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_第1頁
居住區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_第2頁
居住區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_第3頁
居住區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_第4頁
居住區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表1.0.3 居住區分級控制規模 居住區小區組團戶數(戶)1000016000300050003001000人口(人)30000500001000015000100030002 術語、代號2.0.1 城市居住區一般稱城市居住區,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規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并與居住人口規模(3000050000人)相對應, 配建有一整套較完善的、能滿足該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2 居住小區一般稱小區,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并與居住人口規模(1000015000人)相對應, 配建有一套能滿足該區居民基本的物質與文化生活

2、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3 居住組團一般稱組團,指一般被小區道路分隔,并與居住人口規模(1000 3000 人)相對應,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4 居住區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綠地等四項用地的總稱。 2.0.5 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2.0.6 公共服務設施用地(R02)一般稱公建用地,是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的、為居民服務和使用的各類設施的用地,應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屬場院、綠地和配建停車場等。 2.0.7 道路用地(R03) 居住區道路

3、、小區路、組團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車地面停放場地。 2.0.8 居住區(級)道路 一般用以劃分小區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與城市支路(10-14m)同級。 2.0.9 小區(級)路 一般用以劃分組團的道路。 2.0.10 組團(級)路 上接小區路、下連宅間小路的道路。 2.0.12 公共綠地(R04)滿足規定的日照要求、適合于安排游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綠地,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它塊狀帶狀綠地等。 2.0.16 道路紅線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 2.0.17 建筑線 一般稱建筑控制線,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2.0.18 日照間距系數 根據日照標

4、準確定的房屋間距與遮擋房屋檐高的比值。2.0.20 住宅平均層數住宅總建筑面積與住宅基底總面積的比值(層)。 2.0.21 高層住宅(大于等于10層)比例高層住宅總建筑面積與住宅總建筑面積的比率(%)。 2.0.22 中高層住宅(79層)比例中高層住宅總建筑面積與住宅總建筑面積的比率(%)。 2.0.23 人口毛密度每公頃居住區用地上容納的規劃人口數量(人/hm2)。 2.0.24 人口凈密度每公頃住宅用地上容納的規劃人口數量(人/hm2)。 2.0.25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頃居住區用地上擁有的住宅建筑套數(套/hm2)。 2.0.26 住宅建筑套密度(凈)每公頃住宅用地上擁有的住宅建

5、筑套數(套/hm2)。 2.0.27 住宅建筑面積毛密度每公頃居住區用地上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萬m2/hm2)。 2.0.28 住宅建筑面積凈密度每公頃住宅用地上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萬m2/hm2)。2.0.29 建筑面積毛密度也稱容積率,是每公頃居住區用地上擁有的各類建筑的建筑面積(萬m2/hm2)或以居住區總建筑面積(萬m2)與居住區用地(萬m2)的比值表示。 2.0.30 住宅建筑凈密度住宅建筑基底總面積與住宅用地面積的比率(%)。 2.0.31 建筑密度居住區用地內,各類建筑的基底總面積與居住區用地面積的比率(%)。 2.0.32 綠地率居住區用地范圍內各類綠地的總和占居住區用地面積的

6、比率(%)綠地應包括: 公共綠地、宅旁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即道路紅線內的綠地),其中包括滿足當地植樹綠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頂綠地,不應包括屋頂、曬臺的人工綠地。 2.0.32a 停車率 指居住區內居民汽車的停車位數量與居住戶數的比率() 2.0.32b 地面停車率 居民汽車的地面停車位數量與居住戶數的比率() 2.0.33 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總面積與新建的建筑總面積的比值。表3.0.2 居住區用地平衡控制指標() 用地構成居住區小區組團1.住宅用地(R01)5060556570802.公建用地(R02)152512226123.道路用地(R03)1

7、0189177154.公共綠地(R04)7.51851536居住區用地(R)100100100 表3. 0. 3 人均居住區用地控制指標(m2/人) 居住規模層數建筑氣候區劃、居住區低層334730432840多層202819271825多層、高層172617261726小 區低層304328402637多層202819261825中高層172415221420高層101510151015組 團低層253523322130多層162315221420中高層142013181216高層811811811注:本表各項指標按每戶3.2人計算。 5.0.2.1住宅日照標準應符合 表5.0.2-1 規定

8、;對于特定情況還應符合下列規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應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準;(2)在原設計建筑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3)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標準 建筑氣候區劃,,氣侯區氣侯區,氣候區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標準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時數(h)231有效日照時間帶(h)816915日照時間計算起點底層窗臺面注: 建筑氣候區劃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第A.0.1條的規定。 底層窗臺面是指距離室內地坪0.9m高的外墻位置。5.0.2.2 住宅正面間距,應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

9、日照間距系數控制,也可采用 表5.0.2-2 不同方位間距折減系數換算。 不同方位間距折減系數 表5.0.2-2 方位0o 15o15o30o30o45o45o60o>60o折減值1.00L0.90L0.80L0.90L0.95L注: 表中方位為正南向(0°)偏東、偏西的方位角。L為當地正南向住宅的標準日照間距(M)。本表指標僅適用于無其他日照遮擋的平行布置條式住宅之間。5.0.2.3 住宅側面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條式住宅,多層之間不宜小于6M; 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于13M; (2)高層塔式住宅、 多層和中高層點式住宅與側面有窗的各種層數住宅之間應考慮視覺衛

10、生因素,適當加大間距。 5.0.5.2 無電梯住宅不應超過六層。在地形起伏較大的地區,,當住宅分層入口時,,可按進入住宅后的單程上或下的層數計算。 5.0.6.1 住宅建筑凈密度的最大值,不宜超過 表5.0.6-1 規定; 表5.0.6-1 住宅建筑凈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標(%) 住宅層數建筑氣候區劃、低層354043多層283032中高層252830高層202022注: 混合層取兩者的指標值作為控制指標的上、下限值。 5.0.6.2 住宅建筑面積凈密度的最大值,應符合 表5.0.6-2 規定。 表5.0.6-2 住宅建筑面積凈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標(萬m2/ha) 住宅層數建筑氣候區劃、低 層1.1

11、01.201.30多 層1.701.801.90中高層2.002.202.40高 層3.503.503.50注: 混合層取兩者的指標值作為控制指標的上、下限值; 本表不計入地下層面積。 6 公共服務設施6.0.1 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也稱配套公建),應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類設施。 表6.0.3 公共服務設施控制指標(m2/千人) 居住規模類 別居 住 區小 區組 團建筑面積用地面積建筑面積用地面積建筑面積用地面積總 指 標16683293(22284213)21725559(27626329)9682397(13382977)

12、10913835(14914585)362856(7031356)4881058(8681578) 其 中教育60012001000240033012007002400160400300500醫療衛生(含醫院)78198(178398)138378(298548)3898782286201240文體12524522564545756510518244060商業服務700910600940450570100600150370100400社區服務5946476668592927632819321628金融郵電(含銀行、郵電局)2030(6080)255016222234市政公用(含居民存車處)40

13、150(460820)70360(500960)30140(400720)50140(450760)910(350510)2030(400550)行政管理及其它46963772注: 居住區級指標含小區和組團級指標,小區級含組團級指標,公共服務設施總用地的控制指標應符合表3.0.2 規定;總指標未含其他類,使用時應根據規劃設計要求確定本類面積指標;小區醫療衛生類未含門診所;市政公用類未含鍋爐房,在采暖地區應自選確定。 6.0.4 居住區配套公建各項目的規劃布局,應符合下列規定: 6.0.4.1 根據不同項目的使用性質和居住區的規劃規劃布局形式,應采用相對集中與適當分散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并應利

14、于發揮設施效益,方便經營管理、使用和減少干擾; 6.0.4.2 商業服務與金融郵電、文體等有關項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區各級公共活動中心;6.0.4.3 基層服務設施的設置應方便居民,滿足服務半徑的要求。 6.0.4.4 配套公建的規劃布局和設計應考慮發展需要。6.0.5 居住區內公共活動中心、集貿市場和人流較多的公共建筑,必須相應配建公共停車場(庫),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表6.0.5 配建公共停車場(庫)停車位控制指標 名 稱單 位自行車機動車公共中心車位/100m2建筑面積7.50.45商業中心車位/100 m2營業面積7.50.45集貿市場車位/100 m2營業面積7.50.30飲 食

15、店車位/100 m2營業面積3.60.30醫院、門診所車位/100 m2建筑面積1.50.30注: 本表機動車停車車位以小型汽車為標準當量表示;6.0.5.2 配建公共停車場(庫)應就近設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層車庫。7 綠地7.0.1 居住區內綠地,應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其中包括了滿足當地植樹綠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頂綠地。7.0.2 居住區內綠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7.0.2.1 一切可綠化的用地均應綠化,并窒發展垂直綠化; 7.0.2.3 綠地率: 新區建設不應低于30%; 舊區改建不宜低于25%。 7.0.4 居住區內的公共綠地,應根據

16、居住區不同的規劃布局形式設置相應的中心綠地,以及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和其他的塊狀、帶狀公共綠地等,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7.0.4.1 中心綠地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符合 表7.0.4-1 規定,表內“設置內容”可視具體條件選用; 表7.0.4-1 各級中心綠地設置規定 中心綠地名稱設置內容要 求最小規模(ha)居住區公園花木草坪,花壇水面,涼亭雕,小賣茶座,老幼設施,停車場地和鋪裝地面園內布居應有明確的功能劃分10小游園花木草坪,花壇水面, 雕塑,,兒童設施和鋪裝地面園內布居應有一定的功能劃分04組團綠地花木草坪,桌椅,簡易兒童設施等靈活布居004(2) 至少應有一個邊與相應級別的道路相

17、鄰;(3)綠化面積(含水面)不宜小于70%;(4)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開敞式,以綠籬或其他通透式院墻欄桿作分隔;(5)組團綠地的設置應滿足有不少于1/3的綠地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設置兒童游戲設施和適于成人游憩活動。其中院落式組團綠地的設置還應滿足表7.0.4-2中的各項要求。表7.0.4-2院落式組團綠地設置規定封閉型綠地開敞型綠地南側多層樓南側高層樓南側多層樓南側高層樓L1.5L2L30mL1.5L2L50mL1.5L2L30mL1.5L2L50mS1800m2S11800m2S1500m2S11200m2S21000m2S22000m2S2600

18、m2S21400m2注:L南北兩樓正面間距(m);L2當地住宅的標準日照間距(m);S1北側為多層樓的組團綠地面積(m2);S2北側為高層樓的組團綠地面積(m2)。7.0.5 居住區內公共綠地的總指標,應根據居住人口規模分別達到:組團不少于0.5 m2/人,小區(含組團)不少于1 m2/人,居住區(含小區與組團)不少于1.5 m2/人。舊區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應指標的70%。8 道路8.0.2.1 居住區道路: 紅線寬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區路: 路面寬6-9M,建筑控制線之間的寬度, 需敷設供熱管線的不宜小于14M; 無供熱管線的不宜小于10M; 8.0.2.3 組團

19、路: 路面寬3-5M; 建筑控制線之間的寬度,需敷設供熱管線的不宜小于10M; 無供熱管線的不宜小于8M; 8.0.2.4 宅間小路: 路面寬不宜小于2.5M; 8.0.3 居住區內道路縱坡規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8.0.3.1 居住區內道路縱坡控制指標應符合 表8.0.3 的規定; 表8.0.3 居住區內道路縱坡控制指標(%) 注: L為坡長(m)。道路類別最小縱坡最大縱坡多雪嚴寒地區最大縱坡機動車道0.28.0L200m5.0L600m非機動車道0.23.0L50m2.0L100m步行道0.28.04.08.0.3.2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的道路,其縱坡宜按非機動車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機動車

20、道要求控制。 8.0.4 山區和丘陵地區的道路系統規劃設計,應遵循下列原則: 8.0.4.1 車行與人行宜分開設置自成系統; 8.0.4.2 路網格式應因地制宜; 8.0.4.3 主要道路宜平緩; 8.0.4.4 路面可酌情縮窄,但應安排必要的排水邊溝和會車位,并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8.0.5 居住區內道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8.0.5.1 小區內主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出入口; 居住區內主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方向與外圍道路相連; 機動車道對外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長度超過150m時,應設不小于4m×4m的消防車通道。人行出口間距不宜超過80m,

21、當建筑物長度超過80m時,應在底層加設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區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相接時,其交角不宜小于75°; 當居住區內道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相接; 8.0.5.4 在居住區內公共活動中心,應設置為殘疾人通行的無障礙通道 。通行輪椅車的坡道寬度不應小于2. 5m,縱坡不應大于2.5%; 8.0.5.5 當居住區內盡端式道路的長度不宜大于120m, 并應在盡端設不小于12m×12m的回車場地; 8.0.5.6 當居住區內用地坡度大于8%時,應輔以梯步解決豎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設推行自行車的坡道; 8.0.5.8 居住區內道路邊緣至建筑物、構筑物的最小

22、距離,應符合 表8.0.5 規定; 表8.0.5 道路邊緣至建、構筑物最小距離(m) 道路級別與建、構筑物的關系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及宅間小路建筑物面向道路無出入口高層5.03.02.0多層3.03.02.0有出入口-5.02.5建筑物山墻面向道路高層4.02.01.5多層2.02.01.5圍墻面向道路1.51.51.5注: 居住道路的邊緣指紅線; 小區路、組團路及宅間小路的邊緣指路面邊線當小區路設有人行便道時,其道路邊緣指便道邊線。 道路寬度,只包括車行道與人行道寬度,不包括人行道外側沿街的城市綠化等用地寬度;路幅寬度是指道路紅線之間的寬度,是道路橫斷面中各種用地寬度的總和, 它是通行機動

23、車或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寬度;敷設地下、地上工程管線和城市公用設施所需增加的寬度;種植行道樹所需的寬度等道路橫斷面各組成部分用地的總稱。在大城市級別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及服務于機動車通勤的交通性主干路道路紅線以5060米為宜,主干道道路紅線以3650米為宜,主要為道路兩側生活用地服務的次干路不宜大于30米。支路的寬度在24米以下為宜。8.0.6居住區內必須配套設置居民汽車(含通勤車)停車場、停車庫,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8.0.6.1居民汽車停車場車率不應小于10; 8.0.6.2居住區內地面停車率(居住區內居民汽車的停車位數量于居民住戶數的比率)不宜超過10; 8.0.6.3居民停車場、

24、庫的布置應方便居民使用,服務半徑不宜大于150m; 8.0.6.4居民停車場、庫的布置應留有必要的發展余地。9 豎向9.0.2.2 各種場地的適用坡度,應符合 表9.0.1 規定; 表9.0.1 各種場地的適用坡度(%) 場地名稱適用坡度密實性地面和廣場0330廣場兼停車場0205室外場地 : 1. 兒童游戲場 2. 運動場 3. 雜用場地 0325020.50329綠地0510濕陷性黃土地面057010 管線綜合10.0.2.2 應根據各類管線的不同特性和設置要求綜合布置。 各類管線相互間的水平與垂直凈距,宜符合 表10.0.2-1 和 表10.0.2-2 的規定; 表10.0.2-1 各種

25、地下管線之間最小水平凈距(m) 管線名稱給水管排水管煤氣管熱力管電力電纜電信電纜電信管道低壓中壓高壓排水管1515煤氣管低壓0510中壓1015高壓1520熱力管1515101520電力電纜050505101520電信電纜10100510151005電信管道1010101020101202注: 表中給水管與排水管之間的凈距適用于管徑小于或等于200MM, 當管徑大于200MM時應大于或等于3.0M;大于或等于10KV的電力電纜與其它任何電力電纜之間應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凈距可減至0.1M; 小于10KV 電力電纜之間應大于或等于0.1M;低壓煤氣管的壓力為小于或等于0.005MPA

26、,中壓為0.005-0.3MPA,高壓為0.3-0.8MPA。 表10.0.2-2 各種地下管線之間最小垂直凈距(m) 管線名稱給水管排水管燃氣管熱力管電力電纜電信電纜電信管道給水管015排水管040015燃氣管015015015熱力管015015015015電力電纜015050050050050電信電纜02050050015050025025電信管道010150150150 50025025明溝溝底05050505050505涵洞基底0150150150150502025鐵路軌底10121012101010表10.0.2-3 各種管線與建、構筑物之間的最小水平間距(m)建筑物基礎地上桿柱 (

27、中心)鐵路 (中心)城市道路側石邊緣公路邊緣通信、照明及<10kv35kv>35kv給水管30053005015010排水管25051505015010煤氣管低壓15010010050037515010中壓20037515010高壓4005025010熱力管直埋2.51.002.003.003.75150100地溝0.5電力電纜0600.6006063.75150100電信電纜0600.5006063.75150100電信管道1501.0010103.75150100注: 表中給水管與城市道路側石邊緣的水平間距1. 0m適用于管徑小于或等于200mm,當管徑大于200mm時應大于或

28、等于1. 5m;表中給水管與圍墻或籬笆的水平間距1. 5m 是適用于管徑小于或等于200mm,當管徑大于200mm時應大于或等于2. 5m;排水管與建筑物基礎的水平間距,當埋深淺于建筑物基礎時應大于或等于2. 5m;表中熱力管與建筑物基礎的最小水平間距對于管溝敷設的熱力管道為0. 5M,對于直埋閉式熱力管道管徑小于或等于250mm時為2. 5m, 管徑大于或等于300mm時為3. 0m,對于直埋開式熱力管道為5. 0m。 10.0.2.5 各種管線的埋設順序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離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遠宜為:電力管線或電信管線、燃氣管、熱力管、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類管線的垂

29、直排序,由淺入深宜為: 電信管線、 熱力管、 小于10KV電力電纜、大于10KV電力電纜、燃氣管、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0.2.6 電力電纜與電信管纜宜遠離, 并按照電力電纜在道路東側或南側、電信電纜在道路西側或北側的原則布置; 10.0.2.7 管線之間遇到矛盾時,應按下列原則處理: (1)臨時管線避讓永久管線; (2)小管線避讓大管線; (3)壓力管線避讓重力自流管線; (4)可彎曲管線避讓不可彎曲管線。 10.0.2.8 地下管線不宜橫穿公共綠地和庭院綠地。 與綠化樹種間的最小水平凈距,宜符合 表10.0.2-4 中的規定。 表10.0.2-4 管線與綠化樹種間的最小水平凈距(

30、m) 管 線 名 稱最小水平凈距至喬木中心至灌木中心給水管、閘井1.51.5污水管、雨水管、探井1.51.5煤氣管探井1.21.2電力電纜、電信電纜1.01.0電信管道1.51.0熱力管1.51.5地上桿柱2.02.0消防龍頭1.51.2道路側石邊緣0.50.51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11.0.1 居住區綜合技術經濟指標的項目應包括必要指標和可選用指標兩類,其項目及計量單位應符合 表11.0.1 規定。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系列一覽表 表11.0.1項 目計量單位數值所占比重(%)人均面積(m2人)居住區規劃總用地hm21.居住區用地(R)hm2100住宅用地hm2公建用地hm2道路用地hm2公共綠

31、地hm22.其它用地hm2居住戶(套)數戶(套)居住人數人戶均人口人/戶總建筑面積萬m21.居住區用地內建筑總面積萬m2100住宅建筑面積萬m2公建面積萬m22.其它建筑面積萬m2住宅平均層數層高層住宅比例中高層住宅比例人口毛密度人/ hm2人口凈密度人/ hm2住宅建筑套密度(毛)套/ hm2住宅建筑套密度(凈)套/ hm2住宅建筑面積毛密度萬m2 / hm2住宅建筑面積凈密度萬m2 / hm2居住區建筑面積毛密度(容積率)萬m2 / hm2      停車率停車位輛     

32、60;  地面停車庫         地面停車位輛   住宅建筑凈密度總建筑密度綠地率拆建比注: 必要指標; 選用指標 11.0.2 各項指標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1.0.2.1 規劃總用地范圍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當規劃總用地周界為城市道路、居住區(級)道路、 小區路或自然分界線時,用地范圍劃至道路中心線或自然分界線; (2)當規劃總用地與其它用地相鄰,用地范圍劃至雙方用地的交界處。 11.0.2.2 底層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綜合樓用地面積應按下

33、列規定確定: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該幢建筑總面積的比例分攤用地, 并分別計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 (2) 底層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專用院場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紅線的用地,均應計入公建用地。 11.0.2.3 底層架空建筑用地面積的確定, 應按底層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質及其各占該幢建筑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用地面積,并分別計入有關用地內; 11.0.2.4 綠地面積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宅旁(宅間)綠地面積計算的起止界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第A.0.2 條的規定: 綠地邊界對宅間道路、組團路和小區路算到路邊,當小區路設有人行便道時算到便道邊,沿居住區路、城市道路則算到紅線; 距房屋墻腳1.5M;

34、對其它圍墻、院墻算到墻腳; (2)道路綠地面積計算,以道路紅線內規劃的綠地面積為準進行計算; (3)院落式組團綠地面積計算起止界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第A.0.3 條的規定: 綠地邊界距宅間路、組團路和小區路路邊1M; 當小區路有人行便道時,算到人行便道邊; 臨城市道路、居住區級道路時算到道路紅線; 距房屋墻腳1.5M; (4)開敞型院落組團綠地,應符合本規范表7.0.4-2要求; 至少有一個面 面向小區路,或向建筑控制線寬度不小于10M的組團級主路敞開, 并向其開設綠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滿足本規范附錄A第A.0.4 條的規定; (5)其它塊狀、帶狀公共綠地面積計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組團綠地。 沿居住區

35、(級)道路、城市道路的公共綠地算到紅線。 11.0.2.5 居住區用地內道路用地面積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 按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的同級道路及其以下各級道路計算用地面積,外圍道路不計入; (2)居住區(級)道路,按紅線寬度計算; (3)小區路、組團路,按路面寬度計算。當小區路設有人行便道時, 人行便道計入道路用地面積; (4)居民汽車停放場地, 按實際占地面積計算; (5)宅間小路不計入道路用地面積。 11.0.2.7 停車場車位數的確定以小型汽車為標準當量表示,其它各型車輛的停車位,應按 表11.0.2 中相應的換算系數折算。 表11.0.2 各型車輛停車位換算系數 車型換算系數微型客,

36、貨汽車機動三輪車0.7臥車,兩噸以下貨運汽車1.0中型客車,面包車,2t4t貨運汽車2.0鉸接車3.5如安排10輛臥車停車位,若停放微型客貨車,可停放10÷0.7=14.3輛;若停放中型客車,則可停放10÷2=5輛。附圖A.0.1 中國建筑氣候區劃圖附圖A.0.2 宅旁(宅間)綠地面積計算起止界示意圖附圖A.0.3 院落式組團綠地面積計算起止界示意圖 附圖A.0.4 開敞型院落式組團綠地示附表A.0.1 居住用地平衡表附表A.0.2 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分級配建表類別項目居住區小區組團教育托兒所-幼兒園-小學 -中學-醫療衛生醫院(200300床) -門診所 -衛生站-護理院-

37、文化體育文化活動中心(含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文化活動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動站)-居民運動場、館-居民健身設施(含老年戶外活動場地)-商業服務綜合食品店-綜合百貨店-餐飲-中西藥店-書店-市場-便民店-其他第三產業設施-金融郵電銀行-儲蓄所-電信支局-郵電所-社區服務社區服務中心(含老年人服務中心)-養老院-托老所-殘疾人托養中心-治安聯防站-居(里)委會(社區用房)-物業管理-市政公用供熱站或熱交換站變電室-開閉所-路燈配電室-燃氣調壓站-高壓水泵房-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垃圾收集點-居民存車處-居民停車場、庫公交始末站-消防站-燃料供應站-行政管理及其他街道辦事處-市政管理機構(所)

38、-派出所-其他管理用房-防空地下室注:為應配建的項目;為宜設置的項目。在國家確定的一、二類人防重點城市,應按人防有關規定配建防空地下室。附表A.0.3 公共服務設施各項目的設置規定(每處一般規模為最經濟規模)設施名稱項目名稱服務內容設 置 規 定每一處規模建筑面積(m2)用地面積(m2)教育(1)托兒所 保教小于3周歲兒童 (1)設于陽光充足,接近公共綠地,便于家長接送的地段(2)托兒所每班按25座計;幼兒園每班按30座計(3)服務半徑不宜大于300m;層數不宜高于3層(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園所,可混合設置,也可附設于其它建筑,,但應有獨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園所均應獨立

39、設置(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園所,其用地應分別按每座不小于7m2或 9 m2計(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擋寒風的建筑物的背風面,但其主要房間應滿足底層滿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標準(7)活動場地應有不少于1/2的活動面積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之外 4班12006班14008班1600(2)幼兒園 保教學齡前兒童4班15006班20008班2400(3)小學612周歲兒童入學(1)學生上下學穿越城市道路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2)服務半徑不宜大于500m(3)教學樓應滿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標準 12班600018班700024班8000(4)中學1218周歲青少年入學(1)在擁有3所或3

40、所以上中學的居住區或居住地內,應有一所設置400m 環形跑道的運動場(2)服務半徑不宜大于1000m(3)教學樓應滿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標準 18班1100024班1200030班14000醫療衛生(5)醫院 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宜設于交通方便,環境較安靜地段(2) 10萬人左右則應設一所300400床醫院(3)病房樓應滿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標準 12000180001500025000(6)門診所 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 一般35萬人設一處,設醫院的居住區不再設獨立門診 (2) 設于交通便捷,服務距離適中的地段 2000300030005000(7)衛生站 社區衛生服務站11.

41、5萬人設一處 300500(8)護理院 健康狀況較差或恢復期老年人日常護理1. 最佳規模為100150床位 2. 每床位建筑面積30m2 3. 可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設300045000文體(9)文化活動中心 小型圖書館、科普知識宣傳與教育:影視廳、舞廳、游藝廳、球類、棋類活動室;科技活動、各類藝術訓練班及青少年合老年人學習活動場地、用房等宜結合或靠近同級中心綠地安排40006000800012000(10)文化活動站書報閱覽、書畫、文娛、健身、音樂欣賞、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動(1)宜結合或靠近同級中心綠地安排(2)獨立性組團應設置本站 400600400600(11)居民運動場、館

42、健身場地宜設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環形跑道及簡單的運動設施1000015000(12)居民健身設施 籃、排球及小型球類場地,兒童及老年人活動場地合其他簡單運動設施等宜結合綠地安排商業服務(13)綜合食品店 糧油、副食、糕點、干鮮果品等(1)服務半徑:居住區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區不宜大于300M(2)地處山坡地的居住區,其商業服務設施的布點,除滿足服務半徑的要求外,還應考慮上坡空手,下坡負重的原則居住區:15002500小區:8001500(14)綜合百貨店 日用百貨、鞋帽、服裝、布匹、五金及家用電器等居住區:20003000小區:400600(15)餐飲 主食、早點、快餐、正餐等(16)中西藥店 湯藥、中成藥與西藥200500(17)書店 書刊及音像制品3001000(18)市場 以銷售農副產品和小商品為主設置方式應根據氣候特點與當地傳統的集市要求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