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導則_第1頁
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導則_第2頁
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導則_第3頁
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導則_第4頁
已閱讀5頁,還剩1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送審稿)2007-03-19;.1 .2 10 .14 16 17 18 19 21;.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指導開展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完善地方規劃體系,促進地方城鄉統籌發展和推進城鄉一體化,特制定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導則 。第二條 鄉鎮總體規劃的任務是根據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 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的要求,對鄉鎮整體地域進行發展定位、綜合布局、規劃協調與空間管制,引導鄉鎮逐步實現經濟、社會、生態、人口、空間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第三條本導則適用于鄉鎮行政管轄范圍。第四條鄉鎮總體規劃分近期

2、和遠期規劃兩個階段,一般近期期限 5 年左右,遠期期限 20 年左右。基礎數據一般以規劃編制的前一年為準。第五條 鄉鎮總體規劃的編制應符合國家和省現行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第六條鄉鎮總體規劃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組成:;.1、文本:表達規劃意圖、目標和對規劃的有關內容提出規定性要求,文字表達應當規范、準確、肯定、含義清楚。2、圖則:用圖紙表達現狀和規劃內容,應顯示出現狀和地形,并標注出圖名、比例尺、圖例、編制單位名稱和繪制時間。圖則所表達的內容與要求應與文本一致。3、附件:包括綜合報告和基礎資料匯編。綜合報告的內容是分析現狀、論證規劃意圖、解釋規劃文本。第二章 主要技術內容

3、第七條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1、遵循宏觀指導思想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 建設資源節約型和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2、與上位層次政策與規劃相銜接原則:在國家、省、市有關城鎮化、城鄉一體化發展方針、政策、綱要指導下,依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交通、國土資源、水利、環保、農業等專項規劃,并與上位層次的城鎮群體空間組織相協調,在鄉鎮范圍內具體深化落實。確有必要對上位層次規劃提出修改意見,應該作出技術論證與明確表述。3、突出城鄉一體化原則: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強化城鄉功能與空間整合,突出城鄉空間資源的保護、 綜合利用與一體化規劃,統籌安排城鄉

4、基礎設施和社會設施,同時,要注意保護和體現地域特;.色。4、體現城鎮主導作用原則:與工業化、城鎮化、城鄉一體化和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有機結合,圍繞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 加強區域性、特色性功能培育和發展,加快要素集聚、產業集聚和人口集聚,按照控制數量、增強功能的要求加快培育中心村。5、整合相關規劃與空間要素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鄉鎮村鎮體系規劃、城鎮(集)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村莊布點規劃及其它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計劃(規劃)與土地利用、交通、生態與環境、基礎設施、防災減災、文教衛體、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專項規劃,按照生態共保共建、優化產業布局、改善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等自然資源、緩

5、解環境承載壓力要求整合空間要素。6、增強操作性原則:遵照分類指導、分區管制、遠近結合、循序漸進、量力而行的要求, 提出具體空間管制措施、實施對策及重點近期建設項目。第八條編制鄉鎮總體規劃的基本技術思路: 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綜合評定地域發展差異、發展條件與生態環境容量;通過整體地域的規劃方案比較,提出適宜的人口、土地、環境容量;結合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區域發展目標、空間發展戰略與階段部署;統籌規劃各類城鄉建設與非建設的主要空間地域,協調城鄉建設與基本農田保護的關系;合理安排城鄉居民點、產業、交通、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方面的各類空間要素;明確城鎮的發展規模、 用地發展方向以及主要

6、功能區布局;有效配置區域性基礎設施、 社會設;.施與防災減災設施;綜合確定空間管制層次、范圍和措施,提高空間資源的組織化程度與土地利用的集約化水平。 同時,要注重與周邊鄉鎮在交通、城鎮形態與布局、生態環境措施等方面的協同性。發展評價應突出生態環境容量, 鼓勵采用定量方法評價。 方案比較應突出空間資源總量的有效配置。 發展目標應有經濟發展、 社會進步、生活質量、基礎設施、資源與生態環境五個方面組成,規劃應突出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經濟效率、社會公正的目標值。第九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鄉鎮整體的空間布局與分區發展策略。其基本內容有:、確定與大區域城鎮空間組織體系的銜接關系及與周邊城鎮的定位、交通

7、、功能、生態空間的組織關系,提出需要進一步協調的區域性空間要素的建議方案;、在空間上協調城鄉建設與基本農田保護、 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在綜合分析評價及方案比選基礎上確定城鄉一體的總體空間布局結構;、根據不同區域的保護要求、 產業屬性和用地類別確定分區域的發展策略;、確定區域內村鎮體系的發展策略和城鎮群體空間結構, 提出遠景城鎮空間組織的合理方案, 確定各城鎮的用地發展方向和空間形態;、協調區域性設施與城鄉居民點布置的空間關系;;.、結合各專業、部門規劃,分層次、基本明確各空間要素的位置或界限及用地規模。第十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對區域空間要素進行合理布局, 其主要內容有:1、城(集)鎮建設區:

8、城鎮建設區(含獨立型產業新城、新區)及主要功能區;2、村莊體系:集鎮、中心村、基層村位置;3、農田保護區:主要集中的、成規模的基本農田,尤其要明確標準農田范圍;4、生態綠化區:主要集中的、成規模的山體、平原、濱水、城郊綠化及區域性生態綠化廊道等,明確生態公益林范圍;5、基礎設施通道與節點:主要的機場、港口、航道、鐵路、軌道交通、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其它公路(一般至中心村)與城鎮對外公路或城鎮間主要聯系道路與站場,供水、供電、排污主要管位走向、設施節點及與交通通道一起設置的基礎設施走廊等;6、城鄉社會設施:主要的教育、衛生、文體、福利及其它有必要的行政、科技、市場等設施;7、其它重要區域或節點

9、:如風景旅游、歷史文化遺產、自然保護、水土維持、特色農業、防災控制、自然資源(如珍稀動植物保護區、濕地、灘地)、景觀、水利工程、核設施防護及其它獨立的工礦、物流等區域或節點。;.第十一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建立合理的村鎮體系, 并通過引導人口集聚,推進城鎮化進程。村鎮體系一般由 (城)集鎮、中心村、基層村三級構成。 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有需要, 可增減層次或采用其它合適表述。中心城鎮在條件適宜時應鼓勵組合周邊鄉鎮共同發展; 中心村應有一定的經濟腹地范圍, 一般以 12 個為宜,不超過 3 個;基層村一般是村民居委會所在地,設有簡單的生活服務設施。獨立型產業新區(城)應納入上述體系。第十二條編制鄉

10、鎮總體規劃應在與土地利用規劃相協調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建設用地總量與主要建設用地類別的指標, 并編制市域規劃土地利用和建設用地匯總表。 建設用地總量預測應結合土地利用現狀與規劃,分析土地資源、農保率、建設用地增量與城鎮建設用地的數量關系。至 2010 年的指標應與已明確的農保率、農轉用指標相一致。依據建立的村鎮體系,合理分配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居民點分級建設用地標準應與國家、 省有關規定相一致, 體現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要求。第十三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確定城鎮的總體布局結構。 應明確區域內外交通、 資源保護、生態空間組織與城鎮空間布局的結構關系;確定城鎮近、遠期建成區用地范圍,提出遠景宜建設用

11、地范圍;確定城鎮并重點突出中心城鎮的總體空間布局,深度達到國標;.GBJ137-90 大類以上。第十四條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鄉鎮空間管制規劃。、空間管制規劃的基本要求在明確城鎮建設區域的基礎上, 突出自然資源、 人文歷史遺產、生態環境保護與土地使用性質管制的空間落實, 避免“以城為本”的單一觀念;在合理配置、 集約使用空間資源、 優化總體空間布局的基礎上,統籌落實各部門、 專業規劃的空間要素, 整合各類空間管制范圍;明確區域空間管制的層次、內容、重點、措施,對跨區域空間管制要素提出管制方式、內容等方面的建議。、空間管制規劃的主要內容根據各種空間要素的保護與建設、生態、特定功能屬性,按照不同的

12、法定性要求,在鎮(鄉)域總體空間布局的基礎上,予以在空間上深化、協調、整合落實,具體建議要素見下表,一般應落實至區、亞區,功能區、線、點可視具體情況確定。如需要也可劃定禁止建設區域。;.區亞區功能區、線、點建設管制的基本要求城鎮建設區城市建設區城鎮建設區(產業新城區)按城鄉規劃適宜建設區農村建設區、點集鎮、中心村、基層村位置適 宜基礎設施建設區、線交通:軌道交通(鐵路等) 、公建 設(帶)、點路、航道、機場、及站場、港區口等按城鄉規劃與專業規劃適宜建設水利、防洪區給排水(給水、污水處理)能源(供電、燃氣)、通訊垃圾處理設施獨立工礦與設施(區)、 礦產、電廠、危險品倉儲、獨點立布置的如修造船廠等

13、企業、按城鄉規劃與專業規劃嚴格控制市場、宗教、軍事、監獄、墓建設區地等設施重點風景旅游區生態 功能非建設為主與特殊審監控旅游度假區區批建設區區普通歷史文化遺產區一般農田機場凈空區特定 功能按特定功能要求控制核設施防護區控制區建設或非建設區生態敏感脆弱區濕地、珍稀動植物棲息分布地、環境 敏感非建設主導與特殊審天然林、重要漁業水域區批建設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文保單位、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嚴格農田保護區基本、標準農田;特色農業(原保護產地、養殖)保護區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土涵養區江河源頭區、 重要水源涵養區、水土保持的重點預防保護區和重點監督區調蓄滯洪區江河洪水調蓄

14、區生態綠化區、廊道生態公益林、(城郊、防災)生生態 功能非建設為主與特殊審態綠化區、區域性生態廊道區批建設區水利設施功能保護區特定 功能按特定功能要求控制公路兩側用地控制區建設或非建設區軍事禁區;.第三章 其它技術內容第十五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基礎設施規劃。 基礎設施包括綜合交通、給排水、能源、信息化等四大系統。 要依據交通、水利、電力、電訊等專業規劃,結合自然條件、現狀特點及鄉鎮總體布局與城鄉居民點配置,并按照城鄉覆蓋、集約利用要求,促進內外聯網、共享共建、區域對接與城鄉對接,并協調好與城鎮布局的關系。、綜合交通:包括軌道(鐵路、輕軌等) 、公路、水運、航空等交通方式及站場、 港口等設

15、施布局。 應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的發展目標和時距標準, 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 城鎮內外與城鎮之間交通的關系,具體落實各類交通線路及主要站場設施, 突出公交優先與城鄉公交一體化要求,預留遠景可能的通道與站場位置。、給排水工程:包括水資源綜合利用、給水和污水工程。應提出水務工程的發展目標和水源地, 平衡分期容量指標, 提倡區域性供水與污水治理, 重點落實區域性和溝通性管線, 突出體現建設節水型社會的要求。、能源工程:包括供電、燃氣、供熱工程。應提出能源工程的發展目標與容量指標,重點落實區域性和溝通性管線及主要供變電、燃氣、供熱設施。4、信息化工程:包括通信、郵政、廣播電視工程。應提出信息化工程的發展

16、目標,合理預測有關容量,統籌落實有關設施,重點布置區域性通訊管線。第十六條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社會設施規劃。社會設施包;.括教育、衛生、文體、福利等四大系統。要在專業規劃基礎上結合現狀分布特點及鄉鎮總體布局與城鄉居民點配置, 并按照城鄉一體、 優化整合設施資源、 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的要求, 促進城鄉居民逐漸享受同質化的公共服務。必要時可補充科技、市場、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規劃布局內容。1、教育設施:包括幼兒園、中小學、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四類。應明確幼兒園、 成人教育的配置標準與建設要求; 按照高中段教育向中心城市和縣城集中、 農村初中向城鎮集中、 農村中小學及幼兒教育向鄉鎮和中心村(集鎮)集中的

17、原則,明確中小學分布區位、規模及具體撤并方案;明確高等教育的發展方向、數量與規模。2、衛生設施:包括醫療、社區衛生服務、疾病預防、婦幼保健四類。應明確城鄉醫療設施的配置標準與建設要求,原則上中心鎮設中心衛生院,每個鄉鎮應有一所衛生院; 明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中心村、基層村應設衛生室;完善疾病預防的控制體系和婦幼保健工作網絡。3、文體設施:分析提出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目標,確定文化、體育設施的分級配置標準,保護地方傳統與特色文化。4、福利設施:合理配置敬(養)老院、殘疾人教育、醫療、康復設施。第十七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要按照生態省、縣(市)、鎮建設目標要

18、求,在有關專業規劃基礎上,;.明確城鄉環境保護的目標和控制要求, 協調建設用地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結合空間管制規劃確定各類生態保護與建設區及環境功能區劃,提出水、氣、聲、固廢等污染物的防治措施與主要設施的布局區位與合適規模。第十八條 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防災減災規劃。 防災減災包括防洪(防潮)、消防、人防、抗震、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要在有關專業規劃的基礎上,按照保障安全、平災結合、減少損失的原則,統籌考慮城鄉的防災減災及與居民點配置的關系, 確定不同等級城鄉居民點或區域的設防等級、標準和范圍,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合理布置主要設施的區位與控制規模。第十九條編制鄉鎮總體規劃應明確近期發展規劃。要與地方“十一五”規劃思路相結合,確定近期發展的規劃目標、重點區域與重點內容,確定城鄉居民點的人口容量及總體建設用地規模,確定地域主要的基礎設施、社會設施、資源利用與保護、生態環保、防災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