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技術措施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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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筑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技術措施目錄第1章總則第2章地基基礎工程下沉或變形過大防治的技術措施2.1一般規定2.2天然地基2.3樁基2.4建筑回填第3章地下室裂縫和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3.1一般規定3.2地下室頂板3.3地下室外墻3.4地下室底板3.5地下室防水工程第4章墻體裂縫和外墻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4.1一般規定4.2現澆鋼筋混凝土墻4.3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墻第5章鋼筋混凝土現澆樓、屋面板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5.1一般規定5.2廁浴間、廚房、陽臺樓板5.3現澆屋面板第6章樓地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6.1一般規定6.2樓板6.3墻角6.4管道穿越處第7章鋼筋混凝土現澆屋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7.1一般規定7.2卷材防水屋面7.3涂膜防水屋面7.4剛性防水屋面第8章外門窗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8.1一般規定第9章室內標高和幾何尺寸偏差防治的技術措施9.1一般規定第10章室內初裝修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技術措施10.1一般規定10.2地面找平層起砂、空鼓、開裂10.3墻面、頂棚抹灰空鼓、開裂第11章外立面裝修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1.1一般規定11.2陽臺等臨空處設置玻璃欄板的安全隱患11.3飄窗弧形玻璃的安全隱患11.4建筑飾面和裝飾構件安全隱患第12章給排水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2.1一般規定12.2給水、排水管道滲漏12.3排水系統防臭、排水管道堵塞或排水不暢12.4管道安裝通病12.5給排水系統噪聲12.6消防隱患12.7給排水設備安裝不到位第13章建筑電氣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3.1一般規定13.2防雷裝置的連接(焊接)13.3橋架接地13.4電氣線路連接13.5配電箱安裝13.6開關、插座安裝13.7照明燈具安裝13.8電氣線路配管第14章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4.1一般規定14.2通風與防排煙系統及各風口的風量與設計要求偏差較大14.3風機、冷卻塔噪聲太大,影響使用14.4住宅的分體空調,其室外機布置不合理,影響空調制冷效果14.5室外豎井風口或外墻風口風速過大,產生噪聲,影響系統風量14.6管道及風機房內設備離墻體距離未滿足安裝要求第1章總則1、為提高住宅工程質量,克服住宅工程質量通病,規范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技術措施。2、本技術措施是結合本地區住宅工程質量實際,對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縫、滲漏、堵塞、脫落等影響正常使用功能和社會公共安全的質量通病進行有效的控制。3、本技術措施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新建的住宅工程,同時可供改擴建住宅工程參考。4、在住宅工程建設過程中,除執行本技術措施外,尚應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工程技術標準等規定。第2章地基基礎工程下沉或變形過大防治的技術措施2.1一般規定2.1.1設計要求1、住宅工程的地基與基礎設計應按變形控制設計,沉降變形計算值不應大于120mm,并應嚴格控制沉降差異值。2、符合以下條件的住宅建筑樁基礎設計時,除應進行沉降與差異沉降的計算以外,樁基結構的重要性系數不應小于1.05。(1)標志性或紀念性住宅建筑的樁基;(2)20層以上或高度超過60m高層住宅建筑的PHC管樁;(3)體型復雜且層數相差超過6層的高低層連體住宅建筑的PHC管樁;(4)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超過8000kN的住宅建筑樁基;(5)施工樁長超過40m的泥漿護壁的沖鉆孔灌注樁;(6)巖土條件復雜的6層以上住宅建筑的樁基;(7)坡地、岸邊住宅建筑的樁基;(8)受相鄰環境或工程施工影響較大的住宅建筑的樁基;(9)場地土質或地下水具有中等、強腐蝕性的住宅建筑的樁基。3、當采用新型的復合地基、復合樁基設計方案時應組織專門的技術論證,技術論證通過后方可實施。4、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有關地基與基礎沉降變形監測內容,明確變形量和變形速率等預警值指標等,并對監測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時的應急措施提出設計指導性意見。2.1.2施工要求1、地基與基礎施工的施工組織方案中應編制排(降)水專篇,明確基槽(坑)各種工況的臨時排(降)水措施及其平面與剖面圖,施工中嚴禁基槽(坑)底積水。2.2天然地基2.2.1設計要求1、單體建筑中天然地基持力層存在承載力差異或其下臥層可壓縮量較大時,設計應計算地基的差異沉降變形。2、擴展基礎的設計宜優先采用臺階狀型式。2.2.2施工要求1、基礎開挖時嚴禁使持力層受到浸泡和擾動,機械開挖時應留300mm厚度土層由人工清理,開挖完應及時通知監理單位組織驗槽并澆筑墊層。2、基礎混凝土構件的澆水濕潤養護應不少于14天,混凝土澆注完成應養護不少于36小時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2.2.3檢測要求1、天然地基的承載力必須通過現場淺層載荷板靜載試驗的檢驗。2.3樁基2.3.1設計要求1、當采用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以下簡稱管樁)基礎設計時,應執行以下規定:第一節應采用整體式帶樁尖的管樁,或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鋼板樁尖封閉樁端,不應采用分體式預制樁尖或開口型樁尖;抱壓式沉樁施工的終壓力宜控制在基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的2.1~2.2倍。2、當設計泥漿護壁的沖(鉆)孔混凝土灌注樁基礎時,樁徑不應超過2.0m。3、泥漿護壁的沖(鉆)孔混凝土灌注樁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應對樁端(或樁端和樁側)采取預埋導管后注漿處理。(1)施工樁長大于40m;(2)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征值大于8000kN;(3)設計認為應采用后注漿工藝的情況(含施工異常情況)。4、混凝土灌注樁設計時,對于容易造成基樁縮徑的、中等或強腐蝕性場地,其鋼筋保護層厚度應增加不少于20mm。5、樁周圍較厚的軟弱土層因自重固結或者基樁及場地周邊的(堆)填土、地面大面積堆載、降低地下水位等原因而產生的沉降大于基樁的沉降時,應計算樁側軟弱土層的負摩阻力對基樁的影響。6、當采用管樁作為抗拔樁設計時,除應符合第1條的規定外,接樁均應采用機械嚙合接頭方式,不得采用焊接方式;當采用錨索、錨桿作為抗浮措施時,應優先采用三級鋼或精軋螺紋鋼抗浮錨桿。2.3.2施工要求1、基樁施工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并設觀測點和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必要時應對周邊環境有關對象進行加固、改造或暫停使用等處理。當周邊環境特別復雜時,應組織專家對施工方案進行論證。2、擠土樁對周邊環境有影響時,成樁施工速率不宜超過8根/天,并配合采取消減孔隙水壓力及跳越施工成樁等措施。當地基為飽和淤泥、淤泥質土、粉質粘土及黏性土時,應設置塑料排水板、袋裝砂井或疏干井消減超孔壓等措施;在壓樁施工過程中,應對不同日期施工具有代表性部位的樁設置上浮和水平偏位觀測點。定時檢測樁的上浮量及樁頂水平偏位值,若上浮和偏位值較大,應采取復壓等措施。3、泥漿護壁的沖(鉆)孔混凝土灌注樁施工中,護壁的泥漿應采用膨潤土拌制,并嚴格執行采用反循環的施工和清孔方法;對于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的沖(鉆)孔樁,循環出的泥漿應采用泥漿過濾機處理后,方可再進入循環。4、管樁靜壓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報勘察、設計單位復核或處理。5、護壁式干作業成孔灌注樁施工時,應對成孔后的截面直徑與中心線偏差情況進行復核;對于偏差較小且可安全修復的,應進行修復,以確保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滿足要求;當成孔變形(含局部變形)較大時,不可安全修復或經安全修復后、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報設計處理。2.3.3檢測要求1、管樁施工后應進行施工樁長檢測,檢測數量為基樁總數的10%。必要時可進行基樁孔內攝像檢測。2、樁基檢測的選樁應嚴格執行代表性和隨機性相結合的原則,不得采用預留檢測樁的方法。3、對于大直徑樁無法進行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時,應取得同一場地相同持力層采用相同工藝施工的較小直徑樁的樁側阻力和樁端阻力結果,并結合大直徑樁樁身及樁端施工質量,作為驗收綜合評價的依據之一。4、復合樁基中基樁的承載力原則上應通過靜載荷試驗確定,當場地環境條件限制或者成樁質量可靠性高且單樁豎向承載力小于3000kN時,可通過鉆芯取樣、低應變動力測試和樁端土層深層載荷板(長螺旋板)等綜合測試評價作為驗收依據。2.4建筑回填2.4.1設計要求1、室內回填應根據回填對象的使用功能要求和施工環境條件,確定回填材料、設計指標;當施工環境條件限制不能采用與壓實系數相匹配的機械設備施工時,應改用施工可行和能夠滿足質量要求的回填材料和設計指標,不得盲目制定指標要求。2、地下室外墻與基坑側壁間隙回填材料及其技術指標,應根據基坑支護型式、間隙空間大小和基坑側壁外側與地下室底板以下巖土層等情況綜合確定。2.4.2施工要求1、建筑回填之前,應排除積水,清除虛土和建筑垃圾,回填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選料,嚴格分層夯實(或搗實),對稱進行。2、當回填材料采用土質材料時,必須采用最優含水量的素土或砂土,并進行試填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嚴禁采用建筑垃圾、雜土、淤泥(質)土、耕植土代替。3、每個分層回填掩蔽前均應進行拍照或攝像,作為驗收旁證依據;照片或攝像內應有可靠的參照物、標尺牌和有關人員。第3章地下室裂縫和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3.1一般規定3.1.1設計要求1、鋼筋保護層及綁扎位置控制(1)墻體兩排鋼筋網片間應設置支撐筋,支撐筋直徑不小于φ12,間距不大于1200mm,呈梅花狀布置。(2)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面層鋼筋應采用支架支撐。2、當地下室混凝土采用60天強度進行配合比設計、強度評定及竣工驗收時,其28天同條件養護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低于混凝土設計強度一個等級。3、后澆帶間距不宜超過40m。4、地下室頂板不應采用空心板。5、對地下室頂板覆土厚度,景觀綠化設計單位應提出明確要求;用于抗浮作用的覆土,應明確施工期間的覆土時限要求。3.1.2施工要求1、地下防水層、底板混凝土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地下水位穩定在基底500mm以下。2、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時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對配合比的要求),并經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3、對于厚度不小于2m的大體積混凝土應進行溫度測試以指導混凝土的養護,以保證混凝土內外溫差不大于25℃。4、水泥出倉使用溫度應控制在60℃以下。5、地下室大體積混凝土60天同條件養護強度檢測要求:應及時進行鉆芯取樣檢測,每500立方米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1次,且不少于3組。6、支撐樓板面層鋼筋的支架間距應滿足:當采用Φ6分布筋時,不大于500mm;當采用Φ8分布筋時,不大于800mm;當板面受力鋼筋和分布筋的直徑均不小于10mm時,不宜大于1000mm。且支架應與受支承的鋼筋綁扎牢固,當板厚度不大于200mm時,支架可用Φ10鋼筋制作;當厚度為200~300mm時,支架應用Φ12鋼筋制作;當厚度不小于300mm時,支架應使用型鋼制作或加大鋼筋直徑的方法。3.1.3檢測要求1、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對用于同一主體結構的混凝土配合比、大體積混凝土配合比的驗證應不少于一次。2、嚴禁把清洗設備回收的水用于拌制混凝土。3.1.4材料要求1、梁、板、柱、墻、基礎的鋼筋保護層控制宜選用塑料墊卡作支墊,嚴禁使用碎石及短鋼筋頭作梁、板、基礎等鋼筋保護層的墊塊。2、選用外加劑時應根據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藝及氣候條件,結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對水泥的適應性等因素,控制摻合料的總摻量。(1)大體積混凝土粉煤灰摻量不宜超過膠結料用量的30%,粉煤灰和礦渣粉摻合料的總量不宜大于混凝土中膠凝材料用量的50%,粉煤灰等級應不低于Ⅱ級。(2)防水混凝土中粉煤灰摻量不得大于配合比實際水泥用量的20%,硅粉摻量不得大于配合比實際水泥用量的3%,每立方米混凝土配合比實際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粉煤灰等級應不低于Ⅱ級。3.2地下室頂板3.2.1設計要求1、地下室頂板厚度應不小于200mm,采用雙層雙向配筋,鋼筋間距不大于150mm。當為種植頂板時,其厚度應不小于250mm。2、地下室頂板內嚴禁水平埋設給排水管。3、當有管道穿越地下室頂板時,應采用套管,套管與管道之間環縫間隙宜為10~15mm,頂部高出裝飾地面20mm,衛生間或潮濕場所高出裝飾面50mm。3.2.2施工要求1、混凝土頂板養護不得少于14天,當處于暴曬環境中時,其混凝土應保持28天的濕潤狀態。2、地下室頂板最早加荷時間應經計算確定,但不得早于樓板混凝土澆筑完畢后72小時。當摻緩凝劑或氣溫低于15℃時,應適當延長時間。3、施工縫與后澆帶(1)頂板設計有后澆帶的,應采取獨立的支撐體系,不得拆除后再支撐而改變了結構受力。(2)在施工縫處繼續澆混凝土前,應將施工縫處的混凝土表面鑿毛,清除浮漿雜物,用水沖洗干凈,保持濕潤,并均勻噴涂(刷)與混凝土同水泥且水灰比0.6的水泥漿后,鋪20~30mm厚與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漿,及時澆灌混凝土。(3)頂板有防水要求的,應在施工縫處的迎水面做防水增補處理。4、預埋管線板內暗埋PVC線管時,必須把它設置在上下鋼筋網中間,并應在豎向和水平方向同時固定,水平固定點間距不大于500mm。5、穿板的管道管道穿越板采用金屬套管的,應采用Φ8鋼筋與結構鋼筋焊接牢固,有防水要求的,應采用焊有止水環的鋼套管。3.3地下室外墻3.3.1設計要求1、地下室外墻混凝土強度不宜大于C35,當墻體厚度大于500mm時,墻中部應增設Φ10@200mm附加鋼筋網片。2、地下室外墻水平鋼筋應通過計算復核,并應考慮具有雙向板的因素。水平鋼筋配筋率內外二層合計不得小于0.5%,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00mm,且水平鋼筋宜布置在豎向鋼筋外側。3、地下室外墻的施工縫應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500mm的墻體上,采用鋼板止水帶,寬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3mm,采用滿焊連接。3.3.2施工要求1、地下室外側墻體模板應采用工具式帶止水片的穿墻螺栓,或采用帶止水片、墻厚限位片且迎水面或雙面帶有30~50×30~50mm,厚18mm木堵頭的普通螺栓,拆除時應采用切割方式進行,凹穴應用1:2水泥砂漿封閉壓實。墻厚的限位嚴禁采用木料、鋼筋直接支撐。2、防柱角邊開裂、墻面開裂措施:(1)混凝土澆筑應嚴格分層澆筑,混凝土液面高差不宜超過1米厚度。(2)墻體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1.2MPa后松動側模,并向混凝土與模板之間澆水濕潤,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天。3、預埋管線處防裂措施:線管接頭應嚴密牢固,線管排列間距應大于3倍管徑,且不小于50mm,并應沿線管在墻厚和豎直方向上固定,固定點間距不宜大于1m。4、施工縫、后澆帶處防裂措施:施工縫在繼續澆筑混凝土之前,應將其表面鑿毛,清除浮漿雜物,用水沖洗干凈,保持濕潤,對于水平施工縫,應再鋪上一層20~30mm厚與混凝土同成分水泥砂漿,對于豎向施工縫應噴涂(刷)水灰比0.6的水泥漿或界面處理劑后,方可澆筑上層混凝土。3.4地下室底板3.4.1設計要求1、當地下室底板厚度不小于500mm時,板中部應增設直徑不小于Φ10@200mm的附加鋼筋網片;當地下室筏板(或承臺)厚度不小于1000mm時,板中部應增設直徑不小于Φ12@250mm的附加鋼筋網片;對于厚度較大的承臺,內部宜增設多層鋼筋網片,鋼筋網片之間的間距不宜大于800mm。3.4.2施工要求1、施工縫、后澆帶防裂、滲措施:后澆帶混凝土應采用蓄水方式養護,養護時間不得少于28天。2、混凝土防裂、滲措施:(1)混凝土澆筑應分層連續進行,采用泵送混凝土時,應根據混凝土的流淌長度、分條寬度和長度、混凝土初凝時間和混凝土供應能力測算間隙時間。(2)當板厚達到150mm以上時,宜在混凝土初凝之前進行二次振搗,二次抹壓收漿。二次抹壓收光也可采用電動轉盤式抹光機進行。3.5地下室防水工程3.5.1設計要求1、頂板防水層與剛性保護層之間應設隔離層。2、當地下室頂板為種植頂板時,應設一道耐根穿刺的防水層。3.5.2施工要求1、施工縫處的迎水面宜做防水增強處理。2、埋入式橡膠或塑料止水帶施工時,嚴禁在止水帶的中心圓環處穿孔,應埋設在變形縫橫截面的中部,木絲板應對準圓環中心。止水帶接長時,其接頭應銼成斜坡,毛面搭接,并用相應的膠粘劑粘結牢固。第4章墻體裂縫和外墻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4.1一般規定4.1.1設計要求1、外墻的涂料裝飾抹灰面層必須設置分格縫,水平向每層設置一道,或沿豎向設置,間距不應大于6米;不同墻體材料交接處宜設置分格縫。建筑設計應根據立面需要劃分分格縫。2、外墻粉刷面層應摻入耐堿抗裂纖維。3、主體結構設變形縫時,應在變形縫兩側設置墻體,形成封閉山墻,并宜設墻面防潮。應避免變形縫出現在住宅戶內。4、當室內地面標高低于室外地面標高時,應在外墻外表面設防潮層并與墻身防潮層閉合。5、外墻飾面磚不應設計密縫粘貼,外墻飾面磚應采用嵌縫劑嵌縫,嚴禁采用水泥砂漿嵌縫。6、外墻面、有防水要求的內墻迎水面,應明確設置一道無機防水層,也可選擇墻體找平層兼作防水層。4.1.2施工要求1、墻體砌筑時應設立皮數桿,桿上除應標明皮數、灰縫外,還應標明窗臺板、門窗過梁、圈梁、預制件等的高度。砌筑時應一皮一掛線,對有防水設防要求的墻體,線應掛在有防水設防的一側。砌到窗臺標高前,應在各房間彈出500mm水平線,以利于安裝、裝飾等專業配合作業。2、插筋、拉結筋應在澆搗砼時預埋,因預埋誤差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時,不得彎折使用,應重新植入同規格鋼筋,并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拉拔試驗。3、構造柱下部模板應留有清掃口,上部模板應在利于澆搗的一側支成喇叭口,混凝土的澆搗應分段進行,振搗密實,特別是構造柱上部要澆滿喇叭口,待終凝后鑿除。4、確需在砌體內后埋暗管(管徑不宜大于25mm)、暗盒時,應在砌筑砂漿達到14天強度后,采用專用電動工具開槽、鉆孔。5、外墻的腳手架連墻點洞眼、懸挑腳手架孔洞,應用微膨脹細石混凝土分層填塞密實。6、外墻基底抹灰層必須設置分格縫,間隔不宜大于3m×3m,分格縫寬度宜為5~10mm,深度不宜小于10mm;水平分格縫可設置在樓層框架梁中的位置,貫通并交圈,豎向分格縫可參照外立面門窗洞口設置;外墻基底抹灰層驗收合格后,應用耐候柔性材料封閉。7、抹灰應分層進行,混合砂漿每層厚度宜為7~9mm,水泥砂漿宜為5~7mm;后一層抹灰與前一層抹灰時間間隔不應小于12小時,面層抹灰與前一層抹灰時間間隔不應小于2天。抹灰分層搭接應相互錯開200mm以上。8、外墻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鋪設抗裂鋼絲網,鋼絲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50mm,并應位于抹灰層中部。9、在設置抗裂鋼絲網的墻面安裝鋼絲網時應符合以下要求:(1)鋼絲網應展平,與梁柱或墻體連接可用射釘或預埋的鋼筋點焊固定,間距不宜大于250mm,以保證鋼絲網不變形起拱;網材搭接應平整、連續、牢固。(2)固定鋼絲網應鋪在砂漿找平層上,用鋼釘(水泥釘)宜為20-25mm(長度)×2.5mm(直徑),宜加0.3-0.5mm厚,長寬各20mm的金屬或塑料墊片,混凝土固定點應用沖擊鉆植入塑料錨栓,固定點間距以雙向@500mm為宜。(3)滿鋪鋼絲網的安裝應平整、連續、牢固,不應變形起拱,必須置于抹灰層內,不得外露,防止生銹和腐蝕。10、墻體抹灰層在凝結前應防止雨淋、水沖、撞擊、振動、暴曬。抹灰層若采用水泥類水硬性砂漿,抹灰完成24小時后應噴水養護不少于2天。11、砌體內預埋的拉結筋應符合設計要求或規范的規定,埋設時應在端頭作出標識。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代表應進行現場檢查。4.1.3檢測要求1、當砌體與混凝土結構構件間的拉結鋼筋采用植筋技術設置時,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其錨固拉拔承載力進行檢測,每一驗收批錨固件應按總數的1%且不少于3件隨機抽取。2、單位工程每次結構驗收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構造柱采用回彈法進行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檢測數量不少于5個構造柱。3、由施工單位組織淋水試驗,監理單位復核。外墻、坡屋面等必須做淋水試驗,淋水管離墻面距離一般控制在100—150mm左右,供水壓力不應低于市政管網供水壓力(最遠端淋水點水壓力一般不宜小于1.5kg),淋水量應控制在3L/(m2.min)以上,持續淋水時間不少于2小時。試驗時,在山墻的女兒墻頂部全長安裝淋水管,管上鉆孔,間距不宜超過20cm。4.1.4材料要求1、用于加強和抗裂的鋼絲網應采用鍍鋅鋼絲,網目規格不應大于20mm×20mm,鋼絲直徑不應小于1.0mm。2、砌筑砂漿不得使用含粘土的混合砂漿,應使用含泥量低于3%的中砂。3、抹灰工程用砂應使用含泥量、泥塊含量低于2%、細度模數不小于2.3中砂。嚴禁使用海砂。4、砂漿中摻入的外加劑,應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和性能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且不得使用引氣型砂漿外加劑。4.2現澆鋼筋混凝土墻4.2.2施工要求1、墻體模板應優先使用組合鋼模板或鋼木定型大模板,按墻體位置上下左右編號,模板安裝時每塊模板的位置應正確,避免穿墻拉桿預留孔錯位重新鉆孔引起漏漿。2、混凝土墻、柱、梁側鋼筋保護應使用滾輪式塑料墊塊,間距不宜大于500×500mm,以便嚴格控制鋼筋保護層厚度。3、混凝土墻體抹灰前表面應毛化處理。其方法可采用人工鑿毛,或提前2~3小時在表面灑水潤濕后噴、甩、涂1~3mm厚度的聚合物水泥膏漿,或采用專用界面處理劑的方法;無論采用那種方法,均應達到界面粗糙毛化的效果。4.3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墻4.3.1設計要求1、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最低強度等級要求:砌塊抗壓強度不得低于5.0MPa,砌筑砂漿強度等級不應低于M5.0,且不得以部分粘土磚代替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不得采用非標的加氣混凝土砌塊。2、墻長大于4m時,墻中應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進戶門、寬度大于2m的洞口兩側、獨立墻端部、不同隔墻墻材交接處應設截面寬度與墻厚相同的鋼筋混凝土構造柱。3、頂部為自由端的墻體應在頂面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高度超過4m的墻體應在半高處(或窗臺頂)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圈梁截面寬度與墻厚相同,且應與柱連接、沿墻全長貫通。4、跨度大于0.6m的門窗洞口的頂面,或洞口上部砌體高度小于洞口跨度1/2時,應設計截面寬度與墻厚相同的過梁。5、下列部位抹灰時應掛抗裂鋼絲網:(1)不同材料基體結合處,如加氣混凝土砌體與混凝土梁、柱、剪力墻、窗臺壓頂等相交接處;(2)暗埋管線的孔槽處;(3)外墻找平抹灰時(滿掛);(4)頂層填充墻(滿掛)。6、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在找平層中應附加一道加強鋼絲網。7、多層建筑頂層填充墻拉結筋應采用沿墻全長貫通設置;高層建筑的頂部三層填充墻拉結筋應采用沿墻全長貫通設置。8、砌至接近梁(板)底位置時,宜預留40-60mm的空隙,至少隔7天后加100mm(長)×100mm(寬)×10~50mm(高)@600(間距)防腐木楔,楔緊后用微膨脹砌筑砂漿灌實。9、墻內管線應沿砌塊的模數位置橫平豎直地預埋,不應斜置。當管線集中或管徑較大時,應預留管線位置,在管線兩側布設拉結筋或鋼筋網片,澆筑C15細石混凝土。10、外墻窗應設置100mm高窗臺板,混凝土強度不低于C20,內配2Φ10縱筋和Φ6@200分布筋,兩端入墻不小于300mm。4.3.2施工要求1、砌體水平灰縫砂漿飽滿度不應小于90%,垂直灰縫砂漿飽滿度不應小于80%。其水平灰縫和垂直灰縫的厚度均不宜大于15mm。砌體灰縫缺陷應隨砌、隨修,并雙面勾縫密實,勾縫深度凹進墻面1~3mm為宜。2、砌體的轉角處應同時砌筑,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不應小于砌體高度,接搓時,應先清理基面,灑水濕潤,然后用相同材料接砌。用專用界面處理劑作基層表面處理~不得使用齡期不足15天、破裂、不規整、浸水和表面被污染的砌塊。對破裂和不規整的砌塊可切割成小規格后使用。切割時應使用合適的工具,不得用瓦刀鑿砍。砌塊砌筑時的含水率應不大于25%,抹灰時的含水率應不大于20%。抹灰應在砌體工程完畢至少7天且經驗收合格后進行。4.3.3檢測要求1、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進場,除按批次檢驗立方體抗壓強度、干密度等檢驗項目外,每個單位工程應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砌塊干燥收縮值見證取樣送檢。4.3.4材料要求1、砌塊應存放5天以上方可出廠,產品運輸時,宜成垛綁扎或有其它包裝等防潮、防雨措施,并標明強度等級、干密度等級及生產日期。2、非承重墻采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其抗壓強度等級不得低于5.0MPa。干燥收縮值應滿足:標準法不大于0.50mm/m,快速法不大于0.80mm/m。3、砌筑砂漿等級不應低于M5.0,且不應超出加氣混凝土砌塊一個強度等級。沖筋、貼灰餅所用砂漿的品種、強度等級應與大面積抹灰砂漿一致。4、砌筑使用的砂漿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用砌筑砂漿與抹面砂漿》(JC890-2001)標準要求,且與砌塊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結性。第5章鋼筋混凝土現澆樓、屋面板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5.1一般規定5.1.1設計要求1、住宅工程樓(屋)面板的建筑平面宜規則,避免平面形狀突變;若平面有凹口或形狀不規則時,應采取加強措施。后澆帶間距不宜超過40m,且不宜設置在住宅戶內。2、現澆樓(屋)面板厚度不應小于120mm,但陽臺、廚房、廁浴等板厚不應小于100mm,且單向板厚不小于L/30(L為板跨度)、雙向板厚不小于L/35

(L為板短向跨度)。

3、建筑物兩端和變形縫二側開間樓板、跨度大于3.9m的樓板以及廚房、衛生間樓板,應設置雙層雙向鋼筋,鋼筋直徑不宜小于8mm,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00mm,但對于跨度大于3.9m的樓板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50mm。4、屋面板應沿板的上、下設置雙向通長鋼筋,單層單向的配筋率不小于0.25%,且不得小于Φ6@100。5、房屋陽角處樓板板面應設置雙向鋼筋網,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鋼筋直徑不宜小于8mm,長度不小于板短跨凈跨度的1/2,但當陽角處設有短肢墻時,應沿板面通長設置。6、樓板內不應預埋水管。當預埋其它管線時,應布置在板上、下兩層鋼筋中的中和軸附近,與鋼筋成斜交布置,可采用塑料墊卡或掛絲砂漿塊控制管線在板厚的中部,墊塊間距不應大于500mm,且應在管線處增設Φ6@100寬600加強鋼筋,嚴禁三層及三層以上管線交錯疊放。電線、電纜導管直徑大于20mm時應采用金屬導管。

7、在連續板的設計中,對于端部板塊與相鄰板塊標高不同的板塊,配置板跨中受力鋼筋時,板塊外邊緣支座按鉸支計算;配置板塊邊緣鋼筋時,板塊外邊緣支座按固端計算。

8、外挑陽臺應首選采用梁式結構,宜設置封口梁。室外懸臂板挑出長度不宜大于800mm。當大于800mm時,應采用梁式結構。當外挑板長度為400~800mm時,應沿板寬方向配置抗裂分布鋼筋(雙層筋),直徑不應小于6mm,間距不應大于200mm。9、樓板高低差處應采用分離式配筋。5.1.2施工要求1、嚴格控制現澆樓板鋼筋保護層厚度,受力鋼筋保護層宜優先采用塑料墊卡,若采用砂漿墊塊,其強度等級應不小于M15,面積應不小于40×40mm,間距不得大于500mm×500mm;負彎矩鋼筋下面應設置間距不大于500mm的鋼筋保護層支架。2、嚴格控制現澆樓板厚度,在澆筑混凝土前做好現澆板厚度的控制標識,每個房間的四周及板中均應設置一處。特別是對有預起拱要求的現澆樓板,在澆筑混凝土時必須注意與模板起拱相一致。3、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1)判定預拌混凝土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應以交貨檢驗結果為依據,交貨檢驗應在施工現場混凝土運輸車卸料點進行,有關試驗報告作為施工單位材料進場復驗報告。(2)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應由施工、監理和攪拌站三方聯合取樣并制作試件,三方在試件上共同簽封標識。4、在澆筑樓板混凝土過程中,嚴格按澆筑程序、振搗密實,應在混凝土初凝前進行二次平板振搗,并在混凝土終凝前進行二次壓抹。5、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在12小時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和澆水或用砂漿做封閉式的攔水、蓄水養護,避免陽光直射。6、樓板最早加荷時間不得早于樓板混凝土澆筑完畢后72小時。當摻緩凝劑或氣溫低于15℃時,應適當延長時間。5.1.3檢測要求1、工程結構實體檢驗(1)蓄水檢測:施工單位應對有防水要求的樓板在未施工防水前進行蓄水檢測,蓄水檢測按自然間進行蓄水24小時以上,水深50mm,排水并干燥后檢查樓板是否有裂縫導致的水痕存在。監理單位應抽取10%自然間且不少于5間的樓板進行平行檢驗。(2)裂縫檢測:對鋼筋混凝土現澆樓、屋面板出現裂縫,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裂縫檢測。(3)保護層厚度檢測:監理單位應至少抽取梁、板類構件總數的2%且不小于5個構件進行檢測;當有懸挑構件時,抽取的構件中懸挑梁、板類構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應抽取不少于6根的縱向受力鋼筋(當為雙向通長鋼筋時,則縱橫向抽查均不少于6根)進行檢測。(4)混凝土結構實體強度檢測:在結構分戶驗收時,應委托檢測機構對混凝土墻﹑柱﹑梁構件的實體強度采用回彈法進行檢測,當碳化深度大于5mm的泵送混凝土應采用鉆芯法檢測。監理單位按單位工程構件代表數量的1%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平行檢驗;并應對混凝土墻﹑柱﹑梁板尺寸進行實測抽檢。(5)樓板厚度檢測:單位工程結構驗收前,必須對樓板厚度進行抽樣檢測,在監理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組織自檢,抽檢10%有代表性的自然間且不少于5間樓板。檢測方法:距離墻邊、梁邊500mm的4個交叉點及板幾何中心1個點,5個點的平均值作為板厚的代表值。2、混凝土耐久性檢驗摻加礦粉的砼和地下室底板、外墻和頂板砼應按《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2進行“抗氯離子滲透試驗”,且每個檢驗批不少于一組進行試驗檢測。3、對摻膨脹劑、抗裂防水劑、防水劑、阻銹劑和纖維等特殊混凝土,施工單位應組織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到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配合比驗證:當施工單位組織業主或監理等到預拌混凝土企業進行開盤鑒定核對原材料時,三方應聯合特殊外加劑、纖維供應商對特殊外加劑、纖維、水泥、摻合料、減水劑、砂石等共同取樣簽封,所有樣品統一由預拌混凝土企業妥善保管,保存時間應不少于90d。當遇有質量糾紛時,則將共同簽封的樣品送各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仲裁檢驗和/或配合比驗證。5.1.4材料要求1、混凝土原材料(1)水泥:主體結構混凝土應采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不得采用組分超過《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07)表1規定的水泥。(2)礦渣粉:用于混凝土的礦渣粉應是采用符合GB/T203的粒化高爐礦渣粉磨而成,粉磨礦渣時不得摻入其他工業廢渣、火山灰質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3)粉煤灰:用于混凝土的粉煤灰應是電廠煤粉爐煙道氣體中收集的粉末,粉磨粉煤灰時不得摻入其他工業廢渣、火山灰質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粉煤灰強度活性指數應不小于70%,并應進行放射性檢測。(4)砂:混凝土用河砂的含泥量應不大于3.0%,泥塊含量應不大于1.0%;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在MB小于1.4時,應不大于7.0%,在MB不小于1.4時,應不大于3.0%;且應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的相關規定。不得使用細砂和海砂。(5)石:混凝土用碎石的針、片狀含量應不大于15%,含泥量應不大于1.0%,泥塊含量應不大于0.5%,壓碎值指標不大于20%,且應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的相關規定。(6)阻銹劑:嚴禁使用具有一定的毒性和致癌性的亞硝酸鹽類鋼筋阻銹劑。(7)膨脹劑:補償收縮混凝土所使用的膨脹劑應檢測其化學成分和物理性能,包括空氣中21天限制膨脹率。膨脹劑必須在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8)抗裂防水劑:用于主體結構混凝土的抗裂防水劑,應檢驗其減水率、混凝土泌水率比、含氣量、凝結時間之差、坍落度保留值、抗壓強度比、限制膨脹率、限制干縮率、滲透高度比、48小時吸水量比、鋼筋銹蝕作用等。抗裂防水劑必須在各項技術指標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2、預拌混凝土(1)選用外加劑時應根據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藝及氣候條件,結合混凝土的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對水泥的適應性等因素,控制摻合料的總摻量,混凝土不允許摻礦渣粉摻合料,混凝土摻粉煤灰量不得大于配合比中水泥用量的15%,粉煤灰等級應不低于Ⅱ級。(2)用于限制早期收縮裂縫的合成纖維混凝土,其限裂等級不宜低于二級。(3)對抗滲等級大于P12(S12)的防水混凝土,設計單位可提出抗滲等級指標,但不得指定外加劑的品牌和品種等。(4)用于對硬化混凝土有增韌要求的合成纖維混凝土,其韌性指數應滿足I5不小于3.0的要求。(5)應盡量采用較小的水灰比,混凝土水灰比不宜大于0.6。(6)樓板、屋面板的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120mm。3、特殊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對摻膨脹劑、抗裂防水劑、阻銹劑和纖維等特殊混凝土的配合比,應采用工程實際使用材料,根據設計圖紙對混凝土性能的具體要求,經過混凝土配合比的試配、調整后確定。特殊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項技術指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并經監理確認后才能使用。5.2廁浴間、廚房、陽臺樓板5.2.1設計要求1、排氣(煙)道預留洞口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加強筋,且洞口周邊必須上翻120mm高50mm寬的現澆砼擋水帶。2、廁浴間等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梁,與樓板同時澆筑。5.2.2施工要求1、主管道穿過樓板處,應設置金屬套管。金屬套管外應設止水環,止水環寬不小于100mm。2、現澆板預留洞口填塞前,應將洞口清洗干凈、毛化處理,涂刷加膠水泥漿作粘結層。洞口填塞分二次澆筑,先用細石混凝土澆筑至樓板厚度的2/3處,待混凝土凝固后進行24小時蓄水試驗,無滲漏后進行第二次混凝土澆筑,并應在管四周留出8~10mm深的凹槽,填塞柔性防水材料。5.2.3檢測要求1、在監理單位的旁站下,施工單位對已澆筑成型的廁浴間,應全部進行蓄水試驗,蓄水深度50mm,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5.3現澆屋面板5.3.2施工要求1、混凝土保護層偏差控制:屋面板應采用鋼筋支架支撐鋼筋,支架或馬凳應立在下層鋼筋網上面,不得直接支在模板上。當板面受力鋼筋和分布鋼筋的直徑均小于10mm時,應采用鋼筋支架支撐鋼筋。支架間距為:當采用Φ6分布筋時,不大于500mm;當采用Φ8分布筋時,不大于800mm。支架與受支撐鋼筋應綁扎牢固。當板面受力鋼筋和分布筋的直徑均不小于10mm時,宜用馬凳支撐鋼筋。馬凳在縱橫兩個方向的間距均不大于800mm,并與受支承的鋼筋綁扎牢固。當板厚度不大于200mm時,馬凳可用Φ10鋼筋制作。當厚度為200-300mm時,馬凳應用Φ12鋼筋制作。當厚度不小于300mm時,制作馬凳的鋼筋應適當加大。2、混凝土澆筑應一次連續完成不得留置施工縫。3、由于屋面板處于爆曬環境中,其混凝土應保持潤濕狀態28天。4、當板內暗埋PVC管線時,要做到:(1)暗埋管線應在板厚及水平方向固定,固定點間距不大于500mm。(2)在板跨中部位,無上部負筋處,PVC管外壁表面距板上表面的距離應不小于1/3板厚度,且不小于30m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在PVC管上部增設Φ6@150寬各300以上的鋼筋網。(3)PVC管相交重迭處,至多允許兩層管重迭,且兩重迭處間距大于20倍管直徑,并大于300mm,相交角度大于45℃。圖5.3.2-1(4)PVC管并排敷設凈距應大于管直徑的3倍,且不小于50mm。當不滿足要求時,應采取加設Φ6@150寬各300以上鋼筋網的技術措施防止混凝土板局部削弱。圖5.3.2-2圖5.3.2-35.3.3檢測要求1、補償收縮混凝土的配比應經試驗確定,補償收縮混凝土的自由膨脹率應為0.05%~0.1%。混凝土水灰比不應大于0.55;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含砂率宜為35%~40%;灰砂比宜為1:2~1:2.5。2、鋼纖維混凝土的配比應經試驗確定。水灰比宜為0.45~0.50;砂率宜為40%~50%;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與摻合料用量宜為360~400kg;混凝土中的鋼纖維體積率宜為0.8%~1.2%。3、細石混凝土作為剛性防水屋面工程的防水層時,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須經試驗并符合設計要求。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混凝土水灰比不應大于0.55。4、屋面板的蓄水試驗同5.2.3條。5.3.4材料要求1、一般在非松散材料保溫層上和屋面溫差較大的地區,可選擇普通細石混凝土作為防水層;在結構變化較大的基層上,應采用補償收縮混凝土作防水層。2、水泥:防水層的細石混凝土宜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硅酸鹽水泥,不得使用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當采用礦渣硅酸鹽水泥時,應采取減少泌水性的措施。采用同品種同批次水泥一次進足,應具備質量保證書并按規定取樣復試。水泥貯存時應防止受潮,存放期不得超過三個月。當超過存放期限時,應重新檢驗確定水泥強度等級。受潮結塊的水泥不得使用。3、骨料:防水層的細石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最大粒徑不宜大于15mm,含泥量不應大于1%;細骨料應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應大于2%,否則應沖洗。如用特細砂、山砂時,應按專門技術規定。4、外加劑:防水層細石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劑,應根據不同品種的適用范圍、技術要求選擇。外加劑應分類保管,不得混雜,并應存放于陰涼、通風、干燥處。運輸時應避免雨淋、日曬和受潮。5、混凝土:水灰比應控制在0.5-0.55,坍落度不大于120mm,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少于330kg,含砂率宜為35-40%,灰砂比宜為1:2-1:2.5,其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6、接縫防水材料:分格縫及節點細部常用瀝青、油氈、油膏、膠泥、冷底子油、防水涂料等有機防水材料,具體要求由設計定。第6章樓地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6.1一般規定6.1.1設計要求1、廁浴間等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須設置防水層。設地漏的廚房應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進行設計。2、廁浴間等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標高應比室內其他房間地面低20~30mm,朝地漏方向的排水坡度宜為0.5%~1%,地漏口應比相鄰地面低5mm。3、陽臺、雨罩均應有組織排水;雨罩、陽臺應做防水處理。6.1.2施工要求1、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鋪設找平層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地面找平層朝地漏方向的坡向應正確,排水通暢。6.1.3檢測要求1、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畢后,應進行蓄水試驗,試驗方法參照5.2.3條。6.2樓板6.2.1設計要求

1、廁浴間等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應采用不吸水、易沖洗、防滑的面層材料。2、下沉式衛生間地面防水應采用“被褥式防水”,其墊層應采用不吸水的輕質材料或架空層,在墊層防水層上應設側排地漏或泄水孔。6.2.2施工要求1、基層清洗時應檢查樓板是否有裂縫、滲漏,裂縫、滲漏按設計處理后方可進行面層施工。6.2.3檢測要求1、蓄水檢測:在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時,由施工單位組織對有防水要求的全部房間應提前48小時蓄滿水進行檢驗,排水并干燥后檢查樓板是否有裂縫導致的水痕存在。蓄水深度應為50mm,24h內無滲漏為合格,并做記錄。監理單位應抽取10%自然間且不少于5間的樓板進行平行檢驗。6.3墻腳6.3.1設計要求1、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鋪設防水層時,在靠近墻面處,應高出面層200—300mm,浴室墻面的防水層不得低于1800mm。陰陽角和管道穿過樓板面的根部應增加鋪涂附加防水層。2、墻腳處的找平層應做半徑不小于50mm的圓弧。6.4管道穿越處6.4.2施工要求1、現澆板預留洞口填塞前,應將洞口清洗干凈、毛化處理,涂刷加膠水泥漿作粘結層。洞口填塞分二次澆筑,先用細石混凝土澆筑至樓板厚度的2/3處,待混凝土凝固后進行24小時蓄水試驗,無滲漏后進行第二次混凝土澆筑,并應在管四周留出8-10mm的凹槽,填塞建筑油膏。2、廚房、衛生間的成品排氣(煙)道安裝前應先進行墻面水泥砂漿抹灰。6.4.3材料要求1、穿樓板的管道孔洞、套管周圍縫隙用摻膨脹劑的細石混凝土時,應采用合格的膨脹水泥。若采用膨脹劑配制,應按工程接縫填充用途的要求,通過試驗確定適合的配合比。第7章鋼筋混凝土現澆屋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7.1一般規定7.1.1設計要求1、設計應確定屋面防水等級、防水材料及厚度以及相應的防水構造。除臨時建筑和坡屋面外,屋面防水等級不應低于Ⅱ級。2、二道及二道以上防水材料組合使用時,設計應考慮不同防水材料的相容性,并明確構造層順序;涂膜與卷材復合使用應涂膜在下卷材在上;柔性材料與剛性材料組合使用應柔性材料在下,剛性材料在上,且應在二者之間設置隔離層。3、體積吸水率大于2%的保溫材料,不得設置為倒置式屋面。4、屋面找坡不宜小于2%;天溝檐溝縱向坡度不應小于1%,天溝水落差不得超過200mm;單坡跨度大于9m的屋面宜結構找坡,坡度不應小于3%。5、屋面高低跨、上人孔、變形縫和出屋面管井等部位,應沿墻與屋面板垂直交接處設置砼墻基,高度不低于屋面構造面層以上300mm。6、屋面防水層泛水構造不應采用收口垂直朝上的做法,設計應采用出挑線角或凹槽的水平收口構造方式,避免墻面雨水直接滲入。7.1.2施工要求1、找平層施工(1)經過24小時蓄水試驗或雨天觀察,屋面鋼筋混凝土板、女兒墻、四周上翻結構無開裂、滲漏現象;出屋面立管、排煙(氣)道周邊分層填塞經檢查無滲漏,安裝位置正確。(2)屋面分格縫位置、防水收口、反梁下過水洞、雨水口位置經現場策劃完畢,確保分格縫位置從找平層、鋼筋網片切斷、保護層在同一位置分倉,且分格縫縱橫向最大間距不大于3m,縫寬2cm。(3)水泥砂漿攤鋪前,基層應清掃干凈并用水充分濕潤;攤鋪時,應用水泥(膠水)凈漿涂刷并及時鋪設水泥砂漿。(4)施工后,應及時用塑料薄膜或草簾覆蓋澆水養護,使其表面保持濕潤,養護時間不少于7天。(5)分格縫內雜物應清掃吹凈,并內嵌填柔性防水材料。2、保護層施工(1)屋面細石混凝土保護層應設置分格縫,分格縫縱橫向間距按不大于3m設置。(2)屋面細石混凝土保護層與女兒墻邊應留20mm寬分格縫,分格縫內嵌填密封材料。(3)鋼筋網片在分格縫處應斷開,鋼筋網片位于中上部,其面上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0mm。3、架空屋面隔熱制品的混凝土板的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板內應加設鋼絲網片。4、保溫層施工(1)保溫層應延續到外墻;(2)板(塊)狀保溫材料宜儲存于室內,若置于室外,應有防雨淋、暴曬措施,并確保外形完整。5、屋面細部(1)水落管接頭的承插長度不應小于40mm;(2)女兒墻防水收口上部應加設鍍鋅板或混凝土滴水,避免雨水從防水收口處灌入。7.1.3檢測要求1、檢查屋面有無滲漏、積水和排水系統是否暢通,應在雨后或持續淋水2小時后進行。平屋面應作蓄水檢驗,其蓄水時間不應少于24小時。2、對于斜屋面板在結構驗收前委托中介檢測機構進行取芯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取樣數量:按每個屋面分項工程不少于一組。7.2卷材防水屋面7.2.2施工要求1、應掌握基層含水率,在中午用1m2卷材覆蓋基層3-4小時,檢查有無潮氣,以決定能否鋪貼,一般基層含水率不得大于9%。2、基層處理劑的涂刷順序應先進行復雜部位的涂刷,如屋面節點、轉角、周邊等,再進行大面積的涂刷。3、采用濕鋪法鋪貼卷材時,在找平層上涂刷基層處理劑應在能上人操作時進行。基層處理干燥后立即進行卷材鋪貼,以防基層浸水。如已出現浸水,則必須等基層干燥后方可鋪貼卷材。4、大面積卷材鋪貼應自標高較低的部位開始,即由檐口向屋脊方向鋪貼。進行大面積卷材鋪貼時,也可采用流水施工的方法,以屋脊、天溝、變形縫等處作為施工段的分界線。每個施工段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一般凡有檐口的施工段,應先鋪檐口卷材,再向上鋪至屋脊;凡有天溝的施工段,應先從水落口開始,向兩邊鋪到分水嶺,再向上鋪向屋脊或天窗側墻。5、平行于屋脊方向鋪貼時,長邊搭接順水流方向;短邊搭接應順主導風向(迎主導風向鋪貼每幅卷材)。6、屋脊處來自兩側的卷材,均應越過屋脊不小于200mm,并且兩坡卷材要交替鋪貼。相鄰兩幅卷材長邊搭接應順主導風向;短邊搭接應順水流方向。7、采用冷膠料鋪貼卷材時,要鋪平卷材壓實。用滾筒自中間向兩邊滾壓,于次日再滾壓一遍。滾壓過程中應及時用針刺破氣泡,然后貼實。8、推鋪者應用力均勻推壓,使卷材沿彈線向前直鋪,不偏、不扭,對出現的鼓泡或不牢之處應及時用小刀劃開并用瀝青膠結材料貼緊貼牢。7.3涂膜防水屋面7.3.2施工要求1、施工期間應掌握天氣預報,并備好防雨塑料布,供下雨時及時覆蓋。2、夏季施工應避開日間最熱時間,并宜薄涂多遍。不得一次涂成,一次成膜厚度不大于0.5mm。3、屋面防水涂膜的施工順序,應先從各節點細部及分格縫等處的附加層開始,再做大面積的涂層;對大面積涂層的涂刷,應從低標高處開始向上涂刷。4、胎體增強材料不得受潮或淋雨。如有受潮、淋雨現象,應晾干后方可使用。7.3.3檢測要求1、涂膜防水層應以厚度表示,不得用涂刷的遍數表示。涂膜防水層的厚度可采用針測法檢查或取樣量測。涂膜防水施工完,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涂膜防水層厚度和延伸率檢測。7.3.4材料要求涂膜防水層防水涂料應采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涂層厚度執行表7.3.4-1規定。涂膜厚度選用規定表7.3.4-1屋面防水等級III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涂料-≥3mm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1.5mm≥1.5mm設防道數三道或以上設防二道設防7.4剛性防水屋面7.4.2施工要求1、在出屋面管道、墻與防水層之間應設置分格縫,縫寬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上部鋪貼防水卷材,離縫邊每邊寬度不小于100mm。2、細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應滿足以下要求:(1)鋼筋網片應采用焊接型網片,鋼筋網片在分格縫應斷開。(2)分格縫應上下貫通,縫內不得有雜物。待分格縫和周邊縫隙干燥后,用與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層處理劑涂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底層應填背襯泡沫棒。3、分格縫的分格木條應在混凝土終凝前取出。取木條時應避免破壞分格縫。如有棱角破壞受損,不要進行修補,待密封處理時,用密封材料嵌填。4、按分格縫的寬度和防水層的厚度加工或選用分格木條,木條應質地堅硬、規格正確,并事先于水中浸透,涂刷隔離劑。采用水泥素灰或水泥砂漿固定于彈線位置。要求尺寸、位置正確。5、混凝土養護不小于28天。第8章外門窗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8.1一般規定8.1.1設計要求1、建筑設計單位應根據建筑物所在地的氣候、環境以及外門窗在建筑中的使用部位,確定外門窗抗風壓、氣密性和水密性三性性能指標。2、外門窗應經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應按建筑設計確定的三性指標要求,通過受力計算確定型材的截面形式、規格、壁厚,以及玻璃的種類、厚度;通過構造設計,滿足氣密性水密性性能。深化設計結果應由建筑設計單位審核確認。3、外門窗應居外墻中或靠外墻內側安裝,當靠外墻外側安裝時,應設置窗楣板。采用多孔隙輕質材料或空心砌塊作外墻時,應設置配筋混凝土窗臺板(詳見4.3.1第10條)。4、建筑設計門窗應考慮裝飾面層厚度預留所需要的安裝縫尺寸,窗框與洞口之間的塞縫應使用聚氨酯PU發泡或彈性閉孔材料填充飽滿,不得采用水泥砂漿填充。5、建筑設計應按推拉窗、平開窗等不同窗型氣密性、水密性的性能特點,合理選用窗型和使用部位,合理設計立面形式和桿件分格,以便于符合三性指標特征。中高層及以上住宅不應采用外平開窗。6、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須使用安全玻璃:(1)7層及7層以上建筑物外開窗;(2)面積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3)幕墻(全玻幕除外);(4)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采光頂)、吊頂;(5)觀光電梯及其外圍護;(6)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7)樓梯、陽臺、平臺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攔板;(8)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9)出入口、門廳等部位;(10)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8.1.2施工要求1、窗臺內側應高于窗臺外側15mm。窗框下沿應低于窗臺外側5mm,形成立面膠縫。外側窗臺面層施工時應做不小于5%的泛水坡,上窗楣應有滴水措施。圖8.1.2-12、鋁合金門窗框邊與墻體縫隙應根據設計要求選用填嵌材料并堵塞密實,同時應清除臨時固定木塞等墊塊。發泡劑應連續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飽滿。3、門窗框外側應預留5mm寬打膠槽口,打膠面應清理干凈干燥后方可施打,并應選用中性硅硐密封膠,四周宜采用貼膠帶紙施打。4、密封膠條應連續不得遺漏,且要求粘接牢固、外表光滑、易于清洗。安裝密封膠條應在90°拐角處斷開,并采用45°組角粘貼方式,膠條接口處要保持嚴密。5、密封毛條安裝時必須選用與塑料型材坑槽尺寸相符合加工時膠條及毛條應留有30mm余量,密封毛條的驗收必須隨安裝進度隨機驗收。6、門窗鎖固裝置的安裝應準確到位,避免鎖閉時造成窗框扭曲、變形。7、組合門窗拼樘料必須進行抗風壓、變形驗算。拼樘料應左右或上下貫通并直接錨入洞口墻體上,拼樘料與門窗框之間的拼接應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8.1.3檢測要求1、建筑門窗進場應進行三性見證送樣檢測。單位工程門窗的三性檢測,每5000m2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0m2也應劃分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抽取一組,每組樣品為一式三樘。單位工程由一個生產單位承擔的,至少抽取一組樣品,單位工程由多個生產單位承擔的,應按不同生產單位分別抽取一組樣品進行門窗三性檢測。2、單位工程分戶驗收時,施工單位應對外門窗進行淋水試驗,試驗方法參照4.1.3的第3條。8.1.4材料要求1、采購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須具有強制性認證標志且提供證書復印件,對國產安全玻璃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對進口產品提供檢驗檢疫證明。第9章室內標高和幾何尺寸偏差防治的技術措施9.1一般規定9.1.1設計要求1、應充分預留出二次裝修的樓面面層所需的構造厚度,協調好建筑標高與結構標高的關系,確保窗臺距建筑面層凈高不小于900mm,否則應有防護措施。9.1.2施工要求1、墻柱混凝土應使用鋼木定型模板,樓板混凝土應使用鋼管支架和U型頂托豎向傳力體系。2、建筑物施工控制網,應根據建筑物的設計形式和特點,布置成十字軸線或矩形控制網;控制網的坐標軸,應與工程設計所采用的主副軸線一致。3、放樣前,應對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網和高程控制點進行檢核。4、當無可靠校核條件時,不得采用測設直角的方法進行中心線投點。在建筑物外圍,應建立線板或軸線控制樁,首層放線驗收后,應可控制軸線引測至結構的外表面上,并作為各施工層主軸線豎向投測的基準。每層樓板中心線應測設長(列)線1~2條,短(行)線2~3條,其投點容差為±5mm。然后根據由下層投測上來的軸線,在樓板上分間彈線后,應用鋼尺進行校核合格后方可開始該層的施工。5、施工層標高的傳遞,宜采用懸掛鋼尺代替水準尺的水準測量方法進行,傳遞點的數目,應根據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確定(多層民用建筑,宜從2處分別向上傳遞,高層民用建筑,宜從3處向上傳遞)。每層標高的傳遞均應從首層開始。6、樓層開間尺寸和上、下層軸線測設應從建筑物的一端大角作起點量尺,以后每層則從同一端作起點發尺;每層軸線定點后,其終點和中間點應與上、下層軸線核對無誤;每次用同一把鋼尺測量,整尺拉通后計量,分尺寸累加。7、由專人進行測量,各種測量儀器應定期校驗。8、先支梁底模綁扎梁鋼筋和柱抗震核心箍筋,后支梁側模板和板底模,其平整度應滿足5mm/2m要求,對樓面平整度要求高、地基承載力不均勻或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模板支撐架可進行支架堆載預壓試驗。9、嚴格按照設計墻、柱軸線位置及幾何尺寸立模,墻、柱模板的立模應優先采用焊接鋼件的方法限位,即在伸出樓面的墻、柱縱筋外側,按彈線位置,點焊鋼筋頭,以控制墻、柱立模的幾何尺寸。10、樓面標高存在高差處,現澆樓板面層鋼筋應采用分離式配置,以確保設計標高的準確。11、主體施工階段應及時彈出標高和軸線的控制線(如墻面1m線、地面方正控制線等),準確測量,認真記錄,并確保現場控制線標識清楚。12、裝修階段應嚴格按所彈出的標高和軸線控制線施工,并對陰陽角方正和開間不規則的房間進行復核,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處理。13、應確定實測值的基準值,記錄在抽查點分布圖空白處。實測值與基準值相比在允許偏差范圍內時判定為合格,當超出允許偏差時應在此實測值記錄上畫圈做出不合格記號,以便相關專業工程判斷不合格點是否超出允許偏差1.5倍和不合格率,實測值應全數記錄。9.1.3檢測要求1、在分戶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按每三層為一個檢驗批進行室內開間尺寸、層高檢測:開間尺寸:應對各個開間每個方向分別測量3處(沿軸線均勻分布),同時對室內的陰陽角、墻面平整度、垂直度分別測量五個點。并在檢測部位進行標記。層高:共測取5個點,房間對角線交叉點以及距離4個邊緣50cm的交叉點。2、樓板厚度的檢測參照5.1.3第1條第7款。3、測量后,監理、施工單位應認真填寫《建筑物室內層高、開間尺寸、樓板厚度測量記錄》。監理單位應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抽取室內房間不少于20%、不少于10間(且不少于4戶)進行抽檢。4、室內標高、軸線位置的檢測數量,監理單位按每檢驗批10%的房間數且不少于5間進行平行檢驗。第10章室內初裝修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0.1一般規定10.1.1設計要求1、室內頂棚宜直接批防水膩子,不宜抹灰。2、樓地面宜采用原漿找平,不宜使用水泥砂漿找平層。3、室內墻體粉刷僅做水泥砂漿抹灰層,不宜使用膩子罩面。10.1.3檢測要求1、5A級住宅建筑應按規定進行隔聲測量。10.2地面找平層起砂、空鼓、開裂的預防10.2.2施工要求1、地面水泥砂漿面層施工前,基層應清理干凈并濕潤,然后均勻涂刷素水泥漿或水泥膠漿,隨刷隨鋪水泥砂漿面層。2、地面面層施工后,應及時進行養護,并加強對成品保護,連續養護時間不應小于7天;當環境溫度低于5℃或高于25℃時,宜采用覆蓋砂或采用其他材料進行養護。3、地面面層施工7天內應進行彈線切割,間距按開間或不大于6m進行分倉。分倉縫寬度不宜小于5mm,深度與砂漿面層厚度相同,宜用切割機具切割整齊、平直。4、施工完成后,應保持室內通風,防止室內外溫差過大。10.2.4材料要求1、水泥采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不同品種、不同強度等級的水泥嚴禁混用,嚴禁使用立窯水泥。2、砂應采用中粗砂,其含泥量不應大于3%,泥塊含量不應大于0.5%。10.3墻面、頂棚抹灰空鼓、開裂的預防10.3.1設計要求1、當采用無機保溫砂漿作墻體內保溫時,保溫砂漿厚度不宜大于30mm。10.3.2施工要求1、頂棚抹灰空鼓、開裂對平整度好,且無外露鋼筋的非潮濕環境混凝土板,應采用直接刮膩子找平。刮膩子前應先清理干凈板底污物,先刮一至兩遍水泥膩子,再刮白水泥膩子,每遍厚度不應大于3mm,總厚度不宜大于8mm,刮膩子前宜在已抹灰天棚墻面四周彈線并貼膠帶紙,確保天棚四周線條水平、防止污染。2、墻面抹灰空鼓、開裂(1)抹灰應在砌體砌筑完畢后至少7天,且驗收合格后進行。(2)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采用加強網時,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50mm,并應位于抹灰層中部。鋼絲網應展平,與梁柱或墻體連接可用射釘或預埋的鋼筋點焊固定,間距不宜大于250mm,以保證鋼絲網不變形起拱;網材搭接應平整、連續、牢固。(3)抹灰應分層進行(詳見4.1.2第6條),每一層抹灰前,必須對前一層抹灰質量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4)抹灰層總厚度不宜超過35mm,當抹灰層總厚度超過35mm(含基層修補厚度)時,必須采用掛大孔鋼絲網片的措施,且固定鋼絲網片的固定件錨入混凝土基體的深度不應小于25mm,其他基體的深度不小于50mm;當抹灰層總厚度超過50mm時,應由設計單位提出加強措施。暗埋管線的孔槽處必須鋪設抗裂鋼絲網或耐堿玻纖網。第11章外立面裝修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1.1一般規定11.1.1設計要求1、住宅工程的外立面裝修(裝飾)設計應考慮材料、構件、構造的耐久性,確保公共安全。11.1.4材料要求1、現場使用的安全玻璃應有明確的安全認證標識。11.2陽臺等臨空處設置玻璃欄板的安全隱患11.2.1設計要求1、禁止使用直接用玻璃作為主要受力構件的插夾式懸臂玻璃欄板和外掛式玻璃欄板。11.2.2施工要求1、玻璃欄桿螺栓固定:每塊玻璃應用不少于四顆螺栓固定。安裝時,玻璃孔內和兩側均應墊尼龍墊圈或墊片,金屬不得直接接觸玻璃。2、玻璃欄桿安裝時不得在玻璃周邊造成破損或缺陷。對于用螺栓固定的玻璃欄桿,玻璃上預先鉆孔的位置必須準確,并用膠墊圈或氈墊圈隔開,若發現玻璃留孔位置與螺栓配合時沒有間隙,不得安裝。11.2.4材料要求1、承受水平荷載的欄板玻璃應使用公稱厚度不小于16.76mm的鋼化夾層玻璃。2、固定玻璃用的螺栓直徑不應小于8mm,且必須是不銹鋼或銅質螺栓,不銹鋼螺栓應采用314μ。11.3飄窗弧形玻璃的安全隱患11.3.1設計要求1、不應采用弧形玻璃的凸窗(可采用折線形式替代)。如需采用弧形玻璃凸窗時,設計應考慮充分有效的措施保證其用料和安裝的可靠性,且驗收前應進行淋水檢驗。11.4建筑飾面和裝飾構件安全隱患11.4.1設計要求1、限制建筑外墻采用水泥砂漿現場粘貼石板飾面。確需采用水泥砂漿現場粘貼石板的,應有可靠的嵌固措施,且石板墻面的離地高度不得大于10米。濕貼石材其粘貼層中必須設置鋼筋網,其固定間距不應大于500mm,鋼筋網設置在空心磚或輕質砌塊的墻體上時,固定點應采用穿墻鋼筋等可靠的連接措施方法。2、采用漿料類產品作為外墻外保溫的工程項目,設計時應嚴格控制在該系統的適用范圍之內,保溫層設計厚度不宜超過30mm。當保溫層設計厚度超過30mm時,不得采用漿料類外墻外保溫系統,應改用其他保溫體系。對于國家和地方暫無應用技術標準的外墻外保溫漿料類砂漿,原則上不應在工程中使用。外墻保溫層上不宜粘貼飾面磚,否則應按有關規定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3、建筑外裝飾構件應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對后裝建筑外裝飾構件的錨固節點,設計應出具細部節點詳圖,避免設置后置預埋件,確保有效使用年限。11.4.3檢測要求1、外立面使用飾面磚的工程,應對粘貼用水泥的安定性、凝結時間與強度性能進行復驗。2、應對飾面磚粘結強度進行檢驗,其檢驗方法和結果判定應符合《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JGJ110)的規定。3、對于幕墻工程,應對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石材的彎曲強度進行復驗;應對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相容性,石材用結構膠的粘結強度,進行復驗;應對建筑幕墻腳進行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和平面變形能進行復驗。4、干掛石材的后置預埋件必須做現場拉拔強度試驗,符合要求后才能鋪貼石材。其他外飾面預埋構件應進行安全性能檢測。11.4.4材料要求1、外飾面構件的連接應采用無機或金屬材料,不得采用有機材料。2、石材固定構件(如螺栓、角鋼等)必須滿足標準及設計要求,同時滿足防銹、防腐蝕要求;所選用的鋁材、鋼材等型材,都必須符合國家的規范要求。第12章給排水工程質量通病防治的技術措施12.1一般規定12.1.1設計要求1、住宅給水分戶表應設于戶外,水表間應有排水措施。2、毛胚房住宅每個衛生間、廚房及其他用水點給水設計都應有一個配水點,以滿足初裝飾標準要求;精裝修房給水應設計到位。3、飲用水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不得滲漏,設置在建筑物內的生活水箱其頂部與頂板的距離應大于0.8m,箱(池)四周應留有不小于0.7m的檢修通道;且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飲用水箱(池)部位的上方。4、在多專業管線交叉重疊部位應提供管線布置綜合圖。5、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必須帶有保證使用安全的裝置。嚴禁在浴室內安裝直接排氣式燃氣熱水器等在使用空間內積聚有害氣體的加熱設備。12.1.2施工要求1、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2、室外埋地管道應在地面回填夯實后再挖溝敷設,隱蔽時符合相關技術規程。12.1.4材料要求1、給水管道必須采用與管材相適應的管件。生活給水系統所用材料必須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12.2給水、排水管道滲漏12.2.1設計要求1、生活給水管材應符合衛生、耐腐蝕和耐壓要求。泵房內加壓給水管不應采用塑料管。2、給水管道上使用的各類閥門的材質,應耐腐蝕和耐壓。根據管徑大小和所承受的壓力等級及使用溫度,可采用全銅、全不銹鋼、鐵殼銅芯和全塑閥門等。所選閥門應有型號和規格,閥門選型應根據各種使用要求(用途及位置)選用合適的閥門。3、住宅熱水供應管道應按規范的要求設置補償措施。4、給水及熱水系統必須明確系統工作壓力。5、生活給水系統豎向分區時,各分區最低衛生器具配水點處的靜壓不應大于0.45MPa,套內分戶用水點的給水壓力(動壓)不應小于0.05MPa,入戶管的給水壓力(動壓)不應大于0.35MPa。生活給水不應采用減壓閥分區(支管減壓閥除外)。12.2.2施工要求1、管道穿伸縮縫、沉降縫時應采取補償措施。2、毛胚房戶內管道暗敷應標明管道的走向及位置。3、室外給水、排水剛性連接管道應設置預防不均勻沉降造成管道或接口斷裂等措施。4、埋地金屬管道、金屬復合管的防腐措施應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12.2.3檢測要求1、給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并做好記錄。2、排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須進行灌水試驗并做好記錄。3、給水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須進行通水試驗并做好記錄。12.3排水系統防臭、排水管道堵塞或排水不暢12.3.1設計要求1、雨水排水設計應根據廈門地區的氣候條件,遵循防止有害氣體和臭氣進入室內、防止雨水倒灌到室內和有利于雨水利用的原則。2、住宅排水系統應雨、污分流。廚房排水和衛生間排水應分別設置排水立管。3、十層(住宅樓層計)及十層(住宅樓層計)以上住宅生活污水立管應設專用通氣立管或特殊配件單立管排水系統。4、通氣管不得與風道、煙道連接(除地下人防工程外)。5、通氣管口4.0m以內有門窗時,應高出門窗頂0.6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6、洗衣機地漏應采用防止干涸防反溢的洗衣機專用地漏;廚房、衛生間地面如設置地漏(除淋浴器和洗衣機的部位外)應采用密閉地漏,嚴禁采用鐘罩(扣碗)式地漏。帶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住宅地漏水封宜采用直通地漏加設存水彎。7、室內的排水系統在受水口處,應注明水封的位置和選用的水封配件類型。8、構造內無存水彎的衛生器具,必須在排水口以下設存水彎,存水彎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衛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復設置水封。9、空調器冷凝水應有組織排水,且其立管底部應間接排水;陽臺雨水立管底部應間接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室外雨水檢查井。立管底部間接排水承水口設置位置不應影響交通和造成潮濕。10、陽臺雨水地漏不應設水封,若設水封雨水立管排水能力應按污水立管計算,地面應坡向雨水地漏。11、陽臺排水應根據廈門地區生活習慣合理設置洗衣廢水立管。12、每戶陽臺均不少于一個防止干涸防反溢洗衣機專用地漏和洗衣池排水承水口;洗衣池排水承水口可接至多通道洗衣機專用地漏,或另設供洗衣池排水承水口,洗衣機專用地漏和洗衣池排水承水口均必須接至污(廢)水管道。12.3.2施工要求1、管道安裝前清理檢查,安裝完成后及時做好臨時封堵。2、排水管道橫管特別是污水排水橫管的坡度應滿足設計或規范要求,坡度應均勻,坡向正確。3、僅設伸頂通氣管時,最低排水橫支管與立管連接處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各種功能的通氣管應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設置。4、當排水立管在中間層有橫向拐彎時,排水支管與排水立管、排水橫管連接應符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第4.3.12要求。12.3.3檢測要求1、投入使用前進行管道通球和通水試驗并做好記錄。12.3.4材料要求1、選用地漏和管道S彎、P彎等產品的有效水封高度應滿足規范要求。12.4管道安裝通病12.4.1設計要求1、在室外明設的給水管道,應避免受陽光直接照射,塑料給水管還應有有效保護措施,且設計應明確其防曬、隔熱措施。2、室內給水干管與室外供水總管連接處應有伸縮及剪切補償裝置。3、屋面雨水篦子不應設于女兒墻外,屋面重力流雨水斗宜采用87型、65型雨水斗,水平式雨水斗嚴禁平板式排水栓。4、室外排水管道連接處的水流偏轉角不得小于90°,當排水管管徑小于等于300mm且跌落差大于0.3m時,可不受角度的限制。5、生活水箱(池)進水管當采用浮球閥時不應少于兩個,DN50及以上不應采用直接浮球閥,且閥前應設檢修閥門;生活水箱(池)應設水位監視和溢流報警裝置,信息應傳至監控中心。12.4.2施工要求1、室外塑料給水管道安裝完成后按要求做好防護及隔紫外線措施。2、衛生潔具排水承接管應采用耐久材料;并做好管口的密封。3、管道支、吊架應嚴格按規范要求設置;采用卡箍連接的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1)兩個卡箍間應設置支、吊架。管道長度小于3m時,設置1個;管道長度不小于3m時,設置2個。(2)管道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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