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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草簽購房合同篇一:草簽合同所謂草簽,只是售房人員讓你們盡快簽字的一個借口,合同只要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就成立并產生法律效力。不過你們簽訂的這份合同,違約金約定過高,且對你們明顯不公平,如果真產生糾紛,你們可申請法院撤銷該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撤銷合同的期限是 1年,自你們簽訂該合同起,因此,如果感覺會有糾紛,建議及時訴諸法律正式合同未出來之前,草簽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的草簽合同只是相對于簽合同(上房管局系統,有合同編號)的一種說法。從合同效力角度,草簽合同與簽合同都有同樣的合同效力,但不能對抗第三人。《擔保法》第43條中的對抗第三人是指當兩個債權債務關系標的物相同,雙方發生爭議,都主張享有對該標的物的權利時,有登記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護,優先享有權利。草簽簽合同一樣嗎?問:16年8月底交房。開發商告訴我現在只能草簽合同,請問有法律效應嗎。簽跟草簽有什么區別呢?回復:1、開發商告訴您現在只能草簽合同,可能是因為開發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辦下來,或者是其他原因。2、簽是指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是先從上載下來的版本,雙方簽完后,還得到建委進行備案。3、草簽表示您們雙方有房屋交易的意向,簽就是正式簽訂的合同了問:以前是可以簽的 ,因為是一些原因 ,市房管暫停了簽 .別的業主都是簽,同時我已經把全部房款交給了開發商,我想知道這種情況的草簽,我的應享受的利益是否跟簽一樣.回復1、國家規定預售商品房買賣必須要簽,草簽的只表示你們有房屋交易的意愿,并沒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要件,所以您的利益很難保證;2、現在房子暫停了簽, 并且停工了,中間必定有問題,建議您考慮將全部房款要回來。問:我也想要.但是我該從哪幾個方面跟開發商協商 ,將房款要回呢 我想開發商不會輕易把錢給我的 .并且我也確實想買房子,將來會發生什么 ,我不清楚.但是他確實是五證齊全的.停止簽的原因是土地問題 .回復:1、既然土地有問題,這種房子您都敢要?2、可以開發商目前的狀態為理由將房款要回來;3、看你們草簽的那份合同,是否有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返回房款的約定? 注:簽是正規的受房管局監督的,經過簽、就不可以一房二賣了,并且也能確定此房是可以依法銷售的房子,如果開發商不同意簽,說明其中有一些問題。房屋買賣合同怎么簽,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購房者在簽了認購書交了定金以后,就要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了,房屋買賣合同怎么簽,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房屋買賣合同怎么簽才能維護購房者的權益,請您閱讀下面的文章。(一)購房者要注意關于定金的約定。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二)購房者要看清合同主體是誰。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有時會忽略這樣一些問題,比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開發企業而是中介,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三)購房者要小心開發商的補充協議。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四)注意開發商約定的費用是否該繳納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五)購房者要注意把自己提出的補充協議寫進去前面說了,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最好將開發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里關于裝修、物業管理中的承諾都簽進補充協議中,不要怕麻煩。也不要輕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一定要將這些內容明確寫進合同。以上就是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主義的問題,大多數的中國人是拿自己一生積蓄來買房,這就意味著,簽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小心再小心、謹慎再謹慎。除了要做到本文的介紹之外,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番,多動腦子,多看多聽多想,您要是做到這些,一定可以順利地簽好購房合同。如果對于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條款不能把握,一定要咨詢律師后在簽,避免因為理解錯誤是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一般來說,簽訂購房合同要注意考察如下事項:一、開發經營企業資質問開發商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二、開發經營企業經營銷售房預售應當向消費者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必須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準文號。如果是現房需注意其是否具有房地產產權證(大產證)。三、要明確注意合同條款注明房產面積、交房時間、付款條件、違約條款及相關配套設施,如要購買地下車庫應注明地下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四、消費者要注意自身付款能力買房一定要充分考慮自己的付款能力,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五、注意附近相關樓盤的價格及周圍的規劃更要注意樓盤小區內的規劃及配套是否與廣告說明相符。此外,在商品房預售情況下,企業應當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消費者應注意新建商品房應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交付使用,此點在預售合同中應予明確交付時間。無《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專家提醒,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房子在任何中國人的心中都代表一種多情感的符號,它是家、是父母,指示著溫馨和安全。因此,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什么,如何簽買房合同,怎么簽?意義重大,一定要竭盡全力簽訂一份盡量完美的合同,完美合同是完美家園的第一步。如果您實在不放心,可以聘請專業房產律師幫您打理一切,構建一個幸福祥和的家。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簽訂購房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一、簽訂購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項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問題,購房合同指的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約定權利義務的合同,所以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但現在很多開發商會讓中介公司代理,中介公司是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簽定購房合同的。所以在此提醒您,如果您是和中介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一定要注意看中介公司有沒有開發商的授權。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下面幾個問題:(一)審查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也就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需要去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這里要特別提醒您,最主要的是兩證,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定要看準確,是預售許可證是決定你們雙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國有土地使用者則決定后面能不能辦理到房屋產權證。還有,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二)查看合同的具體內容:購房合同是出現糾紛時最直接的法律依據,因此合同的內容尤其要注意,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注意看以下合同條款:1、房屋基本信息是否與認購書中一致,合同約定的房屋是否就是你所要購買的房屋;2、付款方式以及如果沒有依約付款的責任怎樣承擔等問題;3、看清約定的違約金是如何表達的,是千分之幾、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是按日計算的、是按房屋總價款計算的、還是以實際付款作為基數的,這些問題很重要,沒違約就好,一旦發生違約情形,開發商總會拿約定條款不明確來為自己找推脫理由。4、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問題,一定要明確具體,不能是含糊不清的,如果開發商到期沒有依約交付,就是可以據此承擔違約金賠償;5、產權登記的期限,看清楚違約責任是以是“日”還是“工作日”為依據,因為如果用“工作日” ,必然會使實際交付時間延長;6、看清楚爭議解決的方式。仲裁一般是開發商樂意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因為實踐中,仲裁委很多情況下都在偏袒開發商,所以在選擇這一方面時,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把訴訟約定在里面,給自己留一條退路。在此提醒您,合同的內容已經涉及專業的法律知識了,我們普通購房者對其中的名詞可能都很難把握,最好邀請專業的律師陪同,將合同條款具體解釋清楚,確定自己可以接受在簽訂購房合同,避免日后出現糾紛。二、簽訂購房合同還要注意哪些問題?(一)簽訂補充協議,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宣傳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以防收房時發現房子與廣告宣傳有天壤之別,卻沒有依據要求開發商退房或者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明確貸款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確責任劃分,避免出現糾紛無據可依。(三)辦理產權證的時間也要明確在合同里,避免開發商拖延辦理。(四)應該明確裝修標準,如果開發商廣告的是精裝修,或者樣板間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予以明確。不要含糊表述為使用進口品牌,或請注明裝修公司,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裝修公司來裝。提醒您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以免精裝修變成“驚裝修”。(五)關于公攤建筑面積,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部分,確定公攤的位置。開發商有很多贈與購房者的情況,實際上有時是公用的面積。(六)退房的責任。一旦退房,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明在確定的日期內要求開發商退還全款,包括銀行的利息、違約金等。最后,還需要提醒您注意,如果您購買的是現房,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 ,一定要注意看清開發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就是你認購、并且所要買的房子。篇二:簽和正式簽紙質合同的區別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后來我局進行打印,簽合同打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絡和房管局聯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就如你所說,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 .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在都是這樣簽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于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簽備案。對于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價格,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簽備案的問題。篇三:購房合同備案購房合同備案目前樓市銷售的商品房多為期房,有的房子還沒有破土動工,就已經開始內部預約銷售。有的因為開發手續不全,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有的則暗中被開發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產權被別人分割等。購房合同備案流程1、從XX年開始,所有買賣合同統一上簽訂,簽之前一般先進行草簽,確定合同內容無誤,并且沒有異議之后,再進行上簽約。商品房上簽訂后,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得備案號,打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合同簽約完畢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 06開始的 9位數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2、查詢合同備案登記情況,可以登錄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查詢頻道,輸入身份證號以及合同備案登記號,并選擇正確的備案時間即可。你說你也想投資,可對公寓一知半解;你說你太忙,沒有時間看公寓,這種時候你就得想起易買房看房車哈,免費車接車送,一站式購房服務,全程無任何費用,易買房購房,您的購房小幫手篇四:簽購房合同篇一:簽和正式簽紙質合同的區別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后來我局進行打印,簽合同打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絡和房管局聯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就如你所說,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 .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在都是這樣簽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于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簽備案。對于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價格,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簽備案的問題。篇二:簽購房合同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采取簽的形式 ,能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上簽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么,問題來了 ~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案情簡介王某于 XX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價格的兩份購房合同。合同簽訂后,王某向劉某支付了40萬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余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簽購房合同價格仍為80萬元。另王某繳納的 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律師點評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么承擔這三個問題上。一、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 120萬的實際購房價格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 80萬元的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價格是 120萬,而備案價格卻是萬元,應為無效,那么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對于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后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上漲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后賣與他人的價格備案仍是 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價格確實 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價格,所以該方案并不是明智之舉。那么,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于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于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煥廷有話說本案中,因涉及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里,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么? 一、什么是簽購房合同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上。然后會給個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簽購房合同號在上進行查詢。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二、簽購房合同的流程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后,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進行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后,打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打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 (一次性付款需打印 4份,按揭貸款需打印5份)。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上簽約的 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上簽約上報之后,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三、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 24小時內允許撤銷上簽約。 而在商品房簽訂的 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 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總結: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 簽與否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篇三:房產簽如何在上簽訂購房合同 簽訂流程現在購房合同基本采取簽的形式,能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上簽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后,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進行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 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后,打印正式的 (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打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 (一次性付款需打印 4份,按揭貸款需打印 5份)。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上簽約的 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上簽約上報之后,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需要注意的是,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 (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 )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 ,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 24小時內允許撤銷上簽約。而在商品房簽訂的 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 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篇五:購房協議書(手續未全期房—標準正式版)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已付房款之外,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總額 3%的違約金。第十一條 變更事由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發生變化影響到乙方所購商品房屋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后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答復。15日內未作出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乙方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乙方利息。 第十二條 免責事由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調整、地方政府原因等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1、乙方保證所填寫的姓名、地址、郵編、電話等基本情況的信息真實無誤。如有變更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如按乙方所留地址、電話進行通知而通知不到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2、本協議為草簽文本,在制式合同簽訂之前具有合同效力。待取得制式合同文本之后,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換簽,制式合同的內容以本協議為基礎,本協議未作約定的,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式合同正式簽訂后,本協議自動失效,由甲方收回作廢。甲方已經告知乙方預售許可證正在辦理之中。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定補充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該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5、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甲方將協議條款的內容、內涵、意思表示已向乙方告知說明,乙方均已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 (蓋章)簽定日期:年 月日簽定日期:年 月日合同編號:購房協議書甲方:??地址:??電話:??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開發建設的位于??小區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房屋坐落乙方所購房屋為??小區 區 號樓 單元 室。第二條售價及房屋面積該商品房建筑面積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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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總額為¥

元,大寫

佰拾萬仟佰拾

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和期限簽定本協議,乙方采用下列第1、一次性付款:乙方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總房款¥元,大寫 佰 拾萬仟佰拾元整。2、分期付款:乙方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為¥ 元,大寫 佰 拾萬仟 佰拾 元整;二期房款于 年月 日前交付¥元,大寫 佰 拾萬 仟佰拾元整;三期房款于 年月 日前交付¥ 元,大寫佰 拾萬仟佰 拾元整;余款¥ 元,大寫佰拾萬 仟 佰 拾 元整,于 年月日前付清。、按揭貸款:乙方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為¥ 元,大寫 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其余房款辦理銀行按揭。 第四條交工日期甲方應當自 年月 日起,將符合使用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注:第一采暖期不供暖) 第五條實測面積房屋的建筑面積以最終測繪部門實測為準,辦理產權時按所交房款多退少補。 第六條基礎設施該房屋主體為框剪結構, 甲方保證所交付房屋的水、 電、暖或線路能夠正常使用;電話線、有線電視室內預留接口;數字有線電視初裝費等相關費用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收取,由乙方負擔,在房屋交工時交納。第七條商品房裝飾、設備標準甲方承諾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裝飾、設備標準以最終政府部門批準的圖紙為準。房屋建筑標準:單元對講防盜門;入戶防火防盜門;臥室及客廳內墻、頂棚為粉刷石膏;地面水泥沙漿麻面;廚、衛預留管道,無潔具,地面墻面均為麻面;中空玻璃塑鋼窗。第八條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房屋交付前公告或電話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應當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辦理房屋驗收交接手續。2、乙方應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等其它費用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并在交接房屋的同時由甲方代收。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房屋交付之后,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0日內將所需手續、資料和費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手續、資料和費用后(辦理產權證有關稅費由乙方負擔。 )負責協助辦理。乙方在規定期限未將辦理房屋所有權所需手續及資料和費用交給甲方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乙方以按揭貸款形式購買甲方房屋的,必須委托甲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總房款 3%的違約金。 2、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之日起 15日內向甲方或甲方指定銀行提供按揭貸款資料辦理銀行貸款手續,如未能按期提供的,視為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將其房屋另行銷售,并有權扣除乙方總房款1%的違約金,余款由甲方通知乙方后30日內前來領取。3、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未予貸款的,乙方應將剩余款項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之日起15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不能支付的本協議作廢。乙方已交房款,甲方在10日內全部退給乙方,甲方收回乙方所購房屋另行出售(不計利息)。4、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房款,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按每日總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交款超過30日,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對該房屋另行銷售,并扣除乙方總房款3%的違約金后余款返還乙方。5、甲方如逾期交付房屋,須向乙方按每日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交房超過903篇六:買新房,這么買才專業!買新房,這么買才專業!在北京買房,首先需要確定是否有資質。北京對買房實施限購政策,如需要持有本市戶口或工作居住證,若沒有則需要連續繳五年社保或者納稅等。另外,侃家咨詢師提示,通州政策較為特殊,需另外考慮。侃家咨詢師提醒:有購房資質者可以購買住宅和商住房,沒有資質則只能購買商住。 在確定資質后,就可以尋找自己中意的樓盤啦。選好了合適的樓盤,就進入了排卡階段,排卡,又叫排號,是指在樓盤開盤前,購房者繳納規定數額的誠意金,即可在開盤時擁有優先選購權,開發商也設計了不少“優惠政策”,例如類似“兩萬抵三萬”的形式最為常見。這類優惠是指如果購房人在開盤搖號的時候被選中,那么繳納的誠意金可以直接抵交房款,如果繳納了2萬的誠意金,在這樣的優惠條件下,就可以等同于3萬元房款。樓盤開盤后,就可以開始認購了,通常,在購房者買房意向確定后,開發商會要求購房者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并繳納一定額度的定金。認購書中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并約定一個期限,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他人,買方需在此期限內簽署正式合同。一般在認購半個月以內會正式簽約。簽約可不只是簽一個名字這么簡單,需要經過草簽、交首付、簽、正簽四個步驟。草簽即草稿簽約;草簽合同存在的意義主要是為了平衡開發商與購房之間的權益,既讓購房者在交錢之前對正式合同內容有清晰的認識,避免一些不平等的條約,又能避免開發商在客戶交錢之前就簽約的風險。所以,政府強制要求買賣雙方在正式交易前簽訂草稿合同;草簽和正式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草簽合同一般在合同右上角有 ""草稿""二字)草簽完成后,客戶即可交納首付款了。正常情況下,首付比例為30%或70%。但也存在特殊情況:即上文所提到的開發商降低首付比例低的情況,這時開發商一般會讓客戶簽訂分期協議,把首付款分兩次甚至多次交納,并設置明確的時間節點。簽即上簽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上提交簽約申請,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正簽即正式簽約。正式合同在右上角附有合同編號。正簽合同一般一共4本,分正本2份,副本2份。簽訂都會有銷售人員指導在指定的頁數上簽字。貸款客戶在交納首付后無法取得正本合同。兩份正本一般會移交一份給貸款銀行做抵押,一份由開發商留存,客戶可取得副本合同。一般情況下,客戶在貸款還清后方能取得正本。(當然,也有部分“重視客戶”的開發商會在開發商放貸后將正本移交業主。全款客戶在交納全款后可直接取得正本合同。至此,購房的所有步驟就已經結束了,想了解后續的申請貸款、交房注意事項,或者想找適合自己的樓盤,直接找侃家就行了。篇七:簽購房合同有效期篇一:簽和正式簽紙質合同的區別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后來我局進行打印,簽合同打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絡和房管局聯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就如你所說,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 .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在都是這樣簽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于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簽備案。對于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價格,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簽備案的問題。篇二:簽購房合同 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采取簽的形式,能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上簽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么,問題來了~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案情簡介王某于 XX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價格的兩份購房合同。合同簽訂后,王某向劉某支付了 40萬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余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簽購房合同價格仍為80萬元。另王某繳納的 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律師點評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么承擔這三個問題上。一、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 120萬的實際購房價格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 80萬元的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價格是 120萬,而備案價格卻是萬元,應為無效,那么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對于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后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上漲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后賣與他人的價格備案仍是 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價格確實 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價格,所以該方案并不是明智之舉。那么,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于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于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煥廷有話說本案中,因涉及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里,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么? 一、什么是簽購房合同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上。然后會給個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簽購房合同號在上進行查詢。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二、簽購房合同的流程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后,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進行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后,打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打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貸款需打印5份)。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上簽約的 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上簽約上報之后,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三、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上簽約。而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總結: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 簽與否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篇三:購房簽相當于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購房簽相當于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并在互聯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但是不能代替過戶。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第五,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查看“五證”“二書”。“五證”是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對策:1、復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準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積的多少。3、對于承諾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商,可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盯緊公攤面積。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對策: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增加補充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 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 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于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 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關注房產證辦理。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對策:1、五證齊全的項目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有保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 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1、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 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如果因買受人不依法交納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 360日內不能為其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 1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如果因頒證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 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出示蓋有行政機關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視為出賣人違約。保留書面通知。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 ,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 以推托自己的責任。對策:1、將書面通知的形式約定清楚,開發商違約時,買受人就有確鑿證據。 2、如有開發商違約,買受人應一具體的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備證據。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本合同中所含書面通知義務的,雙方均應以郵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對方。搞清房屋坐落位置。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對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區的平面圖并標明樓號。2、開發商應在此附圖中蓋章確認。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出賣人應當將出售房屋所屬樓號在小區平面圖中標明,并將小區平面圖粘貼在本合同附件一內加蓋公章。明確所售房屋抵押。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對策:1,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管部門查清該樓盤有無抵押記載。2、要求開發商將合同在房管局備案。3、要求開發商提供保證責任。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出賣人保證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況,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篇八:購房合同簽查詢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采取簽的形式,能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上簽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么,問題來了~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案情簡介王某于 XX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價格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價格的兩份購房合同。合同簽訂后,王某向劉某支付了40萬元的首付款。之后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余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后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簽購房合同價格仍為80萬元。另王某繳納的 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律師點評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么承擔這三個問題上。一、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 120萬的實際購房價格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 80萬元的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于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價格是 120萬,而備案價格卻是萬元,應為無效,那么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對于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后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上漲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后賣與他人的價格備案仍是 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價格確實 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價格,所以該方案并不是明智之舉。那么,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于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于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煥廷有話說本案中,因涉及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里,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么? 一、什么是簽購房合同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上。然后會給個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簽購房合同號在上進行查詢。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后,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件,進行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后,打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打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貸款需打印5份)。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上簽約的 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上簽約上報之后,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三、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 24小時內允許撤銷上簽約。 而在商品房簽訂的 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 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總結: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序,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 簽與否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篇二:簽和正式簽紙質合同的區別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后來我局進行打印,簽合同打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絡和房管局聯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就如你所說,簽完之后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打印多份,確認無誤后,在后面簽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 .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現在都是這樣簽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于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簽備案。對于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后,打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后,再統一在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后,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后,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后由開發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價格,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簽備案的問題。篇三:購房簽是必須的嗎購房簽是必須的嗎?時間:XX-08-0411:15:00 我在紫薇尚層購買了房子,手續都已辦完,還需要簽合同嗎 購房指南今日在線主持人 『無憂』回復您好,您的問題是:紫薇尚層,高新區,簽合同據主持人了解,簽是指:您和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要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并公布在上。然后會給個簽號,可以通過這個號在上進行查詢。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目前,期房是必須要進行簽,而現房看開發商的大證即可。其次,為您提供簽是的注意事項,供您參考: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簽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第五,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第六,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XX-8-213:54:50漫長的找房,和歷時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感謝關注!買房流程:買房簽合同時必加這八條點擊[3290] 來源: 評論[0]經過了2個月的轉按揭過程,終于在房管局完稅,寫著我的名字的房產證也要出來了。可以說基本上已經曾塵埃落定了,所以是時候找個時間,把一些經驗,心得給總結出來了。先總結下簽合同時,一定要在備注上加上去的幾項:1、貸款不到,合同作廢,返還訂金。這點是最最重要的一點,任何買房合約,都要堅決加上去的。這點的好處,明里是為了防止自己沒有貸到款而違反合同,暗里是為了自己鋪墊好后路。假如自己突然不想買了,可以通過一些措施來讓自己貸款不到,這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約。2、遞件時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時扣除應扣費用后再交付。這樣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比如說對方的銀行按揭沒有交最后幾個月啊,沒有遷戶口的扣費啊等等。始終還有些錢在口袋里面,自己的底氣是要更足一點。3、賣家在交房之前把戶口遷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一戶口問題很重要啊,買這個房子不就是為了戶口嘛。4、按揭公司可由買方自由選擇。這點是血的教訓啊,千萬不能找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我這次找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給砍了一半的錢。要知道中介和按揭之間是對半分賬的,虧死了。而且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一般人比較黑,比較爛。這次我辦按揭的時候,那個按揭公司的人居然沒有出現過一次。就是叫小弟跑過 2趟,而且連電話都沒有主動打過一個。上次在我跟中介投訴之后,才打過來一個電話,還要態度很差。大家以后要按揭的話就小心這個女人 了。據行內人介紹,中介介紹的按揭公司,中介和按揭是五五分帳的,等于中介又騙了你幾千元 !如果自己單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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