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圖文課件pp6_第1頁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圖文課件pp6_第2頁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圖文課件pp6_第3頁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圖文課件pp6_第4頁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圖文課件pp6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電子合同的法律制度第一節 電子合同概述231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知識目標: 1.了解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的區別; 2.掌握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 3.理解數據電文的表現形式給電子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所帶來的影響。電子合同的法律制度技能目標: 1.掌握電子合同 的概念、特征、訂 立的形式和程序; 2.電子自動交易合同和點擊合同訂立 的法律效力問題。 電子合同的法律制度 2002年5月6日下午,上海網民韓某在易趣網上看到了這樣一條 拍賣信息:永達二手機動車經營有限公司正在拍賣一輛帶牌的德國 全進口二手帕薩特轎車。他翻到該頁網址發現,該轎車的起拍價標明 是“10元”。

2、當時離競買截止日期還有幾小時,網上已有人在競買該輛轎車,競拍的最高價是“111元”。由于該輛車沒有設置競拍底價,韓先生便報出了116元的價格。出人意料地是,幾小時后,韓先生竟然收到了從易趣網站發出的電子郵件確認函,確認他以116元“買下”了這輛帕薩特,并告知他與永達公司聯系交車事宜。然而,當他興沖沖地與上海永達汽車經營公司聯系兌車事宜時,那知對方聽后卻表示“這是一場誤會”因為交易過程中出現了“技術性錯誤”,永達公司不可能以此價格交車。韓先生聞后頗為不快,他堅持認為雙方拍賣成交已成事實,永達公司不履行合同就是違約。2002年6月下旬,遭到拒付的韓先生一紙訴狀將永達二手機動車經營有限公司及易趣網告

3、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確認這份競拍合約有效,并責令永達公公司履行。引例國內網上競拍第一案電子合同的法律制度 接到訴狀后,永達二手機動車經營有限公司對此提出 反訴,稱116元出售二手帕薩特“不是他們真實意思的表示”。 公司在網上的報價起始價是10萬元,客戶委托的價格是12.8萬 元,公司自定的一口價是16.44萬元,因此認為這份電子合同是不公平的。它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請求法院撤銷該合同。由此引發了被稱為“國內網上競拍第一案”的網上交易違約訴訟案。該案最終以庭下調解終結。 那么,本案中的電子合同是否有效?本案中的合同是否構成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呢?通過本章的學習,便能在全面理解這一問題的基礎上找出問

4、題的答案。 引例電子合同的法律制度第一節 電子合同概述一、電子合同的概念 電子合同是指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通過電子形式和手段設立、變 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 關系的協議。第一節 電子合同概述二、電子合同的特征訂立的快捷性形式的無紙性主體的虛擬性效力確定的技術性內容的易改動性特征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一、電子合同成立的形式 數據電文“功能等價原則” 電子簽名法第4條明確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一)要約1.要約的含義 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

5、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和對方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2.要約的撤回 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人在發出要約后,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取消其要約的行為。我國合同法第17條規定:“要約可以撤回。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3.要約的撤銷 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生效后使要約失效的行為。我國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4.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它不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而要約則是要約人愿意接受一經對方承諾就成立合同的約束。要約和要約邀請的區分,對于認定

6、合同是否有效及當事人是否受到法律約束十分關鍵。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二)承諾1.承諾的含義 承諾一經受要約人承諾并送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傳統合同法理論以承諾生效時間為合同成立時間這一規定也同樣適用與網絡交易。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2.電子合同承諾的撤回和撤銷 承諾的撤回是指承諾人阻止承諾發生法律效力的一種意思表示。在網絡交易中,受要約人承諾的方式一般表現為以下兩種:第一種是在網站上用鼠標點擊“我同意”或單機Enter鍵;第二種是受要約人利用電子郵件進行承諾。無論采用何種承諾方式,因為電子數據在網絡中傳遞的速度非常快,意思表示在瞬間即

7、時完成,撤回承諾的可能性也極小,但是,只要技術上撤回是可行的,則也應對撤回承諾予以肯定。上述關于電子合同要約撤回規則當然適用于電子合同承諾的撤回。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三)電子合同的成立 1. 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按照我國合同法第25條的規定, 承諾生效時合同 成立。 2. 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傳統合同法中以承諾的生效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 部分國家關于“到達時間”的規定 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發信人于接受對方表明承諾之信息時,合同成立。對電子信息的到達時間,該法典規定:若該信息收受人有指定專門收受該信息的資料系統時,在該信息進入該指定系統時,視為到

8、達。若該信息收受人無指定專門系統收受該信息電子記錄,在該信息進入該指定收受人系統時,視為到達。 美國1999年擬定的統一電子交易法對電子記錄的收到時間確定為:電子記錄進入接收者指定的信息處理系統,且接收者能夠從該系統中重新讀取該電子記錄。而且要求該電子記錄必須具備能夠被系統處理的形式。 德國法也規定,承諾只要傳遞到要約人的支配范圍之內(如營業地或指定的代收人處)即視為送達,不論要約人是否即時了解其內容。許多國際組織的研究報告與通信協議范本都不僅采納了到達主義,而且基本上接納了上述德國法認定“到達”的具體標準。例如,歐共體委員會1992年所作的關于通過EDI訂立合同的研究報告就提出,采用到達生效

9、原則特別適宜于通過EDI訂立的合同。與此相應,在其制定的貿易電子數據歐洲EDI通信協議范本中進一步明確規定,“除非另有協議,經由EDI訂立的合同是構成承諾的電文傳遞到接收方的信息系統的時間與地點為其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知識鏈接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 部分國家關于“到達時間”的規定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雖然專門規定“發出(dispatch)和收到(receipt)數據電文的時間與地點”問題,但并未確立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的法律判別標準,即并未在投郵主義或到達主義之間作明確的選擇,而只是具體規定了認定數據電文發出與收到的時間和地點的具體標準。示范法的規定表明它并無意推翻各

10、國法律中關于電文收到時間的具體規定,把這一問題交由當事人協議或所應適用的法律去具體解決。知識鏈接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二、電子合同成立的程序(四)要約和承諾的確認收訖 確認收訖即接收方收到發送方發給他的信息后,由其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或通過自動交易系統向發送人確認收到信息這一事實。而發送人通過發回的信息證實了信息是否到達以及傳遞中有無錯誤和缺漏的情形。確認收訖有利于減少發送人的風險。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三、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1意思表示瑕疵2電子錯誤 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四、電子合同訂立的特殊法律問題(一)電子自動交易及電子代理人的相關問題1. 電子自動交易的概述2. 電子代理人的法律性質3.

11、 電子自動交易的法律效力4. 電子自動競價系統的“雙方代理”問題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四、電子合同訂立的特殊法律問題(二)電子格式合同的法律問題 1.電子格式合同法律問題的產生2.電子格式合同的有效條件第二節 電子合同的訂立教材補充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格式條款的類型 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格式條款在內容上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經營者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責任。 (2)加重消費者的責任。 (3)限制或剝奪消費者的權利,如規定消費者在所購商品存在瑕疵時,只能要求更換,不得解除合同或減少價款,也不得要求賠償損失。 (4)不合理地分配風險,如規定系統故障、第三人行為、不可抗力等因素產生的風險由消費者負擔。 (5

12、)縮短法定的瑕疵擔保期限。 (6)轉移法定的舉證責任。 (7)約定有利于自己的糾紛解決條款。 由此可見,這些格式條款的使用剝奪或限制了消費者的合同自由,使消費者陷入不利的境地。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一、電子合同的履行概述(一)電子合同履行的定義 電子合同的履行是指當事人按照電子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從而使合同的目的得以實現。 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一、電子合同的履行概述(二)電子合同履行的原則1.全面適當地履行原則2.協作履行原則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二、電子合同的違約救濟(一)電子合同的違約責任 所謂電子合同的違約責任,是電子合同當事人不履行電子

13、合同義務或者履行電子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依法產生的法律責任。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二、電子合同的違約救濟(二)違約救濟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AB賠償損失D返還財產或中止使用C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三、在線信息產品交易合同履行(一)在線信息產品交易合同履行的一般規則電子信息產品的檢驗與接收1.2.3.4. 在線電子信息交易合同履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電子信息在線交付的附隨義務在線信息產品交易合同履行的地點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三、在線信息產品交易合同履行(二)電子信息控制與電子自我救助 1. 電子信息控制 2. 電子自我救助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課外案例解析

14、請看下面的案例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 本案中易趣網的商品競拍系統是一個電子自動交易系統。它雖采用了拍賣的方式。但又不是我國拍賣法意義上的拍賣,只是網絡競拍借鑒了這種拍賣中的競價方法。只要這種交易模式不違背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且交易程序公平,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在本案中,被告是該系統的使用人,系統也正是根據被告的指令對消費者的出價進行判斷,判斷其出價是否有效;當有新的出價超過前一個出價,并保持到有效期結束時,該出價就是有效的最高出價,該出價人就是有效的買家。在交易之前,無論韓先生還是永達二手機動車經營有限公司,都是認可該系統的流程的。因此,根據這樣的買賣規則,系統的選擇執行反映了被告的

15、意志,因此,原告就是被告選擇并確定的最終買家。只要網絡競拍的規則與程序對雙方是公平的,其結果也必然公平。既然賣方知道競拍規則,并且已經根據規則從事拍賣活動,那么他應當事先就知道交易的市場風險。在無底價的情況下,拍品可能以出乎意料的高價成交,也有可能以難以想象的低價被人拿走。不論是何種情況,都是符合當事人意志的,不能以價格問題來撤銷合同,所以本案中的電子合同成立。 第三節 電子合同的履行及違約救濟 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訂立合同時若有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撤銷合同。但在本案中不存在合同訂立時的“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當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而本案中的原告是一個普通的消費者,談不上利用優勢的問題,也不存在利用對方沒有經驗的問題。被告作為一個專業的汽車銷售商,在易趣網上設有專賣店,并有專人負責網絡銷售,被告一共在易趣網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