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房地產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作業(萬科)_第1頁
萬科房地產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作業(萬科)_第2頁
已閱讀5頁,還剩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1/11萬科房地產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作業(萬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萬科建設集團

承包人(全稱):中國第四建筑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國林大廈

工程地點:廣州市天河區沙太南路1111號

工程內容:國林大廈施工工程(包括基礎、主體、水暖電的裝修、中央空調,具體內容參照工程承保范圍),框剪結構(地上20層,地下3層)建筑面積共計11350平米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粵JZ20120305

資金來源:國家貸款70%自籌資金30%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見附件1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120301

竣工日期:20130301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65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廣東省建筑行業相關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叁仟萬元(人民幣)

$:30,000,000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

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12年02月25日

合同訂立地點:廣州市天河區沙太路1113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獲得施工許可證及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12號住所:廣州市白云區白云大道南113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123456789電話:225252

傳真:********傳

真:******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賬號:254684656956468769賬號:254684656956468769

郵政編碼:

510000郵政

編碼:510000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投標文件的其它組成部分,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招標文件、答疑紀要、補遺書(若有)及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無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州市相關行政法規等,包括廣州市建設管理委員會文件建筑《2004》1152號“關于加強項目經理配置管理辦法”本工程應設置正項目經理一名:房屋建筑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副項目經理一名:房屋建筑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其中三名為

專職安全項目經理,需具備B類安全項目經理培訓合格證書。

3.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應執行當前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的應執行行業標準、規范及廣州市地方標準的有關規定。(1)若發包人對總承包人就某部工程提出技術要求,應不少于在該部工程實施前7個日歷日以書面形式提出;(2)總承包人應在收到技術要求后7個日歷日內向發包人提供相應的技術施工方案,發包人于收到后3個日歷日內確認,如發包人未及時確認,總承包人有書面方式催要的權利。(3)如果由于發包人的技術原因及設計圖紙的更改等原因,造成總承包人返修、補充施工的,發包人應該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無約定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雙方協商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提供完整施工圖肆份,竣工前提供完整竣工圖紙肆份。如果承包人需要加曬用于施工圖紙,可與發包人聯系自費加曬。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施工圖紙所涉及的一切內容均為發包人所有,未經發包人許可,承包人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轉讓或提供給第三人。否則承包人應對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不發生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總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按照國家監理規范及廣州市有關規定,同時依照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相關內容和權利進行工程監理。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按照雙方簽訂的監理合同執行或與發包人另行有約定執行的。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發包人代表

職權:負責本項目的全過程的建設管理聯系、溝通、協調工作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不發生

7.項目經理

姓名:***職務:項目經理,全權代表承包人負責本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已經具備施工條件的,且總承包人已充分考慮施工場地情況,同意在現有施工場地情況下施工的,不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費用要求;未具備施工條件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由承包人完成,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此費用不包括工程總造價內。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臨時水、電、電訊線路開工前應由發包人接至施工場地內,進場后需雙方移交接收,施工用的臨時水、電等費用由承包人負責繳納,根據實際情況發包人有權對水電費用繳納情況進行協調管理,承包人需按月交納水、電費用,發包人將以交費單據作為是否支付工程款的依據之一。施工用電費用包括計量費、基本電費。對分包單位(含發包人指定分包單位)臨時用水、電燈費用單價,只允許在

專業公司單價計費的基礎上加收不超過25%的管理費用,否則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如果分包方有竊電、水的現象發生,總承包人有權對其經濟處罰。發包人應予認可。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施工場地平整及障礙物的清除工作可以委托承包人負責。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同時承包人應遵守當地交通管理部門限制通行的有關規定,承包人可利用施工區域周邊道路,但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發包人提供本工程的地質勘察資料,踏勘現場時在現場指明。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開工前辦理完畢由發包人所需辦理的一切證件,承包人協助發包人完成。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的交接時,應有發包人、承包人以及樁基施工共同參加,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三天在現場實際交驗。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前一周內完成。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相關保護工作由承包人負責,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但因承包人疏于保護或保護措施不利造成的管線、建筑等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無約定。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無約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根據工程實際進度,在接到發包人設計要求后一周內完成,并需要由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開工后每月的25日分別提供當月的已完工程量報告和下月的施工進度計劃,同時應提供詳細的周計劃。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承包人負責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根據有關當局要求、國家相關安全規定和自身安全的需要,自費提供和維護所有燈光、護板、柵欄、警告信號和警衛,以便對工程進行保護或為公眾提供安全和方便。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無要求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無約定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如現場有已完工成品,承包人有義務應當保護其已完工程成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發包人不需要另行支付相關費用,不含電梯。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總承包人應在工程實施前負責做好周密的勘察,提出具體的、可行的、科學的方案措施,對工地現場影響范圍的地下管線、道路、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必須采用必要的保護、加固措施,施工結束后進行必要的維修,確保正常使用和安全。因保護不利造成的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承包人負責施工場地、道路等

的清潔,施工過程及交工前現場應達到廣州市有關文明施工的要求,工地應達到武清區文明工地的驗收標準,施工和生活垃圾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集中處理。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9.1)與施工相關的公安、城管、環衛、規劃測量等各職能部門的手續由發包人協助承包人辦理。

(9.2)總承包單位對發包人發包的專業施工單位進行統一管理,對其完成的項目進行成品保護、看管,直至工程施工完工,相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9.3)承包人應按照《廣州市建筑工程勞務分包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分包勞務的應簽訂分包合同再施工,禁止使用無資質的勞務分包,并按時足額支付勞務工資,因承包人拖欠勞務工資而造成群體性示威、游行等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對發包人造成損失或者導致工期延誤的,應賠償發包人損失,并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不予順延。因發包人未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承包方拖欠勞務工資的一切責任由發包人承擔:對承包人造成損失或者導致工期延誤的,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按本合同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相應順延。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在工程正式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調整和細化,使之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經承包人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同時報送給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代表。監理單位及發包人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實施;若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

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必須在接到通知48小時內修改完畢。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接到后48小時內回復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無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在技術文件中提出的進度計劃安排施工進度。如果發包人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展與發包人已經同意的施工進度計劃不符時,根據發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應重新編制一份修改的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審核,并說明為保證工程按期完成而對施工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及保障措施。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發生重大的工程量變化、設計變更及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推遲,須經監理工程師和項目工程師同意,發包人書面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基礎(地下室)、主體、柱、梁板的鋼筋、屋面防水、給排水、電氣安裝及裝修。

17.2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覆蓋;當任何部分的隱蔽工程已經具備檢驗條件時,承包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現場工程師應及時對這部分工程進行檢驗,并且不得無故拖延,隱蔽工程驗收由監理單位組織,承包人須全力配合。

17.3剝露和開口:承包人應對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發出的指示,對工程的任何剝露和開口,并負責使這部分工程回復原樣,而剝露后

查明施工符合施工規范及設計規定,發包人則應承擔剝露或開口的恢復等方面的費用,并將其金額追加到合同價格上。若存在不合格的情況,則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19.工程試車

19.1試車費用的承擔: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由承包人承擔。

19.2本項目招標范圍內的系統運行調試費由承包人承擔,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承包人負責在本工程施工至完工驗收完畢整個過程中施工現場承包人方全部人員的安全,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并承諾不拖延工期。發包人不承擔承包人的任何人員傷亡賠償。

21.總承包人負責在工程施工至竣工驗收的整個過程中進入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安全防護。相應費用包含投標報價中,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

通用條款補充如下:

緊急補救:在工程施工期間,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工程師認為進行緊急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總承包人確認無能為力進行此類工作或修理時,工程師可在認為必要時,雇傭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或修理,暫由發包人支付有關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由發包人如此完成的工作按合同規定應由總承包人資費進行,則經與發包人和總承包人協議后,工程師將確定此項工作的全部費用由發包人向總承包人索回或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1)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鋼筋、混凝土、木材的市場價格,僅地下室部分按2010年6月份的廣州市工程造價信息中準價上、下浮2%范圍內不作調整,超出其范圍內的按實際調整;其他部分按2010年3月份的廣州市工程造價信息中準價上、下浮2%范圍內不作調整,超出其范圍內的按實際調整。

所謂規定價格合同,是指包含合同實施期間投標范圍內的施工圖紙(含標前會議紀要、補遺書)如內容無變化,其合同總價不得調整(除招標文件、標前會議紀要、補遺書、補充協議書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無約定。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不發生。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不發生。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無約定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無預付款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承包人在開工后每月的25日前按實際進度提交當月已完工程量報表,報送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審核,并作為發包人核準、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之一;承包人及時提交本階段內完成的工程量(含經監理及發包人最

終審核確定的設計變更的工程量,未經審核確認的變更除外),交監理工程師審核,然后經發包人進行核準,最遲在次月的10日前審核確認完成,此文件將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之一。如果發包方未能在次月1日前收到準確無誤的工程量文件,審核完成期限相應順延。

25.2工程量的確認(包括簽證、變更)要求必須有發包方現場工程師、項目負責人兩人及兩人以上簽字蓋章認可方能生效。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工程保證金返還

26.1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1)有地下室的單體,自開工后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月按已完工的工程量的65%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月25日之前,承包方向發包方上報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施工工程量,由發包方進行工程量核對。10個工作日內必須核對完畢,如核對后需承包方修改并重新申報或審核準備資料不齊全,工作日相應順延;核對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發包方必須按時在房管局資金撥付中心辦理手續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主體結構完工經發包人驗收后20個日歷日內,累計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工工程總造價的75%,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后累計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總造價的85%,竣工驗收合格完成竣工結算事宜并完成竣工備案,承包人向發包人出具工程總造價的全額有效發票,發包人向承包人累計支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如因發包方原因導致不能完成竣工備案,拖延超過三個月時,發包方應及時向承包方撥付此項工程款),余留5%工程款做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返還工工程總造價3%的工程質保金,二年內全額結清。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1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不包含在本合同價中,

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1)承包人負責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及設備的采購、驗收、運輸、施工和保護。

(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招標文件規定和發包人要求的品質和等級。同時按照相關規定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材質檢驗報告單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準用證等所需文件,凡因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產品或材料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產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負責。

(3)隨時按發包人要求,在制造、加工、準備地點、現場或在合同規定的其它地方進行檢查。

(4)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的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5)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必須向發包人提交國家權威部門所確認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和材料復檢(見證抽檢)證明等相關文件。

(6)用于本工程的各種材料、設備等檢驗結果應以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的現場隨機抽樣,其檢驗結果為最終依據。

(7)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實施前須提前提供樣品,樣品的種類、相關技術資料及生產廠家數量等應根據發包人要求提供,最終須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認可后,方能選用,如承包人未經允許自行使用,后果自負。

28.2清除不合格的材料或永久設備

對于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的材料或永久設備,監理工程師或發包

人有權隨時發出下述指令:

(1)在指令規定的時間內,將不符合設計要求、規定的材料或永久設備從現場請走。

(2)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永久設備取代原來的材料或永久設備,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發包人認為在下述方面仍不符合設計或規范規定的工程,承包人均要無條件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材料、永久設備或工藝;

包含在承包人范圍內的,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的。

八、工程變更

(1)合同實施期間發生招標范圍內施工圖中的變化,按設計變更處理。變更執行一單一結的原則。簽證、變更單項價格小于2000元的項目不予計算。

(2)現場簽證是指施工圖紙工程實體內容之外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或預算基價中未含而施工中實際發生的施工工作。現場簽證必須注明原因、背景、時間、部位、工程量,隱蔽工程必須用圖示和圖像說明。現場簽證若有費用發生,單價由承包人根據市場情況合理提出,須經監理工程師、發包人審核確認后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包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對此進行答復,若逾期答復,現場簽證自動生效。

(3)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招標范圍以外的施工項目或新工作,經發包人確認后按新增項目處理。如新增項目內容與招標項目不一樣的,由承包人參閱相似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施工月份市場信息價、按2010年《廣州市建筑工程預算基價》《廣州市設備安裝工程預算基價》《廣州市裝飾裝修工程基價》進行報價,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審核確認后執行。

(4)合同履行期間,如實際發生招標范圍內的項目取消,以工程洽商形式進行確認,工程量和費用按投標報價中已明確列出的相關項目進行核減,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審核確認后在結算時直接扣減。若上述取消的項目投標報價中未明確,其工程量按施工圖紙進行計稱,其費用確定依據2010年《廣州市建筑工程預算基價》《廣州市設備安裝工程預算基價》《廣州市裝飾裝修工程基價》和投標當月“廣州市工程造價信息”中的材料中準價,取費水平按照投標報價水平,并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審核確認后在結算時直接扣減。

(5)工程變更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認可后實施,對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審批而實施的工程變更,不作為變更結算依據。已履行完畢審批手續并已實施的變更或簽證,應納入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6)已履行完畢審批手續且全部完成的單項變更或簽證,應在完成當月向發包人提出申請,并在支付工程款時一并支付,由發包或設計提出的要求而涉及的簽證、變更,按照廣州市10定額單獨列項全額計取,計在當月上報的月報中。

(7)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工程造價資質的機構審核。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1)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7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資料一式叁份。

(2)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7天向發包人提交竣工圖叁套。

(3)承包人在工程驗收前7天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4)發包人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7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

行工程驗收。

(5)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的所有竣工資料(含圖紙、圖片等),應先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查確認。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按照發包人審核確定后的節點工期要求執行。

33.竣工結算

33.1修改為: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15天內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和工期竣工結算報告,發包人在收到資料后15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33.2修改為:提出審核意見后的10天內,發包人有權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審計公司對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核,承包人應全力配合。

33.3修改為:在雙方確認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后,發包人在28天內按合同約定向總承包人支付至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付款比例。

33.4雙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雙方首先協商解決。發包人對工程結算報告確認時間相對順延。協商不成再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工程竣工結算報告:總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的工程竣工結算報告,按照合同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終工程造價。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

任: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工期順延,由于順延造成的承包人的人員窩工人工費、機械停滯費與機具租賃費,機械進出場費,承包人所簽訂的材料設備供貨合同違約金包括承包方管理、辦公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但發包人承擔的上述費用總數不應超過承包人應按計劃完成的工程量總造價的3‰與拖延天數之積;若超過,則按承包人應按計劃完成的工程量總造價的3‰與拖延天數之積計算違約金。

35.2.兩年后,如果發包方不按時返還工程質量保證金,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未付保證金的利息,利率按月息3%執行,利息月月結清。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定發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此款約定。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35.3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拖延,導致的發包人的管理費用、辦公費用、人員工資、發包人因此占用資金的機會成本、延期交房支付給業主的違約金等一切發包人提出的合理損失均應由承包人承擔,但承包人承擔的上述費用總數不應超過承包人應按計劃完成的工程量總造價的3‰與拖延天數之積;若超過,則按承包人應按計劃完成的工程量總造價的3‰與拖延天數之積計算違約金。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15.1款中規定的工程質量要求,承包人應返工重做至達到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時:執行第2款。

(一)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二)調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對分包工程要求:

(1)總承包人對所有的分包單位進行統一管理,嚴格履行總承包權利與義務,并根據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