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繼承制度_第1頁
第18章:繼承制度_第2頁
第18章:繼承制度_第3頁
第18章:繼承制度_第4頁
第18章:繼承制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制作人:谷素紅第十八章 繼承制度o 第一節 繼承制度概述o 第二節 法定繼承o 第三節 遺囑繼承o 第四節 遺贈與遺贈撫養協議制作人:谷素紅一、繼承的概念o 繼承繼承指將死者生前遺留的財產權利和義務,依法或者依死者的指定轉移給他人承受的有關法律制度。o 注意兩點:注意兩點:n 1、繼承人的范圍僅限于被繼承人的近親屬。、繼承人的范圍僅限于被繼承人的近親屬。繼承是存在于自然人近親屬之間的、死者遺產的合法轉移,因而,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都只能是自然人,且相互之間必須有近親屬身份關系。近親屬都范圍應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

2、偶兒媳或喪偶女婿。n 2、繼承是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被繼承人的、繼承是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被繼承人的有效遺囑,無償取得其死亡近親屬遺留的個人合法財有效遺囑,無償取得其死亡近親屬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產。 制作人:谷素紅二、繼承的特征o 1、繼承的發生以被繼承人死亡為原因o 2、財產繼承人只能是與被繼承人有一定親屬身份關系的自然人o 3、其內容是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的全面承受o 4、其結果是繼承人無償取得遺產所有權制作人:谷素紅三、繼承法律關系o 繼承法律關系繼承法律關系指由繼承法規范調整的因公民死亡而發生的繼承人與其他人之間在財產繼承上的權利義務關系。o 特征:特征:n 1、繼承法律關

3、系主要是一種絕對財產法律關系。n 2、繼承人的權利義務是繼承法律關系的核心內容。n 3、繼承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國家。n 4、繼承法律關系和婚姻家庭法律關系密切相聯。制作人:谷素紅 繼承法律關系遺產(包括財產權遺產(包括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利和財產義務)繼承人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法定的親法定的親屬關系屬關系不具有法律意不具有法律意義的親屬關系義的親屬關系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法定的親法定的親屬關系屬關系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法定的親法定的親屬關系屬關系繼承人繼承人遺產(包括財產權遺產(包括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利和財產義務)被繼承人被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法定的親法定的

4、親屬關系屬關系繼承人繼承人繼承參與人繼承參與人受遺贈人受遺贈人非繼承人非繼承人不具有法律意不具有法律意義的親屬關系義的親屬關系遺產(包括財產權遺產(包括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利和財產義務)被繼承人被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法定的親法定的親屬關系屬關系繼承人繼承人制作人:谷素紅四、繼承人o 繼承人繼承人繼承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是指依據繼承法的規定在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中有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公民。o 繼承人有以下特點:繼承人有以下特點:n 1、繼承人僅限于自然人,且與被繼承人存在近親屬關系。n 2、繼承人由法律明確規定。n 3、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能力或繼承資格。n 4、繼承人享有繼承權不以有完全民事行為能

5、力為前提。民事主體實際享有民事權利的前提是享有民事權利能力,而不是民事行為能力。 制作人:谷素紅繼承人圖示o 法律直接規定法律直接規定o 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繼承人o 具有繼承能力具有繼承能力o 繼承人的法律地位繼承人的法律地位法定繼承人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遺囑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生存生存先死先死胎兒胎兒生存生存繼承法繼承法第第28條:遺產分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制作人:谷素紅繼承人地位圖示繼承人繼承人非繼承人非繼承人受遺贈人受

6、遺贈人繼承人繼承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債務人繼承人繼承人限定清償債務限定清償債務一定條件下的請求權關系一定條件下的請求權關系繼承法律關系繼承法律關系繼承繼承共同共同制作人:谷素紅五、遺產o遺產遺產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o遺產具有以下法律特征:遺產具有以下法律特征:n 1、時間上的特定性。n 2、內容上的財產性和包括性。n 3、范圍上的限定性。n 4、性質上的合法性。(一)遺產的概念和特征(一)遺產的概念和特征制作人:谷素紅五、遺產n 1、公民的收入。n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n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n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n 5、法律允許公

7、民所有的生產資料。n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n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1)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擔保物權;2)典權;3)債權、債務。(二)遺產的范圍(二)遺產的范圍制作人:谷素紅五、遺產n 1、與被繼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利。、與被繼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利。如:公民的人格權和身份權,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利等。n 2、與公民人身相關的和專屬性的債權、債務。、與公民人身相關的和專屬性的債權、債務。如因勞動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因租賃合同的承租權;加工承攬合同中承攬人的債務;指出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險合同中的受益權;撫恤金等。n 3、國有資源的使用權。、國有資源的使用權。如:

8、采礦權、狩獵權、漁業權、養殖權等。n 4、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權。 如果為個人承包的,企業的經營權,其子女不能繼續承包。 如果承包荒山植樹等受益周期長、承包期限長,承包人死后,應允許其子女繼續承包。(三)遺產不包括的權利和義務(三)遺產不包括的權利和義務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繼承權繼承權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遺囑,無償取得死者遺產的權利。o 取得依據:取得依據:n 1、血緣關系;n 2、婚姻關系;n 3、扶養關系。 (一)繼承權的概念和取得依據(一)繼承權的概念和取得依據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繼承權的喪失繼承權的喪失又稱繼承權的剝奪。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

9、是指繼承人因對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犯有繼承法規定的不法行為或違法行為,從而被人民法院取消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o 我國的繼承權喪失制度有兩個特征:我國的繼承權喪失制度有兩個特征:n 1、采取法定喪失主義,不存在依被繼承人的意思表示而喪失繼承權。n 2、采取自動當然喪失主義,只要存在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就自動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效力。當事人就是否喪失繼承權發生爭議并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依訴訟予以確認。(二)繼承權的喪失(二)繼承權的喪失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理由:繼承權喪失的法定理由:n1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意見第11條: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10、的,不論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n2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意見第12條:繼承人有1、2項情形所列之行為,而被繼承人以遺囑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確認遺囑無效,并按喪失繼承權處理。 n3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虐待具有長期性、經常性,并且手段比較惡劣,社會影響很壞,可以認定為虐待情節嚴重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遺棄和虐待行為,但是以后又確有悔改表現,并且被繼承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稱為“宥恕”。n4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

11、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情節嚴重的標準:情節嚴重的標準:意見第14條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應認定為情節嚴重。”(二)繼承權的喪失(二)繼承權的喪失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繼承權喪失的效力:繼承權喪失的效力:n 1 1、是否需要法院的宣告?、是否需要法院的宣告? 意見9條:在遺產繼承中,繼承人之間因是否喪失繼承權發生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繼承法第7條的規定,判決確認其是否喪失繼承權。n 2 2、時間效力?、時間效力? 溯及到繼承開始時發生法律效力。n 3 3、對人的效力?

12、、對人的效力? 對其他被繼承人,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并非繼承能力的喪失,僅是對于特定被繼承人的遺產來說無繼承資格,這并不影響其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 n 4 4、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效力?、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效力? 根據意見第28條的規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如該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二)繼承權的喪失(二)繼承權的喪失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1 1、概念:繼承權的放棄、概念:繼承權的放棄指繼承人于繼承開始后所作出的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o 2 2、限制:、限制: 意見第4

13、6條: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o 3 3放棄的方式。放棄的方式。n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o 4 4、注意事項:、注意事項:n繼承權的放棄可否附加條件n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可否將其所得的遺產讓于他人。(三)繼承權的放棄(三)繼承權的放棄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5 5、放棄繼承權的效力、放棄繼承權的效力n 溯及至自繼承開始時起,放棄繼承權的人退出繼承法律關系,不得繼承被繼承人生前的財產權利,也不承受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n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不能取得遺產,其晚輩直

14、系血親也不能代位繼承。n 是否可以撤回? 意見第50條: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予以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表示反悔的,不予承認。(三)繼承權的拋棄(三)繼承權的拋棄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n 6 6、我國相關規定:、我國相關規定:n 繼承法繼承法25條: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的兩個月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三)繼承權的拋棄(三)繼承權的拋棄制作人:谷素紅最高人民法院關

15、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o 46、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o 47、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o 48、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制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o 49、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制作人:谷素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o 50、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

16、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o 51、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o 52、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o 53、繼承開始后,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1、繼承權受到侵害的情形:、繼承權受到侵害的情形:n (1)在同一順序數個法定繼承人遺產分割中,一部分人排斥另一部分人應得的遺產份額。n (2)在法定繼承中,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先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得到遺產。n (3)已經取得遺產的繼承人,后依法被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17、而不返還所得遺產的。n (4)非繼承人在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情況下,占有了被繼承人的遺產而拒不返還。(四)繼承權的保護(四)繼承權的保護制作人:谷素紅六、繼承權o 2 2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繼承權回復請求權n 概念:概念:指繼承人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得請求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予以保護,以恢復其繼承權利的權利。n 內容:內容: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恢復繼承人對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n 行使:行使:可以親自行使,如為非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n 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繼承法第繼承法第8條規定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

18、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四)繼承權的保護(四)繼承權的保護制作人:谷素紅【案 例】o甲于1985年10月20日因病去世,留有遺產城鎮房屋8間。因甲的兒子乙當時在美國、丙當時在臺灣無法取得聯系,大陸又無其他親人,甲所在的集體企業丁安葬甲后,即將甲所有的房屋接收,并于1985年10月30日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將甲生前所有的房屋變更為丁企業所有。1998年3月21日,甲的兒子乙、丙相約回國,得知甲的遺產已被丁企業接收后,乙與丙即向丁企業提出返還請求,遭到拒絕。乙主張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丙不同意。1999年8月12日,乙因車禍處于植物人狀態,2005年5月8日意識恢復。乙于200

19、5年10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丁返還甲的遺產。o問:法院會如何處理?制作人:谷素紅一、法定繼承的概念o 概念:法定繼承概念: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o 適用的場合適用的場合: : 繼承法第繼承法第2727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n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n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n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n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n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制作人:谷素紅二、我國現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二、我國現行法定繼承人

20、的范圍和順序o 第一順序:第一順序:n1、配偶 注意:事實婚姻 離婚訴訟中 n2、子女 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繼子女 n3、父母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n4、喪偶兒媳、女婿 繼承法繼承法1212條條n5、代位繼承人: 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o 第二順序:第二順序:n1、兄弟姐妹n2、(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應由第一順序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只有繼承開始后,應由第一順序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在沒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第二順

21、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產。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產。制作人:谷素紅三、代位繼承o 代位繼承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指在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該先死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該先死子女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o 特點:特點:n 1、與本位繼承相對應;n 2、只能發生于血親繼承中;n 3、是一次繼承。(一)概念與特點(一)概念與特點制作人:谷素紅三、代位繼承o (1)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o (2)被代位人只限于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親屬; o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o (4)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o (

22、5)代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生存或已受胎,即具有繼承能力;o (6)代位繼承只能適用于法定繼承。(二)條件(二)條件制作人:谷素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第25條:條: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第第26條:條: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代位繼承。第第29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繼承法第12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

23、代位繼承。 制作人:谷素紅四、轉繼承o轉繼承轉繼承又稱為轉歸繼承、再繼承或者連續繼承(即第二次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時,繼承人有權實際接受的遺產轉歸其法定繼承人承受的一項法律制度。o意見意見第第5252條: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法定繼承人。制作人:谷素紅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轉繼承轉繼承性質性質代位繼承權(一次繼承、代位繼承權(一次繼承、替補繼承)替補繼承)實際分割遺產權(兩次繼實際分割遺產權(兩次繼承、連續繼承)承、連續繼承)時間時間條件條件直接參與繼承直接參與繼承繼承開始前,享有繼承

24、繼承開始前,享有繼承權的被代位人先于被繼權的被代位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承人死亡參與遺產分割參與遺產分割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死亡繼承人死亡主體主體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親被轉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被轉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所有合法繼承人所有合法繼承人適用范圍適用范圍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法定、遺囑繼承法定、遺囑繼承制作人:谷素紅五、繼承開始的時間p 1、生理死亡時間的確定、生理死亡時間的確定n生理死亡生理死亡又稱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臟搏動停止為生理死亡的時間。n具體繼承開始的時間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1)以醫院死亡證書中記載的死亡時間為準; (2)以戶

25、籍注冊登記中的記載為準; (3)死亡證書與戶籍登記記載不一致的,應以死亡證書記載的時間為準; (4)繼承人對死亡時間有爭議的,應以人民法院查證的時間為準;p 2、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法院的判決宣告之日)p 3、死亡推定制度死亡推定制度制作人:谷素紅死亡推定制度o 1、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這是首要的推定規則。是為了盡量避免出現遺產無人繼承的情況出現。o 2、推定長輩先死亡。、推定長輩先死亡。其適用的前提條件是一起死亡的人都有其他繼承人o 3、輩分相同的人推定為同時死亡,互不繼、輩分相同的人推定為同時死亡,互不繼承。承。前提同2 。在我國,適用

26、這一規則的只能是配偶和兄弟姐妹。制作人:谷素紅六、遺產的分配原則o 遺產的分配原則遺產的分配原則指數人參加法定繼承時,確定各自應繼承遺產份額的準則或標準。o 我國我國繼承法繼承法第第13條規定: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制作人:谷素紅七、法定繼承人以外有權分的遺產的人o 繼承法繼承法第第14條條:“對繼承人以外

27、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o 意見意見第第31條:條:依繼承法第14條可以分的適當遺產的人,分給他們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多于或少于繼承人。o 意見意見第第3232條:條:依繼承法第14條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受到侵犯時,本人有權以獨立的訴訟主體的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遺產分配時,明知而未提出請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請求的,在二年以內起訴的,應予受理。制作人:谷素紅一、遺囑繼承的概念、特點o 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于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

28、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進行繼承的一種繼承制度。遺囑中所指定的繼承人根據遺囑中對其所應當繼承的遺產種類、數額等規定,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o 特點特點:n 1、遺囑繼承的發生須有兩個法律事實:被繼承人死亡和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遺囑;n 2、遺囑直接體現了被繼承人的意愿;n 3、遺囑繼承實際上是對法定繼承的一種排斥。制作人:谷素紅二、適用條件及繼承人范圍o 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遺囑繼承的適用條件:n 1、沒有遺贈撫養協議;n 2、被繼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n 3、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具有繼承資格o 遺囑繼承人范圍:遺囑繼承人范圍:n 繼承法繼承法第第16條第條第2

29、款規定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制作人:谷素紅三、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比項比項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發生原因發生原因法律事實構成法律事實構成死亡死亡理論基礎理論基礎遺囑自由遺囑自由死后扶養死后扶養繼承依據繼承依據有效遺囑的指定有效遺囑的指定法律直接規定法律直接規定適用條件適用條件無遺贈無遺贈無遺贈、無遺囑無遺贈、無遺囑繼承人繼承人法定繼承人中法定繼承人中 無無范圍、順序法定范圍、順序法定適用效力適用效力優先適用優先適用限制遺囑繼承限制遺囑繼承制作人:谷素紅四、遺囑能力o 遺囑能力遺囑能力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自己財產的資格

30、,即遺囑人的行為能力。o 我國繼承法第我國繼承法第2222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o 意見意見第第4141條:條: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制作人:谷素紅五、遺囑o 遺囑遺囑自然人生前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分并于死亡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行為。o 特征:特征:n 1、是沒有相對人的單方法律行為;n 2、于遺囑人死亡時生效;n 3、遺囑行為不得代理;n 4、是要式法律行為。(一)遺囑的概念與特征(一)遺囑的概念與特征制作人:谷素紅五、遺

31、囑o 1、公證遺囑o 2、自書遺囑o 3、代書遺囑o 4、錄音遺囑o 5、口頭遺囑(二)遺囑的形式(二)遺囑的形式制作人:谷素紅五、遺囑o 見證人證明的真偽直接關系著遺囑的效力,關系到對遺產的處置。因此,遺囑見證人必須是能夠客觀公正地證明遺囑真實性的人。o 遺囑見證人任務:遺囑見證人任務:n (1)證明立遺囑人立遺囑時的心神狀況n (2)證明立遺囑時的情況 n (3)記錄遺囑的內容(三)遺囑見證人(三)遺囑見證人制作人:谷素紅(三)遺囑見證人o 應具備的條件:n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事物能夠認識和判斷自己行為的后果。n 2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n 3根據繼承法第18條規定:下列人

32、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等。制作人:谷素紅(四)遺囑的效力o 條件: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o 形式形式 意見意見第第35條:條:繼承法實施前訂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遺囑,如內容合法,又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遺囑有效。1、遺囑的有效、遺囑的有效制作人:谷素紅(四)遺囑的效力o 遺囑的不生效遺囑的不生效又稱為遺囑的失效,是指符合有效條件的遺囑因某種客觀原因而不能發生執行效力。o 適用情形:適用情形:n a遺囑繼承

33、人、受遺贈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n b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在遺囑成立之后喪失繼承權;n C遺囑人指定自己的配偶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前離婚,或者婚姻宣告無效,或者配偶死亡。2、遺囑的不生效、遺囑的不生效制作人:谷素紅(四)遺囑的效力o 特留份特留份指法律規定的遺囑人不得以遺囑取消的由特定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又稱為保留份、必留份。o 特點:特點:n1、目的在于對遺囑絕對自由給與一定的限制;n2、都是指一定遺產份額而言,而非全部遺產或者是某項具體的或者特定的財產;n3、使遺產的分配比較公平合理,可以避免或者減少遺囑人在處分時的偏愛任性和推脫扶養;n4、是為了保證一定范圍內的法定繼

34、承人獲得一定數額的遺產而設立。3、遺囑的無效、遺囑的無效特留份制度特留份制度 制作人:谷素紅(四)遺囑的效力o 特留份權利人的條件:特留份權利人的條件:n1特留份權利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包括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享有特留份權利的法定繼承人應有順序上的限制,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存在并主張特留份權利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則不享有主張特留份的權利。n2、遺囑生效時享有特留份權利的法定繼承人必須同時具備缺乏勞動能力和沒有生活來源兩個條件。n3、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必須無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3、遺囑的無效、遺囑的無效特留份制度特留份制度 制作人:谷素紅(五)遺囑變更、撤銷的

35、方式o 1 1明示方式。明示方式。繼承法第繼承法第2020條:條: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不得變更撤銷公證遺囑。o 2 2推定方式推定方式(默示)n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其內容相抵觸的,推定其變更撤銷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其內容相抵觸的,推定其變更撤銷遺囑。繼承法第遺囑。繼承法第2020條:條: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互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n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內容相抵觸的,推定變更撤銷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內容相抵觸的,推定變更撤銷遺囑。遺囑。 意見意見第第3939條:條: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

36、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n遺囑人故意銷毀遺囑遺囑人故意銷毀遺囑制作人:谷素紅一、遺贈的概念和特征o 遺贈遺贈公民以遺囑的方式將其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而于其死后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o 特征:特征:n1)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n2)是給予他人以財產利益的無償行為;n3)遺贈的相對人是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n4)遺贈是一種死后行為;n5)受遺贈權不能轉讓;n6)清償遺贈人的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n7 )遺贈不能對抗特留份。制作人:谷素紅二、遺贈與遺囑繼承比項比項遺贈遺贈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權利主體權利主體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等自然人等

37、法定繼承人中的一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人或數人客體范圍客體范圍只能是財產權利只能是財產權利概括繼承概括繼承接受方式接受方式明示明示默示默示時間限制時間限制知道受遺贈后知道受遺贈后2個個月內做出表示月內做出表示在分配遺產前未表在分配遺產前未表示放棄繼承示放棄繼承制作人:谷素紅三、遺贈扶養協議的概念o 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與繼承人以外的約定扶養人之間訂立的關于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后轉為扶養人所有的協議。o 特征:特征:1)是雙方法律行為;2)是諾成性的要式法律行為;3)是雙務法律行為;4)是有償的法律行為;5)是公民生前對其死后遺留財產的一種處置方式。 o

38、 現實意義:現實意義:1)有利于更好地解決“五保戶”的撫養問題;2)有利于保護老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3)有利于減少國家和社會的負擔。制作人:谷素紅四、遺贈扶養協議與遺贈比項比項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扶養協議遺贈遺贈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雙方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受遺贈方受遺贈方扶養人(自然人)自然人、法人等生效時間生效時間意思表示一致時被繼承人死亡時義務義務雙務單務是否無償是否無償有償無償制作人:谷素紅【案例案例】o 胡吉祥與葉美麗都是集郵愛好者。葉美麗有一枚珍貴郵票大清龍票,委托胡吉祥找人鑒定真偽。1991年3月,葉美麗找胡吉祥要回郵票,胡稱郵票找不到了,請求寬限一段時間讓其尋找。葉美麗向法院提起訴訟,

39、法院判決胡吉祥一月內返還郵票,如逾期不還則按市價向葉美麗賠償損失三千元。胡吉祥向葉美麗支付了三千元賠償金。1993年,葉美麗去世,遺囑將其所有郵票贈與故友熊英俊,因熊英俊已于3年前移居美國,葉美麗的女兒葉小麗未將母親的死訊通知熊英俊。1994年2月,葉小麗在郵票市場上發現況某出售大清龍票,標價15萬元。同年4月,葉小麗經調查得知:1992年6月,胡吉祥去世,其子胡小巒整理其遺物時發現了這枚郵票,將郵票以10萬元賣給況某。 制作人:谷素紅o 1997年10月,熊英俊搭乘的飛機失事,熊英俊及其子熊大山不幸遇難,無法確認死亡時間。熊英俊生前曾訂立遺囑,規定其死后,在國內的全部財產贈與葉美麗。熊大山之

40、妻回國處理熊英俊在國內的遺產時,才得知葉美麗的死訊和其遺囑的內容,表示愿意接受葉美麗所遺留的郵票。熊英俊的弟弟熊瀟灑同時提出要求,自己是熊英俊唯一尚在世的親人,有權分得熊英俊在國內的財產。1998年3月,葉小麗起訴胡小巒,要求追回大清龍票。熊大山之妻、熊瀟灑也對大清龍票提出權利要求,請求參加訴訟。制作人:谷素紅問問 題題o 1)葉美麗、熊大山之妻、熊瀟灑是否可以對“大清龍票”提出權利要求?為什么?o 2)設:胡小巒提出:“大清龍票”的問題已于多年前由法院判決解決,法院不應受理此案。其觀點是否有理?為什么?o 3)設:胡小巒提出:本案已過訴訟時效,法院應依法判決駁回起訴,其觀點是否有理?為什么?o 4)本案最終在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