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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科技部、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 200836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登錄國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廳網站閱覽)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江西境內注冊一年以上,并經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認定后的居民企業。第三條

2、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始終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施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第四條 依據本實施細則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第五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全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第二章 組織第六條 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省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監督全省認定管理工作及相關政策的實施,及時協調和解決有關重大事項。第七條 省領導小組下設:江西省高

3、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高企認定辦公室”)。高企認定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高企認定辦公室設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高企認定辦公室成員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為:(一)負責受理全省企業提出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申請;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查;確定認定(復審)后的企業;(二)負責全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專家庫的建立和維護;(三)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有關舉報,并做出相應處理;(四)接受企業或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核申請,并進行復核。復核產生重大分歧的,報省領導小組研究處理;(五)建立專家和

4、中介機構信用制度。(六)向省領導小組提交全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年度工作報告。(七)承辦省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條件第八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在江西境內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

5、)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六)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數量、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資產和銷售額成長性四項指標權重賦

6、值須超過70分(詳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文件)。自主知識產權,是指我國的權利人具有獨立支配權或相對控制權的知識產權,即我國的公民、法人單位,所依法擁有的、可以獨立地行使知識產權各項權能的知識產權,或雖然不擁有所有權,但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可以獨立行使知識產權各項權能,并能不受他人制約地進行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知識產權。第四章 認定程序與受理時間第九條 企業對照本實施細則第八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注冊登記(網址: )。第十條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根據網絡指引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附件1)并執行有

7、關網絡程序。第十一條 企業到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附件2),對研究開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和評價,根據獲得的用戶名和密碼再次進入網上認定管理系統,執行網絡所有程序后同時準備下列材料(一式七份)一并上報;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附件3);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3、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5

8、、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6、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名單(附件6)。第十二條 原則每季度(或根據企業申報情況酌情確定認定時間)評審一次,高企認定辦公室在專家庫中抽取5-7名同行專家(其中一名為財經專家),專家根據企業的申報材料、具有資質中介機構的專項審計報告對企業提出書面評價意見。高企認定辦公室綜合各方意見提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意見和名單,報省領導小組審定。第十三條 經審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傳至“高新技術認定管理工作網”并公示1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

9、異議的企業報國家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示有異議的,高企認定辦公室將對有關問題進行查實處理,屬實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執行完國家審批程序后,省領導小組頒發文件向全省公布,同時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聯合向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第十四條 企業完成第十一條工作后向所在地的設區市科技局提出認定申請,南昌高新區內企業向南昌高新區管委會提出認定申請。設區市科技局、南昌高新區管委會初審并提出具體的書面推薦意見,報高企認定辦公室。第十五條 高企認定辦公室全年受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事宜。第五章

10、復審和復核第十六條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書同附件3,并注明復審),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第十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個會計年度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工作報告,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復審時按本實施細則第八條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第十三條進行公示與備案,并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務、省地稅局聯合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企業

11、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初次申請辦理。第十八條 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如并購、重組、轉業等)的,應在十五日內向高企認定辦公室報告;變化后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應自當年起終止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由高企認定辦公室確認并經公示、備案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第十九條 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及其相關稅收政策落實產生爭議的,凡屬于本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七條情況的企業,按本實施細則規定辦理;對第八條(四)款產生爭議的,高企認定辦公室將組織復核,即采用企業自認定前三個會計年度(企業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至爭議發生之日的研究開發費用

12、累計總額與同期累計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否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八條(四)款規定,判別企業是否應繼續保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享受稅收政策。第六章 享受稅收政策第二十條 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當年起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本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第二十一條 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本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享受稅

13、收優惠。第七章 中介機構和專家第二十二條 中介機構的條件(一)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二)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三)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政策。第二十三條 中介機構的職責(一)接受企業委托,嚴格依據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 2008362號)文件,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中介機構上崗資質由省領導小組實行動態管理。(二)中介

14、機構應據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接受高企認定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相應的監督,并承擔其委托的相關事宜。第二十四條 專家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資格,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和工作。(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四)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文件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采取聘任制度,專家庫內的專家實行動態管理。第二十五條 專家職責和紀律(一)受聘專家應按照本實施細則和高企認定辦公室的要求,獨立、客觀、公正地對企業進行評價,并對

15、評價時填寫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評價表(附件4)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附件5)負責。(二)不得壓制不同觀點和其他專家意見,不得做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評價。(三)不得披露、使用申請企業的技術經濟信息和商業秘密,不得復制保留或向他人擴散評審材料,不得泄露評審結果。(四)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響,采取非正常手段為申請企業認定提供便利。(五)不得收受申請企業給予的任何好處和利益。(六)未經高企認定辦公室許可不得擅自進入企業調查第八章 罰則第二十六條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將取消其資格:(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二)有偷、騙稅等行為的;(三)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

16、故的;(四)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高企認定辦公室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第二十七條 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認定工作負有誠信以及合規義務,并對申報認定企業的有關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對在認定工作中出現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弄虛作假的中介機構以及相關人員,經查實后在網上公布,并五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第九章 附 則第二十八條 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1996018號)、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200032

17、4號),停止執行。第二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附件:1、企業注冊登記表2、中介機構名單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評價表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6、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名單附件1:企業注冊登記表企業名稱注冊時間主營產品(服務)所屬技術領域注冊類型法人代碼稅務登記號通信地址郵政編碼企業法定代表人姓 名手機身份證號電 話傳真E-mail聯系人姓 名手機電 話傳真E-mail企業是否上市是 否企業上市代碼股權結構(本表可續加)中國公民姓 名身份證(護照)號投資額(萬元)外籍公民中國企業

18、法人名 稱法人代碼投資額(萬元)外國企業法人是否引入風險投資 是 否投資額(萬元)附件2:中介機構名單(第一批)1、江西贛能會計師事務所(南昌)2、江西正信會計師事務所(南昌)3、廣東恒信德律會計師事務所江西分所(南昌)4、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江西分所(南昌)5、北京中路華會計師事務所江西分所(南昌)6、景德鎮興瓷會計師事務所(景德鎮)7、宜春鑫達會計師事務所(宜春)8、江西永華和信會計師事務所(上饒)9、江西大井岡會計師事務所(吉安)10、江西安石會計師事務所(撫州)11、江西中山會計師事務所(南昌)12、江西人和會計師事務所(南昌)13、江西萬佳會計師事務所(南昌)14、江西天華會計師事務所(

19、九江)15江西中稅稅務代理有限公司(南昌)16江西國瑞稅務師事務所(南昌)17江西奧鏗特稅務師事務所(南昌)18南昌金瑞稅務師事務所(南昌)19江西華泰會計師事務所(南昌)20南昌方圓稅務師事務所(南昌)21南昌普信和澤稅務師事務所(南昌)22江西普沁稅務師事務所(南昌)23江西鑫源稅務師事務所(南昌)24景德鎮誠譽稅務師事務所(南昌)25九江同惠稅務師事務所(九江)26新余宏鑫稅務師事務所(新余)27鷹潭市世紀星稅務師事務所(鷹潭)28江西書鄉稅務師事務所(上饒)29江西和悅稅務師事務所(上饒)30贛州市方圓稅務師事務所(贛州)附件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企業名稱(蓋章): 企業所在地區:

20、 省 市(區) 認定機構辦公室: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編制二八年七月填 報 說 明企業應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要求填報。本表內的所有財務數據須出自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的專項審計報告。1.企業應如實填報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簡潔,數據準確、詳實。2.表內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時填寫 “0”;數據有小數時,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填寫。3.“研發項目”:詳見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開發活動定義”。4.“技術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規定的內容。

21、“其他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外的內容。5.“近3年”是指:申報當年以前的連續3年(不含申報當年)。6.“企業近1年財務狀況”是指:企業申報當年前1個財政年度的財務數據。“銷售收入”是指:產品收入和技術服務收入之和。“總資產”是指:流動資金、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等的總和,等于企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和。7.“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8.“知識產權類別”是指:已授權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9.“知識產

22、權獲得方式”是指: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或擁有年以上的獨占許可。1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的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11. RD代表研究開發項目編號;PS代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編號。RD和PS后取兩位數(01、02、)。一、企業基本信息表主營產品(服務)所屬技術領域電子信息技術 生物與新醫藥技術 航空航天技術 新材料技術 高技術服務業 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 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其他領域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數(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其 他人力資源情況職工總數(人)大專以上

23、學歷科技人員數(人)從事研究開發人員數(人)留學歸國人員數(人)近3年每年銷售收入(萬元)第1年近3年每年總資產(萬元)第1年第2年第2年第3年第3年近1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萬元)近3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萬元)其中:在中國境內研發費用總額(萬元)管理與研究開發人員情況(限400字)科技成果轉化及研究開發管理情況(限400字)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近3年執行的項目,按單一項目填報)項目編號:RD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技術領域本項目研發人員數技術來源研發經費總預算(萬元)研發經費近3年總支出(萬元)其中:第1年第2年第3年立項目的及組織實施方式(限400字)核心技術及創新點(限400字)取

24、得的階段性成果(限400字)三、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按單一產品(服務)填報)編號:PS產品(服務)名稱技術領域技術來源上年度銷售收入(萬元)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限400字)與同類產品(服務)的競爭優勢(限400字)產品(服務)獲得知識產權情況(限400字)四、近3年內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匯總表序號授權項目名稱類別授權日期授權號獲得方式所屬項目編號PS(RD)五、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按近3年每年分別填報) 年度 單位:萬元 研發項目編號科目 累計發生額RD01RD02RD03RD合計 內部研究開發投入額其中:人員人工直接投入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設計費設備調試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投入額其中:境內的外部研發投入額研究開發投入額(內、外部)小計企業填報人簽字: 中介機構簽字(公章):日 期: 日 期:附件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評價表申請企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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