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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5全國《法考》試卷(一)甄題精選期末檢測試卷(含答案)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關于土地權益的糾紛,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村民甲與村衛生所發生土地使用權爭議,協商不成可找鄉政府處理,對鄉政府處理決定不服還可向法院起訴B、村民乙與鄰居發生宅基地糾紛,應先向縣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門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經營權與村委會發生糾紛,協商調解不成可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縣土地主管部門處罰,如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參考答案】:B【解析】:土地糾紛的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本題中,村民甲與村衛生所發生土地使用權爭議,屬于個人與單位間的爭議,可以由鄉政府處理,對鄉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還可向法院起訴。A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應選。B選項有兩處錯誤,一是發生糾紛以后,應先協商,并非先尋求行政調處;二是申請行政調處,應向政府申請,而不是土地主管部門。因此,B選項不正確,應選。《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1條規定,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52條規定,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C項符合法律規定,不應選。《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務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因此,村民丁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應選。[陷阱點撥]考生應當注意土地確權糾紛(土她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解決方式的不同。前者的各種解決方式必須依順序進行,依次為協商一政府處理一行政訴訟;后者的解決方式沒有次序的要求,當事人可進行選擇,包括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2、經營者的下列哪項行為,未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義務?()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換”B、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須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內”C、顧客購買兩條毛巾索要發票,經營者以“小額商品,不開發票”為由加以拒絕D、出售蛋類食品的價格經常變化【參考答案】:D【解析】:經營者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所以本題中A和B項都不對。該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所以,開具發票與否與購物金額大小沒有關系,所以C不對。根據該法第19條第3款:“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但是,商品價格根據市場變化而改變并沒有與法律規定不符,所以本題應當選D。3、某企業的土地為劃撥所得,企業效益不好,遂將一棟辦公樓出租給一家電腦公司作辦公樓使用,雙方簽訂了書面租賃合同,以下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A、企業的土地為劃撥所得,企業不能將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企業和電腦公司的租賃合同無效B、企業的土地為劃撥所得,電腦公司享有撤銷權,電腦公司撤銷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自始無效C、企業可以將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應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D、企業和電腦公司應當到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自辦理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參考答案】:C【解析】:《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5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根據該條規定,C選項正確。該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但是備案不是合同生效條件,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以D選項不正確。4、武器是戰爭的重要構成要素。在現代國際法上,下列武器類型中哪一種武器本身尚未被戰爭法規則明確地直接禁止?A、核武器B、生物武器C、毒氣化學類武器D、射入人體后爆炸的達姆彈【參考答案】:A5、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后乙公司違約。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乙公司不執行判決,由法院強制執行。關于此案中的法律關系,表述正確的是:()。A、法院對乙公司強制執行的法律關系是調整性法律關系B、法院與甲、乙公司在訴訟中的法律關系是平權法律關系C、甲、乙公司分別作為訴訟的原、被告是縱向的法律關系D、甲、乙公司的合同關系是調整性法律關系【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法律關系的分類「解析」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在法律上與當事人并不處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對乙公司強制執行的法律關系是保護性法律關系;法院在訴訟中與兩公司的法律關系是縱向(隸屬)法律關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甲、乙兩公司作為訴訟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他們之間的合同關系屬于調整性法律關系。故選D、6、一份FOB合同,貨物已經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裝運港裝船,賣方取得相應的裝運單據。但是由于船舶本身的問題,剛開出港口不到一天時間就觸礁沉沒,買方以貨物已經全部滅失為由拒絕付款。根據上述情況,賣方有沒有權利憑規定的單據要求買方付款()A、買方應當付款B、買方可以不付款C、這份FOB合同無效D、賣方不能要求買方付款,只能向承運人要求賠償【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中考查的是FOB術語下的標的物風險的轉移時間。在FOB項下,賣方應當在指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指定的裝運港,按照該港的習慣方式,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只上。貨物的風險自裝運港船舷由賣方轉移給買方。買方需要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后的風險和費用。復習國際經濟法時,應當注意,風險轉移與所有權轉移是有區別的。我國《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風險責任由其所有人承擔,而標的物的所有權一般又在交付后轉移。但是,在國際貿易術語當中所有權的享有應當以提單的持有為憑,誰持有提單誰就享有所有權。而貨物風險的負擔卻不是以誰享有所有權為憑,也就是說,并非誰享有貨物的所有權,誰就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7、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國人湯姆在甲國注冊的公司,專門從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該公司把月球分為若干部分供購買者選購,并稱通過與該公司訂立“月球契約”,買方就擁有了其購買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權。對此,根據外層空間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A、該類契約規定的所有權,必須得到甲國國家的特別批準方能在國際法上成立B、該類契約可以構成甲國國家對月球相關部分主張主權的證據C、即使該類契約受甲國國內法的保護,該所有權在國際法上也不能成立D、該類契約必須在聯合國外空委員會登記,以確立購買者在國際法上的所有權【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為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根據《外空條約》的規定,國家從事外空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不得據為己有”原則,即任何國家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占領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將外空據為己有。這項原則包括外空不得被任何國家占有,也包括不許任何自然人或團體占有。因此,本題中的“月球主人公司”無權從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故選C項。8、閆某是某國有企業的廠長,張某是閆某的秘書,在上任1年內,閆某先后接受送來的賄賂10萬多元,其中有5萬元是通過張某介紹來的人送的,閆某將其中2萬元送給張某作酬勞費。張某后來賭錢欠別人一大筆賭債,于是找到閆某,說:“給我點錢花,否則我就告你。”閆某很害怕,于是給了張某1.5萬元。但是事過不久,張某又找閆某要錢,閆某說手頭沒錢,張某要求其將工會活動的部分經費借給自己先用一用,1個月后保證償還,閆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會活動經費1萬元給了張某,1個月后,閆某被告發。根據以上情況,請回答張某與閆某的行為()。A、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B、不構成共同犯罪C、構成貪污罪的共同犯罪D、構成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384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9、甲國是聯合國的會員國。2006年,聯合國駐甲國的某機構以聯合國的名義,與甲國政府簽訂協議,購買了一批辦公用品。由于甲國交付延期,雙方產生糾紛。根據《聯合國憲章》和有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作為政治性國際組織,聯合國組織的上述購買行為自始無效B、上述以聯合國名義進行的行為,應視為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的共同行為C、聯合國大會有權就該項糾紛向國際法院提起針對甲國的訴訟,不論甲國是否同意D、聯合國大會有權就該項糾紛請求國際法院發表咨詢意見,不論甲國是否同意【參考答案】:D10、檢察院民警周某在負責偵查某國有公司女經理王某貪污案時,對王某貪污公款15萬元的罪行,不追查,不取證,并將罪證材料銷毀,以幫助王某逃避處罰。王某在周某的掩護下獲釋后,周某以此為要挾,將王某多次奸污。周某的行為除構成強奸罪外,還構成:A、包庇罪B、徇私枉法罪C、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D、幫助毀滅證據罪【參考答案】:B【考點】徇私枉法罪的認定【解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體是行政執法人員;包庇罪、幫助毀滅證據罪的主體均為一般主體;徇私枉法罪的主體為司法工作人員。11、國際人權法律體系以下列哪個為基礎?A、《世界人權宣言》B、《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C、《公民權利何政治權利國際公約》D、《聯合國憲章》【參考答案】:A12、我國《民法通則》第146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國籍相同或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或當事人住所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發生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這條規定一共可分解出幾種沖突規范()A、一種B、兩種C、三種D、四種【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沖突規范。該條規定中第一句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是~條雙邊沖突規范;“當事人國籍相同或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當事人本國法或當事人住所地法律。”這兩句話構成選擇性的沖突規范;第三句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發生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不作為侵權行為處理。”是一條單邊沖突規范。13、根據憲法制定的機關不同,可以把憲法分為民定憲法、欽定憲法和協定憲法。下列哪一部憲法是協定憲法?()。A、1830年法國憲法B、1779年美國《邦聯條例》C、1889年日本憲法D、1919年德國魏瑪憲法【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憲法的分類;外國憲法歷史知識「解析」根據憲法制定機關不同,可以把憲法分為民定憲法、欽定憲法和協定憲法。根據外國憲法的歷史知識,1830年法國憲法是由法國人民代表與君主協商制定的憲法,是協定憲法。1779年美國《邦聯條例》、1919年德國魏瑪憲法是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機關制定,屬于民定憲法。1889年日本憲法是以日本天皇名義頒布的憲法,屬于欽定憲法。故本題選A14、下列關于秦朝的刑罰適用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重視區分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B、對共犯罪與集團犯罪加重處罰C、區分公罪與私罪D、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處罰【參考答案】:C【解析】:秦朝的刑罰制度區分公罪與私罪是唐律中的刑罰原則,其他各項為秦朝的刑罰適用原則。15、某商業銀行的股東大會在審議董事會人選時,有下列四人的任職資格受到股東質疑。其中哪些屬于《商業銀行法》規定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A、朱某,負有2008年到期的20萬元債務B、孫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6年C、徐某,在擔任某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的第二天得知,公司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D、趙某,曾擔任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因經營不善公司破產,趙某對此負有個人責任【參考答案】:B,D【解析】: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解析】根據《商業銀行法》第27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二)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三)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四)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A項不屬于第(四)項規定的情況,其債務未到期,故不應選。C項徐某對該公司不負個人責任,故不應選。故選BD16、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二者之間具有緊密的聯系。下列有關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相互關系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沒有正確揭示這一關系?A、權利和義務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權利是為了更好地履行義務C、權利和義務的存在、發展都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和發展為條件D、義務的設定目的是為了保障權利的實現【參考答案】:B【解析】:解答本題的關鍵在于理解法律權利和義務的主次關系問題。從法律價值上看,權利義務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們在歷史上受到重視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兩者在不同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等級特權社會的法律往往以義務為本位,而在現代民主法制社會,法律制度較為重視保障權利的實現。因此,A項和D項均正確。C項表述了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相互依存性,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對立統一的。其正確性在此無用贅述。B項則是義務為第一性,置權利于次要地位,顛倒了權利和義務的主次關系,背離了現代法治精神,因此是錯誤的,為應選項。17、2000年4月17日,梁某的姨媽郭某自愿將其在房屋產權贈給梁某,贈與行為經市公證處辦理了公證,后梁某多次向房地產管理局申請辦理該房產過戶手續,但該局一拖再拖,拒絕辦理。2003年10月,市房地產管理局在換發新的房屋所有權證時,梁某再一次向其申請,辦理該房過戶手續,該局雖然派員重新量了該房屋面積,但仍將房屋所有權證發給贈與人郭某。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適用以下哪種判決方式?A、履行判決B、確認判決C、撤銷判決D、變更判決【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判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三)項可知,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地產管理局在一定期限內將房屋所有權發給梁某。故A項為正確答案。本題考查的是行政訴訟判決的種類,此系司法考試中的絕對重點和難點所在,考生務必全面理解掌握。行政訴訟判決可分為維持判決、撤銷判決、變更判決和確認判決等6種,命題者可以從多角度測試考生對此重點的掌握程序。18、下列選項中,甲公司哪些行為不屬于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A、某經營信息是他人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而披露,甲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該信息加以使用B、甲公司明知某經營信息是他人違反約定而對外披露的仍加以利用C、甲公司違反與乙公司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D、甲公司以脅迫其他公司工作人員的方式獲取某商業秘密后又將該商業秘密再次披露【參考答案】:A【解析】: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認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第1、2款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視為侵犯商業秘密。”因此A選項正確。19、某市公安機關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一個體戶許某(先已拘留5天),認定其犯有制作、組織播放淫穢錄像罪。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還扣押了許某的四臺錄像機,并擅自將這四臺錄像機作為公物四處借用。許某被羈押11個月后,檢察機關查明其確無犯罪行為,決定撤銷案件,公安機關遂歸還了這幾臺錄像機,但均已破舊不堪,其中兩臺已無法使用。許某若提出賠償請求,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是公安機關B、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檢察機關C、許某只能就拘留、逮捕或錄像機損壞中任選一項提出賠償請求D、許某可以同時提出兩項賠償請求,即賠償因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所遭受的損害以及賠償被損錄像機的價款【參考答案】:D20、《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53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法可以制定實施細則,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這一規范屬于。A、委任性規范B、授權性規范C、非確定性規范D、準用性規范【參考答案】:A【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律規范的分類。這是委任性規范,按法的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的不同,法的規范分成委任性規范、非確定性規范和準用型規范。按設定行為模式不同可分為授權性規范、義務性規范和復合型規范。考試中常將幾種不同標準分類混在一起以考查知識點的記憶準確度,同時往往是以具體法條形式出題,考生應留意。委任性規范是將制定規范的權利委任給特定主體(通常為下級),而準用性規范則是直接適用另一已存在的法律規范,授權性規范則是規定法律關系主體可以做什么的規定,一定不要混淆。還有,按法律規范所調整的關系是否發生于該規則產生之前,分為確認性規范和構成性規范;按是否允許自主調整,分為強行性規范和任意性規范,等等。21、行政訴訟舉證責任分擔的基本原則是A、被告負舉證責任B、原告負舉證責任C、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負舉證責任D、原告對具體行政行為負舉證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訴訟法第32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共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22、趙某犯A罪,依法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合議庭提出以下四種量刑意見,其中必定錯誤的意見是:()A、判處有期徒刑2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1年B、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1年C、判處管制2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1年D、判處拘役6個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1年【參考答案】:C【考點】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理解【解析】《刑法》第55條第2款規定:“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據此,選項C錯誤。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如果適用緩刑的,是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23、下列哪個選項是我國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最基本形式?A、人民代表大會制度B、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度C、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制度D、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愛國統一戰線【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的是我國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形式。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在我國,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多種多樣,但最基本的形式則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24、刑法分則某條文規定:犯A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荊,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節較輕,且其身無分文。對此,下列哪一判決符合該條規定?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無分文為由,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無分文且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有期徒劑1年,緩期2年執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拘役3個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為由,判處罰金1000元【參考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刑法規定“并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對犯罪分子判處主刑的同時,必須依法判處相應的財產刑;刑法規定“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的犯罪,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及犯罪分子的財產狀況,決定是否適用財產刑。依次規定,ABC項均未對財產刑作出相應的判處,因而是錯誤的。25、我國行政賠償訴訟的舉證責任實行。A、原告舉證B、被告舉證C、法院舉證D、參考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2條26、下列哪一項個人所得不應免納個人所得稅?A、某體育明星在奧運會上獲得一塊金牌,回國后國家體育總局獎勵20萬元人民幣B、某科學家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每月200元人民幣C、某高校教師取得一項發明專利,學校獎勵5萬元人民幣D、李某新買的寶馬車在某風景區停靠時,被山上落下的石頭砸壞,保險公司賠付李某的6萬元保險金【參考答案】:C27、下列情形中,屬于法律制裁的一項是:A、A?某私企職員王某因侵占單位資金,被單位開除B、B?林某因騎車不慎,撞傷他人,被法庭判決賠償300元C、C?常某因違約被仲裁機構裁定賠償對方當事人損失10萬元D、D?鐘某因生活作風問題嚴重被開除黨籍【參考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國家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可見,法律制裁的實施主體是國家機關。本題中只有B項符合這一要求。28、張某不服市政府做出的關于收回其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向省政府申請復議,省政府依法向市政府送達了行政復議答復通知書及有關申請材料,但市政府在法定的期限內沒有提交答復和有關證據、依據,則省政府該如何處理?A、中止案件審理B、終止案件審理C、撤銷市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D、責令市政府限期答復【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2.適用依據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因此C項正確。29、下列有關德國法和法國法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德國封建時代最著名的習慣法匯編是1220年的《加洛林納法典》B、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法國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但尚未形成“六法”體系C、魏瑪共和國時期頒布了大量的“社會化”法律,如《消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德國改造法》等D、由于德國民法具有“播德克頓學派”的理論基礎,相對于19世紀大陸法系其他國家而言,其結構更加嚴謹,概念更加準確【參考答案】:D30、目前,從事國際法官方編纂的最主要的機構是()。A、各國政府B、國際法院C、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D、聯合國大會法律委員會【參考答案】:C31、關于憲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A、憲法確立了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B、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C、憲法規定了完善的立法體制與具體規劃D、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參考答案】:C【解析】:憲法在立法中的作用憲法在立法中的功能主要表現在:(1)憲法確立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在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建立與發展首先依賴于憲法的基本原則,即憲法規定了法律體系的基本性質與目標。因此A選項正確。(2)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包括:立法要體現現階段的基本要求,不能超越社會發展所提供的條件和背景;立法要體現憲法的指導思想,為社會提供基本的價值體系與規則;立法要遵循社會發展平衡原則,確立統一協調、平衡發展的立法發展目標;立法要體現民主原則,擴大立法的民主基礎,使民意通過立法過程得到充分體現。因此B選項正確。(3)合理的法律體系的建立是實現憲法的基本形式之一。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問題,具體的問題由普通法律調整。依照憲法的規定制定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法律是貫徹實施憲法的重要途徑,為整個法律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4)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憲法》第5條第2款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明確了憲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基礎地位,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此外,憲法在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的職權中規定了改變或撤銷權。這些都是憲法關于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基本機制的規定。故D正確。(5)憲法是立法體制發展與完善的基礎與依據,但憲法本身并不具體規定完善的立法體制,我國的立法體制是由《立法法》規定的。此外,憲法只對重大問題進行規定,我國人大常委會才是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的具體制定機構,因此c項錯誤,應選。[難度系數]**32、我國選舉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根據各行政區域的人口總數來確定。假設某鎮人口為15萬人,那么該鎮人民代表的總額最多是多少?A、150人B、135人C、130人D、140人【參考答案】:C【解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規定《選舉法》第9條第1款第(四)項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代表名額基數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過9萬的鄉、民族鄉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100名;人口超過13萬的鎮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130名;人口不足2000人的鄉、民族鄉、鎮的代表總名額可以少于40名。”某鎮總人口為15萬人,超過13萬人,故代表總名額最多為130名。從本題可以看出司法考試對基礎理論的要求更加全面,更加細致,考生應注意把握以下內容:(1)省、自治區、直轄市代表名額基數為350名,人口超過1億的省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1000名(350名≤省人大代表總名額≤1000名)。(2)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額基數為240名,人口超過1000萬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650名(240名≤設區的市、自治州人大代表總名額≤650名)。(3)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代表名額基數為120名,人口超過165萬的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450名:人口不足5萬的,代表總名額可以少于120名(120名≤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大代表總名額≤450名)。33、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訴訟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決定是否再審。A、本院審判監督庭B、本院審判委員會C、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D、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點是行政訴訟案件的再審決定權。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決定是否再審。故選34、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某一貿易術語賣方應承擔下列責任、風險和費用:(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單證或相等的電子單證。(2)辦理貨物出口手續,繳納出口捐、稅、費。(3)依約定的時間、地點,依港口慣例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舶并給予買方以適當的通知。(4)承擔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的風險和費用。該術語應為下列哪項國際貿易術語?()A、FOB【解析】:B、CIFC、CFRD、FCA【解析】:【參考答案】:A【解析】:考核點是貿易術語。(1)買賣雙方誰來辦理運輸?FOB、CIF、CFR是三個適用于海上運輸的價格術語。它們的區別是,CIF、CFR均是賣方辦理運輸,而FOB是由買方負責安排運輸,買方訂立運輸合同,將船舶指派到裝運港,賣方依照買方的指示,將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然后及時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以便于買方買保險。本實例條件中,已說明是由買方辦理運輸,所以答案只能是FOB。(2)風險的轉移。賣方承擔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的風險和費用,說明風險的轉移是在裝運港,并且是以船舷為界。僅就風險轉移而言,FOB、CIF、CFR均符合該條件。(3)FCA是貨交承運人,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35、甲酒廠生產的“太歲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場上頗有名氣。以后,乙酒廠推出“狀元樂”高粱酒,其酒瓶形狀和瓶貼標簽的圖樣、色彩與“太歲康”幾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冊商標商品名稱以及廠名廠址均不同。對此,下列表述中哪一個是正確的?()A、因注冊商標、商品名稱以及廠名廠址均不相同,乙廠對甲廠不構成侵權B、“太歲康”商標僅屬省內知名,其標簽又未獲得專利,甲廠不能起訴乙廠侵權C、兩種商品裝潢外觀近似,足以造成購買者發生誤認,故乙廠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D、兩種商品裝潢雖外觀近似,但常喝“太歲康”的人仔細辨認可以加以區別,故乙廠的行為不受法律禁止【參考答案】:C【解析】:欺詐性交易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的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為欺騙性的交易行為。本題中甲廠的產品在本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應當認定為是知名產品,盡管其外觀未申請專利,但依然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乙廠由于采用了與甲廠同類商品極為相似的外觀裝潢,其行為足以造成一般消費者的誤認,故其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選項C的表述是正確的。36、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處罰案件中,被告提供了當事人闖紅燈的現場筆錄。該現場筆錄載明了當事人闖紅燈的時間、地點和拒絕簽名的情況,但沒有當事人的簽名,也沒有其他證人簽名。原告主張當時不在現場,并有一朋友為其出庭作證。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據,法院應如何認定?A、法院可以認定原告闖紅燈B、法院可以認定原告沒有闖紅燈C、法院對原告是否闖紅燈無法認定D、法院需進一步調查后再作認定【參考答案】:A【解析】現場筆錄的法定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現場筆錄,應當載明時間、地點和事件等內容,并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應當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現場的,可由其他人簽名。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現場筆錄的制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現場筆錄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行為的現場對現場情況所作的書面記錄,是行政訴訟特有的法定證據,是為了適應行政訴訟的特殊性而設置的證據形式。本題中,被告提供了當事人闖紅燈的現場筆錄。該現場筆錄載明了當事人闖紅燈的時間、地點和拒絕簽名的情況,雖然沒有當事人的簽名,也沒有其他證人簽名,只要其中注明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原因,就符合法定要求。至于是否有其他證人簽名,不是現場筆錄合法有效的必備條件。所以,法院可以認定原告闖紅燈成立,即A正確37、關于司法公正,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哪一選項?()A、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構成:司法活動的公開性、裁判人員的中立性、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過程的參與性、司法活動的合法性、案件處理的正確性等B、我國古代的茍子認為公平是司法的基本標準C、司法公正是一種相對公正,為保障司法公正應處理好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的關系D、為保證司法公開,司法機關的活動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當向社會公開,而且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媒體采訪和報道【參考答案】:D【解析】:司法機關的活動應當向社會公開,不僅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場或到庭,而且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媒體采訪和報道。但是在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不應當公開審理。《刑事訴訟法》第152條、《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行政訴訟法》第45條均有相關規定。所以D選項錯誤。38、關于法律與自由,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對人至關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惡的唯一標準C、從實證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應由法律來規定【參考答案】:D39、中華法系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是在A、隋朝B、唐朝C、清朝D、明朝【參考答案】:B【解析】:唐律是中國傳統法典的楷模與中華法系形成的標志。唐律是我國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繼往開來,承前啟后的重要地位。40、張某與李某有仇,為了報復李某,張某于某日將在離村較遠且相對偏僻的李家放火燒毀,導致李家的財產被燒光,給李某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余元。甲某的行為成立:A、故意毀壞財物罪B、放火罪C、破壞生產經營罪D、報復陷害罪【參考答案】:A【解析】:關于A選項。破壞與生產經營無關的物品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所以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因此,A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成立放火罪要求危害到公共安全,本題中李家位于離村較遠且相對偏僻的地方,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B選項錯誤。關于C選項。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客觀方面是毀壞機器設備、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等。根據案情,張某通過放火的方式燒毀李家,其行為不符合破壞生產經營罪的構成要件。因此,C選項錯誤。關于D選項。報復陷害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進行報復陷害的行為。報復陷害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題中,甲的行為不符合報復陷害罪的犯罪構成。因此,D選項錯誤。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郝某依法向供電局申請公開居民小區上的高壓線路圖,如果該信息屬于公開范圍,則電業局應當告知郝某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B、郝某依法向電業局申請公開居民小區上的高壓線路圖,如果該信息涉及國家秘密,依法屬于不予公開的范圍,則電業局應當向郝某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C、郝某依法向工商局申請公開居民小區上的高壓線路圖,工商局認為該信息的公開屬于電業局的職責,遂告知郝某應當依法向電業局提出申請,并將電業局的聯系方式與地址告知郝某D、郝某依法向縣民政局申請公開某信息,民政局審查后,認為其申請的內容不明確,于是依法做出了駁回郝某申請的決定【參考答案】:A,B,C【解析】:《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1條之規定:“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二)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三)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可知,A項所述符合上述第(一)項之規定,因此,A正確。B項所述符合上述法條第(二)項之規定,因此,B正確。C項所述符合上述第(三)項之規定,因此,C正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1條第(四)項規定,如果民政局審查后,認為其申請的內容不明確,應當告知郝某對申請書作出更改、補充,而不是予以駁回。因此,D錯誤。3、雅典憲政制度史中,屬于梭倫立法的內容有哪些()A、頒布“解負令”B、以財產的多少將雅典公民劃分為四個等級C、設立四百人會議D、頒布《貝殼放逐法》【參考答案】:A,B,C本題考查對梭倫立法的理解。公元前6世紀,雅典的政權由具有平民傾向的梭倫執掌,他實行改革,具有鮮明的特點。其主要內容是:第一,頒布“解負令”,取消債務奴役制。根據這一法令,凡以前以土地或人身抵債的契約一律無效,土地歸還原主,人身恢復自由。第二,以財產特權和職位特權代替世襲特權,按財產的多少將雅典公民劃分為四個等級,按等級納稅,服兵役和享有權利。另外,為了限制和削弱貴族會議的權力,法律中規定民眾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設“四百人會議”作為民眾大會的常設會議。至于D選項,在雅典憲政史上鼎鼎大名的“貝殼放逐法’’則在由克里斯提尼執政時頒布的。因此本題中只有最后一項的敘述是不對的。4、下列情形中,法院可以判決駁回原告或上訴人訴訟請求的有:A、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原告不撤訴,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具體行政行為合法B、農民甲1999年種桃獲得豐收,但由于市場上桃子過剩,農民甲遭受了嚴重的經濟損失,遂起訴其所在鄉人民政府,認為鄉政府未履行對農業生產進行指導的職責C、張因違章建筑被市規劃局罰款500元,張不服,向法院以市政府為被告提起訴訟,法院告知其應起訴市規劃局,張執意起訴市政府D、李在起訴時一并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賠償的請求,但一審判決書中卻未涉及賠償問題,李上訴,二審法院審查后,認為李不應獲得國家賠償【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判決。根據《行訴解釋》第50條、第56條、第71條,A、B、D項中法院均可以判決駁回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而在C項中,因被告不適格,依據行政訴訟相關理論,在此種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而不能作出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放本題正確答案為A、B、D項5、下列哪些選項是行政強制執行制度的主要特征?A、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必須以法律、法規的具體授權為依據B、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效率C、當事人沒有充分及時履行行政義務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D、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迫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或者達到義務被履行的同一狀態【參考答案】:A,C,D【解析】:行政強制執行是指使用強制措施實現行政法義務的國家執行制度。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沒有及時充分的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國家機關有權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或者達到義務履行的同一狀態。行政強制執行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必須以法律、法規的具體授權為依據;(2)當事人沒有充分及時履行行政法義務是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3)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迫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或者達到義務被履行的同一狀態。6、下列關于行政訴訟證據中鑒定結論說法正確的有:A、人民法院對委托或者指定的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書,審查內容欠缺或者鑒定結論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鑒定部門予以說明、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B、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認為鑒定程序有違法情況的,申請重新鑒定,人民法院應予準許C、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認為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D、第三人有正當理由表明被告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鑒定結論可能有錯誤,在舉證期限內書面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32條第2款規定,鑒定書內容欠缺或者鑒定結論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鑒定部門予以說明、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所以,A選項正確.《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所以,B選項正確.依據《行政訴訟法》第35條的規定,法院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因此C選項錯誤.《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29條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證據或者有正當理由表明被告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鑒定結論可能有錯誤,在舉證期限內書面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所以,D選項正確.7、在FOB價格條件中,賣方的主要義務是()A、在裝運港船上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履行交貨義務B、自行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C、向買方提交與貨物有關的單據或相等的電子單證D、辦理貨物的運輸手續及支付運費【參考答案】:A,B,C本題考查價格術語的構成。FOB價格條件的全稱是: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在此價格條件下,賣方的主要義務就是辦理與貨物出口有關的手續、在裝運港船上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提交貨物裝船的有關單據,至于辦理貨物運輸手續及支付運費等,則屬于買方自己的責任。8、根據海洋法公約規定,各國軍艦在公海上如果發現外國船舶有從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某些國際性犯罪行為時有權登臨檢查。下列哪些船舶可以成為登臨的對象?A、外國漁船B、外國軍艦C、外國商船D、未掛任何船旗的船舶【參考答案】:A,C,D【解析】:登臨權【法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10條:“1,除條約授權的干涉行為外,軍艦在公海上遇到按照第95和第96條享有完全豁免權的船舶以外的外國船舶,非有合理根據認為有下列嫌疑,不得登臨該船:(a)該船從事海盜行為;(b)該船從事奴隸販賣;(c)該船從事未經許可的廣播而且軍艦的船旗國依據第109條有管轄權;(d)該船沒有國籍;或(e)該船雖懸掛外國旗幟或拒不展示其旗幟,而事實上卻與該軍艦屬同一國籍。2.在第1款規定的情形下,軍艦可查核該船懸掛其旗幟的權利。為此目的,軍艦可派一艘由一名軍官指揮的小艇到該嫌疑船舶。如果檢驗船舶文件后仍有嫌疑,軍艦可進一步在該船上進行檢查,但檢查須盡量審慎進行。3.如果嫌疑經證明為無根據,而且被登臨的船舶并未從事嫌疑的任何行為,對該船舶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應予賠償。4.這些規定比照適用于軍用飛機。5.這些規定也適用于經正式授權并有清楚標志可以識別的為政府服務的任何其他船舶或飛機。”第95條:“軍艦在公海上有不受船旗國以外任何其他國家管轄的完全豁免權。”第96條:“由一國所有或經營并專用于政府非商業性服務的船舶,在公海上應有不受船旗國以外任何其他國家管轄的完全豁免權。”海洋法上的登臨權,是指軍艦在公海上遇到外國船舶有從事海盜行為或奴隸販賣嫌疑、從事非經許可的廣播、無國籍或雖懸掛外國國旗或拒不展示旗幟而事實上是與軍艦同一國籍時,有權登臨該船。軍艦有權核查該船的國旗和船舶文件,如果仍有嫌疑,可以在船上進一步進行檢查。如果軍艦登臨或檢查了一艘外國船舶,而經證明懷疑是無根據的,被登臨的船舶所遭受的損害或損失應予賠償。但是,外國軍艦和國有非商業船舶不是登臨權行使的對象。因此,本題B選項應被排除。9、在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中,應按下列原則確定相關數額。A、經營數額,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價數額乘以行為人經營的非法出版物數量所得的數額B、違法所得數額,是指獲利數額C、非法出版物沒有定價或者以境外貨幣定價的,其單價數額應當按照行為人實際出售的價格認定D、非法出版物以境外貨幣定價的,其單價數額應當按照行為人實際出售的價格認定【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點是非法出版物案件中相關數額的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國家規定,本解釋所稱“經營數額”,是指以非法出版物的定價數額乘以行為人經營的非法出版物數量所得的數額。本解釋所稱“違法所得數額”,是指獲利數額。非法出版物沒有定價或者以境外貨幣定價的,其單價數額應當按照行為人實際出售的價格認定。故選ABCD。10、“袁記約法”與《臨時約法》的根本性差別有:()。A、以根本法的形式徹底否定了《臨時約法》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個人獨裁B、用皇帝制否定了責任內閣制C、用有名無實的立法院取消了國會制D、為限制、否定《臨時約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利提供了憲法根據【參考答案】:A,C,D【考點】《袁記約法》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區別【解析】“袁記約法”,即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共10章68條。因受袁世凱一手操縱而得名。它與《臨時約法》有著根本性的差別:其一,以根本法的形式徹底否定了《臨時約法》確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個人獨裁。其二,用總統獨裁否定了責任內閣制。其三,用有名無實的立法院取消了國會制。其四。為限制、否定《臨時約法》規定的人民基本權利提供了憲法根據。它是對《臨時約法》的反動,是軍閥專制全面確立的標志。因此。本題的正確選擇是ACD。11、甲乙二國建有外交及領事關系,均為《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締約國。乙國為舉辦世界杯足球賽進行城市改建,將甲國使館區域、大使官邸、領館區域均納入征用規劃范圍。對此,乙國作出了保障外國使館、領館執行職務的合理安排,并對搬遷使領館給予及時、有效、充分的補償。根據國際法相關規則,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A、如甲國使館拒不搬遷,乙國可采取強制的征用搬遷措施B、即使大使官邸不在使館辦公區域內,乙國也不可采取強制征用搬遷措施C、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補償的情況下,乙國可征用甲國總領館辦公區域D、甲國總領館館舍在任何情況下均應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參考答案】:B,C【考點】使館領館的豁免【解析】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有關規定:使館館舍及設備,以及館舍內其他財產與使館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強制執行;領館館舍及設備,以及館舍內其他財產與交通工具一般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強制執行;但接受國確有征用必要時,可以征用,但須補償。因此,乙國不可征用甲國的大使館,更不能采取強制的征用搬遷措施,A項錯誤。大使官邸雖非使館辦公區域,但也屬于使館范圍,不可征用,B項正確。在必要時,且作出有關安排和補償的情況下,乙國可征用甲國總領館辦公區域,C項正確,D項錯誤。12、下列有關古羅馬《國法大全》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國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學階梯》、《法學匯編》、《查士丁尼新律》B、《國法大全》是由烏爾比安主持編纂的C、《國法大全》的問世,標志著羅馬法達到了最發達、最完備的階段D、12世紀意大利注釋法學派將《國法大全》的研究變成一門科學,為羅馬法復興作出了開創性的貢獻【參考答案】:A,C,D【解析】: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一565年)為重建和振興羅馬帝國,成立了法典編幕委員會,進行法典編幕工作。從公元528一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規匯編。第一,《查士丁尼法典》。這是公元528一529年編出的一部法律匯編。它將歷代羅馬皇帝頒布的救令進行整理、審仃和取舍而成。第二,《查士丁尼法學總論》,又譯為《法學階梯》。它是以蓋尤斯的《法學階梯》為基拙加以改編而成。本資料來自司考吧,更多資料、更多信息,敬請關注司考吧。是闡述羅馬法原理的法律簡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書,具有法律效力。第三,《查士丁尼學說匯幕》,又譯為《法學匯編》,于公元530一533年編成。這是一部法學著作的匯編,將歷代羅馬著名法學家的學說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門別類地匯集、整理,進行摘錄,凡收入的內容,均具有法律效力。公元565年,法學家又匯集了公元535一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時所頒布的救令168條,稱為《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匯編,至公元12世紀統稱為《國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國法大全》的問世,標志著羅馬法已發展到最發達、最完備階段。根據以上內容可知本題選ACD。13、甲乙因瑣事發生糾紛,甲將乙打成輕微傷,乙將甲打成輕微傷。公安機關對甲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對乙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乙對公安機關對甲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經復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甲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關于本案,正確的說法是:A、甲有權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B、人民法院有權變更公安局對甲的處罰C、作為被告的公安機關有權提起反訴D、如果甲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乙也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則甲、乙均為二審的上訴人【參考答案】:A,B,D【解析】:《行政訴訟法》第27條規定:“同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4條第2款規定:“第三人有權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主張,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有權提起上訴。”對乙的處罰,甲有利害關系,可以作為本案的第三人。故A選項正確。《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據此,B選項正確。注意此項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中唯一可以做變更判決的規定。甲乙兩人在本案中處于同等的情形下,卻沒有受到同等的對待,對乙的處罰顯失公正,所以法院可以作出變更判決。故B選項正確。在行政訴訟中,行政訴訟被告是恒定的,只能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據此,C選項錯誤。《行政訴訟法解釋》第65條第1款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和裁定后,當事人均提起上訴的,上訴各方均為上訴人。”據此,D選項正確。14、有關不同朝代死刑復奏的規定,以下說法正確的有()A、唐代的死刑案件須奏請皇帝批準,大理寺對刑部移送的死刑與疑難案件具有重審權B、宋代刑部負責全國大理寺詳斷的全國死刑己決案件的復核C、明代的大理寺復核死刑案件D、清代的刑部復核死刑案件【參考答案】:A,B,C死刑的判處是非常嚴厲的刑罰。因此,我國歷史上很多朝代都有死刑復奏制度,以保證死刑判處的正確性,維護違法者的正當利益。唐代時,大理寺作出的凡屬流徒案件的判決,需送交刑部復核,但死刑案件須奏請皇帝批準,大理寺對刑部移送的死刑與疑難案件具有重審權。宋代刑部負責全國大理寺詳斷的全國死刑已決案件的復核,神宗后,刑部分設左右曹,左曹負責死刑案件復核。明代的大理寺復核死刑案件,發現有“情詞不明或失出入者”,駁回刑部改判,并再行復核。清代的死刑案件的復核權也由大理寺行使,而不是刑部。由此,A、B、C三項正確,D項錯誤。15、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礎和主要原則是公海自由。1958年的《公海公約》規定了各國在公海享有“四大自由”,而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則將公海自由的內容擴大為六項,增加的兩項自由是:A、飛越自由B、科學研究自由C、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自由D、建造人工島嶼和其他設施自由【參考答案】:B,D【解析】:為適應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類對海洋利用規模的擴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增加的兩項自由是科學研究自由和建造人工島嶼自由。傳統的四大自由則是飛越自由、航行自由、捕魚自由及鋪設電纜和管道自由。公海自由是公海制度的核心,它經歷了一個發展歷程,最初的公海自由主要指航行自由和捕魚自由,《公海公約》中增加了飛越自由和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自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又增加了科學研究自由和建造人工島嶼自由。16、某商業銀行業務員李某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從儲戶存款中提出20萬元借給他人進行走私犯罪活動,挪用時間達2個月,事發前,李某已將挪用款項全額退回,李某的行為不構成下列哪些罪?A、挪用公款罪B、職務侵占罪C、走私罪D、挪用單位資金罪【參考答案】:A,B【解析】:借錢給走私犯屬于走私罪中的幫助走私行為,挪用單位資金進行犯罪活動,以挪用單位資金罪與用該資金所進行的犯罪實行并罰。[附]挪用單位資金罪的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7、下列重大事項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決定的有下列哪些?()。A、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重要協定的批準和廢除B、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C、決定北京市海淀區進入緊急狀態D、決定全國總動員【參考答案】:A,D【考點】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解析】8項屬于全國人大的職權;C項屬于國務院的職權18、下列哪些內容不屬于制定法的有?A、家法族規B、衡平法C、法院判例D、習慣法匯編【參考答案】:A,B,C,D【解析】:制定法的含義A項家法族規不是法律:C項法院判例在大陸法系只是一種針對具體事項的非規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法的普遍性效力,不是法律。D項習慣法匯編,由于法律匯編不是國家立法活動,因此習慣法匯編仍是習慣法。19、教育行政部門取消了王某的辦學權,王對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正在王某學校學習的30名學生因此中斷了學習,他們需要另外找學校學習,另外租借住房或者乘車回家,經濟上損失較大。因此這30個學生也對取消辦學權的行政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法院是否應當受理這些學生的起訴?()A、不應當,因為行政決定并未直接規定學生的權利義務B、不應當,因為行政決定并非針對學生作出的C、應當,因為取消辦學權的行政決定屬于具體行政行為D、應當,因為該行政決定使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參考答案】:C,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行政訴訟參加人。《行訴解釋》第12條規定,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該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本題中的數名學生即是教育行政部門取消王某辦學權這一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上利害關系人,故有權提起行政訴訟。20、司法制度是一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下列有關各國司法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19世紀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國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兩大法院系統的區別,統一了法院組織體系B、“馬布里訴麥迪遜”案對美國違憲審查制度的確立具有重要意義C、日本明治憲法頒行后,按法國和德國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統D、中國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與廢除領事裁判權有直接關系【參考答案】:A,B,C,D21、傳統國際法上允許使用的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但在現代國際法上卻不允許使用的是下列哪幾項?()A、反報B、干涉C、平時封鎖D、武力進攻【參考答案】:B,C,D【考點】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解析】反報,是指一國以相同或類似的行為對另一國采取的不禮貌、不友好或不公平的行為作出的反應。在現代國際實踐中,反報通常是在本國的公民或在外國的本國僑民在貿易、航運關稅政策等經濟和法律問題上遭到歧視和不公幕待遇時采用的,A項正確。干涉是指爭端當事國以外的國家對爭端的干涉,目的是迫使當事國按照干涉國提出的方式解決爭端,它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確立的國家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原則,為現代國際法不允許。B項不正確。平時封鎖是指國家在和平時期以武力封鎖他國港口或海岸,以迫使他國接受其所提出的要求或停止某種行為,由于它是以武力來實現的具有嚴重后果的強制措施是對被封鎖國主權的侵犯,也為現代國際法所不允許。C項不正確。現代國際法是禁止使用威脅和武力的,武力進攻當然也被禁止,D項不正確。所以本題選BCD項。22、關于法律關系的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的下列表述,哪些是錯誤的?A、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被稱為法律關系的內容B、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被稱為法律關系的客體C、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被稱為法律事實D、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被稱為法律關系【參考答案】:A,C,D【解析】:籠統地講,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客體與權利客體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權利客體是權利行使所及的對象,它說明:享受權利的主體在哪些方面可以對外在的客體(物質客體或精神客體)作出某種行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這種對象始終是與權利本身并存共滅的。從單個權利的角度講,其客體自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關系客體。然而,一旦權利的行使與特定義務的履行發生聯系,此時權利客體不僅是權利所及的對象,也是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權利客體也就變成了法律關系的客體。23、犯劫持航空器罪,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處死刑?A、致人重傷、死亡的B、致多人重傷、死亡的C、致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D、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參考答案】:A,B,C【解析】:詳見《刑法》第121條。24、聯合國是當今世界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國際組織。根據聯合國憲章,下列哪些判斷是正確的?()A、聯合國大會是聯合國立法機構,其通過的所有決議對于會員國都具有拘束力B、聯合國大會雖然不是聯合國的立法機構,但根據憲章的規定,其通過的某些決議對于會員國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C、安理會是聯合國的六大機構之一,其對于任何事項的表決,都適用“大國一致原則”進行D、安理會在對秘書長人選的推薦進行表決時,適用“大國一致原則”【參考答案】:B,DA錯,根據《聯合國憲章》,大會對于聯合國組織內部事務通過的決議對于會員國具有拘束力;對于其他一般事項作出的決議屬于建議性質,不具有法律拘束力。B對。C錯,對于非程序性事項或稱實質性事項的決議表決,適用“大國一致原則”。D對,安理會在向大會推薦秘書長人選時,適用非程序性事項表決程序。25、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有關國家機構職權的表述中哪些是錯誤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無權決定設立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B、國務院有權決定自治州的設立C、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委員會有權決定民族鄉的設立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大赦【參考答案】:A,C,D【考點】國家機構的職權A項,《國務院組織法》第8條規定,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A項錯誤。B項,《憲法》第89條規定,國務院行使的職權包括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B項正確。C項,《憲法》第107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C項錯誤。D項,《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的職權包括決定特赦.我國現在已沒有大赦,所以D項錯誤。依題意,A、C、D項當選。26、吸收犯具有下列哪些特征?A、具有數個獨立的符合犯罪構成的犯罪廳為B、數個行為存在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原因行為與結果行為的關系C、數個行為必須觸犯不同的罪名D、數行為之間具有吸收關系,即前行為是后行為發展的所經階段,后行為是前行為發展的當然結果。【參考答案】:A,C,D【解析】:由于吸收犯的前后行為之間存在必經階段與當然發展之間的關系,故只能以一罪論處,而不能認定為數罪。《刑法》第171條第3款規定:“偽造貨幣并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170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而《刑法》第170條規定的是偽造貨幣罪。27、下列關于主犯的表述,哪些選項不正確?A、對于主犯按照其所參與、組織的全部犯罪處罰B、首要分子都是主犯C、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領導、組織作用D、一般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屬于主犯【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第26條第2、3款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因此并非一律按照其所參與、組織的全部犯罪處罰,A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可見,主犯包括兩類: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對共犯的形成、實施與完成起決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因此D選項正確。注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但并不是僅起領導、組織作用,因此C選項錯誤。首要分子與主犯并不相同,聚眾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就不一定是主犯。因此B選項錯誤。因此本題應選ABC。28、自然人的住所是一個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某一處所。雖然各國一般規定一個人只能有一個住所各國關于住所的法律規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會發生沖突。我國法律規定:()A、當事人有幾個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為準B、當事人有幾個住所的,以當事人現在居住地為準C、當事人有幾個住所的,以與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的住所為準D、當事人沒有住所的,以當事人的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參考答案】:C,D【考點】自然人住所沖突的解決【解析】《民通意見》第183條規定,當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確定的,以其經常居住地為住所;當事人有幾個住所的,以與產生糾紛的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住所為住所。可見我國采用了最為靈活的規定;解決住所積極沖突的原則是最密切聯系原則,解決住所消極沖突的原則是經常居住地原則。故選CD。29、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的主要特征有A、只有一部憲法B、只有一個中央國家機關體系C、地方政府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授予D、國家整體是代表國家進行國際交往的惟一主體【參考答案】:A,B,C,D【解析】:單一制的基本特征主要有:國家只有一部憲法:只有一個中央國家機關體系(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地方政府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授予;每個公民只有一個統一的國籍:國家整體是代表國家進行國際交往的惟一主體。30、甲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的條件。對甲的減刑,應如何辦理?A、由甲的辯護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進行意見B、由監獄提出減刑意見C、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D、提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參考答案】:B,C,D【解析】:本題考點是無期徒刑的減刑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罪犯減刑程序問題的答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施行后,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減為有期徒刑條件的,應當由所在監獄提出減刑意見,并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后,再提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故選BCD。三、不定向選擇題1、國際法的主要淵源有下列哪些?A、國際條約B、國際習慣C、一般法律原則D、司法判例【參考答案】:A,B,C【解析】:見國際法淵源。2、下列各項哪些是正確的A、法律意識在法的演進、法律創制和法律實施中具有重要作用B、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的基本涵義是國家權力,特別是行政權力必須依法行使C、法律意識是法律文化最外在的因素D、為了有效地通過法律控制社會,必須使法律與其他的資源分配系統進行配合【參考答案】:A,B,D【解析】:法律意識是法律文化最內在的、深層次的因素,而不是相反。3、李某愛打麻將,近日他手氣不好,逢賭必輸,看見別人出手闊綽心有不甘,2002年12月12日,李某打麻將時見與其打牌的王某穿金戴銀,心想,看她這身行頭,誰是有錢的人,不如到她那里弄點錢花花。次日李某找其表弟郭某談到此事,讓郭某與其一起干,郭某不肯,李某便面露兇相,給郭某一記耳光說到:“你既然知道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否則整死你。”郭某懾于李某的淫威只好同意,當晚李某和郭某來到王某家行竊,李某讓郭某在外面望風,自己進去,他到屋內竊得一提包(內裝一部手機及現金3000元),又竊得鉆石項鏈一條,將這些東西交給門外的郭某,說:“你拿好了,我還有點事沒辦完。”李某返回屋中爬到王某的床前欲對其施暴。李某將床上的人打昏,握住其胳膊,床上的人掙扎中大呼救命,李某一看,躺在王某床上的是王某的男友孫某,遂慌忙逃跑,案發后,李某、郭某被公安機關逮捕。郭某怎樣處罰?A、應當減輕處罰B、應當免除處罰C、應按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免除處罰D、比照主犯,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刑法》第28條。4、下列行為中,依法構成強奸罪的有A、拐賣婦女的犯罪分子在拐賣過程中奸淫被拐賣的婦女B、拐賣婦女的犯罪分子將婦女賣出以后,又伺機以暴力方法違背該婦女意志與其發生性關系的C、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D、明知對方是患精神病的婦女,采用糖果哄騙的方式與之發生性關系,而未遭到該婦抗拒【參考答案】:B,C,D【解析】:《刑法》第236條規定了強奸罪,B項的強奸行為構成強奸罪應當無疑,D項中雖然被害婦女沒有反抗,但屬于不能、不知反抗的情形,也應構成強奸罪。同時在其他條款中也涉及強奸行為的定性問題,《刑法》第241條第2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構成強奸罪。本題A項屬于《刑法》第240條規定的拐賣婦女罪的加重構成問題,該強奸行為不能單獨定罪。而B項則與此不同,因為犯罪分子的拐賣婦女的犯罪行為已經實施完畢,不屬于在拐賣的過程中強奸的。5、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認為商鞅在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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