是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157、保證項目是安全檢查的重點和關鍵,《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哪幾個分項檢查表中設立了保證項目?答: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和起重吊裝八項檢查評分表中,設立了保證項目。15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施工現場應設置的“五牌一圖”指的是什么?答:“五牌一圖”指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159、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的檢查項目包括哪些?答: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和安全標志十項內容。160、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對建筑施工中易發生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部位和工藝等的完成情況做安全檢查評價,共分幾哪些檢查分項?答: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和施工機具等十項。161、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應以匯總表的總得分及保證項目達標與否,作為對一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依據,其分為幾個等級?答: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162、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供電系統中應采用的三項技術原則是什么?答:⑴采用三級配電系統;⑵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⑶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163、根據JGJ46-2005的規定,什么情況下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應單獨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164、根據JGJ46-2005的規定,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哪些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答: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165、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在建工程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外電線路電壓1KV以下和10KV時,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不小于多少米?答:1KV以下不小于4米,10KV不小于6米。166、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什么引出?答: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167、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PE線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PE線截面有什么要求?答: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PE線應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PE線應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168、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室內非埋地明敷主干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多少米?答:2.5米。169、根據JGJ46-2005的規定,相線、N線、PE線的顏色標記必須符合哪些規定?答:相線L1(A)、L2(B)、L3(C)相序的絕緣顏色依次為黃、綠、紅色;N線的絕緣顏色為淡藍色;PE線的絕緣顏色為綠/黃雙色。任何情況下上述顏色標記嚴禁混用和互相代用。170、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工作接地、重復接地、防雷接地電阻必須符合哪些規定?答:總容量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施工現場內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30Ω。171、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配電室和控制室有哪些要求?答:⑴應滿足“五防一通”要求,即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動物侵入的措施和防火措施。⑵配電室的頂棚與地面的距離不低于3m。172、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動力、照明線在同一橫擔上架設時,其應如何排列?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依次為L1、N、L2、L3、PE。173、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電纜中必須包含哪些芯線?。174、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電纜芯線數應根據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和線數確定答: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175、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電纜線路應采用什么方式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答: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176、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電纜線路采用架空敷設有哪些規定?答:架空電纜應沿電桿、支架或墻壁敷設,并采用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沿墻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177、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埋地電纜在哪些地方必須加設防護套管?答: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0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178、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對動力與照明配電有何規定?答: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當合并設置為同一配電箱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配電;動力開關箱與照明開關箱必須分設。179、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配電箱、開關箱的制作材料有何規定?答:應采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制作,鋼板厚度應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于180、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其安裝高度有何規定?答: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O.8~1.6m。181、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哪一面?答:下底面。182、根據JGJ46-2005對電源隔離開關有何規定?答:電源隔離開關應設置于電源進線端,應采用分斷時具有可見分斷點,并能同時斷開電源所有極的隔離電器。261、根據JGJ46-2005的規定,總配電箱(總配電柜)應裝設哪些儀表?答: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及其他需要的儀表。183、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開關箱中的隔離開關只可直接控制哪些電路?答:開關箱中的隔離開關只可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3kW的動力電路,但不應頻繁操作。容量大于3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斷路器控制,操作頻繁時還應附設接觸器或其他啟動控制裝置。184、根據JGJ46-2005的規定,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應滿足哪些規定?答: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且不得用于啟動電氣設備的操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185、根據JGJ46-2005的規定,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應采用什么控制電器,不得采用什么作為控制電器?答: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186、根據JGJ46-2005的規定,塔身高于多少米的塔式起重機,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新疆維吾爾哈密地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2025屆五下數學期末考試模擬試題含答案
- 2025-2030家私行業市場深度分析及供需形勢與投資價值研究報告
- 新疆職業大學《數據挖掘與統計應用》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邢臺市新河縣2024-2025學年三下數學期末學業質量監測模擬試題含解析
- 2025至2031年中國秸稈氣化機行業投資前景及策略咨詢研究報告
- 2025-2030年中國CNG纏繞瓶行業市場投資商機與風險評估報告
- 2025-2030寵物玩具行業競爭格局及“”企業投資戰略研究報告
- 2024-2025企業安全培訓考試試題附完整答案(考點梳理)
- 2025年職工安全培訓考試試題帶解析答案
- 2025工廠職工安全培訓考試試題【奪冠】
- 2025加壓水洗法沼氣制備生物天然氣技術規范
- 《糖尿病酮癥酸中毒》課件
- 2024年03月湖南湖南岳陽農商行招考10人筆試歷年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
- 湖北武漢武昌區武漢大學附屬中學2025屆高三第四次模擬考試數學試卷含解析
- 泄漏管理培訓課件
- 《ICT測試設備簡介》課件
- 護理臨床思維訓練手冊
- 2024福建高考政治真題(解析版)
- PE管道井房首部工程施工方案
- 2024年廣西區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測》真題及答案解析
- 電力系統運行控制規范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