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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述)(2010年卷三單選第甲應補償乙50民法概述)(2010年卷三單選第甲應補償乙50萬元,后二人果然因此離婚。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據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會關系都屬于)1題)

一、

單項選擇題

(2010)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請求依法應得到支持?(

A.甲應允乙同看演出,但遲到半小時。乙要求甲賠償損失

B.甲聽說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漲,便告訴乙,乙信以為真大量購進,事后該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賠償損失

C.甲與其妻乙約定,如因甲出軌導致離婚,乙要求甲依約賠償

D.甲對乙承諾,如乙比賽奪冠,乙出國旅游時甲將陪同,后乙果然奪冠,甲失約。乙要求甲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C

【考點】民法的調整對象

【解析】《民法通則》第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民法調整的對象。

選項A、D錯誤?!皯释囱莩觥迸c“承諾陪同旅游”都屬于道德范疇,不屬于民法的調整對象,受道德調整。

選項B錯誤。甲只是向乙轉述一下聽聞,乙作為成年人應該自己判斷該信息的真偽,自己承擔擅自依照該信息行事而產生的風險,乙不享有對甲法律意義上的請求權。

選項C正確。夫妻之間對出軌導致離婚的補償協議,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則,該協議有效,乙依照協議約定主張的請求權能得到支持。

(2009)1.甲被乙家的狗咬傷,要求乙賠償醫藥費,乙認為甲被狗咬與自己無關拒絕賠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乙之間的賠償關系屬于民法所調整的人身關系

B.甲請求乙賠償的權利屬于絕對權

C.甲請求乙賠償的權利適用訴訟時效

D.乙拒絕賠償是行使抗辯權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特殊侵權行為。

人身關系是“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的合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權

A項錯誤。是相對權,而非絕對權。因此,B項錯誤。136條第(一)項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是C項正確。本題中,乙提出甲被狗A項錯誤。是相對權,而非絕對權。因此,B項錯誤。136條第(一)項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是C項正確。本題中,乙提出甲被狗D項錯誤。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民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民事關系是一種社會生活關系,其他的社會生活關系受道德、C項因甲的勸酒而導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所產生的侵權損害賠償關系受民BD項該合同屬于什么性54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則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根據《民法通則》第(2)應是以意思表示1年。甲但并非所有的社會生活關系都是習慣等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特征包不屬于人身關系的范圍。因此,

甲請求乙承擔賠償責任的權利是在行使債權,

《民法通則》第請求乙賠償的權利適用特殊訴訟時效一年的規定,因此,

抗辯權是能夠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行使抗辯權的前提是先承認對方的享有請求權利,然后再提出阻止對方請求權利的事由以此對抗對方權利的行使。咬傷與自己沒有任何關系,是對甲請求權利的否認,而非抗辯。因此,

(06)1.下列哪種情形成立民事法律關系?

A.甲與乙約定某日商談合作開發房地產事宜

B.甲對乙說: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給你

C.甲不知乙不勝酒力而極力勸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

D.甲應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庫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及解析:C.

解析:《民法通則》第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身關系可總稱為民事關系,民法調整的對象,只有民法所規定的才受民法所調整,的調整。其中法所調整,故C項正確。A項雖然與合同相關,但只是商談,并沒有進入締約階段;屬于愛情、友情等領域,都不受民法所調整。

(02)14.某縣政府為鼓勵縣屬酒廠多創稅利,縣長與酒廠廠長簽訂合同約定:酒廠如果完成年度稅收100萬元的指標,第二年廠長和全廠職工都可以加兩級工資。質的行為?

A.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B.無效民事行為

C.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

D.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答案及解析:D.

《民法通則》第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括:(1)應是平等民事主體實施的以發生民事法律后果為目的的行為。為構成要素的行為。(3)應是合法行為。本題中,縣長與酒廠廠長簽訂合同,約定酒廠如果

該加兩級工資的約定并不屬“假一罰十”四個醒目大字。乙從該店購買了“假一罰十”的承諾。

完成年度稅收指標該加兩級工資的約定并不屬“假一罰十”四個醒目大字。乙從該店購買了“假一罰十”的承諾。于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行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該行為不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多項選擇題(無)

二、民法的基本原則

單項選擇題

(08)7.甲手機專賣店門口立有一塊木板,上書一部手機,后經有關部門鑒定,該手機屬于假冒產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假一罰十”過分加重了甲的負擔,屬于無效的格式條款

B.“假一罰十”沒有被訂入到合同之中,故對甲沒有約束力

C.“假一罰十”顯失公平,甲有權請求法院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D.“假一罰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認定為有效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關系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由當事人根據其意思自主設定的,法律只是對意思表示規定嚴格的條件而已。本題中,“假一罰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對方的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也沒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且沒有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有效。D答案是正確的,當選。

(97)2-12.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鋁錠l00噸的合同,約定甲公司在1年內分為三批交貨。不料合同簽訂后1個月,鋁錠價格上漲了60%,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請求相應提高價格,被乙公司拒絕,雙方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在判決中對合同中約定的價格適當作了提高。法院這一判決依據的是民法中哪一項原則?A.自愿原則B.情勢變更原則C.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原則D.遵守法律和國家政策原則

多項選擇題(無)

三、民事法律關系

單項選擇題

(2008年)1.關于民事法律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民事法律關系只能由當事人自主設立

法律只對意思A是B的并按照合對于基于合同的相對性原理,但是因為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貨款,A法律只對意思A是B的并按照合對于基于合同的相對性原理,但是因為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貨款,A項說法正確。雖然甲公司實際履行合同時所以當乙公承擔違約責任,

C.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不作為

D.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均由法律規定

答案:C

解析: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法律關系是由當事人根據其意思自主設定的,表示規定嚴格的條件。但是這并不是說,民事法律關系只能由當事人自主設立,所以錯誤的,不能選;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國家有的時候也直接參與民事活動,但是基于民事主體的平等性,國家出現在民事活動中時,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關系中,其主體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其他社會組織,所以說法太絕對,錯誤,不選;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之間基于客體所形成的具體聯系,即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其權利義務可以是當事人的自主設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規定的,所以D錯誤,不能選;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其中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C是正確的,為本題答案。

(08川)4.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間連續與乙公司簽訂了三份煤炭買賣合同,同的約定分別向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發運了貨物,但乙公司及其六個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貨款。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無權要求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付款,無權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及其六個子公司對所欠貨款承擔連帶責任

D.甲公司只能選擇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個子公司承擔補充付款責任

答案:A

解析:合同具有相對性,即合同形成的債的關系只能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產生效力,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應當具有約束力。是向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履行,司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貨款的義務時,而無權要求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付款。因此,

(06)1.下列哪種情形成立民事法律關系?

A.甲與乙約定某日商談合作開發房地產事宜

B.甲對乙說: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給你

C.甲不知乙不勝酒力而極力勸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

D.甲應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庫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及解析:C.

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民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民事關系是一種社會生活關系,其他的社會生活關系受道德、C項因甲的勸酒而導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所產生的侵權損害賠償關系受民BD項運輸過程中,因劉某的過失發生現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所以本題中最終的實質責任由承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民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民事關系是一種社會生活關系,其他的社會生活關系受道德、C項因甲的勸酒而導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所產生的侵權損害賠償關系受民BD項運輸過程中,因劉某的過失發生現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所以本題中最終的實質責任由承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債權人為乙公司。雖然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電但由于汽車運輸公司司機劉某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這其中甲公司與運輸公司之間存在而與乙公司無關,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而甲公司在承擔違約責任之后,張某又將該底片賣給蘭星香皂廠作嬰兒.劉某和張某,不包括蘭星香皂廠.張某和蘭星香皂廠,不包括劉某.劉某和蘭星香皂廠,不包括張某.劉某、張某和蘭星香皂廠但并非所有的社會生活關系都是習慣等依照法律規定或則按致貨乙只和甲之間則可以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身關系可總稱為民事關系,民法調整的對象,只有民法所規定的才受民法所調整,的調整。其中法所調整,故C項正確。A項雖然與合同相關,但只是商談,并沒有進入締約階段;屬于愛情、友情等領域,都不受民法所調整。

(02)1.甲公司要運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電話聯系并委托某汽車運輸公司運輸。汽車運輸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機劉某駕駛。交通事故,致貨物受損。乙公司因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承擔損失?

A.甲公司

B.丙

C.劉某

D.汽車運輸公司

答案:A

考點:合同的相對性及違約責任。

解析:《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運人汽車運輸公司來承擔,但《合同法》第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照約定解決?!北景钢屑坠疽\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在甲、乙公司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甲公司是負有履行交付貨物的債務人,話聯系并委托某汽車運輸公司運輸,物受損最終導致乙公司因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另一個法律關系即運輸合同關系,有合同關系,故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張違約責任,根據運輸合同向汽車公司主張賠償。

(97)2-4.陳興夫婦在兒子陳華周歲生日時到紅星照相館為兒子拍照紀念,攝影師劉某翻拍了陳華的底片,后將其賣給個體戶張某做掛歷用。香皂廣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陳華肖像權的侵權人是誰?ABCD(97)2-5.公民甲從興華商場買了一瓶紅星肉廠生產的熟食罐頭,吃后中毒住院,共花去

天天.本案中,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甲與縣肉聯廠的關系是承攬合同關系.甲可以根據不當得利請求肉聯廠返還牛黃款5000天天.本案中,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甲與縣肉聯廠的關系是承攬合同關系.甲可以根據不當得利請求肉聯廠返還牛黃款5000元.甲只能根據與肉聯廠對牛黃歸屬約定不明而主張共有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頭有一定程度的變質。運回后興華商場交由天天儲存公司儲存,公司也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罐頭進一步變質。本案中公民甲應向誰請求賠償?A.興華商場或湖月公司B.興華商場或天天公司C.興華商場或紅星肉廠D.天天公司或湖月公司

多項選擇題(98)2-5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人有資格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A.精神病患者及10周歲以下的兒童B.年滿10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兒童C.年滿16周歲且有勞動收入的公民D.年滿18周歲且智力正常的公民(98)2-57.掛靠天馬代銷公司的個體工商戶齊天明以天馬代銷公司的名義對外進行經營活動。1998年8月齊天明參加丹陽市經貿委組織的遼東貿易洽談會,因其未帶天馬代銷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便借用興華百貨公司的合同專用章,與津達玩具廠簽訂了一份購買1000輛玩具車的購銷合同。此后,齊天明以天馬代銷公司的名義向津達玩具公司電匯了2萬元定金,津達玩具廠如期交貨。后齊天明未付清津達玩具廠的貨款8萬元。根據上述情況,津達玩具廠可以誰為被告起訴?A.興華百貨公司B.丹陽市經貿委C.個體工商戶齊天明D.天馬供銷公司不定項選擇題(99)2-(一)1996年12月,村民甲與縣肉聯廠達成口頭協議:自養的黃牛兩頭送縣肉聯廠宰殺,牛肉款按凈肉每斤3元5角的價格結算,牛皮、牛頭和牛下水歸肉聯廠,甲再付肉聯廠宰殺費80元。在宰殺過程中,肉聯廠的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頭牛的下水中發現牛黃,重100克,賣得價款5000元。甲知道后與乙、縣肉聯廠為牛黃款歸屬發生糾紛。現問:81.本案中該牛黃款應如何處理?A.歸甲所有B.歸縣肉聯廠所有C.歸甲和肉聯廠共有D.乙與縣肉聯廠共有

82A.甲與縣肉聯廠的關系是買賣合同關系BCD

四、自然人

單項選擇題

)(2010A錯誤。《民法通則》第14條第2款規定,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2010A錯誤?!睹穹ㄍ▌t》第14條第2款規定,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16條規定,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13條規定,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設定監護人,適用)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16條第4款規定,沒有近親屬或關系密切的其應當承擔與其年卷三單選第3題)

A.監護人只能是甲的近親屬或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

B.監護人可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

C.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可直接請求法院裁決

D.為甲設定監護人,適用關于精神病人監護的規定

【答案】B

【考點】監護

【解析】選項他親屬、朋友擔任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

選項B正確。《民通意見》第序中的數人。

選項C錯誤?!睹裢ㄒ庖姟返趧t第16條第3款或者第17條第2款的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選項D錯誤?!睹裢ㄒ庖姟返诿穹ㄍ▌t第16條(關于未成年人監護)的規定。

(09)23.某小學組織春游,隊伍行進中某班班主任張某和其他教師閑談,未跟進照顧本班學生。該班學生李某私自離隊購買食物,與小販劉某發生爭執被打傷。對李某的人身損害,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劉某應承擔賠償責任

B.某小學應承擔賠償責任

C.某小學應與劉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劉某應承擔賠償責任,某小學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單位在第三人侵權時的責任承擔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

由法律確認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為維護民事主人格權對于自然人來講,A項說法正確。第5條規定,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B項說法錯誤。由法律確認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為維護民事主人格權對于自然人來講,A項說法正確。第5條規定,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B項說法錯誤。主要受到以下三個方面的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屬性而專屬于自C項說法錯誤。D項說法錯誤。A.根據《民法通則》第本題中并沒有信息表明乙的行為是為避免甲的利只與生俱來的;對于人民法院

(08川)2.關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權利能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權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權受侵害時都可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C.自然人與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

D.各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

答案:A

解析: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固有的,體具有法律上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基本權利。法人和其他組織來講,自成立時享有。因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不予受理。因此,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與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不同,限制:性質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業的限制。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內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

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以其目的事業為限,因此,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08川)10.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甲將自己的手表丟向路邊,被乙拾得。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喪失手表所有權

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權

C.乙應將手表返還權利人

D.乙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

答案:C

解析: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3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其自身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據此,甲的行為不能認為是拋棄行為,手表也不是拋棄物,甲并不喪失手表的所有權,故選項A說法錯誤?!段餀喾ā返?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梢姡覈刹⒉怀姓J遺失物的拾得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因此,乙應將該手表返還權利人,故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行為。

D錯誤。本題的正確答屬于法人的工作人員,A項錯誤。《民法通則》第”小杰的父母是小杰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D錯誤。本題的正確答屬于法人的工作人員,A項錯誤?!睹穹ㄍ▌t》第”小杰的父母是小杰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可見,學校的責任并非連帶責任,25條規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丁、戊從丙處繼承的財產因為是丙從甲處繼承的,由于代位繼承實際上是繼承了甲應當A、B、C項錯誤,D項正確。1年后乙確知甲仍然在世,遂向依我國法律,該死亡宣告撤銷后,甲與乙原有的婚姻關系如如果陳某未盡到自己的職責造第C項錯誤,D項正案是C.

(07)24.小學生小杰和小濤在學校發生打斗,在場老師陳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濤腹部,致其脾臟破裂。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陳某未盡職責義務,應由陳某承擔賠償責任

B.小杰父母的監護責任已轉移到學校,應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C.學校和小杰父母均有過錯,應由學校和小杰父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學校存在過錯,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考點:

答案:D

解析:陳某只是學校的一名老師,成了學生的損害,應由學校而不是陳某對該學生承擔責任。因此133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的法定監護人,理應對小杰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小杰在學校上學并不意味著監護職責的轉移。因此B項錯誤。《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確。

(06)2.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遺產。后乙病故,丁代位繼承了乙的部分遺產。丙與戊再婚后因車禍遇難,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遺產?,F甲重新出現,法院撤銷死亡宣告。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丁應將其從甲、乙、丙處繼承的全部財產返還給甲

B.丁只應將其從甲、乙處繼承的全部財產返還給甲

C.戊從丙處繼承的全部財產都應返還給甲

D.丁、戊應將從丙處繼承的而丙從甲處繼承的財產返還給甲

答案及解析:D《民法通則》第依照繼承法取得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因此本題中,丁繼承的甲的財產應當返還,所以返還給甲。另外,丁從乙處代位繼承取得的財產,繼承的份額,所以在甲被撤銷死亡宣告后應返還給甲,故

(03)9.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法院申請撤銷對甲的死亡宣告。

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18周歲,且有經濟能力18周歲,沒有經濟能力《民通意見》第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18周歲,且有經濟能力18周歲,沒有經濟能力《民通意見》第161條第1款:撤銷甲的死亡宣告后,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甲與乙的婚姻關系如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

A.自行恢復

B.不得自行恢復

C.經乙同意后恢復

D.經甲同意后恢復

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見》37條,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自行恢復。故選B.A、C、D錯誤。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不管怎樣,如果要雙方要恢復婚姻關系,都必須重新進行婚姻登記。

(02)5.高中生錢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將同學李某打傷,致其花去醫藥費2000元。錢某畢業后進入一家煉鋼廠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訴要求錢某賠償醫藥費。該民事責任應由誰承擔?

A.錢某承擔,因錢某訴訟時已滿

B.錢某之父承擔,因錢某在侵權行為發生時末滿

C.主要由錢某之父承擔,錢某適當賠償

D.主要由錢某承擔,錢某之父適當賠償

答案及解析:A本題考限制行為能力人致損的責任承擔。“侵權行為發生時行為人不滿18周歲,在訴訟時已滿18周歲,并有經濟能力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沒有經濟能力的,應當由原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北绢}中,錢某雖然實在1998年6月1日在校將同學李某打傷,但到李某起訴要求錢某賠償醫藥費時已是1999年2月,此時錢某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勞動收入。因此,依法該民事責任應由錢某自己承擔。

(99)2.(1999-2-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亡后一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經通訊聯系后,遂向法院申請撤銷原死亡宣告,何?A.自行恢復B.并未自行恢復C.視為自行恢復D.經甲同意自行恢復【答案】B【考點】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詳解】《民通意見》第37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被宣告死亡人同意,B項。將丙的左?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根據上述規定,由于動物只有在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A項。?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被宣告死亡人同意,B項。將丙的左?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根據上述規定,由于動物只有在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A項。?133條第l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本題中,侵害人的監護人已經盡了監護責任,B項。他們的婚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不得認定甲乙之間的夫妻關系自行恢復。姻關系同樣不能自行恢復。故本題正確答案為

(99)3.(1999-2-3)甲、乙兩家各有小院,隔墻而居,院墻高約兩米。一天,甲家夫婦下田務農,將兩周歲的兒子丙鎖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雞飛過院墻,眼啄傷。甲家為此支出醫藥費近萬元。對甲家所受的損失應如何承擔A.應完全由乙家承擔B.應主要由乙家承擔,甲家也應自擔一部分C.應由甲、乙兩家平均分攤D.應主要由甲家承擔,乙家給予適當補償【答案】A【考點】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詳解】《民法通則》第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致損的,應當由動物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承擔民事責任。錯的情況下才能由受害人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受害人和第三人過錯是動物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免責的惟一事由。本題中,甲將兩周歲的兒子丙鎖在自家的院子里,也就是將被監護人放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可以認為他們已經盡到了適當的監護義務。對損害的發生沒有故意和過失,因此不應當承擔損害的后果。故本案中不存在動物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免責的事由,應由公雞的主人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本題正確答案為

(99)7.(1999-2-7)精神病患者甲在妻陪伴下外出散步,頑童乙前來挑逗,甲受刺激追趕,甲妻見狀。竭力阻攔無效,甲將乙頭打破。乙的醫藥費如何承擔A.完全由甲妻承擔B.主要由甲妻承擔,但乙的監護人也應適當承擔C.完全由乙的監護人承擔D.主要由乙的監護人承擔,甲妻也應適當承擔【答案】B【考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責任、混合過錯【詳解】《民法通則》第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責任。”根據上述規定,監護人雖然盡了監護責任,也只能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在減輕之后,侵害人的監護人承擔的仍將是主要責任。因此能適當減輕民事責任,但仍應承擔主要責任。受害人乙的監護人存在疏于監護的過失,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故本題正確答案為(99)11.(1999-2-11)楊某15周歲,智力超常,大學三年級學生。楊某因有某項發明,而與劉某達成轉讓該發明的協議。該轉讓協議的效力如何?A.該轉讓協議有效B.該轉讓協議效力未定

12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47條第1款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根據上述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應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15歲,依法屬于未成年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1)當地的同類人經常從事應當屬于與其年齡、智楊某實施該行為效力未定,12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47條第1款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根據上述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應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15歲,依法屬于未成年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1)當地的同類人經常從事應當屬于與其年齡、智楊某實施該行為效力未定,花狗咬傷了張丁。張丁為此花去醫藥費?127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本題中,花狗咬傷張丁是即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148條規定:“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共同侵權人,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本題中,張甲(20歲)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張乙應由張甲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根據《民C項正確。?智力、精神健康狀況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則合;(2)標的額較小;(3)專業技術要求不高。本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所以花狗的主人張丙不承擔責為侵權人,應當(14歲)是限制民事行D.該轉讓協議可撤銷【答案】B【考點】效力未定合同【詳解】《民法通則》第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薄逗贤ā返诘暮贤?,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有效,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的與他的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合同,同有效,如果其法定代理人不追認則合同無效。本題中,楊某只有人。解答本題的關鍵是看判定楊某實施的民事行為是否與其年齡、應,其判斷標準有三:題中,楊某轉讓專利的行為不僅標的額較大而且專業技術要求很高,力、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行為。方有效。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項。

(00)2(2000-2-2)張甲(20歲)與張乙(14歲)走到張丙家門口,見張丙家門口臥著一條花狗睡覺,張甲對張乙說,你拿一塊石頭去打花狗,看它有何反應,張乙照此辦量。花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見勢不妙忙躲在迎面走來的張丁的身后,500元。對此費用應如何承擔A、主要由張丙承擔,張乙的監護人承擔適當部分B、主要由張乙的監護人承擔,張丙承擔適當部分C、主要由張甲承擔,張乙的監護人承擔適當部分D、主要由張乙的監護人承擔,張甲承擔適當部分【答案】C【考點】特殊侵權責任、共同侵權和監護人的責任承擔【詳解】《民法通則》第理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張甲和張乙的挑唆行為引起的,任?!睹穹ㄍ▌t意見》第應當承擔連帶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教唆、幫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共同侵權人,應當承擔主要民事責任。為能力人,張甲與張乙的行為構成了教唆共同侵權,法通則》第133條第1款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故張乙的監護人在本案中應承擔次要責任。所以,

(00)6(2000-2-6)1995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輪觸礁沉沒,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關系人若申請宣告余某死亡,最早應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請

”本案中4年的期間,按照上述第2年的就可申請宣告該公民死A。23條第1款

A、1997”本案中4年的期間,按照上述第2年的就可申請宣告該公民死A。23條第1款B、1997年6月18日C、1999年6月17日D、1999年6月18日【答案】A【考點】申請宣告死亡的時間【詳解】首先,《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滿4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的余某下落不明是由意外事故導致的,因此不能適用第(二)項的規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亡。其次,《民法通則意見》第28條第l款規定:“民法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訊消失之次日起算?!庇纱送瞥?,民法通則第23條第1款第(二)項應從當日起計算。本題的2年期間應自1995年6月17日起計算,至1997年6月16日即為滿2年。1997年6月16日是2年期間屆滿的最后一個期日,所以余某的利害關系人最早應在1997年6月17日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請。因此,正確答案為

(98)2-2.董紅系兒童影星,年滿9周歲,片酬頗豐。其父董軍的親弟董強,家居山區,生活較為困難。董軍征得董紅口頭同意后,將董紅的片酬3000元以董紅的名義贈與董強。對董軍這一民事行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一個是正確的?A.有效。理由是董軍為其法定代理入,有權處理其財產B.有效。理由是董軍已征得董紅的同意C.無效。理由是董軍未征得董紅母親的同意D.無效。理由是董軍處分董紅的財產不是為了董紅的利益(98)2-3.1991年5月,馮敏因受單位行政處分而離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同月,馮敏所在單位欲將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馮敏死亡申請書。下列有關該案的表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A.法院應判決離婚,但不應判決宣告死亡B.法院應判決宣告死亡,使馮敏與王慧的婚姻關系自然解除C.法院可以判決離婚也可以判決宣告死亡D.法院可以在判決離婚的同時宣告死亡(98)2-4.劉某出海打漁,因遇臺風下落不明?,F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請宣告劉某失蹤。因劉某失蹤后,王某與他人姘居,并與姘夫合用家中財產,在確定劉某的財產代管人時,劉某父母與王某發生爭議。本案中法院應依法指定誰為財產代管人?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蹤的申請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劉某失蹤后的第一順序的財產代管人C.劉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則不利于保護劉某的財產D.王某和劉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們均為法律規定的財產代管人(98)2-5.張家為孫子張明過生日,卻為確定出生日期犯愁。張明的母親記得兒子是8月28日晚生,醫院的接生記錄薄上記載的是8月29日,出生證上記載的是8月30日。而戶口簿上記載的是9月1日。依照有關法律,張明的出生時間應以哪一日期為準?A.8月28日

)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倫理

B.8月29日)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倫理C.8月30日D.9月1日(98)2-9.王某有一子,為初中一年級學生、在校期間因與同學劉某發生口角,追打劉某,致使劉某摔傷,共花去醫藥費4800元。這一費用應由誰承擔?A.由王某承擔B.由學校承擔C.主要由王某承擔,學校若有過錯,可責令學校給予適當賠償D.主要由學校承擔,王某若有過錯,可責令王某給予適當賠償(97)2-9.張大來的原戶籍所在地在楊村,1994年張大來從楊村開出遷住證,遷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記前,張大來得病,在縣城關醫院住院1年零3個月,病愈后“張大來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區辦理了暫住證,居住期限為6個月,現住在某區某街道某號?,F問,張的住所應確定為何處?A.楊村B.李村C.縣城關醫院D.北某區某街道某號(97)2-14.杜某8歲的兒子在校上學期間,因與同學發生口角將潘某打傷,花去醫藥費近萬元。這一損失應由誰負責?A.杜某承擔,如果學校有過錯,學校應負連帶責任B.杜某承擔,如果學校有過錯,學校應當給予適當的賠償C.學校承擔,如果杜某有過錯,杜某應負連帶責任D.學校承擔,如果杜某有過錯,杜某應當給予適當的賠償多項選擇題

(10)51.關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宣告死亡的申請人有順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銷而自行恢復

D.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依《繼承法》取得其財產者返還原物或給予適當補償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宣告死亡的相關知識點。

宣告死亡的申請人范圍與宣告失蹤的申請人范圍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請人有順序先后的限制,即順序在前的申請人之申請權,有排他效力。第一順序為配偶,如無配偶的,下一個順序遞增為第一順序,以此類推;第二順序為父母、子女;第三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最后一個順序是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對于宣告死亡的申請人順位,主要是為了優先保護配偶、利益和情感利益。申請人的順序效力是,有在先順序時排除在后順序,同順序人權利平等。因此,A項說法正確。

24條第2款規定,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民事法律行為”而非“民事行為”,也就是說不是實施的所B項說法錯誤。37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24條第2款規定,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民事法律行為”而非“民事行為”,也就是說不是實施的所B項說法錯誤。37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25條規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因此,D項正確。12歲)和馬某(10歲)爬上圍圍墻上松動的石頭將馬某砸傷。133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131條規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C是正確的。本題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屬于特殊侵權規則,所以A的說法是BCD.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下列哪些選項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D律行為有效。據此可知,應該是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指的是合法的民事行為,而不包括違法的民事行為,有的民事行為都有效,而是實施的合法的民事行為才有效。因此,

《民訴意見》第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因此,C項說法錯誤。

《民法通則》第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

(07)64.丁某在自家后院種植了葡萄,并壘起圍墻。譚某(墻攀摘葡萄,在爭搶中譚某將馬某擠下圍墻,是正確的?

A.丁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譚某的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C.馬某自己有過失,應當減輕賠償人的賠償責任

D.本案應適用特殊侵權規則

答案:BCD

解析:《民法通則》第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任,所以A是正確的。第人的民事責任,所以也是正確的。丁既沒有過錯,也沒有違法,所以不構成侵權,不需要承擔責任,錯誤的。所以本題正確答案是

(04)60.小甲6歲,父母離異,由其母撫養并與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兒園午餐時與小朋友小乙發生打斗,在場的帶班老師丙未及時制止。小甲將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醫藥費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兒園及丙為被告,要求賠償。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小甲之母應承擔賠償責任

B.小甲之父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幼兒園應給予適當賠償

D.丙應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及解析:AC民通意見第158條規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

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故A對B錯?!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第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160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故A對B錯?!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第7條規定,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160規定的“適當”賠償轉變到承擔與其過錯6歲兒童撞200元。該案責任應如何承擔?132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本題中的情形屬于雙方都沒有過錯,且又不屬于法3歲)由乙(女方)撫養,如雙方中一方再6歲時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撫養,乙不允。甲即從幼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2條第2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B排除?!痘橐龇ā返?6條第3款后段規定:“哺乳期后的的子第17條規定:“父”D不選。可以責令“相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有過錯的教育機構的賠償責任由原來《民通意見》第應”的賠償責任。

(03)48.李某患有癲癇病。一日李某騎車行走時突然犯病,將一在路邊玩耍的傷,用去醫療費

A.李某致害,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B.雙方都無過錯,應分擔責任

C.兒童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由其承擔損失

D.應根據雙方經濟情況分擔損失

答案及解析:BD.《民法通則》第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定的使用無過錯責任的情形,所以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分擔責任。

(02)33.甲與乙離婚并達成協議:婚生男孩丙(婚,丙則由另一方撫養。后乙在丙兒園將丙接回,并電話告知乙。為此,雙方發生爭執,訴至法院。下列有關論述正確的有哪些?

A.甲、乙均為丙的監護人

B.乙的行為是違約行為,受合同法調整

C.甲欲行使對丙的撫養權,應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D.甲、乙的協議違反了法律

答案及解析:AC《民法通則》第監護人?!保廉斶x。《合同法》第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保谜_。法律無關于離婚父母對子女撫養問題進行約定的禁止性規定,相反,最高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00)59、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發現丁某依然生存。經其利害關系人申請,法院作出新判決,撤銷原判。請問:在下列哪些情況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滅的婚姻關系不能自行恢復?A、配偶再婚B、原配偶再婚又離婚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D、原配偶雖未再婚,但拒絕恢復婚姻關系(99)2-43.甲為一兒童影星,片酬頗豐,乙為甲的監護人。乙的下列哪些行為在征得甲同意時,屬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為?A.因甲的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用其片酬予以支付的行為B.用甲的片酬贈與他人的行為C.用甲的片酬為甲購買人身保險的行為D.用甲的片酬為乙母購買房產的行為(99)2-46、甲1991年離家出走,杳無音訊。1995年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請甲宣告死亡,1996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三間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繼承。1997年,妻乙帶產改嫁,同年,乙又與后夫離婚。甲離家出走后,南下深圳,1998年因福利彩票中獎20萬。甲用該款購買股票,同年獲利200萬。1998年12月甲因飲酒過量心臟病發作死亡。經查,甲于1997年與丁在教堂舉行了婚禮(但未辦理婚姻登記),并生子戊。現間甲的200萬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是誰?A.乙B.丙C.丁D.戊(98)2-45.甲、乙均為1979年6月30日出生。甲1997年初參加工作,乙在高中讀書。1997年5月31日,甲、乙與丙發生口角,且將丙打傷。丙住院兩個月康復,并于199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訴,要求甲、乙賠償醫藥費5千元。本案中,丙的醫藥費應由誰承擔?A.甲B.乙C.甲的父母D.乙的父母(98)2-46.甲有二子乙和丙。乙離家出走,經法院依法判決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遺產由丙繼承。甲病故三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繼承甲的遺產,請判斷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乙、丙均為甲的繼承人,理由是甲與乙、丙之間是父子關系B.只有丙為繼承人,理由是繼承開始后,乙被宣告死亡C.乙無權要求繼承甲的遺產,理由是遺產已由丙繼承,該繼承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D.乙有權繼承甲的遺產,理由是乙為甲的繼承人,且提出權利請求未超過訴訟時效(98)2-47.下列選項中哪些必須經過登記注冊才能取得民事主體資格?A.城鎮個體工商戶B.農村承包經營戶C.公司法人D.社會團體(97)2-41.1992年李某收養了王某(2歲),一直共同生活。1995年李某因病去世,1996年王某的生父母亦相繼去世。下列有關此案的哪些表達是正確的?A.1995年李某因病去世,王某與其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B.1995年李某因病去世,王某與其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能自行恢復C.王某有權繼承其生父母的遺產D.王某無權繼承其生父母的遺產(98)2-42.弟、妹對兄、姐承擔扶養義務,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9時左右,幼兒班課間休息時,5歲)和某丙(4歲)因爭而某丙則把某乙按在火爐上,500元,某乙花去醫藥費133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1609時左右,幼兒班課間休息時,5歲)和某丙(4歲)因爭而某丙則把某乙按在火爐上,500元,某乙花去醫藥費133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160條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的無民事行為能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某甲在課間休息時離校打電話,未盡到看護之責,應由幼兒在課間休息時離校打電話,C,排除A、B、D.幼兒園承擔適當責任。所以A、B項沒有區分主次責任,都是錯誤的。D項也是幼兒園與乙監護人主次某乙被燙傷。為5000元。請回答下列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單位有過錯的,可以未盡到看護之責,81-85題。可以適當減輕B.弟、妹由兄、姐扶養長大C.兄、姐喪失勞動能力D.兄、姐無其他生活來源(97)2-53.根據《民法通則》,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A.可以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某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B.可以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C.不可以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某項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D.不可以概括地同意該未成年進行任何種類的民事活動

不定項選擇題

(02)(一)某幼兒班聘請某甲擔任幼兒班教師。某日上午某甲離校打電話,幾個幼兒在教室里的火爐旁烤火。其中某乙(奪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塊將某丙頭部打破,此,某丙花去醫藥費

81.某乙的醫藥費應如何承擔?

A.由某甲承擔

B.由某丙的監護人承擔

C.主要由某丙的監護人承擔,某幼兒園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D.主要由幼兒園承擔,某丙的監護人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答案及解析:C《民法通則》第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他的民事責任?!薄睹裢ㄒ庖姟返诹θ嘶蛘咴诰癫≡褐委煹木癫∪耍熈钸@些單位適當給予賠償。園承擔適當賠償責任。某甲作為幼兒園的老師,所以應由幼兒園承擔適當賠償責任。所以選

82.關于某丙的醫藥費承擔。下列說法哪些是錯誤的?

A.幼兒園承擔

B.某乙的監護人承擔

C.某乙的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某甲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D.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某乙的監護人承擔適當賠償責任

答案及解析:ABCD本題考無行為能力人侵權責任的承擔。某丙的醫藥費應由某乙的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C項中應由幼兒園承擔適當賠償責任而不應由教師甲承擔。

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故為原告。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故為原告。某丙為侵害人、幼兒園亦需承擔責57條規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BC.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83.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中,下列有關本案當事人的訴訟地位的表述正確的是?

A.某乙之父為原告

B.某乙為原告

C.某丙、某幼兒園為共同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兒園、某甲為共同被告

答案及解析:BC.《民訴法》第49條第1款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睋耍魏巫匀蝗私跃哂挟斒氯四芰?。第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某乙是受害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任,故為共同被告?!睹裨V法》第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乙父與丙父皆為訴訟代理人。所以,正確答案為

84.某丙之父行使侵權行為之債的請求權,其訴訟時效期間自其知道侵害事實發生之日起是多長時間?

A.1年

B.2年

C.最長不超過20年

D.6個月

答案及解析:A本題考訴訟時效?!睹穹ㄍ▌t》第1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知道或者應”,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1994年7月5日,王鋒出海打漁遇臺1996年10月3日死亡)。王鋒因與劉青6間。王鋒遇臺風后被人相救,1997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知道或者應”,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1994年7月5日,王鋒出海打漁遇臺1996年10月3日死亡)。王鋒因與劉青6間。王鋒遇臺風后被人相救,1997年王鋒與訂工妹陳瑩相識并生有一女王莉。陳瑩為王鋒介紹了一收入頗豐的工作。30萬元。1998年6月6日王鋒與陳瑩各出1999年4月8日,王鋒因心臟病發作死亡,6間房屋由其母謝蘭繼承(有85-89題。23條的規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時間是從事故發而不是事故發生的次1994年7月5日。在此基礎上加C.該提存在爭議。3間房屆屬王鋒遺產,由王鋒的繼承人繼承6間樓房是婚姻存續期間所得,屬于夫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故199810萬元22年,最早申請日期為1996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時效期間?!保廉斶x。需要注意的是C根據第137條,最長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是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不選C.

(02)(二)王鋒與劉青結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達。風未歸,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劉青向法院申請宣告王鋒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決。經查,王鋒結婚后與父母分開生活(其父于感情不和且離婚未果而與劉青分居,分居期間王鋒蓋有樓房因不想再見劉青而未與家庭聯系,獨自到南方菜市打工。相好,并在該市教堂舉行了婚禮,年5月5日王鋒因摸彩票中獎,獲獎金購買了張明的3間私房,但未辦登記過戶手續。臨終前告訴了陳瑩自己的身世,并口頭遺囑將自已原有的名醫生在場)。請回答下列

85.劉青向法院申請宣告王鋒死亡,法院應予受理的最早申請日期是娜一天?

A.1998年7月5日

B.1998年7月6日

C.1998年7月5日

D.1996年7月6日

答案及解析:C(此題有爭議)。

根據《民法通則》第生之日起滿2年。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時間的起算點為事故發生之日,日。本題中,事故發生之日為年7月5日。司法部給出的答案為

86.設劉青于最早申請日期向法院申請,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鋒死亡的判決。此時,王鋒所建的6間房屋應如何繼承?

A.其中3間房屋歸劉青所有;

B.6間房屋由劉青、謝蘭、天達和王鋒之父繼承

C.3間房屋由劉青、謝蘭、王達繼承

D.6間房屋由劉青、謝蘭、王達繼承

答案及解析:AC這道題要注意:一是先區分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二是王某的死亡時間的確定。本題中,雖然王鋒與劉青感情不和,但是妻共同財產,在分割遺產時,其中三間屬于劉青,另外三間作為王鋒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

B、D應當排除。首先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而死亡宣告屬于特別程序,168條的規定,死亡宣告的公告日期為30萬元,應由誰繼承?3間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3間房屋的所有權,因為張明巳將房屋交付3間房屋的所有權44條的規定,除非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否則合同而是以辦理登記過戶為要件。B、D應當排除。首先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而死亡宣告屬于特別程序,168條的規定,死亡宣告的公告日期為30萬元,應由誰繼承?3間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3間房屋的所有權,因為張明巳將房屋交付3間房屋的所有權44條的規定,除非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否則合同而是以辦理登記過戶為要件。3間辦理了登記過戶手續。就王、陳二人之間形成的法10萬元購買了張明的對同一項財產按照確定的各自份額,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最大區別在于,36條的規定,判決宣告之日必須有一個公告1年。因此判決最早也因此在沒有辦理登記3間私房。著屬于按份共有。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前者各共有人的權利義務關就是其死亡日期。因此要確定判決的宣告之日。期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第是在1997年7月以后作出的。而王鋒的父親與1996年10月3日去世,故王鋒之父不能成為繼承人,王鋒的繼承人為劉青、謝蘭、王達三人。選A、C.

87.王鋒彩票中獎所得

A.謝蘭、王達、王莉

B.謝蘭、劉青、王達、王莉

C.謝蘭、劉青、陳瑩、王達、王莉

D.謝蘭、陳瑩、王達、王莉

答案及解析:A王鋒與陳瑩的婚姻因為違反婚姻法而無效,不產生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陳某不是繼承人,另外劉青由于已經宣告王鋒死亡,且未撤銷死亡宣告。因此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的規定,劉某與王某之間的婚姻關系消滅,所以,劉某也不是繼承人。

88.對王鋒與陳瑩共同購買張明私房

A.玉鋒、陳瑩與張明之間買賣房屋合同無效,因為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B.王鋒、陳瑩與張明之間的買賣房屋合同有效

C.王鋒與陳瑩取得了該

D.王鋒與陳瑩未取得該

答案及解析:BD根據《合同法》第效力與登記、批準沒有聯系,而且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第9條的規定,應當確認在不動產買賣中,登記過戶手續只是與所有權移轉有關,而與合同效力無關。因此B正確。同時不動產所有權的移轉不是通過占有完成,過戶之前,買受人沒有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89.設王鋒與陳瑩購買張明私房律關系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是不正確的?

A.王鋒與陳瑩之間形成合伙關系

B.王鋒與陳瑩之間形成共同共有關系

C.王鋒與陳瑩之間形成按份共有關系

D.王鋒、陳瑩之間形成債權債務關系

答案及解析:ABD.王鋒和陳瑩各出按份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共有人,分擔義務的一種共有關系。

本案中,1:1的比例按份共有?!安宛^經營)30條規定,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46條規定,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46條對《民法通則》第C項正確本案中,1:1的比例按份共有?!安宛^經營)30條規定,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46條規定,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46條對《民法通則》第C項正確,AB項說法錯誤?!钡淖謸儆诤匣锶酥g的內部約定,D項錯誤。5萬元合伙開辦一家餐館,經營期間,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30條規定的共同勞動、共該約王、陳各出資10萬元,所以雙方按

五、合伙

單項選擇題

(2009)2.王東、李南、張西約定共同開辦一家餐館,王東出資20萬元并負責日常經營,李南出資10萬元,張西提供家傳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張西均只參與盈余分配而不參與經營勞動。開業兩年后,餐館虧損嚴重,李南撤回了出資,并要求王東和張西出具了虧損與李南無關”的字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王東、李南為合伙人,張西不是合伙人

B.王東、張西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C.王東、李南、張西均為合伙人

D.王東和張西所出具的字據無效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合伙中合伙人的確定及其合伙人內部協議的效力。

《民法通則》第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

《民通意見》第配,但不參與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余分配的,視為合伙人。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民通意見》第同經營作了擴大解釋,即僅出資不勞動、不經營者,也可以作為合伙人。本題中,李南和張西雖然不參與經營和勞動,但是他們參與合伙的盈余分配,屬于合伙人,因此,王東、李南和張西都是合伙人,

王東和張西出具的“餐館經營虧損與李南無關定是有效的,但是僅在其內部有效,對外不產生約束力。因此,

(04)2.甲、乙、丙各出資三方約定丙放棄一切合伙權利,也不承擔合伙債務。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

A.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B.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C.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2萬元加入合伙,但不參與經營,僅每半年收取經營收益的46條規定:“公民按照協議提但不參與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由此排除BD.《民法通”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2萬元加入合伙,但不參與經營,僅每半年收取經營收益的46條規定:“公民按照協議提但不參與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由此排除BD.《民法通”排除C.A涉及到合伙協議的有效性問題,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伙關孫某將門面房折價加入合伙,1/10的經營收益,根據上述規定,三人之間已成立合伙關系,同時47條規定,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A為正確答案。5.(1999-2-5)某合伙組織起字號為30%。甲被推選為負責人。在與丁的訴訟中,甲放棄?45條第1款規定:“起字號的合伙,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

,’本題中,“通達商場”是有字號的合伙,符合上述規定,合伙甲是該合伙負責人,其放棄債因此該放棄債權的行為有效。本題正確答案為D>若干問題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10%。后趙某《民通意見》第"通達商場",由甲、乙、丙合伙經營,其中甲出資"通達商場"對丁的50條

答案及解析:B.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意見》(試行)》第53條規定,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推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帶責任。故B項正確。

(02)11.趙某與錢某經口頭協議,在鬧市區租門面房合伙經營服裝店。不久,房主孫某同意將門面房折價獨自決定進了一批童裝,銷售情況不佳,童裝廠催款。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趙、錢、孫之間雖沒有書面合伙協議,但可以認定為合伙關系,故須連帶承擔還款義務

B.孫某沒有參加合伙的經營,應當認定入伙無效,不承擔還款義務

C.趙某一人執行合伙事務,沒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為后果由趙某一人承擔

D.孫某入伙雖無效,但仍應以其所得收益為限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及解析:A本題考合伙的特殊形態?!睹裢ㄒ庖姟返诠┵Y金或者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配,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余分配的,視為合伙人。則》第34條第2款規定:“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規定:“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伙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但具備合伙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伙協議的,系?!北绢}中,趙某與錢某口頭協議租門面房合伙經營服裝店,但不參與敬意,只收取根據《民通意見》第所以三人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99)40%,乙、丙各出資債權5萬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對。甲的這一行為的效力如何A.甲放棄債權的行為無效,因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B.甲放棄債權的行為部分無效,即對乙、丙的份額不發生效力C.甲放棄債權的行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發生法律效力D.甲放棄債權的行為有效【答案】D【考點】合伙負責人越權行為的效力【詳解】《民通意見》第法核準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并由合伙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合伙負責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法律效力。負責人在民事訴訟中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伙人發生法律效力。權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合伙人發生法律效力,

一年后,甲因私人債務與丙簽?11條規定:“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上述出資應當是合伙人的合法財產及財產權利。對貨幣以外的因此一年后,甲因私人債務與丙簽?11條規定:“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上述出資應當是合伙人的合法財產及財產權利。對貨幣以外的因此,該合伙企業的設立無效。甲又以不

(99)14(1999-3-14)甲向乙購買臨街鋪面房一間,成交后未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隨后,甲以該房屋作為出資,與乙共同創辦了一家合伙商店。訂合同,將此房屋抵押與丙。乙提出異議。對此案應如何認定A.合伙企業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為無效B.合伙企業成立有效,房屋抵押合同無效C.合伙企業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為有效D.合伙企業成立無效,房屋抵押合同有效【答案】A【考點】合伙企業和房屋抵押的效力【詳解】《合伙企業法》第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奔踪徺I房屋后未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因此甲未取得該房的所有權。甲以該物向合伙企業出資,不符合有關合伙人的出資規定。享有所有權的房屋抵押與丙,又違反《擔保法》的規定,當然抵押合同無效。

(00)3(2000-2-3)甲、乙合伙經營鴨絨業務,甲提供廠房,乙提供鴨絨。雙方請求丙以技術性勞務入伙,丙未予明確答復,但丙提供了技術性勞務,并參與了當年的分紅,分紅比例4:4:2。第二年因經營虧損,負債高達10萬元。對該債務承擔發生分歧,丙認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絕承擔該債務。為此,訴至法院。該債務應如何承擔?A、甲、乙、丙對該債務承擔按份責任B、甲、乙、丙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C、甲、乙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D、甲、乙對該債務承擔按份責任【答案】B【考點】合伙人對合伙債務的連帶責任【詳解】《民法通則意見》第46條規定:“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并約定參與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參與合伙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余分配的,視為合伙人。”本題中,丙在實際上提供了技術性勞務并參與了當年的分紅,因此,應認定丙為合伙人之一。《民法通則意見》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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