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刑法各論
第二版第十章
瀆職罪
第一節瀆職罪概述
一、瀆職罪的概念和構成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利用職權徇私舞弊,違背公務職責的公正性、廉潔性、勤勉性,妨害國家機關正常的職能活動,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本類犯罪具有以下的共同構成要件:1、本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和人民利益。第一節瀆職罪概述
2、本類犯罪在客觀上主要表現為兩大類瀆職行為:其一是濫用職權或者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其中以《刑法》第397條第1款所規定的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最具一般性和代表性;其二是故意利用職權徇私舞弊,其中以《刑法》第399條所規定的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最具代表性。3、本類犯罪的主體,除個別犯罪外,都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類犯罪在主觀方面既有故意也有過失。第一節瀆職罪概述
二、瀆職罪的種類對于這類犯罪根據具體罪主體的特點,大致可分為如下三類:1、一般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罪。2、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罪。3、特定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罪。第二節一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罪一、濫用職權罪(一)濫用職權罪的概念和構成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職責的公正、勤勉性和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上是故意關于本罪的罪過形式存在不同的見解。一、濫用職權罪
(二)濫用職權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應當注意如下問題:1、本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2、本罪與《刑法》另有規定的濫用職權犯罪的關系3、本罪與其他近似犯罪的界限一、濫用職權罪
(三)濫用職權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397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97條第2款規定,犯本罪且徇私舞弊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的損失特別嚴重;此外行為人濫用職權的嚴重程度以及行為人的動機是否惡劣,也是判斷情節是否特別嚴重的重要因素。二、玩忽職守罪
(一)玩忽職守罪的概念和構成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務職責的公正、勤勉性和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過失。二、玩忽職守罪
(二)玩忽職守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應當注意如下問題:1、本罪與濫用職權罪的界限2、本罪與刑法另有規定的玩忽職守犯罪的關系3、本罪與有關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的界限4、本罪與《刑法》第167條之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罪及第168條之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的界限5、本罪與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業務失職犯罪的界限二、玩忽職守罪
(三)玩忽職守罪的處罰《刑法》第397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97條第2款規定,犯本罪且徇私舞弊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的損失特別嚴重;此外行為人玩忽職守的嚴重程度以及行為人的動機是否惡劣,也是判斷情節是否特別嚴重的重要因素。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一)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概念和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密制度。2、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一般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上是故意。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應當注意如下問題:1、本罪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的界限2、本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界限(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398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依照此規定酌情處罰。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國家秘密載體,致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密制度。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定,造成泄露國家秘密結果的行為。3、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刑法》第398條第2款規定,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構成本罪。4、主觀方面是過失。根據《刑法》第398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依照本規定酌情處罰。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客體是國家機關正常的經貿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3、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上是過失。根據《刑法》第406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巨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六、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中關于土地管理的規定,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土地管理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規定,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出自故意。根據《刑法》第410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七、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中關于土地管理的規定,濫用職權,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土地管理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濫用職權,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上是故意,必須出于徇私情私利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10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八、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招收的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招收公務員、學生的制度。2、本罪客觀上表現為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上是故意,并且必須出于徇私舞弊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18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九、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文物管理、保護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方面是過失。根據《刑法》第419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節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罪
一、徇私枉法罪(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構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職能。司法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為,都會破壞司法機關正常活動,破壞社會主義法制。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司法上的職務之便,進行枉法追訴或者枉法裁判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一、徇私枉法罪
(二)徇私枉法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應注意如下問題:1、本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2、本罪與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界限3、本罪與偽證罪的界限4、本罪中涉及受賄問題的處理司法工作人員因受賄而枉法追訴、裁判的,依法應擇一重罪定罪處罰,不實行數罪并罰。(三)徇私枉法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399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構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審判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作出違背事實和法律的判決、裁定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在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中行使審判職責的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應當注意如下問題:1、本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2、本罪與徇私枉法罪的界限3、本罪中的罪數問題(三)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399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執行活動。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3、本罪的主體是人民法院從事執行工作的人員。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過失。根據《刑法》第399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受賄而犯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的,擇一重罪處罰,不數罪并罰。四、執行判決、裁定人員濫用職權罪。
執行判決、裁定人員濫用職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執行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濫用職權,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人民法院從事執行工作的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根據《刑法》第399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受賄而犯本罪的,擇一重罪處罰,不數罪并罰。五、枉法仲裁罪。
枉法仲裁罪,指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決,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仲裁活動的公正性。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決,情節嚴重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根據《刑法》第399條之一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六、私放在押人員罪
(一)私放在押人員罪的概念和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包括在羈押場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在押人員的監管制度。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私放在押人員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六、私放在押人員罪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應當注意如下問題:1、本罪與徇私枉法罪的界限2、本罪與窩藏罪的界限(三)私放在押人員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400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七、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監管職能和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秩序。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人員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過失。根據《刑法》第400條第2款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八、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職能和刑罰執行制度。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職權上的便利枉法,使罪犯獲取減刑、假釋、監外執行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具有徇私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01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節特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罪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不移交,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行政機關的正常活動和司法職權。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行政執法的職權舞弊枉法,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行政執法人員,即在國家公安、工商、稅務、海關、檢疫等行政機關中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動機是徇私利、私情。根據《刑法》第402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是指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客體是國家對證券、公司的正常管理活動。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準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金融、證券管理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4、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并具有徇私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0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是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稅務征收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非法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稅務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具有徇私動機。根據《刑法》第404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是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為徇私情私利,對明知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稅務制度與稅務機關的正常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利用職權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稅務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且出于徇私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05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五、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稅務制度與稅務機關的正常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辦理出口退稅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海關工作人員和銀行工作人員等。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且出于徇私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05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六、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
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是指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違反規定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情節嚴重,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林業管理的正常活動。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濫用職權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行為。3、本罪主體是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主要是負責采伐許可證發放的市、縣級林業局的工作人員。4、主觀方面是故意。根據《刑法》第407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七、環境監管失職罪
環境監管失職罪,是指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環境保護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導致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3、本罪的主體是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過失。根據《刑法》第408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八、食品監管瀆職罪食品監管瀆職罪,是指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3、本罪的主體是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包括故意或者過失根據《刑法》第408條之一的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的,從重處罰。九、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是指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管職責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政府部門防治傳染病的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傳染病防治監管職責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中對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有統一管理職責的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過失。根據《刑法》第409條規定,犯傳染病防治失職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放縱走私罪
放縱走私罪,是指海關工作人員為貪圖錢財、袒護親友或者其他私情私利,明知是走私行為而予以放縱,使之不受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海關機關的管理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職權舞弊,放縱走私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海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且必須出自徇私情私利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11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一、商檢徇私舞弊罪
商檢徇私舞弊罪,是指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故意偽造商品檢驗結果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商品檢驗機關的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商品檢驗過程中,對報檢的商品采取偽造、變造的手段對商檢的單證、印章、標志、封識、質量認證標志等作虛假的證明或者出具不真實的結論,包括將送檢的合格商品檢驗為不合格,或者將不合格商品檢驗為合格等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具有徇私動機。根據《刑法》第412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二、商檢失職罪
商檢失職罪,是指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驗的物品不檢驗,或者延誤檢驗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商品檢驗機關的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驗的物品不檢驗,或者延誤檢驗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過失。根據《刑法》第412條第2款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三、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故意偽造檢疫結果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的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故意偽造檢疫結果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具有徇私動機。《刑法》第413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四、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是指國家檢驗檢疫部門及檢驗檢疫機構中從事動植物檢疫工作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檢疫機關的工作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過失。根據《刑法》第413條第2款規定,犯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五、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是指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規定的追究職責,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查處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的職能。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背職責舞弊,不履行法律規定的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追究責任的職責,情節嚴重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并且必須出于徇私情私利的動機。根據《刑法》第414條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六、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是指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出入境管理的職能和國(邊)境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為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辦理護照、簽證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負責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國家工作人員。4、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根據《刑法》第415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七、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是指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邊防、海關機關的職能和國(邊)境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對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行為,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讓偷越國(邊)境人員通過邊卡口岸,進出國(邊)境。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4年微生物檢驗技師考試資格評估試題及答案
- 玻璃行業國際標準與認證流程考核試卷
- 畜牧業品牌推廣與市場渠道建設考核試卷
- 潛水裝備材料科學考核試卷
- 2024年項目管理考試復習建議試題及答案
- 老舊溫室復耕方案范本
- 2025年金屬非金屬礦山提升機操作證考試題及答案
- 石膏在隔音材料中的應用考核試卷
- 疾病預防控制與醫療廢棄物處理規范考核試卷
- 云母制品在農業領域的創新應用考核試卷
- 2025年杭州市高三英語4月二模質檢考試卷附答案解析
- 養老院安全知識培訓課件
- 基礎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結項鑒定審批書
-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件
- 2025年03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8人筆試歷年參考題庫考點剖析附解題思路及答案詳解
- 預防觸電知識培訓
- 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和流程
- 國開2025年《會計政策判斷與選擇》形考任務1-9答案
- 京瓷哲學學習與應用課件
- 2025年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單招職業適應性測試題庫新版
- 撒哈拉以南非洲(第2課時)課件-2024~2025學年人教版初中地理七年級下冊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