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_第1頁
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_第2頁
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_第3頁
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_第4頁
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0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荊州豆制品集體漲價

2007年8月2日,湖北省荊州市物價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市沙市區豆制品經營者突然集體漲價一案進行了調查。經查發現,該市沙市區豆制品經營戶于8月2日集體串通,決定統一提高豆制品價格,并貼出“公告”稱:“因今年以來黃豆價格持續上漲,經豆制品商會討論通過,從2007年8月2日起,上調豆制品價格。”并決定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種豆制品的市場銷售價格,平均漲幅20%左右。荊州豆制品集體漲價2007年8月2日,湖北省1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2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3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4第三講價格法律制度

一、價格的形成及價格形式?二、什么是價格總水平及其調控?三、什么是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四、價格管理機構及職責?五、價格監督及價格監督檢查?第三講價格法律制度一、價格的形成及價格形式?5第一節價格法概述一、價格價格:一是指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商品或服務價值的貨幣表現.二是需求者獲得商品或服務支付大的貨幣額度.市場調節價政府定價形式政府指導價含義特征是競爭價經營者自主定價依法確定的價不穩定性多樣性制定主體特征范圍調整內容特征強制性穩定性政府部門和經營者宏觀控制微觀靈活浮動價格最高限價最低保護價依據依據范圍經營者政府第一節價格法概述一、價格價格:一是指由供求關系決定的6價格法的作用:

1.保障市場經濟得以健康有序地運行,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2.把政府對市場價格的直接干預限制在一定的、必要的范圍內,并通過法律的、經濟的手段對市場價格總水平進行宏觀調控,既避免了政府的過度干預,又避免了市場的缺陷與不足。

3.通過依法監督檢查和懲處價格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合法行為。價格法的作用:7(一)市場調節價1、定義: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包含以下幾層含義:(1)由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價格。經營者的定價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2)是一種競爭價格。經營者有自主定價權后,就會尋求對己有利的經營條件,產生排他性,如沒有競爭,就會變為壟斷。(3)依法確定的價格。經營者的定價是在法律許可下的自主,否則就是價格違法。

《價格法》規定的價格形式(一)市場調節價《價格法》規定的價格形式84、市場調節價的范圍由政府指導或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

具體指:商品和服務比較豐富,不屬于資源稀缺的范圍,如已經普及了的電視、礦泉水等;商品和服務不具有自然壟斷性,是可以由多個經營者同時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如衣服、郵政(快遞);商品和服務不屬于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別重要的商品,如電腦。

自然壟斷是指由于市場的自然條件而產生的壟斷,當一個企業能以低于兩個或更多企業的成本為整個市場提供一種物品或勞務時,就形成自然壟斷主要是公用企事業。如水電氣,公用交通等。4、市場調節價的范圍由政府指導或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95、市場調節價的基本依據(1)生產經營成本。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費用。按照會計理論分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經營費用、財務費用。其中:制造費用是固定成本、管理費用和經營費用中部分為固定成本,其余為變動成本。長安汽車采用新的裝配線,將組裝成本由3000多元降到1000多元,就是降低成本的最好體現。(2)市場供求狀況。5、市場調節價的基本依據(1)生產經營成本。指與生產經營有關10(二)政府指導價1、定義: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如春節時火車票價、利率。2、特征(1)定價主體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與經營者。其他部門指鐵道部、建設部、交通部、發展改革委員會等,經營者最終定價。(2)是宏觀控制與微觀靈活結合的一種價格。商品的品種、基準價、浮動幅度、差率大小都是國家價格管理部門或其他部門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動。(二)政府指導價1、定義: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113、主要形式(1)浮動價格。政府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允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在一定范圍內自行制定和調整價格的一種形式。如飛機票價。(2)最高限價。政府對經營者出售的商品價格規定最高限度,經營者職能在此限度內出售商品的一種價格形式。制止哄抬物價。如糧食、食用油等商品。(3)最低限價。政府對經營者出售的商品價格規定最低限度,經營者職能在此限度以上出售商品的一種價格形式。如初級農產品。3、主要形式(1)浮動價格。政府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允許經124、商品范圍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一)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糧食等);

(二)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稀土);

(三)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公共交通、郵政、電信、供水等)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教育等)4、商品范圍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13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目前,剩下的13種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為:重要的中央儲備物資,國家專營的煙葉、食鹽和民爆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藥品,教材,天然氣,中央直屬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電力,軍品,重要交通運輸,郵政基本業務,電信基本業務,重要專業服務。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目前,剩下的13種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14

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和地方的定價目錄為依據。中央定價目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修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地方定價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央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審定后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價目錄。定價目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155、依據

(1)商品或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促進創新,獲得更多利潤。(2)市場供求狀況。(3)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

5、依據(1)商品或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促進創新,獲得更多166、調整調整內容:(1)適用范圍調整。由原來的141種調整到現在的13種。(2)價格水平的調整。這更頻繁,使價格更接近市場。如水電的價格上漲。(3)根據經濟運行,適時調整。6、調整調整內容:17(三)政府定價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制定的價格。

具有穩定性和強制性。(三)政府定價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18規范政府定價行為的法規、規章即明確政府制定價格的范圍、程序、權利、職責,促進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透明度。這類法規規章主要包括:政府制定價格目錄、政府制定價格的程序、政府制定價格的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

實施成本監審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具體范圍包括:A列入中央政府定價目錄中的商品和服務B列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中的商品和服務

C依法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規范政府定價行為的法規、規章即明確政府制定價格19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價格對象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商品和無形資產的價格,有形商品是指各類實物產品.無形資產指知識產品價格服務價格是指各類有償服務的收費,如咨詢、律師服務等.價格接受者市場調節價政府定價注意:匯率\利率\債券\股票\期貨等的價格是否受<價格法>調整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價格對象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商品和無形資產的20經營者的定價權利①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②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③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如教材)④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經營者的定價義務①努力改進生產經營管理②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③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④明碼標價的義務

經營者的定價權利①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②在政府指導價規21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法規、規章主要包括明碼標價、制止牟取暴利、禁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欺詐等。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法規、規章主要包括明碼標價22二、價格法定義價格法是指調整價格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在價格的制定、執行和監督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經濟關系調整對象價格關系制定、調整和執行價格中發生的價格關系執行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價格關系價格指導、監督和檢查中發生的價格關系流通、消費過程中發生的價格關系表現二、價格法定義價格法是指調整價格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在價23價格關系的具體表現(1)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在制定、調整和執行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中發生的價格關系;(2)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和經營者之間發生的因執行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價格關系;(3)經營者在自主定價過程中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部門、行業組織在價格指導、監督和檢查中發生的價格關系;

(4)各種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服務的提供商之間以及他們與消費者之間因提供商品和服務發生的價格關系。

價格關系的具體表現(1)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24《價格法》的作用

1、規范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維護價格秩序。

2、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優化價格形成機制。3、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協調生產和消費的關系。4、規范、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調控,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價格法》的作用1、規范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維護價格秩序25價格法律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的規則》《關于價格舉報工作的規定》還包括一些通知等。價格法律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6價格法屬于市場管理與市場交易法的范疇,又屬于宏觀調控法的范疇。《價格法》的性質價格法屬于市場管理與市場交易法的范疇,又屬于宏27三、價格違法價格違法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價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包括不履行價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義務和實施了價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中明文禁止的行為.構成要件定義行為的主體是價格法律法規中規定承擔法律義務的人,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侵害了價格法律規范所保護的客體,即侵害了價格管理秩序,侵害了國家、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實施了價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行為。只有違法的思想動機而沒有付諸于行動,則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是有過錯的,即故意或者過失三、價格違法價格違法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價格法律、行28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價格違法行為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29按性質分低價傾銷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價格欺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價格歧視價格壟斷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按性質分低價傾銷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30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1.價格違法行為與價格法律責任價格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價格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形式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類。例題:經營者的價格法律責任主要有()。A.經濟責任B.行政責任C.民事責任D.社會責任E.刑事責任答案:BCE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312.經營者價格違法及其處罰(1)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例題1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如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如果沒有違法所得,可根據價格違法行為人違法情節的輕重,處違法人員以()的罰款。A.2萬-20萬元B.4萬-40萬元C.3萬-30萬元D.5000元以內答案:A(2)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3)經營者不正當價格行為(4)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5)經營者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2.經營者價格違法及其處罰32例題2(單選)經營者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主要有四類:一是不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二是();三是提供虛假資料;四是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其他行為。A.捏造證據B.篡改證據C.不全面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D.不按規定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答案:D例題2(單選)經營者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33價格歧視得以實行的三個條件第一,市場存在不完善性。當市場不存在競爭,信息不暢通,或者由于種種原因被分割時,壟斷者就可以利用這一點實行價格歧視。第二,各個市場對同種商品的需求彈性不同。這時壟斷者可以對需求彈性小的市場實行高價格,以獲得壟斷利潤。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場之間或市場的各部分之間分開。價格歧視得以實行的三個條件第一,市場存在不完善性。當市場不存34價格歧視的三個等級一級價格歧視,又稱完全價格歧視,就是每一單位產品都有不同的價格二級價格歧視,根據不同購買量,確定不同價格三級價格歧視是指壟斷廠商對不同市場的不同消費者實行不同的價格,在實行高價格的市場上獲得超額利潤。

價格歧視的三個等級一級價格歧視,又稱完全價格歧視,就是每一35價格壟斷案例2007年8月15日,《重慶晨報》刊登了巴南區李家沱十多家火鍋店貼出告示統一收取10元鍋底費的報道。后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各火鍋店當場撤除了加收鍋底費的告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現協議統一漲價等類似行為。價格壟斷案例2007年8月15日,《重慶晨報》刊登了巴南區李36案情:2007年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原價為5.68元/公斤,現價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場平均價(4.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雞蛋,并規定顧客每人次限購15個鮮雞蛋(約1公斤),引發千人排隊搶購,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案例:虛構原價欺詐消費者案情:2007年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原價為5.68元/公37國務院:串通漲價可罰百萬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3日簽署第515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對經營者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行業協會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國務院:串通漲價可罰百萬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3日簽署第51538四、價格管理體制的法律規定定義類型集中統一的價格管理體制分散的價格管理體制混合型價格管理體制見書本485頁直接性我國目前的價格管理直接與間接性間接性(一)(二)(三)機構及職責四、價格管理體制的法律規定定義類型集中統一的價格管理體制分散39五、價格總水平的調控(一)定義價格總水平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范圍內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或綜合水平.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是國家重要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二)目標(三)具體政策措施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投資政策、進出口政策等五、價格總水平的調控(一)定義價格總水平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40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手段(四)經濟手段(1)(3)(2)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注:常常是以經濟手段為主,輔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方式特征特征方式方式特征間接性\誘導性\滯后性財政\稅收\貨幣\工資\信貸\投資\價格調節基金\儲備規范性\穩定性\嚴肅性價格立法\執法強制性\局部性\直接性國家定價\限價\凍結物價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手段(四)經濟手段(1)(3)(2)法律41(1)價格監測制度。(2)重要商品儲備制度。(3)價格調節基金制度。(4)保護價格制度。(5)價格干預措施。(6)緊急干預措施。(五)價格總水平調控的基本制度(1)價格監測制度。(五)價格總水平調控的基本制度42價格監測分析的基本形式有:A定期價格監測分析制度B典型調查或抽樣調查C應急監測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目前糧食價格管理的主要工作是()。A制定和組織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格B控制糧食市場價格價格監測分析的基本形式有:43六、價格監督檢查(一)定義價格監督檢查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物價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對價格活動進行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活動.分類(二)1)農產品價格監督檢查2)工業品價格監督3)收費價格監督檢查

1)經常性價格檢查2)臨時性價格檢查檢查對象檢查時間物價部門的職權:1)詢問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2)查詢復制資料及核對銀行資料;3)責令暫停相關營業;4)先行登記保存.(三)內容六、價格監督檢查(一)定義價格監督檢查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物價主44價格監督檢查的主要法規、規章即規定價格監督檢查的主體、程序職權、價格的社會監督及行政處罰、法律責任。這類法規、規章主要包括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價格行政處罰程序、價格監督檢查管轄規定等。價格監督檢查的特征表現為:A主體是價格主管部門B對象是價格管理相對人(經營者)C目的是為了防止和糾正價格管理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保障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實施和執行,實現國家價格管理職能D是價格主管部門的一種行政職能

價格監督檢查的主要法規、規章即規定價格監督檢查的主45七、價格聽證制度(一)定義價格聽證是指政府在制定、調整列入聽證目錄中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務價格時,組織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社會有關各方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論證的制度.項目(二)教材、學費、醫療費等交通、郵政等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商品價格水電氣通訊等列入中央和地方定價目錄七、價格聽證制度(一)定義價格聽證是指政府在制定、調整列入聽46國家計委(發改委)價格聽證目錄一、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二、鐵路旅客運輸基準票價率(軟席除外)三、民航旅客運輸公布票價水平四、電信基本業務資費中的固定電話通話費、月租費,移動電話費、月租費國家計委(發改委)價格聽證目錄47(三)程序(1)申請經營者或主管部門、或消費者或社會團體(2)審核與決定組織聽證價格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10天內做出聽證決定,并與相關部門做好準備工作。3)舉行聽證會聽證會前10天將聘書和資料送達聽證代表,且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參會才能舉行聽證會,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在聽證會后制作聽證紀要,并送代表。有異議的,可以向主持人或上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反映4)公布定價(三)程序(1)申請經營者或主管部門、或消費者或社會團體(248深圳市物價局表示天然氣暫定價收費無依據

從2006年8月開始轉換天然氣至今,深圳氣價一直未定,深圳燃氣集團就按照每立方3.95元的“暫定價”收取,但市物價局負責人昨日明確表示:該局從未批準過3.95元這個所謂的“暫定價”,用戶則發現按“暫定價”收取的燃氣費比物價局規定的高。深圳市物價局表示天然氣暫定價收費無依據

從2006年8月開始49

燃氣集團:按物價局精神定出3.95元?燃氣集團熱線電話25199999,接線員找來熱線咨詢部門的負責人徐小姐,徐小姐答復記者說,3.95元是燃氣集團按照物價局文件的精神制定出來的暫定價,具體的制定辦法是:原來液化石油氣是每立方15.6元,天然氣與液化石油氣的熱值比是1:3,市物價局要求按前三月液化氣均款80%收,所以燃氣集團天然氣暫定價的公式是:15.6/3×80%,但是,記者按照這個公式一算,卻發現得數是4.16元,而不是3.95元。這是為何?燃氣集團工作人員并不能做出解釋。

燃氣集團:按物價局精神定出3.95元?燃氣集團熱線電話2550按“暫定價”會被多收費

記者查詢了福田區麗陽天下名苑秦小姐家里的用氣情況,燃氣主要用于三個人洗澡和每天做一頓晚飯,她家轉換天然氣的時間是2007年1月12日。秦小姐家的燃氣費存折顯示,2006年10、11、12月,家里的管道煤氣費分別是49.3元、49.3元和64.9元,平均每月54.5元;如果按照市物價局的規定,那轉換后的幾個月,應該按照每月54.5元×80%的標準來計算,也就是說,秦小姐家每月被扣掉的燃氣費應該是43.6元。按“暫定價”會被多收費

記者查詢了福田區麗陽天下名苑秦小姐家51但實際上,秦小姐家的燃氣費存折顯示,2007年1月、2月、3月的費用分別是124.8元、67.15元和71.1元,平均每月88.51元,這三個數字是按照燃氣集團的“暫定價”計算出來的,用88.51減去43.6,等于44.91,“也就是說,按燃氣集團價格收取的燃氣費,比按物價局文件標準算出的燃氣費平均每月多了44.91元?”但實際上,秦小姐家的燃氣費存折顯示,2007年1月、2月、352

律師:涉嫌違反價格法

廣東深君聯律師事務所的侯松濤律師認為,燃氣集團的這種做法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該法明確規定了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公用事業價格要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經營者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所以燃氣集團自定“暫定價”涉嫌違反該法。

律師:涉嫌違反價格法53

經濟學博士:定價依據被偷換

燃氣集團關于“暫定價”看似合理的解釋,卻被廈門大學畢業的經濟學博士周波指為:偷換了定價依據。周波說,拋開定價學的基本概念不說,單是從數學公式上,就可以看出,物價局的定價依據之一是月平均用氣費,這個費用,是用氣量乘以價格算出來的;而在燃氣集團的定價公式“15.6/3×80%”里面,根本沒有用氣量這個依據,只有液化石油氣價格這個依據,從數學的角度上說,就是一個變量被抹掉了,于是它的影響也被抹掉了,在實際中,這就意味著,用氣量越大的用戶,被多收的錢就越多,用得少的用戶,影響就小。

經濟學博士:定價依據被偷換

燃氣集團關于“暫定價”看似合理54八、違反價格法的法律責任1、經營者的法律責任主要是行政責任責令改正罰款停業整頓警告退還或賠償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2、政府及其部門的法律責任主要是行政責任3、價格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經濟責任責令改正通報批評行政處分八、違反價格法的法律責任1、經營者的法律責任主要是行政責任責55價格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有()。A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B過罰相當原則及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C處罰法定原則D公正、公開原則及一事不再罰原則

價格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有()。56荊州豆制品集體漲價

2007年8月2日,湖北省荊州市物價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市沙市區豆制品經營者突然集體漲價一案進行了調查。經查發現,該市沙市區豆制品經營戶于8月2日集體串通,決定統一提高豆制品價格,并貼出“公告”稱:“因今年以來黃豆價格持續上漲,經豆制品商會討論通過,從2007年8月2日起,上調豆制品價格。”并決定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種豆制品的市場銷售價格,平均漲幅20%左右。荊州豆制品集體漲價2007年8月2日,湖北省57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58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59價格法律制度概述課件60第三講價格法律制度

一、價格的形成及價格形式?二、什么是價格總水平及其調控?三、什么是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四、價格管理機構及職責?五、價格監督及價格監督檢查?第三講價格法律制度一、價格的形成及價格形式?61第一節價格法概述一、價格價格:一是指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商品或服務價值的貨幣表現.二是需求者獲得商品或服務支付大的貨幣額度.市場調節價政府定價形式政府指導價含義特征是競爭價經營者自主定價依法確定的價不穩定性多樣性制定主體特征范圍調整內容特征強制性穩定性政府部門和經營者宏觀控制微觀靈活浮動價格最高限價最低保護價依據依據范圍經營者政府第一節價格法概述一、價格價格:一是指由供求關系決定的62價格法的作用:

1.保障市場經濟得以健康有序地運行,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2.把政府對市場價格的直接干預限制在一定的、必要的范圍內,并通過法律的、經濟的手段對市場價格總水平進行宏觀調控,既避免了政府的過度干預,又避免了市場的缺陷與不足。

3.通過依法監督檢查和懲處價格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合法行為。價格法的作用:63(一)市場調節價1、定義: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包含以下幾層含義:(1)由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價格。經營者的定價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2)是一種競爭價格。經營者有自主定價權后,就會尋求對己有利的經營條件,產生排他性,如沒有競爭,就會變為壟斷。(3)依法確定的價格。經營者的定價是在法律許可下的自主,否則就是價格違法。

《價格法》規定的價格形式(一)市場調節價《價格法》規定的價格形式644、市場調節價的范圍由政府指導或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

具體指:商品和服務比較豐富,不屬于資源稀缺的范圍,如已經普及了的電視、礦泉水等;商品和服務不具有自然壟斷性,是可以由多個經營者同時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如衣服、郵政(快遞);商品和服務不屬于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別重要的商品,如電腦。

自然壟斷是指由于市場的自然條件而產生的壟斷,當一個企業能以低于兩個或更多企業的成本為整個市場提供一種物品或勞務時,就形成自然壟斷主要是公用企事業。如水電氣,公用交通等。4、市場調節價的范圍由政府指導或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655、市場調節價的基本依據(1)生產經營成本。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費用。按照會計理論分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經營費用、財務費用。其中:制造費用是固定成本、管理費用和經營費用中部分為固定成本,其余為變動成本。長安汽車采用新的裝配線,將組裝成本由3000多元降到1000多元,就是降低成本的最好體現。(2)市場供求狀況。5、市場調節價的基本依據(1)生產經營成本。指與生產經營有關66(二)政府指導價1、定義: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如春節時火車票價、利率。2、特征(1)定價主體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與經營者。其他部門指鐵道部、建設部、交通部、發展改革委員會等,經營者最終定價。(2)是宏觀控制與微觀靈活結合的一種價格。商品的品種、基準價、浮動幅度、差率大小都是國家價格管理部門或其他部門根據宏觀調控需要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動。(二)政府指導價1、定義: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673、主要形式(1)浮動價格。政府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允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在一定范圍內自行制定和調整價格的一種形式。如飛機票價。(2)最高限價。政府對經營者出售的商品價格規定最高限度,經營者職能在此限度內出售商品的一種價格形式。制止哄抬物價。如糧食、食用油等商品。(3)最低限價。政府對經營者出售的商品價格規定最低限度,經營者職能在此限度以上出售商品的一種價格形式。如初級農產品。3、主要形式(1)浮動價格。政府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允許經684、商品范圍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一)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糧食等);

(二)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稀土);

(三)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公共交通、郵政、電信、供水等)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教育等)4、商品范圍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69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目前,剩下的13種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為:重要的中央儲備物資,國家專營的煙葉、食鹽和民爆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藥品,教材,天然氣,中央直屬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電力,軍品,重要交通運輸,郵政基本業務,電信基本業務,重要專業服務。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目目前,剩下的13種中央定價商品和服務項70

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和地方的定價目錄為依據。中央定價目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修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地方定價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央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審定后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價目錄。定價目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715、依據

(1)商品或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促進創新,獲得更多利潤。(2)市場供求狀況。(3)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

5、依據(1)商品或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促進創新,獲得更多726、調整調整內容:(1)適用范圍調整。由原來的141種調整到現在的13種。(2)價格水平的調整。這更頻繁,使價格更接近市場。如水電的價格上漲。(3)根據經濟運行,適時調整。6、調整調整內容:73(三)政府定價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制定的價格。

具有穩定性和強制性。(三)政府定價依照《價格法》的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他74規范政府定價行為的法規、規章即明確政府制定價格的范圍、程序、權利、職責,促進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透明度。這類法規規章主要包括:政府制定價格目錄、政府制定價格的程序、政府制定價格的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等。

實施成本監審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具體范圍包括:A列入中央政府定價目錄中的商品和服務B列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中的商品和服務

C依法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規范政府定價行為的法規、規章即明確政府制定價格75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價格對象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商品和無形資產的價格,有形商品是指各類實物產品.無形資產指知識產品價格服務價格是指各類有償服務的收費,如咨詢、律師服務等.價格接受者市場調節價政府定價注意:匯率\利率\債券\股票\期貨等的價格是否受<價格法>調整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價格對象商品價格是指各類有形商品和無形資產的76經營者的定價權利①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②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③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如教材)④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經營者的定價義務①努力改進生產經營管理②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③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④明碼標價的義務

經營者的定價權利①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②在政府指導價規77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法規、規章主要包括明碼標價、制止牟取暴利、禁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欺詐等。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法規、規章主要包括明碼標價78二、價格法定義價格法是指調整價格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在價格的制定、執行和監督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經濟關系調整對象價格關系制定、調整和執行價格中發生的價格關系執行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價格關系價格指導、監督和檢查中發生的價格關系流通、消費過程中發生的價格關系表現二、價格法定義價格法是指調整價格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在價79價格關系的具體表現(1)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在制定、調整和執行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中發生的價格關系;(2)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和經營者之間發生的因執行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價格關系;(3)經營者在自主定價過程中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部門、行業組織在價格指導、監督和檢查中發生的價格關系;

(4)各種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服務的提供商之間以及他們與消費者之間因提供商品和服務發生的價格關系。

價格關系的具體表現(1)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80《價格法》的作用

1、規范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維護價格秩序。

2、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優化價格形成機制。3、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協調生產和消費的關系。4、規范、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調控,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價格法》的作用1、規范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維護價格秩序81價格法律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的規則》《關于價格舉報工作的規定》還包括一些通知等。價格法律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82價格法屬于市場管理與市場交易法的范疇,又屬于宏觀調控法的范疇。《價格法》的性質價格法屬于市場管理與市場交易法的范疇,又屬于宏83三、價格違法價格違法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價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包括不履行價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義務和實施了價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章中明文禁止的行為.構成要件定義行為的主體是價格法律法規中規定承擔法律義務的人,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侵害了價格法律規范所保護的客體,即侵害了價格管理秩序,侵害了國家、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實施了價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行為。只有違法的思想動機而沒有付諸于行動,則不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是有過錯的,即故意或者過失三、價格違法價格違法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價格法律、行84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價格違法行為不正當價格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85按性質分低價傾銷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價格欺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價格歧視價格壟斷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按性質分低價傾銷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86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1.價格違法行為與價格法律責任價格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價格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形式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類。例題:經營者的價格法律責任主要有()。A.經濟責任B.行政責任C.民事責任D.社會責任E.刑事責任答案:BCE經營者價格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872.經營者價格違法及其處罰(1)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例題1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如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如果沒有違法所得,可根據價格違法行為人違法情節的輕重,處違法人員以()的罰款。A.2萬-20萬元B.4萬-40萬元C.3萬-30萬元D.5000元以內答案:A(2)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3)經營者不正當價格行為(4)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5)經營者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2.經營者價格違法及其處罰88例題2(單選)經營者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主要有四類:一是不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二是();三是提供虛假資料;四是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其他行為。A.捏造證據B.篡改證據C.不全面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D.不按規定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答案:D例題2(單選)經營者拒絕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89價格歧視得以實行的三個條件第一,市場存在不完善性。當市場不存在競爭,信息不暢通,或者由于種種原因被分割時,壟斷者就可以利用這一點實行價格歧視。第二,各個市場對同種商品的需求彈性不同。這時壟斷者可以對需求彈性小的市場實行高價格,以獲得壟斷利潤。第三,有效地把不同市場之間或市場的各部分之間分開。價格歧視得以實行的三個條件第一,市場存在不完善性。當市場不存90價格歧視的三個等級一級價格歧視,又稱完全價格歧視,就是每一單位產品都有不同的價格二級價格歧視,根據不同購買量,確定不同價格三級價格歧視是指壟斷廠商對不同市場的不同消費者實行不同的價格,在實行高價格的市場上獲得超額利潤。

價格歧視的三個等級一級價格歧視,又稱完全價格歧視,就是每一91價格壟斷案例2007年8月15日,《重慶晨報》刊登了巴南區李家沱十多家火鍋店貼出告示統一收取10元鍋底費的報道。后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各火鍋店當場撤除了加收鍋底費的告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現協議統一漲價等類似行為。價格壟斷案例2007年8月15日,《重慶晨報》刊登了巴南區李92案情:2007年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原價為5.68元/公斤,現價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場平均價(4.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雞蛋,并規定顧客每人次限購15個鮮雞蛋(約1公斤),引發千人排隊搶購,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案例:虛構原價欺詐消費者案情:2007年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原價為5.68元/公93國務院:串通漲價可罰百萬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3日簽署第515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對經營者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行業協會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國務院:串通漲價可罰百萬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3日簽署第51594四、價格管理體制的法律規定定義類型集中統一的價格管理體制分散的價格管理體制混合型價格管理體制見書本485頁直接性我國目前的價格管理直接與間接性間接性(一)(二)(三)機構及職責四、價格管理體制的法律規定定義類型集中統一的價格管理體制分散95五、價格總水平的調控(一)定義價格總水平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范圍內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或綜合水平.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是國家重要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二)目標(三)具體政策措施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投資政策、進出口政策等五、價格總水平的調控(一)定義價格總水平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96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手段(四)經濟手段(1)(3)(2)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注:常常是以經濟手段為主,輔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方式特征特征方式方式特征間接性\誘導性\滯后性財政\稅收\貨幣\工資\信貸\投資\價格調節基金\儲備規范性\穩定性\嚴肅性價格立法\執法強制性\局部性\直接性國家定價\限價\凍結物價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手段(四)經濟手段(1)(3)(2)法律97(1)價格監測制度。(2)重要商品儲備制度。(3)價格調節基金制度。(4)保護價格制度。(5)價格干預措施。(6)緊急干預措施。(五)價格總水平調控的基本制度(1)價格監測制度。(五)價格總水平調控的基本制度98價格監測分析的基本形式有:A定期價格監測分析制度B典型調查或抽樣調查C應急監測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目前糧食價格管理的主要工作是()。A制定和組織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格B控制糧食市場價格價格監測分析的基本形式有:99六、價格監督檢查(一)定義價格監督檢查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物價主管部門依照價格法對價格活動進行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活動.分類(二)1)農產品價格監督檢查2)工業品價格監督3)收費價格監督檢查

1)經常性價格檢查2)臨時性價格檢查檢查對象檢查時間物價部門的職權:1)詢問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2)查詢復制資料及核對銀行資料;3)責令暫停相關營業;4)先行登記保存.(三)內容六、價格監督檢查(一)定義價格監督檢查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物價主100價格監督檢查的主要法規、規章即規定價格監督檢查的主體、程序職權、價格的社會監督及行政處罰、法律責任。這類法規、規章主要包括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價格行政處罰程序、價格監督檢查管轄規定等。價格監督檢查的特征表現為:A主體是價格主管部門B對象是價格管理相對人(經營者)C目的是為了防止和糾正價格管理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保障價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實施和執行,實現國家價格管理職能D是價格主管部門的一種行政職能

價格監督檢查的主要法規、規章即規定價格監督檢查的主101七、價格聽證制度(一)定義價格聽證是指政府在制定、調整列入聽證目錄中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務價格時,組織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社會有關各方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論證的制度.項目(二)教材、學費、醫療費等交通、郵政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